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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刘因的理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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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刘因的身世和学行

刘因与许衡、吴澄同为元代三位著名学者。清初黄百家早已谈到,他说:“有元之学者,鲁斋(许衡)、静修(刘因)、草庐(吴澄)三人耳。草庐后至,鲁斋静修,盖元之所藉以立国者也”(《宋元学案·静修学案》) 。吴澄一生的学术活动,主要是在南方,许衡、刘因在北方,为“元北方两大儒”(同上,全祖望案语) 。

刘因(公元1249—1293年)一名骃,字梦吉,保定容城(今河北容城)人。年长,因慕诸葛亮“静以修身”一语,遂以“静修”自号。死后,谥文靖。《元史》有传。遗著有《静修先生文集》二十二卷(以下简称《文集》。此即四部丛刊初编本)。

刘因父祖本金朝人,世代业儒。当蒙古崛起漠北,威胁金源时,刘因祖父举家随金之王室迁开封。待元兵进逼开封,刘因父亲又举家北归。次年(公元1234年),金室由汴梁溃走蔡州,旋即亡国。又过了十五年,(公元1249年)刘因生于保定容城。应该说,刘因生于斯时斯地,当为元朝的子民,但刘因在诗词中,却是眷恋金朝文物,自视为亡金的遗血,谓要“承先世之统”(《文集》卷二十《书画像自警》) 。所以他一生的思想感情,与元蒙之间一直是格格不入。及至元灭南宋,他屡作哀宋之文,极尽悲恸之情。

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元统一江南,改元立国。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刘因已三十五岁,元宰相不忽木,见其学术声名,是“道义孚于乡邦,风采闻于朝野”(苏天爵语,《滋溪文稿》卷八《静修先生刘公墓表》) ,遂荐于朝,擢承德郎、右赞善大夫,继王恂之后,在学宫督教近侍子弟。但不到一年,他借口母病辞归。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又诏以集贤学士、嘉议大夫,他以“素有羸疾”为由,谢辞不就。后隐迹乡野,授徒以终。

刘因所以不肯仕元,后人曾有议论。明人马平泉说:“元之初政,大纲不立,奸匿横恣,世祖(忽必烈)虽有图治之心,而酷烈嗜杀,岂大有为之主哉!先生(刘因)所以决去不顾耳”(《宋元学案补遗》卷九十一《静修学案补遗》附) 。清人全祖望在《宋元学案·静修学案》中,称“文靖生于元,见宋、金相继而亡,而元又不足为辅,故南悲临安,北怅蔡州。集贤虽勉受命,终敝履去之,此其实也。”按马、全之说,刘因是因为心念亡金,又加上元初草创之际,并无纲纪,动辄杀戮,故虽一时受命,但旋进旋退,而终于闭门不出。此说似未触及问题之实质。其实,在刘因心目中,元蒙只有毡酪之风;若与之苟合,则有损于儒道之尊。这才是问题之所在。

这也就决定了刘因在政治上采取与元人不合作的态度。因此他一生屏迹山野,超然物外。刘因的学术师承,据《元史》本传,他初从国子司业砚弥坚受经学章句,但不满于章句“训诂疏释之说”,似觉“圣人精义,殆不止此”。后得南儒赵复所传程朱理学,认为这才是圣人“精义”,并品评两宋理学人物,谓“邵(雍),至大也;周(惇颐),至精也;程(二程),至正也;朱子,极其大,尽其精,而贯之以正也”(《元史》本传) ,遂由章句之学转向理学。他所以推崇邵雍,是因为他也深契邵雍的象数学和“观物”思想。

刘因的著述,除今存《文集》外,据苏天爵所撰刘因《墓表》,有《丁亥集》诗五卷、《四书精要》三十卷、《易系辞说》,及门生辑录他讲解的《四书》语录。这些都已失传。今存四部丛刊初编本《文集》,是元至顺庚午本。该本未收对元蒙统治者有禁忌的文字,直到明万历方义壮始辑录这些文字,增编为《刘静修先生集》。此即为畿辅丛书初编本。畿辅本的内容多于四部本,且在一些文字上做了考订。加上该本辑集了刘因的长篇《叙学》。这为我们研究刘因的思想提供了有用的材料。

刘因的弟子,有乌冲、郝庸、安熙、李贞、梁泰等。安熙(默庵)能笃守师说,曾作《四书精要考异》《丁亥诗注》,使刘因之学“昌大于时”。安熙弟子以苏天爵(滋溪)为最著,他与虞集、姚燧、赵子昂一起,是元朝的一代名士和文章家,著有《滋溪文稿》和编纂的《元文类》《元朝名臣事略》,俱为研究元史的要籍,被称为“一代文献之寄”。

第二节 刘因的天道论和心性说

刘因在理学上,虽属朱学范围,但他并不是严守朱学门户,往往杂入陆学自求本心。

一、天道思想

至元辛卯(公元1291年)四月,刘因在《游高氏园记》中,谈到天地生生不息之理说:

夫天地之理,生生不息而已矣。凡所有生,虽天地亦不能使之久存也。若天地之心见其不能使之久存也,而遂不复生焉,则生理从而息矣。成毁也,代谢也,理势相因而然也。人非不知其然也,而为之不已者,气机使之焉耳。若前人虑其不能久存也,而遂不为之,后人创前人之不能久有也,而亦不复为之。如是则天地之间,化为草莽灰烬之区也久矣,若与我安得兹游之乐乎?天地之间,凡人力之所为,皆气机之所使,既成而毁,毁而复新,亦生生不息之理耳,安用叹邪!(畿辅本《刘静修先生集》卷二,以下简称畿辅本)

刘因所谓“生生不息”之理,是包括自然与社会的成毁、代谢,认为这是“理势相因而然”,否则万物“不复生”,人之蕃衍的“生理”也就停止。但是,这种生生不息的变化,刘因把它归之于“气机”。按“气机”,原是古代医学上形容人体内部运行的气,后来的一些思想家用它来说明动静变化,与《易传》“ 缊”一词互相使用。张载曾用来解释世界由本原的气所以变化到万物的原因。而刘因使用“气机”,是接近庄子“机缄”的意思。庄子认为天地、日月“运转而不能止”,是一种不得不然的“机缄”,也就是原因。从庄子整个思想体系看,“机缄”只不过是指有形的世界而言,而在它之上还有一种更为根本的虚无的“道”。刘因使用“气机”的概念,基本上和庄子的这一思想相同。他说“天地之间,凡人力之所为,皆气机之所使”,正是指物质世界变化的原因。

这个原因又何以产生?刘因并没有交代清楚。本来,要明确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说清楚世界万物是从哪里来的,它的本原是物质,还是精神?然后才好回答世界万物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可是刘因恰恰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反映了他的唯心主义世界观。他在《宣化堂记》中说:

大哉化也,源乎天,散乎万物,而成乎圣人。自天而言之,理具乎乾元之始,曰造化。宣而通之,物付之物,人付之人,成象成形,而各正性命,化而变也。阴阳五行,运乎天地之间,绵绵属属,自然氤氲而不容已,所以宣其化而无穷也。天化宣矣,而人物生焉。人物生焉,而人化存焉。大而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道,小而洒扫、应对、进退之节,至于鸢飞鱼跃,莫非天化之存乎人者也。(畿辅本卷三)

所谓“化”或“造化”,自天而言是本乎“理”。这个“理”就是他在《游高氏园记》中所说的“天地之心”。由“理”的宣而化之,就“成象成形”,有了万物的现象世界。并且,这个“理”,也赋予人以性、命,以至有了君臣夫妇的伦理纲常。而这个有形有象的世界,其绵绵属属,不断运行变化的就是“氤氲”,即《易传》所谓“ 缊”,也就是他说的“气机”。显然,作为现象界变化的原因“气机”,又是本于无形不可见的“理”。可见刘因又撷取了朱熹的观点。

二、心性思想

前已提到,刘因说“人欲化而天理,血气化而性情”。那么,人欲如何能转化为天理?在这一点上,他强调要自求于己。他说:“天生此一世人,而一世事固能办也,盖亦足乎己而无待于外也”(《文集》卷二十一《读药书漫记》二条) 。这种“无待于外”的求理方法,他举医学上所谓那里有毒,那里必有药治为例,说得更清楚。他说:

岭南多毒,而有金蛇白药以治毒;湖南多气,而有薑桔茱萸以治气。鱼鳖螺蚬治湿气而生于水,麝香羚羊治石毒而生于山,盖不能有以胜彼之气,则不能生于其气之中,而物之与是气俱生者,夫固必使有用于是气也。犹朱子谓天将降乱,必生弭乱之人以拟其后。(同上)

理学家论证他们的思想,设譬举喻,往往是不伦不类,无类比附。刘因用医学上乃至于朱熹说的治乱相随的例子,来证明人欲化而为天理的方法,是当求于己,“无待于外”,也是无类比附。在他的譬喻中,说明要改变人欲血气,就在于引发扩充他自身固有的德性、善端。如何引发扩充?刘因在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作的《驯鼠记》中,强调养气持守、不动心。他举人与蜂、鼠的关系,以喻人与物的关系。他说:

心之机一动而气亦随之,迫火而汗,近水而栗。物之气能动人也,惟物之遇夫人之气也亦然。鼠善畏人也。一日静坐,有鼠焉出入怀中,若不知予之为人者,熟视之而亦不见其为善畏人者。予因思先君子尝与客会饮于易水上,而群蜂近人,几扑而却之者皆受螫,而先君子独不动,而蜂亦不迫焉。盖人之气不暴于外,则物之来不激之而去,其来如相忘,物之去不激之而来,其去也亦如相忘。盖安静慈祥之气与物无竞,而物之亦莫之撄也。平吾之心也,易吾之气也,万物之来,不但一蜂、鼠而已也。虽然持是说以往,而不知所以致谨焉,则不流于庄周、列御寇之不恭而不已也。(同上卷十八)

在这里,刘因举喻人与蜂、鼠的关系,基本上是沿袭从周惇颐的“主静”,到程颢的“主敬”的思想。不过,周、程不是主张块然静坐,弃物求静。他们认为人非槁木死灰,所以主张在动静中以静为主。而刘因是视物若无,专务其静,专一而不放逸。其所谓物之来去,当如“相忘”者,实际是指内外兼忘,无分彼我的意思。这一思想,大而言之,天与人不可判分为二,二之则“相悖”,“一之则机玄而化行”(同上卷十九《赵征士集注阴符经序》) 。这样,人与物便泯化为一,物我无别。在认识上能进入物我无别,也就不存在什么扰攘本心的问题。

可以看出,刘因所论的物我关系,反映了他在认识论上反求于己的主观唯心主义。虽然主静、持敬也是朱学的方法,但刘因却多少把它变成陆学直截反求本心的方法。

这里还要进一步弄清楚的是,刘因在《驯鼠记》中,所谓不动心,不与物接,是否就要像庄子那样忘世而任自然呢?前面曾经提到他警惕自己不要“流于庄周、列御寇之不恭”。对这一问题,他在一篇为田喜所作的墓表中,有一段话很值得玩味。他说:

呜呼!天地至大,万物至众,而人与一物于其间,其为形至微也。自天地未生之初,极天地既坏之后,前瞻后察,浩乎其无穷,人与百年于其间,其为时无几也。其形虽微而有可以参天地者存焉,其时虽无几而有可以与天地相终始者存焉。故君子当平居无事之时,于其一身之微,百年之倾,必慎守而深惜,惟恐其或伤而失之,实非有以贪夫生也,亦将以全夫此而已矣。又其当大变,处大节,其所以参天地者以之而立,其所以与天地相终始者以之而行。而回视夫百年之倾,一身之微,曾何足为轻重于其间哉!然其所以参天地而与之相终始者,皆天理人心之所不容已,而人之所以生者也,于此而全焉。一死之余,其生气流行于天地万物之间者,凛千载而自若也。(同上卷十七《孝子田君墓表》)

刘因也承认,人在浩瀚无涯的天地之间,其形至微;在天地生灭的大化中,其百年之寿实不足与之比。这同庄子在《秋水篇》中,形容人在宇宙中,如秭米之在大仓,如毫末之在马体,藐焉而不足道一样。但庄子及庄子一派的道家,认为人在无涯的天地之间,是无能无知,无可作为,因此要人们任其自然,求全保生,不为“仁义而修”,不为“功名而治”,应当“恬淡寂寞,虚无无为”。这样就可以忘万物,忘天地以至忘己,超乎物外,游心于无穷天地。这是道家视人之形体与寿命为至微无几,而提倡的绝物忘世的思想。但儒家认为二气交感,化生万物,惟人最为秀灵至贵,其形虽藐焉至微,但能“兼乎万物”,具天地之性,并不因为人的渺小而走上忘己。这是儒家的思想,与庄子是有所区别的。刘因在田喜墓表中,基本上也是这一思想。

虽然刘因与庄子绝物忘世的道家不同,但不等于说他就有积极用世的思想。在他看来,君子在于立心之初,而不当计其能否用世。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他在《遂初亭说》中说:

君子立心之初,曰为善而不为恶,曰为君子而不为小人,如是而已。苟为善也,为君子也,则其初心遂矣。夫道无时而不有,无处而不在也,故欲为善为君子,盖无时无处而不可,而吾之初心,亦无时无处而不得其遂也。若曰:吾之初心将出以及物也,苟时命不吾与焉,则终身不得其遂矣。如是则是道偏在乎出而处也,无所可为者矣。若曰:吾之初心欲处而适己也,苟时命不吾释焉,则亦终身不得其遂矣。如是则是道偏在乎处而出也,无所可为者矣。

道果如是乎哉?……夫义当闲适,时在匡济,皆吾所当必为者,然其立心,则不可谓必得是也而后为遂,苟其心如此,则是心境本无外而自拘于一隅。道体本周遍而自滞于一隅,其累也甚矣。(同上卷二十)

在这里,刘因对儒家所谓的道,提出了他的看法。在他看来,这个道是随时随处无乎不在。因此,如果一个人在当初,其志在于为善为君子,则其志可遂。如果视道为用世“及物”,或为了私己的安适,这种人的立志,倘或“时命”不与,“不得其遂”,“无所可为”,那么,这个道在这种人的眼中,还说得上是无乎不在吗?刘因的意思很清楚,一个人应当遵道,但遵道不一定用世;一个人能不能“达道”,不在于治功。这一思想,他在《道贵堂说》中也有所说明。他说,“邵康节诗:‘虽无官自高,岂无道自贵’,非以道对官而言也,但言道不以此为有无尔。若以为对,则其浅狭急迫,非惟不知道之所以为道,而慕外之私,亦必有不可胜言者矣”(《文集》卷二十) 。这是说,一个人的德性之高,不在于官爵和治功,而在于自身的道德修养。

第三节 刘因关于齐物、观物的思想

前面说刘因主张“不动心”,但不等于说他对客观存在的物没有自己的看法,因为他毕竟是生活在现实的社会中,他必须回答实际的问题。在他看来,要能做到所谓不动心,必须承认人们不能认识的事物的真相。这是他在认识论上比较突出的一点看法。

首先,他在谈到道与物的关系时,认为“道”是最根本的。他在《退斋记》中说:

道之体本静,出物而不出于物,制物而不为物所制,以一制万变而不变者也。以理之相对,势之相寻,数之相为流易者而观之,则凡事物之肖夫道之体者,皆洒然而无所累,变通而不可穷也。(《文集》卷十八)

儒家从来不是孤立的论说道、理,他们认为道、理固然是独立的本体,但道又必须因物而显,而物又必须因道而洒然变通。刘因在这里也是从道与物对待的关系中来讲道的,但他强调道不是“出于物”,也就是不是本于物。当然,它也就不“为物所制”,所以“道之体本静”。显然,这个道是在物之上的一种抽象的绝对本体。这是唯心主义的颠倒看法。这一看法,可以说是他对客观事物观察的前提。

还要指出,他在这里所说的物,当指有形可见的客观事物。那么,这种物的实在性、真实性又如何呢?刘因从认识论上,用烦琐的思辨方式,对它表示了怀疑。这在他谈到物之齐与不齐这个传统论题的时候,曾有所申述。他举东与西的现象为例,说:

物齐也,齐之则不齐矣。犹之东、西也,东自东而西自西,固不齐也。然东人之西,则西人之东也,是曰东亦可,曰西亦可,则是未始不齐也。然东、西之形既立,指其西而谓之曰东,则东者必将起而争之,而不齐者出矣。不齐之,则物将自齐而平矣。东也西也(原作“矣”,据畿辅本改),吾立于中而制其东、西焉。如是,则谓之无所著可也;一有所著,则不西而东矣。谓之无所著可乎?彼空,将无所著也,一倚于空,独非著乎?此程子深有取于邵子之言也。然彼为其说者曰:是不足以破吾说也。吾曰:齐,固未尝齐夫物也。吾曰:空,固未尝著夫空也。噫!悠谬辗转,愈遁而愈无实矣。(同上卷二十二《书康节诗后》)

所谓“齐之”“不齐之”,是做动词用,一如《大学》“明明德”“明其明德”前面的“明”字一样,是表示对事物的现象去人为的认识和争辩的意思。在刘因看来,就物的本相来说是齐的,如果加以人为地去齐,反而不齐。而我们所见到的“东人之西,西人之东”,只是相对而已,说“东亦可”“西亦可”,这两者在对待中是同一的,是“未始不齐也”,所以“不齐之,则物将自齐而平矣”。因此,如果有两个人要在东、西两个地方站着,“东、西之形既立”,互相争论谁是东谁是西,则“不齐者出矣”。在这种情况下,刘因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不为东、西二者的现象所制,而是超乎东、西之上去“制其东、西”。这是刘因用庄子《齐物论》中所说的游乎空中,不为是非所役的“离是非”态度;离开是非就不存在是非,这样也就“齐是非”。这就是刘因说的“吾立于中而制其东、西”的意思。所谓“中”者,是取庄子《齐物论》“环中”的“中”,即“空也”,也如同佛教“不二边”的“中道”的“中”。刘因说他这种超乎东、西现象之上,游于空中,是“无所著”,即不落于东、西现象的办法。因为“一有所著,则不西而东矣”,就要争论起来,是非相寻,诚如庄子所谓如环无端,“恶(焉)能止之”?而这种争论,又并非是物的本相,只是根据东、西相对的现象而起的。因此,刘因认为据外界现象去认识和争论,则未免偏而不全,所以应当“无所著”,也就是不要根据现象去认识,其物反而是齐的。这个“齐”,是指东也可、西也可,是一回事,是一而同,而不是二而异,无须分辨,至此也就无所谓齐不齐,亦即庄子所谓本来不存在“然不然、是不是”的意思。故刘因说现象的不齐,并非是物的本相,物的本相是齐的,只是“人惟见其不同,而不知其同也”(同上卷二十《惟诺说》) 。一句话,人对外界现象的认识,是不真实、不可靠的,是不能认识物的本来面目,应当放弃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本来,事物是在一定条件下存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然而事物的相对性之中还存在着绝对性;所以事物间就有差别性。东与西固然是相对的,但毕竟有东与西的差别。刘因看到了事物的相对性,在这方面他的论述中含有辩证的因素。但是,他却把相对性夸大起来,以至怀疑事物现象的真实性,甚至怀疑人是否可以认识事物本身,这就使他的认识论走上了邪路。

而他这种离开事物现象的“无所著”办法,必然“一倚于空”。对此,他引邵雍的话,去回答有人提出的空与著问题。他说人为地去“齐之”,也就是根据现象去认识,事实上是不能认识物的本身。那么,“无所著”是否就是空呢?他说这个空,未尝空。因为离开现象,看来是空,实际上这个物倒是“真实的”存在着。那么,如何获得物的本相呢?在他看来,那就是主观与客观相脱离,超脱客观世界,依靠内省直观的方法,使主观合一于绝对本体,这就所谓“与天合一”。

显然,这种精神的自我反观,正是邵雍“以物观物”的方法。这一点,刘因的再传弟子苏天爵为刘因所做的墓表中,指出刘因“其学本诸周、程,而于邵子观物之书,深有契焉”(《滋溪文稿》卷八) ,这个论断很切合刘因的思想实际。这里要指出的是,邵雍的“以物观物”的前一“物”字,是绝对的精神本体,后一“物”字,也不是具有实体性的事物,而是具于心中的幻影,即刘因说的本来自齐的物。所以前后两个“物”字,都不过是主观的精神。因此,所谓“以物观物”,就是“以心观心”,自己认识自己,自我意识的循环,也就是在主体与本体之间“颠来倒去”。所谓主体、本体,是唯心主义者头脑中任意设置的两个对立的东西,然后他们自己再把这种主体与本体,使之冥合,以为这就获得了世界的“真实”。这是脱离客观世界而在自己头脑中自设的矛盾,然后又自己去解决这矛盾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直观方法。而刘因最终要获得的“物”,就是通过邵雍“观物”的直观方法,获得这种精神本体。当然这个“物”,只不过是主观的虚构。

刘因认为放弃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回到精神的自我冥索,就可以与天或天道合一,而成为“圣贤”,到了这个境界就天即我、我即天,圣即我、我即圣了。这在他的另一篇《希圣解》中,说得十分清楚。

《希圣解》中所谓“拙翁”之言,实际上是他自己的表白。他说,秋夜起坐中庭,饮酒无味,弹琴无声,遂取周惇颐《易通》(即《通书》),读至“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时,不觉其言荡荡浩浩,但自叹何能企及,感到这是“欺我后人迂哉”!既而进入梦乡。在朦胧中,见有三老丈走来,俱仙风道气。其一为襟怀洒落如光风霁月的拙翁。拙翁为他指路解惑,说了一通话。今引录如下:

天地之间理一而已,爰其厥中,散为万事,终焉而合复为一理。天地,人也;人,天地也。圣贤,我也;我,圣贤也。人之所钟乃全而通,物之所得乃偏而塞。偏而塞者,固不可移;全而通者,苟能通之,何所不至矣。圣希乎天,至则天,不至则大圣;贤希乎圣,过则天,不至则大贤;士希乎贤,过则圣,至则贤,不至则犹不失乎令名。此圣之所以为圣,贤之所以为贤也。

子受天地之中,禀健顺五常之气。子之性,圣之质;子之学,圣之功。子犹圣也,圣犹子也。子其自攻,而反以我为迂。子迂乎?先生(拙翁)迂乎?苟子修而静之,勉而安之,践其形,尽其性,由思入睿,自明而诚。子希圣乎?圣希子乎?子其自弃,而反以我为欺!子欺先生乎?先生欺子乎?(畿辅本卷一)

拙翁开头所谓“天地之间理一而已,爰其厥中,散为万事,终焉而合复为一理”,语出《中庸·章句序说》,以作为拙翁谈话的要旨。拙翁由“万事”本于“理一”,讲到天与人、圣与人本一。但人要由贤至圣,与理为一,其间还需要“践其形,尽其性,由思入睿,自明而诚”,此即周惇颐说的要“身端、心诚”。“心诚”即内省。这样就如《易传》说的可以“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在精神上达到天即我、我即天;圣即我、我即圣。像庄子说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地。而所谓“子希圣乎,圣希子乎?”“子欺先生乎,先生欺子乎?”这在刘因看来,提出这样的问题,似乎是自我限隔离,不明白天人本为一体。

很明显,刘因在哲学上的这种唯心主义认识论,既吸收了邵雍的“观物”思想,也吸取了庄子的“齐物”论。但是刘因说他与庄子所不同的是,庄子由齐物走向“不知义命”,而他的齐物,是“有道为之主”。这个“道”,不是庄子在“窈冥恍惚”中的道,而是封建伦理纲常,当然也包括庄子所否定的“义命”。他尽管吸取老、庄和佛教思想,但他绝没有忘记现实社会所需要的君臣、父子这些伦理纲常。所以理学能成为后期封建制度的思想支柱,是有其原因的。

第四节 返求六经与“古无经史之分”的经学思想

刘因认为,人之生是“材无不全”。所谓“材”,非指“才能”,是指素质、质料,用以譬喻本来完善的性。而后来所以“不全”,是惑于“异端”。为此,当求于“大圣大贤惠世之书”。刘因在《叙学》中说:

性无不统,心无不宰,气无不充,人以是而生,故材无不全矣。其或不全,非材之罪也。学术之差,品节之紊,(乃)异端之害惑之也。今之去古也远矣,众人之去圣人也下矣。幸而不亡者,大圣大贤惠世之书也,学之者以是性,与是心,与是气,即书以求之。俾邪正之术明,诚伪之辨分,先后之品节不差,笃行而固守,谓其材之不能全,吾不信也。(畿辅本卷一)

这是刘因为他的弟子,讲“读书为学之次叙”中的一段话。按他的说法,读书可以复其“全材”善性。此说早在朱熹论格物三事时,就已谈到过,并无新义。要注意的是,他在谈到读书当先读六经、《语》《孟》,然后依次读史、诸子时,对六经、《语》《孟》所做的一番议论。

他的议论主要有两点:一是他提出宋学“议论”(即理学)是本于六经的问题;二是他提出“古无经史之分”的问题,认为六经中的《诗》《书》《春秋》,就是史。这两点已涉及刘因对儒家经典的看法,今分述于后:

一、返求六经

我们知道,从汉以来,儒家六经,除《乐经》已佚外(一说本来就没有乐经),主要是《易》《诗》《书》《礼》《春秋》五经,虽有今古文之事,但都被视为圣人垂世的典则。后来的一些经生,凡解经的即为注,解注的即为疏。这些经、注、疏,有官定的,有私撰的。所以从汉以来,一经之注、疏,往往多至百家。更由于在封建时代,一些思想家多以注疏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故注疏分歧丛杂。但大体上,由汉至唐,注疏多为训诂性质,不注重思想的阐发。这种情况到了唐末宋初,由于受到富有哲理的佛教(包括道教)的影响,一些儒家就摆脱汉、唐训诂,直接依经解说,“横发议论”(皮锡瑞语),大谈天道心性,此即所谓义理之学,也就是理学。对于理学的义理,刘因曾经有所非议,他说:

六经自火于秦,传注于汉,疏释于唐,议论于宋,日起而日变。学者亦当知其先后,不以彼之言而变吾之良知也。近世学者往往舍传注、疏释,便读(宋)诸儒之议论。盖不知议论之学,自传注、疏释出,特更作正大高明之论尔。传注、疏释之于经,十得其六七。宋儒用力之勤,铲伪以真,补其三四而备之也。故必先传注而后疏释,疏释而后议论。始终原委,推索究竟。……勿好新奇,勿好辟异,勿好诋讦,勿生穿凿。(畿辅本卷一)

因为刘因是理学家,当然还是肯定宋代“议论之学”即理学的。但是,他指出理学是“自传注、疏释出”,批评“近世学者,往往舍传注、疏释,便读(宋)诸儒之议论”。因此,读书“必先传注而后疏释,疏释而后议论。”这些说法,意在强调汉、唐传注、疏释的重要。这与“拨弃汉唐训诂”的宋代理学家们有所不同。理学是直接以义理发挥经书的,故能“凿空臆断”,“自由其说”。而刘因所谓六经自秦以后,出现汉、唐传注疏释,然后才有宋代“议论”,这是把经学历史的次序,说成是理学产生的“原委”,将两者混淆起来,则未免似是而非。刘因所以要这样说,也许他在“南悲临安”的时候,想到宋之所以亡,是同理学的“穿凿”,以至于离经的弊端有关。为补救此种弊病,就应当重视汉、唐训诂。因为训诂虽称烦琐,但它毕竟是紧就六经,无有“穿凿”,能得其经旨“六七”,未尝离经。而六经又是古代“大圣大贤”的“惠世之书”,是即事言道,正像过去的一些儒生说的,六经是六艺之教,五常之道,这也许能补救理学“穿凿”的弊病。总之,刘因所谓理学出自汉、唐训诂,是意在说明六经为根本。这一点,他在谈到六经与《语》《孟》《学》《庸》的四书关系时,也是强调了六经的这种地位和作用。

对于六经本身,刘因也在于避免“求名而遗实”。他说,在六经中,“《诗》《书》《礼》为学之体,《春秋》为学之用”,故《诗》《书》《礼》与《春秋》是有体有用,“本末具举”。而《诗》《书》《礼》《春秋》与《易》之间,又是粗与精、名与实的关系,两者是相即不离,不可以离粗而独求精。这就是他所说:“五经(《诗》《书》《礼》《春秋》《乐》)不明,则不可以学《易》。夫不知其粗者,则其精者岂能知也”。如果弃去《诗》《书》《礼》《春秋》,直求《易》之一经,则必然是“求名而遗实,踰分而远探,躐等而力穷”(同上) 。这种把《易》置于所谓体用俱举的《诗》《书》《礼》《春秋》之上的观点,显然是针对汉魏王弼到宋代理学,在《易》学中弥漫着谈空说妙,以至“求名而遗实”的风气而发的。

那么,刘因提出“问学”当以六经为根本,而六经又在于求实,他这种返求六经,是否同于后来明、清之际的进步思想家提出的以六经为“实学”的思想呢?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刘因是基于理学的立场来讲六经的,而明末如顾炎武“考百王之典”,重视六经,甚至提出“经学即理学”的口号,是在于经世致用,即汪中说的“推六经之旨以合于世用”(《述学·别录·与巡抚毕侍郎书》) ,也就是王夫之所谓“六经责我开生面”。显然,这两者的思想意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刘因只不过是在宋、元鼎革的动乱时期,感到理学之不足,尤其在“南悲临安”的时候,更加深了他这一感觉。但是,他不能看到这是理学的唯心主义本质所决定,所以他也就找不到补救的办法,而只能回头求之于过去的圣贤经传。当然,这不完全是他个人的原因,而是他所处的历史时代使他不可能提出新的思想。

二、“古无经史之分”

刘因重视六经,也重视历史。他认为六经中有的就是历史。这作为一个理学家来说,却是一个很有见地的看法。他说:

古无经史之分,《诗》《书》《春秋》皆史也,因圣人删定笔削,立大经大典,即为经也。(畿辅本卷一《叙学》)

谓经为史,早在隋王通《文中子》的《中说》《王道》中就曾经提出过,但他是就体裁而言。而把经与史视为一而二,二而一的说法,则可以说是元代刘因较早提出来的。刘因说《诗》《书》《春秋》原来是史,只是因为“圣人删定笔削”,才立为“大经大典”。这样说,无异是把儒家奉为经典的《诗》《书》《春秋》贬低为历史记录,剥去了经典的神圣意义。这在封建社会未免是大胆的言论。

事实上,后来在明代王阳明的所谓“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王文成公全集》卷一《传习录》上) 。李贽所谓“经史相为表里”(《焚书》) 。这些说法,可能是沿着刘因“古无经史之分”的提法而加以铺陈的。尤其在清代汉学盛行的时候,六经被捧为神圣的经典,一些汉学经生,皓首穷年,终生埋首于经典的一字一音考据,致使思想枯竭。章学诚于此,奋然独起,提出“六经皆史”的口号,以冲击汉学所依据的经典。这对当时的汉学经生起了止迷促醒的作用。章学诚说,六经只不过是“先王之政典”,是当时史官的记载,故经与史是一回事,可是后人不明白这个来源,“故觉经异于史耳”。当然,章学诚把儒家经典降为史料,具有离经叛道的思想意义,刘因是不可与之比并的。刘因只是在谈到宋代理学时,把六经作为“明镜”“平衡”和历史的借鉴而论及“古无经史之分”的。但是,不能不承认,章学诚的“六经皆史”论,多少还是受到刘因的影响,甚至他在《文史通义》中讲的“古无经史之分”,也可能就是袭用刘因的提法。

一般说来,刘因在谈到经与史的关系时,提出“古无经史之分”,在客观上对后世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就刘因的思想本意来说,并不是否定六经的本身。这正如他讲到六经与理学的关系时,并不是否定理学的本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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