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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西魏与北周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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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王朝的建立 宇文泰的先世是东胡族宇文部的酋长。宇文部在东汉末曾加入鲜卑檀石槐部落联盟,游牧在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上游。西晋末,宇文部曾一度强盛,其酋长尝自称单于。4世纪40年代,为徒河鲜卑慕容氏所灭[1]。

宇文部虽亡,宇文部的部落贵族,仕于慕容氏所建立的前燕、后燕政府的人数很多,如宇文输为慕容垂之甥,为垂所重用;宇文拔仕慕容盛为中领军将军。慕容宝败亡,有宇文陵降魏,迁居武川。陵生系,系生韬,韬生肱,宇文泰就是宇文肱的儿子。

北魏末年,沃野镇民破六韩拔陵据沃野起义,起义军的大将卫可孤攻下武川镇,不久武川镇中下级军官贺拔度拔、贺拔岳父子和宇文肱、念贤等叛变,袭杀卫可孤,投降政府。那时北魏政府曾向柔然人方面借兵来消灭六镇起义军,柔然人攻下六镇之后,大肆劫掠与破坏,使得六镇饥荒严重,北魏政府只得移六镇饥民去河北就食,宇文肱全家都在被移之列。宇文肱到了河北博陵郡之后,就参加了以怀朔镇兵鲜于修礼为首的起义队伍。起义军的总部在定州左人城,宇文肱率领全家从博陵前往左人城,走到唐河北面,为政府军所败,宇文肱和他的长子、次子都在这次战役中阵亡。

宇文肱的第三子洛生,后来在葛荣起义军中,屡立战功,封为渔阳王;葛荣失败后,洛生为尔朱荣所杀。宇文泰随兄洛生在葛荣军中,曾被葛荣任为将帅,时年二十岁。葛荣失败,宇文泰因与尔朱荣的部将贺拔岳有世交的关系,被收编在贺拔岳的部下。贺拔岳奉尔朱荣命率兵镇压关陇起义军,宇文泰随岳入关。这次入关的政府军主帅是尔朱天光,贺拔岳和侯莫陈悦为副主帅。关陇起义军被消灭后,尔朱天光因尔朱荣被杀,率兵东返,为荣复仇,不久尔朱氏失败,尔朱天光被杀。关中只剩下贺拔岳与侯莫陈悦两个军团。高欢与魏孝武帝元修火并,魏孝武帝想依赖贺拔岳在关中的实力,来牵制高欢,任命贺拔岳为关西大行台,叫他率兵东下。高欢方面也暗地派人联络侯莫陈悦,叫他在和贺拔岳会见的时候,杀死贺拔岳。

宇文泰随贺拔岳入关后,累迁关西大行台左丞,出为夏州(治岩绿,今陕西靖边县北白城子)刺史。贺拔岳被侯莫陈悦所杀,岳军中将领迎宇文泰主岳军,泰举兵伐侯莫陈悦,悦大将李弼倒戈迎降,悦兵溃被杀。关陇地区遂为宇文泰所据有,时为北魏永熙三年(公元534年)三月。到了这年七月,魏孝武帝为高欢所逼,自洛阳入关,泰迎孝武帝迁都长安,是为西魏。泰遂擅军政大权。孝武帝入关不久,与宇文泰之间又发生裂痕;同年十二月,泰毒杀了孝武帝,拥立元宝炬(孝文帝之孙)为傀儡皇帝(西魏文帝)。宇文泰的政治地位,遂由大将军、雍州刺史兼尚书令,进而为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最后为太师、大冢宰。

宇文泰以一个二十七八岁的人,能够继贺拔岳为统帅,实际掌握西魏的军国大政,主要原因在于贺拔岳的军团是以六镇中的武川镇军官为骨干而组成的,其后成为高级将领的念贤、寇洛、赵贵、李虎、侯莫陈崇、梁御、若干惠、王德、韩果等,没有一个不是武川镇人,而宇文泰不仅仅是贺拔岳的左右手,而且也是这个集团中的核心分子。所以在贺拔岳死后,由宇文泰来领导这军团,并不是偶然的。

以六镇中之武川一镇的中下级军官为骨干而又获得关陇、河东地区世家大族拥护而成功的宇文泰,他一方面把过去鲜卑族在塞外的民兵制度介绍到关陇地区来成立府兵制度,另一方面又通过西魏的政权组织和府兵的鲜卑、汉人混合编制,组成关陇统治集团,他的政权基础是比较稳固了。他因此能够有力地抵御实力远胜于己的高欢的进攻;同时还能乘侯景乱梁以后,利用萧梁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于公元553年,命他的甥儿尉迟迥出兵取得巴蜀(今四川、重庆);公元554年,又命大将于谨和侄儿宇文护出兵攻破江陵,杀梁元帝萧绎,扶植萧在江陵建立后梁傀儡政权,作为他以后经略江南的据点。西魏的疆土也扩展到了今四川、重庆、湖北一带。

公元551年(西魏大统十七年),西魏文帝元宝炬病死,子元钦继位,是为废帝。元氏宗室还想把国家权力从宇文泰手里夺过来,以尚书元烈为首,阴谋发动政变。事泄,元烈被杀。元钦倾向元烈,对宇文泰“有怨言”。公元554年,宇文泰废杀元钦,立元钦弟元廓为帝,是为恭帝。宇文泰还是把国家权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恭帝三年(公元556年),宇文泰出巡至北黄河(今内蒙古后套乌加河),得病,还至云阳宫(在今陕西淳化西北)病死,年五十。宇文泰在世时,因诸子年幼,对他长兄的两个儿子宇文导、宇文护,委以重任。宇文导为陇右大都督,早于宇文泰病故;宇文泰临死时,不得不把国家权力交给宇文护。宇文护接过国家权力之后,就推宇文泰嫡子宇文觉代西魏称周天王,是为北周孝闵帝。

北周王朝建立后,宇文护专政。与宇文泰行辈相似的前西魏大将赵贵、独孤信等怏怏不服,图谋袭杀宇文护。宇文护先发制人,杀赵贵,令独孤信自杀。北周政权稳固下来了,宇文护也由大司马迁任大冢宰(大冢宰是当时的丞相),晋封晋国公,威权日盛。不久竟废杀孝闵帝宇文觉,立宇文泰庶长子宇文毓为帝,是为明帝。到公元560年,宇文护又毒杀明帝宇文毓,立宇文泰第四子宇文邕为帝,是为北周武帝。《周书·晋荡公护传》称:“自太祖(宇文泰)为丞相,立左右十二军,总属相府。太祖崩后,皆受护处分。凡所征发,非护书不行。护第屯兵禁卫,盛于宫阙。事无巨细,皆先断后闻。”连北齐人也说:“护外托为相,其实王也。”(《北齐书·段荣传子韶附传》)宇文护是北周政权的实际主宰者。

公元563年(北周武帝保定三年),宇文护命柱国大将军杨忠率步骑兵一万,出北黄河与突厥联兵伐齐,至晋阳而还。翌年,宇文护征调了二十万军队,出潼关,围攻洛阳,因北齐援军赶到,无功而归。少师杨率州郡“义兵”一万余人深入敌境,全军覆没。伐齐的挫败,使宇文护在北周的威望大为降低。

宇文护自公元557年至公元572年,前后执政十五年之久,对北周王朝的稳定局面起了一定作用。但北周武帝宇文邕精明强干,他不愿充当傀儡皇帝,对于宇文护“诸子贪残,僚属纵逸,恃护威势,莫不蠹政害民”(《周书·晋荡公护传》)这些情状,又是不满意的。于是在公元572年的三月,趁宇文护进宫朝见太后时,杀掉宇文护。三十岁的北周武帝,这时才政由己出。北周武帝不但把国家权力夺回到自己手中,同时为了集权中央,还进一步扩大了府兵的兵源,打击了僧侣地主在经济上的势力,并且出兵消灭北齐,完成了宇文泰所未能完成的事业。

西魏北周的均田制度 西魏、北周统治地区,同东魏、北齐地区比较起来,是地主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地区。因此,均田制度也容易巩固。

关于北朝均田制度的实施情况,除了史籍所载魏、齐、周、隋四朝颁布的均田令式,以及《通典·食货典》转引的宋孝王《关东风俗传》外,其余可资说明的资料不多。近年敦煌石室资料的发现,尤以其中西魏大统十三年(公元547年)的《邓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斯坦因汉文书第613号)的发现,使我们对于北朝时期尤其是西魏时期施行的均田制下土地的实际分配情形和租调徭役的实际负担情形,清楚得多了[2]。我们过去认为在北朝均田制实施初期,均田的土地该是足额的;到了隋唐时代,由于人口的激增,官吏受田数字的庞大等等原因,土地方才不足分配。但是我们现在从《邓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来看,情况并非如此。残卷所牵涉的三十三户中,只有六户是授田足额的;六户三分之一左右未足;十三户二分之一未足;七户三分之二未足;另有一老女户因为缺乏劳动力全不受田。这三十三户的应受田额和已受田额的比例如下:

从上列表中可以看到,受田足额的均田户六户,只占三十三户中的五分之一弱,而且平均每户受田数额不到二十亩;受田不足额的,竟占五分之四强。这说明在西魏时期,均田制下可供授受的土地,就已非常不足了。

西魏大统十三年《邓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所反映的均田情况,说明当时授予均田的底额,不仅谈不到一夫一妇授田百亩,连一夫授田四十亩这一数目也已经达不到了。它还说明当时敦煌地区(麻土狭乡),丁男只授正田(即露田)二十亩、麻田十亩,丁女只授正田十亩、麻田五亩,奴婢依良,丁牛每头二十亩;因为是狭乡,户籍计帐残卷中没有授受倍田的记载。现在把残卷中可以考知的邓延天富等五户受田亩数,列表于下:

这五户受田皆不足额,有的只受二分之一,有的只受三分之二。但同一残卷中,却有可靠的资料说明他们是要依照足额的土地亩数来缴纳田租、户调的。西魏均田农民田租户调的负担,列表如下:

课户的田租,还根据上中下三等的户等,折草输纳。如上等户每丁男或丁女,纳租二石,其中一石二斗五升输租粟,七斗五升折草(折草一围半);中等户每丁纳租一石七斗五升,其中一石输租,七斗五升折草(折草一围半);下等户每丁纳租一石,其中五斗输租粟,五斗折草(折草一围)。

我们从西魏大统十三年《邓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中,还可以了解到丁、中、老、小的年龄规定。三岁以下为黄,四岁至九岁为小,十岁至十七岁为中,十八岁至六十四岁为丁,六十五岁以上为老。凡男子从十八岁到六十四岁称之为丁的,都得服力役。关于均田户所服的力役,残卷有如下的记载:

都合课丁男叁拾柒人

五人杂任役

一人猎师

……(二人防阁)……

二人虞候

叁拾两人定见

六丁兵卅人

亲〔信〕二人

从残卷的断片中,可以看到邓延天富等三十三户,应服力役的丁男有三十七人之多。最普遍的一种力役为“六丁兵”,即每个丁男在六个月内要为政府服役一个月,一年内要服役两个月。这种力役负担,是非常沉重的[3]。

从西魏大统十三年《邓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来看西魏时期的均田制度,授田土地非常不足,政府却要按照足额的授田亩数来向均田农民征收令文上规定的田租、户调,还要他们每年服力役两个月,对均田户的剥削,可以说是极其苛重的。这也说明了均田制的虚伪性,西魏王朝正是通过这种虚伪的均田制,来实现其对人民的残酷剥削。

北周王朝的均田制,据《隋书·食货志》载:“司均掌田里之政令。”“有室者(一夫一妇)田百四十亩,丁者(尚未娶妻)田百亩。”“凡人口十已上,宅五亩;口九已下,宅四亩;口五已下,宅三亩。”十八岁成丁受田,六十四岁年老退田。一夫一妇每年纳“绢一匹,绵八两,粟五斛,丁(未娶妻者)者半之(减半收纳)。其非桑土(麻乡),有室者布一匹、麻十斤,丁者又半之。丰年则全赋,中年半之,下年一之(三分之一)”,皆以时征纳。北周的力役,“凡人自十八以至五十有九,皆任于役”。西魏大统十三年敦煌户籍计帐所记载的是六丁兵制,即六个月服力役一个月,一年服力役两个月。北周初年已改为八丁兵制,即八个月中服力役一个月,一年服力役一个半月。“武帝保定元年(公元561年),改八丁兵为十二丁兵”[4],即一年十二个月当中,均田农民服力役一个月。《隋书·食货志》还说,当时农民服力役,“丰年不过三旬,中年则二旬,下年则一旬。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北周宣帝大象元年(公元579年)二月,营建洛阳宫,临时“发山东诸州兵,增一月功为四十五日役”,常役四万人。这是临时把山东诸州的十二丁兵改为八丁兵;宣帝死后,洛阳宫停筑,局部地区的八丁兵又恢复为十二丁兵了。

北周的户调,同北魏、北齐、西魏大统十三年的差不多,但西魏一夫一妇缴麻二斤,而北周一室缴麻增至十斤;田租因授田百四十亩,纳粟亦增至五斛(即五石)。我们根据上面的资料知道,应受田尽管定额是一百四十亩,实际上政府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来供授受之用,而田租并不因为授田数额不足而有所削减,所以北周田租的定额还是很高,剥削是很重的。订定北周田租、户调数额的是苏绰,他在西魏时订定这个数额,他自己也觉得定得太重了,《隋书·苏威传》里有这样一段话:“初,威父(苏绰)在西魏,以国用不足,为征税之法,颇称为重。既而叹曰:‘今所为者,正如张弓,非平世法也。后之君子,谁能弛乎?’威闻其言,每以为己任。”到了隋文帝代周称帝,苏威为民部尚书,“奏减赋役,务从轻典”。关于隋代轻徭薄赋的问题,我们这儿且不去谈它;我们只是说明,北周的田租五石,确比西魏上等户的四石、中等户的三石五斗、下等户的二石要高得多,缴纳原麻也增加到西魏的五倍之多,所以北周农民的田租、户调负担,确是很重的。

此外还有一个考订上的问题,需要交代一下。苏绰死在西魏大统十二年,这是《周书·苏绰传》明文记载着的。如果北周的田租、户调式真的是苏绰手订的话,那么在大统十二年之前,早已固定下来了,何以这个剥削数额与授田亩数等等,和敦煌石室发现的西魏大统十三年《邓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所记载的出入那么大呢?我们的答复是西魏到大统十二年,才真正取得河西走廊的瓜州和凉州,这个西魏大统十三年的敦煌户籍计帐,只是根据北魏以来授田令式,并参考敦煌地区均田土地和丁壮多少的实际情况来记录的,它还没有受到苏绰大统新制的太大影响。关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当另文加以详述,在这里就不多讲了。

北周的田租、户调、力役都不算轻,只是由于关陇地区的土地兼并情况,不比北齐统治地区那样剧烈,均田农民多少还能分到一些土地(尽管是二分未足或三分未足),能够进行农业生产;加以北周的政治,相对来说,要比北齐好一些,所以这一地区的土地危机不算突出,北周的统治也还比较稳定。

府兵制度的确立 宇文泰在接收贺拔岳的以六镇中武川镇兵户为骨干的军团时,这一军团人数不过数千人;侯莫陈悦兵溃后,李弼拥众万人来归;北魏宿卫禁旅所谓“六坊之众”(也是鲜卑族人)随孝武帝元修入关的,也“不能万人”(《隋书·食货志》)。合起来,西魏的兵力,大概在三万人左右。宇文泰命十二个将军分别率领。大统三年(公元537年)沙苑会战,高欢以二十万众进犯西魏,宇文泰迎击的军队,还不满万人;大胜以后,不断补充,人数增多。大统八年三月,正式成立六军。到了大统九年,西魏的军队,就发展到十万人左右了。同年与高欢在邙山会战失利,宇文泰的军队被东魏歼灭的,就有六万人之多。经过这次惨败,西魏实力大伤,而且事实上,关陇地区的六州鲜卑人数本来就不多,战争的长期持续,使兵员的补充更有困难,宇文泰自不得不从汉族方面补充军队,来充实自己的力量。《周书·文帝纪》称:“邙山失律,于是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这些新编的军队,又都是由政府选择关陇地区有名望的人物来统领的,如:太原阳曲人郭彦,“其先从官关右,遂居冯翊。……大统十二年,初选当州首望,领乡兵,除帅都督”(《周书·郭彦传》)。武功人苏椿,“大统初……赐姓贺兰氏。……十四年,置当州乡帅,自非乡望,允当众心,不得预焉。乃令驿追椿领乡兵”(《周书·苏绰传弟椿附传》)。敦煌人令狐整,“世为西土冠冕。……常愿举宗效力,遂率乡亲二千余人入朝,随军征讨”(《周书·令狐整传》)。兵力是渐渐充实了。为了更好地配合建军工作,宇文泰对他的统帅部,也略加改组,形式上采取鲜卑旧日八部之制,立八柱国,除自己已在大统三年由西魏文帝任命为柱国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为西魏政权中的实际最高统帅外,又在大统十四年,任命西魏宗室广陵王元欣为柱国大将军,但也只挂虚名,并不授予实权,却用赵贵、李虎、李弼、于谨、独孤信、侯莫陈崇等六人为柱国大将军来实际分头统率六军[5]。每个柱国大将军下,有二个大将军,共十二大将军。每个大将军下,有两个开府,共二十四开府,是为二十四军。每个开府下,又有两个仪同,共四十八个仪同。根据西魏末、北周初的记录,一个仪同在那时领士兵一千人,一个开府在那时领士兵二千人[6],那么一个大将军领士兵四千人,一个柱国大将军领士兵八千人,六柱国合起来有众四万八千人,与《邺侯家传》所称西魏初期府兵“六柱国共有众不满五万”(《玉海》卷138引《邺侯家传》)的说法,相差不远。这支军队,就是历史上所说的府兵。

府兵的前身,是以贺拔岳武川军团和侯莫陈悦军团的一部分(即李弼军团)以及“六坊之众”随魏孝武帝入关的北魏宿卫禁旅这三个基本部分组成的,原是鲜卑化非常彻底的军队。其中尤以构成府兵核心的武川军团,它的前身是六镇鲜卑,六镇鲜卑前身大都是拓跋部氏族成员,由于北魏孝文帝以后,封建化的程度急剧加深,他们的地位也急剧下降,终于沦为“役同厮养”的“府户”,因此,他们参加过六镇起义和河北起义。固然,六镇起义和河北大起义终于推倒了腐朽的北魏洛阳政权,但是进入中原的六镇鲜卑,其中一部分背叛了起义军而成为新兴的军事贵族以后,他们却还存在着一种不可实现的幻想,就是想回复到原来的氏族或部落关系去,这样他们也必然会带着一种反动的反对汉化的倾向。宇文泰、赵贵、独孤信等既出身于武川军团,在他们建立府兵时,主观上为了要满足六镇鲜卑的要求,就采用了六镇鲜卑所向往的过去鲜卑族的一种原有部落组织,即八部组织[7],作为编制新军的一种蓝本。宇文泰等想在编制这一支新军的时候,对于士兵和军官之间的结合,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鲜卑旧日的氏族关系。因此,在西魏恭帝元年(公元554年),诏以有功诸将继承鲜卑三十六国(大部落),及九十九姓(大氏族)之后[8],除了新军中的将领本来就用鲜卑复姓的如侯莫陈氏、独孤氏、豆卢氏、贺兰氏诸姓不予更动外,有的鲜卑复姓已经北魏孝文帝变法时改为单姓的,如于氏,则仍旧改为勿忸于氏。其他功高诸将,或虽出身武川,而已采用汉姓或本来汉姓的,则均由西魏政府赐以三十六大部落中的一个姓氏,如:李虎赐姓大野氏,李弼赐姓徒何氏,赵贵赐姓乙弗氏,杨忠赐姓普六茹氏(亦译作普陋茹氏),王雄赐姓可频氏,让他们都作为这一姓的“宗长”,也就是这一部落的酋长,并且“仍撰谱录,记其所承”(《隋书·经籍志》),以表示他们都是三十六大部落或九十九大氏族的嫡系子孙。同时又令鲜卑、汉族将领所统率的士卒,皆以他们主将的鲜卑赐姓为他们的姓氏,犹如过去鲜卑族的氏族社会里氏族成员以氏族的姓氏作为他们的姓氏一样。由于鲜卑复姓的重复使用,六镇鲜卑政治军事势力的在各方面抬头,所以庾信诗中甚至有“梅林能止渴,复姓可防兵”(《出自蓟北门行》)的句子,可见复姓的鲜卑军事贵族,怎样地在社会上受到重视。六镇鲜卑居住在北镇时,是一直讲鲜卑话的,就是进入中原地区,也在本族人中保持着讲鲜卑语的习惯。东魏丞相高欢“号令将士,常鲜卑语”。只有高昂在侧,“则为之华言”(《资治通鉴》梁武帝大同三年)。宇文泰对六镇鲜卑也是讲鲜卑话的,一直到宇文泰的儿子北周武帝宇文邕还是讲鲜卑话,《隋书·经籍志》载有《周武帝鲜卑号令》一卷。《隋书·李德林传》称周“武帝尝于云阳宫作鲜卑语谓群臣云”云,可见周武帝习惯于讲鲜卑话。群臣中有很大一部分(尤其是鲜卑军事贵族)也懂得鲜卑话,鲜卑话又一度成为“国语”。至于胡服,更是流行,纱帽、黄纹绫袍或青袍,九环金带,乌皮吉莫靴,所谓“虏袍通踝,胡靴至膝”(《文苑英华》卷672引徐陵《答顾记室书》),这类鲜卑贵族的服装,触目皆是。然而历史的发展,不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所有六镇鲜卑,既然进入中原地区,只能像他们的先辈跟随北魏孝文帝迁居洛阳一样,必然要走上汉化的道路。

宇文泰企图用落后的氏族关系来组织府兵,搞好将领与兵士间的结合,使他们好像血缘近亲,并肩作战,来改善兵士的地位,提高府兵的战斗力量。事实上,在鲜卑族成员之间,他们的血缘联系久已消失了;宇文泰对于毫无血缘关系的鲜卑、汉族兵士,硬用旧日的氏族关系把他们合在一起,是不符合当时的历史要求的。因此,府兵的组成,并没有也不可能使府兵真正退回到氏族关系去,那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由于这种“府兵”,多少还带着一些过去自由民所组成的“民兵”的色彩,因而在已经沦为“府户”、“役同厮养”的六镇兵户看来,身份是大大地提高了。不但六镇鲜卑,成了府兵的骨干力量;就是“中原强宗子弟”、“关陇豪右”,也是府兵发展的对象。他们“不但不废仕宦”,而且“进仕路泰”,他们的地位,的确大大地改善了,因此,府兵的战斗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下面讨论一下从西魏到隋初,府兵制度的变化:

第一,尽管府兵制度在开始时鲜卑化的程度还算深刻,兵士的身份比起魏、晋、南朝来,有相当的提高,因而早期的府兵制度蒙上了薄薄一层古代的“民兵”色彩;但是从府兵的实质来看,它既不是过去拓跋氏拱卫平城的六镇驻防军,更不是鲜卑更早期的部落军,而一开始就和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时“以代迁之士皆为羽林虎贲”(《魏书·高祖纪》)一样,是以禁旅的姿态出现的中央禁卫军。史载:“柱国大将军……六人,各督二大将军,分掌禁旅,当爪牙御侮之寄。”(《周书》赵贵等传后叙)又称:“十二大将军,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北史》李弼等传后叙)可见府兵一开始就是“禁旅”——中央禁卫军的性质,所以“十二大将军外,念贤、王思政亦拜大将军。然贤作牧陇右,思政出镇河南,并不在领兵之限”(《北史》李弼等传后叙),可见州镇的督帅,就不能算作府兵统帅,也就是说,只有“禁旅”的统领,才算是府兵统帅。

不过,府兵一开始,固然以“禁旅”的性质出现,但是由于当时实际的执政者是宇文泰,西魏文帝元宝炬只是宇文泰所操纵的傀儡,府兵的指挥权,实际属于相府(宇文泰任大丞相、大冢宰、都督中外诸军事),所以名为“宿卫”、“禁旅”的早期府兵,皇帝是无法调度的。直到北周前期,宇文护专政十余年,府兵的指挥权也是属于相府(宇文护任大冢宰、都督中外诸军事)。《周书·晋荡公护传》称:“自太祖(宇文泰)为丞相,立左右十二军,总属相府。太祖崩后,皆受护处分。凡所征发,非护书不行。”北周武帝杀宇文护(公元572年),命其弟齐王宇文宪往宇文护相府“收兵符及诸簿书等”(《周书·齐炀王宪传》),这支府兵才真正直辖于君主。建德三年(公元574年),武帝下令“改诸军军士为侍官”(《周书·武帝纪》),从此府兵便成为名副其实的直辖于皇帝的禁卫军了。

第二,既如前述,西魏建立府兵制度时,府兵的身份地位,比较北魏末年的“府户”,大有提高。宇文泰为了发展府兵,在六镇鲜卑以外,又以关陇豪右为发展对象,广为征募。可是东、西魏对峙,周、齐分立,战争的长久持续,府兵的人数兵源,有减无增。北周武帝宇文邕把府兵指挥权从中外都督诸军事府收回由自己掌握之后,为了要扩大兵源,充实军事力量,于是不得不使均田上的“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选材力一人”(《玉海》卷138引《邺侯家传》)来充当府兵。

西魏、北周的统治地区,在当时说来(和东魏、北齐相对而言),是地主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地区,因此,均田制也就比较能够巩固。西魏、北周政府为了扩大府兵基础,以“除其县籍”(《隋书·食货志》)、“无他赋役”(《北史》李弼等传后叙)等廉价方法来号召农民充当府兵。均田上的农民,正苦于经济上的超额剥削,自然纷纷入伍,故史称“是后夏人(汉人)半为兵矣”(《隋书·食货志》)。府兵制到这时,开始和均田制结合起来,兵源大大地扩大,府兵制至此向前跨了大大的一步。

第三,府兵在成立初期,由二十四军统率,另有军籍[9],不编户籍,也不负担其他的赋役[10],所以到了周武帝天和元年(公元566年),还继续在关中渭水上游侨置恒、云、燕、朔、蔚、显六州并“筑武功、斜谷、武都、留谷、津坑诸城,以置军人”(《周书·武帝纪》)。而且早期的府兵,不是六州鲜卑,便是关陇豪右,并非一般平民;加之那时府兵人数很少,而战争接触频繁,事实上又“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也不可能兼事农耕,所以兵农是分离的。在兵农分离的时期,“兵士、军人”,虽是“权置坊府”,但“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苞桑,恒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隋书·高祖纪》),是不可能有土著的军府的[11]。到周武帝扩大府兵基础,开始招募均田制中的农民来充当府兵以后[12],情况有了变化。固然那时的均田户一当府兵,还可不编入民籍;但既以均田户来充当府兵,又不能令均田户放弃农业生产,自然要设置土著军府,郡守也可以在“农隙教试阅”(《玉海》卷138引《邺侯家传》)。“初置府不满百”,恐怕就是指开始成立土著军府(唐折冲府之前身)这一阶段而说的。在初置土著军府之始,还是兵民异籍,到了隋文帝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又下令:“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且依旧式。”(《隋书·高祖纪》)到这时候,凡是府兵,也就是均田制下的农民——均田户固然未必人人是府兵,而府兵必然是均田户。府兵制至此,已从初期的兵农分离制走向和均田制结合起来的兵农合一制了[13]。

由于府兵在开始时带有“民兵”的色彩,其身份从西魏以来,已大大提高;到了北周时,且称为“侍官”(《隋书·食货志》)。府兵制和均田制结合以后,均田户中六等户以上,他们的身份、地位也显然有所提高,这一部分上升的均田户,必然带有豪强的气息。

自府兵基础扩大以后,到北周灭齐时,府兵已发展到近二十万人;到了隋文帝灭陈时,府兵已发展到五十万人。这支军队以后终于成为隋唐王朝的主要军事力量,隋唐王朝的强盛,是和均田、府兵分不开的。

关陇统治集团的组成 宇文泰在创置府兵同时,组织了代表鲜卑、汉族地主阶级利益的关陇统治集团。

宇文泰领导了以武川镇军官为骨干的贺拔岳军团,据有关陇,而关陇一带的人力、物力,远不及高欢所辖境域之富庶。那时的江南,则自晋室南迁之后,又是汉族文化荟萃之地,高欢也曾说过:“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北齐书·杜弼传》)梁武帝在位时候,又是正如庾信说的“江表五十年无事”(《哀江南赋》)的时代,因此宇文泰除了在军事方面创置府兵,来提高自己军队的战斗力和贯彻执行汉化政策以外,在统治阶级内部,还须加强团结关陇地区及河东地区世族大地主的工作,结成关陇统治阶级的联合阵线,俾与雄踞山东的高欢及偏安江南的萧衍争一日之长。

在组织府兵统帅部与关陇统治集团的过程中,还有两项措施。第一,必须泯没鲜卑、汉族统治阶级的民族界限。在当时,西魏的军队中,不仅有六州鲜卑与久已鲜卑化的汉人,也有关陇豪右,这样就会有两支部族不同、语言不同的士兵,集结在同一部队里。宇文泰为了要团结这一支鲜卑、汉族混合的军团,泯没他们的民族成见,以完成其建军工作起见,于是如前所述,表面上采取了过了时的鲜卑旧日部落组织形式,作为编制新军的一种蓝本(实质上还是强化中央的力量)。凡是关陇将领,率领他们的乡兵加入这一府兵统帅部时,大都赐以鲜卑复姓,如苏绰弟苏椿赐姓贺兰氏,李远弟李穆赐姓拓跋氏,令狐整赐姓宇文氏之类。士卒也以统将的鲜卑赐姓作为姓氏,使这一支鲜卑化的军队,虽有关陇豪右新的成分参加,但是无法从他们的姓氏上辨别出他们的民族差异来。第二,宇文泰还想使关陇世家大族、六州鲜卑、山东乡帅泯没他们的地域成见,因此改易代人(即鲜卑人)之河南郡望为京兆郡望,对西迁关陇之汉族将帅中之山东郡望也不予歧视。这样,关陇统治集团内部就会结合得更紧,而关陇政权也自然会更巩固起来了。

这里所指的关陇统治集团,是指代表西魏北周关陇政权利益的一种政治性地主集团而言,它不仅包括了鲜卑贵族上层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独孤诸族,以及关、陇、河东一带的汉世家大族京兆韦氏、弘农杨氏、武功苏氏、上谷侯氏、陇西李氏、河东裴氏、柳氏、薛氏诸姓。而且也并不完全排斥山东地区的世族大地主。当时山东地区世家大族个别房分出仕关西的,如博陵崔氏有崔士谦、崔说、崔猷,清河崔氏有崔彦穆,范阳卢氏有卢柔、卢辩、卢光,荥阳郑氏有郑孝穆、郑译,赵郡李氏有李子雄,顿丘李氏有李昶,他们虽然都是山东世族,但因仕于西魏、北周之故,亦应列入关陇统治集团之内。

在关陇统治集团组成之后,府兵统帅部中的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也就是宇文泰军团中的高级将领——与他们的继承人,便成为这一统治集团中的宝塔尖。八柱国中,除了宇文泰之外,如:柱国大将军李虎,是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柱国大将军独孤信,长女为周明帝宇文毓皇后,第四女为李虎的儿子李昺的妻子(李渊的母亲),第七女为隋文帝杨坚皇后。十二大将军中,如杨忠就是后来隋文帝杨坚的父亲。可见周、隋、唐三朝的创业皇帝,没有一个不和关陇统治集团有着血缘上的关系。自周、隋迄唐初的将相大臣,也有很多是关陇统治集团中重要组成分子的后裔。

宇文泰为了巩固他的关陇政权,首先必须给关陇统治集团打下雄厚的经济基础,因此拼命对外掠夺劳动人手。如在取得梁朝的四川之后,每年命将攻略居住在四川一带的僚族人民,俘虏到数十万人之多,把他们作为“生口”,分赐给他的部下,当作奴隶,大将陆腾一人,先后就受赐到僚族奴隶八百口之多。宇文泰又在取得江陵之后,把江陵城内和江陵附近城邑的人民十余万人,全部俘虏入关,分赐给当时关陇集团中的统治贵族,作为奴婢。如:赐于谨(唐宰相于志宁的曾祖)奴婢一千口,赐长孙俭奴婢三百口,赐杨绍(唐宰相杨思道、杨恭仁的祖父)奴婢一百口,赐侯植(唐大将侯君集的祖父)奴婢一百口。其余如伐稽胡,赐韩果奴婢一百口;伐羌,赐于寔(于谨子)奴婢一百口,赐李贤奴婢四十口;伐吐谷浑,赐李雅奴婢百口;灭齐,赐有功将领元景山奴婢二百五十口,赐宇文奴婢一百五十口,赐崔弘度奴婢百口,赐阴寿奴婢百口。这些奴婢,虽然以后北周武帝宇文邕曾下令把他们解放为部曲;隋文帝杨坚即位后,又再度下令放免,可是还是准许旧主留为部曲、佃客,他们一直被束缚在土地之上,受着关陇统治集团的剥削和压迫。这数十万劳动人手,给关陇统治集团中的大地主的庄园经济,打下了稳固的基础。我们可以从《旧唐书·于志宁传》的记载里来窥知他们庄园经济势力的雄厚:“志宁尝与右仆射张行成、中书令高季辅俱蒙赐地。志宁奏曰:‘臣居关右,代袭箕裘,周、魏以来,基趾不坠。行成等新营庄宅,尚少田园,于臣有余,乞申私让。’”关陇统治集团的核心分子于氏,从于谨到于志宁,经历过一百多年,“田园”照旧“有余”,庄园下的劳动人手,当然也不会缺乏。所以关陇统治集团无论在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他们的潜势力都是非常雄厚的。从而我们对于关陇统治集团能够左右周、隋和李唐前期三朝的政权,就也不难了解了。

北周武帝统一北方 在北魏末年,全国有寺院三万余所,“假慕沙门,实避调役”(《魏书·释老志》)的僧侣,人数发展到二百万,占政府编户人数十五分之一。到北齐时,寺院有四万余所,僧侣人数二百万,占政府编户人数十分之一。北周寺院约万余,僧侣人数约一百万,占政府编户人口的比例数,大概也在十分之一左右。僧侣人数愈多,政府的租调收入愈少,编户齐民的赋役负担势必加重。这样发展下去,阶级矛盾一定要激化,统治政权一定要动摇。当时北周有个卫元嵩,就提出消灭佛教的建议。他认为有德的贫人,只要向政府缴纳租调,而不必服力役;无行的富僧,除了输课以外,还必须服力役。他声称这样做法,不是灭佛,而正是符合佛教“平等”的宗旨的,所以他又说:“劝行平等,非灭法;劝不平等,是灭佛法。”(《广弘明集》卷7《叙列代王臣滞惑解》)统治阶级中的世俗地主,既有这种论调,而周武帝呢?在他亲政之后的第二年,关中发生大饥荒,政府命令“公私道俗积贮粟麦者,准口听留,以下尽粜”(《周书·武帝纪》)。而僧侣地主能够根据政府的命令,拿寺院积谷赈济贫民的,恐怕为数极少;相反,僧侣地主必定会利用人民饥馑的机会,举放高利贷,牟取大利,加深统治政权的危机。而那时的北周地狭民贫,远不及北齐地广国富。周武帝要统一中原,必须消灭北齐;要消灭北齐,必须富国强兵,于是“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广弘明集》卷27周释昙积《谏周高祖沙汰僧表》),便成为他的政策了。他在建德三年(公元574年)五月,下诏废佛,把关、陇、梁、益、荆、襄地区几百年来僧侣地主的寺宇、土地、铜像、资产全部没收,充作以后伐齐的军事费用;把近百万僧侣和僧祇户、佛图户,编为均田户,作为北周境内生产战线上的重要力量;把合龄的壮丁,编为军队,扩大了府兵的队伍。这种做法,在客观上由于僧侣、僧祇户、佛图户的编入户籍,调整了人民的赋役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国内的阶级矛盾。“所谓自废〔佛〕以来,民役稍稀,租调年增,兵师日盛。”(《广弘明集·叙任道林辩周武帝除佛法诏》)不到五年,周武帝便出兵灭掉北齐,废佛教成为北周能够统一中原的重要原因之一。

周武帝在灭齐之后,继续执行废佛政策,把北齐僧侣地主的“三宝福财,其资无数”(《续高僧传·周终南山避世蓬释静蔼传》),也同样全部没收。这样,整个中原地区“八州寺庙,出四十千(四万),尽赐王公,充为第宅。三方(周、北齐、后梁)释子,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历代三宝记》),北周也成为当时富强昌盛的国家了。

北周武帝一方面吸收均田上广大的汉族农民充当府兵,扩大了府兵的队伍;另一方面他又消灭僧侣地主在经济上的势力,没收许多寺院财产和土地,增加了国家的财富,同时也或多或少地缓和了境内的阶级矛盾。他还善于运用外交策略,北与突厥和亲,娶突厥可汗的女儿为皇后,和突厥连兵伐齐;南与陈朝通好,约中分中国,使陈进兵淮南,牵制北齐,因此他在公元577年能够出兵灭齐,统一黄河流域。

从公元568年起,北齐、北周两个王朝开始通好,互相遣使聘问。北周武帝亲政后,见“齐氏昏暴,政出多门,鬻狱卖官,唯利是视,荒淫酒色,忌害忠良。阖境嗷然,不胜其弊”(《周书·韦孝宽传》),便准备趁机消灭北齐。他整军练武,“蓄锐养威”;表面上还是同北齐和好,“使彼懈而无备”(《资治通鉴》陈宣帝太建七年),然后“观衅而动”,大举出击。

公元575年(北周建德四年、北齐武平六年),北周武帝调集了十八万大军进攻北齐。武帝亲率六军攻拔了河阴(今河南孟津东)大城;齐王宇文宪率领的前锋也攻拔了洛口东西二城(今河南巩义东北)。武帝麾军进围洛阳城,不克。北周的主力在攻下河阳(今河南孟州西南)南城之后,进攻中城(在河南孟县西南黄河中,北岸为河阳北城,南岸为南城),攻了二十天,未能攻下。北齐派右丞相高阿那肱从晋阳统率大军救援河阳,北周武帝也得了疾病,只得退兵。

第二年即公元576年,北周武帝再度出兵伐齐。北周的谋臣宇文认为:“河阳冲要,精兵所聚,尽力攻围,恐难得志。”不如“彼汾之曲,戍小山平,攻之易拔”(《隋书·宇文传》)。赵也认为:“河南洛阳,四面受敌,纵得之,不可以守。请从河北直指太原,倾其巢穴,可一举以定。”(《隋书·赵传》)鲍宏也主张:“进兵汾、潞,直掩晋阳。”(《隋书·鲍宏传》)武帝采纳了他们的意见,统率步骑兵十四万五千人,直指平阳(今山西临汾市西南)。这年十月初三日出兵,到了十月下旬,周军主力进抵平阳城下。十月二十七日,北齐晋州刺史崔景开北门出降,周军当夜进入平阳,俘获了北齐平阳城主行台仆射海昌王尉相贵及其甲士八千人。北周攻占平阳为进军晋阳打开了大门,在军事上有重大的意义。武帝遂命齐王宇文宪率精兵二万沿汾水河谷向北挺进,攻拔了洪洞(今山西洪洞北六里)、永安(今山西霍州)二城,前锋挺进到鸡栖原(在霍州北);柱国宇文盛也率步骑一万,到达了汾水关(今山西霍州北、灵石南的南关)。

北齐后主高纬在周军进攻晋州平阳城的时候,正在晋阳。十月十一日,他带了妃子冯淑妃在天池(在今山西宁武西南管涔山上)打猎,晋州告急的文书,“自旦至午,驿马三至”。右丞相高阿那肱说:“大家(对皇帝的称呼)正作乐,何急奏闻”(《北齐书·恩幸·高阿那肱传》)。后主准备提早回到晋阳,冯淑妃“请更杀一围(围猎)”(《北史·后妃·北齐冯淑妃传》)。所以唐诗人李商隐有诗(《北齐二首》之二)云:

巧笑知堪敌万机,倾城最在著戎衣。

晋阳已陷休回顾,更请君王猎一回。

十月十八日,北齐后主回到晋阳。十九日,在晋阳的晋祠(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晋祠)集合了齐军主力十万以上。二十五日,出发救援平阳。齐军来不及赶到平阳城下,平阳先已落入周军手中了。北齐后主所率领去救援晋州的十万大军,是北齐六州鲜卑的主力,如果指挥得当,战斗力是很强的。北齐大军向鸡栖原推进,分兵出汾水关。宇文宪看到齐军来势猛,接受了北周武帝的命令,全军向南撤退到玉壁(在今山西稷山南二十里)附近。北周武帝听说北齐大军南下,任命梁士彦为晋州刺史,留精兵一万守平阳城,自率六军退到玉壁。十月十八日,北周武帝还从玉壁返回长安,住了三天,发布诏书重申伐齐的决心。十二月初三日,武帝又到达汾水之曲的高显(今山西曲沃东北)前线。

北齐后主在十一月初三日率齐军主力到达平阳,开始包围平阳城,昼夜猛攻。北周平阳守将梁士彦苦守待援。北齐十万大军囤兵于平阳城下,有一个多月之久,士气逐渐衰颓。根据“避其锐气,击其惰归”(《孙子·军争篇》)这个著名军事原则,北周武帝决定选择平阳城南与北齐主力进行决战。十二月初六日,北周集结了八万主力,靠近平阳城布置阵势,东西二十余里。北齐在决战之前,在平阳城南挖掘壕沟,东起乔山(在今山西襄汾北),西抵汾水,北齐的军队列阵于壕沟北面。周军在壕沟南面。从早晨到申时(下午三点钟到五点钟),两军“相持不决”。北齐后主左右的一批幸臣对后主说:“彼亦天子,我亦天子。彼尚能远来,我何为守堑示弱”(《北齐书·恩幸·高阿那肱传》)。北齐后主听从了,下令齐军填平壕沟南进,两军一接战,齐军东翼稍微退却,在阵上观战的冯淑妃和录尚书事、城阳王穆提婆便认为已经打了败仗,怂恿北齐后主退保高梁桥(今山西临汾东北)。北齐后主的脚跟一动,军心涣散,结果全军大溃,损折了一万多人。“军资甲仗,数百里间,委弃山积。”(《周书·武帝纪》)平阳之围,也自然解除。十二月十日,北周大军攻取了高壁(山西灵石东南二十五里)。十二月十二日又攻取了介休(今山西介休)。十四日就包围了并州。平阳城下一战,北齐主力实际已被打垮,北周军队的攻取晋阳、邺城,已可计日成功了。

北齐后主逃回晋阳,还想逃往北朔州(治马邑城,今山西朔州),投奔突厥。他一出晋阳城,从官多散走,他只得退往邺城。北齐幸臣穆提婆投奔周军,北周武帝任命他为柱国大将军、宜州刺史。从此,北齐臣下纷纷投降北周。

北齐后主离开晋阳的时候,任命安德王高延宗(北齐文襄帝高澄子)为相国、并州刺史,令其坚守晋阳。后主走后,留在并州的北齐将帅推立高延宗做皇帝。可是不到两天,晋阳就被周军攻下,高延宗也被俘虏。

北齐后主回到邺城,知道大势已去,把皇位让给自己八岁的儿子高恒(史称幼主),自称太上皇帝。他准备逃往南朝的陈。公元577年正月,周军攻破邺城,北齐后主先一日逃奔济州(治城,今山东茌平西南),又从济州逃往青州,为北周追兵所俘。

北齐任城王高(高欢子)在信都(今河北冀州)集兵,众至四万余人。北周武帝命齐王宇文宪进攻信都,宇文宪俘斩齐军三万人,高也被俘。

北齐范阳王高绍义(文宣帝高洋子)退保北朔州马邑城(今山西朔州),周军进逼马邑,高绍义战败,北奔突厥,犹有众三千人,自称皇帝。后来突厥可汗接受了北周王朝的贿赂,把他送往长安。北周将高绍义流放到蜀中,不久在蜀病死。

当周武帝联陈伐齐之时,陈派大将吴明彻进兵取齐淮南。周灭齐之后,又派大军伐陈,夺得陈淮南之地,擒陈大将吴明彻,消灭了南朝主力军三万多人。一时北周的疆土,南面抵达长江沿岸。周武帝还打算“平突厥,定江南”,造成全国统一的局面。可是他不久病死(公元578年),他的统一事业,遂由隋文帝杨坚来完成。

北魏时期,奴隶制残余形态,还很严重,所以均田制实施之初,还有奴婢受田的规定。其后东、西魏分立,周、齐对峙,由于长期进行战争,西魏、北周的统治者往往把战俘和征服地区的平民作为奴隶,分赐功臣,因此奴隶使用的残余形态,在较短的一个时期内,又有变态的发展。北周武帝即位之后,前后五次下诏,释放官、私奴婢[14],并令“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周书·武帝纪》建德六年诏)。这对于奴隶制残余形态的削弱,封建隶属关系的发展,是有贡献的。

北周武帝是当时历史上一位杰出的人物。他不仅结束了周、齐对峙的局面;同时还给此后南北朝的统一,打下了良好基础。在他统治时期,北周王朝开始吸收均田上的广大汉族农民充当府兵,这样不仅大大地扩充了府兵的队伍,加强了军事力量;同时由于汉族农民参加鲜卑化非常浓厚的府兵队伍,也就使得鲜卑族和汉族人民有了进一步融合的可能。此外,他消灭了僧侣地主在经济上的势力,没收了寺院的许多财产和土地,因而增加了国家的财富,也调整了人民的赋役负担。他在灭齐前后,还五次下诏释放奴婢,并听任旧主留为部曲和客女,这就削弱了当时的奴隶制残余形态,促进了封建关系的发展。因此,北周武帝在当时的历史进程中,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北周王朝的衰亡 公元578年,北周武帝病死,子宣帝赟立。宣帝是一个非常荒唐的皇帝。他在做太子时就干了许多坏事,武帝知道后,把迎合他做坏事的太子宫尹郑译等除名。他喜饮酒,武帝“遂禁醪醴不许至东宫”。内史中大夫王轨侍武帝内宴,酒后捋武帝须曰:“可爱好老公,但恨后嗣弱耳。”(《周书·王轨传》)武帝也明白儿子不争气,但次子汉王宇文赞同样不争气,其余的孩子年纪又小,所以这个继承人问题被搁置下来了。由于武帝管教很严,太子也“矫情修饰,以是过恶遂不外闻”(《周书·宣帝纪》)。其实武帝的弟弟齐王宇文宪文武全才,是武帝事业的最好的继承人。宇文宪“善谋多算略,尤长于抚御,达于任使”,“摧锋陷阵,为士卒先,群下感悦,咸为之用”,算得上是个出色的军事统帅。而且他善于识别和选拔人才。唐人修《周书》时,还称道说:“昔张耳、陈馀(楚汉之际的人)宾客厮役,所居皆取卿相;而齐(指宇文宪)之文武僚吏,其后亦多至台牧。”(《周书·齐炀王宪传》)北周武帝不肯把皇位传给这样的弟弟,终于让不肖子成为自己的继承人,北周王朝很快就走向衰亡。

宣帝宇文赟既即位,他最妒忌的就是齐王宇文宪,刚做了皇帝就把宇文宪杀死。到了第二年,还杀掉王轨,逼死武帝所信托的宗室重臣宇文神举、宇文孝伯。而把迎合他为非作歹的郑译、刘昉等人留在身边,参掌机要。宣帝自己“酣饮过度”,几乎天天都在醉乡,有宫伯(宿卫)下士杨文在宣帝酒席前歌曰:“朝亦醉,暮亦醉,日日恒常醉,政事日无次(无秩序)。”(《隋书·刑法志》)宣帝听了发怒,重杖二百四十,把他活活打死。至于纵情声色,更是不用说了。宣帝“先搜天下美女,用实后宫;又诏仪同以上女,不许辄嫁”(《周书·颜之仪传乐运附传》)。他一入后宫,接连一二十天不出来,大臣无法见到他,国家大事,只能通过宦官向他报告。他还制定了一些非常不合乎情理的法令规定,如下令“唯宫人得乘有辐车”,“令天下车皆以浑成木为轮”。又下令只准宫人“加粉黛”(粉以傅面,黛以画眉),“禁天下妇人皆不得施粉黛”(《周书·宣帝纪》),只能“黄眉墨妆”(《资治通鉴》陈宣帝太建十一年)。宣帝还嫌武帝所制定的法律《刑书要制》在量刑定罪上太轻,“更峻其法”,称为《刑经圣制》。新的法律规定:“宿卫之官,一日不直,罪至削除(开除官职)。逃亡者皆死,而家口籍没。”“鞭杖皆百二十为度,名曰天杖。其后又加至二百四十。”“其决人罪,云与杖者,即一百二十;多打者,即二百四十。”(《隋书·刑法志》)上自公卿,内及后妃,往往多被棰杖,他想通过“威虐”来慑服臣下,搞得内外恐怖,人人离心。

北周宣帝还非常狂妄。他即位的第二年,就把皇位传给七岁的儿子宇文阐(静帝)来做,自己做太上皇帝,称天元皇帝,这时他才二十一岁。他居住的宫殿,称为“天台”,制(大赏罚、大除授用的文件)称“天制”,敕(任免一般官员用的文件)称“天敕”。还立了五个皇后,天元大皇后杨氏、天大皇后朱氏、天中大皇后陈氏、天右大皇后元氏、天左大皇后尉迟氏。宣帝这样昏暴荒淫,做了不到两年的皇帝和太上皇帝,大象二年(公元580年)五月就得病死了,死时年才二十二岁。静帝宇文阐这时年才八岁,大权遂旁落到宣帝嫡妻天元大皇后杨氏之父杨坚的手里。

杨坚祖先原是弘农杨氏。五世祖杨元寿在北魏初期,迁居武川镇。父杨忠,从小生长武川镇,后来成为独孤信的部将,在西魏担任将帅,宇文泰组织府兵统帅部,置八柱国、十二大将军,杨忠就是十二大将军中的一员。北周时,官至柱国大将军、大司空,封随国公。杨忠死,杨坚袭父爵为随国公。北周武帝灭齐后,任用杨坚为定州(治卢奴,今河北定州)总管。宣帝时,因为杨坚是皇后的父亲,由亳州(治左城,今山东曹县西北)总管内调为大司马和右司武,掌握军权。宣帝死,静帝只有八岁,掌握机要的内史上大夫郑译和御正下大夫刘昉假造遗诏,命杨坚总持朝政。随后让静帝叔父汉王宇文赞出任右大丞相,实际上什么权力也没有。杨坚却获得假黄钺(代表皇帝专主征伐)、左大丞相、都督内外诸军事、大冢宰等名号;既而取消左、右大丞相的官号,杨坚为大丞相,国家权力操纵在他一人手里。

杨坚掌握了国家大权之后,怕周室五王赵王宇文招、陈王宇文纯、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达、滕王宇文(均宇文泰子)等在外藩发动兵变,先不将宣帝死讯告诉他们,推说宇文招女千金公主要嫁与突厥可汗,征召五王回京。不久就把周室五王和明帝、武帝诸子陆续杀死。

当时担任相州(治邺,今河北临漳西南)总管的尉迟迥,是宇文泰的外甥,武帝让他统治旧齐之地,权力极大。杨坚想把他撤换,派韦孝宽担任相州总管。大象二年六月,迥起兵反坚;迥弟子尉迟勤时为青州(治东阳城,今山东青州)总管,也起兵响应;荥州(治虎牢,今河南荥阳西北氾水镇)刺史周宗室宇文胄、徐州(治彭城,今江苏徐州市)总管司录席毗罗,都纷纷起兵,席毗罗部众号称八万。尉迟迥的军队发展到数十万人。除了并州(治晋阳)总管李穆、幽州(治蓟)总管于翼以外,关东诸州,几乎全都响应尉迟迥了。

郧州(治安陆,今湖北安陆)总管司马消难的女儿是北周静帝的皇后。他在尉迟迥起兵的下一个月,起兵响应尉迟迥,反对杨坚。他管下的九州八镇,都归附了他。

益州(治成都,今四川成都市)总管王谦,是十二大将军之一王雄的儿子。他听说杨坚掌握了北周大权,派了梁睿来替代他做益州总管,他也起兵闹独立,益州所管益、潼等十八州和川南、川东十州,大都处于他的控制之下。

当时三方起兵,“半天之下,汹汹鼎沸”,“城有昼闭,巷无行人”(《隋书·高祖纪》),形势是相当紧张的。杨坚在对三方用兵的同时,先革除了北周宣帝的“苛酷之政”,废除《刑经圣制》,删略旧律,重新行用武帝制定的《刑书要制》,一切更为宽大,取得了人民和下级官吏对他的好评。其次就在大象二年六月,下令准许传播佛、道两教,发还寺院的一部分财产,允许僧侣重新在寺院修行念佛。他这样做,一方面是想利用佛教来欺骗和愚弄人民,巩固他的统治政权;另一方面也想缓和统治阶级内部——世俗大地主所代表的王权和僧侣大地主之间的矛盾,来应付周隋之际改朝换代的紧张局面。

杨坚要应付三方起兵的局面,首先要解决东战场“聚众百万,称兵邺邑”(《隋书·高祖纪》),“地乃九州陷三,民则十分拥六”(李德林《天命论》)的尉迟迥。他征发关中精兵,任命韦孝宽为行军元帅,不久加派心腹高去做监军,东讨尉迟迥。这时韦孝宽年老多病,可是他是有实战经验的老将,加上高足智多谋,作战部署完成得比较出色。这支军队推进到永桥城(今河南武陟西南大虹桥,当时桥旁有城),与尉迟迥儿子尉迟带领的十万军队相持于沁水两岸。高就在沁水上赶造浮桥,渡过大军。尉迟布阵二十余里,企图在韦孝宽的军队半渡之际进行袭击,因此麾兵稍作退却。尉迟退却时阵地动摇,韦孝宽乘势出击,军队鸣鼓齐进;高便下令焚毁沁水浮桥,使士卒只好勇往直前。尉迟大败,全军溃散,单骑逃奔邺城。这次会战的胜利,奠定了杨坚一方胜利的基础。

韦孝宽乘胜进逼邺城。尉迟迥集中在邺城的兵力是十三万人,韦孝宽的兵力大概也有十多万人。韦孝宽的军队列阵于邺城西面,尉迟迥的军队列阵于邺城南面。尉迟迥虽然年已老迈,还是披甲临阵;其麾下别统万人,皆绿巾、锦袄,号称“黄龙兵”,作战很卖力。两军接战之初,韦孝宽军不利,稍作退却。当时邺城士民有数万人在旁观战,韦孝宽部下故意用箭乱射观战者,观战者赶紧躲避,“转相腾藉,声如雷霆”(《北史·宇文贵传子忻附传》)。韦孝宽的军队乘势猛攻,迥军大败,退守邺城。韦孝宽纵兵包围邺城,很快就攻破邺城,尉迟迥自杀。邺城的大城里面有小城,大概就是几年之前北齐王朝的宫城,有很多军士聚集在小城里坚持抵抗,城破,韦孝宽把他们坑杀在游豫园内,据《隋书·五行志》说,被坑杀的人数有几万人之多[15]。杨坚还命令韦孝宽、高,把邺城彻底加以破坏,所有居民南迁至四十五里外的安阳(今河南安阳西南)居住,改安阳为邺县,仍为相州治所。邺城自东汉以来,一直为河北政治中心,曹操时为魏都,石虎、慕容氏前燕和北齐又都作为都城,经过这次大破坏,它就从地图上消失了,一直到今天,只留下一些断碑残碣,一湾漳水,供访古者凭吊而已。

邺城破后,尉迟迥麾下大将檀让有部众数万人,另一大将席毗罗有部众十万人,在河南地区活动,先后被杨坚任命的河南道行军总管于仲文击败,檀让被擒,席毗罗被杀。关东诸州都为韦孝宽、于仲文两支军队所平定。尉迟迥从大象二年六月起兵,到八月失败,历时仅六十八天。

在南战场方面,杨坚以王谊为行军元帅,率荆襄兵进攻司马消难。司马消难以郧、随等九州八镇降陈,陈宣帝趁机出兵,攻下沿江一些城镇。王谊大军进逼,司马消难逃奔陈朝,只有鲁山、甑山两镇(今湖北汉川、蔡甸之地)为陈占有。

西战场方面,益州总管王谦派大将达奚等率众十万,北攻利州(治绵谷,今四川广元),利州总管豆卢勣坚守待援。杨坚任命梁睿为行军元帅,出兵二十万,深入蜀境。达奚等苍黄撤兵,梁睿军自剑阁进逼成都。王谦令达奚等守成都,自己亲率精兵五万,迎战失败,守城将领达奚等开城投降梁睿。王谦在北逃途中被擒杀。西战场的战事也是以杨坚的胜利而结束。

大象二年六月尉迟迥起兵,到这年十月王谦最后失败,三方从起兵到失败,不到四个月的时间。三方既平,杨坚也在公元581年(北周静帝大定元年、隋文帝杨坚开皇元年)二月代周称帝,国号隋。不久杀北周静帝,尽灭宇文氏。从公元557年北周王朝建立,到北周静帝宇文阐失国,凡五主,共二十四年。

北周帝系表

北方各族人民的大融合 从公元317年起,到公元581年止,匈奴、羯、氐、羌、卢水胡、鲜卑人先后入主中原,有两个半世纪以上,至隋文帝杨坚即位,黄河流域的统治权才又重新回到汉族地主的手中。当拓跋部进兵中原的时候,鲜卑族的人口本不多,它的社会发展的阶段也较落后,因此,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权起见,无论对内镇压还是对外征服,都不得不依靠汉族地主和强迫汉族农民来供他们奴役。起初,鲜卑的统治阶级还警惕着,它将政权的主要部分和军事的主要力量都紧紧地掌握在自己手中。政权方面,所谓“其始也,公卿方镇,皆故部落大酋;虽参用赵、魏旧族,往往以猜忌夷灭”(北宋刘等《魏书·目录叙》)。军队中,起初由鲜卑族人构成全部军队,汉族农民只是“服勤农桑,以供军国”[16],即使以后驱蹙汉族农民作战,也只充步兵,骑兵均由鲜卑人来担任,鲜卑人构成当时军队中的基本力量。随着他们封建化程度的加深,鲜卑族内部急遽的分化,大部分鲜卑人都沦落到被封建隶属的人群里去了。宇文泰筹组府兵,兵农的身份固然有所提高,但是终究不能挽回这一颓势。这样,军事力量自不得不依靠汉族农民来补充,从北周武帝宇文邕起,府兵在均田的基础上大大地发展起来,这一事实也反映了这时汉族农民已经构成为府兵中的主要力量了。另一方面,汉族地主在政权中的势力,也必然会随着鲜卑族封建化加深而更加重要起来。这样,久而久之,鲜卑族的统治权,逐渐从鲜卑贵族的手里移转到汉族地主的手里,而鲜卑统治集团的腐化堕落,又加速了这一过程。隋文帝的代周,就是这一过程的必然结果。

在南北朝对峙时期,南朝人民的支持南朝政权,主要是因为这两个半世纪中,民族矛盾已经上升到第一位,而南朝终究是汉族地主的政权之故。现在,北朝的统治权重新回到汉人的手中了,民族矛盾基本不存在了;而南朝统治集团的腐化堕落,又使南朝政权成为南朝人民痛恨的目标。所以隋文帝代周以后,在均田、府兵扩展后的国富兵强的基础上,很快消灭了南朝,结束了二百多年的纷扰局面,使中国又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

隋文帝以汉族地主的身份重新取得北朝的皇帝地位,隋王朝的统一南北,这些事业的完成,都是在北方各族人民大融合的基础上进行的。从十六国时代起,匈奴、羯、氐、羌、卢水胡各族,以及最后崛起的鲜卑族拓跋部,先后入主中原,建立政权,这些政权崩溃后,各族人民并没有迁回到他们自己的原居住地去,他们留在中原,和汉族杂居,并和汉族人民一道与北方的各族统治者进行顽强的斗争,久而久之,他们自然和汉族融合在一起了。无论在经济生活方面、文化语言方面、风俗习惯方面,他们已完全和汉族一样了。后来的历史学家也只有从他们后裔的姓氏(如匈奴的呼延氏,羌的夫蒙氏,鲜卑的元氏、长孙氏、独孤氏诸姓)和郡望上(如代人、河南洛阳人、京兆长安人之类),来考知他们族姓之所自出了。到了隋唐时代,匈奴、羯、、氐、羌、丁零、乌桓、鲜卑等族诸名称,终于成为历史上的名词,在当时再也没有他们的活动可以记录下来了,也就是说,经过十六国南北朝将近三百年的时间,这时他们已经完全融合在作为统一国家中主体部族的汉部族里了。这一民族大融合,固然经历了长期的痛苦历程,但是由于汉族接受了新的成分,因此在经济上、文化上,不但没有衰落,而且比之以前更加兴盛起来。中国历史上空前强盛的隋唐封建国家,就是在这种民族大融合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

* * *

[1] 宇文泰的先世是宇文部的酋长。宇文部,东胡族,游牧于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流域。在东汉桓帝时,鲜卑族的大酋长檀石槐所组织的部落联盟中,有东部大人槐头,据说他就是宇文部的酋长。宇文部共有十二个部落,因此他是十二个部落结合起来的一个部落联盟的酋长。公元293年,宇文部的大酋长莫槐死,弟普拨继立。普拨死,子丘不勤继立。丘不勤死,子莫继立。莫时,部众强盛,自称单于。莫死,子逊昵延继立。逊昵延死,子乞得归继立。公元319年,乞得归率士卒数十万,南伐鲜卑徒何族酋长慕容于棘城(今辽宁义县),反为慕容所败。公元325年,慕容又战败乞得归,长驱入其国三百余里,掳掠宇文部人数万户而归。公元332年,乞得归为其族人逸豆归所逐,走死于外。公元343年,逸豆归亦为慕容晃所败,远遁漠北。慕容晃徙宇文部五千余落于昌黎(今辽宁朝阳),宇文部亡。

[2] 关于西魏大统十三年敦煌《邓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日本山本达郎博士和池田温教授作了精湛的研究,其论文《敦煌发见计帐样文书残简》载日本《东洋学报》第37卷第2号。西村元佑教授对此也作了极其细致的研究,其论文有《关于西魏时代之户籍计帐二三问题》,载日本《史林》第44卷第2号;《西魏户籍计帐关于课上税之意义》上、下篇,载日本《东洋史研究》第2卷第1号、第2号;《敦煌发现西魏计帐户籍(斯坦因汉文文书第613号)关于兵制税制与其施行时间》,载日本《东方学》第23辑。本文所介绍的西魏均田实施情形和当时的田租、户调、力役制度,都是参考了山本达郎、池田温和西村元佑三位先生的论文结论而写成的,附志于此,并致谢意。

[3] 《邓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中提到五人杂任役中有一人是猎师。按《周书·裴侠传》:“除河北(治河北县,今山西平陆北)郡守。”“此郡旧制有渔猎夫三十人,以供郡守。侠曰:‘以口腹役人,吾所不为也。’乃悉罢之。”猎师盖即渔猎夫之类,是替郡守、县令猎取鸟兽以供口腹的杂役。据《太平御览》卷431引《桓阶别传》曰:“阶为赵郡太守,……诏……赐射鹿师二人,并给媒弩。”射鹿手亦猎师之类,是猎师在曹魏时已有之。

又《邓延天富等户户籍计帐残卷》断片中,其最后一行“亲二人”,“亲”即“親”字,親系親信或親兵之简略。当时独孤信以陇右大都督、秦州刺史督兵擒凉州刺史宇文仲和;令狐整亦于此时逐张保,以瓜州归西魏,西魏任命申徽为瓜州刺史。而独孤信适又加督凉、甘、瓜诸州。敦煌为统府督将讳,故親信但用“親”字。西魏、北周有“親信”或“親信兵”,其上置親信都督、親信大都督。

[4] 《隋书·食货志》:保定元年(公元561年),改八丁兵为十二丁兵,率岁一月役。

《资治通鉴》陈文帝天嘉二年胡三省注曰:八丁兵者,凡境内民丁,分为八番,递上就役;十二丁兵者,分为十二番,月上就役,周而复始。

[5] 当时虽设八柱国,可是实际只有六个军。事实上宇文泰也不可能把六个军打散,再改编成为八个军。因此八柱国中,除了宇文泰都督中外诸军事成为西魏最高统帅外,广陵王欣,史称以“元氏懿戚,从容禁闼而已”(《周书》赵贵等传后叙),并没有带领军队。带领军队的实际只有六个柱国。六个柱国分掌六个军,也就是大统八年所成立的六军。六军的前身就是贺拔岳的武川军团、侯莫陈悦旧部李弼军团与元修带进关中的禁卫军团。不过宇文泰在组织府兵统帅部时,为了团结以上三个军团的将领以巩固关陇统治集团的联合阵线起见,贺拔岳军团还是由赵贵、侯莫陈崇、李虎等率领;李弼的军团,也保持原有的建制。除了调“专制陇右”的独孤信来主持一军之外,宇文泰又提拔他的亲信于谨(宇文泰任夏州刺史时,谨为夏州长史;宇文泰为大丞相时,谨又为丞相府长史)为柱国大将军。可见六军原有的班底,并没有多少更动,新招募到的“关陇豪右”,也只是分隶六军(归六柱国指挥),并没有组织新的军团来予以收编。

[6] 《周书·尉迟迥传》:迥伐蜀,督开府元珍、乙弗亚、俟吕陵始、叱叔兴、綦连雄、宇文昇等六军甲士一万二千,骑万匹。(是一开府领兵二千人之证)

《周书·赵刚传》:孝闵帝(宇文觉)践阼……刚……督仪同十人,马步一万。(是一仪同领兵一千人之证)

[7] 《魏书·官氏志》:初安帝(拓跋越)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拓跋邻)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与帝室合为八部)。

[8] 《北史·西魏文帝纪》:大统十五年(公元549年)五月,初诏诸代人太和中改姓者,并令复旧。

《周书·文帝纪》:魏氏之初,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后多绝灭。至是(魏恭帝元年,公元554年)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功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

《隋书·经籍志》: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纪其所承。又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

《周书·明帝纪》:二年(公元558年)三月庚申,诏曰:“三十六国,九十九姓,自魏氏南徙,皆称河南之民;今周室既都关中,宜改称京兆人。”

[9] 《周书·孝闵帝纪》:元年(公元557年)八月甲午,诏曰:“……今二十四军宜举贤良堪治民者,军列九人。……”(是二十四军另有军籍之证)

[10] 《北史》李弼等传论:柱国大将军……六人,各督二大将军,分掌禁旅,当爪牙御侮之寄。……每大将军督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为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自相督率,不编户贯。都十二大将军。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

[11] 不是土著的军府,自北魏初期已有。《魏书·杨播传》:弟椿,“除定州刺史。自太祖(拓跋)平中山,多置军府,以相威慑。凡有八军,军各配兵五千;食禄主帅,军各四十六人。自中原稍定,八军之兵,渐割南戍,一军兵才千余;然主帅如故,费禄不少。椿表罢四军,减其帅百八十四人。”这一类军府的兵士,不一定是土著农民,因此和唐代均田户、府兵合一的折冲府,意义完全不同。

[12] 《隋书·食货志》:建德二年(公元573年),改军士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矣。

[13] 府兵创置时,八柱国的模仿鲜卑旧日八部之制,系采用陈寅恪氏所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的说法。但府兵一开始是禁旅而不是分隶六柱国家的部落军,则采用岑仲勉《隋唐史》和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中的说法。

[14] 《周书·武帝纪》:保定五年(公元565年)六月辛未,诏曰:“江陵人年六十五以上,为官奴婢者,已令放免。其公私奴婢有年至七十以外者,所在官司宜赎为庶人。”

《周书·武帝纪》:建德元年冬十月庚午,诏“江陵所获俘虏充官口者,悉免为民”。

《周书·武帝纪》:建德六年二月……关东平……癸丑,诏曰:“……自伪武平三年(公元572年)以来,河南诸州之民,伪齐被略为奴婢者,不问官私,并宜放免。其住在淮南者,亦即听还;愿住淮北者,可随便安置。”

《周书·武帝纪》:建德六年十一月,诏“自永熙三年(公元534年)七月已来,去年十月以前,东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内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后,良人没为奴婢者,并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

《周书·武帝纪》:宣政元年(公元578年)三月丁亥,诏“柱国故豆卢宁征江南武陵、南平等郡,所有民庶为人奴婢者,悉依江陵放免”。

[15] 《隋书·五行志》:周大象二年,尉迟迥败于相州,坑其党与数万人于游豫园。

《集神州三宝感应录》:隋运创临,天下未附。吴国公(当作蜀国公)尉迟迥,周之柱臣,镇守河北,作牧旧都。闻杨氏御图,心所未允,即日聚结,举兵抗诏。官军一临,大阵摧解,收拥俘虏,将百万人,总集〔相州大慈〕寺北游豫园中,明旦斩决。围墙有孔,出者纵之。至晓便断,犹有六十万人,并于漳河岸斩之。流尸水中,水不为流,血河一月。

《法苑珠林》卷84:唐初相州大慈寺塔,此塔即隋高祖手敕所置。初以隋运创临,天下未附,吴(当作“蜀”)国公尉迟迥,国之柱臣,镇守河北,作牧旧都。闻杨氏御图,心所未允,即日聚结,举兵抗诏。官军一临,大阵摧解,收拥俘虏,将百万人,总集寺北游豫园中,明旦斩决。围墙有空,出者纵之。至晓便断,犹有六十万人,并于漳河岸斩之,流尸水中,水为不流,血河一月。帝(杨坚)曰:“此段一诛,深有枉滥。贼止尉迟迥,余并被驱,当时恻隐,咸知此事,国初机候,不获纵之。可于游豫园南葛蒌山上立大慈寺,六时礼拜加一拜为园中枉死者。”

按《隋书·五行志》谓坑杀数万人于游豫园,释记谓杀六十万人,流尸漳水,语有夸大,今从《隋志》。

[16] 《魏书·刘洁传》:〔世祖〕时……洁奏曰:“……郡国之民,虽不征讨,服勤农桑,以供军国,实经世之大本,府库之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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