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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纳甲筮法中的专旺、亢旺与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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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甲筮法中的专旺、亢旺与强旺的格局问题,应该说是属于一个较为基础的问题,但由于历代纳甲筮法典籍理论对此均无明确的论述,不少人因受“用神越量越好”的观念误导而陷入误区。我在长期的预测实践中发现,纳甲筮法中的专旺、亢旺与强旺的格局之分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有着迥然不同的概念区别和吉凶现象。

第一节 专旺、亢旺与强旺的五行原理与吉凶意义

专旺、亢旺与强旺的五行原理其实质不外乎中和原理和物极必反原理。要对专旺、亢旺与强旺的五行原理及概念区别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就必须要先对五行的中和原理和物极必反原理有一个较为深入的认识。

中和原理。即用神“太旺者损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则利”,用爻宜旺相有制,衰而有扶,则象至中和无谋而不遂,德主中庸无行为表现而不善。

物极必反原理。一般来说,用神过旺或太弱,都是不吉之兆,但如果用神旺到了极点或衰到了极点,则又是吉兆,五行之理,不惟中和,且尚有“旺之极者不可损,衰之极者不可益”之论,这就是“物极必反”的原理所致。

明白了这两个基本原理,对专旺、亢旺与强旺的概念就可以明确地定义。纳甲筮法中的强旺与亢旺之象,实质上就是讲的中和之理。一般而言,用神强旺,不畏刑冲克害,是为吉利之兆;用神亢旺,是为过旺,就好比是一匹受惊的野马,虽临深渊,仍然奋蹄冒进,这就会遭致灾咎。亢旺的某行,如果制化乏力,制之反激其怒气。一行过旺,而另几行势不能存,乃五行不和,不能相安之象。亢旺之灾,其原因是因为打破了五行之间生克平衡的关系,违背了中和之理而引起的。

而专旺之象,实质上就是物极必反的原理,某五行旺到了极点,上下不争不战,左右拱卫有情,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有同舟共济之志,无分崩离乱之患,则无坚而不催,无往而不胜,故专旺之象,实为大吉之兆。

第二节 专旺、亢旺与强旺的分界线

明白了专旺、亢旺与强旺的五行原理和吉凶意义后,紧接着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划分三者的界线,也就是说,三者之间均有一个量度的把握问题,有一个临界点存在。在什么情况下是“专旺”,什么情况下是“亢旺”,什么情况下是“强旺”,都是一个“量”的把握问题。量变与质变之间是有着密切联系的,量的变化最终会导致质的变化。这就势必使事物的性质特征和吉凶现象截然不同。

对三者的严格区分,由于五行生克制化规律本身的复杂性,难以确定固定的标准和划分依据。一般来说,用神旺相又得势而克、泄、耗有力是“强旺”;克泄耗无力为“亢旺”,全无克泄耗或克泄耗微弱为“专旺”或近似专旺(称为“假专旺”)。准确把握以上几种概念之间的量与质的差别。是正确断卦的关键所在!这一点,希望读者在实践中认真加以体悟和鉴别,以免走入新的学术误区。

第三节 专旺、亢旺与强旺五行之象筮例解析

在预测实践中,专旺与亢旺的卦例并不多见,特别是专旺的筮例,更是少之又少,这就使许多预测者对亢旺与专旺的卦例没有认识,即使偶然遇上,也“占而不验”而又不知其所以然,加上诸书中均无论述,又受“用神越旺越好”的观点误导,致使这一重要的筮学原理如明珠弃暗,竟无人问津。

1、 专旺筮例解析

例一:某女士占做茶叶生意如何?摇得节之临卦

解析:

(1) 在年、月、日、时四柱中,火当令司权,巳午半会,寅午戌三合,火势升腾,柱中一片火海,虽有时干壬水逆火之势,但得月干丁火透出,合壬而化,更助火之旺势,天干两戊透出,似可化泄火势,但戊为高亢之土,火多土焦,不但不能晦火,反与动爻官鬼戊戌一起与变卦纳干癸水化合,形成三戊合三癸,合而化火,故变卦纳干癸水乏力逆火之势,火焰更炽,格成专旺。

(2) 世爻妻财丁巳为用神专旺,且卦中子、丑二爻旬空,不能化泄火势,五爻戌土与年、日两支三合火局,变爻亥水处月破死绝之地,不能克世,四爻父母申金又合巳而从火。纵观此卦,妻财丁巳成专旺之象,上下不争不战,左右不逆不悖,众心所向,当主大吉之兆。

后来此女果然赚了一大笔钱。

例二:同日同时某男士占测财运如何,摇得“天山遁”卦:

解析:

年、月、时、时四柱中火势专旺,四柱格成炎上。妻财甲寅一无生扶,休衰已极,且又伏藏在世爻官鬼丙午之下,丙午双体之火,泄尽寅木之气,俗云:“衰之极者不可益”,财爻寅木已从旺火之势,乃是吉象。

再看世爻官鬼丙午,得令秉时,全局党助甚众,似乎有亢旺之嫌,殊不知其气不杂,乃是纯阳之体,其势独盛,格成专旺之象,更应以吉论。

纵观全局,必主求谋称意,财利丰盈,果然其人财利称心,所谋皆遂。

例三、丁丑年己酉月壬申辛亥时一人摇卦测能否买到一份珍贵的资料,得师之升卦:

解析:测资料属文书之事,当取父母爻为用神。今年、月、日、时四柱中,旺金当令秉时,酉金旺于提纲,又得月、日申酉半会金局,年、月丑、酉半合金局,且时干辛金透干,金之旺气集结,气势偏盛一方,格成专旺之象。虽有年干丁火透出,似乎破格,但有月干己土泄火生金,又得丁壬遥合,丁火制化得宜,不能为患,时支亥水顺金之气势,变不能破格,故金之专旺格成。

再看六爻之中,世爻妻财午火发动,逆金之旺势,但所幸妻财午火动而化出父母酉金,正是玄机所在,必是先难后易,可成之象。且世爻妻财午火一无生扶,已从金之旺势,作从印格论。

待子月子水当令,冲尽午火,必是应事之期,后果于丁丑年壬子月办妥此事。

2、 亢旺之象筮例解析

例一:某先生占出外办事能成否?摇得雷天大壮之地天泰卦:

解析:年、月、日、时四柱中烈焰熊熊,一片火海,世爻父母午火似成专旺之象,本当论吉,殊不知世爻午火化泄兄弟癸丑,丑土晦火之光,且午火纳干为庚,皆逆火之势,难全专旺之格,反成亢旺之象,过刚必折,故此行定非吉兆。

后果然求谋不遂,办事未成。

例二:一人测托人何时能办好营业执照,摇卦得归妹之解卦:

解析:

测文书之事,当取父母爻为用神,今卦中用神两现,一持世,一暗动,动乃事发之机,持世乃玄机所在,在这种情况下当如何取舍?卦中父母戌土与寅年、午月共同构成寅午戌三合火局成化,戌土向火背土,土的性质和功能已被转化为火,戌土已是有“影”无“形”,有“名”无“实”,故此卦中,无疑应取世爻父母丑土为用。今世爻父母丑土月生日扶,气势强旺,似为吉象,但不宜太岁、月令与暗动之爻三合火局以及时辰已火齐来生世,更不宜世爻丑土又得动爻官鬼丁巳之生,是助纣为虐之象,且世爻又化官鬼戊午回头生扶,无异于火上浇油,火多土焦,盈满则亏,必是不利之兆。

后果然托人办事未遂。

3、 强旺之象筮例解析:

例一、 摇卦占书号何时办妥,得小畜之涣卦:

测书号当取父母子水为用,今父母甲子临月建帝旺之地,又得时辰亥水帮扶,卦中寅卯两爻旬空,不纳水气,泄水乏力,虽有辰爻动来收之,但又得子辰半合水局成化,用神子水实乃强旺之象,所幸年、日两支寅、巳泄耗有力,不致过旺,当主吉象。

欲知事成之期,当以中和之理求之,即“太旺者损之期成,不及者益之则利。”子水强旺,损之方成,当以逢冲之日断之。后果然于丙午日申时将书号办妥,且意外地顺利。

应申时者,丙午日双体之火,冲激子水过甚,且变爻戊午临日辰生起辰土,威胁子水,用神则强旺转为中和偏弱之象,须待申时水临长生之地,申子辰合成水局,用神子水始得中和之象。故为应事之期。

由此可知,强旺之象,只论中和之理,这是万古不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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