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阳文献》·十三卷、《列传》·七十五卷(福建巡抚采进本)
明郑岳编,黄起龙重订。岳字汝华,弘治癸丑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事迹具《明史》本传。起龙,万历戊戌进士。并莆田人。是书取莆田、仙游二县自梁、陈迄明著作诗文,辑为十三卷。又取名人事迹成《列传》七十四卷。文以体分,传则不分门目。后倭变书毁,起龙为之重鋟。并附柯维骐所作《岳传》一首,为卷第七十五。岳书采摭繁富,义例颇仿史裁。然起龙讥其文内不载杨琅、林诚两御史之奏疏,及黄仲元之《郭孝子祠记》、《墓表》。传内载仕梁之徐寅、翁承赞及永乐初梯荣献策之林环。而於《林光朝传》但纪其文集,而不及所著之《易解》、《尚书解》、《语录》、《说诗》等书。去留不无遗憾,则固确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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