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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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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亚细亚至大秦的古代路线——犁靬与条支

想追溯由中央亚细亚至大秦的古代路线,首先必须将中国古代典籍上所载常与大秦或犁靬相提并论的另一国家的方位确定,才易于用力。司马迁《大宛传》(《史记》第126卷《大宛列传》第63)谓“犁靬条支去安息西数千里”。此必为约在公元前120年首次前往西域的探险家张骞所携回的报道,我们不妨可以断言,中国人在此以前还不知道有旧名黎轩或犁靬的大秦。即使到了此时,中国人或者仅知犁靬为极西的国名,很可能某种物产由该地通过居间各国,尤其是由安息国人运入中国,来交换犁靬商人欲购的大量丝绢。中国人可能知道这两国的重要,要不然,两百年后,班超为什么更派遣甘英去探险呢?当时中国人甚至对于两国彼此的距离也所知不多。他们在这一方面的昧无见闻,以至在甘英未发现之前,竟至于相信犁靬,即大秦,为较近,而条支反为较远的国家(略见《魏略》)。

公元1世纪之末,《汉书》作者班固之弟班超,出使西域,显然抱着和平的宗旨。 [1] 他到达安息的边境,他的部下甘英由东而西,穿越安息,抵达条支,沮于人言,没有从海道以达大秦(据《后汉书》)。我们从《后汉书》的同一段文字中,可见条支临海,船舶可由此驶往大秦,它位于安息的西界。故欲求条支的位置,须先解决安息国的所在。

安息即帕提亚——关于安息的早期记载

《汉书》第96卷《西域传》第66上中关于安息的一段说:“安息国王治番兜城, [2] 去长安万一千六百里,不属都护,北与康居,东与乌弋山离,西与条支接。土地、风气、物类、所有民俗与乌弋罽宾同。亦以银为钱,文独为王面,幕为夫人面。王死辄更铸钱。有大马爵。其属大小数百城,地方数千里,最大国也。临妫水(oxus)。商贾车船行旁国。书革旁行为书记……安息东则大月氏。”

上面的记载乃西汉的记录事迹,属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在那个时期,最符合所述一切的国家,便是帕提亚国(parthian kingdom) [3] 。它的领土延至嫣水;安息人是中央及西部亚细亚之间通商的媒介。他们有些铸币,正面为王面,反面为妇人面。 [4] 他们亦如其他西亚各民族,采取横行书法,但罗灵逊(rawlinson)说其地古代通用亚麻布为书写材料,到普林尼(pliny)时代前不久,又通用草纸(papyrus)。 [5] 虽不言用革,但并不妨碍“旁行为书记”的说法。我素不大主张专以语言学为立论根据,除非确有其他事实以为佐证,但番兜(pán-tan=parthuva)和安息(an-hsi=arsak)二名,从语言学来说,确是指parthia(详见第16页注[1])。

关于安息的后期记载

《后汉书》中关于安息的记述,与同时期内普林尼所述的parthia,是很相合的。在此时期内,这个国家的国土大有扩张,疆界更向西扩展,首都仍在为希腊作家所称的赫卡托普洛斯(hekatompylos)。这个名字(意即“百门之城”)并非安息(parthia)的原名,而是一个希腊语,用以表示该城的中央位置,通过许多城门,被认为是全国所有陆路的终点。parthia(安息)原名并未流传于西籍中,但我们可以可靠地接受中国史书中所提供的线索,因为希腊罗马人笔下的帝国首都hekatompylos(赫卡托普洛斯)无疑是指《汉书》中所提到的番兜(pán-ton,parthuva?)和《后汉书》中所提到的和椟城(hatu)(wodok?) [6] 相合。

赫卡托普洛斯——木鹿城即安都马基埃那

《后汉书·西域传》说明:“其东界木鹿城,号为小安息(parthia minor),去洛阳二万里。”其京城“和椟城去洛阳二万五千里”据此,和椟城与木鹿城二者的距离必为五千里。我认为中国记载中的里数(在所记的国家中,兼用希腊人测量距离的方式和波斯人的度量方法[stadia,schoeni,parasange]),是与西方人旅行记中视距里标准(stadium)相合的,理由我将在后面说明。在普林尼、斯特累培(strabo)及其他权威学者著作中所保存的关于首都和东部边境的材料里,有许多疑难的问题,将可因此而得解决,和椟城与木鹿城所在的位置,便是其中之一。 [7] parthia的东部,位于通往中国之路,称为马基埃那(margiana);它的首邑就是安都(antiochia),其大夏的旧名,波斯经典zend—avsta(火祆教经)称为mouru,即中古时代之merw [8] 。mouru一名与中国人所称之mu-lu(木鹿),不能轻轻放过认为偶然的巧合;因为由此向西越过赫开尼阿群山(hyrcanian hills),约五千视距里,正好抵达可能就是首都赫卡托普洛斯的附近。 [9]

条支即卡尔提阿

我们读汉代记载,可以推断知道条支首先是一个强大的帝国,由《魏略》中可以见到 [10] ,甚至比安息更强,我认为这是指安息尚局处于东方故地的时期而言的。到公元1至2世纪,安息的疆界已推到幼发拉底河(euphrates)的西面。我们无须援引古代地理的古典材料,就可以表明它的西界沿幼发拉底河上游由萨摩萨塔(samosata)而下抵巴比伦境。至此折向西,直向叙利亚沙漠,包括卡尔提阿湖(chaldean lake)及巴雷科帕斯运河(pallacopas canal)外,已经耕垦的地段,又借一可航的海峡 [11] ,把一个富庶之区和波斯湾的海岸相连贯起来。下面列举的各项理由,使我证出这个区域,即巴比伦或卡尔提阿(babylonia或chaldaea)即是中国史书上的条支。

犁靬条支可能为塞琉西帝国

它与安息的政治关系,与中国记载中所述条支与安息之间的关系相符合。《汉书》的断限自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3年 [12] ,乃在书中第一次提及此国;《史记》一书的地理部分,也包括同一年代。在这一个时期内,巴比伦在塞琉西(seleucid)统治之下,已成为叙利亚的一个省,落于安息统治者之手。(约公元前140年)《汉书》曾明白指出这个事实。在后汉时代,它继续为安息西陲之一州(《后汉书·西域传》谓安息“后役属条支,为置大将监领诸小城焉。”)。自图拉真(trajan)时,罗马帝国连续把它的疆界推进到底格里斯河(亦名达遏水)岸,因此在《魏略》中可以见到把条支(或三国时代所称的于罗)称为大秦(罗马东境)的属国。据旧说,条支未被并吞之前,强盛过于安息(parthia),也许是指由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统治到被波斯人征服时止的巴比伦帝国时期,或者指与叙利亚合归于塞琉西帝国时(公元前2世纪)的一段时期,而《汉书》或《史记》所用的联名称呼“犁靬条支”(即叙利亚及巴比伦),也许就指后面一个时期而言。

西海

卡尔提阿(chaldaea)是parthia(安息)帝国中唯一兼具中国关于条支的记载中所提两个条件的区域,即同时位于安息极西边界,又处于“西海”的海岸。的确里海和印度洋都可以叫做西海, [13] 但里海却不能指为条支所在的西海。因为在班超时,安息的西界远拓至里海之外,在里海航行不可能会推远到四万里的距离,甚至也不会有一万里的距离(参看《魏书》第120卷《列传》第90。内云:从安息西界循海曲亦至大秦四万余里)。而渡海所需时间亦不必二月、三月及至于三岁之久。(参看《后汉书·西域传》云:“逢善风三月乃得度,若遇迟风亦有二岁者”。《晋书·列传》第67云:“客商往来皆赍三岁粮。”)在公元97年,当然谈不上地中海的问题。所以从安息西界港口出发的按照上面所述距离航程的航行,只适用于一个海,即波斯湾。

卡尔提阿湖中半岛上的条支城

据《后汉书》第88卷《西域传》:“条支国城在山上……海水曲环,其南及东北三面路绝,唯西北隅通陆道。”这个叙述,从各方面看来都和卡尔提阿湖(chaldean lake)中的半岛符合。下面所附周围地区的草图,是我自基柏特的《鄂图曼帝国辖下亚洲各省之新地图》(kiepert's nouvelle carte generale des provinces asiatiques de l'empire ottoman)(柏林,1884年)中抄录的,其中包括不列颠海军司令官塞尔比(selby)及彪社(bewsher)与科林武德(collingwood)二上尉的测量结果。 [14] 试一览该草图,就可以看出表示卡尔提阿湖中的半岛,直到今日都是为“海水曲环”,其入口处尽为各面之湖沼泽地运河所截断,只有西北方有一陆路通往塞琉西阿(seleucia)及斯宾(ktasiphon)。通西北隅的陆道迄今尚存。据基柏特说,此道使位于极近古于罗(hira)废址附近的今日的笯健夫城nedief(即内惹德。——译者),经克伯拉(kerbela)而与报达(bagdad)相接。我虽然怀疑古书的记载,对于我们了解此湖当时的形状及其与幼发拉底或直接与波斯湾的关系,是否会有很多的帮助,但可以设想,这个湖的面积在古时必定要比它现有的形状要大。 [15]

于罗国

我选卡尔提阿湖中的半岛定为可能是条支城的所在地,主要是根据下面的概念出发的:卡尔提阿显然是唯一符合中国史上的描述的地方,它作为波斯湾内航行的终点,它的港口过去必为由中亚取道斯宾而来的旅客登陆的最便利地方:从于罗(hira)至波斯湾岸的河道航程,即使在今天,也比从斯宾到底格里斯河(达遏水)河口的河道航程要短六百“视距里”左右;如果正像斯特累培(strabo)所断 [16] ,幼发拉底河有另外一个河口,或者,巴雷科柏斯运河(pallacopas canal)可以作为卡尔提阿湖而直抵波斯湾的捷径,那么在湖旁港口之一启程出发的优点,就更为明显了。因此,我以为此地很可能就是甘英闻海程之艰远而折回的地方(参看《后汉书》第88卷《西域传》第78及《晋书》第97卷《列传》第67),即位于今日笯健夫湖附近地方的条支城。城名不见于甘英之役的有关记载;但很可能早在约2世纪汉末于罗国(hira)和主要城市于罗城建立以前,在这个半岛上已存在着一个富庶的城市。 [17] 我以为中国人是知道于罗(hira)之名的。于罗城及其国早年的殷富,足以使它为《后汉书》所见录,因此我们看到在《后汉书》第88卷《西域传》第78叙述由安息京城西行至往大秦之港口的路程中,提到于罗的名字 [18] 。于罗所占之地址显然即是甘英临大海欲渡的港口“条支城”的所在,或至少亦与条支城相类。此地在安息的极西界,“自此南乘海乃通大秦”。它既属于条支,那么在汉代自然也就是安息的一个属地;不过由于此城在短期内曾受过罗马统治,所以在魏代,于罗曾被称为大秦之属国(参看《三国志》第30卷注内所引《魏略》)。当时,罗马的边境保持在于罗和斯罗(seleucia,即塞琉西阿。——译者)之间;“从于罗东北又渡河(幼发拉底河),斯罗东北又渡河(达遏水,即底格里斯河),斯罗属安息与大秦接也。”(参看《三国志》第30卷注内所引《魏略》)最后,由ktasiphon(此名我以为即斯宾国,见《后汉书》第88卷《西域传》第78,又《三国志》第30卷所引《魏略》)至于罗的距离,据《后汉书》所述,凡九百六十里或“视距里”,假如从陆路测量,取道今日的克伯拉(kerbela),就几乎与最可信赖的古代作者所说该路的长度相当。

在初看好像可以符合中国人记载状况的各个地点之中,我所以偏向于以卡尔提阿半岛为条支和于罗城的所在地,理由就是如此。以前所有关于条支的考证,不管其立说如何巧妙,但我从来没有看到能兼顾到问题的各方面的。研究这个题目的方法,不应限于两国本身所表现的一二相同之点,我无须多说;但是除了详尽追溯主要特点以外,中国人的记载中没有和我假设相抵触的说法。关于条支的各种说法 [19] 为什么不能成立,其理由我不打算去加说明。如果我本文的考证是错误的,那么,揭发他人的逻辑上的短处,并不能使我的考证因而显得光彩些;如果我的考证是正确的,就不需搜集反面的证据来作为支持。斐希特(fichte)说过:“以诚求真,斯得其益,毋逞意气。” [20] 所以,后面不采取论辩的观点,而是任由读者对不同的文献,加以挑选得出自己的见解。

由赫卡托普洛斯至卡尔提阿的路线

由赫卡托普洛斯至甘英欲渡的海港的路线,在《后汉书》中可以明白推见。由赫卡托普洛斯至底格里斯河岸的一段,可能一部分与亚历山大经由密提阿(media)的行军路线相符(公元前330年)。据《后汉书·西域传》第78云:“自安息(=hekatompylos)西行三千四百里至阿蛮国 [21] ,从阿蛮西行三千六百里至斯宾国,从斯宾南行渡河又西南至于罗国,九百六十里,安息(parthia)西界极矣。自此南乘乃通大秦。”我以为阿蛮即阿巴塔那城(acbatana=assyrian akmatan,即今之hamadan),乃为赫卡托普洛斯以西一路上的一个人口中心区。所记载路程,可说不比中国典籍所述更为正确了,它说有陆路直通平原,可以相信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今日的达干(damghan,可能即是赫卡托普洛斯故址)与地址所在没有疑义的阿巴塔之间的路程恰好是三千四百“视距里”左右。

阿蛮与斯宾

沿大路继续向西前进,必须通过由西北至东南的群山地带,因此使直线行程发生重要的障碍;这条大路,可能须经相当迂回,不时翻山越岭,最后抵达离底格里斯河岸不太远的平原。因此我们发现由阿蛮(acbatana)至斯宾(ktesiphon)的较短的路程而距离却有三千六百“视距里”之长,实不足异。我考定斯宾ktesiphon为安息京城之一。斯宾ssu-pin二字,广州人读为si-pan,古音可能与之相近。si-pan或ssu-pin虽然不能一望而知即为ktesiphon,但凡熟悉中国人仿效外国人发音的,除了有一些删削外,可以认为是一个相当合适的对音。

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及安谷

在斯宾必须渡过底格里斯河,然后循西南之路而达于罗,距离为九百六十视距里。我考定于罗位于卡尔提阿湖半岛之上,其理由已见上文。其中理由之一,就是由斯宾乘舟直下底格里斯河,其路程要比取道于罗的路线远。不过,也许有一个时候,人们利用连接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的最大运河,schatt-el-amâra,即今日的沙特埃阿姆卢作为通行道,或者乘舟,或者沿河边的陆道步行(这是在现代中国经常可以见到的一个特色,也许同样通行于西方的国家)。这样就为不愿去于罗的人提供了一条捷径。在这条运河与幼发拉底河接口处相近的地方有一大镇,即安谷uruku城(希伯来文作erek,希腊文作´opxo´η,即今之warka) [22] ,我以为也许就是安息的第二港口,来往大秦的客人惯于在此启程。它似乎很符合《三国志》注内所引《魏略》中所指的安谷城。从语音学言,安谷可拼成ar-ku(详见本书第16页注[1])。我必须承认这种考证的证据并不充分,因为它主要根据语言学上的论据,也是一种最能引起错误的论据。我曾与金斯迈尔先生(mr.kingsmill)谈过,他即想到charax spasinu城,如果我们能够同意希腊文xapak [23] 的第一音节即是中文安字(an,ngan)的对音,他的意见值得再加考虑。尤待解决之问题是:凡前往叙利亚的人,既可遵海而南(经由波斯湾入海),或可向西行(陆行经叙利亚沙漠),又可向北行(经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amia至安都antioch),应从何港出发?我从《三国志》注内所引《魏略》一史料看来,此地就是安谷。还应该考虑的,注中既说安谷为安息的一城,其位置一定接近罗马边界,因为文中说大秦有一属国,最与安谷城相近(参看《三国志》第30卷注内所引《魏略》的史料)。

大秦的海港

条支(于罗及安谷)无论在于何处,所可断言的,它必有一通航的港口。由中国陆行而来,取道安息(hekatompylos)、阿蛮(acbatana)及斯宾(ktesiphon)至此港,由此海行,“风利二月到”(《魏略》),“或三月乃得度,若遇迟风亦有二岁者”(《后汉书》),即抵达大秦的某一海港。《后汉书·西域传》关于条支的记载,在我看来与此说法并无抵触 [24] 。

那么,大秦的海港又是什么地方?《后汉书》又云:“从安息(parthia)陆道绕海北行出海西至大秦。”由波斯湾头起程,依上述的路程,使我们环绕阿拉伯半岛(arabian peninsular),然后再北行入于红海(red sea)。红海沿岸有从事东方贸易的港口,也许都可以称为大秦的港口。自昔有路线由柏累奈西(berenice)(或为极南之地)至尼罗河岸的科土斯(koptos),别有一较短路线,则由苗司霍尔姆司(myos hormos)至同一之河港,至此再以骆驼运货结队陆行,在科土斯把货物运上河船,直下尼罗河而至亚历山大城(alexandria)。 [25] 这也许是印度与罗马间大部分贸易常用的商路。中国与罗马的贸易不同于印度之处,就是中国的商货主要是丝绢,在投入罗马市场以前,必须在泰尔(tyre)或西顿(sidon)染色,大都染成紫色,或在倍罗脱(berytus)或泰尔纺织(再织?) [26] 。另有一条路线由红海至腓尼基海岸的工业市镇,但不经埃及,而通过纳巴提安人(nabataeans)的地区。 [27] 中国货物上陆的主要大秦港口,必在今日的阿卡巴湾(gulf of akabah)头,即古代的sinus aelaniticus。大秦时代(指公元前140年至约公元6世纪),古代腓尼基的光荣诚然确已成为过去,但腓尼基城市工业以及有赖于这些工业的商业关系,一直维持公元纪年后数百年之久。像叙利亚那样具有天然优势的地方,任何时候在东方与罗马贸易中必然占有较为优势的地位,而与其他在政治上的劣势并行不悖。叙利亚在红海中的海港,正在构成西奈半岛(peninsular of sinai)的两个海湾的东海湾头。与此邻近,有两个海港,即今日阿卡巴附近的伊拉斯港(poft of êelath),亦即罗马人的阿那(aila)或伊利安那(aelana)和埃西安直柏港(eceongeber),都曾被称为远古腓尼基贸易的通道。所罗门王遣水师直下阿斐(ophir),即由这些海港出发,前一港口阿那,在罗马人统治时,是一个重要的军站。自公元纪元后几百年中,有一位基督教的主教常驻此地。

庇特拉或犁靬

距离此港之北仅约六十里,有城名为庇特拉(petra),此为希腊人征服者,据阿拉密阿(aramaean)人原名sela(意云石)的译名 [28] ,罗马人又沿希腊人的旧称,称为阿拉伯的庇特拉(arabia petraea)。但此城的本名并非庇特拉,而是犁靬rekem或rekam。 [29] 在公元最初的两个世纪内,庇特拉或犁靬是一个贸易中心区,印度(中国当在其列)货品云集其地,世界商人为了贸易往来,都集聚于此。自此城沦于回教帝国后,自那时起至19世纪初,几乎已经全被人所遗忘。1811年,博哈德(burckhardt) [30] 发现这一个被遗忘的故址时,在这一片一度布满豪华建筑物的具有浪漫意味的谷地上,只剩下一所破败的大厦和一座茕茕孤立的石柱。 [31] “过去在罗马扶植之下,庇特拉及其属地逐渐富庶,至于令人难信的程度。虽在荒漠之中无人理会,数百年来已被遗忘,但此山城的堂皇故址和它雕刻的文石,似乎还可证明昔日市场熙来攘往的盛况,商人的阔绰和预言破灭的确实不误。”普林尼及斯特累培都曾描写该城的显明的特色。苦行派哲学家阿腾诺多拉(athenodaras)曾游其地,归向友人斯特累培赞叹称述此城在当地国王统治之下的政绩,和罗马人及其他外国居民所享受的安全。这种繁荣,无须说得完全依靠商队的贸易,货物由商队运至此地,由南方商人转到北方商人手上。以此之故,西古拉斯(diodorus siculus)认为那巴提安人优于其他培杜因(bedouin)各部族。他说:“他们商业上的经营,是造成他们更大繁荣的主要原因。许多部族都追随把由arabia felix(乐土阿拉伯)的转运者交给他们的乳香、没药,及其他贵重的香料运往地中海,参加贸易的活动。 [32] 斯特累培亦说阿拉伯湾的商品,通常由红海的拉克科摩(leuke kome)运至庇特拉;复由庇特拉运至地中海一镇名阿尔阿利斯rhinokolura(alarish),又由此运往各港。 [33] 普林尼注意到由庇特拉出发,有两条途径。 [34] 黑楞(heeren)加以伸述:“从普林尼的话看来(pliny第6卷,28[32],144),有一点至少可以决定,即庇特拉有两条商路,其一向左,直诣迦萨(gaza)和叙利亚海岸;其一向右,直指巴尔迈拉(palmyra)。” [35] 巴尔迈拉一道供应叙利亚之东,即罗马人统治下的阿拉伯庇特拉的首都菩斯托拉城(bostra),指今日的巴士拉(basrah),就位于此地,它是东方贸易的另一个中心地。迦萨一道连接阿拉伯湾与叙利亚之西,或红海与地中海。《魏书》第120卷列传第90所言看起来几乎就是指这些说的路线:“其海旁出犹渤海也,而东西与渤海相望,盖自然之理。”文中之“东西”,也许就是普林尼所说的两途(bivium),在庇特拉或伊利安那(aelana)合而为一,而与渤海(海湾)相望。 [36] 《魏书》又说:“居两海之间。”即指一面红海,一面地中海。杜环《经行记》(马端临所引的)对这一点说得更为清楚:“西枕西海,南枕南海。” [37] 虽则在这里,必须了解“西”、“南”二词,是从大秦或叙利亚的观点出发的。除此以外,像我前面已经指出过的,西海一词可以适用于印度洋及其属海(波斯湾及红海)及里海。海西,即海之西股,适用于红海,正如海东(即海之东股)适用于波斯湾。故海西国即指红海国家(散见于《后汉书·西域传》、《三国志》注内所引《魏略》等资料),而由条支至大秦的船舶,必须经过海西(《三国志》注《魏略》)。另一方面,“海东诸国”即言海之东股的诸国,即位于波斯湾的国家(参看《魏略》及《文献通考》)。至于海北诸国(即海以北的国家),我由《后汉书·西域传》“有飞桥数百里可渡海北诸国”一语(按《魏略》云:“从驴分城西之大秦渡海飞桥长二百四十里。”)知道到海北诸国者须由安都(antioch)西北的桥渡海,即在修马(zeugma)横跨幼发拉底河的桥。又据《三国志》注内所引《魏略》“从安谷城陆道直北行之海北”和“大秦道既从海北陆通”二语,指断为所指不是美索不达美亚就是叙利亚的北部。

甘英奉使的失败

由条支至大秦,即由幼发拉底河口或附近任何一港(babylon,velogesia,hira,orchoë,charax spasinu?)至庇特拉或犁靬之海港伊利安那(aelana),其海道的距离据记述为一万里。(《魏书》第120卷列传第90说:“从条支西渡海曲一万里。”“从安息西界循海曲亦至大秦四万余里。”又《文献通考》第339卷说:“从条支西渡海曲万里。”“从安息西界循海曲亦至大秦回万余里。”)《魏书》中称距离有四万余里,根据《魏书》编写的《北史》把这个数字改正为一万里。这个较大的数字(四万里)极合于以视距里为长度的海程距离。由于历来记载相传似乎都主一万里之说,我们在解释一万里之时,必须了解为它正如拉丁文sexcenti一字,表示数字非常之大的意思。我认为安息(parthia)边界的船人,习染有古代腓尼基商人的精神,即不愿帮助外人收集情报,以防止可能造成商业上的竞争,而损害他们自己的商业。 [38] 他们也许是叙利亚船主的雇员,由安息运中国货物至叙利亚以应罗马市场,再由叙利亚回航安息。 [39] 如果让一位汉使向西前进,他就可以在闲谈之中谈起中国国内的丝价,并获知叙利亚的玻璃饰品及珍物的真实价格,泄露他们雇主发财的秘密,这是完全有损他们的利益的。(按《后汉书·西域传》谓:“与安息、天竺交市于海中利有十倍。”而《晋书》第97卷《列传》第67亦言:“安息、天竺人与之交市于海中,其利百倍。”普林尼亦有类似的说法。 [40] )也许正由于这个原因,他们告诉甘英说:“海中有思慕之物,往者莫不悲怀,若汉使不恋父母妻子者可入。”甘英生长于西北,习于陆行,对海行还是初出道,正好受狡诈的船员的欺蒙。《晋书》带有诙谐语调说,在这样的情况下,“英不能渡”。也许就在这时,船人提供了只有对这位历经中亚的英雄来说才算新闻的报告:“(往大秦)途经大海,海水咸苦不可食。”(《后汉书》又谓:“往来者逢善风三月乃得度。 [41] 若遇迟风亦有二岁者。故入海人皆赍三岁粮。”)《后汉书·西域传》提出最后一段消息,我事后想起来我认为是用来解释航行费用之巨的。这一点和说得非常斩截的海上恐怖的情况,对甘英的心理也许曾起到了同样强烈的影响。

古代航行的速率

由幼发拉底河河口或于罗河河口航行至伊利安那(aelana)所需最短时间,根据《魏略》则为两月。我们如果假设由于罗至伊利安那的航程为三千六百浬,那么3世纪,即《魏略》所代表的时代,航行速率平均为每日行六十浬;据《后汉书》所记,谓甘英时(公元97年),航行三月得渡,平均为每日行四十浬;而船人告甘英谓亦有二岁的,每天航行的数字就更小了。但我们不可以所知古代地中海航行的速率与上述的平均速率比较。佛利德伦特(friedlaender)在其初版的名著《罗马知识》(sittengeschichte rom's第2卷,1864,第15页)中计算地中海航行的平均每天浬数,如遇顺风,为一千“视距里”,即约八十浬,而培舍尔(peschel)搜集古代航海家的最高速率纪录,表示其最高速率为每小时八浬。(gesch.d.erdk,ed.ruge,1877,第20页)佛利德伦特在他著作第三版(1874年)第2卷中,更由古代典籍寻出很多实例,得出更高的速率,即二十四小时内航行一百至一百八十浬。这样看来,即使甘英所闻的最高速率比这个数字也远远落后。但我仍然相信中国记载的真实性:首先,在这些陌生的海洋里航行,即不能与航行于亚历山大城及罗马之间相提并论。特别是波斯湾,自海客看来,一定视为畏途,通过卡尔提阿通河或河道时,或者要费比平常航道更多的时间;最后,我们知道挨利特累阿海(即红海erythraean sea)的支港有许多港口,船舶在此停留,因停留而延搁的时间,似乎自然应该告诉甘英的船人所称的航行全程之内,而且这些船人只有过于夸张的嫌疑,不会故意低估航行的艰阻的。每年约在夏至时,借季候风之助,由苗司霍尔姆司港(myos hormos)驶往马拉巴(malabar)或锡兰的船一百二十五艘组成的船队,横渡印度洋,需时四十日。 [42] 全程四十日,根据普林尼的书, [43] 相当于巴布厄尔曼得(babel-mandeb)的俄西内斯(ocelis)及马拉巴海岸的莫齐利斯(muziris)的距离,即约两千浬的航程。可见在印度洋航行的平均速率一定约为每日五十浬,这正好可以证明甘英报告的确实性。 [44]

古籍中的犁靬

我们由中国古史中所提供的线索,可以断定这条路线(即经由中亚、赫卡托普洛斯、阿蛮、斯宾、于罗、幼发拉底河口、波斯湾、印度洋、红海、伊利安那及庇特拉,从此又分二途:一沿腓尼基岸而入于迦萨;一入于菩斯特拉[bostra]、大马士革[damascus]各地),为中国与叙利亚贸易的主要通道,而叙利亚自商业关系开始起至公元166年止始终是远西贸易的代表。我们从《后汉书》和《魏略》中知道大秦、犁鞬实为同一国家,并且很明白犁靬是较古的名字。此名最初见于《史记》(第123卷),谓张骞还时,安息王遣使随汉使来观汉广大,以大鸟卵(或为驼鸟卵)及犁靬善眩人献于汉。 [45] 犁靬二字之对音或译音,言者不一。爱德金氏(edkins)以为即“regmim”及“hel-lenikon”(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会刊第18卷);泰托氏(taintor)则以为“legiones”(中日史地札记notes and oueries,第4卷);波提埃(pauthier)则以为即“lycia”(参看布氏之札记卷4),亦有以为即希腊字βασcλlxηv(皇城;见札记卷4);以及其他字源的假定不一。关于这些以及所有名字的考证,我愿这样说,大多数讨论这个题目的作者,仅仅根据语音的相同,似乎不免有些轻率。一个地方的名字,应该是留在最后考虑的一事。在我们根据地方的特色把地点参定以后,如果字源上和汉名相符,这样提供的格外的证据,我们当然欢迎这种帮助;但是我们必须小心,不可在考证基本的事实以前,便一跃而前,提出语音的结论。我们已经知道,通往大秦的最早的商路很有可能要属于大秦的伊利安那,即东部的大埠庇特拉或rekem。我们可以推断rekem是一个与条支港(vologesia,hira,orchoe?)直接通航的城,中国的旅行家(如张骞或班超及甘英)通过安息的提供消息的人,一定首先知道它是华丝的市场。一位中国的管货人在于罗问船人说:“你的船把我们的丝驶往何处?”他得到的答复一定是:“运往rekem。”凡船舶载东方之货物往腓尼基的工业镇市,都以rekem为卸货的转运所,正如柏累奈西(berenice)及苗司霍尔姆司港(myos hormos)或科土斯(koptos)之可视为亚历山大城市场的收货站一样。它是条支的第二站,从东方人看来,就是大秦或叙利亚的入口。至此,我有理由也许可以提出rekem即《史记》及《汉书》的犁靬的说法,不独在语音上凡是熟悉汉译外国名字的人会承认是可以信服的,而且也是建立在有事实为根据的推论之上。

犁靬条支的关系

当犁靬的名字用于中国商业所及的极西国家的时候,即约公元前120年接着张骞远使以后,以庇特拉或犁靬为首都的那巴提安人的王国在西亚处于强大的地位。蒙森(mommsen)在它的《罗马史》第7版第3卷中论庞培(pompeius)时代时,甚至谓“那巴提安人在塞琉西朝帝国中以及在犹太人及培杜因人中是真正的主人。”中国在公元前的载籍,屡次以条支及犁靬二国并论,因此在一个长时期内,人们相信它们是相邻的国家。我们前面已经讲到,条支可能占有古代巴比伦的领土,即卡尔提阿湖的四周,其他作为海上航行的终点,即被人认为是西海的一部。因此在卡尔提阿人和那巴提安人之间,换句话说,即在条支与犁靬之间,存在有密切的政治及商务的关系,那是再自然不过的。这两个民族,虽一方面有叙利亚沙漠,另一方面有印度洋及其二湾将他们互相隔离,但在他们之间确实存在密切的关系。蒙森又论及那巴提安人说:“这个卓越的民族,曾常常被人把他们和他们东邻的游牧阿拉伯人相混;但他们近于阿拉密阿人(aramaean),过于伊斯马利人(ismaëlitës)的本宗。”这种阿拉密阿人,西方人称他们为叙利亚族,必然在很早时期就已从他们在巴比伦附近最老的居留地派遣移居的团体到阿拉伯湾北岸,其目的可能在于贸易。他们就是苏伊士湾(gulf of suez)及阿那(aila)之间的西奈(sinai)半岛上和在庇特拉(wadi-musa)附近的那巴提安人。从地中海来的货品就在他们的港口与印度的物产交换。由迦萨直达幼发拉底河河口及波斯湾的南方的队商大路,就经过那巴提安人的首都庇特拉,该地石制的宫室陵墓,一直到现在保留着他们的雄伟壮观。对巴提安的文明,是比几乎已被遗忘了的历史传述更好的佐证。

华丝的贸易通路

由波斯湾至犁靬的海道,从我们所能收集的材料看来,在公元162至165年间罗马皇帝安托奈那斯(安敦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在位时,到加西阿(avidius cassius)发动的安息战争(parthian war)止,是经营丝绢贸易的主要大道;东方商品无须在腓尼基加染、绣或重织的,大部分或运往亚历山大港,以销行于罗马帝国。战争以165年罗马人攻下塞琉西(斯罗)及斯宾而结束,战事就告结束,就有大秦的使团从海道来远东,在166年10月到中国宫廷,也许并非偶然的巧合。 [46] 直至此时为止,我们从《后汉书》、《魏略》及其他记载中知道安息人垄断了中国和大秦之间的贸易。从此,我们可以测度而知,当幼发拉底及底格里斯两岸发生战争,而由中东通往位于或邻近波斯湾船港的大道的斯罗及斯宾两城连同它们的仓库被攻占或焚毁之时,这种商业上的严重形势,在安提阿、泰尔、西顿或庇特拉各地的叙利亚商人之间定必引起不少焦虑;从前以安息友人(如果不是政治上的友人,至少是商业上的友人)为媒介与中国发生贸易关系,今已由他们本国政府的军队(即罗马人)切断了;他们习惯期待的大宗丝货久久不来,而本地织染的布匹、玻璃饰品、人造宝石亦不能达到中国的目的地。 [47] 在这种情形之下,派遣一个商务使团,经由印度洋及中国海,直接与中国人建立关系,岂非很自然的事么?中国记载中称派遣使节的人为大秦王安敦,而当时罗马皇帝为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那么把两者视为一人诚然是不错的。不过,如果我们考虑罗马皇帝和叙利亚丝绢商人对中国抱有不同的观点,如果把究竟谁得实惠的问题,应用于向一个和西方只能有商业关系的远洲派遣使节一事,那么我们不由得不问:在罗马政府正在竭力安定边陲之时,真有政治的理由要取得中国皇帝的友谊么?而叙利亚商人自安息战役后,顿失其十倍百倍的赢利,这种商业的利益,是不是找寻新关系的更强大的推动力呢?我根据这个及其他理由,相信公元166年的使团并非国家使团,而是私人的探访。 [48] 习于和印度及锡兰贸易的商人们,现在又进一步到达安南。他们可能原来既无文信证件,也没有进呈汉帝的礼物和贡品;但任何有希腊或拉丁文字的纸片都可以充作信物或国书,而所谓贡物,从其物品的内容可以推断,是在安南购置的,也许就是在到了安南以后,才决定冒称皇家使者,以图获得贸易的特权。据《后汉书·西域传》所说,其贡物不过象牙、犀角、瑇瑁,都是安南的产物,甚至连《后汉书》的撰者,心里一定也有点怀疑,所以说“其所表贡并无珍异,疑传者过焉”。 [49] 这批假公使,不失真正生意人的本色,早已将由大秦带来的珍品善价售出。 [50] 而在出售所得中拿出一部分就地在安南购买一些东西作为呈献中国皇帝的礼物。《后汉书》中所记,特别是其中对华贸易的几句话,很可能是记载大秦使者的日录。我相信他们把罗马的铸币带到中国,加以解释,所以史官有“以金银为钱,银钱十当金钱一”之语。他们或者暗示他们的来意,谓“与安息、天竺交市于海中,利有十倍;吾人质直,市无二价”等等。他们甚至谓“邻国使到其界首者,乘驿诣王都,至则给以金钱”,以图使中国人仿行加以优待。他们也许进一步说,“其王常欲通使于汉,而安息欲与汉绘彩与之交市,故遮阂不得自达”(《后汉书·西域传》)。所有这些读起来比代表安都或亚历山大城富有的商会的商人的谈吐更像安托奈那斯皇帝所颁发的国书;而且我们从古典作家论及赛拉斯(seres,丝国)的各种记载中,也可以得出结论:安托奈那斯皇帝对长安的中国皇帝不感兴趣,正如中国皇帝对他不感兴趣一样。罗马皇帝经过与安息人作战中的种种困难以后,不可能梦想再引兵深入那样的远方;而且中国在桓帝时,要保障西界已经很勉强,更不必说对付他们最强大的敌人匈奴了。在这种情形下,和中国结盟,对罗马的利益也不会起什么作用。

通云南的路线

《后汉书》中没有提到在此以后,直接的海道是否用为主要的商业路线;但从字句中间看来,似乎是如此。然书中说:“至桓帝延熹九年……始乃一通焉。”据我忖度,那时华货以舶运载,由安南至锡兰,古代的塔普罗巴尼(taprobane),或马拉巴(malabar)沿岸,再由此地转运至红海。 [51]

在前魏代,即约在公元3到6世纪间,又经常采用另外一条路线,特别是用于输入大秦货品的。《魏书》有云:“又水道通益州永昌郡。”(《文献通考》亦引之)《魏略》又云:“大秦道既从海北陆通,又循海而南与交趾七郡外夷北。又有水道通益州永昌。(按此二区在今之云南)故永昌出异物(大秦者)。”此处所言的路线,引导我们到白古(摆古)海岸的一个港口,有从那里两条河之一——萨伦河(沙尔温江)或伊拉瓦底江,成为和云南境内重要的通道,顺沿后者(亦名大江)河床而前的这一条东南路线,近20年来,曾著名为重要行旅的地点,在那个时候,因为它把中国相当宽广的和孟加拉湾的各港连接了起来,曾有过一番商业来往的盛况,犹可想见。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大秦的乐人及幻人取道入于掸国,当时掸国必在永昌郡附近(马可波罗的vochang)。这位曾于公元98年受和帝金印紫绶之赐的掸国国王,又以入境的叙利亚伎人献于汉帝。公元121年元会,安帝作乐于庭,他们曾当众表演过。 [52]

中国的旅行家也许从来没有越安息,横大海,以入于大秦走遍全程的;但中国人一定知道他们的商品是向这个方向进行的,看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说明《宋书》第97卷《列传》第57所说:“二汉衔役,特艰斯路,而商货所资,或出交部。泛海陵波,因风远至。”

汉人已知的尼罗河路线

我们由《魏略》一书,可以断定魏代(公元3世纪)中国作者已知埃及沿岸各海港的贸易情形。这个时代的大秦必然包括埃及。《魏略》云:“其国在海西,故俗谓之海西,有河出其国西,又有大海。”我前面已经指出,海西即指红海;此处所言之河,我相信即尼罗河;“又有大海”,就是地中海。《魏略》又云:“海西有迟散城。”迟散二字的古音,可以推断为disan。 [53] 我敢说这是中国人对尼罗河支流上的亚历山大城(alexandrea)的读法。《魏略》更云:“从国下直北至乌丹城。”“从国下”一语,可能中国的作者依照一位进入红海的旅行家的观点,指尚未到其国。他一定是向北直驶,才到达苗司霍尔姆司(myos hormos),本地之人或称为乌丹。 [54] 在此地的西南,有商路于科土斯(koptos)附近与尼罗河相接,据中国史家说,“西南又渡一河,乘船一日乃过”,也许是指科普托斯的面积而言的一种夸张之说。称“有河出其国,西又有大海,海西有迟散城,从国下直北至乌丹城,西南又渡一河,乘船一日乃过,西南又渡一河,一日乃过,凡有大都三,从安谷城陆道直北行之海北,复直西行之海西,复直南行经之”的一大段文字,似述取道埃及(苗司霍尔姆司、科普托斯、亚历山大城)而至叙利亚之路(安都、泰尔或另一腓尼基城)。其谓“凡有大都三”,或指埃及(即指迟散城之国)之分为三大部[三角洲(delta),黑普提隆米斯(heptanomis),西培伊斯(thebais)]。《魏略》更谓“乌迟散城渡一河乘船一日乃过,周回绕海,凡当渡大海六日乃到其国。”据我现在对这段文字的理解,它是记述由亚历山大城至大秦京都安都的路程。乌迟散三字wu-chih-san的古音可读为odisan,乌wu或o是附加部分,可略去而读为chih-san,我认为这就是alexandria(亚历山大)城的音转。由此城至濒海的安都(据说奥伦梯河orontes在古代可以通航远至安都antioch),全程约四百浬。以每日行七十浬之速率,需时约六日。 [55] 一日渡河,然后六日航海,也许是由于选取了通往加诺帕斯(canobus)城或郊外的ostium herocleoticum河口,此地有一通航的运河与小内港基培塔斯(kibotus)相连,距出发点约十五浬。因此由启碇而至出海需要一天的工夫。 [56] 我倾向于相信经由尼罗河而以安都或其他叙利亚港口为目的地的中国或印度商货,并不驶入亚历山大城的任何海港,而是经过监视河内外贸易之海关(根据斯特累培之语),以前已经用船驳运,因此旅行者可以入城或在城的东郊行乐,无须在城的地中海方面上船继续起程。 [57]

由巴比伦至叙利亚的陆路

由中国至叙利亚各路,读者既已明了,也许可以问由巴比伦至西方的陆路究竟怎么样了呢?我们从西方作家方面得知在幼发拉底河河口及庇特拉之间有商路可通;此外,必更有一路从巴比伦附近驿站通过沙漠取道巴尔迈拉(palmyra)以达挨美萨(emesa)或大马士革(damask);最后有大道至亚洲西部,即旧日皇城路,以及由斯罗取道修马(zeugma)的桥经美索不达米亚而至安都。如果说,那些供给《后汉书》作者撰写《大秦传》材料的人会没有注意到这些东方贸易的旧有陆路,那将是十分奇异的事。我相信《后汉书·西域传》谓“人庶连属,十里一亭,三十里一置,终无盗贼寇警,而道多猛虎、狮子,遮害行旅,不百余人赍兵器辄为所食,又言有飞桥数百里,可渡海北诸国”的一段,也许很可视为描写大秦的陆路,由于所述包括某些迹象,其中包含似乎可以指为由斯罗至安都的美索不达米亚一路,我似可以推论说,后汉时代的中国人已经知道这条路了。同书又云:“从安息陆路绕海北行出海西至大秦。”这一段是《后汉书》中最暧昧的文字之一,究竟作怎样的解释,我颇有一些怀疑。布氏在《中国纪事》第3卷解释道:“由安息,绕海之北岸,从陆道可达大秦。”他继续说:“此处吾人所指的是,或是经小亚细亚绕地中海而行,或经高加索绕黑海而行。”巴刻君(前引书第16卷)虽不赞成布氏以大秦为意大利之说,但亦同于布氏将“绕海”一词(我译为making a round at sea“绕于海”者)翻译为“在陆绕海”之意,而以绕(他用surround)为及物动词。他解释上文说:“如果要采用陆路,就完全离开美索不达米亚区域,循着厄尔布鲁士(elburz)群山以北的里海岸,北行经过南阿密尼阿(south-armenia),朝向叙利亚北部的安都方向而行。”我不能同意这个说法的理由是:绕字虽有其他用法,如绕山及绕城之类,但“绕海”二字并不指在陆上绕海而行,而是指在海上绕行;或者如一位我曾请教过的中国学者说,除非乘船,不能绕海。我可以引《魏略》的一段话为证:“乌迟散城渡一河,乘船一日乃过,周回绕海,凡当渡大海六日乃到其国。”此处明言乘船,完全排除了陆上绕行的概念。“绕”字与“周回”二字均为同类动词,都可以用为及物的和不及物的动词。从不及物动词的用法言,它是指取曲线道路,迂回而行。“从安息陆道绕海北行出海西”一语,如果逐字翻译,可以译为“从安息陆道而来,在海上绕行,复北行,由海之西面而出”。

美索不达米亚

不过中国文字可以非常含糊,因此,这段文字除巴刻君的解释外,还可做别的解释。巴刻君以为由波斯湾至伊利安那(aelana)的海道,有其他文字(参看《后汉书·西域传》;《晋书·列传》第67;《魏书·列传》第90;《魏略》及《文献通考》各史料)可以作充分的证明。他的话也许是对的,我无需把很可能属于另外环节的薄弱各环强加于这个坚强的环节之中。这里所说另外的环节,可见于《后汉书·西域传》:“人庶连属”至“可度海北诸国”各段。对这段可疑的文字,我不采用巴刻君的说法,试作解释如下:即“由安息之陆道而来,‘绕’循一曲线之路,周回通过或抵达‘海北’(地域之称,即叙利亚本部之北之美索不达米亚)又‘行出海西’,海西即大秦。” [58] 这一条经过海北的陆路,《魏略》曾提到“从安谷城陆道直北行之海北”及“大秦道既从海北陆通”;后面的各段在各方面都可以应用于在美索不达米亚境内的旅行。亚洲的这一部分确是人口稠密,但极可能常有狮子出没,因为斯特累培也不单说过美索不达米亚为一片好牧地,并且说充斥狮子;在《西域传》中提到这条路上的一个特色:“有飞桥数百里可渡海北诸国。”此桥据《魏略》“从驴分城西之大秦渡海飞桥长二百三十里”及《文献通考》“驴分魏时闻焉,属大秦,其地去大秦都二千里,从驴分城西之大秦度海飞桥长二百四十里,发海道西南,绕海道,直西行至焉”等语,可知此桥在大秦首都东北二千里或“视距里”之内,一定就是位于修马城,横跨幼发拉底河的大桥;修马城位于安都的东北,据斯特累培说,约距伊索斯湾(gulf of issus)一千四百“视距里”。

《魏略》所载各路线的分析

《魏略》所载的陆路路线都可以明白考寻出来。从安谷城(orchoë)到达大秦,有三个不同的方向:北路显然就是经由美索不达米亚的路;西路为经过叙利亚沙漠的商路,可能是取道巴尔迈拉(palmyra)的路;此外“直南行”的海道,即经过波斯湾,正如由于罗(hira)(参看《后汉书·西域传》)入海南行。北路或美索不达米亚一路,《魏略》必已提及(p.50,51)。文中谓“大秦道既从海北陆通,又循海而南与交趾七郡外夷北”,也许是指知有通大秦的中亚陆路,先于取道锡兰的海道。另一方面,下文说“前世但论有水道”是指绕航阿拉伯半岛;“不知有陆道”即只知道美索不达米亚或巴尔迈拉一路。在知道甘英欲渡的海路以后,对这两段看来抵触的文字,我只能作此解释。由此解释,对中国人已知的路线,可以提供下面各路的历史。

第一——甘英欲行之路,即越陆至条支,由条支渡海至大秦。

第二——在甘英之后(公元97年),但在采用取道锡兰的直接海道(公元166年)以前,完全由陆路来往。

第三——自公元166年(即安敦使节之来)后,通行直接海道。

由《魏略》中关于大秦各属国的地理记述,清楚表明由巴比伦至叙利亚的若干陆路,在3世纪中已经为中国人所知道。凡提到的属于大秦的各邦,几乎全都可以视为安都路上的驿站。

大秦属国

《后汉书》谓“小国役属(大秦)者数十”。《新唐书》重述其言,亦谓“臣役小国数十”。《魏略》改变一下文句,谓“置小王数十”。同书列举了其中一些国家,如果我对地势的直觉不错,我以为它们都位于靠近叙利亚的东界,为东罗马帝国面临安息边疆的外站。小邦名目有:泽散、驴分、且兰、贤督、汜复、于罗等。(见《魏略》)于罗我敢以为即卡尔提阿湖的于罗(hira),乃条支入海港口之一。《魏略》又云:“其余小王国甚多,不能一一详之也。”

上述的“属国”,——也许这些城市及其附近地方,都仍在原主(小王)统治之下,纳贡于罗马人,所以称为属国——《魏略》曾分别加以叙述,但它们的确切位置,难于考定。因此,我不能保证我译文的精确,也许在我们获得解决这问题的关键以后,还需要再加订正。除待进一步作专门的研究外,我以不敢十分自信的心情,在此提出我关于其中若干地理位置的看法。

泽散

泽散(tse-san,古音da-san) [59] 或为另一亚历山大城,有一时期称为charax spasinu,为幼发拉底河河口的大商埠。《魏略》谓其地在“海中央”,或即指其为幼发拉底河的两段所围绕。又谓其“最与安息安谷城相近”。我们据《魏略》“从安息界安谷城乘船直截海西”一语,可断定安谷也像于罗或条支一样,是一个位于或靠近波斯湾岸的海港,如推测不错,安谷城即奥楚(orchoe)或埃力克(erek),泽散很可能是河(mesene?)口的一区。泽散也像所有此类的海港,为下红海候船之地,“西南(即先南行,继而西行)诣大秦都不知里数”。如《魏略》言, [60] 不管其确切的所在地在哪里,书中称“北至驴分,水行半岁,风疾时一月到”。这引导我们经过长途河行以后,抵达靠近幼发拉底河上游的区域;我们不妨说是俄斯尔荷恩(osrhoene)王国;及当时伊得撒(edessa),尼斯福城(nicephorium)等罗马城市。 [61] “驴分去大秦都二千里。”由尼斯福城取道阿巴密及修马至安提阿的路程适为二千“视距里”。 [62] “从驴分城西之大秦渡海飞桥长二百三十里。”(《魏略》、《文献通考》则谓飞桥长二百四十里)中国人经常提到“渡海”,实际上就是渡河,渡广州的珠江,直到现在也说过海而非过河;《魏略》云:“其治(汜复)东北去于罗三百四十里渡海也。”又云:“其治(于罗)在汜复东北渡河,从于罗东北又渡河,斯罗东北又渡河。”同是一条水,而一段中河海并称,可以作比。因此,我们可以把这段文字解释为:“从驴分城西渡过跨河(幼发拉底河)的飞桥。”这座桥的长度自然说不上以里数计,甚至也不能以“视距里”计,但我们必须假定由于把步(passus)数错译为里数。飞桥既在驴分之西,且在至大秦京都的路上,我就断定为塞琉卡斯(seleucus)所建之桥,塞琉卡斯是建立 [63] 对峙于幼发拉底河两岸的阿巴密阿及修马二城的人,如果不是《魏略》说明“从驴分城西之大秦……渡海(河)道西南行,绕海直西行”,我在俄斯尔荷恩的几个著名的城市中,定会以伊得撒为驴分城。这段文字表明由驴分至安都,有陆行和河行二道。符合此种情形的,本有萨摩萨塔城(samosata),但此城似非至大秦安都路上的一站,所以我定为肯斯福城,因为它正在路旁。由此你可以从河道直西行,或由陆道经修马桥直西南行,都可以到安都。

且兰、思陶、汜复

据《魏略》所述的亚洲这一部分的道路情形,我认为且兰是叙利亚东部的一个地方,或即巴尔迈拉(palmyra)(tadmor)。思陶可能就是位于底格里斯河右岸的西特卡(sittake),这里可能有一条路向南通抵幼发拉底河上的巴比伦 [64] ;或者如《魏略》所说:“从思陶国直南,渡河,乃直西行之且兰三千里;道出河南,乃西行。”通过沙漠的陆路,从sittake的对面和西南,即伊镇(is)附近的可能航行路线,实际上离幼发拉底河岸有很大的距离。它的路程很可以定为三千“视距里”,因为按普林尼(第5卷,25[21],第88页)估计由巴尔迈拉至斯罗为三十三万七千步,共约四千五百“视距里”。我们向西而行六百里或“视距里”,即抵叙利亚本境。“从且兰复直西河之汜复国六百里”(《魏略》),“西河”或指奥伦梯河右岸的挨美萨(emesa);但各史均无“河”这一字,故最好读为“行”字,因此我不欲强调此点。挨美萨城乃横跨沙漠的巴尔迈拉路所经,至此并与由庇特拉北至安都的“南路”相接。中国人的记载说:“南道会汜复(即汜复路),乃西南之贤督国。”贤督的地位或许即是大马士革(damask),地址在挨美萨略偏西南的方向。《魏略》又说:“且兰、汜复直南,乃有积石。”所谓积石看起来只是对庇特拉(arabia petraea)的岩石区的描摹和称呼。从下面所说:“积石南乃有大海,出珊瑚真珠。”可以作这个描写的佐证;如果我所考其他各点都能成立,这个“大海”只能是红海。 [65]

《魏略》有一段文字对于亚洲西部主要山脉有的一般方向作了大概的描写,谓“且兰(palmyra?)、汜复(emesa?)、斯宾(ktesiphon?)及阿蛮(acbatana?)北有一山东南行;大秦(即海西,海西之国,红海之国)东海东(波斯湾之国,即幼发拉底及底格里斯之国)各有一山皆南北行”。在挨美萨(汜复)、巴尔迈拉(且兰)、斯宾、阿蛮以北由东而西的山脉必然就是托鲁斯(taurus)山脉;而在大秦之东(?)由北至南的山脉也许就是黎巴嫩(libanon)山脉和它的南北支脉;海东以东的山脉为塞格拉斯山脉(zagrus mons)及其支脉以及底格里斯河以东与河平行的各山脉。

《魏略》所说的属国和我尝试所作的解释,到此为止,也许可以称为满意。但《魏略》的下文,其中把前面所述的路线和明显属于另一区域的地方相连,变成了一个大疑团。它说“贤督(damask?)其治东北去汜复六百里。(汜复emesa?)其治东北去于罗三百四十里,渡海(河)也”。我已考定于罗为hira。如果说汜复有可能为巴尔迈拉沙漠西北的其他若干地域,那么,于罗怎样能够在汜复东北,或在其处附近任何地方的东北呢?要使这段记载成为可解,我们不能不认此中文本或此书根据的原文有割裂遗漏之处,以致在全篇明白易解的概述中插入这段淆乱的文字。

这一段的下文又极通顺易解,且可以支持我认为于罗即hira的说法。《魏略》说:“于罗属大秦。”且说:“从于罗东北又渡河,斯罗东北又渡河。”又说:“斯罗属安息(parthia)与大秦接也。”罗马东境的边界,因与安息及波斯战争的胜利,自然有所变动;但斯罗(seleucia)也许比任何其他城市更合适视为在两个帝国之间的边城。你由于罗至斯罗,必须渡过幼发拉底河向东北而前;越过斯罗后,又须渡过横亘于斯罗及安息国王冬宫所在的斯宾(ktesiphon)之间的底格里斯河。此城的确曾经屡次毁圮,自公元165年加西阿(avldius cassius)破坏后,迄未恢复昔日作为安息商业中心的繁荣;在这个废址上曾建立起一个新城,有一个时候称为科迟(koche), [66] 与左岸的斯宾城并合为马丹城(madian),为阿塔薛西斯(artaxerxes)以来波斯诸王的首都。阿萨西朝(安息arsacide)自公元226年为萨散尼王朝(sassanides)推翻后,已不能统治底格里斯河的两岸,看来《魏略》一书(包括公元220—264年)所述安息各城,年代上似乎不合。因此,我们不得不假定,可能供给材料的人暗将旧统治者(安息,即阿萨西朝)之名转移于新政府上。据马端临对波斯的记载(《文献通考》第339卷),新的波斯帝国初次与中国接触,似乎始于后魏(公元386—543年);在文中明白提到西京名宿利城 [67] 的,即上述之马丹城。宿利城位于达遏水岸上。(达遏水即底格里斯河tigris)此水通过城之中部而向南流。“有河经其城中南流,即条支之故地也。”这可以视为支持此地即卡尔提阿一说的另一佐证。

迟散即亚历山大城(亚历山大里亚)

根据中国人的记载,属国之一为迟散,马端临《文献通考》称为“王城”,我前面已经试图考定此城即为埃及的亚历山大城。迟散之名显然最早见于《魏略》,这一事实,似乎说明此城之为商业重镇,在三国魏(公元220—264年)时中国人已经知道了(虽然早在几百年前中国人是否便知有此城,我们没有任何的根据)。马端临所谓“(大秦)西有大海,海西有迟散城王城”,也许他具有更早的材料根据。我考证这个地方大都依据《魏略》,而《新唐书》述拂菻东西境时有一段说“拂菻古大秦也……西濒海有迟散城,东南接波斯”更可以作为支持我的说法的佐证。纽曼(neumann)说:“《唐书》显然以tschy或sy san,即byzantium(拜占庭)之名称君士坦丁堡。”(《亚洲研究》asiat,studien,第172页),布氏(bretschneider)谓迟散城的迟字,为避字之形误,打算把迟散改为避散pi-san(即byzantium)。我借这个机会要声明,除非具有极符合情况的有力证据,我们不应轻易假定中国古籍上文字有误。就这个例子的环境来说,纵使可以证明拂菻为东帝国,也不许可我们便把迟散指为拜占庭(byzantium);而且,这个名字出现在《魏略》一事,本身就是反对这种假说的强有力的理由。因为《魏略》所记为3世纪事迹,在这个时期中,经过奈泽(higer)和塞弗拉斯(severus)于公元196年战争的破坏后,“此东方之盛都仅存一片废墟而已”(引吉本语)。

出自印度传说的女国

中国记载大秦或拂菻的属国时,谈及女人国及矮人国。我们必须认为,这些记载不是根据实际情况的;它们只是西方民间传说的片段,报告者(中国人或罗马人)都从来没有亲历其境。中国人的想象力,本来极容易接受新奇的东西,女人国及矮人国的传述一定深深地印入中国人的想象之中,因而这种传述遂保存在他们的记载里;另一方面其他平淡无奇的真实事迹,却归于湮没。

按《新唐书》第221卷《列传》146第6页云:“拂菻西南际海岛有西女国,皆女子,多珍货,附拂菻。拂菻君长岁遣男子配焉。俗产男不举。”同书《西域传》又提到中亚细亚的东女国:“西海亦有女自王,故称东以别之。”在玄奘《大唐西域记》中也有相同的一段文字。 [68] 《大唐西域记》完成于公元648年,大都取材于梵籍,比《新唐书》的修纂要早几百年。 [69] 其中说及西女国:“拂懔国西南海岛有西女国,皆是女人,略无男子,多诸珍宝货,附拂懔国,故拂懔王岁遣丈夫配焉。其俗产男皆不举也。”把这一段文字以及《新唐书》关于拂菻的事迹,关于古代大秦或者也是如此,有许多是出于佛教翻译家所译出的印度材料。这就是爱德金斯博士(dr.edkins)最近提出的见解。 [70] 玄奘的书著作年代较早,而且也不像《唐书》那样纂辑而成, [71] 故关于女国的材料一定是从此取材的。

关于女国的记载,在许多方面和我们在斯特累培的书(第11卷,第50页)中所有论及女国(amazon)的地方相符合。但斯特累培笔下的女国,据云位于密奥提斯湖(lake maeotis)岸的某地,而非拂菻的西南;她们也不是住在岛上;以男子和她们相配的邻人,不是叙利亚人而是居于高加索山下的加加尔人(gargareans)。马端临《文献通考》第339卷引杜环《行经记》云:“又闻(大秦)西有女国,感水而生。”(也许是指自水中而生,如古代塞浦路斯的女神安那提俄美尼venus anadyomene of cyprus) [72]

小人国

小人国(pygmies)一名,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中谈到:“小人在大秦之南,躯才三尺,其耕种之时,惧鹤所食,大秦每卫助之,小人竭其珍以酬报。”这是不遗细迹地重述非洲小人国的旧有传说。此种小人居于大秦或叙利亚之南,其所在与蓬彼雅斯弥拉(pomponius mela)所指的地理位置完全符合;他提到红海西岸的这种居民说:“内地的小人是一种身材纤小的人种,从体质上来说,他们生长起来,足与鹤相抗衡而已。”(3,881——frick)哲利阿斯(gellius)描述他们身体大小时,说体高只有二尺又四分之一。什淮恩浮特(schweinfurth) [73] 所发现的阿卡(akka)民族,可能就是所有这种记载的真实根据,也许和女国传说通过同一的途径传入远东,成为中国人的记述。可以注意的是,一方面我们的拉丁权威显然过于夸张,说小人的体高不过二尺又四分之一,倒是马端临之言比较接近事实(除非说经过其间的几百年,因与身材高大的民族通婚,增加了他们平均的体高)。另一方面,中国史家谓其人三尺,相当于英尺三尺半。什淮恩浮特在他的书中绘有阿卡人的两幅插图,一长四尺一寸;一长四尺四寸;又说:“我从来没有见到体高有远逾四尺十寸的。”

摩邻及老勃萨

《新唐书》提到西南有黑种之国:“自拂菻西南度碛二千里,有国曰磨邻,曰老勃萨。”无疑这是指西奈半岛(peninsula of sinai)的赛(sin)沙漠而言。马端临(《文献通考》第339卷)明言它位于摩邻国的秧萨罗西南;秧萨罗国或即耶路撒冷(jerusalem)的对音。 [74] 又说:“渡大碛,行二千里,至其国,其人黑,其俗犷。少米麦,无草木。马食干鱼,人食鹊莽,鹊莽即波斯枣也。”且谓“诸国陆行之所经山胡则一种”。此处所述的诸国,我们也许可以推断位于红海西岸,远至古代传说食鱼的民族特罗格卢底(troglodytae)或伊底育菲支(ichthyophagi)。我当然更偏向于埃及东岸的不毛之地,因为供给大量干鱼来饲马一事,在这些地方比非洲内地的某些地区更有可能。埃及红海岸的荒芜之称是很著名的,也同埃及的其他部分一样,居民每天的食粮主要仰给于枣树。古代旅行家马可波罗及伊本巴图特(ibn batuta)曾经游历俄曼(oman)沿岸的某些部落,在他们的记载中,前者注意到以枣及鱼为食品,大量消费;后者注意到以“各种小鱼饲畜的奇俗”, [75] 他们的话和《唐书》所言,大同小异。不幸俄曼在拂菻的东南而非在西南,且距离拂菻太远,因此,不能即指为其地。我们唯有转向埃及沿岸来找寻,因而定为苗司霍尔姆司(myos harmos)附近的地域 [76] ,在此登岸继续取道科土斯(koptos)及亚历山大城前进的旅客,也许知道这些地域。斯特累培也提到主要树木中的枣树,和以鱼饲畜的习惯。开姆桑(kempthornc)在他的1828年《波斯湾东岸测探记》(《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5卷,第270页)中谈到对面的海岸说:“居民仍旧完全依靠鱼来生活,因为土地完全不毛,没有任何草类,因此牲畜也和他们的主人一样,吃同样的食料。岸边有大量的牡蛎、螃蟹和各色各样的贝类。在此地及阿拉伯,许多地方因日炙的沙地,草木稀少,都完全以干鱼和枣混杂而饲畜。”所以我们可以颇有把握地把面对波斯湾阿拉伯海岸的icthyophagi所说的一切,移用于苗司霍尔姆司或柏累奈西(berenice)附近的地区;因为在这个共名之下所记载的两类部族,关于他们所处的地域和生活方式,正如这方面的主要权威阿加塔尔西提斯(agatharchides)所暗示的,无一不相同。 [77] 我引米勒(muller)所订的拉丁文如下:

“ac primum de ichthyophagis aethiopibus(qui piscibus nutriuntur)dicemus,quibus maritime habitatur region a carmania et gedrosia ad extremum usque recessum sinus arabici,qui in mediterranea incredibili prope spatio excurrens,ad ostium a duabus continentibus,hinc arabia felice,illinc autaeis,qui sunt ad extremum sinus arabici secessum,quem magnum includit mare,usque ad indiam et gedrosiam et carmaniam et persas insulasque memoratis gentibus subjectas.ubique habitant ichthyophagi(homines ex piscibus victitantes);quinudo,tan feminae quam viri,sunt corpore,et communem sobolis procreationem habent;naturali quidem voluptatis et molestiae cognitione,sed turpium et honestorum ne minima quidem proediti notitia.”

“史前时代,有一种水兽名ichthyophagis(按ichthyophagis有谓为人面兽身的动物,有谓为水居的太古人类),以鱼类为食,住在沿海区,阿拉伯北端,地中海一带,红海与波斯湾之三角地带及印度海。该动物的性器官与人无异,其受孕、胚胎、生育亦均如人类,而不以杂交乱伦为耻,其坏处更有甚于野蛮人。”

最后一段也许可以作为了解《唐书》所言“不耻 报,于夷狄最甚。”和《文献通考》所言“共寻寻 报于夷狄最甚”的帮助;两书的原文可能小有讹失。“不耻 报,于夷狄最甚。”一语,我译为“the hsunhsun have most frequent illicit intercourse with barbarians”;巴刻先生(mr.parker)则拟译为“they are not ashamed of incest,and in this respect they are the worst among the barbarians.”他的译文使我们更接近于伊底育菲支(ichthyophagi)的古典传说,我极同意这样改译。

大秦故京

保存于当时史书和后人辑集的引文中的中国古代典籍,包含关于大秦首都的一系列详细记载,如果把它和西方作者流传下来的关于安都(antioch)古城的材料比较,一定很有兴趣:安都作为罗马总督统治全东境(叙利亚、埃及与小亚细亚)的驻节地,一定会被人视为大秦的首都。此种详情,必备见于米勒(otfried milller)所作《安都古迹》一书(antiquitates antiochenae 1841年格丁根出版),但我在欧洲没有找到此书,现在我不得不将散见于中国历代书上的零碎材料加以辑集。

大秦的京都,在魏代称为安都(《魏书》及《文献通考》均载),波提埃恰当地指出此名即antioch。 [78] 玉尔(yule)说:“关于这个显指antioch的名字,在马苏提(mas'udi)书中,知在伊斯兰教徒征服时,此城之原名仅剩几个字母alif,nún及tá而已,真是奇怪。” [79] 这也许可以足够证明中国旧名语尾无k音的论据;对汉字的古读,不管我们采用什么原理,《康熙字典》所引证的都tu古音,都不能证明语尾有tuk之音。但照我的见解,安都正好是antiochia对音汉字。斯普卢纳(spruner)与美琪(menke)合作所编的古地图(atlas antiqaus)(第九图)载有此城的图样,可能根据米勒书中的材料;我现在虽不能引证必要的古书中关于此城详况的篇章,为此图的精确提供证据,但编者的盛名,可以保证,它可以代表学者们对此城及属区轮廓的看法。我所摹写的草图,足可以表明中国人关于安都的描写。除王城东北郊外围的点缀线外,我悉照原图,没有增加什么。

《魏书》谓“其王都城分为五城,各方五里,周六十里。”从下面的文字,此处所言五区,应当说是四区,第五区为居中的王城。下文说:“王城居中,城置八臣以主四方,而王城亦置八臣分主四城。”如果我们假定第五城或中央之城为城之长官所居,则此四城正合于斯特累培所称的安都(antioch),别名四城(tetrapolis)。 [80] 四城均自有墙,又有一大墙包围之,正是安都的特色;即使所有其他的论据都不能成立,单就这一点已经足够使它区别于古代西方任何其他大城,特别是与它对峙的罗马和亚历山大城。 [81]

京城的周围如下:

一、《汉书》谓:“所居城邑周圜百余里。”《魏略》谓:“其王所治城周回百余里。”《晋书》谓:“其城邑周回百余里。”可知当汉、魏及晋朝,即约在公元最初三世纪中,此城周围逾一百里。

二、《魏书》谓:“周六十里。”则北魏时(公元386—556年)为“六十里”。

三、《唐书》谓:“城广八十里。”《文献通考》云:“王城方八十里。”则唐代(即7世纪及以后)为“八十里”。

安都城自公元前301年由塞琉卡斯(seleucus nicator)奠基以来,经过数次扩张延伸,至挨彼达腓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死于公元前163年)时,面积已增大至包含有四个有墙的城,郊区尚不在内。但它的极盛时期一直延至基督教纪元期内。有好几位罗马皇帝在一生中有一部分时间居于他们这个东境的都城;在罗马皇帝之下,这里是统治包括小亚细亚、叙利亚及埃及在内的罗马东土的罗马总督永久驻在地。根据由斯普卢纳与美琪所提供的属于公元前2世纪的城图来看,如将东北郊计算在内,则周围一百里或“视距里”,绝非夸大之词。当北魏时,即公元5世纪,此城开始衰败;刚好到北魏末年(公元532年),一次可怖的地震使它的光辉受到致命的伤害;虽查士丁尼(justinian)支出巨资重建该城,但亦不能恢复它昔日的伟观。达就是我们在中国书上见到的周回最小仅六十里或“视距里”的时期。在阿拉伯人统治时代,此城略有所恢复,因此,在唐代有周回八十里或“视距里”的记述。

不论中国人记载中所保存的里数,其真实至何程度,但安都(antioch)在它最盛时期,它的面积可以和古代世界的任何大城相比都不逊色。佛利德伦特在其书(1873年第4版第1卷,第6页)中指出此城连郊区圆周共一万八千零七十二步(等于一百四十四视距里),亚历山大城为一万六千三百六十步,罗马为一万四千一百二十步。拜占庭城共分十四区,在君士坦丁(constantine公元330年)时,曾经扩大重建,但共周回不过七哩(等于五十六视距里)。《旧唐书》云:“其都城垒石为之,尤绝高峻……东面有大门,共高二十余丈(即等于二百三十五尺余) [82] ,自上及下饰以黄金,光辉灿烂连曜数里。自外至王室,凡有大门三重,列异宝雕饰。第二门之楼中,悬一大金秤,以金丸十二枚属于衡端以候日之十二时焉。为一金人,其大如人立于侧,每至一时,其金丸辄落,铿然发声,引唱以纪时日,毫厘无失。”(《新唐书》亦有此说,略同)

我们知道安都城垣,是特别高的。关于它的东门,我现在无从证实中国记载所传的事实。 [83] 文中下面所述的机械装置,一定就是“刻漏”,至少中国人已经有所认识,《渊鉴类函》第369卷引用《唐书》的话,即列于“刻漏”题下。

《魏略》谓:“共治滨侧河海。”我将“河海”二字译为“river estuary”,意谓通海之河。此河当为安都的奥伦梯(orontes),自海岸经此河,只需一天便可抵达该城。 [84]

大秦拂菻的领土

关于大秦及拂菻的面积,如果不是中国人记载中用词的存疑,本来是很明白的。《后汉书》说:“地方数千里”,因而就发生了我们怎样来解释这句话的问题。前人都同意译为several thousand lisquare(数千里方),但这并不是“方”之正统的意思。《孟子》一书有云:“寡人之囿方四十里”,雷格(legge)译作“仅四十里”。我们只能这样译而不能作四十里平方,因为按四十里平方计,就成为一千六百方里,那就将为一个体制极为可观的公园了,而《孟子》本文中说这句话的原意,是说他的花园是一个极平常的公园。此外,中国注解的人都是这样解释,因此我们只能照上文翻译。 [85] 另一方面,雷格另同段中(《论语》第11卷,第111页),又把“方六七十里”译为“sixty or seventy li square”,因为照全文的意思,如果以正统的本义来译,就将违反情理。这样似乎说明像“方数千里”、“方六千里”一类的用词,不应该视为具有一种确定的含义。为了知道一个古代作家使用这些词究竟代表什么意思,最可靠的方法,也许是把它与人所比较熟知的领土加以比较。《隋书》 [86] 成于7世纪初,在叙述作为扶南或暹罗之一部的赤土国时,称其土地方数千里,正与《后汉书》所言的大秦领土相同。赤土的面积无论如何断不能与罗马帝国相比。因为赤土不过是扶南的一部,而扶南又不过是位于孟加拉湾及东京湾许多小国之一,即合诸小国亦不能相当于罗马帝国的一大部领土。据《梁书》 [87] 所载,顿逊,在海崎上,乃马来半岛诸小国之一,即明史的马六甲,据云:“方千里”。显见中国文字描写“数千里”之国,最多只能相当于罗马的一省,而不能比帝国本身。 [88] 我们必须假定,中国与远西最初贸易之时,他们并不知道那须向他们购买丝绢的国家的大小。在汉代,他们的记载可能包括叙利亚全境而言;数百年后,在魏代的著述所载中,从我对于尼罗河及亚历山大城的考证,以及史籍言大秦面积的出入,如《魏书》言:“地方六千里。” [89] 而《晋书》所述之时代早于魏者,则言:“其地东西南北各数千里,有城邑”,可以断言又增加了别的部分,可能包括埃及在内。看起来,在后魏(至公元6世纪之中)时,凡以前属于称为奥伦斯(oriens)时的提督管区或在居于安都(antioch)的总督治下之范围的境土,都属于前述记载的范围之内。《旧唐书》谓拂菻“地方万余里”,《唐书》谓“地方万里”,这一事实,与主张大秦即罗马帝国和拂菻为大秦在拜占庭诸皇治下的延续之说,显然抵触。因为如果罗马全盛时代的大秦面积有六千里,拂菻的领土自应要小得多(如果真指东罗马或拜占庭帝国而言),因在唐时,旧帝国的领土范围已经减缩了大半。但大秦仅为罗马的一省,而拂菻为阿拉伯人治下的同一省份(叙利亚)。《唐书》所言的“万里”,或包括7世纪中叶在哈立发统治下向外征服所占领的土地在内。马端临《文献通考》引杜环《行经记》云:“四面境土各数千里”,这样就使之回复到旧大秦的面积,根据下面所说“常与大食相御”,以及下面又说:“西枕西海,南枕南海,北接可萨突厥。”显然这就是指的叙利亚的境界;那么上面所述的拂菻,必须理解为在阿拉伯人征服以前的拂菻。

上文所举,也许还嫌空泛,但可以表明中国作者不知道大秦的政治领域的真正大小,他们所记述的地理形势,只是一个属区。另一方面,对那些告诉中国人“自葱岭西,此国最大”(《魏略》)的人,无疑对罗马的全盛时代的威力是认识的。

大秦城邑数目

《后汉书》说大秦有四百余城,而《晋书》只说有城邑,《魏书》说:“其地平正,人居星布。”新、旧《唐书》都照录旧记;我们必须假定,这一方面所见的记载,都根据于更早的材料而来。对罗马帝国而言,四百个城市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据英国罗马史家吉本(gibbon)说,单是古代意大利,就有一千一百九十七个。又说:“不管用古代一词指什么,都没有任何理由相信全国的人口在安托奈那斯(antonines)时代会比罗慕路斯(romulus)时代的人口为少。”吉本更谓:“在恺撒(caesars)统治下,仅亚洲本部(即安都总督统治下各国或大秦境内)已有五百个众庶的城市,物产富饶,具备种种优美的技艺文物。” [90] 亚洲本部的五百个城市,就是《后汉书》所谓的四百余城。叙利亚的人口在中古必极繁庶,因在马美琉克团(mamelukes)军政府统治下,境内据计包括有六万个村落。 [91]

大秦的狮虎

汉代记载中有些话,明白地表示出供给材料的,无论是中国人也好,或外国人也好,他自己一定曾经有过实地的旅行。我料想,他在途中对于旅行的各种条件的印象,就是从斯宾经过美索不达米亚至修马(zeugma)的陆路沿途所见。《后汉书》谓:“终无盗贼寇警,而道多猛虎、狮子,遮害行旅,不百余人赍兵器辄为所食。”后来的《魏略》及《文献通考》都重复这样的说法。记载中一再提到各种猛兽;一开头,便是上引文字中所说的狮虎。此外,《新唐书》又谓:“有兽名 ,大如狗,犷恶而力”;根据《文献通考》“有养者(可以驯养)”。布氏提到这种动物时说:“它可能就是东亚所没有的鬣狗(hyaena),因之是中国人所不识的”; [92] 他的话也许不错,从中国人记载中描述的情状,也可以说是指在叙利亚一定很常见的胡狼。《魏略》和《文献通考》都提及另一种猛兽玄熊。在罗马皇帝时代的意大利,此种猛兽久已不为行旅之患;如果说它们还存在的话,或者像有些种的熊也已退处深山,成为王家的狩猎品。但是在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为行旅之患的狮虎,罗马极为需要,常向非洲及东方各省 [93] 运入,以供皇帝的娱乐。意大利道途中扰害旅客的不是狮虎而是盗贼;而“终无盗贼寇警”,是《后汉书》所记驿路上的特点。

邮驿

我们由《后汉书》及其他古代记载,得知大秦国内所有陆路旅行安适便利,和“邮驿亭置如中国”(《魏略》),且“十里一亭,三十里一置”直达京都。“邻国使到其界首者,乘驿诣王都。”(《晋书》) [94] 交通工具可能包括各色各种的车辆,其中有一种是辎軿小车。(《后汉书》)

驿路遍设驿站,以石标里,《后汉书》谓:“列置邮亭,皆垩塈之。”所有这种设施,均类罗马的驿制,可以同样适用于意大利及任何罗马各省。 [95] 但在《后汉书》所言驿事的某些详情中,在我看来,明白地提示我们,其所叙述的国家是在东方。《后汉书》谓:“人庶连属,十里一亭(亭形之标里石?),三十里一置(休息处)或一堠(《文献通考》及《诸蕃志》)”,在我看来,这一段是用最可能少的字句叙述了境内的军事制度。它表明驿路的里数以置或堠为单位,每单位分为三小距离(即亭),又从而化为三十里。这个制度和罗马制度我没有发现有任何相同之处。 [96] 意大利的驿路以奥古斯丁所建立的金色里标(milliarium aureum)为起点,沿途凡距离八视距里,(相当于一千步)即立一标里柱,并无三分或三十分的区划。古代里数可与《后汉书》的里数比较的,只有亚洲里数,即波斯的parasang(以下作波斯里)。自希罗多德时代直至现代,亚洲西部测量道路多用波斯里计算。希罗多德本人(其书第3卷第6页,第5卷第53页,第6卷第42页)明白说波斯里分为三十视距里。“黑西基阿斯(hesychius)和修伊达斯(suidas)所言的长度相同,而塞诺封(xenophon)亦一定是以三十‘视距里’来计算,因为他说一万六千零五十视距里等于五百三十五波斯里(arab,ii,i,§6),阿拉伯地理学家(freytag,lex.arab.)说等于三阿拉伯里” [97] 。由于这些计量便于换算,以及自亚历山大远征时代,希腊文化和亚洲西部的持有极密切的关系,把相当于《后汉书》所记的一种记里制度几乎掩盖了,这种制度为:

1置或堠=1波斯里(parasang)

=3亭或阿拉伯里

=30里或“视距里”

我的有些考证,都是根据假定,即中国书上所记的里数,必须按西洋古代作者所谓的视距里去理解。 [98] 我将请读者注意下面这张见于中国记载的表,凡是研究古代地理的人都会承认,就它的准确性而言,它比起最可信的古典作家的任何同样的记述,都会远远超过之。

1.antiochia margiana(木鹿)

至hekatompylos(安息)

经hyrcanian hills.……五千里或视距里。

2.hekatompylos(安息)

至acbatana(阿蛮)……三千四百里或视距里。

3.acbatana(阿蛮)

至ktesiphon(斯宾)

经mountzagros(沙格罗山)……三千六百里或视距里。

4.ktesiphon(斯宾)

至hira(于罗)……九百六十里或视距里。

5.antioch(大秦都)

至zeugma(修马桥)外的驴分城……二千里或视距里。

6.由幼发拉底河岸沿商路

直至palmyra(且兰)……三千里或视距里。

7.palmyra(且兰)

至emesa(汜复)……六百里或视距里。

8.antioch(安都)……一百里或视距里。

中国古代商品

《后汉书》说大秦“与安息、天竺交市于海中利有十倍”。《晋书》又说“其利百倍”。对中国和印度贸易的获利如此之厚,也许从他们所运商品的性质就容易说明。我们可以假定,中国输入大秦的大宗商品是丝绢,据说一磅丝等于一磅黄金。 [99] 也许不过是一种说法,并无一定的意义,但不论丝绢的真正价格如何,从前面所引的记载来看,无疑花在这种商货上的总数是很庞大的。据普林尼(第6卷,23,101),单是印度每年由罗马帝国所得的丝款不下五千五百万铜币(sesterces,约等于六十万英镑);又说(第12卷,18,84)印度、中国及阿拉伯每年共由帝国所得的丝款,照最低的估计亦值一万万铜币(约等于一百万英镑)。但是这两个数字(即六十万镑及一百万镑),如果真正就代表罗马帝国与上述诸国的贸易价值,又如果丝的重量与金的重量的价值相同,那么也还是不足道的。为解释这两段引文中的难题,曾有各种的说法。赫克(höck,röm.geseh.i.2.288)解释说,上述的总数,乃仅指运入罗马城而非指运入罗马帝国的数目。马贵特(marquardt)在其《罗马国富论》(röm staatsverwaltung第2卷,266)中,认为在对印度贸易的估计中,没有包括从印度输入的购珠之款一万万铜币(sesterces)。佛利德伦特反对这两说,看来他是正确的。照我对普林尼的话的理解,他根本并没有提出与上述诸国的贸易总额;他只是说“和印度诸国的贸易使我们每年有大量的耗费”。那就是说除由罗马帝国输出货物的价值外,还须支出那么多的钱。我们必须这样去解释以上两段引文中的exhauriente(外流)和adimunt(收回)两字。换句话说,作者企图说明贸易入超的差额,有利于印度、中国和阿拉伯。我把普林尼的估计,当做证明罗马运入中国的货品,一大部分以货品抵偿的间接证据。那么,我们要问:罗马人与中国人交换的是些什么商品呢?从大秦的物产单中可以得出答复。琉璃、氍毹、刺绣品和其他织物,以及除少数药材、香木以外,是商人在叙利亚可以携出和在沿途上购取得到的宝石。

琉璃

向中国输入如:杯、瓶、烧珠及有色玻璃之类的小容器,一定获得大利。《魏略》说大秦产赤、白、黑、绿、黄、青、绀、缥、红、紫十色琉璃。 [100]

玻璃有称琉璃的,亦有称为玻瓈或颇黎的。从我和中国古董商人打交道之中所知道的看来,玻璃与琉璃两种物质的不同之处,似乎是:玻璃透明,琉璃则否。后者俗称为料,海关税则内有“料器”一名,就指后一种。我以为普非斯马(pfizmaier)在他的《宝石黄金研究》(beiträge zur geschichte der edelsteine und des goldes)以琉璃译为水晶(bergkrgstall)是不幸的,而该特士(geerts)在其《中国与日本的天然产品》(les produits de la nature japonaise et chinoise)第2卷,第471及475页,以lapis lazuli译琉璃,而以gemme vitreuse boud-dhique译玻璃,实为他的日本权威所贻误。中国人在没有了解玻璃与琉璃的真正性质以前,习惯于把它们视为宝石,和构成佛典中七宝的其他珍宝同等看待;但等到他们能够在本国制造此物,这些名词不管过去具有何种历史的或诗意的含义,实质上就是指玻璃而言。作为譬喻,类似不透明玻璃的物质也可以称为玻璃。美斯尼将军(general mesng)告诉我,在贵州有些地方,作为灯罩用的明角片叫做玻璃;而瓷瓦有闪釉质的也称为琉璃瓦,他认为在那种意义上,它就是油璃的同义字。我以为琉璃一名的起源,应于中亚的语言寻求。道光内阁中书徐松学(星伯)的《汉书·西域传》补注(此书第一页即有作者名字:“大兴徐松学”五字,学字是作者的谦词,犹述而不作之义,说自己正在学习。夏德误认徐星伯名为徐松学。——译者)说琉璃的原名为璧琉璃或吠瑠璃。前者见于《汉书·西域传》的《罽宾国记》内,曾被误解为两种物质,即璧与琉璃,曾被释为出于梵音的璧玻璃与吠玻璃,古音或为beloli,其实并不限于梵音。在有人提出更好的论点以前,我认为就是belor或bolor,它们在若干中亚文字中,都指玻璃或水晶言。玻璃一词,可能比较晚起,但早在公元643年,《旧唐书》中已有“赤玻璃”之语(《新唐书》亦说);这个词也许也是根源于此而来的。威廉姆斯(williams)的注音字典拟为出于葡文vidro一字。鉴于因葡人入中国为时较晚,两者之间实无联系可言。

北史说北魏太武年间(公元424—452年),有从印度西北边境的大月氏来的商人 [101] 能造琉璃。“世祖时,其国人商贩京师,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瑠璃。于是采矿山中,于京师铸之,既成,光泽乃美于西来者。”(《魏书》第102卷《大月氏国传》)《魏书》特别说明,自此中国琉璃遂贱。葛鲁贤的《中国通史》(grosier,description de la chine)第2卷第464页,根据正史(料为《宋书》)说大秦王进贡了些极珍贵的五颜六色玻璃给太祖皇帝。几年后,又派去一个玻璃匠,这人懂得用石头烧制成玻璃的技术,他的秘诀得自某些以前来过,现在又来自西方的人。太祖是在正史用以称宋文帝之号(公元424—454年),当时北魏太武帝正与他争霸。在太武帝统治期间,琉璃造法已由大月氏或印度传入。魏与宋本为争雄之国,皆以传入玻璃造法为一代光荣。因此,关于玻璃制造的入华有两种传说。在中国首先帮助设场制造玻璃的究竟是叙利亚的工匠还是印度工匠,我们的确难于断定。但关于起源传说中的分歧,却正好证实了我所提出的传入年代的正确性,因为上面所提两位皇帝的统治年代正好相合,都是由公元424年开始。

在商业史上承继古代腓尼基人而精明不减于叙利亚的商人,显然曾经充分利用这种在西顿(sidon)海岸附近从近处矿物所制成的琉璃品,毫不费事地由陆路运至伊利安那(aelana),以船载至波斯湾,直通经过安息的陆路,以后或运至锡兰,转中国或安南的舢板前往。从流传下来的和收集在各种类书里的古代中国人对于玻璃器的记载,我们可以断言,在中国未知制造琉璃及玻璃之前(即公元424年),这两样东西曾被认为是最珍贵的物品。《证类本草》第3卷说“玻璃西国之宝也”。也许是重述在此以前的前人的旧话。中国古代民间传说有千年冰化为水晶的话。 [102] 《证类本草》认为应列为玉石之类。《格致镜原》第51卷所载7世纪诗人李太白谈到美丽的杨贵妃(李白:《清平调》)说,太真持“玻璃七宝杯”酌西凉州所献葡萄酒。看来对“玻璃”估价不低。如果一个现代诗人,写美人所执的酒杯就一定会限于金银玉晶。在大秦时代,在中国人生活中对珍奇玩器的爱好,还没有那种代替奢侈品的瓷器;在唐代以前,瓷器业可能还没有开始大规模地发展。集注于奢侈生活中,仿造周代古式的笨重的铜鼎和其他祭器与所谓宝物(金、银、玉及其他宝石、象牙、珍珠、玳瑁等),包办了富人们的注意力。宝物中大部分由大秦输入,在旧有记载中也包括玻璃在内;而1108年刊行的《证类本草》,把玻璃列于“玉石部上品”;五十年后的《本草纲目》甚至把它列之于金属部。这表示一种极其珍贵的货品价值逐渐降落。颜色玻璃之小器皿,如烧珠杯瓶之属,在中国的价格极可能比在罗马高得多,这种贸易对叙利亚人特别有利可图,他们在交易中的行径,可能并不如中国记载中盛誉的那么公正。

宝石贸易的中心——叙利亚

关于叙利亚盛产一般宝石的记载,显然流行于中国,正好像在西方流传和为人所信一样。许多关于大秦的文字,都夸谈该国盛产珍异。我们知道叙利亚地理位置优越,适于成为当时所知各地出产真宝石的市场。它在小亚细亚、塞浦路斯、埃及、阿密尼阿、米太等主要产区间占有中心地位,自古以来具备独占琥珀、红宝石、乳光石、红玉、碧玉、琉璃、玛瑙、黄玉等类贸易的各种便利条件;而在罗马人统治时期的亚历山大城继承了腓尼基人及叙利亚人的商业盛况,就成为有关宝石制作的工业区。琼斯(wm.jones)在其《宝石的历史和传说》(history and mystery of precious stones,1880,第346页)论及古代叙利亚时说得很恰当:“荷马(homer)所提及的玩物及珍品,很少不附带指出,即它们是出于西顿匠人所制造或由腓尼基船所运入。”又说:“叙利亚的古庙的财宝是非常富饶的,包括象牙宝石在内。希拉波立(hieropolis)的阿斯塔提(astarte)庙,满是金珠和各色宝石、红缟玛瑙、风信子石、琥珀,都由埃及、亚比西尼亚、印度、米太、阿密尼亚及巴比伦等地而来。在女神像的额上有一颗红玉光彩照人。卢古鲁斯(lucullus)由阿密尼亚载回的宝石瓶,装满一辆由骆驼拖拉的大车。”不论罗马帝国把他们的珍珠宝石,作如何的炫耀,但他们的奢侈品无疑主要是从向亚洲各省掠夺而来的。琼斯又谈到他与其说在意大利不如说在叙利亚见到的情形说:“3世纪初,罗马人的奢侈达到登峰造极的境地。自称为太阳祭司的怪物伊拉加巴拉斯(elagabalus) [103] 可为一例。他的衣服奢华到了极点。他从来上衣不穿第二次;其履饰以珍珠钻石,榻亦满缀金紫宝贝。在他经过的路上撒布金银粉末。 [104] 在他的宫廷内所有器具都用黄金制成。 [105] 在挨美萨(emesa)以这位荒淫无度的皇帝名义举行拜日仪式,其排场之大令人难以置信。以六匹纯白盛饰的马挽着一车,车上载有一块人们相信由天上落下到庙址的用珍贵宝石镶嵌着的黑石头。”(第35页)迟至中古时代,叙利亚仍享有取之不尽的宝石来源地的盛名,因为虽经罗马人的掠夺,但还有足够的留存可供十字军的予取予求,一般说十字军人在异教徒中一番冒险没有不是满载而归的。琼斯又说:“十字军掳获的宝石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据scheidius引一位老的德国史家的说法,在他死以后,亨利王走进他的宫殿,见到用纯金制的桌椅,此外还有需用一百五十匹骡来装载的珠宝金银。”(第356页)又说:“狮王亨利于1172年往朝圣地,回时满载财宝,特别以珠玉为多。”(第339页)

这种以驼骡载宝石的传述,表明即使在此时叙利亚仍被人认为是一个极富的国家。但我对这些记载,不免有些怀疑。古代世界,是极为轻信的,其中所言的黄金很可能多只是精铜,许多宝石只是彩色的玻璃。《后汉书》中说:“所生奇异玉石诸物谲怪多不经。”已经透露了这种怀疑的想法。普林尼(第37卷,7,[26],98)谈到红玉时,说赝品之多,不易鉴别,且多用玻璃材料来顶充。可见玻璃的仿制品随处都有,虽然收藏家极容易发现,但在一个完全不知道制造玻璃的国家,而中国在公元424年以前正是这样的国家,这种赝品,一定会得到远超过其实际价值的善价。

因此,所谓大量在建筑的方面使用水晶,就可以有一个方便的解释。《后汉书》说:“宫室皆以水精为柱。”《晋书》说:“琉璃为墙壁,水精为柱础。”《旧唐书》就说:“其宫宇柱栊多以水精琉璃为之。”《新唐书》又说:“水精琉璃为棁。”《格致镜原》(第20卷)所引吴时《外国传》说:“大秦皇宫以水精为瓦。”布累特奈得(《中国纪事》第3卷,第30页)说:“以水精为柱,显然是中国人夸大之词。”我不同意这个见解有好几个理由。首先,我认为布氏所根据、并且曾不幸为德经所误解的《后汉书》的原话:“宫室皆以水精为柱”,并不一定就指这些柱子都是全用水晶凿成的;儒莲亦不过译为用水精为柱之意。即用来作柱的材料,水精是其中一种。我以为这就是在柱面涂上水精的碎片,正如墙壁的表面及其他宫殿各部涂附水晶或宝石一样。水晶是叙利亚附近的产物之一,因此它在叙利亚必比在他处为常见。 [106] 最近我读到一本记载在阿雷波(aleppo)省天然产物的书,说在黑廉区(harim)有水晶的生产。《魏略》所列举物产中,水精占据一项,境内可能有足够的产量,可以把它们用作照上述方法用为装潢。即柱不是全用水精制造,而是在表面上一部分涂附水精。但也还有可能,此处所用的宝石与水晶,实际上只是玻璃的仿造品。中国作家常常把玻璃与水晶混为一谈。《格致镜原》(第33卷,第11页)引《博物要览》:“凡用水晶什物不可用热汤滚水注之,注之粉裂如击破者,切须记之。”而《格古要论》说:“假水晶用药烧成者。”两者所指的水晶似乎就是玻璃。

布氏所以说大秦的水晶柱是中国人行文夸大之词,理由也许由于他认为古代罗马不容有此。 [107] 用宝石装饰器物(无论真本或玻璃赝品),是古代叙利亚的特色。黑楞(heeren)的《历史研究》(historical researches)(第1卷,亚洲诸国——腓尼基,第345页)说:“从用玻璃的屋宇数量不多,看来古代使用玻璃的情况一定远不及像我们之中那样普遍。由于南方诸国气候温和,东亚方面也是这样。除了帷幕的张合,不需关闭窗门。以贵重金属或石器所制为杯,多作为饮器之用。不过,这些国家在他们的宫殿中很早就采用一种奢侈的设备,即以玻璃作为房子、天花板和墙上的表层,看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玻璃的主要用途。在各种名称中,常用到希腊文vaλos一字,它可能包括所有透明的物质,如水晶、各种宝石等等,因此不能确实断定它所指的究竟是玻璃本身还是别种透明的东西。”

至于中国古书所载各种宝石,究竟它们是些什么,已难一一考定。其中有些名字迄今通行,可以确定它们的性质;还有些名字现在已经不用,我们只利用如《太平御览》、《渊鉴类函》及《格致镜原》等书所收集的材料,加以考定。维也纳的普非斯马教授(pfizmaier)曾在奥地利科学会发表数文,其中有《宝石黄金研究》(beiträge zur geschichte der edelsteine und des goldes 1868)及《珠史》(beiträge zur yeschichte der perlen 1868),将中国书上关于这方面的材料译出,可惜他所译书名,即使是汉学家如非以中、德文本对照,也将难以断定他所指的原书是什么书。谁能知道,“vermischte erzählungen von der mutterstadt des westens”就是《西京杂记》,“die geschichte des auflesens des hinterlassenen”就是《拾遗记》。读者如欲知宝石问题,我敢介绍该特士先生(mr.a.j.geerts)的两卷《日本与中国之天然产物》“les produits de la nature japonaise et chinoise”(1878年及1883年横滨版),作者把通过翻译中文和日文中关于每一种宝石的有些材料,从而把文学的观点和作为一个实际的矿物家的观点合二为一。

在各种记载不时提到的宝石中,夜光璧最能吸引中国人的想象,这在各种主要的作品中都曾提到。根据我个人的经验,实不能断定究竟有没有一种石头或哪一种石头真正能在夜间发光的;但是在我看来,这个问题还没有另外一个问题重要,即古代世界对于这种发光的石头究竟抱些什么观感呢?中国人相信有这种异物的存在,也许不是由于中国人或在中国或国外见过此物,而是起于相信大秦存在异物的传说。相信大秦亦有此物,就插入报告中,构成一种信念。

普卢塔克(plutarch)说小亚细亚的桑该利阿斯河(river sangarius)生产一种叫做阿斯忒(aster)的石,夫利基阿人(phrygians)管它叫ballen(王)。斯特利特(streeter)在他的《宝石》(precious stones and gemes)(1877年伦敦版,第173页)一书中把它列于“星石”(asteria)的名目之下。这位作者说:“此石受光时,即见发出六道光芒,其形象很吸引人注视。”“这种星石,根据它们的颜色,可归入星红宝石,或星黄宝石之类。”如果这种宝石只是因为受到光的照射而发光,如所引上文所说的那样,那么普卢塔克所说的aster,似乎只把它的名字,而没有把它的夜间发光的特质,留传给现代的星石。中文“夜光璧”指古名红玉(carbunculus即“小石炭”), [108] 相当于希腊文ǎvθρaξ(石炭)一词,这个词专指古代人喜爱的表示阔绰的石头之一,即柘榴石,因为它闪光发亮,故在希腊及拉丁文的名字,便夸张而成光叉。不过这种突出有光的石头似乎就是chlorophane(德语pyrosmaragd),能于日间吸收太阳的光线到夜间反射的一种绿玉。希罗多德(herodotus)著作的文字,如果流传正确的话,其中曾说(第2卷,第44页):“在腓尼基泰尔有一所祀奉赫克利斯(herculles)的庙,中有二柱,一精金,一绿玉(σμáραγδοs),两者在夜里都发出强光。”普林尼(第8卷,5[17],66)告诉我们关于塞浦路斯岛上赫密阿王(king hermias)陵墓的一个神奇的故事,据说墓上有一头用大理石刻成的狮子,双目用绿玉造成,照耀四周海面,把金枪鱼都吓走了。渔人看到这种现象,因为不利于他们,就把别种没有发光特点的宝石换掉绿玉。在叙利亚,普通的绿玉自然一定能在科土斯(koptos)城附近的石岩中找到。(参看《普林尼集》)但未见有文字证明是否及何处有闪光的绿玉。似乎可以确定的,如果不是实际的情况,至少根据民间传说(普卢塔克说在夫利基阿;希罗多德说在泰尔;普林尼说在塞浦路斯)。在沿地中海东部诸国,闪光的宝石是极通见的。

我愿把这个问题,留待于宝石珍珠的知识比我更为丰富的学者加以讨论。我相信对它们有鉴别能力而又熟悉他们在叙利亚或亚历山大市场的历史的人,经过博考中国的有关典籍,和就地向古玩铺进行访问,对于此题也许会大有阐发。

为了想证明中国记载中提到的出自大秦的物品,都存在于古代叙利亚,我们不必一定就假定它们都由当地所生产。大家都知道,在亚历山大城崛起之前,腓尼基商人曾独占金银的贸易。琥珀虽由波罗的海沿岸输入(如果不是由西西里sicily) [109] ,但在世代经营这个行业的叙利亚商人库栈中所藏的数量,甚至比产区所有者还要多。所以由大秦带到中国的宝石,其中大部分可能不是本国直接出品,而是由亚历山大城的雕刻和加工工场所供应,而亚历山大城又是西方世界各地商品的集中区。

《新唐书》说:“海中有珊瑚洲,海人乘大舶,堕铁网水底。珊瑚初生磐石上,白如菌,一岁而黄,三岁赤,枝格交错,高三四尺。铁发其根,系网舶上,绞而出之,失时不取即腐。”此珊瑚洲就是红海。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说:“大秦国南统珊瑚之海。”《魏略》说:“积石南乃有大海,出珊瑚真珠。”皆明指红海。《文献通考》说:“西南涨海中可七八百里行到珊瑚洲。”《渊鉴类函》引《后魏书》之文亦类似《新唐书》的记载。公海上中国八百里约相当于二百六十浬。 [110] 如果由伊利安那的海口起算,将使我们抵达科瑟(koseir)或古代拉科斯(leukos)附近。古代最美的珊瑚确出于地中海,但红海的产品也是不弱,虽然它们的颜色不同。普林尼之书(第32卷,2[11],21)也谈到珊瑚。(“gignitur et in rubro quidem mari,sed nigrius,item in persico-vocatur lace-laudatissimum in gallico sinu circa stoechadas insulas et in siculo circa aeolias ac drepana”)在引用一位现代的权威克灵辛格(klunzinger) [111] 时称科瑟附近出产珊瑚。他说:“沿红海北岸的地方,跟海岸平行的地方,都可以看见珊瑚礁,有些珊瑚是坚实的,有些珊瑚是泡沫性的(即多孔的);还有海边生长的树。”

红海亦出珍珠,如《魏略》所说,大家都知道,在现在的苏合金(suakim)、马骚阿(massowa)、哲达(djeddah)及荷得达(hodeida)各地,珍珠是重要的贸易品;前面谈珊瑚时提到的科瑟,据说也是真珠市场。 [112] 但我前面关于宝石的话,也可以适用这些以及所有其他具有本身价值的商品,即所称出于大秦的珍异,并不一定就须断为大秦的产品,我们只要知道市场由大秦商人所支配就行了。

纺织品

次于宝石珍珠的重要商品,是罗马帝国东部各省出产的纺织品。单是《魏略》所载就包括氍毹、 、罽帐等十八种名目。其中有些是五色的,有一种据说有九色。我曾读彼尔(pierer)的《世界辞典》(universal lexikon,altenbarg,1861年)旧版中关于紫色项下说:“纯紫色,古代已知有九色,而混紫则有五色。” [113] 所以我毫不踌躇地把在平常情况下作诸色解的“五色”一词,就字义译为五种颜色与“九色”相对。《魏略》所称各布帛的名目,一部分属于描写性的,一部分是译音的。如发陆布、阿罗得布、巴则布、度代布,在汉字上似乎毫无意义,可以假定是中国人取自外语的音讹。我从古典事物的回忆中,不能发现在希腊或罗马文字中关于布帛之字眼有与此相类之音的;但今后研究,也许会发现其中有些名字,如果不是出于希腊或拉丁文,也许出于如波斯或叙利亚等古代西亚的语言。在中国文字中,充满指示外来器物的译音字,现在市场上主要的织物名,就是从外语译音的。今日的宽幅呢绒称为哆罗呢,可能自印度的某种纺织材料tow-lo之名而来(参看“mayers,notes and queries”第2卷,第95页,1686年)。俄国布的啥喇呢,即由蒙古语“khara”(黑)一字而来。呢字的本身,由字的结构看来,也必然出于外语。

《魏略》诸书所言的火浣布,意思是很明确的;它一定就是古代的asbestos(asbestinum sc.linum),据普林尼(pliny第19卷,i[4]19)说,是出于印度无雨的沙漠。 [114] 关于火浣布,中国古籍有许多传说,《格致镜原》(第27卷)有专门的记载。有一种说法,说它是火鼠身上的毛,长仅二寸至四寸。火鼠重百斤,形如鼠,生于火中,死于水里,其色或红或白。另有一种说法,火鼠出自海中岛上,其光照耀三百里外,其毛细如丝,可织为布,以为衣服,入火不损,从其焰取出,光洁如雪。关于火浣布来源的神话,中国古代传说纷纭。到了马可波罗时代,它的真正起源一定已为人所知道,从《元史》称为石绒也可以看出(见《格致镜原》)。如果《列子》是可以相信的话,那么中国早在纪元前一千年便知道有火浣布了。《列子》说:“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献锟铻之剑,火浣之布,其剑切玉如泥。其布浣之,必投于火,则布火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也。”(参见《渊鉴类函》第366卷所引)昔日查理五世王在宾客前以火浣布的桌布投在炉火中,以博观众一粲的故事,早在他之前就在中国出现过。《魏志》说:“汉时梁冀以火浣布为单衣,常会宾客,冀佯争酒失杯而污之,伪怒解之曰:‘烧之。’布得火燃如灰,凡布垢尽火灭,粲然洁白,若用灰水洗。”除了梁冀的单衣以外(有人说是一块帨巾) [115] ,中国人有“除颜色青及青黑以外与他巾无异”的火浣布巾;他们也有烧不尽的火浣布灯柱。

这种物品,不产于中国,而是由海外诸国从海陆两路运入中国的。《魏志》说:“青龙三年西域重译献火浣布。”类书中谈及它的出产地有几处之多,我不能考定它们的名字,我此地须指出,鉴于它与大秦的产品连带提及,因此它可能是由叙利亚(安都、泰尔、亚历山大城等)商人与其他布帛一同输入中国的。

刺绣品

布帛名目所述极为详细,从这个事实我们可以断定它们是输入中国的织品的一部分。这些名目对于考定大秦,也有明显的启示。正好比一看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流行的毛织或棉织品的名目,就可使任何熟悉现代商业地理的人,自然会有它们大多是出于曼彻斯特织机的产品的想法,同样,我们一览《魏略》中所列各种布帛的名目,就指向那些织或染各种织物的工厂。它们全都位于叫做“东境”的地区之内,我的意思就是指泰尔、西顿、倍罗脱(berytos)制造城市,及其他腓尼基著名古城,小亚细亚若干区域,以及罗马帝国商业都城亚历山大城。叙利亚及埃及可能是这些纺织品的大部分的供应者。在这方面,他们的主要竞争者,就是海西诸国,照我的理解,即指波斯湾或附近诸国。巴比伦地毯,在东方市场,始终保持很高地位。 [116] 但《魏略》又说:“(大秦)……氍毹 罽帐之属皆好,其色又鲜于海东诸国所作也。”这也许是主要指泰尔人制造品,由于染紫色的工业技术自古以来已行于腓尼基沿岸;但也许也指各种刺绣的织物,其中包括中国人记载中特别提到的刺金缕绣;金缕刺绣的技术起源很早。我引用罗克(rock)的《纺织品》一文(south kensington museum art handbooks,南肯星吞博物院美术手册,第1号,第23页)说:“以一条金银线与一条丝或麻绞成金缕之法,要比我们设想的早得多。阿达拉(attalus)用羊毛或亚麻绞成金线的方法,因而称为‘阿达拉式’(attalus),也许由于也向纺织者介绍,把大家早已知道的金缕作为纬线,用于他的织机所出织品之中。 [117] 克劳提阿(claudian)的一段文字,似乎在公元初期,妇人便已习于用她们自己的金缕纺织。”根据同一作者,普罗帕喜阿斯(propertius)也提到attalicoe vestes阿达拉式的衣服。但正如罗克所指出的:“我们关于以金纺织或金缕织成之法的最早记载,见于彭泰利卡斯(pentaleuch)的作品中。在为亚伦(aaron)制的圣服中,有一件是金、蓝紫色的,经过两次染深红,再用亚麻刺绣;工匠并把长薄的金片,刻成细条,使它们可与羊毛绞在一起织成如上之色泽。” [118]

以几种材料织成一物(丝、羊毛、茸毛、亚麻之类)的方法,是古代手工业所早已习知的,叙利亚的艺术家便以善用几种颜色来纺织而特别著名。《康熙字典》引《异物志》以释 (音叟)字说:“大秦国以野茧织成氍 ,以群兽五色毛杂之,为鸟兽人物草木云气,千奇万怪。”《格致镜原》(第54卷,第14页内)引完原文以后,并续写道:“上有鹦鹉,远望轩轩若飞,共文赤、白、黑、绿、红、绛、金、缥、碧、黄十种色。” [119] 此种氍 ,正如《魏略》所举的 斗帐之属,乃以羊毛(唐书所述的水羊毛料)、木皮及野蚕丝制成。

大秦的丝业与中国丝绢的输入

古代叙利亚人究竟怎样得到野蚕茧丝,他们是否真懂得种桑养蚕的全套技术?虽有一种传说,说在查士丁尼(justinian)时代,有拜占庭僧侣,曾从中国把丝蚕藏在行仗中,带到君士坦丁堡, [120] 但根据中国的记载,粗粗地看来,我们也许可以假定他们是懂得这种技术的。在《后汉书》和《魏书》中都先后说大秦“俗力田作,多种树蚕桑”,“其土宜五谷桑麻,人务蚕田”。可见大秦已有桑树。据说是米太(media)及本都(pontus)所土生的morus nigra,常见于意大利及罗马东境,可以从许多记载中得到证明。 [121] 所称的植物也许就是《格致镜原》第64卷所引著于4世纪的存在,以及《拾遗记》所举的“穷桑”。它生于西海沿岸,叶红而实青。 [122] 此外,《后汉书》述及大秦产物的最初产品中,谈到某些织物,从汉字文字看来显然是用丝造成的。其中最无可疑的,是所称“杂色绫作”一项。我把原文译成为silk-cloth(丝布),但必须知道原文是指一种细布。 [123] 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在稍有不同的场合又重新提到同一货品,据说大秦的人“又常利得中国缣素解以为胡绫绀纹”。根据《康熙字典》:缣为重绢,素为绢之精白者。因此,我曾将其译为“the thick i.e.cloth-textured,plain silk-stuffs of china.”《文献通考》之文显然是由《魏略》“又常利得中国丝解以为胡绫”而来,但《魏略》没有提“缣素”二字。

我所以详举这两段文字加以申述,因为它们对于证实某一个事实极为重要,而对这个事实,有一位专家曾提出异议;我对于他在这些问题方面所提出的意见,除此点外是极为信服的。近日学者加以讨论,而我尚有不同的意见。玉尔在其《东游丛录》第1卷导论中,说普林尼有两段文字为群籍引用,但其立论全无根据,即以希腊人及罗马人将中国的丝绢拆散,用它的材料制为轻纱之事。所引普林尼的文字如下:

“前人已知织绢(以水浸麻然后动工)后,更知养蚕取丝。此种蚕每六月吐丝一次,形如蛛网,几尽透明,可制奢华妇女的衣服。”

“primi sunt hominum qui noscantur,seres lanicio silvarum nobilis,perfusam aqua depectentes frondium canitiem,unde geminus feminis nostris labos redordien-di fila rursusque texendi.(vi,17[20],54)”

“养蚕的工作包括抽丝及织绢。其丝织品极纤细,贵妇多用以为衣,质透明,穿之各体毕露如裸。例如库皇后(coo),乃巴菲那之妻,普拉提阿(platiae)之女,最先穿着这种衣服,因为她是皇后,所以没有人敢非议她。”

“ex grandiore vermiculo gemina protendens sui generis cornuun urica fit,dein quod vocatur bombylis,ex ea necydallus,ex hoc in sex mensibus bombyx。talos araneorum modo texunt ad vestem luxumque feminarum,quae bombycina appel-latur.prima eas redordiri rursusque texere invenit in coo mulier pamphile,plateae filia,non fraudanda gloria excogitatae rationis ut denudet feminas vestis.” [124]

玉尔认为普林尼的话“似乎仅是浮夸的文辞,不过表示把丝(sericum)和蚕(bombycinum)分别从它自然的缠成网状(如普林尼所设想的)中梳理出来,再把它们绕在织机上而已”。玉尔又引亚里士多德《动物志》第19卷的一段相类的文字,从文中看来,似乎这位作者虽同样谈及蚕(bombycine)事,但并不知道有将外国的丝品拆散而另纺织一事。玉尔插言:“我们必须承认,在不能明了普林尼书中‘telae araneorum modotextae’究竟是哪种纺织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任意推测“解而重织”的物质或者就是丝茧本身,或者是压成束的生丝。但我以为《魏略》的原文和马端临引申的话已充分证实了普林尼所指的事实。两段文字中所说的胡绫看来好像就是辛尼加(seneca)所指时髦女子爱穿的一种轻纱。 [125] 又说:“我看这种玻璃衣服,穿来极不庄严。如坚持说是衣服,它既不能保持妇女的体温,又不能掩护妇女的羞耻,如裸体一般。”

“video sericas vestes,si vestes uocandae sunt,in quibus nihil est quo defendi aut corpus,aut denique pudor possit;quibus sumptis mulier parum liquido nudam se non esse jurabit,etc.”

上述的coicoe veste,好像是向中国输出的商品之一;它的式样自然是中国没有见过的,可能因此就被认为出于大秦,而不是在外经过重制的中国产品。因此,《后汉书》提到大秦的杂色绫,没有谈到它的来源。我们认为直到2世纪止,中国人还不知道此物。在此以后,中国人一定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从《魏略》所言“常利得中国丝解以为胡绫”,可以知道在三国时代,中国人已知道它们制造的方法。但《后汉书》中所说大秦多种蚕桑的话并未被纠正,而且按照中国记载的精神,《魏略》以及后来的著作相沿照录了下来。

水羊的神秘

关于水羊的神秘,我不打算作最后的论断。《旧唐书》说:“有羊羔生于土中,其国人候其欲萌,乃筑墙以院之,防外兽所食也。然其脐与地连,割之则死,唯人著甲走马及击鼓以骇之,其羔惊鸣而脐绝,便逐水草。”《新唐书》说:“北邑有羊,生土中,脐属地,割必死。俗介马而走,击鼓以惊之,羔脐绝,即逐水草,不能群。”《文献通考》亦有类似的记载。羊脐与地相连一事,使我们不能认为是普通的羊,“其尾长逾60英寸(原文为三腕尺),拖于地上,行时摩擦至为痛苦。牧者乃造小车系于羊尾之下”,与此无关。 [126] 普林尼所说叙利亚种之羊(第8卷,48[75],198),也不能使人满意,认为就是水羊。

玉尔在《东游丛录》第1卷认为就是俄得力(friar odoric)所述出自佛尔加(wolga)诸国的羊植物(lamb-plant)的故事。据说在名叫cadeli的某大国有山名里海山,上面生长某种极大的甜瓜。瓜到熟时,就会裂开,中有一像小羊的小兽,种瓜者既得瓜又得肉。俄得力又说:“或有引为奇怪,难以相信的,但可能是真的;正如在爱尔兰(ireland)有能够产鸟的树一样。”玉尔又引老斯卡利泽(scaliger)的实录(exercitationes),也记载同一植物。《新唐书》虽说水羊出于北邑,但俄得力及斯卡利泽所述之地,距离大秦境太远,很难指为大秦的物产。此外,关于此项植物怪异传说的发生时代,又大迟于中国典籍最初提到水羊的记载。俄得力的游记成于17世纪,而斯卡利泽之书,成于1537年。但中国文献中,《唐书》已有水羊的记载,更早的还有《后汉书》。因此,我们似乎可以推断,关于水羊的传说出于古代而非出于中世纪。

布累特奈得在他的《古代华人及阿拉伯人所具的知识》一书第24页中,对于《唐书》“织水羊毛为布曰海西布”一语(显然就是《后汉书》“又有细布或言水羊毛野蚕茧所作”一语的复述),“它也许就是茸毛byssus,是从某几种贝类(特别是从pinna squamosa)的线状的瘤质(或茸毛)所织成的布料,迄今为止,是地中海沿岸,特别是意大利南部居民用来织为布料的。”我相信布氏的话较为中肯。但为证明事实起见,对于pinna贝类的习惯,还需进行一番专门的研究,以考究这种贝类如何掩护本身以免被大鱼所吞食;它本附着于砂土或岩石之上,当被人采取茸毛以致与石脱离时,它是否就会死亡;是否以某种声音就可使它自动脱离茸毛,以及脱离时是否会发出惊叫。所有这些事实,将由博物学家去解决;语言学家将答复下面这个问题:如《魏略》所记载的海西布,是由茸毛(水羊毛、羊毛)、木皮(植物纤维、亚麻)、野蚕丝(中国丝解而重作)合成的,在织成之时是否也使用叫做pinna的某种贝类的茸毛?

苏合

在中国人记载中一再提到的大秦物产中,有一种叫做苏合的药,值得特别注意。根据苏合这两个字的现有意义,把它译作storax。今日海关税则中有苏合油一项,名为rose maloes,一种木槿植物油。1687年康熙海关税则中已有此名,19世纪中叶有一洋商的手稿中亦以rose malloes译此药名。 [127] 罕斯博士(dr.h.f.hance)在他的札记(notes and queries)第3卷第31页中曾经指出,rose maloes一词,用于此药,必为误解,因为输入中国的物品,并非altingia excelsa,noronh之品。爪哇有一种高耸而最有价值的树,密纹有香,本地人称为rasamala,划开木皮,即流出如蜜而香的树脂,暴露空气中即凝结。因名字有相同之处,因而有人就指为海关税则中的“rose maloes”。罕斯博士很有理由地提出已故的罕柏理先生(mr.daniel hanburg)关于storax及其来华途径的札记。说出此物本由波斯湾亚丁港及红海运入孟买(bombay),再由孟买输入境内。 [128] 我曾在上海一间中国药店买得少许苏合油,请教一位化学家,这位化学家对这个问题完全抱中立的态度,并且也不晓得我的见解,他毫不迟疑地称它为unguentum styracis。因此,看来今天的苏合油就是流质苏合香liquid storax。我自觉没有条件在断定古代作家(dioscorides及pliny)笔下的storax究竟是流质还是固体。按照罕柏理的说法(《科学论文集》第129页),这两种药出于不同的植物。对植物学有兴趣的读者,从罕柏理关于storax的文章中,可以看到对这个问题极详尽的讨论,原文初载于《药物学报》,重印于《科学论文集》。在第二文中可以看出,作者认为在古代贸易中,可能没有流质的苏合香一物,与雅典克凌那斯教授(professor krinos)认为古希腊医士已知有此药物的意见刚好相反。《后汉书》的文字没有说明输入中国的是何种苏合(storax);但在我看来,《梁书》所说的“香膏”一词,表明这一种来自大秦的东西,与6世纪中的现代药品是相同的。无论我们采取哪一种见解,这两类苏合绝无疑义都不是意大利所出产,这从罕柏理的精密研究可以证明。对于这个问题,这位用心甚勤的学者经过几年的研究,得出结论如下:

第一,关于固体苏合:

最初的和古代的苏合是以齐墩果科树脂styrax officimale,linn.制成,既罕而贵;到近代,在流通商品中已经完全绝迹(《科学论文集》第145页);它产于叙利亚、小亚细亚东南部、塞浦路斯及克里特各地。(同上文第131页以下) [129]

第二,关于流质苏合:

今产于小亚细亚西南部某地。《本草纲目》说,苏合为产此药的地名。梵书称之为咄鲁瑟剑。 [130]

熏陆

《魏略》所举大秦产品中各种香药,最后一种为熏陆香。《本草纲目》说即乳香,税则中今标为香胶油(gum olibanum)。熏陆(hsun-lu)二字,用南方土音来读,甚类古音hunluk,显与突厥语ghyunluk相关,亦即突厥语中相当于olibanum的名字。 [131] 问题是此语是怎么收入《魏略》的,它出自哪一种语言,又是否突厥语中的外来词?《本草纲目》提到它的别名中,其一为摩勒香(古音:malek?),它可能由闪族(semitic)语语根melek,malch而来,但我除指出有此可能外,不愿有所申述;另一个别名叫杜噜香tu-lu,它可能代表拉丁文语根thur相当于thus一字。

根据所有这些关于汉字考证的语言演变的可能性,《魏略》中的熏陆是olibanum或frankincense,似乎很少有怀疑的地方。所困难的,这种药绝非出于叙利亚,而是自远古时代以来由腓尼基人从阿拉伯和瓜达夫伊角(cape guardafui)附近所输入,作为供奉神祇之用。但腓尼基和叙利亚以及印度商人必有采办此品,因此世人就认为他们是出产者。《本草纲目》第34卷所引《魏略》及《南方异物志》说熏陆香出大秦之言,也许不是完全确实的。 [132]

指甲花

我于中国书所列大秦一切物产,不欲尽述,但在我结束我的论述以前,我愿意提请读者注意大秦最具特色的一种产品,即汉文中所称的指甲花。《南方草木状》说:“指甲花,其树高五六尺,枝条柔弱,叶如嫩榆,与耶悉茗茉莉花皆雪白而香不相上下。亦胡人自大秦国移植于南海,而此花极繁细,才如半米粒许,彼人多折置襟袖间,盖资其芬馥尔。一名散沫花。” [133] 此处所描写的植物一般人指为lawsonia inermis(学名),即地中海东部的henna(指甲花)。《中日史地札记》第1卷第40页的作者关于这一点说:

在西亚及北非广泛把指甲花(henna)作为妇孺染指甲之用,有些地方,男子用以染手、足、发及须,亦有施于马鬃及马尾。 [134] 但最普遍的,是把它用为染指甲的红褐色染料;如用于染发,则随后须加用靛青,使之变为黑色。此种习惯,由来已古,有人认为它就是《所罗门歌》篇中的“camphire”,《申命记》(deuteronomy xxi,12)中所称“修削她的指甲”(pare her nails)也许可以解作“修饰她的指甲”(adorn her nails),就是指染指而言。在埃及的木乃伊中也可以见到染指的习惯。指甲花出自称为lawsonia inermis的树木 [135] ,用它的树叶捣成浆,而后用于点染。

“lawsonia inermis”凤仙花(?)为广东省一种通见的短树,其花多用于制花球,妇女有用以饰发,但我在本地人中询问了多次,迄未能获知指甲花得名的道理。所有趣的,本地人虽不是全都知道,但捣碎树叶来染指甲的习俗,已经通行了数千年,直至今日还通行于亚洲西部,广东客家少女亦采行这种染指的方法。

《中日史地札记》的作者泰托氏于第2卷第46页中提出说,汉语叫做耶悉茗(古音读ya-si-mvng?)与茉莉花jasminum sambac相近的jasminum officinale(?)的植物学学名,读音相同,至为可异。《南方草木状》有专条,明白指出此种花初由胡人(阿拉伯人、波斯人?)自西国带入南海(广州)。这个外来的名字,现在已通行所有欧洲各国的文字中,据说它出自阿拉伯波斯语jasamin(耶悉茗)。约在公元300年的中国典籍中便已著有耶悉茗这个名字, [136] 可见应用甚早。关于中国历代论民族的记载中通用的“胡”,究竟何所指,我不愿做任何肯定的主张。它也许有各种意思,但就它涉及极西时,我倾向于认为它是指波斯湾岸的居民,特别是指幼发拉底及底格里斯诸国的居民,或旅行的阿拉伯人。看来由大秦携带指甲花植物入中国的,并非是大秦人,而是贸易于大秦及中国之间另一国籍的人。他们在广州(南海)也许有馆舍,因为如不是对所居地有某种长远的打算,便不会想到把外国植物传入这个远方的地上来。前引《南方草木状》的两段文字,就是提出广州(南海)在那个时期(即公元300年左右 [137] )为海舶云集,外国人往来之地;以及这些外国人是“胡”人而言,使我们对当时与远西的贸易有一定的了解。纽曼(neumann)关于胡人及胡书之论, [138] 和这个说法并不抵触。但这个问题还不能一下便完全解决,这方面的研究还需要广泛搜集大量的古代文献,进行一种专门的调查。

蜜香纸

《南方草木状》又有下面一段文字:“蜜香纸以蜜香树皮作之,微褐色,有纹如鱼子,极香而坚韧,水渍之不溃烂。太康五年(公元284年)大秦献三万幅。 [139] 常以万幅赐镇南大将军当阳侯杜预,令写所撰《春秋释例》及《经传集解》以进,未至而杜卒,诏赐其家令藏之。”

上文曾经使人推论认为罗马有若干纸草制成的纸运往中国作为罗马皇帝的礼物。爱德金斯博士(dr.edkins)在其札记第1卷第64页中《中国造纸术之起源》一文,甚至用它来表示中国造纸的观念是由西方传入中国的。对我们的作家关于古代文明的见解,我诚不愿加以干预,但就这一个事实,我不得不说,认为极可怀疑。三万幅纸为量甚巨,而中国当时早已书于纸帛及其他材料之上的大量文献,这种纸帛及其他材料符合他们的需用,决不下于亚历山大城用纸草制成的纸chartae。因此,似乎不会遥遥远道,运来大批此物,作为通商的媒介。波提埃(pauthier)说他不能相信罗马皇帝戴克里喜(diocletion)曾贡献过这一种贵重的礼物,因此相信这个使团是由波斯萨散尼王朝(sassanide)的国王派来的。我个人的意见认为无论前者或后者都没有贡献过任何纸张,甚至也没有一个派往中国的使节;实际上有一批乃叙利亚或亚历山大城的商人,经过锡兰而至安南,他们所取的路径与公元166年的所谓使团相同;他们为了取得某种贸易权利,可能如要求广州开放贸易等。 [140] 他们不得不向中国宫廷进贡一些礼物;他们把所携带的大秦的货品出售以后,又将货款的一部分购买一些当地(安南)产品,充作本国货品用来作为呈送中国皇帝的礼品。这种应付中国王朝的办法,并非事无前例,史载公元166年桓帝延熹九年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徼外献象牙、犀角、瑇瑁,这些东西实际上是安南的物产。今《南方草木状》说大秦献的蜜香纸乃蜜香树皮所做,此物不见于各史关于大秦物产的记载,自非大秦之物,而恰好在记载蜜香纸的同一材料来源(《南方草木状》)中,有一段文字明白指出此树出于交趾(即越南)。 [141]

金银之属

在各种物产中,雄黄(realgar)及雌黄(arpiment)几乎都是叙利亚的特产品。普林尼pliny(第33卷,4[22],79)也曾经述及叙利亚贵重金属之出产制作情况。

铜产于塞浦路斯(cyprus)岛,质地优良;金银亦有出产,正如我前面说过的,正因为这种珍贵金属的贸易,操于叙利亚或亚历山大城商人之手,因而与大秦物产混在一起。根据同样的理由,产品单上的其他金属,可能都是来自罗马贸易中枢的亚历山大城。

底也伽

《旧唐书》第198卷《列传》第148说:“乾封二年(公元667年)拂菻遣使献底也伽(古音téyaka)。”

斐利普斯先生(mr.phillips)在《中国评论》第7卷第414页关于这种贡品说:“有位中国学者告诉我,说它就是神龛,一种可以移动的安置神像的神座。另外一位中国人认为是伽蓝,或梵文的僧伽蓝(sangarana)。参看《威廉氏字典》(william's dictionary)的‘蓝’字一条。”

在我看来,这两位向斐利普斯提出意见的先生都错了,我倒很想知道他们考订的根据是什么。底也伽本来是西方各国的珍贵药品,虽然输入中国后,也许没有被很广采用。7世纪出版的《唐本草》一书第一次提到它的名字。《本草纲目》第50卷第45页中有一段关于它的短短记载。 [142] 说它来自西方各国,用猪胆合制,形如久坏丸,色红黑。 [143] 宋代广州已知有此,味苦寒而无毒,能治百病中恶等话。

我毫不犹豫地断定这种药品即是上古及中古时代著名的解毒药theriac(希腊文tàθηριáxá=téyaka,ti-yeh-ka)。这种万应药,据普林尼说(第29卷,1[8],24)是众草合成之药(“ex cogitate composition luxuriæ”)。它用六百种(极言其多)成分制成。普林尼(第20卷,24[100],264)著录一个制解毒剂之方,为安泰俄卡斯一世(antiochus the great)用为解救除蝮蛇毒外的一切诸毒素之用。其中确实没有胆类,但说此药制为若干重量的丸状(“pastillos victoriati ponderis”)。普林尼书中(第29卷,4[21],70)尚有一方,也说此药制成为丸。从日后记载看来,此药品的配合,因时不同,但最重要的一点,即无论何时,它总是一种极复杂、贵重而时髦的药。普林尼(第29卷,1[18],25)似认此药为虚有其名,中国人在他们的本草著作中没有给它更重要的位置,也许是很有理由的。我看到后来制造解毒药方,均加往往也许有苦味的药品,如没药、蛇胆及鸦片,所加入鸦片的分量很多。中古时代的伊斯兰教徒,为了要享受服用大麻或鸦片的后果,就用此药来代替。我们不妨推测,鸦片初入中国亦是以此药为掩饰的工具。赫布罗(d.herbelat,东方图书馆bibliotheque orientale)说,benk一词为亚洲西部称天仙子(hen-bane)的名字,也用来称呼用麻叶制成的麻醉药。 [144] benk及阿芙蓉的名字是阿拉伯人、波斯人、突厥人等的惯称。在他们中间有吸食的都被视为堕落。因此项麻醉剂能消耗人的精力,其言无异于烈酒,常遭受严格的伊斯兰教的医士所谴责。底也伽之毒在《可兰经》虽然没有提到。这不过是因为底也伽一名的采用是在benk及阿芙蓉二名出现之后吧。凡底也伽和底也伽的吸食者都被人称为堕落的东西。据阿拉伯史家言,最好的底也伽来自伊拉克(irak)或报达(bagdad)(上揭书第3卷,第453页)。

鬼市

《唐书》(第221卷下《列传》第146下)说:“西海有市贸易不相见,置直物旁,名鬼市。”(《文献通考》及《诸蕃志》亦有引用)我们可以断言,叙利亚及亚历山大城的商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内,都没有用这种原始方式进行的情形,“西海”一词似指在某些作为会集地点的中立地方的习俗。上项文字可能引自某种古籍,疑是引述公元1世纪锡兰土著的僧伽罗人(singhalese)和中国或罗马(叙利亚、亚历山大城)商人之间的贸易情况。普林尼(第6卷,22[24],88)亦述及一大同小异的习俗,据说他的材料得自锡兰往聘于克罗提阿斯皇(emperor cloudius)及罗马商人往来锡兰者的报告。报告说这些人标价于所售的物品旁边,从无二价,且不现出其身份云。

我们也许可以说,《新唐书》及普林尼的记载实在同为一书,都是指古代锡兰的物物交换的贸易。“鬼市”一名,法显的《佛国记》有载:“其国本无人民,正有鬼神及龙居之,诸国商人共市易。市易时鬼神不自现身,但出宝物题其价值。商人则依价值置直取物。”《佛国记》所指,无疑是指锡兰而言。

泰能特爵士(sir james e.tennent)提到中国和罗马的关于这种物物贸易的传说, [145] 并且说此种习惯乃因岛上土著民族怕羞的缘故,上古及较晚时代都可见到。照泰能说,贸易的主要地点为加尔(galle)。他说:“古时加尔的贸易地位,看来如非重要于今日,至少亦与今日相等。此地乃商业的枢纽,商业活动使西亚各国均受其利,使泰尔商人位于王侯之列,使托勒密诸王的名声播扬远近,使阿拉伯的珍贵产品传播人口,而‘蛮方金珠’各物,又使底格里斯人惊奇不止,并且使报达的商人和巴士拉(bassora)的海员成为冒险传奇的人物。但说来很奇怪,本地的僧伽罗人在这种紧张的和发财致富的商业中似乎完全没有地位,他们的名字也从来没有被人和外来入境的民族相提并论,旅行者对于岛上居民唯一提到的一点,便是这一种非常奇异和独特的习惯,使人立刻断定他们就是土著的吠达人(veddah)的遗裔,他们的后代子孙现在仍出没于锡兰东部的森林之中。”

“这种未开化民族深厌和文明生活发生任何的接触。在他们需要为他们的自然经济所必不可少的简单工具时,往往乘夜走到他们行猎境界最近的村落,用一看就容易懂的符号或模型来表示他们所需物品的数量和品种,如:矢镞、手斧及布之类,先以相当量数的干鹿肉或蜂蜜置于交易者的门外,然后悄然隐身于森林之中,过相当时候,又悄悄回原处携取对方所放而作为交换的制成品。”

古今许多记述锡兰的作家,都异口同声地叙述了这种特异的习俗。3世纪中国僧人法显在他的游记中也述及当时土人与外人交易的怪习。他说“市易时鬼神不自现身,但出宝物题其价值,商人则依价置直取物”。

“普林尼书中有一段文字,虽然文义含糊(述中国事迹而混以论锡兰),但可以表明,以上所说的异俗是为当时往见克罗提亚皇帝的僧伽罗大使所习识的,也是为贸易于锡兰岛的希腊商人所熟知的。”

拂菻考

我们把拂菻国(即中古时代的大秦)的各种记载加以分析,表明我们必须把有关文字加以区别,分为两类:

一、因袭旧日关于大秦的记载,转引入于新的著作。

二、援引当代材料,为前人所未有的。

我们如果由中古记载中搜集关于大秦的材料,自能见到可以用来解决拂菻之谜的一种特点,就是宗教意味。斐利普斯先生的功绩,在于他第一次引起人注意到,这个在我看来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146]

所说“拂菻王”必是一个宗教的君主。因为《诸蕃志》说:“宫室内凿地道通礼拜堂一里许。王少出,惟诵经礼佛,过七日即由地道往礼拜堂拜佛,从者五十余人”;又《旧唐书》第198卷《列传》第148亦说其“遣大德僧来朝贡”, [147] 可见不能是一位世俗的君主。教会的首长,像任何东方的大主教一般,在民众中具有崇高的地位。他们的宗教热忱,为了要传播基督教于远方,对他们世俗权力的任何夸张,都将是可以原谅的。景教中的长老在初期布教于中亚及东亚时,以热忱见著。在他们看来,中国一定是一个值得他们作最好努力的领域。隋炀帝(公元605—617年在位)曾经想和拂菻建立直接的交通,但没有成功(《旧唐书》)。这位抱雄心的皇帝这样做时,也许是由于他希望能见见景教的学人,因为京都洛阳,在他的要求下,已经成为东方世界第一流人物的集合之所,其中包括道教和佛教的大师。但一直到唐太宗(公元627—650年在位)即位后,第一个景教教士上德阿罗本始来中国。阿罗本的名字见于景教碑,于公元636年始来长安(今西安),唐皇优礼备至,诏译其书,赐号为“大秦景教”,阿罗本成为以后绵延几世纪的历次传教士的先驱者。 [148] 我以为拂菻的记述,就是通过这些景教的先驱者传入中国的。这些传教士,为慎重起见,重新提出了大秦的名字,大秦是中国人从历史记载中熟悉的,教士们说他们来自大秦是完全正确的,他们更说他们的教主生于大秦,也是正确的。 [149] 拂菻只是景教传入的大秦的别称。他们也许是这样对中国人说的:“我们来自救世主(弥赛亚messias)诞生之地,此地名为拂菻,它位于你们所知的大秦地方。”拂菻一名的应用约在阿罗本来华的时候。唐太宗时代所编的《隋书》,说波斯国拂菻绕其西北,言拂菻最先者无过于此。《大唐西域记》撰成于公元646年,所说亦同,但把拂菻写做拂懔国。 [150] 懔之一字与菻字同音。而拂菻二字的古音,很可能不是像那些认为即希腊文的πóλιυ的人所要读成的polin,且要亦不能作投合那些主张字源于出“佛郎机”(frank)的fulan。 [151] 我认为爱德金斯博士于古音的研究信而有征。他的权威的说法, [152] 认拂字fu的读音应作but,在中国人的韵书中,此字与佛fo同纽,印度文佛陀budaha,其第一音节作bud,广州人读为fot,日本人读为butsu,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说它古音作but,不是作po或fu。菻字lin,用南方音来读,其收音为m;广州人读菻字为lam,厦门人读为lim。故拂菻的古音料必为but-lim或but-lam。 [153]

说明了这个字的古代可能的读音以后,我再回到我所认为的它的来源是教徒在他们著名的景教碑中实际上说过“室女诞圣于大秦”的话,也许他们会这样对人说:“我们来自主诞生之地,而主乃诞于bethlehem。”bethlehem一字之音如以两个音节来表达,最好莫过于在当时读作but-lim的拂菻。把弥赛亚(messiah)诞生之镇名bethlehem,来作为它所属的国家的名称,因为这是出之于热诚的宗教信徒,他们一定认为以来自圣地为一大光荣,所以绝不是一件奇怪的事。佛陀诞生之地摩伽陀(magadha),唐代常用为印度之总称,亦是一例。 [154]

刘应(《东方文库》第4卷,第423页)之于景教碑上的“花林”(hua-lin)当拂菻之名,也许不是大错的。如能证明拂菻二字的古音为wa-lim或ba-lim(如不是读为wat-lim或bat-lim),则“仙境花林”一词,看来可以译为“the angelic region of bethlehem”,此地正在大秦之西(叙利亚、苫),且符合景教碑之说:“大秦国南统珊瑚之海,北极众宝之山,西望仙境花林,东接长风弱水。”我不知道“长风”在叙利亚之东完全指些什么,但“弱水”可以指幼发拉底河;它和中国神话中的“弱水”一样,可以用皮制之舟航行。这里,请原谅我暂时离开本题一下,先纠正一个极通行的误解,这个误解曾经使人把弱水考定即是死海。弱水的名称并非由于浮力而起,因浮水尚强于弱水。希罗多德(3,23)曾说:“在爱西屋皮亚(aethiopia)有一泉,泉水甚弱,不能浮物,木或轻于水之物投之辄沉于底。”哲学家罗底(paradoxographus vaticonus rokdü)(见希腊博物学家言rerum naturalium scriptores graeci minores)说印度有一泉名西利(sille)不能负物,这才真是中国书上弱水的含义。《禹贡》一书,初言弱水,“导弱水至于合黎”。蔡传引柳宗元愚溪对“西海之山有水焉,散涣无力,不能负芥,投入则委靡垫没及底而后止,故名曰弱”。据《禹贡》所言(《水经》又说:弱水,西流水。),则弱水必为一河,而非一个湖泊,近于中国西界,当时认为世界西方尽头之处。蔡传又加以讨论说:“程氏据《西域传》以弱水为在条支,援引甚悉。然长安西行一万二千二百里,又百余日方至条支。其去雍州如此之远,禹岂能历穷荒而导其流也哉?其说非是。”弱水与西王母传说中的弱水(赤水流沙)实难考出其所在地点,但并不是在条支或大秦。颜师古且说:“西域绝远之水,乘毛车以渡者耳。”金斯密尔君对我说:“西王母的神话深入中国人脑海中,凡有新现的地方,远在西界外的,都联想到她。”这可以解释所有关于大秦以西的想象的记载。

拂菻王波多力

《新唐书》及《文献通考》都说拂菻王波多力于公元643年遣使至中国。波多力究竟为谁?自《新唐书》的记载为西方所习知以后,这个名字迄今是西方汉学家的一大哑谜。波提埃在《景教碑考》第48页说就是教皇狄奥多拉斯(theodorus),而布氏则以其时君士坦丁堡乃皇帝君士坦丁(heraclius constons)所居,故不能以此解释。我就此事,敢以下面的答案提请主张必须以语源学来考订史地学上难题的人的鉴证;我这样做,其实也不过是步斐利普斯先生的后尘,他在几年前已经提出过同样的建议了(《中国评论》第8卷,第414页)。

波多力的古音可能是作bat-da-lik(近代广州音为po-to-ilk),由于这一时期内叙利亚历代上没有一名的名字是相类似的,我认为它是阿拉伯语bathric的汉文译名。赫布罗(《东方文库》第1卷,第380页)说:“bathrik及bathrirak,其多数为batharekah,在阿拉伯、波斯及突厥文中,意即每一教派或教会之基督大主教。”又说公元381年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the great)主持下的君士坦丁大会,厘定大主教的爵位,而安都城(antioch)的大主教列为五位中的第四位(即罗马、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城、安都、耶路撒冷)。

但这个假说有一疑问——安都城的大主教乃一天主教徒,而景教的大主教可能不是居于京都(安都城)而是居于驴分城(edessa)或其他邻近各城。但是事实上波多力的遣使在阿拉伯人征服之后,而安都城的天主教大主教廷和耶路撒冷及亚历山大城的教廷,在阿拉伯人占领后,实际上成为虚位,因为这些大主教,身居希腊帝国国内,只是名义上的首长而已,因此疑问也许可以末减。 [155] 景教教会的领袖是否得到阿拉伯人同意而居于安都城,既然居安都城是否还能利用其特权,我不敢断言;但纵使情形不是如此,他们必能居于叙利亚,亦无背于中国史上所说在叙利亚或大秦的京都一说。而且景教徒在阿拉伯朝廷占有重要的地位,把他们作为沟通东西之媒介,由政治观点看来,也不会有什么困难。

大食国攻拂菻

大食国攻拂菻之事,《旧唐书》及《新唐书》均有记载,有次序,年代可稽。

兹将《旧唐书》之事迹排列于下:

一、炀帝欲通拂菻(公元605—617年)。

二、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遣使至中国。

三、拂菻为大食所伐,后遂臣属大食。

四、乾封二年(公元667年)遣使来中国。

五、大足元年(公元701年)复遣使来中国。

六、开元七年(公元719年)遣使来中国。

围攻拂菻虽无日期可见,但就《唐史》所载的事实编年观察,这件事必发生于公元667年之前。此事是紧接在公元643年使团来华之后,很有力的提示关于其国发生政治变化的消息是由该使团带来中国的,围攻之事实际发生于公元643年。阿拉伯人初次围攻君士坦丁堡始于公元668年,止于675年,同样由于输款而幸免于被征服,但因时间不同,故《唐书》所载不能指此而言。且据中国记载,君士坦丁堡从来没有像拂菻京城一样,臣属于大食。相反地,安都城于638年为阿拉伯人围攻;此东方名城不得不纳贡以求保存生命及宗教自由,而成为回教帝国的一省。 [156]

《旧唐书》(第198卷《列传》148)说阿拉伯(大食)“龙朔(公元661年)初击破波斯,又破拂菻,始有米面之属”。这段文字明确指出拂菻被征服当在上文所述之年,此年即莫伟亚(muavia)经过长期斗争取得政权而变为回教帝国(即包括波斯及叙利亚和埃及)之主的年份。此段文字可能含有拂菻京城以前若干时候曾经入于阿拉伯之手的意思,但照我的意见,它排除被围投降在公元661年以后的说法。

《宋史》及《诸蕃志》都说拂菻为塞尔柱(seldjuk)帝国的一省。当时景教教廷很可能移至驴分城:因拂菻国东南至灭力沙,而西北行至海(参看《宋史》第490卷《列传》第249页)。灭力沙一名(古音milik-sha)是没有被误解可能的。它为素丹灭力沙(sultan milikshah)之名,当时(即使团来宋,亦即1081年)为亚洲西部最强有力的统治者,都于布达。灭力之名是阿拉伯字milik或melek,我们由此可以解释《宋史》中灭力伊灵改撒一名。我认为他是曾经占有叙利亚作为素丹藩臣的教皇之一。德经(de guignes)的《匈奴史》第3卷第162页,关于素丹及灭力之号有说:当摩诃末(ghaznavide)荣膺征服者(ghazi)的头衔(于1002年)回加撒(ghazna)时,因故发兵征讨邻省总督卡利夫(khalaf),降服后,遂称摩诃末为素丹。灭力(malek)为国王之称,受此封号较素丹为难,但间有赐于亲王及总督的,有藩王的意义。这就是《宋史》提到的两位首领的关系。《诸蕃志》说大食国王有号素丹(sultan)者遣人入贡。此大食之王或为塞尔柱一统治者,因在1002年前尚未有素丹之号。至于遣人进贡于拂菻,在此地不能认为表示臣服的标志,而是一位封建主对于藩邦的一种必须的支援,这从下文所说,如内廷有警,即令大食(塞尔柱)措置甲兵抚定,可以为证,而拂菻王的灭力名号,在这个时期就是指藩王。1081年拂菻王派出来华的使团,称其王灭力伊灵改撒,一定是一位封王(灭力,即塞尔柱治下总督之一)或者就是素丹之弟塔杜兹(tutusch)或苏利门(solimon)。二人均于1078年受素丹之封为副王(灭力)。德经及其附和者波提埃及布氏等均以此名为君士坦丁堡皇帝“michael vii parapinaces”且认为他的中文名字相当于michael caesar,我不能了解为什么博学的学者能重复主张这种说法。因为首先,他们指的君主已于1078年逊位(并非如德经所说的去世),而遣使来华则在1081年,即在其逊位之后。其次,我们可以问,michael与mi-li-iling(灭力伊灵),除都以mi(灭)音开头外,有什么关系可言呢?我觉得无疑此名末尾音节改撒(kaisa)曾经使许多人认为它只能是指罗马帝国的恺撒(cae-sar),这两个字的音节与希腊字káισáρ相同,的确很能使人引起联想。但持这种理论的人却忘记了,自从阿拉伯人征服叙利亚及其他罗马各省以后,以恺撒自称的并不仅仅限于罗马皇帝。赫布罗在其《东方文库》中论caissar(caesar)说:“罗马希腊各皇征服亚洲后,拥有国土,东方史家皆称恺撒。”灭力沙(milikshah)的代表,作为旧时罗马省的正式国王,由塞尔柱人看来,完全可以称此尊号,成为milek-i-rum kaisar(即罗马及恺撒副王)。罗马王实际上是苏利门的名号,他的势力范围就在小亚细亚的爱科尼阿姆(iconium)。

这个使团带来的礼品具有当时本国的特点。鞍马刀剑真珠——都是叙利亚的特产,大马士革(damascus)城以马鞍,尤其是刀锋著名。十字军东征时,大马士革的刀剑名闻全欧,但此业可以溯源到多密喜安(domitian)统治时代,即公元1世纪之末。因此我们从拂菻的“方物”中看到有刀剑,亦无足怪。自阿拉伯人征服后,大马士革城已经代替了安都的地位,安都自从沦陷以后,昔日的繁荣豪华已经下降至无足轻重。第二哈里发(回教主)奥马居于大马士革及麦伽(mekka);莫伟亚(muavia)及其后人自公元665至753年,并以它为京都,这一点多少可以说明叙利亚在回教主的领土中的重要性。此地虽为阿拉伯人的附属国之一,但注定仍将担负沟通西方及远东的使命,正好像几百年前它曾经代表罗马帝国一样。我们可以简要地说:大秦就是叙利亚,作为罗马的一省;拂菻是叙利亚,唐代阿拉伯人的一省;到宋代就是赛尔柱人的一省。

拂菻的医士

《新唐书》(第221卷下《列传》第146下)说:“(拂菻)有善医能开脑出虫以愈目眚。”这种开脑之术当时很可能是治疗目疾的一种解剖术,中国以及世界其他部分虽然很早就知道开脑以治病,但用于治目疾是当时中国人所不知道的。翟理斯君引《三国演义》,说2世纪已有一中国著名外科医士名华佗,可称为中国的挨斯叩雷彼(aesculapius),曾经剖开曹操的头壳治愈他的头风。(参看迈尔斯之《华书便读》mayers,manual,no,209)迈尔斯(mayers)称此法为针治(acupuncture),我未能确定这种手术是否即今日的剖颅术(trepanning)。考古学家曾从印加族人(inca)的墓地发掘出一个已经解剖的头脑壳,从这一事实,可以断言至少在这一个对外隔绝的文化区内,未尝不知道这种手术(参看斯快尔的《秘鲁游记》第457及577页,e.g.squir,peru:incidents of travel and exploration in the land of the incas,new york,1877)。巴黎著名人类学家布罗卡(broca)甚至还要人注意在前金属时代的墓穴中发现的有经过石器解剖痕迹的人头盖骨(《医术通考》第2卷,第376页。archives générales de medecine,1877)。这种技术在古代亚洲是很常见的,可能比在意大利还要通行。因为格林(galen)在他的《外科术》(method medend.vi,6)书中,除了谈到解剖头盖的各种方法以外,又言有一位名欧德谟(eudemus)的老医生在施行手术后有另外一种特殊疗治方法。格林自己说如果他不是把大部分时间居于罗马,而是全部时间在亚洲,一定能够获得若干经验。士麦拿(smyrna)是格林曾经在此研究亚洲学术的地方,这个地方在拂菻时代以前一定已经见到许多这种大胆的手术,当时叙利亚医士采用此术,如果中国记载中不说能“出虫以愈目眚”,一定不算新奇之事,我们也许可以说,虫是出于中国作者想象的体会之词。不过,用解剖以疗治目盲,如果说不是经常有的事,至少曾有此记载。希波革拉第(hippocrates)(littre之法译本第7卷,第26页)说有一种随附目痛而更加复杂的脑病,如其他疗治无效,则惟有解剖;在他论视力时,也提议用同样的方法疗治失明。且说目无他疾而失明,药石无效,则施行解剖,流出某种液体,使病者自愈。我又引法文译本第9卷第159页说:“当无其他疾病而双目失明时,则应在太阳部位(脑盖骨的两旁)施用手术,剖肉、洗骨、清血便愈。”其术收效与否,我未敢决定,但解剖疗盲疾之说,当时必有人相信,唐史编者据以记载,这与我们所说唐代拂菻来华的使团都是景教徒很相符合。景教徒多擅医术,在西亚负有盛名。他们译希腊医书为阿拉伯文,我们可以说他们一定熟悉希波革拉第关于这个题目的议论。赫布来(第1卷,第352页)谈及三个基督教外科医士巴克提楚华教派baktischua翻译希腊及叙利亚之书多种为阿拉伯文,即指此事。叙利亚的巴克提楚华教派曾盛行于公元8、9、10世纪。

中国使节来罗马的传疑

正好如中国史上所记载来华的西方使团,我们经过仔细考查,断定为私人团体一样,罗马作家著述中所言及的中国遣使来罗马之事,如果用同样的细心考证,也许可以表明从来没有是由中国皇帝所派遣的。

尤斯退(eusebius)(转引吉本《罗马史》第18章)提到有一个出使至君士坦丁大帝(死于公元337年)王廷的印度使节,这个使节也可能是指中国而言。他举出关于此印度使团有三事:(一)他们来自“东海岸”这样的叙述,可以适用于中国海岸或科罗曼得尔(coromandel)。(二)他们献发光的宝石及不知名的兽。(三)他们宣言其王曾替君士坦丁立像来表其崇敬。”这个使团来君士坦丁的日期约当东晋(公元326—335年)童年登位的成帝时代。此事为中国史所不记载,正如罗马史上不记载中国史上提到的各次来华使团一样。至少我寻遍《通鉴纲目》未见此事的记载。因汉籍已明言西行深入条支的使者以甘英(公元98年)为第一人,故亦不必披阅夫罗那斯(florus)《梗概》(epitome)一书(第4卷,第12页)以求赛拉斯(seres,丝国)遣使来奥古斯都(augustus)朝廷的事迹(参看玉尔《东游丛录》第1卷,第17页)。中国人对于本国典籍从来是极其熟悉的,从这一记载,可证明甘英以前在任何公认的文献中绝无相似使节的记载;也可以表示,绝无中国人以官方身份而远至西方的;因为这种事实定会被史书所记录。如果在甘英以前真有中国人远至西方的,他一定是一个私人的旅行者,或者是一去不返,或虽返国,但他的旅行没有引起官方或公众的注意。如果夫罗那斯所述的赛拉斯是真正的中国人,他们一定取道印度而与印度使者同往;他们决非汉朝派遣。从中国至大秦的官方使节,唯一可能的是,曾抵交趾支那(cochin china)某港而被遣至吴孙权(大帝)的叙利亚商人秦论。史载孙权(公元222—252年)于3世纪时曾接见大秦商人秦论,“权问方土谣俗,论具以对。”其所答之词,吴时《外国传》或有记载,除某些类书略有摘引外,可惜我没有能得到其他材料。“时诸葛恪(蜀相孔明之侄)讨丹阳(江南的一部),获黝歙短人。论见之曰:大秦希见此人。权以男女各十人差吏会稽(今之浙江)刘咸送论,咸于道物故,论乃径回本国。”中国史上所载至此为止。看来这个使节以后在中国就没有下文,刘咸于道物故的说法也许由此而起。我不知道西方作家有述及此种短人抵达的记载。如果说秦论终于安然回家,这些短人也许也是在道中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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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克拉普罗特(klaproth)及雷暮思(remusat)(附和者有洪保德humbold)均以为班超欲以武力对付大秦,此说在中国史籍完全没有根据。泰托(e.c.taintor)和卫礼在答复有关的一个问题时曾经指明这个说法的谬误。见《中日史地札记》第2卷,第60页及第153页(notes and queries on china and japan,1868)。

[2] 从某些例子看来,西亚的地名人名的收音r与中文的收音n之间,可能有某种的关联。其他人也有抱这种看法的。如:安息anhsi的an=ar,即arsak,乃parthia的名字;或又如安谷an-ku=orchoë;又如安息北部之国奄蔡可作yen-ts'ai或an-ts'ai;在后汉时,转称为阿兰那a-lan-na,我考定即是斯特累培书中的aorsi,其他书中的alani(见德经:《匈奴史》第2卷,第91页)。所以我径直肯定番兜即为古波斯文的parthuva,如非isidorus characenus;所举的 ,则必为希罗多德书中的πópθos,亦即mannert所举的赫卡托普洛斯hekatompylos。引基柏特的《古代地理教本》第65页以下,kiepert,lehrbuch der alten geographie。

[3] 以安息国为帕提亚国,显然是在德经的《匈奴史》第2卷,第251页中首先承认的,虽然没有作详细的证明。刘应的《中国景教碑考》(visdelou,“monument de la religion chretienne en chine”)见于赫布罗编《东方文库》第4卷,第369页以下(d'herbelots bibliotheque orientale),写作于德经著作印行之前,但问世较晚,文中把安息译为亚述,纽曼(neumann)亦然[《亚洲研究》(asiat.studien)第157页]。

[4] 卫礼引罗灵逊述安息铸币的话:“夫利提(phraataces)的铸币,一面有他的面像,头顶上有两个胜利标帜;反面为他母亲牟莎(musa)的面像。”[《东方第六大邦》(the sixth great oriental monarchy),第220页]。

[5] 参看卫礼引《东方第六大邦》第424—425页。

[6] 或即为伏罗齐细亚(和椟城?)vologesia。因班超时代,安息王为伏罗齐细亚一世(公元51—90年),他可能用自己的名字来称他的京城。伏罗齐细亚也是巴比伦的一个城名。

[7] 普林尼的《博物志》谈及安息的京城赫卡托普洛斯(hecatompglos),而同书(16[18],46)述及安息的属地木鹿(margiana)。斯特累培亦有记载。引自班柏利(bunbury)的《古代地理史》第2卷,第412页。

[8] 达尔美斯泰泰尔(j.darmesteter)所译波斯火祆教经典zend—avsta收载于米勒编的《东方圣书》第4卷,第2—6页及第23卷,第123页,基柏特的《古代地理教本》第58页。巴克先生告我说布累特奈得(bretschneider)尝以中古的木鹿(merw)证为元代典籍上之马鲁及麻里兀。(参看布氏的《中古时代华人西域游记》notes on chinese mediaeaal travellers to the west第8及77页,或《中国纪事》chinese recorder,第5卷,第120及325页)前一名见《元史》,后一名见元代的《元经世大典地理图》,我手边所见为《海国图志》的转引,误印兀字为九字。这两个名字显与木鹿发音相合。

[9] 参看班柏利之书第1卷,第479页。在古代地理学上赫卡托普洛斯的所在地址,仍为许多聚讼不一的问题之一。《后汉书》所说东界木鹿城及西至阿蛮之言,值得注意。由木鹿西行五千里(视距里)可达现在达千damghan附近。(并非哲寻djadjerm,因该地仅在木鹿城西三千五百视距里)。另一方面,据说阿蛮(我后面将证明就是acbatana)在安息(这里是指首邑)之西三千四百里(视距里)。这正好是由阿蛮至damghan附近的里数,而哲寻(djadjerm)则当在阿蛮之东四千八百视距里。这一点在我看来,似乎可以证明不管西方古代最开明的地理学家对中国的观念是如何混乱,而中国史学家对西方地理却有足够良好的知识,不独可与西方古代作家相证,而且有若干实例还可以补西方文献的不足。

[10] 《三国志》第30卷注内所引《魏略》说:“前世又谬以为强于安息。今更役属之,号为安息西界。”

[11] 通航的为巴雷科柏斯或幼发拉底河本身,尚属疑问。(参看班柏利之书第1卷,第524页)但似乎可以肯定,海上贸易已经延伸到卡尔提阿湖诸港口。依马苏提(masudi)之说,公元5世纪已有海舶由波斯湾驶入。(见玉尔《契丹》第1卷,第77页)无论是原来的海舶或河船,都可以把幼发拉底河作为连接波斯湾和巴比伦的通道行驶。

[12] 《汉书》第96卷《西域传》第66上关于乌弋山离有说:“东与罽宾,北与扑挑,西与犁靬条支接。行可百余日乃至条支,国临西海,暑湿田稻,有大鸟卵如瓮,人众甚多,往往有小君长,安息役属之以为外国。善眩。安息长老传闻条支有弱水西王母,亦未尝见也。自条支乘水西行百余日,近日所入云。”颜师古注:“安息以条支为外国,如言蕃国也。”

[13] 《后汉书·西域传》说“条支临西海”,在另一段文字中又称为大海。我绝无疑义地相信二者都指印度洋及其海湾而非指里海。《新唐书》曾经明称里海为小海(参看那曼的《亚洲研究》第177页及雷慕思的《亚洲论文集》第1卷,第254页),另一方面,印度洋常被称为西海,如《后汉书·西域传》“从月氏高附国以西南至西海”。

[14] 其详可看基柏特的《巴比伦古地图》(kiepert.zur karte der ruinenfelder von babylon)及《世界贸易通典》(zeitschrift der gesellschaft für erdkunde)柏林版第18卷(1883年)之图。转引英国《王家地理学会26卷(1856年)》,131页罗夫塔斯之《由报达至部什拉纪行》(w.kennett loftus)“notes of a journey from baghdad to busrah.”之卡提阿等地图;两图比对之下,便见近30年来关于该地区古代地形学的进步了。

[15] 参看普林尼《博物志》(vi,26[30],124)关于幼发拉底河下流的描述。

[16] 从斯特累培关于两条大河流入于波斯湾所用的话来看,显然在他那个时候,两河各自入海的出口,而非如今日合流共有一个海口。(详见班柏利《古代地理学史》卷2,第289页)

[17] 于罗帝国是阿拉伯族所建立的,他们从阿拉伯原地向巴朗(bahrein)流牧而前,向东前进受到波斯湾的阻碍,就转而向北移殖。“这批外来人,为肥沃及富于水源的土地所吸引,就聚族定居下来,约于公元200年建立此城。当时阿萨西朝(arsacide)因内乱外患正在瓦解;这个新建殖民区得阿拉伯的贫穷的冒险者和没有出路的难民的入境补充而日益扩大,没有受到阻挠而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国家。距于罗不远,另有一城市名安巴(anbar),也许也是由阿拉伯人所创立的,也许本有此城,后来才为阿拉伯人所占有。”有些人认为这个城的建立可以回溯到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 2),据说他把侵入阿拉伯所获的俘虏,留置在此地。但这不过是阿拉伯史家的假设之词,他们对于各帝国和城市的起源,习于作这类的推想。这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主要之点,即于罗帝国起于阿拉伯人的一个殖民地,是没有疑义的。(牟尔的《谟罕默德传》william müir,the life of mahomet,第1卷,第166页;及德经《匈奴史》第1卷,第320页)我前面已经提到过于罗之称为海上贸易的港口,要迟约两个世纪。玉尔(在《契丹》第1卷,第77页)述及当时阿拉伯贸易时说:“关于这样的交通,至5世纪前半叶始有明确的载述。据伊斯巴罕的《哈萨》hamza of ispahan和《马苏提》,此时幼发拉底河可以直接通航至位于古巴比伦西南、近苦法(kufa)的于罗城(现在距原来河道已距离很远),在城市人家门前经常可以看到停有来自印度和中国的船舶。现在已经沦为一片荒凉的于罗,当时富饶殷盛,极其繁荣,皆出于在那种气候情况之下水利之赐。”普诺士(priaulx)在《皇家亚洲学会会报》第19卷发表了《印度使节来罗马考》一文说:“阿拉伯或本地的船舶载印度产品直上波斯湾至幼发拉底河口;如果他们不沿河而上,就将所运以vologesia(和椟城?)为目的地的货物在特来登(teredon)起卸,以骆驼载往,或以小舟通过河道转运。”vologesia为巴比伦附近的主要贸易城市,必位于于罗及幼发拉底的中部地点。此城盛于乔西弗斯(josephus)时代,统治期为公元51年的伏罗支细亚(vologesia)王所建立,从普林尼曾提到这个城的名字(第6卷,26[30],122),所以它的建立一定在公元73年以前;在对它所在地没有确实证据以前,我们可以自由设想,商业的便利条件,使也是存在于第一和第二世纪的于罗一地,在第三世纪中成为一个幸运的城市;并设想和椟城(vologesia)或许即位于同一地址。还有一个可能位于半岛上的城市为亚历山大城,可能为亚历山大大帝在他留驻在巴比伦时所建立。(见spruner-menke,atlas antiquus.《古代地图》第八幅)

[18] 于罗之于字,发音相当于现在的和字,例如古于阗一变而为今之和阗(中亚的城名)。我从《汉书》近人的注中见到,胡人(回纥ouigurs?)称同一城为割阗。《康熙字典》据正韵,于字为休居切,即读为hü或hu音。因之于罗二字古昔可读作ho-lo,hü-lo或hu-lot,即hira或hirat或“hirat al noman”(叙利亚、希腊及罗马文缩省为“hirta”。见牟尔《谟罕默德传》第171页)。

[19] 刘应证为埃及;德经指为波斯(《匈奴史》第2卷,第51页)的见解似乎已为欧洲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但既指大秦为意大利,条支就不合向东远至波斯湾,因此有人就以为甘英曾到过叙利亚的地中海岸;另一方面,有人误解西海一词,置此国位于里海岸附近(参见《中日史地札记》第2卷——《一个中国将军直达里海记》);李希多芬以为即基发(khiva)绿洲,唯未敢肯定;金斯迈尔(kingsmill)以为即撒冶支亚sarangia(drangiana)(《中国评论》第8卷,第164页)。

[20] 见《治学之道》vorlesungen üb,d.bestimmung des gelehrten,v。

[21] 阿蛮的古音,据《康熙字典》所引之韵会小补,阿字读为屋(广州音作uk),则此二字当读为uk-man。

[22] 参看基柏特《古代地理教本》第144页。

[23] 此字希腊文作xáρaξ,叙利亚文作karka(参看基柏特之书第146页),意为城镇。如果中文音,在arsak(安息)一字中,an可变为ar,它在karka中变为kar就难于解释了。

[24] 《后汉书·西域传》言由条支至安息都城之路,“北而东复马行六十余日至安息”。中国史上凡言安息均指其都城言,非指其边界。故由条支(无论其位置于何处或在幼发拉底河口)北行至斯宾,由此陆行(马行)东行,经阿蛮而至赫卡托普洛斯。由斯宾至安息全程七千里(三千四百加三千六百里),马行六十日可达。如果我们的考证是正确的,在这个地区马行平均一日行一百一十七里或视距里。参看《文献通考》条支一条。

[25] 普林尼vi,23(26),102及下文。又普诺士(de beauvoir priaulx)著《印度使节来罗马考》“on the indian embassies to rome from the reign of claudius to the death of justinian”(《皇家亚洲学会会报》第19卷,第294页)。

[26] 普诺士引普罗科比阿斯(procopius)及佛彼斯卡斯(vopiscus)二氏之言,证明由泰尔及西顿来的衣料乃丝制的。

[27] 斯特累培书第16卷第781页述及印度及其他东方各地物品已遍行于罗马帝国西部。大部分东方(印度)货品在苗司霍尔姆司起卸,这一事实并不排斥中国的丝绢大部分在腓尼基城直接染色及重纺。

[28] 参看基柏特1878年柏林出版的《古代地理教本》第184页。

[29] 见黎麦(riehmer)的《古典便览》(handworterb.d.bibl.alterthums)第1284页。又参看基柏特书。

[30] 博哈德为著名的瑞士旅行家,著有《叙利亚及圣地游记》(travelsin syriaand the holyland,1822)、《阿拉伯游记》(travelsin arabia,1829)等书。

[31] 见奥林《埃及、阿拉伯—庇特拉及圣地游记》(olin:travels in egype,arabia petraea and the holy land)第2卷,第49页。

[32] 福斯特著《阿拉伯》(foster's arabia)第1卷,第224页。

[33] 斯特累培书第781页。

[34] 牟尔《谟罕默德传》(william muir,life of mahomet)第1卷,第85页及下文。

[35] 《历史研究》第2卷附录9。

[36] 《魏书》此段可以作两层解释。或者如本书所说,如果这样,则sinus aelaniticus就符合于所指的海,或者以阿拉伯湾为海臂,而其国东西与之相望者也许指商业出路,即伊利安那及庇特拉东通叙利亚,和柏累奈西(berenice)、拉克斯(leukos)及苗司霍尔姆司西通亚历山大城。

[37] 指景教碑上的琍瑚海。

[38] 甘英未能抵达大秦之故,《海国图志》作者魏源亦有同样的解释。

[39] 《后汉书·西域传》说:“与安息、天竺交市于海中利有十倍。”显见大秦(叙利亚)之人由海道与印度及中国贸易,所获之利是属于他们的;如《晋书》所说“安息、天竺人与之交市于海中,其利百倍。”似乎安息、天竺人径来与他们交易;《梁书》则以印度人与安息、大秦贸易。无论至大秦渡海的船舶属于何国,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都不希望这个中国探险家得知其贸易的实况详情。

[40] 普林尼《博物志》6,23(26),101。

[41] 《魏略》作“二月”;《后汉书》作“三月”。

[42] 吉本书第1卷第2章;priaulx前引书第294页,参阅普林尼书第6卷23(26),101。

[43] 普林尼书第6卷,23(26),104。

[44] 《渊鉴类函》第386卷第43页引吴时《外国传》(吴时222—277年)说:“从加那调州乘大舶张七帆,顺风一月余乃入大秦国。”我以为此州在或近印度西岸。在吴时有名康泰的旅行家,被遣往扶南(逻罗及其附近地域?),泰回来后曾报告其旅程状况(见《文献通考》)。《海国图志》第17卷,第7页,引康泰《扶南传》说:“从迦那调州西南入大湾,可七入百里,乃到枝扈黎大江口,度江径西行,极大秦也。”

[45] 此名于《史记》作黎轩;《魏书》及《北史》作犁靬,(《汉书》及《魏略》作犁靬;《后汉书》及《晋书》作犁鞬。《文献通考》采《汉书》,注称靬居言反,而在第337卷《乌弋山离》一节中又作靬,巨连反,rekem的第一音节,在汉语中只能释成犁,至于字末的m,中国人译成n音;或因最初乌下这个名字的中国人并不是直接亲从该地听来,而是可能通过一个供给消息的人得来,后者所操的阿密阿语(aramaean)和在庇特拉地方所操的阿拉密阿语,方言上有所不同。

[46] 参看《后汉书》第7卷第4页。马端临说这次使团来华在桓帝元嘉初(公元151年),而《诸蕃志》则说在汉延熹初(公元158年);公元166年有《后汉书》的两段文字及《梁书》文字的证实,《诸蕃志》所言显然失误。我可以附带提出淳祐三年(1243年)刊行的《后汉书》指为公元166年,其刊行日期比马端临撰作的时间要早半个世纪。

[47] 当时巴比伦发生了古代记载上最可怕的一次瘟疫,罗马军队由战地还师,把瘟疫传播到帝国的各地,因而一定更加重了由安息战争所产生的困难严重局势。古代医学权威多称此为痘症。(参看佛利德伦特著《罗马知识》第1卷,第36页)《后汉书·桓帝纪》载有疾疫及饥馑的发生,延熹九年豫州因饿而死的人占40%—50%。不幸古代用于疾疫的名词,颇为含糊,因此无从考得书中所载的是痘症或霍乱症,或真正的鼠疫。

[48] 参看克拉普罗特《亚洲史表》第69页及佛利德伦特著《罗马知识》第2卷,第63页。

[49] 《诸蕃志》作“或疑使人隐之”。

[50] 《文献通考》及《诸蕃志》的文字显然暗示,他们可能有意把中国人所期望的大秦珍异隐藏起来。

[51] 关于古代与中国贸易的西方主要材料可参看赖诺的《罗马帝国与东亚的政治及商业关系》,及玉尔编《契丹及其通道》一书的数段记载。

[52] 《后汉书》第86卷《南蛮西南夷列传》第76说:“明年元会,安帝作乐于庭。”

[53] chi'h(迟)的音相当于梵文koundika的di。参看儒莲的《梵文推原法》。

[54] 古音拼法可作odan,oran,utan,odam等,均见儒莲之书。从语言学的观点说,此名的读音与古代adana(今之aden)一名的发音可说不能再有更密切的关系了,近代的亚丁的古名已早被非罗斯托高斯(philostorgios死于公元430年)加以证明;但除非版本文字有误,现在在我看来,它不能和aden城的地位结合在一起。

[55] 今举一实例,由泰尔至安谷正合由亚历山大城至安谷之一半路程,即需时三日。

[56] 斯特累培之书第800页。

[57] 普林尼说取道科土斯(koptos)的东方海程,其航线终点并非在亚历山大城,而是在一名朱里波里(juliopolis)的(河?)港,距亚历山大城二千步。plin.,第6卷,23(26),102。

[58] 《魏略》作:“从安息绕海北到其国。”我在正文内的译文未能澄清文中的歧义。

[59] 泽散的泽字tsê,可以代表梵文pondaka之da音节。参看儒莲《梵文推原法》第4卷第2147号。

[60] 《唐书》“泽散直东北……”之数语,应该视为重述《魏略》所载之事实,但因为要避免照文直抄,作者把‘西南’改为‘东北’,转换了方向。中古时代的作者,也像现代中国人一样,昧于西方的实在地理形势,易犯随意修改古书的毛病。我们如果很有运气能推求出它所出的来源,就很容易补救,置之一边。以大秦位于中国西南的说法,就是一个可以说明我以上所说的一个有用的例证。《后汉书》说“掸国西南通大秦”,这自然是指船舶自锡兰启程航行的方向而言,完全不顾其余的航程。中古作家和现代的百科全书派但执此段而说掸国乃在大秦之东北,西方学者重加引用,实为危险。在众说分歧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以古本为据,除非我们有理由相信,后来的作者有更古的版本作根据,但一般往往并不是这样的情形。

[61] 基柏特的《古代地理教本》第155页;吉本书第8章。

[62] 由伊索斯湾(gulf of issus)至修马全程为一千四百视距里(斯特累培之书第749页);由安谷至修马的路程可能较短些,因为阿马罗斯群山,使旅客为了抵达伊索斯湾不能不经安谷。由幼发拉底河对岸的城阿巴密阿(apamea)至尼斯福(nicephorium)依照伊西多拉斯(isidorus characenus)的游记,我估计为三十一斯海尼(schoeni等于九百三十视距里)。两处距离总加起来足够接近中国史籍所提的二千里或视距里,可为这个考证的佐证。

[63] 参看普林尼《博物志》第5卷,24[21],第86页。普林尼又说亚历山大大帝曾以铁链架一桥于修马两岸(第34卷,15[43],第150页)。与中国史所说的飞桥相合。关于过幼发拉底河的三处及修马桥,可参看班柏利之书第2卷,第107页。《后汉书》以及后来记载中所述的桥,显为今柏尔积(birehjik)镇附近之修马。萨祖教授(prof.sachau)在其《叙利亚及美索不达米亚游记》(reise in syrien und mesopotamien)第178页提到柏尔积渡头北数里的一古城遗迹。这也许是一座飞桥的东渡头。我很遗憾未能获得关于河的宽度的文献,以证中国记载中所言此桥的长度为230或240里。记得从前读过毛奇伯爵(count von moltke)游历亚洲时的一封信的摘要,提到柏尔积附近土地的石质,可以作为证明这条著名河流的现有河岸,一定和古代旅行家所见相同。

[64] 我深知我们现有关于这一部分地区的知识极欠详明。色诺芬所言的西特卡(sittake),当《魏略》所述的时代(3世纪)存在与否,尚不可知。在斯特累培时,当然已有西特奇连(sittakene)区。参看班柏利书卷1,第349及370页。也许由于所谓米太城垣(median wall,bewsher曾发现一部分遗址)的建筑,迫使旅客不得不放弃在平常情况下必须向西行而改取南行,在巴比伦附近渡过幼发拉底河。

[65] 引用“珊瑚之海”一语及《文献通考》。“西南涨海中可七八百里行到珊瑚洲”之言。珊瑚真珠红海都有。

[66] choche,参看基柏特书第148页。

[67] 《隋书》称为苏蔺。布氏在《中日史地札记》第4卷第54页考定此地即为“古代之苏撒(susa),贴近今日的舒斯忒(shuster)”,根据是:此地在隋代(公元581—618年)正为萨萨尼朝的都城。我并没有同感;而且古苏撒的遗址贴近于今日的舒斯忒一说,自1852年罗夫斯塔(mr.loftus)在苏斯(sus)举行发掘之后,已为科学界放弃了。参考罗夫塔斯在《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27卷,第120页《攸雷利阿河的测定》(on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river eulaeus)。

[68] 参看儒莲译的《大唐西域记》第9卷,第180页。拂菻二字写作拂懔,说在波斯的东北。

[69] 儒莲译《大唐西域记》序言第5页,第70页。

[70] 爱德金斯著《古代中国人关于希腊罗马之知识》(《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会刊》第18卷,第1—19页)。

[71] 引儒莲之《关于〈西游记〉书目》(“notice bibliographique sur 1e si-yu-ki”in mémoires sur les contrées occidentales,etc.)第1卷,第23页。

[72] 我未见巴拉威(paravey)《论中华史上的女人》一文(dissertation sur 1es amazones don't le souvenir est conservé en chine)(巴黎,1840年),但料是讨论同一主题。

[73] 《非洲腹地》(the heart of africa)第2卷,第122页以下。

[74] 罗为lo-mo(罗磨)的省称。省去尾字即成lam昔。见儒莲之《梵文推原法》第1045条。多音节的专名,常有省去最后面一个字的情形。

[75] 玉尔的《契丹及其通道》第2卷,第400页。

[76] 沿着可以视为由耶路撒冷横过西南沙漠之路的终点阿星诺伊(arsinoe)的南岸行二千视距里,就到达该港的可能所在地。

[77] 米勒著《希腊古地考》第1卷,第129页。

[78] 参看波提埃的《景教碑考》第34页。

[79] 《契丹及其通道》卷1,第261页。

[80] 斯特累培书第16卷,第750页。加陵内卡斯(callinicus)所建,和包括宫城(regia)的王城,位于奥伦梯河的一岛上。有垣围绕的三大区伸展至河之南,与王城共称四城。第五部分,即古典时代作者之言四城者并不算在内的郊外区,位于河之北。它所占的地域一定很广;因普林尼言(第五卷21[18],79),此城为“奥伦梯河所划分”;似乎表示此城的大部分占有北岸,而四城本身没有伸展至北岸。如果我们把北“郊”(suburbia)计算在内,作为四城之一,宫城(regia)可以说是位于中央,它是政府所在地。

[81] 古代的西利挨那斯(syracuse)亦分为五区,但除了因所有其他各点都和中国记载不合,而且在公元之初仅为一无足重视的省镇,不足多论。

[82] 此种丈量法,也同旅行记述的里,也许不能照中国人的看法去理解。

[83] 查士丁尼(justinian)所建之墙大部仍存在,可以推测出周凡四哩。但此城在查士丁尼时以前,占地要广得多。此墙(曾因1822年大地震而破坏甚大)高30至50尺,15尺厚,两侧有许多方塔。“东门称为bab boulovs,仿圣保罗寺st.paul[=porta orientalis?],其铺道尚有一部分留存。”“城南尚存有沟渠。”(《英国百科全书》第十卷)

[84] 斯特累培的书第16卷,第751页。

[85] 见legge译文的注释。

[86] 《海国图志》第5卷,第10页。

[87] 上揭书,第6卷,第1页。

[88] 如我们以视距里译里数,则所言的领土更觉截短。

[89] 《魏略》说:“东西南北数千里。”

[90] 引佐瑟夫著《犹太战争》(wars of the jews)第2卷,第16页。

[91] 吉本之书,第1卷第2章。

[92] 布莱资须纳德在《阿拉伯及阿拉伯殖民地》一文中(第24页),不幸将“有兽名 大如狗”一语译错,误 作“宾”,以“ 大”误作一兽名。

[93] 佛利德伦特著《罗马知识》第2卷,第44页以下。普林尼的书第8卷第16页明白说,在欧洲,只希腊北部的某些地区才有狮子。非洲和叙利亚是狮子出没之区。普林尼所说“叙利亚”显指美索不达米亚。此地据斯特累培说,狮子充斥于境内。

[94] 此处所言的事实与罗马驿制的精神完全符合。驿本来为便利传达王令而设,至供私人事务的利用,为偶然例外的情形。(吉本说)

[95] 希罗多德所述由撒狄(sardes)至苏撒(susa)的著名“御路”,沿途设有御站和良好的旅舍,全路所经都是有人居住的安全区域。

[96] 赫布罗《东方文库》第4卷,第420页引刘应说。

[97] 《英国百科全书》(english cyclopaedia)波斯里(parasang)条。引doursther,dictionnaire universel des poids et mesures anciens et modernes(《古今度量衡辞典》):“埃及与叙利亚用parasange,而阿拉伯古代用mille。阿拉伯的milles相当于parasange的二分之一。”现代的farsang,土耳其的agatsch,可以分为3 berri——parasang为一波斯字,溯源于古文farsang,这在波斯今文读为(ferseng)。在阿拉伯语中又变为farsakh。关于这个字的本源有人提有种种假设。这个字的后半部认为是波斯文seng,即一块石,这个字可能源出石字,即标识着置于路上以表示距离的石。bohle认为这个字的前半部为前置词fera,且可与拉丁文ad lapidem相对比。

[98] 古代游记所载的距离不能按直线计算,必须加百分之若干来补实路途的曲折。在这方面,西洋古代的计算距离,亦略同于中国旧法。罗灵逊曾说波斯里(parasang)及阿拉伯里(farsah)本计时而非计程,因而经历的地方计算常有差异。所以,“对于旅行的距离失之于估高的趋势比失之于过低要常见”,是很自然的。参看班柏利之书第1卷,第359页。

[99] 佛利德伦特著《罗马知识》第3卷第70页引uita aureliani在《scriptt.hist.ang.》一书中的文字。罗马人关于丝价的估计在古代中国亦有相同之处。公元100年问世的《说文解字》,解释锦字说:“锦,全也,作之,其用功重,价如金,故制字从帛从金。”(《格致镜原》第27卷引)普林尼(第34卷,14[41],145)谈及中国人输出的商品有铁与皮革。他提到罗马市场有各种铁器出售。铁与皮革盛产于中国北部。冶铁工业及铁的贸易自古即操于梁国人民手中。当时梁国区域大概包括陕西、湖北、甘肃及四川(参看《史记》第129卷《列传》69)。铁业很早就受到中国政府的充分重视。马端临的《文献通考》第15及第16卷,载有《中国盐铁征榷考》。马氏谓设铁官凡四十郡,多数在北方,于汉武帝时期(公元前110年)设立铁官来监督政府铁铸厂。同一作者于第20卷第4页述及昭帝时(公元前86—公元前73年)的主要产品及出产地区,使我们得知中国市场那些货品而可以供西方需求的。他引《盐铁论》说:“陇(甘肃及陕西)蜀(四川)之丹砂毛羽(毛布?),荆(湖北)扬(江苏)之皮革骨象(骨及象牙器?),江南之楠梓竹箭,燕(直隶)齐(山东)之鱼盐毡裘,衮豫河(约在山东、河南及甘肃)之漆丝 纻。”从上文看来,外国需求的丝、尼称为pelles,也是取自于湖北的。

[100] 普林尼《博物志》(pliny,nat.hist.)第36卷,27(65),191。《渊鉴类函》第364卷引《元中记》曰:大秦国有五色玻璃,红色最贵。公元643年之贡物亦有红玻璃一项。据普林尼之说,玻璃以透明而无颜色的为最佳质地。中国作者所说的红玻璃,可能是仿造的假红宝石(murrhine)。

[101] 《渊鉴类函》第364卷第31页引《魏书》说天竺国人商贩至京,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瑠璃。普林尼亦说印度有人能以石制水晶。

[102] 明曹昭《格古要论》曰:千年老冰化为水晶。此种偏见,或由西方传入。普林尼亦有之(第36卷,2,[9],23)。

[103] 叙利亚出身。他曾在他的家乡挨美萨度过他一部分生活时间。

[104] 公元643年向中国所贡献的绿金精,也许就是文中的金色之粉,不一定是金糠。

[105] 见《诸蕃志》。

[106] 普林尼提到俄索细亚(orthosia,在叙利亚),阿拉班达(alabanda,在加里亚caria),塞浦路斯及红海中的一岛,为生产水晶之地(第37页,2,[9],23)。

[107] 应用于圆屋顶的玻璃嵌镶物在普林尼时代的罗马是一件新奇的事;后来,以玻璃宝石装饰也像在东方一样,成为普通的奢侈品。

[108] 夜明珠通作carbuncle。据bridgman《摘录》(chrestomathy)第503页;又翟理斯译的《佛国记》第92页注8。

[109] 参看o.schneider在《关于地理、文化、历史的科学论文》第177页中的《伯恩斯坦问题》。fraan在《drei monates im libanon》第94页提到西顿(sidon)附近有大量的琥珀。这个作者认为我们设想腓尼基人航驶到波罗的海以求琥珀,实在说得过分了。他说:“在西顿的人,有很多精于手艺的。这些人就把伯恩斯坦(地名)的妇人所用的琥珀项链送给图拉真(troja)的英雄的妇女。这样,他们必须于中夜在金米连(kimmeriern)地方渡过汹涌澎湃的海,到那边找到石头(用来制造),而这种石头在西顿堡垒前面才有的。”此说虽然有力,但是我们得到许多证据,不能不承认罗马人在比较晚的时期,跨过欧洲大陆,直至波罗的海岸去进行琥珀的贸易(参看佛利德伦特著《罗马知识》第2卷,第63页)。外国琥珀可以说是通过中亚来自中国的。克拉普罗特且认为hu-po(琥珀,广州方言:fu-p'ak,厦门方言:hu-p'ek)二字由回纥语chubich而来。而克氏所列举的培卡拉(bokharie)语,又以keherbai为琥珀,看来都与中国或回纥语根有关。普林尼说(第37卷,2[11],37),有一琥珀制的仿东螺陀名为harpax,未知是否与希腊语根的haipag及亚洲语keherboi chubich及hu-p'ek有关。

[110] 其距离若以视距里计,要稍短一些。但原文也许是记录多日的航程,后来被换算为中国里,大约三华里等于一浬(海里)。

[111] 参看zeitschr.d.ges.f.erdkunde,第14卷,柏林版,1879;c.b.klunzinger,“die umgegend von qoseiram rothen meere”,第411页。

[112] 参看c.kallenberg,“der handel mit perlen und perlmutterschalen im rothen meere”in oesterr,monatsschr.f.d.orient,1884,3月,第86页。

[113] 我至今为未能引用较此《德国百科全书》更早的有关材料为憾。

[114] 《马可波罗行纪》第59章所记中亚的欣斤塔刺思州(chingintalas)北边之山有一种矿脉,其矿可制火鼠(salamandre),掘此山中,得此矿物,取此物碎之,其中有丝,如同毛线。曝之使干,既干,置之铁臼中,已而洗之,尽去其土,仅拿类此羊毛之线,织之为布,布成,色不甚白,置于火中炼之,取出毛白如新。每次布污,即置火中使其色白。

[115] 帨巾,《格致镜原》引《方洲杂言》。以这样贵重的材料来做帨巾比用来做衣服当然更有可能。而且用这种火浣布做的帨巾,作为宴乐取笑之资,在那个时候一定是很时髦的。

[116] 《普林尼集》中有巴比伦货(babylonica),专指某种高质的床毯和地毯。

[117] 《普林尼集》。

[118] 《后汉书》说“刺金缕绣织成金缕罽杂色绫”。似乎是尽可能描写正文中所说的把金丝和羊毛织地绞在一起。关于使用金绣,参阅friedlaender书第3卷,第61页。

[119] 不透明的玻璃及宝石的颜色,《魏略》曾分别加以说明。

[120] 玉尔编《契丹》第1卷,第89页。

[121] 黑因著《种植与畜牧》1877年第3版,第336页以下。hehn,“kulturpflanzen und hausthiere”。

[122] 《味吉尔选集》第6卷,第22页。

[123] 《说文解字》绫:“布帛之细者曰绫。”

[124] 《普林尼集》(第11卷,22[26],76)。

[125] 轻纱一词,法文作gaze,有若干学者说出自gaze城,此城曾为腓尼基海岸的向印度输出的主要贸易市场之一,他们的根据是此地首先织造这种轻纱。这种说法见于各种通行的著作中(《英国百科全书》,gauze条,meyer的《conv.lex》,gaze条,heyse的《fremdwörterb》等),但我遗憾不能加以证实。wedg-wood《英语语源词典》(dict.of engl.etym.,第2卷,第139页)称此词出于条顿语,他不是不知道这种语源说法,就是不以为然故不加一提。我将很高兴看到把这轻纱的制造能推溯到叙利亚的境内。僧人所穿之袍,中文名曰袈裟,梵文为kashaya,和这个字根有没有关系呢?

[126] 黑楞(heeren)《历史研究》第1卷,第363页。

[127] 见《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会刊》第17卷之《1753年海关册》。

[128] 罕柏理《论“苏合”》(hanbury,on storax)一文发表于《药物学报》第15卷(1857年),后重刊于《科学论文集》。文章提出在孟买对外贸易报告中,有rose malloes之名,为由阿丁、阿拉伯湾及波斯湾运入孟买的一种药物。罕柏理经索取样品,经过检验,证明是我们普通用的流质苏合。

[129] 据普林尼言,叙利亚出产的质地最佳,小亚细亚、塞浦路斯及克里特次之。

[130] 儒莲的《梵文推原法》说咄鲁瑟剑相当于梵文的turushka(tourouchka)。《翻译名义集》说:“此云苏合。”珙钞引《后汉书》说,出大秦国,合诸香煎其汁谓之苏合。《广志》亦云出大秦国,或云苏合国,国人采之,笮其汁以为香膏,乃卖其滓。或云,合诸香草煎为苏合,非只一物。

[131] 在罕柏理的《科学论文集》第142页中引此作突厥药名。

[132] 有本古代的植物著作记载了生产熏陆香的树木,从这个记载中多少说明了它的来源。《南方草木状》:“熏陆香出大秦。在海边有大树,枝叶正如古松,生于沙中,盛暑树胶流出沙上方采。”《本草纲目》引用此说,说“夷人采而售于行商”。称夷人就不一定出于大秦,疑或大秦的人路过采购,带来中国。

[133] 泰托著《中国的指甲花》(《中日史地札记》第2卷,1868年)第46页。

[134] 巴刻先生向我提示:《魏书》中的“白马朱鬣”;《魏略》中的“白马朱髦”以及《文献通考》中的“白马朱髦”等句,其中髦字,即鬃,可以代替鬣字,意思就是“白马红鬃”。上文所述染马鬃的习惯,可以从上引汉文史籍的句中得到支持。不过,不把附属名词的“朱鬣”放在白马之前,是否恰当呢?“白马朱鬣”是否应该读作“朱鬣白马”呢?

[135] 据汉斯博士(dr.hance)说,普通种的凤仙花(impatiens balsamina)亦可染指甲。

[136] 布氏著《中国植物》第38页。

[137] 约于其时(武帝太康中),大秦遣使来华,其性质可能类似安敦的使节。我相信他们到广州的途径,因不久以前,即公元226年,大秦商人秦伦仍在东京登陆,而不在广州。

[138] 鞑靼文字史“zur geschichte der schrift bei den tatarischen völkers chaften.”《亚洲研究》第130页以下。

[139] 《晋书》载武帝太康中,其王遣使贡献。此纸可能由此使团带来。

[140] 波提埃著《中华古鉴》(pauthier,memoires sut l'antiquite chinaise)。

[141] 《南方草木状》第2卷第3页述及八香,内有蜜香及沉香,即海关税则所列之garoo木(aquilaria agallocha),二者同出于交趾之蜜香树。如果像中国材料来源所述,garoo木就是出于可以造纸的同一种树,那么这种纸应是安南出产,而不是据我了解并无此树的西方各国所出产。中国人所记述的蜜香树,与安南的树情况很相符,而和埃及或叙利亚所种的草纸完全不同。

[142] 此书作底野加与《旧唐书》之底也伽音同。

[143] 我手头所有明代(1506年)编的《本草品汇精要》作“诸胆”二字,而《本草纲目》则作“猪胆”,实为擅改前书的文字,因前书明言“诸胆合和”。且以唐本注为根据。

[144] 中国人显然知道此种制法。胡麻由张骞传入,至少早在公元4世纪便知道吸饮胡麻汁后会起什么后果。例如《拾遗记》中就说:“饮之能致神仙。”

[145] 《锡兰》第1卷第534及587页,并引了法显的话。

[146] 斐利普斯先生在《中国评论》第7卷发表的《中国史上所述七世纪及八世纪景教入华考》,作者述及公元719年的使团说:“在我看来,大德僧一词,给我们了解其他使者是些什么人的线索,我相信《唐书》所载拂菻之使,是景教教会的传教士。”拂菻使团与景教碑中所载景教会教士来华的关系,玉尔早已提出过。

[147] 大德僧的遣派在公元720年。这些教土的奉派出使,正是一位以对异教徒宽容著称的回教主,继他刚从对基督教多少抱有敌意的前任的手中取得政权的时候,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公元717年奥马二世继其表兄苏里曼(soleimon)之位,于720年死于约在安谷南七十哩的挨美萨(emesa)附近叙利亚境内。在他统治时他可能在这里驻留过一段时间。僧本为佛教徒之称,但用于西方国家时,可以指任何宗教信徒而言,正如《可兰经》有时也被称为《佛经》似的。但从景教碑云:“大秦国有上德曰阿罗本”,上德即大德,我们可以断言大德僧即为对景教教士的尊称。

[148] 波提埃的《西安府碑文考》第12及13页。

[149] 前揭书第8及9页。

[150] 《大唐西域记》第10卷,第23页。《格致镜原》第33卷引《偃曝谈余》有佛 之名,我毫无疑义,认为就是拂菻。它说“佛 国使来朝(使节之来,当景祐年代,即公元1034—1038年),备言其域当日没之处,土地甚广,有七十二酋长。地有水银海,周围可四五十里……”至于怎样取水银的方法,《格致镜原》以半页的篇幅来叙述,我不再援引,因为与本问题没有关系。《格致镜原》又引《偃曝谈余》(第35卷)关于拂菻国铸金银钱的一段记载,显然是出于《宋史》中“铸金银为钱,无穿孔,面凿弥勒佛”的一段话,名均作拂菻。

[151] 关于拂菻一名的起源有各种不恰当的说法。波提埃(在《西安府景教碑考证》一文)沿查克特(joquet)之说。查克特早在他之前(在《亚洲学报》第9卷,1832年,第456页,李希多芬在其《中国》第1卷,第535页援引过)认为拂菻是溯源希腊文πóλιυ(polin),并且是eis tή υ πóλlυ(在这城)一词的一部分,又认为此字原本用为君士坦丁都的名字。而在突厥文(istarbul)仍残存着这个意思。中世纪的君士坦丁都城的人,当有人问到,你在什么地方居住?他们自然会答道:“住在城中。”自从乌斯利爵士(siru.m.ouseley)在其《游记》(第3卷,第573页)中又提出若干相同的例子,并且博引到istanbul一字,虽然sádik isfaháni主张这个突厥字在突厥文中的意义是“你将随意(在那里)找到”。可是,以polin的音与拂菻的音相对比,以刘应为最有力。布累特奈得早期在其《关于阿拉伯人》一书中已经意识到佛菻的佛字古音应读为bot,但他还是同意查克特的臆说。在他较晚出的著作(《中世纪中国人西方旅行记注》第86页注中)又从佛菻fu-lin(据说可读为fu-lan)与frank相通之说,根据李希多芬,这种说法首倡于德经,最近又由dr.o.f.von moellendorff(在《中华评论》第1卷,第349页)重弹旧调。这种不断发生的错误,似乎不必详为驳议。我于上文已经说及,中国佛菻一名见于7世纪前半叶的著作中(《隋书》及《玄奘游记》),那时东方决不可能知道frank(佛郎机)一字。中国在10世纪以前,我怀疑是否有人称欧人为佛郎机。吉本(gibbon)称在10世纪之末,“莱茵河及米塞尔河之间的若干日耳曼部族名称已经传播于高卢、日耳曼及意大利,而希腊人及阿拉伯人就以franks佛郎机来称呼一般拉丁教会的基督教徒、西方的民族。他们已将其知识范围扩张到大西洋海岸了”。吉本引用利乌特普郎德(liutprand)的著作中提到佛郎机是对一般拉丁及条顿民族的通称。吉本又认为在十字军东征前一个时期,已有用这个名词,他说:“这个名称的广远应用,可以由君士坦丁(constantine)及欧提基阿斯(eutychius)二人的著作证明,而这二人又生存于十字军东征之前的。时代较近的又有阿部夫拿格斯(abulpharagius)和阿部腓达(abulfeda)的著作又可为证。吉本上面引过利乌特普郎德的著作,这本著作就是记载公元968年作者出使于君士坦丁朝廷的印象,而作者本人出生于公元922年的。君士坦丁生于公元905年,而欧提基阿斯,即亚历山大城的主教(别名said ibn batrik)是生于公元876年的。

[152] 参看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及爱德金氏的《官话文法》(1874年上海版,第92页)。

[153] 引《中日史地札记》第4卷,第8页。

[154] 《新唐书·列传》第146卷,第23页有其名,隐括天竺国(印度)。

[155] 歧塞勒著《宗教史》(gieseler,eceles.hist.,)英译本第2卷,第172页。

[156] 《旧唐书》第198卷《列传》第148说:“自大食强盛,渐陵诸国,乃遣大将军摩栧伐其都城。”摩栧之名显然就是生于公元600年的muavia,于644年为叙利亚总督。西史上载征服安都者为乌培(abu ubeida)及卡迭(chalid)。对中国人的记载,我现在无从说明。我现在不能考订muavia是否曾可能参与这次征服的战争。

语言学上的推究结果

在上述各项考证中,外来名字,都属于各种不同的方言,其中有若干外名,传于我们和传于华人的来路大不相同。因此我们不应该希望结果会像儒莲 [1] 及爱尔泰 [2] 所列表目那样的一致;这些结果比起此处所列表目更着重于考证,而少师心自用。中外语言可以比较的确实程度,首先有赖于地望的考订,在所提出的考证中,有些只是作为可能的假设。但中国古代及中世古籍关于西方知识的记载,还是一种尚待开发的宝藏,我希望通过多年耐心的研究,能有用中西亚洲地理学作为研究中国古音的丰富资料的一天。可能豁然贯通,而下列的小表将扩大成为梵文直译的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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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梵文推原法》(1861年巴黎版)(méthode pour déchiffrer et transcrire les noms sanscrits qui se rencontrent dans les livres chinois )。

[2] 《中国佛学研究手册》(1870年香港版)(handbook for the student of chinese buddh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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