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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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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中丞溫叟性端厚方正,動必由禮,然以父名嶽,終身不聽絲竹,人以太過。事繼母以孝聞,雖盛暑非冠帶不敢見,嘗令其子市藥,藥有天靈蓋,問此何從而產,對以人骨即然,命致瘞於郊外。

李玉嘗客於滄州呂兗門下,劉守光破滄州,盡殺呂兗家,兗子琦年十四,玉負之以逃,匄衣食以資之,燕越間以能存呂氏之孤,推以為義士。清泰中,琦為給事中、端明殿學士,時玉已卒,乃薦其子度於知貢舉焉,裔孫遂擢甲科。

魏羽,淳化中許王慕薨,或有以宮府上聞者,太宗怒追捕僚吏,將窮究之,羽乘間言曰:「漢戾太子竊弄父兵,當時言者以其罪當笞耳。今許王之過未甚於是。」故被劾者皆獲輕典。(出範蜀公《本朝蒙求》)

蔡卞、章惇同肆羅織,遷謫元祐諸公。卞率惇以奏,乞發司馬光墓,門下侍郎許將獨無言,卞等退,哲宗留將問曰:「卿不言,何也?」將曰:「發人之墓,非盛德事。」哲宗曰:「朕與卿同。」乃不從。(出邵伯溫《辨誣錄》)

仁宗初蒞政,問輔臣:「四方奏獄來,上不知所以裁之,如之何則可?」呂文靖公夷簡進曰:「凡奏獄必出於疑,疑則從輕可也。」帝深以為然,故終仁宗之世疑獄一從於輕。

魏仁浦丞相嘗為賈延徽譖,幾遇禍,揔師出征,有得延徽以獻者,仁浦曰:「因兵戈報私怨,不忍為也。」人服其長者。初事周世宗,世宗卞急,輕殺戮,仁浦營救而免者十常七八;從出征,鋒鏑之下無橫死者。

王文康公溥,初周祖鎮蒲津,召置幕府,從征,李守正、王景崇得朝臣交結書,周祖欲暴其事,溥力請焚之,後世宗嘗問:「漢相李崧蠟丸書結北虜,有記其辭者否?」溥曰:「使崧有此,肯以示人耶?逢吉輩為之爾。」世宗遂優贈其官。

李文正公昉在相位,循謹自守,臨事多恕,與張洎、盧多遜善,薄張泌。上嘗問多遜,昉多為辨釋。上曰:「多遜嘗毀卿不直一錢。」昉曰:「臣不敢誣。」罷相,張洎草詔,深攻其短。張泌時造其第,或問泌,泌曰:「我為廷尉,獨李公未嘗以私事見幹,今雖退居,可見。」

李濬父超,為禁卒,從潘美掌刑刀。美嗜殺戮,超常緩之,怒釋,多全活者,人以為有陰德。濬官至右司郎中、樞密直學士。

張司空齊賢前後治獄,全活甚眾。在相位,事有涉幹請,辭連李沆,而齊賢獨任其責,物論甚美。

王文穆公欽若判三司,理欠憑由司,奏蠲乾德至咸平逋負阡餘萬,釋係囚三千餘人,以廣惠澤。

王沂公曾知審刑院,初,違制之法無故失,率坐徒二年。公請分故失,非親被制書者,止以失論。上不悅,曰:「如是,無復有違制者。」曾曰:「如陛下言。亦無復有失者矣。」自是違制遂分故失。

張文節公知白,初參知政事,為宰相王欽若所排。及知南京,欽若謫,分司南京,眾謂必報之,而知白待之加厚。其在相位清約如寒士,慎重名器,人服其公。

張文懿公士遜在相位,陳堯佐罷參知政事,有挾怨上言堯佐欲反,復有誣諫官陰附宗室者,遜置二奏上前,且言:「憸言動搖朝廷,若一開奸萌,則臣亦不能自保矣。」上悟置告者於法,誣諫官事亦寢。

王章惠公隨知戎州,戎人多蓄逃卒,或忤意,則執以求賞,故坐法眾。隨至下令:「能自歸者免,仍隸舊籍。」多所全活。

陳文忠公堯叟嘗為廣西轉運使,其俗有疾不服藥,唯禱神。堯叟以集驗方刻石桂州驛舍,是後始有服藥者。嶺外少林木井泉,堯叟為植木,道傍鑿井,置亭舍,至今為利。性儉素,事親至孝,母馮性嚴,堯叟未嘗忤其意。

陳文惠公堯佐在樞府日,太常博士陳詁知詳符縣,以法繩吏,吏悉遁去。章獻太后怒,事下樞密院,詁連姻宰相呂夷簡,欲因詁中傷夷簡者。堯佐以為,罪詁則奸人得計而能吏沮矣,詁遂獲免。

劉丞相沆曾祖景洪,事楊行密,為江西牙將。有彭於者,據州稱太宗,脅景洪附,洪麵偽許之,復以州歸行密,遂不仕。嘗謂人曰:「我不從彭於,當活萬餘人,後必有隆者。」因名所居山曰「後隆山」。山有唐牛僧孺讀書堂、故墓,即其上築台,曰「聰明台」。沆母夢牛相公來而生沆。

賈文公昌朝為中丞,劉平石元孫陷西虜,或誣以降,議收其族,昌朝言:「事未可知。」乃不果收。及在相位,元孫自西夏歸,議賜死,昌朝獨曰:「自古將帥被執,歸,不死。」元孫得不死,判大名府。河決商湖,中書議歸之六塔,昌朝力爭之不已,其後河果不止塞,賑救瀕河水災之民,全活甚眾。

王化基為御史中丞,知樞密院柴禹錫仆授人金,參知政事陳恕喻令及禹錫實不知。一日引囚詣便上殿,頗怒,化基降殿,令囚袒以見,其箠掠且遍,曰:「豈有受此而隱情不言?」太宗益以為長者。知杭州,書記張賀頗傲忽之。太宗知而麵詢化基,第薦其才,語不及他。居官,俸多施及親舊。

韓忠憲公億,性方重有守,治家嚴肅,雖燕居,未嘗見其墮容。益州故事:歲首官出米六萬石,或五六倍之以濟貧民。億知州,當歲儉,乃數倍賑之。

李參政若穀在政府,言:「轉運使提點刑獄失按、所部官受贓,類降差遣,且監司所部甚廣,巡按不過留三二日,蓋未能遍察也,苟州郡密發一職吏,先聞朝廷,則監司不可勝黜。」自是,詔轉運使提點刑獄再不覺察,部內官受贓則降黜之。

程文簡公琳知永興,元昊死,諒祚尚幼,以三大將分治其國。或謂:「因各授三將節度使,以分弱其勢。」琳曰:「幸人之喪,非所以示夷狄,不如因而撫之。」

吳節使元扆知河南,嘗值河溢,城將壞,躬涉泥濘,督工壅塞。民有避水於林杪者,既濟以舟楫,又以家財賑之。時數郡被水患,獨元扆所部民無墊溺。

曹郡王彬敬慎和厚,未嘗言人過失。平蜀還,太祖詢官吏善否,對曰:「軍政之外,非臣所聞。」時諸將皆欲屠城殺降,彬獨任恕而戢下,所至悅服。時諸將多有子女金帛,彬橐中惟圖書衣衾而已,故諸帥俱貶,而彬獨進及擢。征江南亦緩攻取,數遣開諭,亦冀其降,雖以城陷,猶納歸款,偽朝君臣賴以獲免,自出師至凱旋,士眾畏服,無輕肆者。居朝,俸入給宗族,無餘積。

王樞密博文,天禧四年詔按朱能、王先偽乾祐天書事,連逮者眾,唯治首惡,脅從者請皆得減死論。沿邊軍民逃入蕃部,擒至者有錦袍銀帶茶采之賞,間有自歸而為蕃部所得,亦不能免,法皆處斬。博文遣習事者持信紙密招之,至則驗而貸其罪,減誅死者甚眾,詔加褒諭,仍推行其法於諸邊郡。

王忠簡公疇,博文之子也。至和初為開封府判官。宦者李允良疑人毒死其叔父,訴請發棺驗視,疇獨曰:「驗而無實是無故暴人屍,此安知非允良有奸?」既而窮治,果引伏與叔家有怨。

張文孝公觀,為人寬厚長者,京東路舊止通安邑鹽,而瀕海禁私煮,觀知鄆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請弛其禁,歲免黥配者不可勝計。

夏英公竦知襄州,歲饑發公廩,募富人出粟,嘗全活數萬人,賜詔褒諭。

田樞密況知成都府,自李順王均之亂,蜀守皆得便宜從事,雖或小罪,並其家內徙,流離道路失所者頗眾,況察其非有甚惡,釋之。

包孝肅公拯為御史,言:「諸路轉運加按察使之名,以苛察相尚,奏劾官吏更倍於前,皆捃摭細故,使吏不自安。」詔為罷之。知瀛州,除放一路所負回易公使錢十餘萬,仍奏諸州毋得回易公使錢,遂為著令。少為劉筠所知,筠無子,為奏其族子為後,而請還其所沒田廬。

戚密學綸,篤於古學,喜談名教。父同文幼孤,事祖母亦以孝聞,從邑人楊懿受經。懿隱居不仕,而以女弟妻同文。遇疾,因托以家事。同文為葬其三世之未葬者,遭世喪亂,亦不復仕,聚徒講學,相繼登科者五十六人,踐台閣者亦至十數。尚信義,喜賙人急,所與交皆當世之名士,楊徽之因事至郡,多所酬唱,及卒,徽之及其門人追號曰「堅素先生」。

陳龍學從易,天禧中坐失舉送,宰相寇準素惡之,遂除知吉州,及準貶道州,從易為湖南轉運使,或謂曰:「可忘廬陵之命耶?」準至,從易以故相禮敬之,言者為慚。

郭防瓊,齊州歲饑,出俸以濟之,民多自鄰境至者,郡人詣闕以言,詔立碑。

林積。南劍人,少時入京師,至蔡州息旅邸,既臥,覺床第間有物逆其背,揭席視之,見一布囊其中,有錦囊又其中,則錦囊實以北珠數百顆。明日,詢主人曰:「前夕何人宿此?」主人以告,乃巨商也。林語之:「此吾故人,脫復至,幸令來上庠相訪。」又揭其名於室曰:「某年某月日,劍浦林積假館。」遂行。商人至京師取珠欲貨,則無有,急沿故道處處物色之,至蔡邸,見其榜,即還。訪林於上庠,林具以告曰:「元珠俱在,然不可但取,可投牒府中,當悉以歸。」商如其教,林詣府,盡以珠授商。府尹使中分之,商曰:「固所願。」林不受,曰:「使積欲之,前日已為己有矣。」秋毫無所取,商不能強,以數百千就佛寺,作大齋,為林君祈福。林後登科,至中大夫,生子又字德新,為吏部侍郎。(出洪景盧《夷堅志》)

潭州彭子民隨董必察訪廣西,時蘇子瞻在儋州,董至雷,議遣人過儋,彭顧董泣涕下曰:「人人家各有子孫。」董遂感悟,止遣一小使臣過儋,但有逐出官舍之事。

沙門島舊制有定額,過額則取一人投之海中。馬默處厚知登州,建言朝廷既貸其生矣,即投諸海中,非朝廷之本意,今後溢額,乞選年深、自至配所不作過人移登州。神宗深然之,即詔可,著以為定制。未幾,馬方坐堂上,昏困如夢寐中,見一人乘空大呼曰:「我自東嶽來,聖帝有命:奉天符,馬默本無嗣,以移沙門島罪人事,上帝特命賜男女各一人。」遂置二童,乘黃雲而去。馬驚起,與左右卒隸見黃雲東去,後生男女二人。馬親語餘如此。

張文懿罷相,由範文正攻彈也。文懿復相,一日仁宗語文懿曰:「范仲淹嘗有疏乞廢朕,可施行之。」文懿曰:「仲淹法當誅,然不見章疏,乞付外施行。」上曰:「未嘗見其疏,但比有為朕言者,且議其罪。」文懿曰:「其罪大,無他法,無文案,即不可行。望陛下訪之。」凡數日,則一請其疏,月餘,凡十數請。上曰:「竟未見之,然為朕言者多矣,可從末減。」曰:「人臣而欲廢君,無輕典;既無明文,則不可以空言加罪。」上意解,即曰:「仲淹在外,初似疑,今既無疑,可稍遷之,以慰其心。」上深然之。

寇忠湣知永興軍,於其誕日排設如聖節儀,晚衣黃道服,簪花走馬承受。且奏寇準有叛心。真宗驚,手出奏,示執政曰:「寇準乃反耶?」範文正熟視笑曰:「寇準許大年紀尚騃耳?可劄與寇準知。」上意亦解。

李和文都尉好士,一日,召從官呼左右軍官妓置會夜午。台官論之,楊文公以告王文正,文正不答,退以紅箋書小詩以遺和文,且以不得預會為恨。明日,真宗出章疏,文正曰:「臣嘗知之,亦遺其詩,必不得往也。太平無象,此其象乎?」上意遂釋。

王和甫嘗言,蘇子瞻在黃州,上數欲用之,王禹玉輒曰:「軾嘗有『此心惟有蟄龍知』之句,陛下龍飛在天而不敬,乃反欲求蟄龍乎?」章子厚曰:「龍者非獨人君,人臣皆可以言龍也。」上曰:「自古稱龍者多矣,如荀氏八龍,孔明臥龍,豈人君也?」及退,子厚詰之曰:「相公乃欲覆人家族耶?」禹玉曰:「他舒亶言爾。」子厚曰:「亶之唾,亦可食乎?」

晁文元迥嘗言:曆官臨事,未嘗挾情害人,危人售進,保全固護,如免髮膚之傷。(以上出王定國《近錄雜記續錄》)

公言:李沆相秉鈞日,有狂生扣馬獻書,曆抵其短。李遜謝曰:「俟歸家,當得詳覽。」狂生遂發訕,怒隨公馬後,肆言曰:「居大位不能康濟天下,又不能引退,久妨賢路,寧不愧於心乎?」但於馬上踧踖再三,曰:「屢求退,以主上未賜允。」終無忤色。公言:「以帷箔之罪加於人最為暗昧,萬一非辜,則令終身披其惡名,至使君臣父子之間難施面目,言之得無訒乎?」

公言:呂申公奏請天下獄有情可疑及情理可憫者皆取敕裁,今為著令,使其子孫昌盛,宜矣!公言:「一瞻視聽察之間,有可以和難解紛者,不得不為。仰福祖考、下芘子孫,未必不由垂方便之力也。」某當書諸紳。(以上出《傅獻簡公佳話》)

華陰呂君舉進士,聘里中女行,既中第,婦家言曰:「吾女故無疾,既聘而後盲,敢辭。」呂君曰:「既聘而後盲,君不為欺,又何辭?」遂娶之。生五男,皆中進士第,其一人丞相,汲公是也。(以上出陳無己《談叢》)

神文時,慶16淮南有王倫者,嘯聚其黨,頗擾郡縣,承平日久,守令或有棄城而出者,事定,朝廷議功罪,富鄭公在樞密,凡棄城者請論如法。範文正參預大政,爭以為不可:「今淮南郡縣徒有名耳,其城壁非如邊塞,難責城守。」神文睿德寬仁,故棄城者得以減死論。既退,鄭公忽謂文正曰:「六丈當欲作佛耶?」范公曰:「主上富於春秋,吾輩輔導當以德,若使人主輕於殺人,則吾輩亦不得容矣。」鄭公歎服。

閩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則率皆不舉,為其貲產不足以贍也,若女則不待三,往往臨蓐以器貯水,才產即溺之,謂之洗兒,建劍尤甚。四明俞偉仲寬宰劍,之順昌,作《戒殺子文》,召諸鄉父老為人所信服者列坐廡下,以俸置醪醴,親酌而侑之,出其文使歸,諭勸其鄉人,無得殺子,歲月間活者以千計,故生子多以俞為小字。轉運判官曹輔上其事,朝廷嘉之,就改仲寬一官,仍令再任,復為立法推行一路。後予使於閩,與仲寬為婚,家法當避。仲寬罷去,予嘗至其邑,聞仲寬因被差他郡,還邑,有小兒數百迎於郊,雖古循吏蓋未之有也。偉有《戒殺文》甚詳,行於世。

應山二連,伯氏庶字君錫,仲氏庠字元禮,少從學於二宋,相繼登科,君錫為人清修孤潔,故當官,人號為「邊底清」;元禮加以肅,人號為「連底凍」。其父處士名舜實,字輔之,為鄉里所說服。歲饑出穀萬斛,損價以鬻之,惠及傍邑。有盜其牛者,官捕甚急,窮,自歸處士,愧謝,厚遺以遣之,故歐陽文忠公表其墓具述其事。「二宋」謂元憲、景文。

鄭屯田建中,其先本雍人,五季時徙家安陸,貲鏹钜萬。城中居人多舍客也,每大雨過則載瓦以行,問有屋漏,則補之,若舍客自為之屋亦為繕完。又隆冬苦寒,蠲舍緡仍日。屯田公晚得一子,即侍郎公紓也,登進士第,官至祠曹前行職,為理字少列。侍郎有五子,長曰獮中,皇祐元年登第,至朝奉大夫;次即侍讀公毅夫也,皇祐五年魁天下士,三子與孫皆任以官,不繇選調,世祿不絕。陰施之報,蓋不誣矣。(以上出王彥輔《麈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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