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十 都市教育与乡村教育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旭生先生在《独立评论》所发表的《教育罪言》,前后共有六篇。前五篇是批评的,指出现有教育制度的缺点;最后一篇才是建设的,提出他的改革教育的方案。我在这篇文章里,所要与旭生先生讨论的,只是他的方案。

我觉得旭生先生的方案,其最新颖的一点,便是注重农业教育。六岁以下所受的幼稚教育,我们姑且不谈。他的国民教育,与现在的小学不同的,便是“先生学生,尽属农夫。农忙力田,农闲治学”。国民学校中的教职员,虽然是师范学校出身的,但是这些师范学校,“位置是在乡野的……师范学校附近有两个大规模的农场,第一农场为就我国旧法稍加改良者,第二农场为新式工业化者。……师范学校学生,前一半入第一农场,习我国固有农事;后几年入第二农场,习新法农事。”换句话说,从这些师范学校出身的,只能教授农业,对于别种职业是外行的。旭生先生在高等教育中,还是一贯的注重农业,所以商科各种学校,工科各种学校,都要“附设农场,亦如师范学校。……工商业的学校,如前二三年不须实习者,仍当附设第一农场,资其练习。”“大学教育前有预备学校,预备学校……亦有附设农场,练习农事,而无年限。”

旭生先生为什么要使全国的教育农业化呢?因为他觉得这种教育,才合于中国的需要。他对于中国社会的组织,以及变迁的趋势,有下列一句重要的论断。他说:

中国是以农立国的,我们相信不惟今日如是,即将来亦仍如是。

因为他有这样一个前提,所以才有他的全国教育农业化的方案。这是他的主张中最新颖的一点,也是我认为最可商榷的一点。

主张以农立国的人,近来真是不可胜数,但是什么算是以农立国,可惜没有人给他下一个详细的解释。假如说中国以农立国,只是要表明中国的多数人,是依靠农业为生,那诚然是一件事实,但我却认为是一件可怜的事实。因为这一件事实,只是证明中国的农业生产方法落后,要多数人在农业中劳碌,才可维持全国人的衣食。生产方法进步的国家,只要有少数人在农业中努力,全国衣食的资料,便有着落。如美国在1930年,只有22%的人在农业中谋生,不但生产可以维持本国人的衣食,还有余剩可以运往外国,便是一个好例。中国在农业中谋生的人数,现在虽无统计,但许多估计,都把他放在70%以上。文化先进的国家,生活程度高的国家,没有一国的农民,其百分数是在70以上的。根据1932年的国际年鉴,农民百分数在70以上的国家,可考的有南非洲联邦的黑人(75.0)、印度(72.3)、布加利亚(82.4)、立陶宛(79.4)、波兰(75.9)、罗马尼亚(79.5)及俄国(86.7)。俄国的统计,是1926年的,那时五年计划还未开始。现在我们敢说俄国农民的百分数,要降低很多了。以上这些国家,如把俄国除外,试问有哪一个国家,不是比较贫穷的,生活低下的,文化落后的?所以如说中国以农立国,便是多数人依农为生的意思,那么我们最好努力改良农业的技术,使少数人耕之,多数人便可食之。如此便可使很多的人,从农业中解放出来,从事于别种实业,努力于他种生产,使中国的财富,除农业外,还有别种来源。

旭生先生又以为不但现在的中国,是以农立国,即将来亦仍如是。这便等于说是,中国的经济组织,是固定的,是不变的。但是旭生先生有什么根据,下这种奇异的推测?在旭生先生所提倡的新式师范教育中,不是要学生习新式农事么,不是设备一种新式工业化的农场么?我相信中国的农业,如不开倒车,总有一天会采纳新的生产方法,如旭生先生所希望的。假如有那一天,中国农民的百分数,一定要减少的,这可以外国的经济史为证。我们试看各国的历史,凡是农业进步的国家,没有一国农民的百分数,不是下降的。今列表如下:

以上这些国家,第二时期的农民,百分数都比第一时期为低。这些国家里面的农民,有的只是百分数的降低,如表中所示的。有的不但是百分数的降低,而且是实际数目的降低。如美国在1910年,在农业中谋生的人,有1265万,1930年,只有1075万。德国在1907年,农业中有988万人,1925年,只有976万人。丹麦在1911年农民有51万人,1921年,只有47万人。法国在1906年,农民有885万人,1926年,只有819万人。但是这些国家的农民,虽然减少,而农产品却在增加。以少数的农民,产多量的农品,这是最经济的生产方法。假如中国采用这种最经济的生产方法,当然无需70%以上的人在农村中。所以假如中国的农业有进步,中国人依赖农业为生的人,是要减少的。

以上这些讨论,只是要说明我与旭生先生对于中国情形的观察不同之点。我们的见解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认中国的国民,大多数以农为生。但他以为这是一件好事,所以要把教育制度去迁就他。而我却认为这是一件可怜的事,能早日脱离最佳。脱离这种畸形的状态,使中国除农业之外,还要发展工业、商业、交通业、运输业、金融业、矿业,乃是我们所希望的。此外,旭生先生认将来的中国,还是以农立国,而我以为农业技术进步的结果,农村中可以不必容纳70%以上的人口,这些剩余的人,将来一定是在别种职业中找生活。结果,中国人口的职业分配,一定要与现在不同,那便是说,将来大多数的人,不一定要靠农业为生。我们即使学不到美国,学不到澳大利亚,也应当学到法国。英国当然不足学,因为他诚如旭生先生所说,工商业畸形发展了,弄得不到10%的人在农业中。不过我们要记得,工商业的畸形发展,固不足取,然而农业的畸形发展,如中国与印度,又何足为法。

我对于旭生先生的前提,既然不能完全同意,所以对于他的教育方案,也不能完全赞同。他提倡农业教育的精神,我是很表同情的,但是他要使全国的教育农业化,就未免“矫枉过正”。我们先不谈将来中国的情形如何,就拿现在的情形来说,中国人口的分布,并不完全在农村中。中国人的职业,也不完全是耕田种地。中国在100万人口以上的都市,据我所知的,至少便有3个,满10万人口以上的都市,据托格雪夫(boris p. torgasheff)在《中国评论周报》三卷十四期中所说,至少有112个。此外在5万人口以上的都市,我们还不知道有多少。陶内先生在《中国的农工》一书中,估计中国的市民,占全国人口20%左右,请问这些人的子弟,也都应当习农业吗?假如他们都习农业,那么中国的商业、工业、运输业等等,应当交谁执行?总之,“驱天下之民,归之于农”,乃是中国以前的顽固思想,由于不明他种职业的生产价值而发生的。自从经济学发达以后,谁都知道一国的经济组织,不是靠一种实业所能维持的,一定要各种实业平衡的发展,才可以收国富民荣之效。所以我们如想建设繁荣的中国,不但在农业上要努力,在别的实业上,也要有相当的努力。旭生先生似乎也想到这一点,所以他也“希望我们的工商业有相当的发展,不再受帝国主义的压榨”。可是他只希望而已,在他的教育方案中,实在看不出实现此种希望的教育。他的国民学校中,先生学生尽属农夫,一切的学校,都附设农场。从这种学校出身的学生,耕田种地,固然是拿手好戏。但是要他们从事于别种职业,试问有无此种能力?

所以我的意思,以为在市中的国民学校与师范学校,与其附设农场,不如附设工厂。与其教他们种地,不如教他们织布。与其教他们拿耙,不如教他们开火车。与其教他们割麦,不如教他们打电报。与其教他们研究土壤,不如教他们研究都市交通。与其使法官耕田,不如让他利用那些时间,去研究中国的司法制度。与其使医生种地,不如让他利用那些时间,去设法减低中国人的死亡率。总之,中国社会中的生产事业,不只农业一项;中国社会中所需要的人才,也不只农业人才。教育制度,要造成各色各样的人才,要满足各方面的需要,所以国民学校中的学生,旭生先生要他尽属农夫,乃是我所不敢赞同的。

不但在都市中的学校,不必教授农业,就是农村中的学校,也不必专教农业。我是因为看清楚中国农村中的人口过剩,所以有此种主张。农村中的人口过剩,何廉先生在《独立评论》第六号中已有说明,我们徽州人,尤其深刻地感到这一点。在我们那儿,农场是很小的,一个农场的经营,有时交给家庭中的女子便够了。这种小农场的生产,不能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同时农场的经营,也用不完一家人的劳力。于是这些过剩的劳工,只好向外发展,向农业以外的职业去发展。中国南部有一句土话,说是“无徽不成镇”,这是表示徽州人在外路谋生者之多,但这种情形,实有经济地理之背景的。中国有好些地方的情形,一定与徽州相仿佛,如宁波,如广东的许多部分都是。在这些乡村地方,如只给他们以农业教育,一定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办教育的,一定要斟酌当地情形,除农业教育外,还要办商业教育、工业教育,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此外中国还有许多地方,有其特殊的富源,如山西之煤,河北之铁,湖南之钨,云南之锡,为充分利用这些富源起见,那么在这些省里,岂可忽略矿业教育吗?

至如中国将来的情形,恐怕对于农业以外的教育,需要更有甚于今日。这是将来的话,现在也不必多谈。

最后,我愿意对于这篇文章的题目,加一解释。“都市教育”与“乡村教育”二词据旭生先生说,是采用梁漱溟先生的。他们都反对都市教育,而主张乡村教育。假如目前的中国教育,是都市教育,那么都市教育,诚然是可反对。但是与其称目前中国的教育为都市教育,不如称他为游民教育。因为现在的学校,特别是中学,只制造出来一批一批的游民。他们当然不会耕田种地,在农村中做生产的事业。但都市的事业中,又岂有他们的地位?他们固然不能从事于农业,又岂能从事于工商业?所以把中国的教育叫做都市教育,真是冤枉了都市教育这个名词。假如我们说都市教育是工商教育,以别于乡村中的农业教育,那么都市教育在中国应当提倡,正如乡村教育应当提倡一样。在创造新中国的过程中,我们要发展农业,同时也要发展其他的实业。假如我们承认这一点,那么旭生先生的教育方案,就应加以修正,使都市教育与乡村教育,在他的方案中,都占有相当的地位。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