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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门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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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1823年12月2日门罗总统的宣言)

……我们认为这是适当的时机来提出与合众国权利有关的这样一个原则,既是:今后欧洲任何列强不得把美洲大陆业已独立自由的国家当做将来殖民的对象。

……只有当我们的权利被侵犯或者受到严重的威胁时,我们才因所受的损害而愤慨,或准备自卫。西半球所发生的事件,当然更是直接和我们相关联着的,至于原因,所有开明而公正的观察者都会一目了然的。同盟各国 [1] 的政治制度在这方面和合众国是基本不同的。这种不同是由于他们有各不相同的政府而产生的。我们自己的政府是由许多鲜血和财富的牺牲换来的,它是由其最开明的人民的智慧造成的,在它的下面我们享受了无比的幸福,所以全国人民为了保卫它是可以牺牲一切的。为了开诚相见,为着合众国和列强之间现存的友好关系,我们应当声明:我们认为列强方面把它们的政治制度扩展到西半球任何地方的企图,对于我们的和平和安全都是有危害的。我们没有干涉过任何欧洲列强的现存殖民地和保护国,将来也不会干涉。但是对于那些已经宣布独立并保持着独立的,同时它们的独立,我们经过仔细考虑,根据公正的原则,加以承认的国家,任何欧洲列强为了压迫它们或以任何方式控制它们的命运而进行的任何干涉,我们只能认为是对合众国不友好的态度的表现。 [2]

* * *

[1] 指“神圣同盟”诸国,即奥地利,法国,普鲁士和俄国。

[2] 译文摘录自周一良、吴于廑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蒋相泽主编),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348-349页。——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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