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後梁﹑後唐﹑後晋﹑後汉﹑後周五代典章制度及其损益沿革的史书。三十卷(一作五十卷)﹐北宋王溥撰。王溥(922~982)﹐字齐物﹐并州祁县(今属山西)人。後汉乾佑时甲科进士﹐任秘书郎﹔後周时官至中书侍郎平章事﹑右仆射﹔入宋後﹐封祁国公﹐位至司空﹐监修国史。另撰《周世宗实录》﹑《唐会要》等﹐有集二十卷。
每目内﹐先按朝代更迭﹐再依年代顺序编排史料﹐甚便检索。成书於北宋太祖建隆二年(961)﹐一说乾德元年(963)﹐是关于五代典章制度的最早撰著。此後诸史於五代典章的叙述均甚简略﹐如《新五代史》只有“司天”﹑“职方”二考﹔《旧五代史》今仅存辑本﹐资料不全。这五十多年的典章﹐赖《五代会要》得以流传﹐可补诸史遗阙。王溥仕於五代﹐後周时居相位﹐谙熟五代典章文物﹐编撰此书时又大量摘引五代诸朝实录中的诏令﹑奏议﹐故史料较後出的新旧《五代史》翔实。
《五代会要》撰成後﹐诏藏於史馆。北宋庆历六年(1046)文彦博初刊於蜀﹐南宋乾道七年(1171)施元之复刊於徽州(今安徽歙县)。元﹑明之际无刊本。清乾隆中方有活字本刊行。今通行本为清光绪十二年(1886)江苏书局本﹐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之校点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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