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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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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公寓楼的大厅是空的。盆栽棕榈树后面并没有拿着枪的人对我发号施令。我坐电梯到了我住的那层,伴着某扇门后面的收音机传出的低柔曲调,在走廊里前行。我需要喝上一杯,迫不及待。进门后我没有打开灯。我直奔厨房,可走到三四英尺开外时我停住了。有什么东西不对劲。空气里的什么东西,某种味道。百叶窗放下着,街上的灯火从窗户两侧漏进来,屋里的光线很昏暗。我静静站着,侧耳细听。空气里的味道是香水味,浓重得令人倒胃口。

四下没有声响,全然没有声响。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我看到房间另一边,有些原本不应该在那儿的东西出现在我面前。我往后一退,伸出拇指摸向墙上的开关,打开了灯。

折叠床放下来了。上面有个什么东西在咯咯笑。一颗满头金发的脑袋陷在我的枕头里。两条裸露的胳臂向上屈起,手掌紧扣在那颗金发脑袋的顶上。是卡门·斯特恩伍德仰面躺在我的床上,正朝我咯咯笑。她那一头秀发在我的枕头上铺开棕色的波浪,宛若出自能工巧匠的设计。她蓝灰色的眼眸凝视着我,跟往常一样,还是让人感觉那目光是从照相机镜头后面射出来的。她笑了。她又小又尖的牙齿闪着光。

“我不可爱吗?”她说。

我走到落地灯前,按下了开关,回到原处关掉顶灯,重新穿过房间,走到牌桌前看着台灯下的那盘象棋。棋盘上是个困局,只能走六步。就像生活中的许多困局,这棋局我解不开。我落手拿起一个“马”走了一步,随后扯下帽子脱下外套,随便一丢。在此期间,床上的轻柔笑声始终没停,那声音让我想起一所老宅墙板后面老鼠的窸窣声响。

“我敢说你连我怎么进来的都猜不到。”

我抽出一根烟,眼神空洞地看着她。“我敢说我猜得到。你从钥匙孔里钻进来的,就像彼得·潘那样。”

“他是谁?”

“噢,以前在桌球房里认识的一家伙。”

她傻笑着。“你很可爱,对吗?”她说。

我话都出口了:“关于那根大拇指——”可她还是比我快。我不必提醒她的。她从脑袋后面抽出右手,一边开始吮吸大拇指,一边用圆溜溜的眼睛顽皮地看着我。

“我啥也没穿。”我抽完烟,盯着她看了一分钟后,她说道。

“老天作证,”我说,“话已经到嘴边了。我正在想该怎么开口呢。我差点就说了,你快了一步。但凡慢上一分钟,我准会先说:‘你肯定啥也没穿。’我可总是穿着橡胶鞋睡觉,生怕醒过来良心难安,得赶紧开溜。”

“你很可爱。”她搔首弄姿地稍微转了转脑袋。接着她从后脑勺下面抽出左手,抓住被子,煞有介事地停顿片刻,掀了开来。她确实啥也没穿。她躺在床上,在灯光照映下,赤裸、闪亮得犹如一颗珍珠。那天晚上,斯特恩伍德家的两位千金都想对我献身。

我揪掉残留在下唇边缘的几片烟草。

“挺漂亮的,”我说,“但我早就全看过啦。记得吗?我老是在你一丝不挂的时候找到你。”

她又傻笑了几声,重新盖上被子。“嗯,你是怎么进来的?”我问她。

“楼管放我进来的。我给他看了你的名片。我从维维安那儿偷的。我对他说,你叫我来这儿等你。我——我神出鬼没。”她的脸上泛出喜悦的光芒。

“棒极了,”我说,“楼管是这样子的。既然我知道了你是怎么进来的,说说你打算怎么出去吧。”

她咯咯笑着。“不出去——想待上很久……我喜欢这里。你很可爱。”

“听着,”我用手里的烟指着她,“别再叫我帮你穿衣服了。我累了。我对你奉献给我的一切都很感激。就是我无福消受。道格豪斯·赖利从来不会像这样让朋友失望。我是你的朋友。我不想让你失望——不管你自己怎么想。你我之间必须保持朋友关系,不该干那事儿。现在你可以做个乖丫头,穿好衣服了吗?”

她把头摇过来又摇过去。

“听着,”我继续努力劝她,“你其实对我压根没兴趣。你就是想让我看看你能淘气到什么分儿上。但你不必做给我看的。我早就知道了。我老是在——”

“把灯关掉。”她傻笑道。

我把烟扔在地上,踩灭火星。我拿出手帕,擦了擦手掌。我又做了一次尝试。

“不是怕邻居看见,”我对她说,“他们无所谓的。随便哪栋公寓楼里都有不少野鸡,多一个,房子也不会塌了。这关乎职业的尊严。知道吧——职业的尊严。我为你父亲工作。他病了,弱不经风,孤苦无助。他挺信任我,觉得我不会耍花招。请你穿上衣服好吗,卡门?”

“你的名字不是道格豪斯·赖利,”她说,“而是菲利普·马洛。你骗不了我。”

我低头看着棋盘。马的那步走错了。我把那颗棋子放回原位。马在这局棋里毫无价值。这不是属于马的一局棋。

我又看了看她。眼下她静静躺着,苍白的面颊贴着枕头,眼睛又大又黑,却空洞得犹如旱灾时的雨水桶。她的手掌虽然五指俱全,大拇指却被啃得不成了样子——她正用一只手烦躁地揪着被子。她的心里渐渐隐约生出几丝狐疑。她还没明白过来。要让女人——哪怕是讨人喜欢的女人——懂得她们的身体并非不可抗拒,实在是太难了。

我说:“我去厨房调杯喝的。要来一杯吗?”

“嗯嗯!”那双困惑、无言的深色眼睛认真地盯着我,狐疑就像一只躲在高高草丛里追踪鹩哥的猫,悄然潜入她的眼中,益发加重了。

“如果我回来时你穿好衣服了,就有喝的。行吗?”

她分开牙齿,一阵微弱的嘶嘶声从她嘴里发了出来。她没有回答我。我去小厨房里拿了点威士忌和气泡水,调了两份高杯酒[1]。我这儿没有“硝化甘油”或者“蒸馏的老虎气息”那类真正刺激的东西可以喝。我拿着酒杯回来时她还是没动。嘶嘶声停了。她的眼神又了无生气了。她的嘴开始对我露出笑容。接着她突然坐了起来,把身上的被褥掀得一干二净,伸出手。

“给我喝。”

“等你穿好衣服。不穿不给。”

我把两杯酒搁在牌桌上,自顾坐好,又点了一根烟。“尽管穿。我不看你。”

我转过头去。这时我听见那嘶嘶声又来了,非常急促、刺耳。我吃了一惊,赶紧重新向她望去。她赤条条坐在那儿,两手撑着床,嘴巴张开了一点,她的脸犹如剔净了肉的白骨。那嘶嘶声从她的嘴里喷涌而出,仿佛跟她毫无干系。她的眼神虽然空洞,但背后隐藏着某种东西,是我从未在女人眼里看到过的。

接着,她的嘴唇动了,非常缓慢而小心,仿佛那是两片人造嘴唇,得靠弹簧操控。

她骂了我脏话。

我不在乎。她叫我什么,随便谁叫我什么,我都不在乎。但这屋子我总得住。我只有这么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这屋里有属于我、能勾起我思绪的一切,所有过往,所有聊以代替一个家庭的东西。不多;一些书、照片、收音机、棋子、旧信件,诸如此类。没了。可它们装着我所有的回忆。

我再也无法忍受她待在屋里了。她骂我的话只会让我想起那些东西。

我慎重地说:“我给你三分钟穿上衣服离开这儿。如果到时你还不走,我就要赶了——扔你出去。就现在这副样子,光溜溜的。再把你的衣服扔进走廊,堆在你屁股后面。赶紧——开始吧。”

她牙齿打起战来,嘶嘶的声响又刺耳又凶残。她一甩腿下了地,伸手够床边椅子上的衣服。她开始穿衣服了。我看着她。她用对一个女人来说僵硬笨拙的手指打理着,但动作很迅速。没过两分钟她就穿戴好了。我掐表计时了。

她站在床边,手里的绿色提包紧贴着一件毛边镶边的外套。她的头上歪戴着一顶潇洒不羁的绿帽子。她站了片刻,朝我嘶嘶吐气,她的脸依旧像是剔净了肉的白骨,她的眼睛依旧空洞,却充盈着某种狂野的情绪。她快步走向门口,打开门出去了,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头看。我听到电梯摇晃着动了起来,在电梯井里滑行。

我走到窗前,拉起百叶窗帘,把窗子敞开。夜晚的空气飘进来,那股污浊的甜腻里依然滞留着汽车尾气和城市街道的味道。我伸手取来酒,慢慢喝着。楼底下的公寓大门自动关上了。静谧的人行道上传来“哒哒”的脚步声。不远处有辆车发动了。随着齿轮粗粝的撞击声,车子飞快驶入了夜色中。我回到床前,低头看着它。枕头上仍然留有她脑袋的印记,被单上的压痕则依稀现出她那具小小的邪恶躯体。

我放下空杯子,野蛮地把床上的一切扯了个稀巴烂。

[1]highball:用威士忌或白兰地等烈酒掺水或汽水加冰块制成的饮料,盛在高玻璃杯内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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