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高布赛克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不错,可是如果他现在就很富有呢?”

“如果他现在就很富有的话,”卡米叶红着脸说,“这里的小姐们就都抢着要嫁给他了。”她指着跳四对舞的人群,补了一句。

“那个时候,”诉讼代理人答道,“葛朗利厄小姐就不是他垂青的唯一女子了。这就是您脸红的原因吧!您对他有点意思,是不是?您怎么不说话啦?”

卡米叶突然站了起来。

“她爱上他了,”但维尔想道。

从这一天起,卡米叶发现那诉讼代理人对她钟情爱乃斯特·德·雷斯托伯爵表示赞同,便对他显出异乎寻常的殷勤。

在这之前,但维尔每次给她家里帮忙,她虽然都知道,可是她对但维尔只存着敬意,没有真正的友谊,只有礼貌,没有感情;她的行动举止、说话时的口气,都使但维尔时时刻刻感觉到贵族社会的礼法在他们之间设下的鸿沟。受恩莫忘,但儿女们往往不肯认这笔账。

“这场恋爱,”但维尔过了一会说,“使我想起我生平仅有的一段传奇般的遭遇。

“听到一个诉讼代理人讲他生平的艳史,”他接着说,“您就已经笑起来啦!可是我象大家一样,也有过我的二十五岁,而在那个年纪,我已经看见过一些离奇古怪的事情了。我首先要给您讲一个您不可能见识的人物。那是一个放高利贷的人。那没有血色的、灰白的脸,您的脑海里能够对它有一个清楚的概念吗?我倒想请法兰西学院允许我把它叫做月白色的脸:它同褪了色的镀金器皿相似。我讲的这个高利贷者,他那平直的、深灰色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面部同塔莱朗一样,毫无表情,看上去象是用青铜铸成似的。两只小眼黄得象黄鼠狼的眼睛,差不多没有睫毛,怕见阳光;可是一顶旧鸭舌帽的遮纂替他把阳光挡住了。他的尖鼻子顶端有很多痘斑,您会把它比作一个小螺丝钻。他的嘴唇很薄,象炼金术士或伦勃朗、梅兹1所画的矮小老人的那种嘴巴。这人讲话时声音很低,语调柔和,从来不发脾气。他的年纪很难确定:也不知他是未老先衰呢,还是保养得法、青春常在。屋子里从写字台上的绿绒直到床前的地毯,一切都是洁净、破旧的,很象老处女冷冰冰的闺房,她们一天到晚都在揩拭她们的家具。冬天,炉子里的柴火老是埋在一堆灰烬下面,只冒烟,没有火焰。从早晨下床的时候起,直到晚上咳嗽发作时为止,他的行动都和时钟一样有条不紊。他有几分象一个机器人,睡眠就等于上弦。一个甲虫在纸上爬行,你拨它一下,它便停下来装死;同样,这个人在讲话当中听到有车辆经过,就住口不做声,免得提高嗓门。他模仿封特奈尔2,节省有伤元气的动作,把人类感情都集中到自我上面。所以他的生活和古代计时的沙漏里的黄沙一样,不声不响地度过。吃了他的亏的人有时乱嚷乱叫,大吵大闹;跟着便寂然无声,好象是一间刚宰了一只鸭子的厨房。到了晚上,这个钞票人便变成了凡夫俗子,他的金银财宝就化作一颗人心。他一天的工作如果使他感到满意,他就搓着两手,脸上凹凸不平的皱纹泛起一丝笑意,因为他的肌肉无声的颤动,带出一种可以同皮袜子3的皮笑肉不笑相比的感觉,是无法用别的语言来加以形容的。再说,即使在他感到万分高兴的时候,他的谈话还是使用单音节的词,举止行动也始终拒人于千里之外。

1梅兹(1629—1667),荷兰画家。

2封特奈尔(1657—1757),法国作家。

3皮袜子,美国小说家库柏(1789—1851)的《皮袜子故事集》的主人公。

“这就是我住在砂岩街的时候偶然碰上的邻居,当时我还不过是一名二等帮办,一个快要修完三年级的法科学生。我们住的这所房屋没有院子,又潮湿又阴暗。各个寓所只有从街上透进来的光线。房舍的布局象一座修道院,全部隔成大小相等的屋子,一条过道就是唯一的出口,只有气窗给过道透进一些亮光,说明这所房子往日是属于一座修道院的。看见这所房子凄凉的外貌,一个富贵人家的子弟还没有踏进我邻居的屋子,他的快乐心情就烟消云散了。我的邻居和他的房子彼此很相象,正如牡蛎象它附着的岩石一样。

“就社交方面来说,唯一同他来往的人就是我;他来向我借火,借书,借报纸,晚上他允许我走进他的小屋,碰上他心情好的时候我们便聊聊天。这些信任的表示是我同他作了四年邻居和我循规蹈矩的行为带来的结果。我因为没有钱,所以我的行为跟他非常相似。他有亲人么?有朋友么?他富有呢?还是贫穷呢?谁也回答不了这些问题。我从来没有在他的屋里看见过银钱。他的家财一定是存放在法兰西银行的地窖里面。他迈着那象牝鹿一般枯瘦的腿在巴黎东奔西跑,亲自拿着期票去兑现。他这种小心谨慎也使他吃过一次亏。有一天,他身上偶然带着些钱;不知怎的,一个双拿破仑金币1从他裤子的小口袋掉了出来。一个房客跟在他后面上楼梯,把金币捡起来还给他。

1双拿破仑金币值四十法郎。

“‘这个金币不是我的,’他做了一个吃惊的手势答道,‘我会有金币么!我有钱的话,还会象现在这样过日子么?’

“早上,他在一只铁皮炉子上亲自煮咖啡,那只炉子老是放在壁炉的黑暗角落里;一家烤肉店给他把饭送到家里。我们的看门老婆子每天在一定的时间上来给他收拾屋子。再说,这个人的名字叫高布赛克1,象这样凑巧的事情,斯特恩2就会说是前生注定的了。后来我承办他的事务,才知道我们认识的时候,他大概七十六岁。他一七四〇年左右诞生在安特卫普3近郊,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荷兰人,他的名字叫做若望-埃斯泰·冯·高布赛克。你们一定知道,一个叫做荷兰美女的女子的暗杀事件曾经如何轰动整个巴黎。当我同这个旧邻居偶然谈到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既没有表示一点关切,也没有表示丝毫惊异,只是对我说:

“‘她是我的外甥孙女。’

1高布赛克有一口吞下去的意思。

2斯特恩(1713—1768),英国感伤主义小说家。

3安特卫普,比利时的港口城市。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