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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六 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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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侍讀學士給事中梅公墓誌銘

翰林侍讀學士、給事中梅公既卒之明年,其孤及其兄之子堯臣來請銘以葬,曰:「吾叔父病且亟矣,猶臥而使我誦子之文。今其葬,宜得子銘以藏。」

公之名,在人耳目五十餘年。前卒一歲,予始拜公於許,公雖衰且病,其言談詞氣尚足動人。嗟予不及見其壯也,然嘗聞長老道公咸平、景德之初,一遇真宗,言天下事合意,遂以人主為知己,當時晉紳之士望之若不可及。已而擯斥流離,四十年間,白首翰林,卒老一州。嗟夫!士果能自為材邪?惟世用不用爾。故予記公終始,至於咸平、景德之際,尤為詳焉,良以悲其志也。

公諱詢,字昌言,世家宣城。年二十六進士及第,試校書郎、利豐監判官,遷將作監丞、知杭州仁和縣,又遷著作佐郎,舉御史臺推勘官,時亦未之奇也。咸平三年,與考進士於崇政殿,真宗過殿廬中,一見以為奇材,召試中書,直集賢院,賜緋衣銀魚。是時,契丹數寇河北,李繼遷急攻靈州,天子新即位,銳於為治。公乃上書請以朔方授潘羅支,使自攻取,是謂以蠻夷攻蠻夷。真宗然其言,問誰可使羅支者,公自請行。天子惜之,不欲使蹈兵間,公曰:「苟活靈州而罷西兵,何惜一梅詢!」天子壯其言,因遣使羅支,未至而靈州沒於賊。召還,遷太常丞、三司戶部判官。數訪時事,於是屢言西北事。時邊將皆守境,不能出師,公請大臣臨邊督戰,募遊兵擊賊。論曹瑋、馬知節才可用,又論傅潛、楊瓊敗績當誅,而田紹斌、王榮等可責其效以贖過,凡數十事,其言甚壯。天子益器其材,數欲以知制誥,宰相有言不可者,乃已。其後繼遷卒為潘羅支所困,而朝廷以兩鎮授德明,德明頓首謝罪,河西平。天子亦再幸澶淵,盟契丹,而河北之兵解,天下無事矣。

公既見疏不用,初坐斷田訟失實,通判杭州,徙知蘇州,又徙兩浙轉運使,還判三司開拆司,遷太常博士。用封禪恩,遷祠部員外郎。又坐事,出知濠州。以刑部員外郎為荊湖北路轉運使,坐擅給驛馬與人奔喪而馬死,奪一官,通判襄州,徙知鄂州,又徙蘇州。天禧元年,復為刑部員外郎、陝西轉運使。靈州棄已久,公與秦州曹瑋得胡蘆河路可出兵,無沙行之阻而能徑趨靈州,遂請瑋居環慶以圖出師,會瑋入為宣徽使,不克而止。遷工部郎中,坐朱能反,貶懷州團練副使,再貶池州。天聖元年,拜度支員外郎、知廣德軍,徙知楚州,遷兵部員外郎、知壽州,又知陝府。六年,復直集賢院,又遷工部郎中,改直昭文館、知荊南府,召為龍圖閣待制,糾察在京刑獄,判流內銓。改龍圖閣直學士、知并州,未行,遷兵部郎中、樞密直學士以往,就遷右諫議大夫,入知通進銀台司,復判流內銓,改翰林侍讀學士、群牧使,遷給事中、知審官院。以疾出知許州,康定二年六月某日,卒於官。

公好學有文,尤喜為詩。為人嚴毅修潔,而材辯敏明,少能慷慨。見奇真宗,自初召試,感激言事,自以謂君臣之遇。已而失職,逾二十年,始復直於集賢。比登侍從,而門生故吏、曩時所考進士,或至宰相、居大官,故其視時人,常以先生長者自處,論事尤多發憤。其在許昌,繼遷之孫復以河西叛,朝廷出師西方,而公已老,不復言兵矣。享年七十有八以終。

梅氏遠出梅伯,世久而譜不明。公之皇曾祖諱超,皇祖諱遠,皆不仕。父諱邈,贈刑部侍郎。夫人劉氏,彭城縣君。子五人:長曰鼎臣,官至殿中丞;次曰寶臣,皆先公卒。次曰得臣,太子中舍;次曰輔臣,前將作監丞;次曰清臣,大理評事。公之卒,天子贈賻優恤,加得臣殿中丞、清臣衛尉寺丞。明年八月某日,葬公宣州之某縣某鄉某原。銘曰:

士之所難,有蘊無時。偉歟梅公,人主之知。勇無不敢,惟義之為。困於翼飛,中垂以斂。一失其途,進退而坎。理不終窮,既晚而通。惟其壽考,福祿之隆。

翰林侍讀學士右諫議大夫楊公墓誌銘

慶曆八年春,翰林侍讀學士、右諫議大夫楊公年六十有九告老,即以工部侍郎致仕,歸於常州。其行也,天子召見宴勞,賜以不拜。公卿大夫咸出餞於東門,瞻望谘嗟,相與言曰:「楊公歸哉,於公計為可榮,於國家計為可惜。」

其明年九月十三日,公疾革,出其《兵論》一篇,示其子忱、慥,而授以言曰:「臣子雖死不敢忘其君父者,天下之至恩大義也。今臣偕不幸,猶以垂閉之口,言天下莫大之憂為陛下無窮之慮者,其事有五,以畢臣誌,死無所恨。惟陛下用臣言,不必哀臣死也。」言訖而卒,不及其私。忱、慥以其語並其《兵論》以聞,天子震悼,顧有司問可以寵公者,有司舉故事以對,天子曰:「此何足以慰吾思?」乃詔特贈公兵部侍郎。

公少師事種放學問,為文章長於議論。好讀兵書,知古兵法,以謂士不兼文武不足任大事。當四方無事時,數上書言邊事。後二十餘年,元昊叛河西,契丹舉眾違約,三邊皆警,天下弊於兵。公於此時,耗精疲神,日夜思慮,創作《兵車陣圖》、刀楯之屬,皆有法。天子以步卒五百,如公之法試於庭,以為可用;而世多非其刀楯。修嘗奉使河東,得邊將王吉言,元昊出兔毛川為吉所敗者,用楊公楯也。蓋世未嘗用其術爾。然公素剛少合,而議者不一,故不得盡用其言。夏竦經略陝西,請益置土兵。公言竦據內地,無破賊之謀,而坐請益兵,蓋虞敗事則欲以兵少為解。竦復論公不忠,沮計。公不能忍,以語詆之。其後三路農民壯者,咸墨為兵。公又言兵在精不在眾,眾而不練,則不整而易敗,困國而難供。時自將相大臣議者皆務多兵,獨公之論能如此。劉平兵敗,元昊圍延州甚急,而救兵不至。公在河中,乃偽為書馳告延州「救兵十萬至矣」,因命旁郡縣具芻糧、什器,如其數以俟。已而元昊亦解去。後公守并州,即詔公為並、代、麟、府路經略、安撫、招討等使,兼兵馬都部署。公執敕告其群吏曰:「天子用我矣,然任其事必圖其效,欲責其效,必盡其方。」乃列六事以請,曰:「能用臣言則受命,不然則已。」朝廷難之,公論不已,坐是徙知邢州。公誌之不就,皆以此類也。

公嘗為御史,章獻太后兄子劉從德為團練使以卒,其門人、親戚、廝養,用從德拜官爵者數十人,馬季良以劉氏婿為龍圖閣直學士。公上書,言漢呂太后王祿、產,欲強其族而反以覆宗;唐武三思、楊國忠之禍,不獨其身,幾亡其國。太后大怒,貶監舒州酒稅。居二歲,復召為御史,言事愈切。

公祥符元年進士及第,以上書言事,真宗奇之,召試,不赴,拜著作佐郎。累官至工部侍郎,為天章閣待制、龍圖閣樞密直學士,遂侍講於翰林。嘗為審刑院詳議官,知淮陽、江陰軍,三司度支判官,知御史雜事,判吏部流內銓,三司度支副使,河北、河東都轉運使,知河中府、陝、並、邢、滄、杭五州,所至皆有能績。為人廉潔剛直,少屈而難犯。其仁心愛物,至其有所能容,人多所不及也。

公字次公。曾祖諱偉。祖諱某。父諱守慶。初娶張氏,又娶李氏,又娶王氏,太原郡君。六孫:景略、景亮、景謀、景道、景直、景彥。公卒之明年秋,其子忱以其喪歸於河南。又明年二月十七日,葬於洛陽縣宣武管平洛鄉之先塋。公有文集十卷,兵書十五卷。讀其書,可以見公之志;考其始終之節,可以知公之心。嗚呼!可謂忠矣。

修為諫官時,嘗與公爭議於朝者,而且未嘗識公也。及其葬也,其子不以銘屬於他人而以屬修者,豈以修言為可信也歟?然則銘之其可不信?銘曰:

遠矣楊氏,有來其始。赤泉侯功,與漢俱起。震官太尉,四世以公。於陵正直,僕射於唐。師復理卿,振左拾遺。文蔚獲嘉,其後益衰。避亂中州,曾祖始南。祖屈偽邦,令於烏江。又適南粵,皇考是生。晦顯有時,發於皇明。在考司馬,始仕坊州。遂家中部,道德之優。司馬四子,唯公克大。非徒大之,將又長之。世有官族,孰無係譜?或絕於微,或亡其序。不絕不亡,由屢有人。誰如楊世,愈久而蕃。次第弗迷,昭穆綿聯。公其歸此,安千萬年。

翰林侍讀學士右諫議大夫贈工部侍郎張公墓誌銘

翰林侍讀學士、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上柱國、清河縣伯張公諱錫,字貺之。其先京兆長安人也。其祖山甫從唐僖宗入蜀,留不返。蜀遭王、孟再亂,絕於中國。中國更五代,天下為宋而蜀平,張氏留蜀,蓋亦已五世矣,始得去為漢陽人。又二世,而張氏遂以大顯。

公為人清方敏默,為善不倦,而喜自晦斂,若不欲人知。其遇人怡怡,若無所不可。及視其發施於事者,其義有可畏,其守有不可奪,其能有不可及,既已,則若未嘗有所為者。少喜讀書,至其疾革,猶不釋手,自經、史、子、集、百家之說,無不記覽通達,而絕口不道於人。故其晚,始侍讀於中。上嘗歎曰:「自吾得張錫,日益有所聞。」以飛白為「博學」二字賜之,曰:「錫老矣,恨得之晚也。」

公初舉進士,中大中祥符元年甲科,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南昌縣,遷萍鄉令,改著作佐郎,又知安遠縣。徙知新州,興學校以教新人,新人有進士自公始。再遷太常博士、監染院。詔選能吏治畿縣,公以選知東明。前為令者闔門重簾,以壅隔廢治。公至,則辟門去簾,告其人曰:「吾所治者三而已:強恃力、富恃貲、刑恃讀者,吾所先也。」其人以謂公言簡必信,法簡必嚴,於是豪勢者屈而善弱者伸,縣以大治。工部侍郎李及薦公材堪御史,上曰:「李及清慎人,未嘗妄有所舉,此可信也。」乃以為監察御史。故相丁謂貶崖州,至是,議徙內地。公疏言謂奸邪弄國,罪當死,無可憐,且大臣竄逐,本與天下棄之,今復內還,是違天下意。由是止,徙道州。玉清昭應宮災,坐火事劾,當死者百餘人。公疏言天災可畏,不可反以罪人而重天怒,願益修德以塞譴,人乃獲免。

公於御史,自監察歷殿中侍御史、侍御史知雜事。於尚書,為員外郎、郎中,累官至諫議大夫。於外,為荊湖北路、京東、河北轉運使,江淮、兩浙、荊湖發運製置使,利、夔路安撫使,知河中府、滑州。於三司,為鹽鐵判官、判勾院,歷鹽鐵、度支、戶部副使。又嘗權知諫院,判三班審官院、太常寺、國子監。於侍從,為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翰林侍讀學士。雖其自晦,其所居,人皆以為宜。

其在京東,籍淄、青、齊、濮、濟、鄆六州之人冒耕河壖地,收租緡絹歲二十八萬,而六州之民爭訟遂息。其後言利者,請稅天下橋渡以佐軍,公建言津梁利人而反稅之以為害,卒爭罷之。平居退讓,未嘗肯為人先。

妖賊王則反貝州,兵圍久不克,而自河以北軍餉調發益急,轉運使受命者以疾留不行。公自滑州權河北轉運使,命至,即日馳城下,軍須皆如其期。其於取舍緩急常如此。

公居家有常法,雖貴顯,衣服飲食如少賤時。事母至孝。與族兄甚相友愛,人以為同產。平生所為文章,有集十卷。

公以皇祐元年七月十日遇疾,卒於京師,享年六十有八。上聞震悼,以白金三百兩賜其家,特贈工部侍郎。

曾祖諱惟序,不仕。祖諱文翼,復州錄事參軍,贈太子中舍。父諱龜從,贈右諫議大夫。母南陽郡太君鄧氏。自皇祖中舍,君家於漢陽,遂葬之。至公,始葬汝州之襄城某鄉某原,實五年閏七月十七日也。

公初娶程氏;再娶孫氏,封樂安郡君,先公五十日而卒。公子五人,曰子駿、子充、子雲、子諒、子真,子真、子充皆早卒。於公之葬也,子駿、子雲皆為大理評事,子諒大理寺丞。有孫十人。女三人,長適虞部員外郎杜樞,次早卒,幼適大理寺丞王縡。銘曰:

自足乎其中,不求乎其外,斯為公之善晦。仁能勇於必為,善有應而無遠,故公晦其終顯。難於自進,以晚見嗟,而壽胡不俾其遐?嗚呼?其奈何!

尚書刑部郎中充天章閣待制兼侍讀贈右諫議大夫孫公墓誌銘

公諱甫,字之翰,許州陽翟人也。初舉進士,天聖五年得同學究出身,為蔡州汝陽縣主簿。八年,再舉進士及第,為華州觀察推官。轉運使李紘薦其材,遷大理寺丞、知絳州翼城縣。故丞相杜祁公與紘皆以清節自高,尤難於取士,聞公紘所薦也,數招致之,一見大喜。已而祁公自御史中丞拜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辟公司錄,凡事之繁猥者一以委之。公歎曰:「待我以此,可以為去矣。」祁公為謝,顧事非他吏不能者,不敢煩公。公乃從容為陳當世之務,所以緩急先後施設之宜,又多薦士之賢而在下者,於是祁公自以為得益友。歲滿,知彭州永昌縣,監益州交子務,再遷太常博士。祁公為樞密副使,薦於朝,得秘閣校理。

是時,諸將兵討靈夏,久無功。天下騷動,盜賊數入州縣,殺吏卒,吏多失職而民弊矣。天子方銳意更用二三大臣,乃極選一時知名士,增置諫員,使補闕失,公以右正言居諫院。上好納諫諍,未嘗罪言者,而至言宮禁事,他人猶須委曲開諷,而公獨曰:「所謂後者,正嫡也,其餘皆偏婢爾。貴賤有等,用物不宜過僭。自古寵女色,初不制而後不能制者,其禍不可悔。」上曰:「用物在有司,吾恨不知爾。」公曰:「世謂諫臣耳目官,所以達不知也。若所謂前世女禍者,載在書史,陛下可自知也。」上深嘉納之。保州兵變前,有告者,大臣不時發之。公因力言樞密使、副當得罪,使,乃杜祁公也。邊將劉滬城水洛於渭州,部署尹洙以滬違節度,將誅之。大臣稍主洙議,公以渭水洛通秦、渭,於國家利,滬不可罪。由是罷洙而釋滬。洙,公平生所善者也。公在諫院,所言補益尤多,是三者,其一人所難言,其二人所難處者。其後言宰相以某事當去者,上急為罷之,因以陳執中為參知政事,公又言執中不可用。由是上難之,公遂求解職。於是小人不便大臣執政,而朋黨之論起,二三公相繼去位。公亦在論中,而辨諍愈切,不自疑。由是罷諫職,以右司諫知鄧州,徙知安州,歷江南、兩浙轉運使,再遷兵部員外郎,改直史館、知陝府,又徙晉州、河東轉運使。

公素羸,性淡然寡所好欲,恂恂似不能言,而內勁果,遇事精明。議者謂公道德文學,宜在朝廷備顧問,而錢穀刀筆非其職,然公處之益辦,至臨疑獄滯訟,常立得其情。大賊張海、郭貌山攻劫商、鄧,新破南陽、順陽。公安輯有方,常曰:「教民知戰,古法也。」乃親閱縣弓手,教之擊射坐作,皆為精兵,盜賊為息。

陝當東西衝,吏苦廚傳,而前為太守者顧毀譽,不能有所損。至公,痛裁節之,過客畏其清,初無所望,而亦莫之毀也。陝人賴以紓,後遂以為法。

其為轉運使,所至州縣,視其職事修廢,視其民樂否,以此升黜官吏,而不納毀譽。遇下嚴而不害。

其在兩浙,范文正公守杭州,以大臣或便宜行事。公曰:「范公,貴臣也。吾屈於此,則不得伸於彼矣。」由是一切繩以法,而常以監司自處。范公遇公無倦色,及退而不能無恨;公遇范公不少下,然退而未嘗不稱其賢也。

自河東召為度支副使,勤其職,不能為勞,已而得疾。嘉祐元年,遷刑部郎中、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不行。疾少間,乃留侍讀。

公博學強記,尤喜言唐事,能詳其君臣行事本末,以推見當時治亂,每為人說,如其身履其間,而聽者曉然如目見。故學者以謂終歲讀史,不如一日聞公論也。所著《唐史記》七十五卷,論議宏贍。書未及成,以嘉祐二年正月戊戌卒於家,享年六十。公既卒,詔取其書,藏於秘府。贈右諫議大夫。又有文集七卷。

公喜接士,務揚人善。所得俸廩,多所施與。撫諸孤兒,教育如己子。

曾祖諱恕,博州堂邑主簿。祖諱賁,尚書庫部員外郎。考諱從革,不仕,以公貴,累贈都官郎中。母曰長安縣太君李氏。娶程氏,壽昌縣君。子三人:長曰宜,滑州節度推官;次曰寔、曰寘,皆將作監主簿。女三人,一適將作監主簿程著,餘皆早亡。以五年七月丁酉,葬公於陽翟縣舊學鄉塢頭村之北原。銘曰:

惟學而知方,以行其義;惟簡而無欲,以遂其剛。力雖弱兮志則強,積之厚兮發也光。宜壽兮奄以藏。有深其泉兮有崇其岡,永安其固兮百世無傷。

諫議大夫楊公墓誌銘

府君,杭州錢塘人。其譜曰漢太尉震之後,世出弘農,其後微遠,不能譜錄。府君之九代祖隱朝,始復得次序,曰隱朝生燕客,燕客生堪,而猶為弘農人。堪生承休,是謂皇高祖,唐天祐元年,為刑部員外郎,副給事中鄭祁使吳越,冊錢鏐為王,楊行密亂江淮,道阻不克歸,遂留杭州,始分弘農之籍籍錢塘。

初,承休之行也,挈其子岩以俱,岩仕吳越國,位至丞相,是謂皇曾祖。生尚書職方員外郎諱郾,是謂皇祖。生贈禮部尚書諱蠙,是謂皇考。

府君幼失其父,有志節,不群諸兒,母元夫人獨愛之。夫人之喪尚書也,內外之姻未嘗有見其笑者,府君生十歲,作《雪賦》一篇,始為之笑。及長,尤好學,日必誦書數萬言,或晝夜不息,臨食至失匕筋。已而疾其目,元夫人奪藏其書,府君盜之,亡鄰家以讀。

大宋受命,太宗皇帝即位之三年,吳越忠懿王朝京師,以其地納籍有司,吳越國除。隨其皇祖以族行,寓宋州。三舉進士,端拱二年中乙科,歷蔡州新昌縣令,遷著作佐郎、知德州。為政有治跡,詔書褒之。

咸平三年,交趾獻馴犀,府君以秘書丞監在京商稅院,因奏《犀賦》。真宗嘉之,召試學士院,遷太常博士。賦,一時文士爭相傳誦不及。明年,又上書自薦,獻所為文二十餘萬言,乃直集賢院,知袁、筠二州,提點開封府界諸縣。入為三司監鐵判官,知越州,提點淮南刑獄。為宰相王文穆公不悅,以事罷之,卒坐考試國子監生,貶監陳州榷酒。逾年,得知常州,復入三司,判磨勘司。丁元夫人憂,服除,判戶部勾院。比自薦及是,二十七年矣。

然少孤,能自立,力勤苦為文章,履其身以儉約,不妄自為進取。其官業行己之方,一皆自信於聖人之道,不肯少顧時之人所為,而時之人亦以有德君子名之。故其直集賢院者二十七年,不遷官,由太常博士才至刑部郎中,有出其後者往往至榮顯。或有笑其違世自守以質樸,諷使少改其為者。府君歎曰:「吾不學乎世,學乎聖人,由是以至此。吾之所有,不敢以薦於人,而嘗自獻於天子矣。今欲孰附以進邪?」其信道深篤不可屈曲如此。

天聖四年,以久次,遷集賢修撰,出知應天府,同糾察在京刑獄,轉兵部郎中。六年,年六十五,老矣,始召以知制誥。府君與潁川陳從易,皆以好古有文行知名。然二人者,皆久不用,遂以老,既而一日並用之。是時學者稍相習,務俞窳為文章,在位稍以為患,皆以謂天子用耆老將有意矣。而又下詔書,敕學者禁浮華,使近好古道,然後以謂用二人皆不無意矣,而皆恨其晚也。

居二歲,拜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出知亳州。於州封虢略縣男,食邑三百戶。明道二年四月十日,以疾卒於州之正寢,年六十有九。其病將卒,猶不廢學。有文三十卷,曰《大隱集》;又五卷,曰《西垣集》。

嗚呼!畜其學以老,不克用,獨見於文章,然其文卒待一施於朝廷,遂位榮顯。既貴,贈其皇考禮部尚書,母太原郡太君。其婦曰漳南縣君張氏,後夫人南陽郡君,亦張氏。蔭其男,長曰洎,明州觀察支使;次曰濬,江陰軍司理參軍;次曰泳、漸、沆、渢,皆將作監主簿。既終,又蔭二孫某官。其餘慶之及者三世,則夫守道者,未必果不遇也。

噫!楊氏嘗以族顯於漢,為三公者四世。漢之亂,更魏涉晉,戕賊於夷胡,而漢之大人苗裔盡矣。比數百歲,下而及唐,然楊氏之後獨在。太和、開成之間,曰汝士者與虞卿、魯士、漢公,又以名顯於唐,居靖恭坊楊氏者,大以其族著。唐之亂,極於懿、僖、昭三宗,下更五姓,天下厖裂,焚蕩剪,而唐之名臣之後盡矣。又幾百年至於今,然楊氏之後獨在,及府君又大顯。始震嘗有德於漢而死於無辜,君子悼震曰不幸,然孰知夫世不昌且久歟?而府君又畜其德,則孰知其後世又不然歟?

於其葬也,是宜銘。銘,蓋所以使後世之有考也。

府君卒後若干年,以景祐二年某月某日,葬杭州某縣某鄉。漳南君先府君二十六年以亡,及是合葬,自有誌。府君初名侃,後避真宗皇帝舊名,改曰大雅,字子正。銘曰:

楊氏之先,自震有聞。有盛有衰,世惟厥人。由漢迄今,更難冒亂。歷時千年,而世三顯。府君之顯,不彰於初。其久不渝,卒克以敷。弘農之分,遂播南土。嗚呼!德則承其先,而葬也塋於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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