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六年十月十九日
上驻跸汤泉。巳时,上御行官。(中略)
大学士马齐等以摺本请旨。
覆请户部议覆李煦所奏江宁、苏州织造衙门所欠银两,今已照数全还,此後商人但交正项钱粮及织造所用额银,并无欠项等因,将还完银两,候部拨充军饷,每年应交银两,严行运使,令其全交一疏。
上日;钱粮全完官员,有无议叙之例?曹寅[注]、李煦将历年积欠俱已清还,著交部查全完钱粮官员议叙之例具奏。
[注]原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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