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黑夜天使

“马蒂在吗?”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这个名字被她勾掉了。一整页上只有这一个名字被勾掉。我注意到通讯簿其他地方也有电话号码被划掉,但会在旁边写上新的电话号码——这点很好理解,地址变了。但是没有一个人的姓名或是电话号码像这个一样被全部划掉。不管搬到什么地方,就算电话号码会相应改变,名字却不会变,依旧会被保留下来。

那么,这是怎么回事?

有可能是过世了吧,我琢磨。一想到自己是在追踪一个死人,我不寒而栗。又或许是他们一刀两断了。希望不外乎这两种情况,但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那一条勾画的横线意有所指,出于某种原因,而非想当然地出现在那里。

傍晚的天空透着瓷瓶般的蓝色,这一刻指针指向五点半,终于到了约定的时间。我花了几个小时为此刻而准备,但所有的准备工作都是肉眼无法看到的,没有留下任何外在的痕迹。可能我会被误认为是在沉默地思考,或是漫不经心地遐想。但无论如何,这些想法在我内心深处激荡,十分活跃。

最后,随着那个时刻越来越近,我一步步地逼近它——我是指电话。我在它前面徘徊不前,嘴里不停念叨,像是在默念功课,要么抬头看着天花板,要么席地而坐;往前踱几步,又折返回来,如此这般反反复复,口中念念有词。

“如果电话那头声音很年轻,朝气蓬勃,嗓门洪亮,那我的开场白就这么说:‘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我觉得和你早就相识啦。我听说过你的很多事儿呢。’接着就从那里继续说下去。关键是要卖弄风情,言语要轻浮。

“如果对方的声音干巴巴的,疲惫不堪,开场白就这么说:‘我这儿有些信息,可能你会感兴趣。’关键是在言辞间暗示和金钱或是个人利益相关。

“如果对方声音爽快,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不掺杂个人情绪,那么最好的方式则是要避免遮遮掩掩或是含沙射影,而是以同样直接、不含个人情绪的方式回应:‘我是某某某,我想占用您一点儿时间,和您单独谈谈。’

“如果无法通过声音判断对方的品性,不属于之前总结的任何情况,那么第三种直接、公事公办的方式依然是最佳方案。”

我把这些铭记于心,不再来回踱步。

我在电话机前坐了下来,打起精神,两只手僵硬地扶在放置电话的小桌子两侧。

每次这样做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亲爱的,祝我好运。成败在此一举。”我深吸一口气做好准备。电话拨盘在指尖下震颤,我的舌头也随之发抖。“如果电话那头声音听起来年轻洪亮——如果声音干涩冷淡——如果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

“您好。”单凭这句,听不出任何讯息来。

“马蒂在吗?”

“哪位马蒂?”

“就是马蒂啊。”

“您好歹要告诉我他的姓氏啊。”

我知道自己会碰到这种情况,一直就担心这一点,我也没办法告诉对方那个人的姓氏。

我用提前准备好的问题沉着地回避了他的问题,道:“请问,您是哪一位?”

“这里是圣·奥尔本斯酒店前台。”

“噢——”之前所有的排练都白费了。“呃,我实在无法告诉你他的姓氏,只知道他叫马蒂。我正在寻找这个人。你能不能帮帮我?方不方便告诉我,一位名叫马蒂的客人是否在此登记过?”

“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帮助您。”电话那头的语气有些不耐烦。

在这件事情上,从头到尾,我都不接受任何挫败感。我早就料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也早早下定决心,绝不被推诿、怠慢或是拒绝所击败。或者说,它们不具备阻止我的力量。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帮您,我现在还有事情要忙。”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亲切并合理。“这对我真的很重要,可不是什么琐碎的小事,我有要紧的事情找他。如果我不占用你通电话的时间,亲自到你那里的话,你能否帮我查查这个人呢?”

这次他语气稍有缓和,道:“您要是到我们酒店的话,我可以找人帮您查查登记簿。”

酒店看上去富丽堂皇,舒适宜人,是一间公寓式酒店。从建筑外观来看,它大概属于超现代风格,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一种实实在在的中产阶级富足。这点很可能会对我有利。一走进酒店,我便立刻意识到这点。这种类型的酒店并不受临时住客的欢迎。人员流动远比普通的商业酒店小。大堂经理私底下很容易就记住这里的常客,即使他们离开了,也很容易被回忆起来。

他们对我彬彬有礼。直接造访显然有助于提高我的社会地位。经理助理亲自出面接待我:“不好意思,您是——”

“我是弗伦奇小姐。”

“抱歉,弗伦奇小姐。想必前台已经告诉您了,目前在我们这里登记的人里面,没有一位名叫‘马蒂’或‘马丁’的客人。我已经叫人帮您查阅登记簿了。您确定就只能提供这些信息了吗?”

“恐怕就只有这些了。”

“您能说说他大致的长相吗?”

“不太清楚。”我必须承认这点,“是这样的,我并不认识这个人,但我必须联系到他,情况紧急。现在我仅有的线索就是他的名字和地址。”至少,我的真诚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能感受到这点。

“很遗憾,我确实非常乐意帮助您。”他摸了摸自己光洁的面颊,又说道,“但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我知道的。我毫不犹豫地开口建议道:“我不想欺骗你,但如果我在外面等候,不知你能否找人翻阅之前的登记簿——只需要之前一小段时间的就行——看看是否有这么个人曾经来过这里?”

“这样啊——”他说,“这样的话——请稍等。”

他留我一人坐在外面等,自己进去叫人帮我查。我知道自己至少在这点上取得了胜利。

这需要一些时间。我坐在那里,试图通过其他入住的常客,拼凑出这位神秘“马蒂”的尊容。不,我知道的,并不能因为他曾经住在这里就想当然地认为他和这里其他的住户有某些相似之处。也许他属于另一类人,只是恰巧暂时居住在同一栋建筑里。但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觉得他不会随意选择这里作为临时居所,一定和我瞥见的这群人——从电梯里出来走向大街,或是反过来从大街走进电梯里的人,又或者停下来和前台的熟人闲聊几句的这群人——有某些共通之处。

那么,他也许会是这样的:已经过了二十岁的经济窘迫期,如今三十出头,生活安逸。至于钱,如果需要挣钱的话,也已经赚够了。不是那种断断续续地挣钱,而是说赚钱的门路已经成形,按其自身运营模式运转,将个人从早期的负担和压力中解脱出来。他可能是个乐天派,扬扬得意,还有些独断专行(他有资格这样)。他的腰围逐渐增大,但还不必担心会超重;头发也有些稀疏,不过这是他与自己的理发师之间的秘密。他也许还会各处闲逛,叼着一根昂贵的哈瓦那雪茄。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对陌生女性的鉴赏力也逐渐增强。尽管不是以那种令人惊慌失措的公然审视为方式,这些人中还是没有一个人不将我打量一番。

好吧,他可能就是这副模样。可能其中某些人的性格就是他的性格,当然,他肯定还有个人独有的特点。

经理助理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手上拿着一张卡片,上面草草地写着几个字,显然是之前他命人从登记簿中查到的信息。

“不知道您要找的人会不会是这其中的一位?”他说,“我让人查了之前整整三个季度的记录。不幸的是——也许我应该说幸运的是——近几年,叫马蒂的客人并不多。之前有位叫马蒂·埃布林的客人曾经住在这里。他搬离后,留下的转寄地址是在克利夫兰。不过那是他之前留下的,我也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有效。还有一位马蒂·布莱尔,他留给我们的转寄地址是在城里的另一间酒店。”他撇了撇嘴,流露出一种职业性的轻蔑,“塞纳托尔酒店,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听他的口气,仿佛它是某种污点,短期内就应该被清除掉一样。

我将两人的名字记录下来,跟他道谢后便离开了。

直到我到了那里,这才完全明白他撇嘴的原因。

“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儿?”我思忖,“从圣·奥尔本斯搬到塞纳托尔。”这可不是低了一个档次,而是直线下降。

这里的人并不会观察你,而是几乎用视线剥光你的衣服。他们二十岁左右就开始入不敷出,早些年的压力和危险却如影随形。作为补偿,他们的身材和年轻时一样,并未发福,总体来说,头发浓密。至于头发为什么会这么浓密,我也不知道,无非是他们没钱理发,或者像其他人那样烫发啦,保养啦,所以才没有掉过多的头发。又或许是平静且安逸的生活会衍生衰退腐朽。他们叼着廉价的香烟,四处游荡,带着些许贫乏、贪婪以及狼性本色。

并不是说他们仅仅是彼此的写照,像复写纸一般,你要明白这一点,只不过这个地方弥漫着这样一种普遍的风气。他们比另一群人更加独断专行,但只有一点不同:没人肯听别人在说什么。

工作人员露出严重蛀蚀的门牙,凶巴巴地盯着电灯下的一切。

“马蒂·布莱尔,”他说,“噢,我记得他。”他的眼睛瞥向一边,努着嘴,显然并不愿回忆往事。

“他还在这里吗?”我问道。

“他很早就被赶出去了。我们受够总是要把他撵来撵去的了。”他轻蔑地一笑,“一次还不够,一次又一次地把他赶出去。哪怕是把门上了锁,他还是会偷偷溜进来。终于我们让他死了心。”他做出一副打发人的手势,没有怜悯,也没有同情。

我想究竟是什么会让他如此不顾一切地想要留在这里,每一次,都像那样回到这里。面子,我猜。即使是在这种地方,哪怕是这种破败不堪的体面,也要努力维持。

“那你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他冷漠地瞥了我一眼。“不管他这种人沦落到什么地方,”他说,“总是穷困潦倒,落魄不堪。十有八九混迹在鲍厄里街那里。”

“鲍厄里街?”我无助地问道,“在鲍厄里街怎么才能找到他?”

“一旦沦落到那种地方,”他说,“一般也就不值得再费劲寻找啦。没人在意,那地方就是个活死人墓。”

这些话对我而言简直就像是歌词一般,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学习。“千万别去那种地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假如的确有事要找他,我该怎么做?”

“那就到那里一家挨一家地找,直到在某个乌烟瘴气的酒吧里发现他为止——要是你还能认出他的话。”

可我连他长什么样子都说不清楚。

“夫人,那您这下可有活儿干了。”得知我不知对方的长相,他对我如是说。他太过市侩,对什么事儿都提不起精神,甚至都无意问我为什么要找这个人,找他又有什么事儿。这一定和他之前听过的那些故事有所不同。对他而言,灯光下并无新事。不知道之后我是否也会变成这样。

“他模样普通,没什么特别之处,这种人大街上随处可见,”他说,“哎呀,这可真是太难了。不过我曾经帮忙把他赶出去过两三次,所以我应该还有点印象——又瘦又高,浅色头发,大概是浅棕色。我就只记得这些了。”

又瘦又高,浅棕色头发。他说得没错,我确实有活儿干了。

他们正在这个地方的各个角落里,从背后观察我的双腿,我能感觉到他们的视线,只想尽快逃离这里。“谢谢。”我说道。

“好运,夫人。”他沉闷地应声道。

灯光下并无新事。我暗自思量,像他这样能知晓人性中不怎么光彩的那一面,想必也十分糟糕吧。

这些都应该属于那种廉价旅馆,我揣摩。虽然它们也被叫作酒店,招牌上写着一晚只需二十五到三十五美分。在这条街两侧,像这样的旅馆还有很多。入口并没有开在街面上,而是需要登上一段楼梯才能到达。狭长而空荡荡的房间里,一群人绝望地坐在那儿,无所事事,要么读读报纸,要么前后来回摇晃身体,最终将自己晃进坟墓。而曾经,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

这并非由于他们的穿着或其他表象,问题出于他们的内在。一个有生气的人或许比他们穿得还要破旧,但他仍然是一个真正活着的人。他们中的某一位哪怕穿得再时髦,恐怕也依然是老样子——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灯枯油尽。很多东西就算外表再完好无损,也都已变得了无生气,无法继续发光发热。

街面两侧这样的旅馆数不胜数,从街头到巷尾。不管怎么说,即便是在这暗无边际的世界里,有一件事还要继续下去——睡眠。起初,每每隔夜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始终搞不清楚前一晚我究竟去了哪一家,这些旅馆几乎长得一模一样。个别旅馆会被重复查访。于是我带了一截粉笔,在每晚去过的最后一间旅馆门口草草打个钩。第二天晚上再去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应该从哪间开始继续寻找——从它隔壁的旅馆开始。

一次、一次、又一次。通往小隔间灯光昏暗的楼梯前放着一块小桌板,被当作柜台。每当他们听到房客拖着疲惫的身体、气喘吁吁地爬楼梯时,总会抬起头一探究竟。未待我张口,就被不可避免地拒之门外:“抱歉,小姐,我们不为女士提供住宿。”

“这个我知道。我是来找人的。马蒂,他的名字叫马蒂。又高又瘦,一头淡棕色头发。他姓布莱尔,马蒂·布莱尔。”

但后来我发现,在这种地方,比起姓氏,通过名字更容易找到他,姓氏在这里并不重要。或许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姓氏羞于启齿,又或许是因为他们已经沦落到如今这种境地,也就不再需要姓氏了。他们靠名字熟悉彼此,而更多的时候,则是通过鲍厄里街强加给他们的绰号认识彼此。

老板会翻一翻登记簿,上面的记录往往杂乱无章,用铅笔潦草地登记着住户的信息。有时候他也会问问附近坐着的人:“‘肥仔’的名字是不是马蒂?你们有谁知道吗?”

他们会挠挠头,终于有个人接话说:“不——是马文,我之前好像听他说过。不过,他又肥又矮,并不是这位女士要找的人。你不记得他啦?在这儿待过几晚,就在我床铺对面。”

一遍又一遍,如此反复。电车发出“轰隆隆”的噪音,必须等它完全经过之后,别人才能听见你说的话。

“我们不接待女宾客。”

“这个我知道,我是来这儿找人的。马蒂,他叫马蒂。又高又瘦,浅棕色头发。”

再次走下楼梯,来到隔壁旅馆的门口,爬上楼梯。

“不接待女客。我们这儿只有宿舍,你还是下楼看看吧。”

“马蒂,他叫马蒂,浅棕色头发。”

走下楼梯,置身于下一家旅馆门前,再次爬上楼梯。

“马蒂,浅棕色头发——”

在窗户旁读报的人抬起头,笑着说道:“哈格蒂,我知道她要找的人是谁,是‘心碎儿’。就是那个每天和一个不存在的女人说话的家伙。”

我停下脚步,退回一两步。

柜台后面的人看了看周围,冲着通常被称为“阅览室”的窗边的人们问道:“谁知道他姓啥啊?”

“叫布莱克还是布莱尔的,类似这种,我记得他之前好像跟谁提过。”

“布莱尔,”我点头道,“就是布莱尔。”

他慢吞吞地走了过来,不过并未直接向我提供帮助,而是通过旅店的人,唯恐亲自和我说话。“我知道在哪儿最有可能找到他。就在下面的‘丹家’,离这儿不远。”

这一次,伙计定睛看着我说:“小姐,那种地方,我看您还是别去了,我找个人把他带到这儿来吧。”

“不用了,没关系的,我还是自己去吧。”

此前我从没有去过鲍厄里街上的酒馆。之前曾听人提起过“底层”这个词儿,也不记得是在哪儿听到的。反正我记得曾经听到过一次,而如今我却要亲眼看到。坟墓的这一边,乃一切的深渊之所在。除了跨越死亡的河流外,深渊之下,别无他物。这些人不再是活着的人,他们只是魅影。

比他们本身更令人感到悲哀的、更意味深长的是,我踏入酒馆后随之而来的寂静。一种压抑的窒息感。在这之后,我还去过很多地方,但再也没有遇到过与此一模一样的情形。通常,有位女士突然走进酒吧,男人们也会变得沉默不语,但这和那种情形完全不同。这种沉默并非出于钦佩甚至是贪婪。连我自己都不知该如何表述。那是每个男人对其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某个人的追忆,某个像我这样的人,时间久远,遥不可及。这些回忆再次变得暗淡,永远消失之前,却再度浮上心头,即使只有一瞬间而已。当我与他们擦身而过时,生命最后的一抹晚霞掠过这些亡魂般的面孔。

我径直走到酒保跟前,问道:“这里有没有个叫‘心碎儿’的人?我正在找一个叫‘心碎儿’的人。”

他嘴巴吃惊地张开,正在擦拭东西的手也停了下来,盯着我,看了又看,好像永远也看不透我一样。起初我并不理解。他只是在那里工作,为这些亡魂服务,并不属于他们这群人,不应该给人那样的感觉。

“‘心碎儿’?”他半信半疑地问道。

“是的,就是‘心碎儿’。”

他喃喃低语,像是在说:“还真的有,居然——”

然后我多少明白了。刚才在旅馆他们说什么来着?他总是念叨一个不存在的女人,还和她聊天。他们根本不相信有这么一个女人。现在,在看到我之后,他们以为我就是那个女人,认为我就是他梦中的那个女人,现在来鲍厄里街找他,带他离开,给予他新的生命。

他们搞错了,我并不是她,但我知道他们口中的那个女人指的是谁。

终于他指着酒馆一角,开口说道:“他在那里,比较靠后的位置。就贴着后墙那儿,看见他了吗?”

我看到有个脑袋埋在厚木板桌子中间,一条手臂半搭在桌子上,另一条手臂毫无生气地垂在地上。桌上还摆着两个空酒杯,一个在他面前,另一个放在他旁边的椅子前,但椅子上空无一人。

我迟疑地问酒保:“你觉得我能——?要是客人醉成这样,你是怎么让他们清醒的?”

“需要我过去帮您把他弄醒吗?”

“不必了,我——我看看自己有什么能做的吧。不要让其他人靠近那张桌子。”我在包里摸索,掏出一枚硬币递给他。

“小姐,您想喝点什么?”

“什么都不需要。这钱只是用来和他单独坐一会儿而已。”

我朝他走了过去,但凡所经之处,寂静如影随形,仿佛一叶扁舟划过水面产生的波纹一般。挡住我去路的人们看到我走过来,全都自动侧身,待我经过后,又重新聚拢起来。很可能这里的每个脑袋都转向了我。我不想弄清楚,也不关心。我走到他身边,站在那里低头看着他,有些茫然。我甚至还不确定他就是我要找的人,一切或许只是自己莫须有的猜测而已。

我小心翼翼地侧过身子,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他一动不动,你根本听不到他的呼吸声,甚至无法确定他是否还活着。

终于我碰了碰他的肩头,等了一会儿。

毫无用处。

我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稍微用了点儿力。

毫无用处。

我试着推了推他。

仍旧毫无用处。他原本半搭在桌子上的手臂这下悬在半空,手心朝外,仅此而已。

这时,酒保不请自来,手里还拿着一杯凉水。他刚才准是一直瞧着这边的动静。

“您起来站在一旁,小心水溅到身上。”他建议道。酒保将他破旧的衣领向外拉了一点,然后熟练地把水倒在他颈背处。水流如同一条不间断的细线,顺着颈背流了下去,仿佛是用针状的东西刺穿不省人事之人的层层包裹。

终于他稍微动了动,咕哝着,脑袋不情愿地扭了扭。贴着桌子呼出一口气,生气地哼了一声。

酒保揪着他的头发迫使他抬起头,保持这个姿势,倚在他脑袋前说:“‘心碎儿’,睁开眼睛。有人找你。这位女士有话跟你说。”

他的眼睛像是两条犁沟一般深深地嵌在脸上。

酒保紧紧地揪住他的头发,把他的脑袋交给身后站着的那个打着哈欠的人,说:“来,像这样拎着他,我马上就过来。”他回到吧台拿了些什么东西。

那个男人把他的脑袋提在半空中,但双眼一直像猫头鹰一般严肃地盯着我看,没有望着他的病人。

“我自己经常也是这副德行。”他迟疑地说道。我感觉说话的内容根本不重要,他所在意的只是自己能否和我搭话的经历。他想把这些保存起来,就像是某些人收集各种各样的瓶盖儿一样。于其他人而言并不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对于他们而言,却会填补其一无所有的空虚感。

酒保这次回来时,手里拿着一个平底玻璃杯,里面装着些浑浊的液体。可能是氨水,我也说不清。

“‘心碎儿’,这酒是你的。请你喝的。”

他的眼睑动了动,努力想要睁开,可惜只是白费力气,不过他至少在拼命尝试着睁开眼睛。我在心里默想:“这个人还不如死了算了。为什么我们觉得死亡是残忍的?活着本身才是。死亡是自然赋予人类最伟大的礼物,动物就不会遇到这些事情。”

显然,酒保把杯子里的东西灌进了他的嘴里。我看不清——他的后背恰好横在我们中间,但是杯子空了。

酒保拎着他的脑袋又等了一会儿,然后松开了手。他的头摇摇晃晃,终于没再垂下去。

酒保离开之前对站在我们身后的那群看客说道:“大家伙都回去继续喝酒吧。不许任何人靠近这张桌子,明白吗?这位女士要坐在这里。”继而又对我说:“我会留意这里。要是有人敢围着你,或是碰你,喊我就是了。”

“谢谢你。”我回答道。

我悄无声息地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他虽然抬着头,但双目紧闭,整个地方以及周围人的面孔逐渐消逝,嘈杂声连同香烟味也没那么清晰了,只剩下我们两个——我自己和那个被人从电话簿中勾掉的人——并非从那个平庸廉价的女人的名册中被删除,而是他心目中那个天使的记录名册中。那本命运之书。

我等待着,期待他能看到我就坐在他身边。我希望他能主动做出反应,而非被迫为之。可他却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正前方,在我看来空无一物,却有着他日日夜夜所能看到的一切。我想知道他究竟能看到什么?谋杀吗?

是她把他变成这副德行的,一定是她,毋庸置疑。重点是,她做这一切是在活着的时候,还是死了以后呢?哪个在前呢?堕落还是谋杀?应该是他的堕落,我几乎可以确定这点。她才死了几个月。可是他在一两年前就离开了圣·奥尔本斯酒店,开始走下坡路。之后甚至又从其他地方被人赶了出去,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塞纳托尔是他坠落深渊前的最后一步。那么,也许,他再次回到那个地方,找到她之后,对她曾经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展开报复?这个推断也合情合理。

他微微动了动,我注意到他正盯着自己的双脚周围看。在这个肮脏不堪、整日被人们践踏、吐满浓痰的地板上寻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我才想到他究竟是在找什么。我打开皮包,拿出为自己准备的香烟,抽出一支递给他,作为我首次沉默的序曲。

他的双眼突然停止搜寻,发现我的高跟鞋,还有包裹在棕褐色丝袜里的脚踝都毫无预警地出现在他旁边的地板上。

我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他目不转睛,双眼蒙上一层痛苦的神色,然后把头扭向墙那边,但一直保持着刚才那样弓着腰的姿势不变。梦虽早已消散,却无数次地愚弄着他,以至于他现在竟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然后他又转过头来,看看地板上的幻象是否还在那儿。不是幻觉。他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抬头望向那张脸,我甚至能看到他脖子一侧的青筋都暴了出来,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是看不到那张脸的。他害怕抬起头,一只手颤抖地挡住前额,咕哝道:“要是我抬起头,你就会消失不见的。”

我伸出拿着香烟的手,沿着桌子的边缘递给他。这一动作成功吸引了他的目光,他终于看见了。他又紧闭双眼等待一切消失不见,然后才睁开眼睛,看到手还在那里。

“噢,米娅,不要这样,”他乞求道,“不要这样跟我开玩笑!”他双手罩在眼睛上,试图将这一切幻影拭去。

就这样他终于说出了她的名字,我知道,如果不考虑其他,自己对“马蒂”的追寻已经结束了。

仿佛正面对一个孩子,或是在劝解某个生命垂危之人不要惧怕,重拾信心,我柔声安慰道:“是的,我就在这儿,真真切切,的确就在这里。”

我猜是我的声音让他清醒过来。他茫然地转过头,我们彼此盯着对方看了好一会儿。流浪汉和寡妇。

他迟疑地朝我伸出手来,仍然有些害怕,并没有触碰到我。

“你就是马蒂吧?马蒂·布莱尔。”

他略显吃惊地回忆起来,我想他已经太久没听过别人这么称呼自己了。他这才想起来这原是他的名字,或者说是曾经属于自己的名字。

“来,抽支烟吧。”我安慰道,甚至把香烟直接递到他嘴边,帮他点上。他好像过于迷乱,甚至无法行动,只是不可思议地盯着我看。

终于他开口道:“可你坐在她的位置上。”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面前的桌子上放着的空酒杯。“你做了什么?把她的酒喝了?我每次来都会给她买杯酒,哪怕我没钱给自己买,至少也要给她买一杯。有时候她不想喝,就让我把酒喝掉。”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马蒂,今晚她不会来这里的。她没办法来了,所以才让我过来。我是米娅的朋友,马蒂,米娅的好朋友。”

我等待着,看看他对这个名字会有什么反应。反应强烈。痛楚令他面色铁青,像是用刀割破了他的脸颊一般。

我给他些许喘息的时间,本想给他再叫一杯酒,但又怕这会让他重新坠入黑暗。终于我张口,尽可能温柔地说道:“你常常会想起她,对吧,马蒂?”

他朝我笑了笑,笑容无助又可怜。天啊,这个笑容简直让人不忍直视。那是——我不知该如何形容它。你有没有见过某只蠢兮兮的动物突然冲到马路中央,然后被车撞得血肉模糊?它感觉不到任何疼痛,但还那么拖着已经残废的后肢,龇牙傻笑着,浑身痉挛,直到最终气绝身亡。

我对自己说:“他或许就是凶手,很容易就能知道这点。”这一切都隐藏在他刚才的笑容后,那个可怕的笑容。痛楚化为溃烂的爱,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无法辨别谋杀中的是非曲直。

笑过之后,他才回答我的问题。毫无预警地,仿佛是什么东西在我脸上爆裂,他语调没有丝毫变化,轻声道:“我曾经是她的丈夫,她有没有告诉过你?”

尽管这个发现令我震惊不已,但震惊之余,我还是注意到他所使用的词,“曾经”,他是这么说的。

如果面对的是一个正常人的话,我也不会这么小心翼翼。他整个人笼罩在烟雾之中,“嗯,这个我知道。”我谨慎地答道,低头看着桌子,试图减少他的疑虑。“你们之前——办离婚手续了吗?还是其他什么?”

“没有,”他说,“我就这么被扔在脑后了——在她开始有新的朋友和——”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我依然低着头,指尖沿着想象中脏兮兮的桌子画线,然后又从另一头开始画另一条线。

“我每晚都会见到她。烟雾散去,她就会出现,坐在我旁边,然后我就给她买杯酒。她陪我去过街上的每一家酒馆——”

“嗯,是的,但是你最后一次真正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我温柔地劝说着,催促他说出来。我微笑着,试图向他表明我并非拒绝接受他口中对她的描述,只不过我想知道得更多一点而已。

我等待着,但他并未回答。

“你之前常上去找她,是吧?就像她也经常到这里陪你,对不对?”为了能戳中他的心,我又说道,“她是这么告诉我的。”

“是啊,”他说,“我常去。去过很多次,但这太痛苦了。所以大多数时候我都不进去,她也不知道。我只是躲在马路对面隐蔽的地方,朝她家窗户张望,不管是下雨还是下雪——”

我一遍又一遍地描绘着那条想象中的线,他双眼注视着我的手,像是被催眠了一般。

“等他们都走了,我才会离开——心里美滋滋的——终于剩下她一个人了。”

“他们?”我小声问道,嘴唇几乎都没动。

“不管是谁。我也看不清究竟是谁,离得有点远。但灯一灭,不一会儿就有人从门廊走出来,我就知道他离开了。”

“然后你就心满意足地走了?”

“是啊,我又重新得到她了。”

他不说话了。我继续描绘着那条线,仿佛慢慢将他心中的隐秘画了出来。“只是大多数时候,”他突然开口继续说道,“他们不会出来,我就必须先离开,免得被警察赶走。那太难受了。”他按住心口,“不过香烟能让我好受一点。”

“或许谋杀也能。”我思忖着。

我不能和他继续在这里聊下去了。这地方对他而言还记忆犹新。我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我还必须让他重新回到我的掌控之下,让我更好地观察他的反应。

于是,我说道:“马蒂,我想为你做点儿什么。今晚你想不想睡在床上,而不是门廊或是椅子上?”

他看着我,毫无掩饰,怅然若失地说道:“有些人也可以睡在床上的,对吧?”

“当然可以,今晚,你愿意吗?马蒂?如果我安排你睡在床上,在一间完全属于你自己的房间里,你能不能答应我不要再喝酒了——直到明天早上我来找你?”

他尚可自己走,不需外人搀扶,步履并没有明显的蹒跚。他已经学会如何在酒醉后行走,熟能生巧。他的双脚紧贴地面,几乎不抬起脚,这样就能保证稳稳地走直线。他仿佛是个羞愧的罪人,脑袋和双肩向前弓着,就那样拖着双脚走在前面。

我拉着他的胳膊。我们双双离开那个地方的画面一定十分怪异。一个女人和一个已死之人。

往酒馆外走的时候,我问酒保:“我想带他去个地方睡觉——他要待到明天早上。”

至少,他并没有误解我,但凡是看到我们两个肩并肩站在一起出现在这里,又有谁不会误会呢?

“到康美思旅馆试试,就在布鲁姆街那里。”他说着,给酒杯里倒了一点啤酒,又往酒里加了点儿东西。动作太快了,我也没看清是什么东西。他暗暗摇晃酒杯,发出“哧哧哧”的气泡声。“先把这个给他喝了。”

我们来到布鲁姆街的那个地方,我付了一美元开了间房,然后和他走楼梯来到房间门口。我让他把衣服脱了,好好睡一觉,然后在走廊里等了一会儿。接着我让服务生悄悄进去,把他的鞋子拿给我。鞋子被踩得不成形状,几乎无从辨认。我叫他把鞋子拿下楼,用纸包好后先由他暂时保管。不论发生什么都不要把鞋子给他,哪怕在我来之前他要鞋子也不行。

“明天我来这儿时一定要看到他,而且他身上不能有酒味。”

“这点我也不敢保证,”柜台后面的人迟疑地说道,“我曾见过他们中的一些人,就算光着脚也没办法阻止他们去找酒喝。”

“那么,如果他要离开的话就告诉他房费还没付,让他等我来把他担保出去。不管你们怎么做,反正必须让他留在这里。”

我重新回到住所,回到另一个世界。我躺在那里,一夜无眠,思考整件事,思来想去,反反复复。

会是他干的吗?不是他吗?他之前那个可怕的、露出毒牙的笑容,几乎和我那天在公寓里看到的、她临死前的笑容一模一样。那就是谋杀的烙印或符号吗?从她的脸上转移到他的脸上?不,那都是无稽之谈。

他是她的丈夫。他为她疯狂,开始只是言辞上的疯狂,而现在则是真真正正地疯了。每次他坐下来之前,都会为她拉开椅子,摆上一杯酒。在那个地下世界里,人们叫他“心碎儿”。她却在电话簿里把他的名字划掉了,而他会在外面一直等着她,风雨无阻,观察她家的窗户,在别人走了之后声称又重新得到她。直到有一天,就是那一天——难道他不会想到还有另一种更好的方法能将她永远地据为己有,再也不必监视,再也不会因为他丈夫的头衔争吵不休?

一定是这样的。事实就像是蓝白色晨曦中,我面前伸出的手一般清晰。

“马蒂,我知道你对米娅做了什么。”就像这样,在谈话的过程中突然切入。不,这样不好。他肯定会矢口否认的,毫无疑问他会这么做,哪怕是在这种状态下。我又在期待些什么呢?就算这一切推测都是对的,就算我能一下子就切中要害?只是他脸上一闪而过的惊恐万分、鬼鬼祟祟的表情吗?像这种事情,即使我的猜测是错误的,指控别人的时候,对方脸上大概也会闪过同样的表情吧。不,我必须掌握更多的证据才能去找弗勒德。

我已经找到他的杀人动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完美的动机。我还知道他在她家窗户外监视她,这么做显然是有罪的,而警察目前并没有发现或怀疑这点。现在我需要做的,我感觉,是要让嫌疑人自己对所犯的罪行感到某种内疚或什么,要掷地有声,言之有理,而不仅仅是一个惊恐万分的表情或结结巴巴地否认。这样的话,我就有足够的理由找警察出面,他们也就可以从这里开始调查了。

突然,就像是昏昏欲睡之前猛然清醒一般,我想到了另一个诱发我所追求的那种反应的方法,比言语陷阱更为可取、更为可靠的方式。由他自己指控或是否认,自然而然,没有逼迫,没有暗示,他绝不会意识到自己都说了些什么。这样一来,他所说的才有效,也就有足够的理由把这些证据交给弗勒德。

我会故意指控其他什么人,看他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想到这里,我终于合上了双眼,迎着初升的朝阳,眼前是一片胭脂红色。

我拿着包好的鞋子来到客房门口,伸手敲了敲门。没人应答,那一瞬间我内心慌乱不安,唯恐我又一次失去了他。但我记起来窗户外面并没有消防通道,他们是这么跟我说的。我打开门,朝房内张望。

他还在那儿,已经穿好了衣服,神情呆滞,双手垂在两腿之间,顺从地坐在床边。我反手关上门,把鞋子放在他旁边的地板上,然后站在那里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他也盯着我瞧。

“看样子,昨晚的确有个像你这样的人坐在我旁边和我说话了。”他终于开口说道。

“是的,确实如此。你睡得好吗?”

他扭头看了看床垫,仿佛是在问它而不是自己。“我也不知道,”他茫然地说,“我平时习惯睡在犄角旮旯,比如长条凳。我很怀念它们。”

“你还是把鞋穿上吧。”

他没有问我拿他的鞋子做什么用,好像对此毫无兴趣。“我还以为鞋被我丢在什么地方了。”他满不在乎地说道。

我仔细端详他,这还是我第一次在自然光下打量他的长相。尽管我出现在这里是为了亲手把他送上断头台,但当我终于有机会把他瞧个仔细,我才意识到她对他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和我相比,她已经杀死他千百次了。他之前应该长得不错,从他的头型,尤其是后脑勺的形状、身材的比例、扭头的方式都依稀可见他年轻时英俊的模样。他应该也很聪明,这点从他的眼睛就能看得出来,但不再是从双眼所蕴含的东西,而是从眼睛的颜色、大小和宽度这些外在特征看出的。

好吧,她干得不错,把他彻底毁了。望着他,我禁不住在内心呐喊:“世上有千千万万、万万千千温婉娴雅的女人,究竟是怎样邪恶的力量让他选择了她呢?她有什么过人之处呢?难道他就看不清,听不见?”

而答案当然显而易见。他们缘何让我们为之痴迷?我们又缘何让他们着迷?皆是出于我们脑海中的形象。并不是其他人眼中所见的形象,而是浮现在脑海中的幻象。因此,一直以来,直到现在为止,她在他的脑海中仍是如此可爱且阳光,像玫瑰花一般甜蜜,被幸福的光环所笼罩,是女性中的珍宝,那么他又怎么能看到,又怎么能言说,又如何能解脱自己?拥有这样一位甜心儿,又有谁愿意从中解脱出来呢?小心你脑海中的幻象。

终于他系好鞋带,直起腰身。对他来说,这可不是个容易的活儿。鞋面上穿鞋带用的小孔全都变形了,歪在一边,甚至看不见空隙,他不得不把鞋带一头弄湿搓细,穿过每个鞋孔。弄好之后,他这才直起身子,站了起来。

于是我说道:“他们会给咱们拿两杯咖啡和一些面包卷。我让他们送过来。”

他将信将疑地揉了下鼻子,咕哝道:“咦,您对我真的太好了。”

我这么做是出于一种普遍的、寻常的人道主义精神,让他先这么待一会儿,至少喝点咖啡。我也说不清自己为何会对他如此宽容,也许是为了等他的整个状态稳定下来,好达到自己的目的。

咖啡送来了,我们各自喝着咖啡,并没有交流:他坐在床边,身子深陷在里面,双手握着马克杯,几乎快碰到地面;我站着,把咖啡放在一个废旧的、大概是用来充当办公桌的东西上。

我们俩在一起的画面一定十分诡异,宛如狩猎者和猎物。我们默默地喝着马克杯里令人作呕的东西,彼此的眼神穿过这间布满灰尘、简陋而昏暗的房间打量着对方。他是那个被摧毁了的男人,我是那个神秘莫测的奇怪女人。房间里很安静。我们之间保持着距离,眼神越过厚厚的马克杯,严肃地注视着彼此。这个原本出于礼貌的举动反而促成一种诡异的僵局,双方都按兵不动,等待对方首先打破沉默。当然我指的并非身体上的动作。

他将空的马克杯放在地板上,我把我的杯子放在一旁,咖啡还剩下一大半。我把随身带的香烟递给他,接着回到刚才待着的地方,胳膊肘抵着桌面,说道:“你想看报纸吗?之前看过报纸吗?”

他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这个举动是否是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于是我又重新问了我真正感兴趣的问题:“你看过报纸吗?”

“不看,我才不费那个神儿呢。报纸上的东西又不关我什么事儿。”他又看了看我,然后才开口询问,口气消极而冷漠,“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

“我认识米娅,你知道吧。”

他露出一副惊恐万分的表情,赶紧把头转向一边。或许那的确是一副惊恐万分的表情,我也说不清。

他并没有接我的话,所以我必须继续说下去。

“她对我来说很重要。我想也许我可以为你做点什么。”

“做什么呢?”他呆呆地问道,没有丝毫挑衅的意味。

我不动声色地侧了侧身子,好从那面脏兮兮的镜子里观察他的表情,这样就算他看着我,也不会察觉到我其实正在观察他。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噢,是在三四周前——她让我——”

他面色一僵,流露出一种近似残酷的表情,尤其是在嘴巴周围。“她已经死了。”他说。

我保持同样平静的口吻继续说着,仿佛没听到他的话一般。“这我知道,可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好像说过自己并不看报纸啊。”

他没有表现出负罪感,只不过合上双眼,茫然地思索着什么,好像是在试图回想起当时的场景。自己明明没有看报,那这个消息又是从哪里得知的?

我给他时间回忆。“我还以为你不看报,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盯着对面的墙壁,可那里并没有答案;他又抬头看着天花板,答案也不在那里;最后他再看了看自己空空的双手,答案也不在那里。

我依然给他时间。“你说自己不看报纸,那你是怎么知道的?怎么知道的呢?”

他用手背拭了拭额头,也没有找到答案。答案并不在那里。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怎么知道的呢?”

“别问了,”他无助地呻吟道,“每次你一发问,就把答案赶走了。每次我都快想到了,却又被你打断了。”

“也许你当时去她家了,看见她的尸体就躺在那里?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朝他挥了挥手,坦率地质问道,“马蒂,是这样吗?你正好去她家里,发现她就躺在那里,脖子上缠着一条丝袜。她是被勒死的,是吧?”

“不是,她是——是被枕头闷死的。”

我并没有犯任何战术性错误,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你瞧,你的确去过她家了,所以才会知道。不要紧的,没什么好害怕的。你一打开门就看见她躺在那里,就在你眼前,在她家前厅的地板上,于是你赶紧关上门离开了。没有人会埋怨你——”

他孩子气地拖着长音,抱怨道:“她不是在前厅被人发现的,是在后面的房间里,就在她睡觉的房间里。”

“你瞧,整件事儿你都一清二楚。”我平静地开口,假装对着镜子整理头发。“你说自己不看报纸,所以你一定是去过她家,目睹了这一切。对了,你是怎么进去的?”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谄媚,对他的机警表示出钦佩之情。

起初他只是微微地摇了摇头,而后越来越坚定,但是脸上依然是一副困惑不解的表情。“我没去那儿,”他喃喃道,“我没那样做,因为她不喜欢我这么做。上次我这么做,被她赶了出来。她跟我说让我再也不要出现在她家附近。她可能觉得难为情,我猜,因为我看上去脏兮兮的——嗯,你知道的。她说如果我再靠近她,她就叫警察来。她说:‘去参加救世军吧,你这个流浪汉!’这之后我就一直只能在马路对面看她了。”他叹了口气,依然摇着头。

他已经开始否认并回避这个话题了,我暗想。不过他已经说了不少了,足够多了。

我打开皮包,朝里看了一眼,香烟还在那里,但我假装自己并没看到。我扣紧皮包,斩钉截铁地说:“我们需要些香烟。我下楼去买,马上就回来。”我其实是打算给弗勒德打电话,现在有足够的线索给他了,剩下的就是他的活儿了。他警告过我不要去找任何书面证据。好吧,还有什么比现在得到的这些线索更有效呢?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报纸,但是他知道她已经死了,除此之外,他知道杀死她的手法以及具体的陈尸地点。他承认自己曾在马路对面一直监视她,被那癌症般无可救药的爱情百般折磨。比起她对他造成的伤害,还有什么更能引发一个男人的杀人动机呢?

弗勒德知道怎样快速地撬开他的嘴,得到我无法得知的那些信息。明天这个时候,也许今天晚上,一切就能了结了。

“你要我在这里等你吗?”他习惯性地以一种无助的口吻问道。

“就在这里等吧,我一会儿就回来。”我边说边打开门。

门外,从隔壁某个小隔间那廉价破旧的小收音机里传来的嘈杂声涌入房间。

他痴痴地猛然转过头,眨巴着眼睛,像之前那样微微地晃动着脑袋,过了一会儿又不停地上下点头,嘴里含混地嘟囔着:“就是这样。”

“哪样?”我刚跨出门槛,扭头问道。

“我就是这样知道的,现在我想起来了。我不是从报纸上看到的,我也没到她那里去,而是从一个叫‘银元’的地方的收音机里听到的。他们在收银台旁边放了个收音机,那晚本打算听拳击比赛,就把收音机打开了,等着收听比赛。我刚好到那儿,还没喝酒,所以我能听懂里面说的每一个字。我现在还记得。虽然只听了一遍,但我能把它从头到尾复述一遍,就像是它们自己冒出来的一样。有时候它们就出现在我脑海里,根本不需要我做什么。它们现在就跑出来了,我根本阻止不了。‘今天下午,警方在一位年轻女士的家中发现其遗体。死者名叫米娅·默瑟,褐色头发,二十八周岁,是艾米塔吉一位新晋演艺人员——’”

他的脸皱成一道白色的伤疤,随着他逐渐低下的头离开我的视线,但这些话不受控制地从他嘴里涌了出来。那种声音,听过之后,你才会知道何谓悲痛欲绝。没有抽泣,声音也不曾沙哑,就像那样,没有温度,也没有生命力,宛如一个孩子背诵课文时的那种单调、毫无意义、干涩的声音,犹如鹦鹉学舌一般。

“‘她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周四晚间,很晚才回到家中。现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她是在今天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被人谋杀的。警方现已锁定嫌疑人,但尚不能公布其姓名,他们希望——’”

我关上门,退回房内,朝他走了过去。我用手封住他的嘴,阻止它继续机械地、源源不断地发出那令人无法忍受的可怕声音,像是一部机器,一部没有智力、没有自我意识的机器。我重复着他之前对我说过的话:“不要。”毕竟我只是一个女人。

装腔作势确实能够提高说服力,但是不掺杂任何表演成分的真诚,达到的效果会更好。

尽管他可以继续这样待着,但并不代表他是无罪的。

过了好几个小时,我们还待在这间屋子里。房间很早就暗了下来,比外面那个肮脏不堪的世界黑得还要早一些。屋外午后的太阳还高挂在天上,屋内早已急不可耐地昏暗下来。

他的声音无精打采的,仿佛是用一根细线将寂寥缝了起来。

“那晚她穿着一条蓝色的裙子,它现在就出现在我眼前。很有趣吧,你去了某个地方,从没想过会在那里遇到一个改变你一生的人。你参加舞会或是派对,只是因为实在无所事事,自以为第二晚之后就不会记得什么了。可现在十年过去了,你还清清楚楚地记得所有细节,就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一样。在它前后的任何一个夜晚、几个月或者是几年的时光,你都忘记了,但只有那一晚的记忆,原原本本地刻印在你脑子里。”

他的声音停了下来,我耐心等待着,并未作声,我担心一旦开口,便会让他过于注意到我的存在,因而不再讲下去。与其说是在对我说,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我仿佛是一个传声板,将他的声音反射回去。他又继续讲了起来。

“那是一条蓝色小蓬裙,外摆大概是从这里开始。她应该还不到十八岁,我就站在那里盯着她看。”

“像我一样,”我思忖着,“就跟我一样。和我第一次在舞会上见到柯克时一样。”

“我现在都还记得当时弹奏的那首曲子,《永远》。每次只要我听到这首曲子,就意味着她又穿着初见时那条蓝色小蓬裙。那是我们的曲子,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是属于她和我的曲子。现在我们分开了,我猜,那首曲子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我以为我整晚都会像那样站在那里,盯着她看。这对我来说足够了。但是带我去那里的朋友过来问我:‘怎么了?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不想跳支舞吗?’我回答说:‘想啊,但只想和那个姑娘一起跳。就是那边那个。’我把她指给朋友看。他属于面对任何事都不会退缩的那类人。他笑着说:‘这事儿不难办。’然后就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拉到她面前,根本不管她当时和谁在一起。于是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他找不到合适的字眼。

“不幸的命运。”我默默自语道。

“所以你就是这么遇见她的,”我说,“这就是你第一次和她见面时的情景喽。”

屋内的光线变得越来越暗。他伸开四肢斜躺在床上,一只手撑着头,说话时另一只手不断扯动着床单。我跨坐在他旁边的一把椅子上,椅背正对着他,胳膊交叠搭在椅背上,下巴抵着胳膊。

他和床就横在我和大门之间。我不大可能及时逃离这里,要是真有什么事儿发生的话——

几分钟之前,我在楼下让他们过十分钟派人上来敲门,不可以提前,也不可以推后。现在已经过了七分钟了。

床上摆着两个枕头,就跟闷死她的那个枕头差不多,现在正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他斜躺着,伸手就能够到它们。窗户外面是一面光秃秃的墙,与外界的一切联系都被切断了,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孤立无援。他并不知道三分钟后就会有人敲门,他以为今晚不会有人来这里了。

我把手腕朝椅子内侧稍稍移动了一下,扫了一眼。还有两分三十秒。

“我知道是谁干的,马蒂。”我平静地说道。

他大理石一般的眼珠子向上一翻,眯着眼睛,透过上眼睑的缝隙盯着我看。终于他犹犹豫豫地开口道:“噢,就是那个被他们抓起来的人,大家都知道。”

“不,不是,我说的不是那个人。我知道究竟是谁干的。”我低垂眼眉,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我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有些事儿没有人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我告诉你吧,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就在现场。我就在那个地方,我看见他了。可是他并不知道,他没看见我。”

我瞧见他额头的青筋一跳,赶紧把目光移开。我猜他脖子一侧的青筋比几分钟之前还要突出,不过我并不肯定。

我很清楚他接下来要问我什么,我必须在他开口之前耐心等待。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发问,仿佛这些话很难说出口一般。

“为什么你——之前不告诉其他人?”他中间顿了一下,我能看到他把某些话咽了回去。

“大概是我不想惹祸上身。”

“你敢肯定——真的看到是他干的?”

“我看见他跪在她旁边,就在他动手的时候。”

“你为什么没有尖叫或大喊呢?为什么不试着救救她?”

“如果那么做了,我怕他也会杀了我。我担心自己的命。我紧咬着毛巾的一角,生怕发出声音被他察觉。”

“你怎么会碰巧去那里?如果事发的时候你正好就在那里,他为什么没有看到你?”

气氛突然变得紧张起来,仿佛正在缓缓释放的煤气充满了整个房间,让人有些呼吸困难。我们二人都沉默不语,气氛凝结。他拨弄着床罩,我将头抵着胳膊,趴在椅背上,陷入沉思。

“我正好去找她,也不为什么事儿。之前我也经常这么干。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消磨时间而已。你知道吧,我们也算是闺密,常常聚在一起瞎聊,什么也不做,和任何两个女人打发下午时间的方式一样。她甚至都还没换衣服呢。”

当时的场景,我就记得这么多了。

“我突然想去冲个热水澡,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那么做。她让我随意。我走进浴室,门留着一个大概一英寸宽的缝隙。我脱掉衣服,走到那扇深绿色玻璃门后,也留了个一英寸宽的缝隙。不过我刚站在那里戴好女人洗澡时用的橡胶浴帽,还没来得及拧开墙上的水龙头,所以应该没有发出什么声音。整理头发有些费事——浴帽是她的——我大概花了几分钟才弄好。突然我隐约听到有男人的声音从她的房间传来,便连忙踮着脚尖去关卫生间的门,这样他就不会看到里面了。我刚走到卫生间门口,事情就发生了。我听见她倒在外面房间的地板上。我一把抓了条浴巾围在自己身上,贴着门缝往外看。我看见他正用力按着地板上的什么东西,这才明白过来他在做什么。我吓得退回去藏在浴室里,那里光线昏暗。我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我确定他已经离开了。”

“你看到他了?”

他压低嗓音问道。尽管我和他距离很近,却几乎没听到他的话,他仅仅微微动了动嘴唇。现在才过了大概一分钟,还剩下一分半钟。

“我当然看到了。他作案的时候正好被我看得一清二楚。从头到脚,清清楚楚。”

“你跟谁都没提起过?”这次连他的嘴唇都没有动,只是嘴前的空气震动了一下,仅此而已。

“一个活人都没有,只有我自己知道。”

他停下摆弄床单的手,然后拍了拍床,让我坐过去,“过来,”他说,“坐近一点儿,到我旁边来。”他眼睛低垂,并没有看我。“到床这边儿来,躺到我身边。”

我感到心脏剧痛,像是医生正在拿针线缝补它。那两个看起来毫无危害的枕头就在那里,一边一个——他劝说性地再次拍了拍床,再次拍了拍。

我胳膊抵着椅背,迫使自己从椅子上站起来,然后绕过椅子,朝他走了过去,膝盖碰到了床沿。

他眼睛依然低垂,只是再次拍了拍床,意思是说:“躺下来,躺到我旁边来。”我看了看枕头,又看了看他,之后跪在床上,侧身躺下。

现在,尽管我们两人各自躺在床沿两侧,但头靠得很近。

他的手伸向床头,抓起一个枕头的一角,紧贴着床,向我这边拉了过来。

我静静地盯着天花板,心想:“不出一分钟,一大块白色的东西就会落下来,接着将一切抹杀。”

“你确定自己看到他了?”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喃喃道。

“我看到他了,一清二楚。你想做什么?为什么要叫我躺在你身边?”

下一刻枕头就会突然被举起来,然后猛地落下。

然而,他把枕头垫在我脑袋下面并抽回了手,让我的脑袋可以撑着它好好休息。也许这是一种贿赂,我也说不清。“告诉我他是谁,”他低声说,声音嘶哑,“我想知道,我一定要知道。”

如果是他的话,他也就没必要问,因为他已经知道了。

紧张的气氛渐渐从空气中抽离,之后却有种被抽真空的感觉。我感到浑身乏力,软绵绵的,额头浮上一层薄汗。一阵倦意袭来,我合上双眼。

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测验已经结束了。马蒂转过头,十分不解。这简直是在挽救我的性命。“谁啊?”我虚弱地扬声问道。一个旅馆的服务员探头朝房内张望,我让他给我买点香烟什么的,我记不清了。

我试着分析自己的思绪。如今他是无罪的。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肯定的结论吗?而让我讶异的是,虽然我感到失望且挫败,但与此同时隐隐地还伴有一种近乎惭愧的宽慰之情。我惊讶地暗自思量:“上帝啊,我一定是对这个可怜虫产生了好感,才会有这种想法。又或许是出于某种体育精神,不愿给已经坠入谷底之人致命一击。”

我站起身来,朝着那张放着脏兮兮杯子的桌子走了过去。不久前的危机让我双腿仍有些摇晃。“我还是离开这里吧。”我思忖道,这里没什么需要调查的了。我希望得到的证据都已拿到了。

我打算忘记他,忘记还在谈话中就被扔在一边的他。可以这么说,对我而言这个话题已经彻底结束,但对他而言一切却是戛然而止。他从床上跳了下来,来到我身后。我感到他抓住我的胳膊,但我并没有转身,只是继续调整自己的帽子。

“告诉我他是谁,告诉我。”

“为什么?你知道了又有什么好处?已经有一个人为此进了监狱,不久后就会被处决——”

“这还不够,那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又不是政府,才不关心政府会为此杀了哪个人。我才是真正爱她的人,我要知道究竟是谁杀了她,是谁的双手干了这一切。你不能把这种事从一个人身上转嫁到另一个人身上。不管政府要拿谁出气,真凶就是真凶!”

“我不知道。”

“你说你知道的。你说你看见他了。”

“我只是说说而已。”

“你现在是在打退堂鼓。你觉得我只是鲍厄里街上的一个流浪汉,不值得跟我吐露实情。我只想从你那儿知道这一件事,你听清楚了吗?只有这一件事。我要知道你看到的真凶是谁。”

我朝门口走去,他从我身边绕了过去,先于我来到门口,挡在大门和我之间。

“我不会让你离开这里的。你明白吧,不告诉我凶手是谁,你是走不出去的。”

我试图把他推到一边,他并未刻意抬起胳膊吓唬我,只是按住我的手,不让我乱动。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从酒瓶中钻出来的衣衫褴褛的回教神灵,现在我再也没办法把他赶走了。

“我当时不在那里,我跟你说实话!”

“你说你在的,我打从一开始就相信你说的。你太了解她家了,甚至知道她家浴室玻璃门是绿色的!你看见的人究竟是谁?你必须告诉我!”

他绕到我身后,抓着我的手腕把我的胳膊反方向朝肩膀处扭。疼痛难忍。虽然这是男孩们惯用的伎俩,但十分奏效。

我们彼此角力,尽管十分被动,但他比我想象的要有力气得多。即便是在目前的处境中,我仍不由得想,如果他之前没有通过我的测试,那我存活的概率将十分渺茫,不管有没有人来敲门。

“别这样!放开我,你弄疼我了!”我退缩了。“你这个蠢货!”我本可以大声喊叫,但如果把事情闹大,引起更多人的注意,我的损失要比他大。

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仅仅告诉他我不知道实情毫无用处,他根本不会把那当作回答。

“你还不告诉我?还不说?”他在我耳边不断地问,我一直侧着脸试图避开他的呼吸。

我想不出个名字来,也想不到任何地址。

“好吧,我告诉你在哪里能找到他,我告诉你他在哪儿。就在三楼——”我随意给了他一个名字和地址。“现在让我离开这里!”我眼含泪水,仅仅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

他侧身站在一旁,我拉开门一头冲了出去,沿着走廊快速离去,不断摩擦自己麻木的胳膊,好让血液流通。我忿忿地回头看了好几次,突然意识到我刚才临时编造的名字和地址正是我自己的。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预计他要凶手名字和地址的用意。

在黑暗中等待并不容易,等待着门把手被人悄悄转动,等待着一个模糊的身影鬼鬼祟祟地潜入并带来致命一击。屋外夜色静谧,屋内更加安静,唯有点燃的香烟能证明我的存在,随着身旁时钟“滴答滴答”的声音,烟头忽明忽暗,忽暗忽明。

这一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应该算是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他的测试,尽管并非我刻意为之。第一次是测试他对犯罪细节的熟悉度——只有亲历者才能知晓的细节。他声称是从收音机里获知的犯罪细节,这抵消了他的嫌疑,但那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无从辨别真伪。所以那次测试结果对他依然不利。第二次我假意说自己握有对他而言致命的证据,但他并没有试图杀人灭口。因此,我所知道的讯息的确不会对他构成任何威胁,跟他毫无关系。于是他成功地通过了那次测试。现在比分仍然是一比一。非常偶然地,这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测试即将开始,成败在此一举。三局两胜。现在他确切地知道了究竟是谁杀了他所珍视的人,一个叫“弗伦奇”的家伙——他在楼下玄关就能看到那个名字——和我住在同一栋大楼,同一楼层,如今和我正待在同一个房间。他当时如此迫切地想要知道凶手的名字,甚至于用暴力逼我说出来。这就是他想要的吗?知道了又能怎样?

关于这点,我有自己的理解,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凌晨三点蜷缩在椅子里,而我本该躺在床上的。我把椅子拖到离床和房门尽可能远的角落,椅背朝外,仿佛那是保护我蜷缩着的身体的屏障一般。

两个小时之前,在一片黑暗中,我脱掉衣服躺在床上,突然一种令人不安的、危险的征兆——也可以称之为预感——袭上心头,这种感觉变得越来越强烈。他在对我所说的话深信不疑后,为什么非要知道凶手确切的姓名和住址呢?不是为了某种病态的满足感,亦不是为了有“她”陪伴身侧的夜晚,在呛人的酒馆里,他能在打发时间的时候更深地伤害自己。那样做根本不需要一个确切的名字和地址,使用“某人”这个词就足够了。

我拉下身旁的灯绳坐了起来,心想:“我还是离开这儿,不要待在床上,否则明天估计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就是这样,毫无疑问,他要地址和姓名就是为了这个。

我披了件衣服,开着灯坐在椅子上。后来我意识到这么做只是在推迟它发生的时间而已。某个夜晚,将来的某个夜晚,在我掉以轻心的时候,它还是会发生。最好先把他立即吸引过来,在我有所安排的情况下处理好这件事,不是更好吗?终于,到了决定性的时刻。如果他赶来此地是出于血淋淋的目的,那他就是真的清白,彻彻底底,不存在一丝疑虑。如果人是他杀的,他断然不会找其他人泄愤。即使是疯子也不会这么做,疯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多少也还留有记忆。

诚然,他没法直接从大街上爬上来。不过那最多只会耽误他一两个晚上而已,最终他总能想到什么法子成功地出现在这里。但是我不想让这件事有所拖延,于是我走下两段楼梯,将玄关处大门的门锁逆向转动一圈。如此一来门就可以直接从外面打开。要是他现在就试着开门的话,不管用什么方法,它都会像其他普通的门一样被打开。

我再次上楼回到自己的领地,小心翼翼地关上门,但并没有上锁。我从卫生间门后的挂钩上取下一个装满脏衣服的洗衣袋,把它拖到床边,放在我之前躺过的地方。很自然,洗衣袋鼓鼓囊囊的,于是我把它揉来搓去,拽成圆柱体的样子,使它近似于人的身躯,然后仔细给它盖上被单,关掉灯。黑暗中,床上看上去就像躺着一个人。

我知道不管自己藏得多好,留在这里就一定存在风险。但是不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都必须亲眼见证这一切,因为我要确保这次的测试是有效的,所以我不能整晚缩在楼梯间里,仅仅从扶梯的间隙偷看下面。于是我把椅子拖到离门最远的角落,藏在它后面,继续监视——等待那已经蜕变为死亡的爱情。

他现在或许就潜伏在街上的某个阴暗处,注视着这些窗户,就像他曾经盯着她的窗户那样。他会看到窗户后的灯熄灭,用不了多久就会展开行动,蹑手蹑脚地来到门外,然后瞬间消失,如同什么东西匆匆掠过。

屋内屋外都悄无声息。天上挂着一弯新月,月色朦胧,像是在空中撒下些许花粉般,不足以将一切照得清清楚楚,只勾勒出大致的轮廓。我将百叶窗往下拉了四分之三的距离,如此一来,透进屋子的月光正好斜斜地洒在门把手上。门把手是玻璃做的,一旦被人转动,就会变得模糊不清,发出瞬间的光亮,像转动的风车一般。还有一点也会宣告他的到来:外面从上往下数,第三级台阶是坏的,人踩上去会吱吱作响。每次我上楼梯的时候,都会跨过它,但是他并不知道这点。

现在是凌晨四点,一点之后我就一直这样坐着。我想到了他们,他们两个。其实是我们两个:柯克和我自己。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竟是以这种奇怪的方式结束。十年前,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肤浅却无害,在某晚的舞会上随着《永远》这首曲子翩翩起舞。一个男孩走了进来,看到她,一眼而已,便从此陷入爱河。还有另一对男孩和女孩,在某个地方,也许是千里之外,无人知晓他们的存在,他们甚至不晓得彼此的存在。那个女孩还穿着水手服,蓄着刘海,可能正伏在灯下,咬着铅笔头,对着代数作业冥思苦想。而如今,十年之后,第一个女孩早已香消玉殒,不仅被人杀害,而且声名狼藉,卑贱邪恶。曾经的那个男孩现在也成为一个遭人遗弃、莽莽撞撞的流浪汉,现在正打算爬上一幢陌生房子的楼梯,将某个素未谋面的人亲手杀掉。而第二个男孩则待在监狱里,剃光了头发,双颊凹陷,等待着因自己未曾做过的事情而被处以极刑。第二个女孩,那个“小”女孩,在同一个陌生房间里,在黑暗中藏在椅子后面,等待着旁观一场谋杀,一场没有死者的谋杀,一次没有结果的行动。

我突然在想,人生阅历的模式是多么离奇啊!毫无意义的生命线逐条展开,简简单单地从这里或从那里开始。在一段时间后渐渐朝彼此靠拢,直到最后终于碰到一起,相互缠绕纠结,然后形成一幅无法依据前尘往事进行预估、猜测的图案。最终完成的织物是所有支线交织在一起的总和。

如果那个男孩那晚没参加那场舞会,没有见过那个穿着蓝色裙子、随着《永远》的曲调轻舞的女孩,那么和我结婚的这个男孩现在也不会顶着死刑犯的罪名待在监狱里,而我现在也不会在黑暗中藏在这里。我的脸贴着椅背,聆听着、等待着。

时钟“滴答、滴答、滴答”地响。

门外,楼梯从上往下数的第三个台阶突然发出一声怒吼,仿佛路中央熟睡的恶犬被推醒时发出的本能的狂吠。之后随着压力的释放,台阶变形的表面再度恢复沉寂。

我连忙把手中的烟蒂熄灭,然后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从椅背靠下的一侧观察起着预警作用的门把手。

有好一会儿,什么动静都没有,感觉比实际的时间过得更慢。“滴答,滴答,滴答。”听起来仿佛响了好几百下。如果门外果真有人,他一定站在那里,耳朵贴着门缝,仔细探听门内是否有人走动。或许他正在研究大门,悄悄用手测量门板。刚开始他或许不会想到门能直接从外面打开,但人本能的反应都会先试着扭动门柄。一旦他这么做了,就会知道门并没有上锁。

现在的我胆战心惊,知道随时可能发生的暴力正向我逼近。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噢,它之前就这么吵吗?还是现在才变成这样的?像是小号的夹板锤正在敲打着什么。

突然门柄警示性地一闪,然后一直闪闪发光。随着门柄缓慢转动,月光照在它的每一个平面上。他就在外面,现在准备进来了。门被缓缓推开,毫不犹豫,仿佛地球上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止这一切发生。与此同时,再没有出现任何预警的声音。如果我一直躺在那张床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瞪大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它,根本不可能察觉有人正在入侵。我可能就从熟睡变成沉睡不醒,连眼皮都不会动一下,而我们的故事,柯克和我的故事,也就结束了,和他们故事的结局也没什么两样。

我甚至无法确切地说清楚门是何时与门框分离、被人推开的。就在那时,我感到一股气流正缓慢地朝我袭来,这说明有什么东西或是什么人走了进来。门被推回原位,一个模糊不清的身影出现在我和大门之间,我也就看不到门柄了。

这个新出现的模糊黑影击碎了之前的黑暗,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朝床边缓缓走去。如此一来他身后的门柄再次变得清晰,却无法再引起我的兴趣了。我只能通过这个黑影身旁静止的物体来判断它的移动轨迹。如同望向火车窗外时,路边的景物在后退一般。因此罩着白色床单的床仿佛朝前滑动,黑影膝盖以下的部位被挡住了,然而并不是床在移动,而是出现在它后面的黑影。

它再次静止不动,站在那里,靠近床沿,自上往下打量着床上的物体。我几乎可以听到他的呼吸声,紧张而严酷,随着愤怒之情缓缓堆积,又缓缓释放。随后呼吸声变得越来越重、越来越粗,令人窒息,仿佛是患了鼻黏膜炎的病人发出来的。我仿佛也不能呼吸了。

“滴答,滴答,滴答——”

突然在如烟的昏暗中,一道白光从那个模糊身影中间的位置闪过,逼近床上的东西。噢,不是一道白光,是幽灵般的灰色火舌。伴随微弱的一声闷响,铮亮的利刃弹出。

我咬紧嘴唇,抵着椅子上的座垫无声地深叹了口气。

刀子被他举过头顶,染上更多的光亮,然后变成一道压抑的银光。他调整好姿势,瞄准某个点,紧张的呼吸声变得怒不可遏,最后化作一声呜咽。我听得出所有的语言在痛苦和怒气中一并喷发而出:“你这个肮脏的魔鬼!为什么不让她和我在一起?”

银光猛然朝下一闪,然后就消失不见了,只听到铁片刺穿层层织物时发出的嘎吱声,床也跟着晃动了一下。那个黑色的身影伏在床上,然后又直起身,朝门口走去,脚步沉重而笨拙。

床上没有人,但他还是刺了下去,因为他并没有杀死那个女人。这是最终的测试,再也没有比这更加绝妙的测试了。

我从椅子后面探出头,不假思索地伸手打开椅子旁边的那盏台灯。一片光亮,仿佛阳光般一扫之前的阴霾。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清我,在突然涌现的光线里,我看上去一定像是隐藏在角落里的幽灵。

他朝这边匆匆一瞥,神情激动,根本没看清我,只是确认了这里有灯光,而且有个人目睹了他行凶的全过程。我刚刚从椅子上站直身子,就见他慌里慌张地打开门,仓皇而逃。

我把椅子推到一边,试图追上他。“马蒂!”我大嚷,“等等!先别跑!”

他像着魔了一般冲下楼梯。他一定以为我的声音不过是他暴怒下产生的幻觉。等我赶到楼梯口,看见他正从楼下墙边仰头望了一眼。墙上并没有灯,只有地面有盏灯亮着。我从楼上不停地朝他大喊:“马蒂,回来!等等,你根本没有——”我担心自己叫得太过大声,会把楼里的人都吵醒。不管我叫得多大声,我觉得他也不会按我说的做。

通向大街的门传来一声空洞的击打声,随后他消失在夜色中。我的脚踩到了什么东西,原来是那把匕首,就躺在最上面那级台阶上,刀刃还暴露在外面。

我扭头跑进房间,冲到窗户边,试图从那里阻止他。我能看见他沿着街道狂奔,经过路旁一扇接一扇的公寓门。我探出身子,大喊:“马蒂,等等!回来,听我说!别跑了!”

我看到他抬起胳膊,边跑边捂住耳朵,阻止声音飘进耳膜。他一定是把我的声音当作自己的良心谴责今晚所作所为而产生的回音。他飞奔到马路对面更加昏暗的地方,然后就消失不见了。不一会儿,马路上便空无一人了。

我缓缓走进房间。匕首就在床上那堆衣服上,是我刚才扔到那里的。我沮丧地想,如果他当时能仔细看一眼,就会发现刀刃上根本没有血。

夜晚再次变得安静而虚空,就跟之前的夜晚一样。房内有什么东西一如既往地“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响着。

我必须要找到他,把一切都告诉他。于是我再次来到那个随处都是活死人的地方,试图找到他,在他旁边待一会儿,告诉他:“昨晚你在那个房间里谁都没有杀死,所以不要怕。马蒂,我撒谎了,没人知道是谁杀了她。这件事就只能这样了。”我准备了一张十美元的钞票。分别的时候我会摸着他的手,把它留给他。这样做确实没什么意义,但是我,或者其他人又能为他做什么呢?把他所爱之人还给他?还是把他的生活还给他?

我进来的时候,酒保抬头看了我一眼。看得出来,自打上次见过面之后,他还记得我。但他当时正在忙,于是我独自一人从一张张苍白无助的面孔中间穿过。在我经过他们的时候,人群保持着同上次一样的奇怪沉默。一个活人走在一群死人中间。他们虽然都在看我,但眼神空洞,毫无神采。一只手甚至在我经过的时候朝我探了过来,但它不属于活人,所以也谈不上令人厌恶。它还没有够到我,就又缩了回去,仿佛是在寻求某种帮助,却不知道究竟需要何种帮助。

终于我走到酒馆后面的那个地方,就站在他上次坐过的桌子旁边。“他”的桌子,我猜他每次来这里都会坐在这儿,因为习惯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无法用理性解释。那里没人坐,两把空椅子前面还分别放着空酒杯。我知道他一定刚刚才离开。

我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酒杯,两根手指按在桌子上,手里还攥着那张十美元的钞票。

酒保走了过来,站在我旁边。“你在找‘心碎儿’?”他说,“他刚才还在这里,之后又走了。就在刚才,你进来之前不久。”他把椅子摆好,手指夹起那两个空酒杯,接着说道,“我看见他站起来,紧接着就走了。”

他想和我聊几句,在这种地方,我应该算是唯一出现过的上等人吧。“他今晚怪怪的,让人猜不透。他拿着两个钢镚,应该就剩下那两个子儿了,因为那还是他要了两杯酒之后,我亲自找给他的。之后在他出门的时候停了下来,让我把钢镚换成五分的零钱,然后把其中四个给了离他最近的四个人,甚至都没看他们一眼,只留下最后一个子儿。然后他走到点唱机那里选曲子,花了挺长时间才找到他想点的那首。你知道的,来这儿的人可从来不会点歌什么的,这里自有东西能把他们灌饱。然后他把第五个硬币投了进去,播放音乐,可刚放了一半,还没等听完,他就径直走了出去。”酒保伸手指向门外的黑暗之处,“他步子很稳,比平常走得更加笔直,还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好像遇上什么好事儿,或者是去见哪个会给他带来好消息的人一样。”

“是什么歌呢?”我轻声低喃,眼睛盯着桌子,但几乎什么也看不清。他没必要告诉我。

“《永远》。”

我就知道。

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这里找他时,我脑子里的想法:这个地方就是深渊之所,是坟墓这一边最深之处。除了跨越死亡的河流外,深渊之下,别无他物。

那个女孩死了,如今连同那个男孩也死了。他们的故事完结了,它始于十年前的一场舞会,终于《永远》的歌声里。

“他一会儿可能还会过来,”酒保试图解释,“他们总是进进出出的——”

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来了。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也转身朝门口慢慢走去,陷入自己的思绪之中,身边的景象渐渐褪去。一个念头挥之不去:“我有没有杀死那个男人?我昨晚做的那些事儿,会不会害死他?”

答案显而易见,不置可否。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毫无虚伪之情。不,我对他很好,我给他一个为之而死的理由,这比他此前拥有的还重要。为了某样东西去死,总比漫无目的地苟活于世强。我让他的生命变得完整,也洗刷了他的冤屈。他没有听到我昨晚在那间昏暗的房间里对他说的话。那张床上躺着的人是杀死他心爱之人的凶手,他亲手将其就地正法。我给予了他那么多,给了他一个幻象,一个他已经为她报仇雪恨的幻象。

不,我并没有杀死他,只是给了他为之而死的理由。

我在点唱机旁驻足,掏出一个五分钱的硬币,在唱片夹中搜寻,终于找到那首歌。我把硬币塞了进去,站在机子旁边,等待音乐响起。音乐奏响,他和她的歌——

并非一小时,并非一天

并非一年,而是

永远

我把手指放在太阳穴上,朝某个他们无法看到的人致敬告别。

“再见,‘心碎儿’。好运,在将来的岁月里,在其他什么地方——”

我扭头慢慢走进黑暗之中,那首廉价却弥足珍贵、价值不菲的音乐在我身后渐渐消逝。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