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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经疏第四(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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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法弟子僧 道暹 私记

第十二

记云。

全从因诃者。约修行道边也。

记云。

一切并具者。居士俗众具三教机。若一音异解。须兼于藏。故云一切也。

记云。

故须兼通等者。以疏中约纯圆释。虽纯约圆。仍分三教。圆是正意。故云兼等。二教接通。故云入圆。

胡豆者。绿豆也。

记云。

劝勿忘本者。本者实意云。只可深求其实五义引机。是其正意。故云本也。

如水不澄清者。合譬云。由小乘见思风息。真谛之波暂静。波虽暂静。水由未清量。令实相之珠不现。

念报佛恩者。佛恩大故。弥须报之。

依毗昙至生空者。意云。由生空即是法空故。不别立法空。如须陀洹人。既破人我。五阴实法。岂可不空。故涅槃空。

犹是法空者。此证法空。通于圆极。何况通别邪。

如实棒指者。实棒指喻藏生法镜中像。棒指喻衍门二空。是字不住。不住有四句。亦不不住。不住无四句。即三空文也。

记云。

凡诸法字者。心及诸法。即是所破。法性是能破。故云分别也。又心是能执之心。法是所执之法也。

记云。

义通权实者。三为权。圆为实。

记云。

义杂者。通于四教。

真殊者。一俗随三真也。

记云。

利中圆者。别教望圆教。是利中故。

一切法趣我见等者。谓十六知见。故云等也。

记云。

覆浅从深者。只是且从通中。利根菩萨。得入中道。见法性者说耳。故云从深若覆深。从浅复通。复通教当教入真。故云一音通被也。

不即六法者。若执五阴神我是有是无等。只是生死之法。名为不即达六法。即法性故不离也。花严云。至造者造名由附方便教说。若大乘极说。应云皆由心变。变有二种。一者同体变。二者异体变。譬如波水(云云)。

又如浊水清水洗物。喻于四教用智不同。物体未曾有二(云云)。胜天王云。自相空者。彼经第二云。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如实智力空。无畏空。不共法空。戒聚空。定聚空。慧聚空。解脱聚空。解脱知见聚空。空第一义空。而空相不可得。不取空相。不起空见。自相空故。菩萨行般若波罗蜜。远离诸相。不见内外相。离戏论相。离分别相。离求觅相。离贪著相。离境界相。离攀缘相。离能知所知相。无二无别。自相离故。

即阴离阴者。全是法性。众生自离。圆人观之。全是法性。故名为即。约三教观之。其义自显也。

是体法我空者。体言通三。现文在圆也。

法性尚无者。法性如虚空。体不可得故。

记云。

此非独圆者。意云。文中不约七方便。为双非者。由通三教。故且置之。

记云。

即彼能空者。小乘三空。俱名能空矣。

记云。

行者察之者。今依三慧。以观察之。

消者了之者。文释从圆教意。

兼衍三教部意者。部虽含四。部意在圆。常须知之。

记云。

若论通相者。此即通途之通。通于四教故。

记云。

谓无为性此即不可者。意云。若定执此无为谓之者。有则成性计只可达。无即性有而不有。能所并亡。故云理必然也。

相待之惑至所存者。言惑既细者。小乘三空。展转相待。由计能所。全是障中无明。故云细也。

言乃至者。如以法空待于生空。平等待于前二。故云乃至所存等也。

故平等法亦是空者。此明衍门一空。即具三空。故云亦是空也。

记云。

虽因共乘者。只是衍门一俗随三真耳。

六因者。所作因者。不碍于他。相应因者。心心数法。同相同缘。以心心法共相应故。以心相应为因。名相应因。如亲友知识。和合成事。共因者。一切有为法。各共生因。以共生故。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济。自种因者。过去善法。与现在善法为因。现在善法。与未来善法为因。恶无记亦尔。一切各各有自种因。遍因者。苦集谛下十一遍使。名为遍因。报因者。行善恶因。得善恶报。名为报因。

四缘者。如上五因。名为因缘。心心数法。次第无间。相续而起。名次第缘。心心数法。托缘生故。名为缘缘。诸法生时。不生障碍。名增上缘。

记云。

并是能成者。且如受戒一法。三师七证。名为有力。坛边看人。名为无力。即能成也。受戒之人。即可成故。一切类此。法性之中。无此等故。

记云。

随缘应物为怀者。随偏圆机逗会也。

不见有能观之智者。谓全法性是能观法性。复全是所观之法性。故云无异也。

不为四边者。若外计即以四见为四边。佛教即以四门生。着为四边也。又边即中。故名不动。中入边故。义当为边所动也。动摇二字去呼。谓自动为摇。为他所动。即平呼之。

记云。

以着二中之无者。只者着尘着离。于二着中。专是着离。离即是小乘无为之法也。着尘如铁锁。着离如金锁矣。

记云。

问言不住只是去来者。他人云。不住只是去来了。因他此释。故有此问。

记云。

二乘有去有住者。去生死住涅槃故。

衍门明义等者。若圆教修三三昧。如云智者见空及与不空。此空不空。亦名中道。若见此空。即见佛性。即是观无明四句。不可得一空一切空。不见四门分别之相。非缘非真。无诸所作。别教从假入空证真谛。名空三昧。知空非空出假化物。无复空相。名无相三昧。进随中道无中边相。亦不求中边。名无作三昧。通教观苦集。皆如幻化即空门。知空无空相。名无相门。既无能所。谁作空观。名无作门。既无作者。谁起愿求。二名无愿。

记云。

理为本宗者。内实慧契于法性。故名复宗。前诸文上。应文文之后。皆云复宗。但是略耳。

记云。

虽同他有者。以方便慧同众生有。即是以无所受。而受诸受。则是自常同理。复令他契理也。

记云。

俱有生死者。广疏云。法性无可爱果。及涅槃之好。无不可爱果。及生死之丑也。可爱果是人天果。不可爱果四趣果也。

记云。

应修门故者。只是修行门耳。

无离文字说解脱相者。实慧解脱也。文字性离。即真性解脱也。解脱即诸法方便解脱也。

记云。

今那云四四理如幻者。意云。前但云一俗如幻。今那云四理亦如幻耶。

记云。

况十六门至利钝者。有门入钝。空门入利。余二门传传相形。以论利钝。衍门三教。传传相形亦尔。三悉入钝第一义入利也。

说法有滞者。不知根缘。即是有滞。

记云。

被俗之慈悲者。但是众生缘慈悲耳。

记云。

花严人法处者。彼经云。菩萨不为一人发菩提心。乃为法界众生等。不为一人学一法等处。谓国立亦尔。

释迦叶章

记云。

寄大因果者。诃意云。汝应为究竟不食故。而行乞食行。乞是因也。

记云。

乞食门者。行乞须用无缘慈悲心也。

或因智大等者。准法花疏。具七大义。一舍大。谓舍家业。金色妇身披无价宝衣。裁为僧伽梨四叠奉佛。二受大。谓受佛大衣。三行大。谓头陀逾老不舍等。四印可大。谓吾有四神三昧等。五信大。谓于千二百四大弟子中大。五山寺主。作阎浮提知事上座。六结集大。谓集三藏四阿含等。七住持大。谓头陀为四众依止荷负佛法。令得久住等。今文三大。初及僧事即位大。次即行大。第三因心慈悲。即印可大。辟支此云因缘。迦罗此云觉也。

智胜根利者。以根利故。于一座中。顿断三界见思。于无漏心中次第无间。先用十六心。断见一百六十二心。断九地思惑。以一品思惑。皆用一无碍道断。解脱道证故。都成一百七十八心故。

一约半字事理者。法花疏中。半满二教。皆先约事释。次约理释。今如彼解。

恐人谬作观行消经者。夫消经势教正观傍故。斥不许一向耳。

乖于佛旨者。佛意但令称机有益。即是头陀之行。不论贫富难易故也。

舍道法者。谓一等出观。随于散心。舍灭谛之理。

何不普乞一呵乞食心非者。初要心只拟向于贫里故非也。

昔心所契者。谓破苦断集随道证灭。灭即所证契也。

苦集道三者。昔已破竟。如何乞食。更云为破。苦集等耶。故云事果乖心。

本有灭谛者。迦叶但得偏真灭理。未得本有三德之理。为此义故。

置不能普次第心中应行者。只是刹那刹那心中行耳。

次第行等者。大论第八十七。问次第行等有何差别。答有云行名布施。学名持戒。道名智慧。又行名持戒。学名禅定。道名智慧。又行名正语正业正命。学名正精进正念正定。道名正见正思惟。

由本垂迹者。菩萨依本实相之理。随事次第行乞。名此次乞为垂迹也。

食因已亡者。烦恼为食因。若烦恼未尽。食亦不亡。烦恼亡尽故。食亦亡也。

有食有命等者。由食故命存。命存故身安。身安故道立。

一切自住者。谓因缘和合所成之法。因不知缘。缘不知因。故云自住也。

记云。

二者无空分别者。责其无真谛空心分别。良由舍定出散故也。

记云。

今以事理者。只是不能。即事见理耳。

记云。

犹见不殊凡俗者。只是同凡见青黄等见。

记云。

盲非尽理者。意云。译人着如盲之言。从成语质。若例如响。如应云所见如幻炎。方为尽理。

记云。

如盲语局者。但所见色与盲等。故成局也。既云不见三聚。故云通也。又如盲唯在于肉眼不见。具举五眼。故云通也。

大品至不见三聚者。彼经第廿一云。须菩提白佛言。世尊。若佛以五眼观不见众生生死中可度者。今世尊云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分别众生有三聚。正定。邪定。不定。须菩提。我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初不得众生三聚。以众生无法相。我以除其妄着世间法故。大论第八十四释曰。若无法无众生。云何说有三聚众生。佛答我观众生。一聚不可得。云何有三。但为知破颠倒者。名正定。必不能破者。是耶定。得因缘能破。不得不能破。是名不定。皆以世俗法故。说非最第一义。

立眼清净等者。肉天见十界粗细。慧见二乘法界。即毕竟空。法见菩萨法界。即不思议假。佛见佛法界。拔四趣与人。拔人与天。拔天与二乘。拔二乘与菩萨。拔菩萨与圆极(云云)。

双游真俗者。中道双照。即俗而真。即真而俗。故曰双游也。

不见趣者。谓不见俗。与非趣者。谓不见中。(云云)。

佛说八解者。身子依佛教语得八解在身应用为食。何意出观。而念世间杂欲之食。以证迦叶亦如身子。

是故被诃耶正双游者。自行则达耶相。即正相化他。则以正入耶。令耶即正。故曰双游。

魔禅鬼定者。从魔加鬼加得定故也。

犹是正禅者。以根本四禅佛弟子亦证。故云正也。

耶不妨正者。中道双照。邪正二边。即三谛三昧。双游二谛者。即寂而照。名真法喜。即照而寂。名真禅悦。故曰双游。

以一食者。食体也。施一切者。食用也。谓施十法界众生。十方法界国土中贤圣也。言供养者。想此食体。即是法界。能运之心。体同虚空。供养遍法界。别相三宝。名为即真而俗。达此三宝。一一尘坐色。一一毛孔。互融互入。无非遮那三德秘藏。即是供养一体三宝。名为即俗而真。又理观者。达此食色香味等。即是法界。名理法宝。能达之心。亦即法界。性同虚空。名理佛宝。境智和合。名理僧宝。此一体三宝。上宜别相。下契机理。则是供养诸佛及贤圣。复得名为即真而俗。故花严旧疏云一平楞相收。即是一一无非法界故。二广狭相收。即是大小相入互融。此与双游义合。大体只是即理而事而理。良由此食。体即法界故。

尔无上食因者。菩萨乞食。能为众生。作无上道因也。

则彼此俱损者。广疏云。若讥迦叶心局。谓往贫而乞。贫人心重。不废自业。即彼此有利。名为俱益也。若往富而祈。彼心既轻。往乞废业。彼此皆为损也。

渐入佛慧者。此探取法花意说所以。始从鹿苑。终至法花。名渐入也。

斯有家名者。只此俗家有此名闻。大士辨才乃尔也。经云。不复劝人至支佛。行者验此已。冥得生苏之益。虽未显取。而常赞叹大乘之法。

第十三

兼修慈心者。一切罗汉。皆修四无量心。独有善吉。慈云最广故。得别受慈心名也。

未足动习者。以断正使故。但云习。只是不能动其无诤空心而已。

苦加析挫者。以计空大。所以净名。作悲敬二田析之。故云苦加。

记云。

此即得者。冥成生苏之益。故云得也。

初问多依通圆者。以幻有即空即中。经文显现故。知是幻通圆可也。

间其真伪者。真即地住已上。伪只是真谛之空。

若是圣人者。地住已上为圣人也。

记云。

破立皆遍一切诸法者。大乘破则遍破。不问善吉。偏破于有。立则遍立。有因缘故。

四悉者。四门四理。皆可得说。不同善吉。偏存于空。二约理者。即是食法法界。界即五阴也。只由观食见味法界。故名食等。由食等故。故阴界入法等也。

大论喻刹那三相者。论第四十一云。有为性三相。生住灭。无为性亦三相。不生不住不灭。有为性尚空。何况有为法。无为性尚空。何况无为法。以是种种因缘性不可得。名为性空。

俱灭者。此约一期报身。故云俱灭。

不坏于身而随一相者。界内一坏随。一不坏随。俱随真谛故。界外二教亦尔。俱随于中道故。

双游明闇者。一约事者。以依佛慧。观极重粗恶。其痴爱之闇。全体即是中道法界。非明非闇之明。以全是故。方曰双游。二约理者。观一念痴爱之心。三千之闇。达此三千即空即中。故曰双游。三者因果。能如是观。即是因时双游。证果满已。示同凡夫痴爱。令尽无明因成契果。即是果时双游也。

记云。

理性相即者。理性三千。与空假中相即也。

记云。

岂可存其事中明阇者。破他释观真无闇烦恼无明也。

记云。

事理相即者。睹三千即空中故也。

记云。

恒住事中观理者。观理明处。全有无明。亦曰双游。

记云。

亦无所灭者。理性不除也。故于事中明闇修三千。即空即中三观。照理本有三千故也。

记云。

事明闇者。三教惑智。名为事中明暗。以惑智体。不相即故。俱属事。又此之惑智。全是事境三千也。

记云。

是则事闇非闇者。唯观空中故。

理明非明者。全无明是。

记云。

明闇理同者。体相即故。

不得出家受戒者。小乘明定慧由戒而生。若无戒者。决不得果。

记云。

此更举果而斥果者。举大涅槃果。斥小果也。

即无有作谛理者。既无谛理。则成无果也。

上说无作为何谓也者。广疏云。若言不见有作四谛。

即无四谛之可见者。上来一一别说无作四圣谛。若不见四谛。何得有此之说。故言非不见谛。意云。恐须菩提内心遮云。若破有作。岂全无有作四谛耶。净名即折云。汝若不信无作四谛。上来已一一历别说无作四谛。以示汝竟。何得而更不信。故云为何谓也。

记云。

克如下文者。下文专用圆也。

记云。

反以此见而还外道者。论主意云。汝所计有。正是破一切法。汝正当大可畏处。如何爱我为大可畏耶。

记云。

遍立一切者。虽然破小入大。留小逗后。亦名为立也。

记云。

一心中具者。明善吉所得。但是中外之法。所以不能于自所得。即见四理。在一心故。

记云。

无斯证用者。善吉既不证四不可说理。则无四悉赴机之用。

经云。非得果者。今师将此句释前句也。何者。既无见论。即无得果也。

既有见爱者。有见故同外。有爱故同魔。即以界外凡鄣等折之。经云。须菩提不见佛不闻法者。前敬田约法大小。名同而意异。意异者。意在界外。方名敬田。今悲亦是名同而义别。义别者。别在界外悲田故也。

又须菩提不见佛下。破令同外道。弟子从富兰那下。破令外道。

是汝之师类同外道者。亦是俱不见中。其类同也。

说于众生至苦乐者。计云。五阴虽生灭。受于苦乐。而神不生不灭。国大虽有成坏。而神不灭。故曰自然。

任运时熟者。或计经二万劫三万四五等万。计八万是最极也。

定不可改者。外人信有由业。亦缘计业。定不可破。致成邪耳。

与耶相似者。以外人由四计故。不见偏真。二乘虽有四门。通入偏真。不见中真。不见名等。故云似也。

此即破因者。只是不计有因。名为破耳。

计耶因者者。计众法和合成身。名为耶因(云云)。

皆有定数者。由未冥了义之说。所以各计同于外人。

余时不得道者。计云佛在世时。人即得道。佛去世后正像之中。无人得道。故云余时也。

精彻入者者。借此老子之言。以成西国。发一切智之相。

进退难责者。进同界外外道。退同界内外道也。

二可思惟离清净法者。以见惑达理而起。不名为离。思惑附体而生。亲障于体。以障体故。不见于体。故云离清净法。

若合中道者。今正用玄文七重二谛。五重三谛中。第五重。第六重。别教二谛三谛。及圆接别。以破善吉也。为此文正约别圆而为哥词故。不论别圆接通耳。

记云。

贼义仍存者。界内贼虽破。界外贼仍存也。

记云。

别教教道犹不免障者。别人住破内难。行破外难。具用折体及无量故。则成有难无难。望于登地。地前俱名为难。以未见中。二观仍拙。是则登地及圆。方名无难。文中云。巧用正观者。正是圆教菩萨也。

记云。

又前二事理者。虽破界内事八难。良由不能住于内外八难。体达即中。而能无难。以此望圆。俱名难也。

善吉具二者。广疏云。一者凡夫住事八难。不得无难。二者二乘住理八难。不得无难。善吉非唯住理八难。不得无难。亦于事八难。不得无难。据理亦应有于界外八难。

今言具二者。只缘不能体断见中。望于圆人。俱名难也。

唯圆菩萨修中道观者。广疏云。圆菩萨修中道正观。住事理八难。皆得无难。

大论至怨鸟者。论三十云。譬如空泽有树。名奢摩黎。枝觚广大。众鸟集宿。一鸰后至。住一枝上。枝觚即时为之而折。泽神问言。雕鹫皆皆能持住。何至小鸟。便不自胜。树神答云。此鸟从我怨家树来。食彼尼俱类树子来栖我上。或当放粪子堕地者。恶树复生。为害必大。是故怀忧。宁舍一枝。不全者大。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于诸外道天魔诸使及恶业等。无如是畏。如畏二乘。于菩萨边。亦如彼鸟。坏败大乘心。永灭佛乘心。论中以大斥小故。对二乘心。正当界外恶道难也。

记云。

难处。谓北州。

难时。佛前后也。难根诸根不具也。难智世智也。住之者。住于八难也。体之者。达于八难。即得无难也。化之者。入难化他也。

闻迦罗女琴者。亦如大树紧那罗经云。大树紧那王与。无量儿。及无量干。无量诸天。奏八万四千净妙乐音。来至佛所。弦歌一动。声振大千。须弥山王蹭没低昂。一切声闻。皆从座起。犹如舞戏。天冠菩萨问迦叶言。少欲知足头还陀第一。乃于今日。犹如小儿。奏别圆乐。而二乘不侧。

发小乘之业者。此约供养。

小乘人已复闻小乘法者。若但供养。而不闻法。但得人天福。复不成小业。

记云。

俱相带累者。我生惑惑润我。故云俱也。

四谤者。增减相违戏论四也。只是小乘。执于四门。不能通理。即名戏论而已。

自述迷惑者。明须菩提。不解衍门敬田之言。不解界外悲田之义。故云也。

记云。

总相不知者。只不知是何法。未能分别。故云总相不知。

记云。

涅槃会上声闻者。涅槃中二乘之人。虽取小果。而皆知常。即取即行。故不问此。

记云。

但是从理者。此约即空而释。故云从理也。经云。如来所作化人也。即是幻化之人。

而以此诘者。意云。既从法身起。其应化之人。诘于善吉。能诘之人。既是于化。汝既解空。何故𢣷此化人悲敬二田而诘耶。故云化事即空。

此用通教幻化者。且顺经文。幻化即空边判。初后并用衍三折之法眼云。在通教者。亦且一往约闻幻化边。结属通耳。

言意在此者。缘此结得道文。但云。得法眼净。所以从前已来。且约通为能呵。故云意在此也。

第十四

或是机便者。今居第五。但是随前机宜耳。

记云。

宁生别善者。指衍三教也。

即自性清净心者。一本理清净心。为第一义。二者本时结大缘依于本有清净心也。

讨本者。讨谓顺理也。假云。为第一义故须生善。为第一道故破恶。为第一义故须发乐欲之心。文第一义为三悉本。故云讨也。

记云。

生俗谛善者。且约得三悉益故。属俗谛也。

记云。

亦应云见者。意云。亦应云障通无见。以不见他心等故。

今不云者。见属于知。故不云也。

七别教菩萨者。此间下根出假十行菩萨方能知相。故广疏云。即是从空入假。定发道种智。破法鄣无知。善于知见。得无挂碍。能知物根。非是任运普照之定。八圆教菩萨。约真出假位。知他根缘也。

大乘器世间者。表寂光土也。

处身子教二弟子者。检记云。根定过去者。若现在习欲成圣于未来。现在亦得名根。又未来不受乐欲之名。为望今现在亦得性名。无乐欲称。

记云。

大道亦小所行者。三百由旬即五百路。

一者不停者。但证偏真须入圆中。故云不停。日光则三谛圆照。故云停住。

三破闇小者。但破见思而已。日光遍破三惑故。

四夜自照者。二乘于尘沙无明夜。但自度故。余可见。

记云。

人天不名报障者。亦与而言之。易得闻法故。

记云。

寄海寄人者。无始及今下至一毫之善。以弘愿导之。由如一滴水寄海。若无愿导。如寄于人。若受人天报。其善则尽。生公善不受报之言。须此二意㼼蕳。

记云。

知根圆照者。知根能破尘沙。圆照能破无明也。

记云。

即是带理者。只是依体起四用耳。

记云。

大经四恒者。方不谤涅槃经矣。

记云。

尚获轻报者。未见本传。但相传云。得[療-(日/小)+土]两报。

记云。

舍衣大提者。大论中明五比丘亦闻讫般若。皆舍大衣供养佛(云云)。

甚可愧惧者。自惟不识衍门三法故愧耻。净名弹呵故惧。

释旃延章

须陀耶沙弥者。捡十仙。如涅槃三十五六明之。

种种譬喻解释者。譬喻既多。亦种种解释。如方便品云。是身无常无强无力无坚速杇之法。无常行也。为苦为恼众病所集。苦行也。是身如聚沫十譬。空行也。是身无生为如地等。无我行也。

今取此四者。四行是能趣。寂灭是所趣故。但云四随。

用一行者。入见道有二种行。一者利是见行。见行有二种。若着我者。留无我行。若着我所。即留空行。二者钝是爱行。爱行亦二。一者慢多留无常行。二者懈怠多留于苦行。或总相说五者。谓境观俱总。或境别观总。或境总观别。以四观通观四境。名境观俱总。

境别观总者。于一一境。四观观之。

境总观别者。以一一观总观四境。三二类知。

记云。

且从一世三界之心者。以一世之中。计于五阴。阴阴皆计有无等。单复具足等。故成横也。又不望过未。故属横也。

记云。

见转者。如止观破遍中。有见被破转入无见等皆以五义而穷之(云云)。

记云。

令正法久住者。明数论而广分别名义及广分别三界见思品数者。为伏外道。令正法久住世耳。

记云。

迷悟者。四念处是悟。四倒是迷。

义当有无两门者。四念是能治为空门。四倒破故名为有门。二毒亦尔。故疏云。说有即知无。世四种五义者。只是四教。皆具五义。

少有少无者。只是空有纵容。此望非有无非。所以此门名钝也。

记云。

青目全破者。破前单有单空也。

记云。

或没大义者。谓没衍门四荣之义。但用藏五义。

记云。

或先大名者。说摩诃衍门。二乘自取证故。

记云。

先小名者。此即通中钝根菩萨。先共二乘学。后亦同二乘证故。别教住行俱用小。故同通也。

记云。

半有佛意者。利菩萨见中也。

经云。无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者。净名诃意云。迦旃延生生即无生等。何以唯作生灭之说耶。何者。此之生灭。即是实相。故涅槃经云。生生不可说。乃至不生不生不可说(云云)。

一往通教八地者。二往唯至果。方名有教无人。以因位皆是有教有人故也。

粗细生灭无常者。以藏人折一期报阴无常为粗。刹那念念生灭无常为细也。

即无性者。文略。亦应云即无相。以衍中性相一□同时。故知文略。

以有还无者。只是破有归无耳。

凡夫妄见流动者。谓横计常乐我净故。

问上说等者。问意者。大士既诃旃延。生灭四枯。不成枯竟。应结云。是常乐我净等也。荣之义何以还。只结成通真四枯。是则只成以枯斥枯。有何利益。答意者。但破柮入巧结成通真。于真任运见中成荣故也。

二鸟双游者。今文不得同双照。以为双游。此观生灭。即空即中。是则于无常。见常无常。宛然不灭。故曰双游。观常即无常。以二法体本自相冥。而二法宛然。相即不温。涅槃经意。与此义同。故曰双游。

出没未显者。没且用通真枯以斥。若从出意。真本通中即成荣故。且顺经文。判属通耳。

那律章解

饭王子者。长阿含经云。尸休罗王有四子。一净饭王二子。长悉达。二难陀。二白饭王二子。长阿难。次调达。三斛饭王二子。长摩诃男。次那律。四甘露味饭王二子。长彼彼。次䟦提。

藏佛全头者。通教佛全身见。即是全身天眼也。

经云。几何阿那律者。此不回梵夫。应云阿那律天眼所见几何。

记云。

又容知者。云容知此界佛世界界皆有一佛。而不云彼佛界中有支佛。又于自界亦不见有佛。唯见自心住。以支佛出无佛世故。

所言五种四禅者。广疏云。乃是修根本观。练薰修五。四禅亦只是根本四禅耳。

总相见者。但见大千所有青黄赤白等。不能一一分别粗细好丑等。是通非明。未得无偏故。但见众生死此生彼。不能知众生从某业而生。某业而死等故。

云非明天眼开辟者。只是要须天眼。开辟肉眼。肉眼方能见远也。

具烦恼性者。肉眼也。知秘藏即肉眼。有佛眼见也。

十智者。苦集灭道。法比世智。他心无生尽智。

数缘尽者。只是择灭异名耳。以断思议惑品多故。得数缘名也。

即中见色者。亦应云即色见中。是佛慧眼也。

首楞严等者。等取恒沙三昧。及大下中百八三昧。以诸三昧。一一皆称为王三昧。故云诸大也。非二谛之相者。异出假菩萨也。

记云。

约地前后者。别地前为偏。登地为圆也。

理真事广者。依中道理故名真。不以二相见诸佛土。故云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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