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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八十八 内务府咨内阁请照例发给绥赫德织造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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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总管内务府衙门咨内阁:为请发给敕书事。

案据江宁织造.郎中绥赫德呈称:奉旨补放绥赫德为江宁织造郎中,已於雍正六年二月初二日接任。惟应发给敕书一张,尚未发给,恳请王、大人咨行该管衙门,请照例发给。等因前来。查雍正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据吏部咨称,由内合交出,奉旨:绥赫德著给内务府郎中衔,办理江宁织造事务。钦此钦遵在案。查从前织造官员之敕书,系由贵衙门发给,为此知照,绥赫德之敕书,亦请照例由贵衙门缮发可也。须至咨者。

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协理内务府总管事务.管理武备院事务.内大臣佛伦、兵部尚书兼内务府总管查弼纳、内务府总管李延禧、尚志舜、散秩大臣.委署内务府总管常明。

[内务府.行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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