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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民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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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本篇围绕民弱与国强的关系进行阐述。

人民不敢抗拒法律,国家就强,人民敢于触犯法律,国家力量就弱,所以治理得法的国家一定要使人民不敢抗拒法令。人民朴质,就不敢触犯法律;民众放纵就敢于恣意妄为。不敢触犯法律就会守法。人民守法,就听众役使;任意而行就不受控制。所以说采取强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众国家力量就弱;采用弱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众,国家力量就强。

民众,国家优待他们,他们就与国家亲近;国家合理地役使他们,他们就与国家同心。国家起用他们,他们就全力以赴。他们与国家同心,国家就不贫乏;他们全力工作,国家的政令就会取得好的效果。如果国君抛弃法度,放任人民为所欲为,那奸邪就多了,人民贫穷就会努力致富,致富就会放纵,放纵就会产生如虱虮一样的弊端。因而人民富裕了就不易役使,那就让他们以粮谷顶替外出服役,使他们每人都出力,那样农民就不怠惰。农民不怠惰,六种弊端就不会产生。所以国家富强,人民守法就是强而又强。

国家兵力衰弱,强大困难。人们都爱惜生命,贪图安逸,拼死赴国难是以难做到的。若拼死赴国难是不难之事,兵力就是强大的。人民若有羞耻之心,那奸邪就会减少。国家赏罚没有差错,奸邪就会止息。敌方在这方面有差错,就会对我们有利。兵力强大,就会产生声威,作战不以任何手段为羞耻就利于用兵。长时间处于有利形势,一定能称王。所以用兵做到敌人所不敢做的,兵力就强大;做敌人认为可耻的事,国家就有利。法度有常,人民才能各字其位;君主随机应变,才能万事成功。国这家有常法国君操纵大权,就有利。所以国君以机变之能为贵,国家以稳定为贵。

朝廷的利禄出于一个渠道国家的物资就多,出于十个渠道国家的物资就少。坚守用一个渠道,国家就治理严整;坚守十个渠道的,国家就混乱。国家治理严整就强大,乱就弱。强就会出现物资聚集;弱物资就会流散。所以国家使物资聚集就强,使物资流散就弱。

人民地位卑弱就会崇尚爵位,怯弱就会尊敬官吏;贫穷就重视赏赐。朝廷用刑法统治人民,人民就乐为的用;用赏赐来奖励战争,人民就会轻视死亡。因此临战严整、士兵全力以赴,就叫强。民众有自以为荣的尺度就轻视官爵,鄙视官吏;人民富裕就看不起赏赐。治理民众,以刑法使他们知道何为真正的羞耻,战争时他们才会出战。民众贪生怕死,政治纷乱,而去与别国交战,兵众与农民都会怠惰,国家力量就弱。

农民、商人、官吏,这三种人是国家有经常职业的人。农民耕恳土地,商人贩卖货物,官吏治理人民。这三种职业会产生六种虱子:第一是“岁”虱;第二是“食”虱;第三是“美”虱;第四是“好”虱;第五是“志”虱;第六是“行”虱。这六种虱子生了根,国家必定削弱。农民有了剩余的粮食,于是成年安逸享乐。商人获致了大的利润,贩卖华丽、玩好的物品,于是对于日用必需物品发生了不良的影响。官吏虽然设置了,而不肯为国家出力,思想行为成为国家和人民的病害。六种虱子形成风俗,军队出征,必定是大败的。法度邪曲,统治就要错乱。任用贤良,谈论就要盛行。治道纷繁,国家就乱。谈论盛行,兵力就弱。法度明确,治道就会省简。任用力量,谈论就会停止。治道省简,国家就治。谈论停止,兵力就强。所以治道扩大,国土就缩小了;治道缩小,国土就扩大了。政策建立人民所憎恶的东西,人民就弱;政策建立人民所喜欢的东西,人民就强。人民弱,国家就强;人民强,国家就弱。人民所喜欢的是人民强;如果人民强了,而政策又使他们更强,结果,兵力就弱而又弱了。人民所喜欢的是人民强;如果人民强了,而政策又使他们转弱,结果,兵力就强而又强了。所以实行强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弱而又弱,国家就削;实行弱民的政策,以致兵力强而又强,就能成就王业。用强民的政策攻治强民和弱民,强民是仍然存在;用弱民的政策攻治弱民和强民,强民就会消灭。强民存在,国家就弱;强民消灭,就能成就王业。可见,用强民政策统治强民,国家就会削弱;用弱民政策统治强民,就能成就王业。

明君任用他们的臣下,任命一定要充分体现他的功绩,奖赏一定要及于他的所有功劳。国君使臣民相信这一点就像相信日月运行有规律一样,那样就无敌于天下了。离娄能看到秋毫之末而不能将他的明目给旁人;乌获能举起千钧的重量却不能把他的神力给予旁人。圣贤在才能方面也不能给予旁人。当今掌握政权的人都想成为圣人,那就要实行法治了。舍弃法度治理国家好比负得远行而没有牛马,又如想渡过大河而没有船。一个国家人口多,兵力强是成就帝王之业的大资本,但如不严明法令巩固它,就接近危亡了。明君修明法度,使民众没有淫邪的念头,游客处士都自动参加战争,万民都努力于农作和战争。国君明白其中的道理。楚国的民众行动迅速而统一,行军快如旋风。手持宛如钢铁制成的矛,如蜂蝎的刺一样锋利,身披鲛鱼、犀牛皮制的铠甲像金石一样坚固。又有长江、汉水作护城河,有汝河,颖水作凭借,有邓林作屏障,有方城作要塞。可是秦兵到来,攻下鄢郢如同摧枯拉朽。唐蔑在垂涉战死,庄蹻在国内起义,楚国就一分为五。楚国土地不是不广阔,人民不是人众多,兵甲财物不是不充足,而作战却不能取胜,防守不能坚固,这就是不修明法度的结果,如同舍弃权衡的工具而去量轻重一样。

原文: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民,善之则亲,利之用则和;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故奸多。

民贫则力富,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贫治,重强。

兵,易弱难强。民,乐生安佚,死难难正,易之则强。事有羞,多奸;寡赏,无失。多奸疑,敌失必,利。兵至强,威;事无羞,利。用兵久处利势,必王。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强;事兴敌之所羞为,利。

法有,民安其次;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操权,利。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

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出十孔则国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乱。治则强,乱则弱。强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去物者弱。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余食,则薄燕于岁;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成俗,兵必大败。

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兵弱。法明治省,任力言息。治省国治,言息兵强。故治大,国小;治小,国大。

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弱,重强。王。以强政强,弱,弱存;以弱政弱,强,强去。强存则弱,强去则王。故以强政弱,削;以弱政强,王也。

明主之使其臣也,用必加于功,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信此如日月,则无敌矣。今离娄见秋豪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圣贤在体性也,不能以相易也。今当世之用事者,皆欲为上圣,举法之谓也。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楫也。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战。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瓢风;宛钜铁釶,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江、汉以为池,汝、颍以为限;隐以邓林,缘以方城。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涉,庄謟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民非不众也,甲兵财用非不多也;战不胜,守不固,此无法之所生也,释权衡而操轻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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