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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三昧经通宗记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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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华顶嗣祖沙门 𧧌震 述

总持品第八之上

此为满觉分。谓觉行圆满。而能总持众法。为一经之枢纽也。且夫此经。如无相法。发明第六地。无生行。发明第七地。本觉利。发明第八地。入实际。发明第九地。真性空。发明第十地。如来藏。发明等觉地。至此品。地藏菩萨当机。分明显妙觉果满。然妙觉原不离前六品法。所以云诸佛始觉。即是众生本觉。本觉为因。始觉为果。又前品为等觉因圆。此品是妙觉果满。又因行果行。终始同源。以明生佛共有根本智体。故即参合融会前六品法。以成佛果妙行也。又总者。遍摄之义。持者操执不舍。又具能所二义。能持如地。所持如藏。又离能绝所。如地之持物。含育万有。如地之能藏。人法兼摄其义有此。然地藏菩萨本是华严会上法身大士。又尝问佛十地法门。名地藏十轮经。又占察经中。佛言。地藏菩萨发心已来。过不可思议阿僧祇劫。久已能度萨婆若海。功德满足。但依本愿自在力故。权巧现化。影应十方。且于五浊恶世。化益偏厚。从十一劫来。庄严此世界。成熟众生。唯除知来。无能过者。又于此世界。所有化业。唯除遍吉(即普贤)观世音。其余诸大菩萨。皆不能及。今以妙觉自任。为众决疑。故广申其问耳。今池州九子山(俗名九华)。有地藏菩萨。姓金。乃新罗国王之裔。唐至德初。来此示现。成大伽蓝。至年九十九而入灭。乃是菩萨之应化身也。

尔时地藏菩萨从众中起。至于佛前。合掌胡跪而白佛言。尊者。我观大众。心有疑事。犹未得决。今者如来。欲为除疑。我今为众。随疑所问。愿佛慈悲。垂哀听许。

此菩萨为众决疑。求佛听许也。其请法之仪。同于解脱菩萨者。盖明初后不移之意。从众中起。以明无有特异也。至于佛前。表妙觉。行周果满。直达于佛道也。心疑未决。等觉未至于妙。故犹有疑耳。然佛本欲。为后世除疑。菩萨亦是为众生决问。愿佛之听许也。

佛言。菩萨摩诃萨。汝能如是救度众生。是大悲愍。不可思议。汝当广问。为汝宣说。

此佛之允可也。已下所问。乃收前六品中之法。以合明之。

地藏菩萨言。一切诸法。云何不缘生。

此问法不缘生。以收无相法品中。善知一切从本不生之义。

尔时如来欲宣此义而说偈言。若法缘所生。离缘可无法。云何法性无。而缘可生法。

此明法非缘生。若乃一切法从缘所生。离缘则归散灭。而可无其法矣。此则是生灭法。云何可以法性本无。非生非灭。而谓之缘于可生法耶。

尔时地藏菩萨言。法若无生。云何说法。法从心生。

此问法从心生。以收无生行品中法本无生之义。意谓法若无生。应无说无示。今者如来云何说法。又说法从心生耶。

于是尊者而说偈言。是心所生法。是法能所取。如醉眼空华。是法然非彼。

此明法本无生。言向者为众生迷本无生。欲令其明心所生法。故说法从心生。乃隐实施权。而不知法从心生。则属能所二取。犹如醉眼之见空华。而非实有。是皆不得已。随众生所见。且欲因邪打正。然今此云法本无生。正是废权显实。然非同于彼之所说也。

尔时地藏菩萨言。法若如是。法则无待。无待之法。法应自成。

此问法应自成。以收本觉利品中。一觉者不毁不坏之义。

于是尊者而说偈言。法本无有无。自他亦复尔。不始亦不终。成败则不住。

此明法离对待。凡有无自他。始终成败。皆对待法也。若本来无此有无二法。自他之相亦无。亦不有其始。亦不有其终。又何成败之有。故曰成败则亦不住矣。

尔时地藏菩萨言。一切诸法相。即本涅槃。涅槃及空。相亦如是。无是等法。是法应如。

此言法应是如。以收入实际品性本涅槃。性相本如之义。谓一切诸法生灭之相。即本涅槃寂灭之相。又涅槃相。及空相亦然。空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空。若并无寂灭与空等法可得。是法应合于如矣。

佛言。无如是法。是法是如。

此印成如义。言若无寂灭与空。如是等法。是法真是如矣。

地藏菩萨言。不可思议。如是如相。非共不共。意取业取。即皆空寂。空寂心法。俱不可取。亦应寂灭。

此言寂灭即如。以收真性空品如相诸相已寂灭。寂灭即如义。谓如是如相中。非共相。不与生灭法共故。非不共相。言非离生灭而别有法。又非意之能取。亦非业之所取。即此不离。而皆得空寂。并此空寂心法俱不可取。亦应寂灭。此乃是真时空品罗纹结角处。

于是尊者而说偈言。一切空寂法。是法寂不空。彼心不空时。是得心不有。

此明心法不空义。言一切空寂之法。是法虽寂而本不空。若彼诸众生。知自心之不空。是即得于自心之本不有也。

尔时地藏菩萨言。是法非三谛。色空心亦灭。是法本灭时。是法应是灭。

此拣问法应断灭。以收如来藏品常法中之义。但恐后世众生作断灭见。故反作此问。夫三谛者。一真谛。二俗谛。三中道谛。又配三止观。及三种如来藏。一者体真止。止于真谛。谓体无明颠倒。即实相之真。又即是奢摩他。此云止。乃寂静之义。即真空观。会色归空。观真空理。破一切有。空非空。故曰真空。即空如来藏也。二者方便随缘止。止于俗谛。以实相遍一切处。随缘历境。安心不动。又即是三摩提。此云等至。一云即三昧。乃观照之义。即妙有观。明空即色。建一切法。观妙有理。有非有。故曰妙有。即不空如来藏也。三者息二边分别止。止于中道。谓生死涅槃。静散休息。又即是禅那。此云思惟修。又曰静虑。即中道观。中道。即指一心。真俗俱泯。色空无碍故。即空不空如来藏也。又云即虑而静非散乱。是定。即静而虑非无记。是慧。定慧通明为禅。即寂照不二之义。又三观之体。即是一真法界。如来藏心。故具摄三如来藏义。又谛者。理归实际。止者诸漏永尽。观者明一切法。又一念无相是空。无法不备是假。不异不一是中。今此云是法非三谛。色空心亦灭。谓前如来藏品中如来所说常法。非同于三谛之理。然曰色。曰空。曰心。本亦皆灭。若言是色空心等法本来是灭。则如来说是常法。亦应是灭矣。意谓何故乃曰若得寂灭。即得于阿耨菩提耶。

于是尊者而说偈言。法本无自性。由彼之所生。不于如是处。而有彼如是。

此明性非是灭。言如来所说常法。本无自性。由彼色心妄缘之所生起。若不住于如是色心妄缘处。而何有同彼如是色心妄缘之永灭耶。已上于前六品中法。每品举一节。问答。竟后再举前六品中义以申明之。

尔时地藏菩萨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云何不一。

此申诸法不一之问。又收无相法品若无思虑则无生灭中之义也。言诸法皆融会于无生无灭。云何又不能归一。而有种种名相法数耶。

于是尊者而说偈言。法住处无在。相数空故无。名说二与法。是则能所取。

此言名说幻立。夫法性住处但有名。本无在所。其相数本空。但有说。故亦是无。然因法性之名。相数之说。此二与法性相缘。因是则有能取所取。法相森然而生矣。

尔时地藏菩萨言。一切诸法相。不住于二岸。亦不住中流。心识亦如是。云何诸境界。从识之所生。若识能有生。是识亦从生。云何无生识。能生有所生。

此问无生识义。又收无生行品。末那阿梨耶之义。言一切法相。不住二岸。不住中流。实无三际之可得。至若众生心识。亦不住于三际。云何而言一切境界。从识之所生也。又云。若谓识能有生于诸境。是识亦从境之所生矣。若然者。云何无生识。而有能生所生耶。

于是尊者而说偈言。所生能生二。是二能所缘。俱本各自无。取有空华幻。

此先明能所之幻。夫所生是境。能生是识。总为八识相见二分。是二能所。皆因七识妄执为缘。俱推其本。亦各自无。若众生取此而为实有者。其犹空华之幻生矣。

识生于未时。境不是时生。于境生未时。是时识亦灭。

此明识境有异。言识生于未时者。犹言识之未生已前也。然识之未生前。其境决不同在是时而生也。境生于未时者。犹言境之未生已前也。然境之未生前。是时识性亦本自寂灭也。此答若识能有生。是识亦从生二句。

彼即本俱无。亦不有无有。无生识亦无。云何境从有。

此明识境俱无。言以彼识境观之。即此是识境之本。然二俱是无。亦乃不有于无之与有。须知为度众生。权立无生识之名。究竟本亦是无。云何而言境乃从识而有耶。此答云何诸境界。从识之所生二句。宗门先德有言。佛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祇为外道不信自心者说。正合此意。

○修炼之士。以识神出入。名为得道。首楞严云。是皆别修妄念。存想固形。总成飞升变化。斯亦轮回。妄想流转耳。然以虚无寂寥为道。忘情绝智为修。是执八识空昧之体。又云恍恍惚惚。其中有物。杳杳冥冥。其中有精。此但认于识神。而昧乎一心矣。夫既不即一心而为道。则道非我有。苟不即诸法是心。则法随异见。所以古德云。学道之人不识真。只为从前认识神。无量劫来生死本。痴人唤作本来身。今之以识神出入为修炼之极功者。不亦愚乎。

尔时地藏菩萨言。法相如是。内外俱空。境智二众。本来寂灭。如来所说实相真空。如是之法。即非集也。

此言非有采集。以收本觉利品中。犹有采集之义。言法相如是。即指本觉利品。入佛智地一段精义也。此中内根外境俱为空寂。不必言矣。至于众生之尘境。与诸佛之智地。二种众多法相。本来亦自寂灭。所谓智与境而俱泯。此即是如来所说实相真空。如是之法。即非有所采集也。楞伽经云。采集业为识。不采集为智。疏云。采谓采取。集谓招集。以根对尘而生取着。起善恶业。招集生死是为识。能了根尘绝待。物我两忘。不生取着。是则为智矣。

佛言。如是。如实之法。无色无住。非所集。非能集。非义非文。一本科法。深功德聚。

此释成非集。言真如实际之法。本来清净故无色。不着处所故无住。非所集。外境空故。非能集。心识空故。非义。不可诠表故。非文。言说不及故。即此一本科法。真乃超出世间。为渊深功德之聚矣。本科二字。即前如来藏品中大义科。盖以本识为科目。而统摄大义等法也。

地藏菩萨言。不可思议。不思议聚。七六(北藏误作七五)不生。八五(北藏误作八六)寂灭。九相空无。有空无有。无空无有。如尊者所说。法义皆空。入空无行。不失诸业。无我我所。能所身见。内外结使。悉皆寂静。故诸愿亦息。如是理观。慧定真如。尊者尝说。实如空法。即良药也。

此明法义皆空。又收入实际品中七六不生一段义也。不可思议。不思议聚。此二句赞入实际品中。心如空法之妙。七六不生者。七识与六识。同一比量。有为法中收。有为本有生灭。今住于无为。则不生矣。八五寂灭者。八识与前五识。同一现量。无为性中收。无为则本自寂灭。故言八五寂灭。而北藏中。误作七五不生。八六寂灭。盖不知入实际品中。先有七六不生一句在焉。则其传写之误。明矣。九相空无者。第九识相。其体本自空无。然此空无二字。亦是假名诠表。何故。名虽有空无二字。皆因诠表而有。其实此中原无空无二字诠表之有也。如尊者与大力菩萨所说法义皆空。入于空无行相中。则空有不空义。故虽空无而不弃失诸善法业。抑且能断诸有漏如七识。执第八见分为自内我。然见非真我。既妄为我。即生我所。唯识。取喻如王臣。谓王之所至。臣即随至。既有所。即有能。能者。从内根起。能见闻知觉。所者。从外尘起。着见闻知觉之所也。能见为我。所见为相。又因有我身。即有身见。有身见。即有内根外境九结十使等。迷覆真性。今但破其我见。则一切法俱破。故曰无我我所。能所身见。内外结使。悉皆寂静。夫如是。则上无攀仰。下绝己躬。无道可成。无生可度。即得无愿解脱。故曰诸愿亦息。如是理观之中。慧定真如之法。无不圆具。尊者尝说实际法中。心如理净。诸法空相。今我谛思。此中心与理以相符。即所谓度生之良药也。

佛言。如是。何以故。法性空故。空性无生。心常无生。空性无灭。心常无灭。空性无住。心亦无住。空性无为。心亦无为。空无出入离诸得失。阴界入等。皆悉亦无。心如不着。亦复如是。菩萨。我说诸空。破诸有故。

此印成空义。又以空性发明心如之理也。夫法性同于虚空。即以虚空为喻。故曰虚空之性。无生无灭。无住无为。亦无出入得失之相。亦无阴界入等。然虚空之性。无可取着。而心如之理。亦无可取着。法性本空。亦不可取着。且能随顺一切法。而为建立。犹如虚空。体非群象。不碍群象发挥。其空性之义如是。后又申明药病对治之言。正答即良药也一句。盖因众生耽著于有。故为说空。若其有既破。则空亦不立矣。此即真性空品中义也。

地藏菩萨言。尊者。知有非实。如阳𦦨水。知实非无。如火性生。如是观者。是人智也。

此言实智非无。乃真性空品末之性空智海。亦即是如来藏品中四智之义。如梵行长者偈云。若说法有一。如𦦨水迷倒。若见于法无。如盲无日倒。今此谓众生皆执迷为有。若能知有是幻。本非是实。如陆地之生阳焰。知非是水。此如来说空破有之义也。其有既破。空实不空。以众生自性中。各各具有真如种子。此即是如来藏。然离自性。亦无真如。离真如亦无如来藏。若舍生死。亦不能见真如。故胜鬘经云依如来藏。故有生死。故有真如。以如来藏。即生死门之真如也。若能悟自性真如。而入于如来藏中。是则知实非无。如火性生于木中。此喻。先已出于无生行品。然知有非实。乃隐实以施权。此知实非无。则废权而显实。若能作如是观者。是人亦可谓之智者也。

佛言。如是。何以故。是人真观。观一寂灭。相与不相。等以空取。以修空故不失见佛。以见佛故不顺三流。于大乘中三解脱道。一体无性。以其无性故空。空故无相。无相故无作。无作故无求。无求故无愿。以是业故净心。以心净故见佛。以见佛故当生净土。菩萨。于是深法。三化勤修。慧定圆成。即超三界。

此印成重释。佛言。是人得入真如观中。观一寂灭性。而于目前一切相上。及不在相上者。皆得平等。以空而为取用。若空一切相。即一切心。觉一切心。即觉自心。觉自心故。即明见佛性。故曰。以修空故。终不失见佛之利。此是地中之因。然以求见于佛。故决不随顺世间三有之迁流。而于大乘中。能顺入三解脱道。此即入实际品中。虚空解脱。金刚解脱。般若解脱也。亦即是前六现前地行相。如六地中。知自性空。无作无受。即得空解脱。知自性灭。无法相可得。即得无相解脱。入空无相。无有愿求。即得无愿解脱。乃至得百千空无相无愿三昧门。又此空无相无愿。即是法身解脱般若。为涅槃三德秘藏也。今此三解脱道。正发明此义。如经云。一体无性。以其无性故空。空故无相。无相故无作。无作故无求。无求故无愿。然前如来藏品中。以空无相无作。为三三昧。菩萨自六地至十地。皆依无作门。建立一切诸行。又菩萨。皆依无作四谛。所谓阴入皆是如。无苦可舍。烦恼即菩提。无集可断。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槃。无灭可证。观一切法。如虚空等。正是诸地中行相。然菩萨发四弘誓愿。修六度行。若不行六度。其愿则虚。故虽行而入于空无相中。本不著于行。此以无作而作者也。如是。则无求而求。无愿而愿。皆依于无作。故但言无作。而无求无愿之意。含摄其中矣。然以此无作行业。故得清净心。以心清净故即见佛。前不失见佛是因。此心净见佛是果。今觉心清净。即真见佛性。既以见佛故当生净土。乃心净而土亦净也。于是甚深之法三种化门。精勤修习。即修前空无相无作三解脱门也。修此三者。自然慧定圆成。般若是慧。解脱是定。慧定均等。圆成法身。三德具足。即超三界。此又结最初解脱菩萨。求出三界之问。

地藏菩萨言。如来所说无生无灭。即是无常。灭是生灭。生灭灭已。寂灭为常。常故不断。是不断法。离诸三界动不动法。于有为法如避火坑。依何等法而自诃责。入彼一门。

此言真常不断。结明如来藏品中。所说常法之义。盖无生无灭。为对生灭而言。一涉对待。即是无有其常矣。若灭是生灭。直下令生灭二见灭已。更不复生。得住于寂灭。乃真为常矣。得此真常寂灭。乃是不断灭法。是不断灭法。能出离三界。动不动法。言动者。即一切世间法相。言不动者。即二乘禅定。此皆住于三界。皆是有为法中收。当观于有为。如避火坑。方不被其焚陷。此乃当时回顾在会大众而言。后又回身向佛而问。意谓世间一切见觉闻知。凡有名相。尽是有为之法。离此。则无可修习矣。今者当令后世众生。依何等法。而自诃责。入彼一门。此言化门有三。先当从一门而得入也。

佛言。菩萨。于三大事诃责其心。于三大谛而入其行。

此先示事谛修治之要。

地藏菩萨言。云何三事而责其心。云何三谛而入一行。

此乃申问其名义也。

佛言。三大事者。一谓因。二谓果。三谓识。

此示三事之名。夫众生以缘业为因。受报是果。如无明缘行是因。生老病死是果。此因此果。是皆依识而有也。

如是三事。从本空无。非我真我。云何于是而生爱染。观是三事。为系所缚。飘流苦海。以如是事。常自诃责。

此示诃责之义。若以如是三事。返而观之。则识心非实。从本空无。皆由无明不觉。妄生分别。而执为有。此实非我之真我也。云何于是。以识心妄取。而生爱染。复更深心观察三事。须知皆为心之系念不断。遂被所缚。以至飘流。入于苦海。当以如是诃责其识心。是为初学之要诀也。

○菩萨最初缘无量四谛。而发四弘智愿。观苦谛。有无量相。知十法界业报不同。故发度众生愿。观集谛。有无量相。知五住地烦恼不同。故发断烦恼愿。观道谛。有无量相。知河沙佛法不同。故发修诸法门愿。观灭谛。有无量相。知诸波罗蜜不同。故发成满佛道愿。此正明菩萨法。又教中分四种四谛。随众生根器进修。如声闻依生灭四谛而修。佛又进之以无生四谛。言苦无逼迫相。集无和合相。道无二相。灭无生相。菩萨缘无量四谛而发心。佛又进之以无作四谛也。生灭无生二种。唯行六波罗蜜。无量无作二种。统摄十波罗蜜。此优劣之所分也。今佛作此最后明诲。仍是最初无相法品中。观十二因缘之义。以明初后不二。位位顿超。不由阶级而渐通渐入者也。

三谛者。一谓菩提之道。是平等谛。非不平等谛。二谓大觉。正智得谛。非邪智得谛。三谓慧定。无异行入谛。非离行入谛。

此复示三谛入行之法。一者。言应知菩提道法。即生佛共有平等觉性。故曰是平等。非不平等也。二者。言此菩提之道。必当得大觉悟。如佛入正三昧。睹明星廓然大悟。成等正觉。是也。此是得诸佛正智之谛。以正拣邪。故曰非邪智所得。三者。言此大觉正智。不出慧定二学。如二乘外道。皆有定无慧。因先得定而慧不行。菩萨先以慧。净治其心。而定在其中矣。既慧且定。即得金刚心地戒体。故虽不言戒。而戒体无不圆成。故佛为二乘初学。先说防非止过。守护威仪。于大乘中。唯以应为最。定亦次之。所以不言定慧。而言慧定。除此慧定。别无他行。故曰无异行而入。亦非离于慧定二行。而可以入也。

以是三谛而修佛道。是人于是法。无不得正觉。得正觉智。流大极慈。己他俱利。成佛菩提。

此结成正觉。然此虽云三谛。究竟只是一谛。若能以是三谛。而修于一佛道者。我说是人。于是法中。无有不得其正觉者也。若得此诸佛正觉之智。则流入于大乘。三解脱中兴无量慈。自他俱利。而成佛菩提之道矣。有本以大极慈三字作句。于义未妥。必当以流大极慈作句为是。极者。即无量也。

音释

(草平声操守)。

(以制切)。

(音忽。恍惚不定也)。

(唾上声。安怙也)。

金刚三昧经通宗记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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