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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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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皇帝

追复元祐党人

崇宁四年九月,九鼎成。己亥,御笔手诏:『元祐奸党诋讪先帝,罪在不赦。曩屈常宪,贷与之生,屏之远方,固无还理,弃死贬所,岂不为宜?今先烈绍兴,年谷丰稔,铸鼎以安庙社,作乐以协神民。嘉祥荐臻,和气浃洽,肆颁赦宥,覃及万方。兴造邦诬,久责遐裔,一夫失所,朕尚侧然,用示至仁,稍从内徙,服我宽德,其革尔心。应岭南移荆湖,荆湖移江淮,江淮移近地,惟不得至四辅畿甸。除上书已经量移及近乡人外,依下项州:一、今来朝廷宽恩,所移州军不见得地里远近。窃虑所移,却有远近妨碍去处不同。限指挥到五日内,许经州自陈乞去处,本州入急递申尚书省,即不得陈乞非合移路分及拘碍去处。如愿依旧者亦听。一、今来系特降诏许量移,今后有司不得用例检举量移,违者以违制论。一、量移诸州人离州日,并免伴送,具起离及到日申尚书省。邹浩,昭州移汉阳军。陈次升,循州移鄂州。余爽,封州移潭州。范正平,龚州移岳州。范柔中,雷州移全州。黄庭坚,宜州移永州。陈瓘,廉州移郴州。任伯雨,昌化军移道州。张庭坚,象州移复州(二年八月一日自鼎移象,三年四月一日,却移桂州)。龚夬,化州移桂阳监(二年八月一日自象移化)。李祉,英州移汝州。王道,韶州移郴州。梁弼,琼州移归州。陈恂,南恩州移峡州。马谂,南恩州移岳州。王履,新州移归州。郭子旂,宾州移峡州。赵希德,宾州移荆门军。王长民,循州移江宁府。张林,白州移衡州。范纯粹,鄂州移宣州。阎守勤,全州移涟水军。王化基,高州移全州。曾布,衡州移舒州(廉口舒任)。刘安世,光州移江州。孙琮,荊门军移海州。马涓,澧州移荆门军[1]。李深,复州移建昌军。曾纾,永州移和州。蔡克明,桂阳监移饶州。郑居简,邵州移滁州(三年四旦一日编管信州)。韩忠彦,济州移相州(磁副济置。)范纯礼,徐州移单州(静江使副。)安焘,建昌军移襄州。王古,温州移徐州。曾肇,汀州移台州(明年正月十七复官。其置汀州在二年七月十五日)。朱师服,兴国军移秀州。张耒,黄州移兖州。吕希纯,汝州移河阳。王觌,临江军移润州。丰稷,建州移婺州。张舜民,房州移虢州。谢文瓘,邵武军移处州。龚原,和州移湖州。吴安逊,汉州移汝州。冯说,徐州移汝州。梁安国,齐州移泽州。王箴,通州移陕州。曾焘,歙州移单州。裴彦臣,池州移广德军。朱绂,福州移睦州。李穆,金州移邓州。邓世昌,密州移唐州。王化臣,青州移济州。李之仪,太平州移唐州。江公望,南安军移衢州。陈棺,归州移光州。

吕本中《杂记》:崇宁间,蔡京每谓人:『如刘安世,更雄捣硙磨,亦只说元祐是也。』京执政久,亦时有长者之言。尝有乞将元祐臣僚编置远恶州郡者,京曰:『元祐人本无大罪,止是不合改先帝法度耳。』其后蔡京得保首领以没,未必不缘其有长者之语也。

崇宁五年正月戊戌,是夕,彗星出西方,由奎贯胃、昴、毕,至戊,没。乙巳,诏以星文变见,避正殿,损常膳。中外臣僚等,并许直言朝廷阙失(实有)。又诏:『应元祐及元符末系籍人等人,合既迁谪,累年已足惩戒,可复仕籍,许其自新。朝堂石刻,已令除毁。如外处有奸党石刻,亦令除毁,今后更不许以前事弹纠,常令御史台觉察,违者劾奏(实无)。』

诏旨有此,《实录》乃削去,不知何意也。

丁未,大赦天下,应合叙用人,依该非次赦恩与叙;应见贬责命官未量移者,与量移;应官员犯徒罪以下,依条不以赦降去官原减者,许于刑部投状,本部具元犯因依闻奏,未断者并仰依令赦原减。诏:『已降指挥,除毁元棺奸党石刻及与系籍人叙复注拟差遣,深虑鄙浅愚人妄意臆度,窥伺间隙,驰骛抵巇,觊欲更张。熙、丰善政,苟害继述,必置典刑。宜喻迩遐,咸知朕意。』(实有)中书省勘会崇宁二年三月六日已后所降元祐奸党指挥共二十二项,诏除冲罢外,其逐项指挥并罢。

二年三月乙酉(六日)、七月乙巳(二十九)、九月壬午(六日)、癸巳(十七)、辛丑(二十五)、乙巳(二十九)、十月庚午(五日)、十一月辛巳(五日)、十二月己未(十四)、庚申(十五)、壬戌(十七)、己巳(二十四)、三年六月甲辰(三日)、戊午(十七)、七月壬申(一日)、戊寅(七日)、丙申(二十五)、四年二月己酉(十日)、五月戊申(十二)。已上共十九项,余三项当考。今检讨得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八月二十八日、十二月三十日诏凡三项,不知即是此否,姑附见,更详考(上二十五项并见《元祐党籍》)。

庚戌,三省同奉圣旨,依下项收复:

曾任宰臣执政官:

刘挚,追复朝请大夫。

梁焘,追复朝请大夫。李清臣,追复左中散大夫(故雷户)。王岩叟,追复宣义郎。

轻第二等:

责授磁州团练副使韩忠彦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责授廉州司户参军、舒州居住曾布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静江军节度副使、单州安置范纯礼叙复左朝议大夫[3]、提举鸿庆宫。

责授祁州团练副使安焘叙复中大夫、提举鸿庆宫。

中大夫、衮州居住刘奉世提举明道宫(四年九月五日自沂徙兖)。

左朝议大夫章惇追复太中大夫。轻第三等:

追贬祁州团练副使黄履追复中大夫。曾任待制以上官:

苏轼追复宣义郎。

刘安世叙复承议郎。

曾肇叙复朝散郎。

邹浩叙复承奉郎,归常州。

朱光庭追复宣德郎。轻第二等:

孔文仲追复奉议郎。

范纯粹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宫。

丰稷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官。

王古叙复朝请郎、管勾明道宫。

勒停人:张舜民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朱师服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师服安置兴国军在元年八月二十七日)。除名勒停人:

谢文瓘叙复承议郎、管勾太极宫。

贾易叙复朝奉郎、管勾玉局观。

吕希纯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极观。

杨畏叙复朝散郎、管勾崇禧观。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陈次升,复朝奉大夫、知漳州。降授朝奉大夫、提举崇福宫郭知章知虔州。朱绂特授朝散大夫、知福州。朝请大夫叶祖洽知建州。(祖洽未行,丁家艰。上官均志墓云:『大观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知洪州。』)文臣官重第一等勒停人:

任伯雨,特授承务郎。

范柔中、邓考甫、龚夬、陈瓘并叙承务郎。考甫依旧致仕(邓考甫叙复承务郎,依旧致仕。元本无之。今自后掇取增入。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与范柔中俱不许放还,却不见其致仕月日)。

张庭坚,叙复承务郎,与监庙差遣。

马涓,叙复承事郎。

封觉民,追复承事郎。文臣余官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

黄庭坚,叙复奉议郎。

陈祐、李祉、并叙复宣德郎。

责授黄州别驾张耒,叙复承议郎。

李深,叙复承议郎。

李之仪,叙复朝奉大夫。

周谊,叙复朝散郎。

孙琮,叙复承事郎。

胡端修,叙复宣德郎。

赵令畴,叙复朝奉郎。

吴安逊、梁安国,并叙复宣义郎。

王箴,叙复奉议郎。曾纡,叙复承事郎。文臣余官勒停人:

江公望,叙复宣德郎、监东岳庙。

李积中,叙复宣德郎。

汪衍,叙复承议郎。

梁宽,叙复朝奉大夫。

沈千、曹兴宗,并叙复承议郎。

王极,叙复宣德郎。

陈师锡,叙复朝请郎。

杨瑰宝,叙复朝请郎。

陈弁、洪刍、周锷,并叙复宣德郎。

黄安期,叙复奉议郎。

高渐,叙复承事郎。

萧利,叙复承议郎。

赵越,叙复右朝议大夫。

滕友,叙复朝奉郎。

陈唐,叙复宣德郎。

李昭玘,叙复朝散郎。

倪直孺、王巩,并叙复承议郎。

高茂华,叙复承事郎。

欧阳棐,叙复朝奉大夫。陈察,叙复朝请郎、提举崇福宫。廖正一,叙复奉议郎、监西岳庙。刘唐老,叙复朝请郎。杨彦璋,叙复朝散大夫。张恕,叙复朝奉郎、管勾灵仙观。梁士能,叙复左朝议大夫。钱景祥,叙复承议郎。李夷行,叙复朝请郎。

黄庭坚以下至李夷行,并吕希哲、张保源、毕仲游、常安民、晁补之、李格非、朱光裔、黄隐、苏嘉、种师极、吴安诗,并令吏部与监庙差遣。内见任宫观、岳庙差遣人依旧。程颐,叙复宣义郎,依旧致仕。吴处厚,追复朝奉郎。张夙,追复承事郎。文臣余官轻第二等[3]:秦希甫,叙复朝散大夫。降授宣德郎都贶,叙复朝散郎。朝散郎钟正甫[4],叙复朝奉大夫。许端卿,叙复承议郎。向级,叙复左朝议大夫。秦希甫以下并韩治,令吏部与知州差遣。

选人轻第二等:

吕谅卿郑侠余爽范正平杨琳苏眪

葛茂宗刘渭柴衮洪羽赵天祐李新

冯百药赵峋李杰李贲郭执中石芳

金极高公应安信之张集黄策周永徽

鲜于绰王贯苏迥檀固何大受

以上并于旧资上降两资收叙,送吏部与合入差遣,內无资可降人,依条注远小处。

于肇黄迁万俟正许尧辅杨朏胡良

梅君俞寇宗颜张居厚李修黄才曹盥

侯显道周遵道林肤宋寿岳王交张溥

许安修胡潜董庠蒋津王守邓允中

梁俊民王阳张裕陆表民江洵王公彦

方适鹿敏求

以上并令吏部注在外合入差遣。

叶世英,复假承务郎,不理选限。吕彦祖、何大正,并许入学。衡钧、衮公适,并与追复旧官资任。王察,于旧资上降两资追复。

以上见在人并在外任便居住,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内身亡者,据今来追复官品合得遗表恩泽,三分减一零数比类施行。一名者不减。十七日庚戌叙复刘挚等官,《实录》并削去,甚无谓也。今用诏旨及《宣和录》追书,或须稍删之。

癸丑,诏:『元祐系籍人等,石本已令除毁讫。所有省部元镂印板并颁降出外名籍册,并令所在除毁,付刑部疾速施行。』丁巳,诏曰:『日者符祐邪臣,乘间擅权,变乱政事,奸朋并兴,肆为诬讟,诬诋宗庙。乖父子之恩,隳君臣之义。推原用心,罪在不赦。朕既承祖宗用德为治,明示好恶,止从窜斥,以为天下万世臣子之戒。累年于兹,不忍终弃,是用差次,蠲叙复,畀禄秩,惟些不恩,顾岂复用?尚虑奸朋,妄意私议害国,士大夫狃于邪说,胥沦溺以败类,朕甚悼焉。布告天下,明谕朕意,毋惑。』戊午,御笔:『元祐系籍人,石本已令除毁讫。所有从初降黜子孙、亲属职名,拘碍差注、荐举并脚色保状,立项声说,及不得取应者,并量等第与宽释,可速立法闻奏。』是日,随龙官郝随令任便居住,谢仅与知州差遣,陈彦修、卢逢原、吴珪、范致明并与知军差遣,陈羔、李熙载、元书、费恕、李景夏、慕容将美、石悈、卢君佐、田望、曾谠、李琰[5]、蔡肇、霍汉英,并令吏部与合人差遣。

郝随以下十八人并诏旨当考。谢仅二月十六日知光州。

己未,中书省言:『近降恩霈,除石刻责降人已别降指挥外,余未经检举叙复人数不少。』诏落职及曾任京职事官监察御史已上,并开封推、判官及监司人,令刑部限半月类聚,一并申尚书省取旨外,其未复官并未复旧差遣人,并令刑、吏部不候投状,各限两月,内赃罪及私罪情重人,与依条叙复。其公罪不以轻重,私罪情轻人,并复旧官,及与未责降已前本等差遣,如叙至两官以上者取旨。

三月戊戌,诏:『应旧系石刻人,除第三等许到阙外,余并不得到阙下。其前降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指挥更不施行。』勘会除第二等张士良今年二月十六日奉御宝批,为系哲宗皇帝随龙人,持许任便居住外,曾任宰臣执政等官:

第一等

司马光吕公著吕大防刘挚梁焘

王岩叟苏辙李清臣

第二等:

文彦博章惇范纯仁王珪韩忠彦

曾布王存郑雍傅尧俞赵瞻

韩维孙固范百禄胡宗愈范纯礼

刘奉世安焘

第三等:

张商英蒋之奇黄履陆佃

曾任待制以上官

第一等:

苏轼

刘安世范祖禹孙升曾肇

邹浩朱光庭

第二等:

姚勔赵君锡马默孔武仲孔文仲

吴安持钱勰李之纯孙觉鲜于侁

赵彦若赵卨王钦臣李周王汾

韩川顾临贾易吕希纯王觌

范纯粹吕陶王古丰稷张问

杨畏谢文瓘岑象求上官均叶涛

杨康国朱师服

第三等:

陈次升周鼎徐勣路昌衡董敦逸

郭知章龚原朱绂叶祖洽

余官

第一等:

孔平仲任伯雨尹材陈瓘范柔中

邓考甫封觉民张庭坚龚夬汤馘

马涓

第二等:

黄庭坚欧阳棐刘唐老秦观王巩

吕希哲杜纯吴安诗张保源司马康

张耒宋保国黄隐毕仲游常安民

余度郑侠晁补之常立程颐

唐义问余卞李格非孙谔陈郛

朱光裔苏嘉王回李希绩欧阳中立

吕俦叶伸李茂直吴处厚李积中

商倚陈祐虞防李祉李深

李之仪范正平曹盖杨琳赵昞

葛茂宗刘渭柴衮洪羽赵天佐

李新衡钧衮公适冯百药周谊

孙琮王察汪衍赵峋胡端修

李杰李贲赵令畴郭孰中石芳

金极高公应安信之张集黄策

吴安逊周永徽高渐张夙鲜于绰

吕谅卿王贯朱统吴明梁安国

王古苏迥檀固何大受王箴

鹿敏求江公望曾纡高士育邓忠臣

种师极钱景祥周綍何大正吕彦祖

梁宽沈千曹兴宗罗鼎臣刘勃

王拯黄安期陈师锡于肇黄迁

万俟正许尧辅杨朏胡良梅君俞

寇宗颜张居李修逢纯熙南遵裕

黄才曹盥侯固道周遵道林肤

葛辉宋寿岳王公彦王交张溥

许安修刘吉甫湖潜董祥杨瑰宝

倪直孺蒋津王守邓允中梁俊民

王阳张裕陆表民叶世英谢潜

陈唐刘经国扈充张恕陈并

洪刍周锷萧利赵越滕友

江洵方适李昭玘陈察高茂华

杨彦璋廖正一李夷行彭醇梁士龙

第三等:

韩治都贶秦希甫许端卿向级

钟正甫

内臣

第一等:

张茂则梁惟简陈衍王化基

第二等:

梁如新裴彦臣李倬谭康窦钺

王道赵约黄卿从冯说曾焘

苏舜民杨偁梁弼陈恂张珠

李偁阎守勤王绂李穆蔡克明

邓世昌郑居简王化臣

第三等:

张祐

武臣

第一等:

郭子旂马谂王长民

第二等:

王履任濬李永张巽李备

王献可胡田赵希德王庭臣吉师雄

钱盛吴休复高士权李遇潘滋

李珫崔昌符李嘉亮刘延肇李基

第三等:

姚雄

二月十六日诏,当考。二月十四日,除高阳副总管。

四月丁丑,臣僚言:『伏睹知江宁府徐勣、知虔州郭知章、新知漳州陈次升、知福州朱绂,是四人者,皆元佑奸党,诋诬宗庙,附会邪党。今任以牧守,尚典方面,岂能奉行法令,体朝廷继述之意哉?舆论纷然,咸以谓典刑若此,恐非所以明是非、示好恶于天下。若行放罢,予以宫祠,尚为优幸。』诏朝请大夫、知江宁徐勣提举崇福宫,朝奉大夫、知虔州郭知章提举鸿庆宫,朝奉大夫、新知漳州陈次升提举明道宫,朝散大夫、知福州朱绂提举洞霄宫。

七月壬辰,诏:『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到阙者已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集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仍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一、系旧籍人子弟,曾任监司以上职事而身无显罪者,令本部特与升一等资任差注。一、系旧籍人子弟,不许注授在京差遣,其余亲属,不得注在京应奏官司差遣。一、应旧系石刻人,并不许到阙。』先是,臣僚上言:『自正月十四日降指挥,后来系籍人亲属并上书邪等人稍辐凑阙下,守候差遣,或就吏部注拟在京官司。当时朝廷应天以实,内修政事,理固当然。窃恐浸久,有害绍述,宜略为防限,以示好恶。』故有是诏。

十一月癸丑,臣僚上言:『伏睹崇宁五年七月三日敕:「应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许到阙者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籍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陛下恢至仁之德,开自新之路,不忍终弃,复列仕途,兹诚尧、舜之用心也。又虑浸久,有害绍述,故略为防限,以示好恶。然到阙而见讫赴部,初无日限。臣愚伏望圣慈特降睿旨[6],应系旧籍人子弟许到阙者,若到阙三日,即令投下文字,朝见讫,三日即令赴部。所有集注、直差、朝辞、出门,自从旧条,则异趣之徒,不得倚法之脱略,而害绍述之圣政。若乃上书邪等人公肆狂妄,非上之所建立,所谓躬自蹈之,殆与系籍子弟连坐者异矣。是宜得罪,重于子弟。陛下纵以仁心,矜贷此曹,亦当固为防限。臣愚以为宜于七月三日敕内添入「上书邪等」,庶几继志述事,明示四海,仁心义政,并用不废。天下幸甚!』从之。

大观二年三月戊辰,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检会今年正月一日赦书,元祐之初,奸臣乘间得罪放废,言念岁月之久,屡更赦宥,怀奸睥睨,报怨不已,公肆诬诋,罪在宗庙,朕不敢贷。其尚及贬所,或情轻法重,例被放弃,或非身自犯,因人得罪,止缘贪冒,附会朋比,或志匪诬谤,言有近似,或缘辨理,语涉讥讪,或止因职事,偶涉更改。凡此之类,可据元贬责罪犯审量其情,分轻重等第,取情理轻者与落罪籍,特与甄叙差遣。今将元编类册内,依详赦文,先次看详到孙固、陆佃、王存、蒋之奇、赵瞻、安焘、顾临、张问、朱师服、钱勰、王钦臣、杨畏、李之纯、王纷、马默、周鼎、向级、李昭玘、欧阳棐、陈察、梁士能、杨彦章、李贲、钟正甫、许端卿、赵彦若、贾易、姚勔、吕希绩、欧阳中立、叶伸、陈郛、朱光裔、苏嘉、吴俦、常立、李茂直、司马康、都贶、邓忠臣、廖正一、吕希哲、秦希甫、张耒、杜纯四十五人。』诏除孙固、安焘、贾易外,余并出籍。寻又看详到叶祖洽、郭知章、上官均、朱绂、种师极、钱景祥等六人。诏并出籍。

诏旨六月十九日可考。初草王珪、孙固出籍在四月十三日,今不取。《实录》并不载党人出籍事,甚无谓也。

六月戊戌,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7]:『除节次看详中纳孙固等六十人外,今依赦看详到韩维、杨康国、赵卨、鲜于侁、龚原、董敦逸、吕希纯、岑象求、孔武仲、叶涛、唐义问、余卞、宋保国、李深、陈祐、商倚、李之仪、范正平、李祉、韩治、曾纡、黄隐、马谂、王履、任濬、赵希德、郭子旂、刘延肇、钱盛、吴休复、崔昌符、李遇、李珫、吉师雄、赵希夷、王庭臣、高士权、李永、王献可、李嘉亮、姚雄、潘滋、高茂华、滕友、张溥、梅君俞、杨瑰宝、林肤、彭醇、吕彦祖、陈唐、曹盥、王守、曹兴宗、高公应、黄才、江公望、黄安期、梁俊民、王贯、张集、鹿敏求、李贲、高士育、逢纯熙、赵令畴、倪直孺、沈千、宋寿岳、侯顾、赵越、周锷、萧利、高遵裕、刘渭、杨琳、邓允中、董祥、王交、杨朏、于肇、刘勃、许尧辅、谢潜、张夙、何大正、张裕、洪刍、鲜于绰、李积中、冯百药、衮公适、李新、许安修等九十五人。』诏并出籍。

诏旨故事三月二十八日可考。《实录》无党籍事。

戊申,三省检会大观二年正月一日赦书内一项,应元祐党人,不以存亡及在籍,可特与叙官。勘会前任宰臣执政官见存人韩忠彦、苏辙、安焘。

安焘此月十四日已卒,三省检会盖在此前。

身亡人文彦博、吕公著、吕大防、刘挚、曾布、章惇、梁焘、王岩叟、李清臣、范纯礼、黄履。诏见存人与复一官。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韩忠彦特授通直大夫,降授朝散大夫苏辙可特授朝散大夫,中奉大夫、提举鸿庆宫安焘可特授中大夫,故降授太子太保、潞国公文彦博可追复太子太保,故追复左光禄大夫吕公著可追复右银青光禄大夫,故追复太中大夫吕大防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请大夫刘挚可追复朝议大夫,故太中大夫曾布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左中大夫章惇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散大夫梁焘可追朝请大夫,故追复宣义郎王岩叟可追复宣德郎,故追复左中散大夫李清臣可追复中大夫,故追复左朝议大夫范纯礼可追复左中散大夫,故追复中大夫黄履可追复太中大夫。

初草六月二十九日敕。

校勘记

[1]澧州原本作『浓州』,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五改。

[2]单州原本作『军州』,据《宋史·范纯礼传》改。

[3]轻第二等原本作『轻第三等』,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改。

[4]钟正甫原本脱『钟』字,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5]李琰原本『琰』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6]睿旨原本『睿』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7]言原本无此字,据文意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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