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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偈释下(宗通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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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时事大性。望福福殊胜。非境性独性。能依是大人)。

以事及时大。福中胜福德。非余者境界。唯依大人说。

(及难可得闻。无上因增长。若但持正法。所依处成器)。

及希闻信法。满足无上界。受持真妙法。尊重身得福。

此释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至以诸华香而散其处义也。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其事甚大。初日分如是。乃至百千万亿劫如是。其时甚大。是人所得福。乃福中之胜福德也。以如是胜福德。较量持经功德。尚不能及。然则是经大不可思议。非余者所知。余指声闻缘觉乐小乘者。此显独性所获之福。于声闻等是不共性。故唯依大人说。为发大乘者说。非发心入菩萨位。不能闻也。为发最上乘者说。非发心入佛地。不能闻也。大乘教。名极上乘。大乘行。名最胜乘。若能于此希闻之法。能生信心。受持读诵。广为人说。是于大乘最上乘法。人所难信者。信心不逆。由彼持法。即是持菩提也。能荷担如来无上菩提。满足无上法界。非同二乘。但乐小法。以自满足而已。故能受持如是真妙之法。惟大乘为最真。唯最上乘为最妙。以此为人解说。一切天人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以诸华香而散其处。处尚尊重。人有不尊重者乎。人既尊重。其得福德亦不可思议。岂彼胜福所可及哉。

(蠲除诸业障。速获智通性)。

及远离诸障。复能速证法。

此释先世罪业。至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义也。持说此经。不但获福。亦能消罪。先世罪障。应堕恶道者。以今世人轻贱故消。是转重而为轻也。重者既轻。则轻者必无。是远离诸障也。此显净除业障。言此为善事者。谓遭轻辱时。显被辱之人有福德性。故言此为善事。此又不徒消罪。且能证法也。能速证法。当于较量供佛功德中见。持经功德大不可思议如此。

(世妙事圆满。异熟极尊贵。于此法修行。应知获斯业)。

成种种势力。得大妙果报。如是等胜业。于法修行知。

此释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至果报亦不可思议义也。佛于然灯佛以前。供养多佛。经无数劫。方能成佛。受持此经。速证菩提。视供养诸佛功德。不啻千万亿倍。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是种种势力不能及也。所得果报。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即是世妙事圆满。果报极尊贵。谓于护世帝释婆罗门等。所有圆满。皆当摄取故。惟其无量无边。故曰大。即是多性。惟其不可思议。故曰妙。即是胜性。皆非凡情所测。是得大妙果也。如是成就无量无边最胜事业。皆由于正法修行。便能安住如是众德。故持经者。依闻思修三法修行。乃能生无住妙智。证于无上妙果。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而果报亦不可思议。惟修行者自知之耳。

(由自身行时。将己为菩萨。说名为心障。违于无住心)。

于内心修行。存我为菩萨。此即障于心。违于不住道。

此释云何应住。至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义也。前应云何住。欲其降伏而安住也。此云何应住。疑其降伏而安住也。为有我存也。若内心修行有法我在。即着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此即智障。能障于心。与无住之道实相违背。不得名为菩萨。若论第一义本自无生。实无有法能发菩提心者。即最初一念发菩提心。尚自无有。宁有我为之安住而降伏者乎。惟无有我。即无所住。此内心修行相应之行。菩萨应如是住也。

(授后时记故。然灯行非胜。菩提彼行同。非实由因造)。

以后时授记。然灯行非上。菩提彼行等。非实有为相。

(无彼相为相。故显非是妄。由法是佛法。皆非有为相)。

彼即非相相。以不虚妄说。是法诸佛法。一切自体相。

此释如来于然灯佛所。至是故名一切法义也。昔然灯授记释迦后当作佛。在然灯时。非有胜上行因。可于彼处证得菩提。故蒙授记。若菩提非有者。佛亦是无。为断此疑。故言如来者。即是真如。虽无一法可得。不无如来。故如来即是实性真如。谓无颠倒。名为实性。谓无改变。名为真如。若有人言如来得无上菩提。谓行菩萨行是实有者。此则虚妄。若言于无上菩提实有得者。此亦虚妄。偈言菩提彼行等故。法即菩提之法。佛即菩提。岂有得耶。若无行无得者。如来终无所得耶。为断此疑。故说如来所得菩提之法。无实无虚故。所云无实者。偈言非实有为相故。有为相者。如五阴等。实由因造。彼菩提法。无色等相故。色等相无。是其自相。彼即菩提相故。偈曰无彼相为相。又曰彼即非相相。以不虚妄说。故曰无虚。无实无虚。得即无得。然是无所得法。非谓但证空理。而不该于一切也。佛说一切法。并以真如为体。真如唯佛所证。故云皆是佛法。然是一切色声等法。本无自性。不能持其自体。即非一切法。以是非一切法。但是真如。故名一切法也。是一切即真如之一切。是诸法即真如自体相也。故曰是法诸佛法。一切自体相。

(谓以法身佛。应知喻丈夫。无障圆具身。是遍满性故)。

依彼法身佛。故说大身喻。身离一切障。及遍一切境。

(及得体大故。亦名为大身。非有身是身。说彼作非身)。

功德及大体。故即说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说非身。

此释譬如人身长大。至是名大身义也。前文佛说非身。是名大身。但以非身显法身。指空如来藏而言。此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兼人身长大显法身。指不空如来藏而言。佛法遍一切处。即真如遍一切处。是真如法身最大。譬如人身长大。依法身而说大身。犹不离人身而说大身也。法身不能外一切。而自显其大。故能远离烦恼障所知障。即具足法身。一者遍一切处。真如之性。在诸法中。无有异性故。二者功德大。修行功德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能与大体相应。即是证得大体。以是之故。说名大身也。须菩提深明此意。故谓如来说法身遍一切处。犹如人身长大。然法身虽遍一切处。以非有为身故。是为非大身也。即此非大身。名为妙大之身。即真如性故。是身即非身。非身即身。是故说非身。依彼法身而说也。法身不离乎一切。一切不离乎法身。岂偏空非身之谓哉。

(不了于法界。作度有情心。及清净土田。此名为诳妄)。

不达真法界。起度众生意。及清净国土。生心即是倒。

(于菩萨众生。诸法无自性。若解虽非圣。名圣慧应知)。

众生及菩萨。知诸法无我。非圣自智信。及圣以有智。

此释菩萨亦如是。至真是菩萨义也。上言无一法可得。而一切法。即是佛法。此真法界。唯如来所证。不但如来为然。而菩萨亦如是也。真界平等。无我人众生寿者等相。实无有法名为菩萨。若不达乎此。起心动念。欲度众生。欲庄严佛土。心境未忘。即是颠倒。颠倒即名凡夫。非菩萨也。若通达无我法者。无我法有二。一是众生所有法。一是菩萨所有法。若有自智能信者。若世间智。若出世间智。信解一切法无性。一切法无性。不但离于人我。亦且离于法我。此虽非圣。已具有圣慧。故言即是菩萨。一是摄世谛菩萨。一是出世谛菩萨。故重言此真是菩萨菩萨也。与如来真法界何以异乎。

(虽不见诸法。此非无有眼。佛能具五种。由境虚妄故)。

虽不见诸法。非无了境眼。诸佛五种实。以见彼颠倒。

(种种心流转。离于念处故。彼无住常转。故说为虚妄)。

种种颠倒识。以离于实念。不住彼实智。是故说颠倒。

此释五眼义也。诸佛菩萨了无一法可得。岂都无所见耶。照了前境。有五种真实智眼。见即是知。知即是见。故众生若干种心。悉能知之。以彼诸心住于虚妄。不住于真如实智故。说名非心。以远离四念处故。既无执持。随流常转。故名为流散心也。流散心即是颠倒。何以明其颠倒耶。以过去现在未来。皆无心可得故。即过去未来以验现在。种种分别皆是虚妄。终归无有。了无三世性可得。故名之曰颠倒也。如来证真实心。而众生种种妄心。皆真心中所现少分之法。岂有不悉知悉见者乎。

(应知是智持。福乃非虚妄。显此福因故。重陈其喻说)。

佛智慧根本。非颠倒功德。以是福德相。故重说譬喻。

此释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至得福德多义也。彼住相布施。无智慧根本。成有漏因。虽有福德实性。是颠倒功德也。故不足为多。若不住相而行布施。有正觉智慧所持。成无漏因。虽无福德取蕴。其福德。固不可思议也。非彼众生颠倒心识可以例论。虽重说譬喻。义略不同。前须菩提以真谛较俗谛。故以世福之多。不如其无。此佛以真谛即俗谛。惟以福德之无。故言其多。如来悉知悉见得福无量。岂彼种种妄心不可得者比乎。

(谓于真法身。无随好圆满。亦非是具相。非身性应知)。

法身毕竟体。非彼相好身。以非相成就。非彼法身故。

(于法身无别。非如来无二。重言其具相。由二体皆无)。

不离于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说成就。亦无二及有。

此释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至是名诸相具足义也。法身如来之体。毕竟空寂。非彼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之身也。以法身之体。非有为之相所能成就。故相好之身。非彼法身。所以经云。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也。然此相好二种。亦非不佛。此二不离于法身故。即相好即法身。故重说成就。所以经云。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诸相具足也。依第一义。不应以色相见于法身。故说非身。依俗谛。即于色相而见法身。故说具足。亦得言无。亦得言有。故曰亦无二及有。如是无住妙法。岂易解乎。

(如来说亦无。说二是所执。由不离法界。说亦无自性)。

如佛法亦然。所说二差别。不离于法界。说法无自相。

此释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至是名说法义也。色相之身。不离于法身。即无身相可得。如佛法亦然。一者所说法。二者所有义。二种差别。不离于法界。无有说法自相可得。若言无有世尊是能说者。所说之法亦复不离法身。故成非有。若法界离一切名相分别。即无有一法可说。无法可说。是真说法。彼谓如来有所说法者。是以如来离于法界也。即为谤佛。

(能说所说虽甚深。然亦非无敬信者。由非众生非非生。非圣圣性相应故)。

所说说者深。非无能信者。非众生众生。非圣非不圣。

此释颇有众生。至是名众生义也。说而无说。是为真说。此甚深经典。末世众生能信及此乎。佛以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非无能信者。彼其具有圣体。原非众生。但其未离凡夫。非不众生也。是非众生之众生。不可谓圣。未尝不可谓圣也。安知其无能信此甚深经典者乎。此段秦译缺。以魏译补之。而弥勒偈甚妙。固不当遗也。

(少法无有故。无上觉应知。由法界不增。清净平等性)。

彼处无少法。知菩提无上。法界不增减。净平等自相。

(及无上方便。由漏性非法。是故非善法。由此名为善)。

有无上方便。及离于漏法。是故非净法。即是清净法。

此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至是名善法义也。因上言非身非说。一切皆无。遂谓佛得菩提亦无有耶。佛以虽无一切。不无菩提。彼无有少法可得。即菩提处。是无上菩提。即法界性。法界平等。在圣不增。在凡不减。以无我人众生寿者等相。清净平等自相故。故名无上菩提。所云得菩提者。非可修为造作而得之。当有无上方便。一切善法无不现证。一切善法无不妙觉。及远离于一切我人众生寿者有漏之法。而证于无漏之果。无漏即善也。然是善法者。如来说为非法。以善法有体。而证无所得理。法不相似。即为非净。然由彼有漏。可曰非善。即彼无漏决定是善。故彼漏非是净法。而此法离于有漏。即是清净法故。所以修一切善法。是名善法。修而无修。证而无证。是即无上方便。是即清净法也。以此为因。即无所得。而无上菩提。更何有少法可得乎。

(说法虽无记。非不得应知。由斯一法宝。胜彼宝无量)。

虽言无记法。而说示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宝。

(于诸算势类。因亦有差殊。寻思于世间。喻所不能及)。

数力无似胜。无似因亦然。一切世间法。不可得为喻。

此释若三千大千世界中。至所不能及义也。使一切善法则得菩提。是善法摄。非无记摄也。若持说四句偈等言语文字是无记摄。何以得菩提耶。虽言说属无记法。而言说能示菩提之因。是言说即法宝也。此一法宝。足胜三千大千世界无量珍宝。故持说者。所得福德之多。一切世间无有其喻能比况者。一者数胜。乃至算数所不能及。二者力胜。如强弱力不相等。三者䫫胜。如贵贱人不相似。四者因胜。言彼不可与此为因。故谓喻所不及也。菩提无上。而言说文字亦无上。所以谓之法宝。此岂可以无记法并论乎。

(法界平等故。佛不度众生。于诸名共聚。不在法界外)。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以名共彼阴。不离于法界。

(若起于法执。与我执过同。定执脱有情。是无执妄执)。

取我度为过。以取彼法是。取度众生故。不取彼应如。

此释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至是名凡夫义也。经云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谓平等一真法界之中。佛此法界。众生此法界。宁有法界度法界耶。故佛不度众生。以众生之名。名无其名。众生待五蕴而成。蕴无其蕴。总不离乎法界。何必度耶。若见有众生可度。是取我能度众生也。是即有取相之过。以着彼五阴等法是众生故。即与我执过同。欲令众生决定得解脱者。有如是相。故不应取。然如来虽无我取。而尝说有我者。但为凡夫颠倒妄取有我。故说有我。未为圣者。未生圣人之法。故名凡夫。欲令众生同归于无我。为度众生之故。而说于我。其无我取可知。彼凡夫为我所封。如来说即非凡夫。第一义中。更无凡夫可得。但以俗谛名凡夫耳。既无凡夫。何处有我耶。是凡夫之名。不离于法界。凡夫之我蕴。亦不离于法界。故佛不度众生也。

(不应以色体。准如来法身。勿彼转轮王。与如来齐等)。

非是色身相。可比知如来。诸佛唯法身。转轮王非佛。

(即具相果报。圆满福不许。能招于法身。由方便异性)。

非相好果报。依福德成就。而得真法身。方便异相故。

(唯见色闻声。是人不知佛。此真如法身。非是识境故)。

唯见色闻声。是人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识境故。

此释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至不能见如来义也。佛问可以色身之相。比观无相法身如来不。须菩提即知非是色身相可比知如来。佛乃然之。谓若以三十二相观佛者。与转轮圣王何以别乎。且转轮圣王不得名佛者。谓诸佛真如法身。非相好果报而得。非福德成就而得。彼转轮相好。但是果报。依多生所修福德成就。但得相好。而不得真如法身。如来得真如法身。方便示现三十二相。实与转轮之相异也。夫真如法身。不系于相。其可以色身之相比观乎。故说偈曰。唯见色闻声。是人不见佛。秦译止此。而唐译又云。应观佛法性。即导师法身。法性非所识。故彼不能了。偈云以真如法身。非是识境故。实指后译。盖如来法为身。但应观法性。法性者。所谓空性。无自性。无生性等。此即诸佛第一义身。若见于此。名为见佛。然则攀缘法性。将非取着。以净智心了知法性。而法性岂是所了知耶。是故经言。法性非所见。彼亦不能知。凡可见者。即是识境。法身非是识境。故不可了知也。了知既不可得。而法身其可以相比观耶。故经云。应以诸相非相。观于如来。义备于此。

(其福不失亡。果报不断绝。得忍亦不断。以获无垢故)。

不失功德因。及彼胜果报。得胜忍不失。以得无垢果。

(更论于福因。为此陈其喻。彼福无报故。正取不越取)。

示胜福德相。是故说譬喻。是福德无报。如是受不取。

此释汝若作是念。至是故说不受福德义也。如来固不可以相见。若执着破相为是。谓不必具丈夫相而证菩提。如是则失功德修因。及失成就胜果报。是二乘偏空见也。菩萨发心者。必依智悲双运。不说诸法断灭相。智慧庄严。即是功德之因。福德成就。即是胜果报。不失功德而证菩提。此其所以为胜因胜果也。故七宝布施。虽得福德。不离有漏。若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是不住相布施。证二空智。所得福德。清净无垢。非世福所及。以是胜忍。得无垢果。是胜福德相。故曰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明其为胜耶。菩萨一切无我。虽有福德。而不受其报故。所以不受者。不见福德可贪着故。若取福德。即住生死。虽得福报。但同轮王。不名为佛。惟其不取。即证无生。因既无漏。果亦无漏。虽不失功德。及彼胜果报。实不受报。无彼有漏报故。如是取者。名为正取。故名无垢果。此其所以为胜也。

(彼福招化果。作利有情事。彼事由任运。成佛现诸方)。

是福德应报。为化诸众生。自然如是业。诸佛现十方。

(去来等是化。正觉常不动)。

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

此释若有人言。至故名如来义也。上言不受福德。何故如来化身出现受福耶。不知如来福德应报种种庄严。但为化导众生之故。任运无心。有感即应。所以诸佛出现十方。如月印千江。乃自然而然有此事业。非真有去来于其间也。去来乃化身佛耳。化如幻化。本非真有。若法身如来。清净周遍。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常自不动。岂有去来坐卧之相耶。若能解佛所说如来之义。是出现之佛尚自无有。宁有受福之事哉。

(彼于法界处。非一异应知。微尘将作墨。喻显于法界)。

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世界作微尘。此喻示彼义。

(此论造墨事。为障烦恼尽。非聚非集性。显是非一性)。

微尘碎为末。示现烦恼尽。非聚集故集。非唯是一喻。

(于彼总集性。明其非异性。不了但俗言。诸凡愚妄执)。

聚集处非彼。非是差别喻。但随于音声。凡夫取颠倒。

此释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至贪着其事义也。即上言化身有去来。法身常不动。中间实无一异之相。故佛以法界明之。去来坐卧。不离于法身。譬如微尘不离于世界。不可谓一。不可谓异。故诸佛如来。于真如法界中。非一处住。亦非异处住。何以明其非一亦非异也。彼世界碎为微尘。所以喻彼法身现起去来坐卧之义也。微尘碎为末。而成一虚空世界。所以喻彼烦恼尽而证于无相法身也。彼太虚空。非以微尘聚集之故集成世界。是微尘本自无性。非有以合之而成世界。此不可为一之喻也。又微尘聚集处。非彼世界能作微尘。是世界本无自性。非有以散之而成微尘。此不可为异之喻也。法身即是化身。非一处住。化身即是法身。非异处住。孰见其分合之事哉。但凡夫不悟世界本空。以为实有一合之相。是于非有中见有也。是于不可说中而妄说也。但随世俗音声取着颠倒不实之事。犹彼小儿如言执物。恶知其非真哉。一合且非真。又何有于差别。

(断我法二种。非证觉无故。是故见无见。无境虚妄执)。

非无二得道。远离于我法。见我即不见。无实虚妄见。

(由此是细障。如是知故断。由得二种智。及定彼方除)。

此是微细障。见真如远离。二智及三昧。如是得远离。

此释若人言佛说我见等。至是名法相义也。无上菩提之道。虽无一法可得。须得人空智法空智。乃能证入。故曰非无二智可以得道。须远离于我相四种。法相四种。而后可证也。若见有我人众生寿者。即不见于菩提。不知是四相者本非实有。以其无实。即是无物。故说我见。即是虚妄见。若见有法相者。亦不见于菩提。故发菩提心者。应如是知见信解。不生法相。以见法相。即不见相。如彼我见。即不见故。何故此二见说名不见。此是微细智障。俱生人执。俱生法执。此名细障。见于真如。即得远离此障。何以得见真如耶。谓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即得人空慧。即得法空慧。是谓二智。知依定生。见依慧生。信解依定慧等持而生。是谓三昧。有是二智及三昧。即于法而离法。于相而离相。不生法相。即无所住。而能降伏其心矣。何二障之有哉。

(陈福明化身。非无无尽福。诸佛说法时。不言身是化)。

化身示现福。非无无尽福。诸佛说法时。不言是化身。

(由不自言故。是其真实说)。

以不如是说。是故彼说正。

此释若有人以满无量。至如如不动义也。化身虽无自体。然示现说法。所得福报。非悉归于空也。彼以无量无数世界七宝布施。得福无尽。而发菩萨心者。持说此经。即代化佛而说法也。所得福报。胜彼无量布施。非无无尽之福也。云何演说即胜彼耶。谓诸佛说法时。皆如真实。不取于相。不言我是化身。有能说所说之相。今演说者。如彼真如。不取于相。亦无能说所说之相。如不为他宣说开示。故名为他宣说开示。以不如是说。由作如是不正说故。是故彼说正。为此名彼以为正说也。如是演说。即是无法可说。与化佛无异。其得福无尽何疑哉。

(如来涅槃证。非造亦不殊。此集造有九。以正智观故)。

非有为非离。诸如来涅槃。九种有为法。妙智正观故。

(见相及与识。居处身受用。过去并现存。未至详观察)。

见相及于识。器身受用事。过去现在法。亦观未来世。

(由观察相故。受用及迁流。于有为事中。获无垢自在)。

观相及受用。观于三世事。于有为法中。得无垢自在。

此释何以故。至应作如是观义也。演说者既如如不动。何故如来入涅槃耶。然如来涅槃。不住于有为。亦不离于有为。如九种有为法。以般若妙智观之。常即无常。无常即常。故化身不碍于法身。而法身不碍于涅槃也。所云九种者。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单指一事一喻。则如甚深十喻。所谓一切业如幻等。谓见如星。智出则没。谓相如翳。由病目生。谓识如灯。念念相续。谓器如幻。无一体实。谓身如露。暂时住耳。谓受用如泡。滴成即散。谓过去如梦。但由忆生。谓现在如电。刹那不住。谓未来如云。含润为雨。具如前解。愚谬解谓见分。相分。及于八识微细之事。相分所摄。谓外而器界。内而根身。及资财受用等。固是有为之法。见分所摄。过去所作善恶业缘。及现在作用诸法。藏于八识田中。复为未来世种种受用。亦是有为之法。观相及受用。横亘十方。观于三世事。竖穷三际。能以妙智观之。如梦如幻等。倏生倏灭。本未尝有。是于有为法中。得清净无垢也。既无生灭。如如不动。是于有为法中。得大自在也。是真如法身。本非有为。亦非离于有为。惟其非有为也。本未尝来。惟其不离有为也。本未尝去。是如来者如本无去来。法说者如如本自不动。尘说刹说。本无间断。又何泥于入涅槃之相哉。作如是观者。是为正观。非般若妙智。其孰能如是。

(由斯诸佛希有法  陀罗尼句义深邃)

诸佛希有总持法  不可称量深句义

(从尊决已义广开  获福令生速清净)

从尊者闻及广说  回此福德施群生

曾凤仪曰。此偈乃弥勒菩萨授之无著。无著授之天亲者也。其中微词奥义。未易晓了。赖无著天亲各著论。论各简密。疏者数十余家。唯长水子璇刊定记号为精当。中引弥勒偈殊未尽。近得庐陵贺德辉居士所刻金刚经与偈俱。复不载弥勒授受因缘。且偈不分疏。读者难之。仪不敏。谬为金刚宗通。并录此偈重释之。以请正于四方善知识。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偈释下(宗通卷九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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