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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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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路》首次发表于一九二七年二月的《皮尔森杂志》,编辑在评论里暗示这个故事“写于作者最近生病并神秘失踪前夕”。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三日深夜,阿加莎·克里斯蒂离开了她位于伯克郡的家。第二天清晨,人们发现她的小汽车停在萨里郡纽兰兹角的希尔村附近,车里空无一人。警方和志愿者在乡间搜索,却一无所获。然而一周半过后,哈罗盖特某家酒店的多位员工发现某位以“特丽莎·尼尔”为姓名登记的客人实际上就是这位失踪的小说家。

克里斯蒂回家后,她的丈夫向媒体宣布,她先前的走失是因为“完全失忆”。然而,围绕着她生命中这个插曲,多年来始终有一些推测。在克里斯蒂失踪期间,著名惊险小说作家埃德加·华莱士就曾在报上发表评论,称如果她没有死的话,“就一定活得好好的,而且神志清醒,也许就待在伦敦。说白了,”华莱士继续写道,“她最初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针对’某个不为人知的人。”尼尔是阿奇博尔德·克里斯蒂第二任妻子的姓氏。这是在暗示,十二月三日阿加莎弃车而去是为了羞辱她的丈夫。当晚她在伦敦时有朋友们相陪,然后才去了哈罗盖特。甚至有人认为,失踪事件可能是某种另辟蹊径的炒作。然而,事件的原貌仍然模糊不清,各种各样模棱两可的“释疑”也无从得以证实,因此只能被视作茶余饭后毫无根据的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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