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述蕴》·四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姜兆锡撰。兆锡字上均,丹阳人。康熙庚午举人,乾隆初荐充三礼馆纂修官。是书取名《述蕴》者,盖取《通书》“圣人之精画卦以示,圣人之蕴因卦以发”之义。大旨恪遵朱子《本义》,如解《屯卦》六二“匪寇婚媾”句,解《否卦》“否之匪人”句。舍《本义》而从程《传》、孔疏者,亦偶有之,非其通例也。其《经》、《传》之次第,则於卦画之后继以《彖辞》、《彖传》,於《彖辞》、《彖传》之后继以《象辞》、《象传》,而《乾》、《坤》二卦则又割《文言传》为二段,分缀於《彖》、《象》二传之下。其以《大、小象传》列《彖传》后者,自谓用今本《乾卦》之例。列《彖传》於《彖辞》后者,自谓用今本《坤卦》之例也。然割裂《文言》,又用何例乎?既非今本,又非古本,殊为进退无据。又既解《本义》之九图,而《卦变》一图其说与《本义》互异者,置不一言,亦为疏漏。至订定《杂卦》《大过》以下八卦,本蔡渊之说而小变之,以《渐》、《归妹》、《既济》、《未济》四卦相次为隔句韵体,亦殊勇於改《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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