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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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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平〕(和)二年〔一〕(乙丑、一八五)

〔一〕據上卷改。

春二月丁卯,故太尉劉寬薨。贈車騎將軍,謚曰昭烈侯。

寬字文饒,弘農華陰人也。少好學,博通群書。稍遷東海〔一〕、南陽太守,遇民如子,口無惡言,吏民有罪,以蒲鞭鞭之〔二〕,示恥辱而已。其善政歸之於下,有不善輒自剋責,庶民愛敬之。好與諸生論議,行縣使三老、學生自隨,到亭傳輒復講論,教化流行,不嚴而治。嘗有客遣奴酤酒,久而不還,及其還也,客不堪之,罵詈曰:「畜產!」寬須臾遣人視之曰:「此人也,罵言畜產,恐其自殺。」夫人欲試寬一恚,伺當朝會,裝嚴已訖,使婢奉肉羹一盂,寬手未得持,放羹衣上。婢急收羹,寬言:「徐,徐!羹爛汝手!」其寬裕如此,內外稱為長者,上深悼之。

〔一〕隸釋劉寬碑、范書均作「東海相」。

〔二〕古者,鞭用生皮為之,寬代之以蒲草。

袁宏曰:在溢則激,處平則恬,水之性也。急之則擾,緩之則靜,民之情也。故善治水者,引之使平,故無衝激之患。善治人者,雖不為盜,終歸刻薄矣。以民心為治者,下雖不時整,終歸敦厚矣。老子曰『古之為道者,不以明民,將以愚之。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也』〔一〕。

〔一〕疑「古之」下脫「善」字。語見德經。

羌胡寇三輔,車騎將軍皇甫嵩征之。

己酉,南宮雲臺災。庚戌,樂城門災〔一〕,延及北闕、嘉德殿、和歡殿。本志曰:「雲臺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圖書珍寶之所藏。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燃宮。』天戒若曰:『刑濫賞淫,何以舊典為!』故焚其祕府也。」

〔一〕胡三省曰:「據續漢志,蓋樂成殿門也。『城』當作『成』。五行志作『樂成門』。劉昭曰:『南宮中門也。』」又按己酉、庚戌二日均在丁卯之前。或袁宏倒敘耳。

收天下田畝十〔錢〕(歲)〔一〕,以治宮室。州縣送材及石,貴戚〔因〕緣賤買入己〔二〕,官皆先經貴戚然後得中。宮室連年不成,天下騷擾,起為盜賊。

〔一〕據續漢書、范書靈帝紀改。

〔二〕御覽卷九二引續漢書:「黃門常侍斷截州郡送林、文石,掌主史譴呼不中,退賣之,貴戚因緣賤買,十倍入官,其貴戚所入召者,然後得中。」范書改「送林文」作「送材木」,「石」作「召」。按袁紀之文,「林」作「材」是,「石」作「召」非,而「文」乃「及」之誤。按續漢書,袁紀脫「因」字,故補之。

司徒袁隗久病罷。

三月,廷尉崔烈為司徒。

邊章、韓約寇三輔,中郎將董卓副皇甫嵩討之〔一〕。

〔一〕范書皇甫嵩傳與袁紀同,而靈帝紀與通鑑均作「北宮伯玉等寇三輔」。按董卓傳,中元元年冬,「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關群盜反叛,遂共立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李文侯為將軍,殺護羌校尉冷徵。伯玉等乃劫致金城人邊章、韓遂,使專任軍政。明年春,將數萬騎入寇三輔」。故諸記均不誤。

於是關隴擾攘,發役不供。司徒崔烈欲棄敘州,議郎傅燮進曰:「斬司徒,天下乃安!」有司奏燮廷辱大臣〔一〕。有詔問本意,對曰:「昔冒頓至逆也,樊噲為上將,云:『願得十萬眾,橫行匈奴中。」憤激奮勵,未失臣節也,不顧計之當與不當耳。季布猶廷斥曰:「噲可斬!」前朝是之〔二〕。今敘州天下之衝要,國家之蕃衛也。堯舜時禹貢載之〔三〕,殷周之世列為侯伯〔四〕。高祖平海內,使酈商別定隴右;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議者以為斷匈奴之右臂。今牧御者失理,使一州叛逆,天下騷動,陛下不安寢食。烈為宰相,不念思所以緝之之策,乃欲棄一方萬里之〔土〕(士)〔五〕,臣竊惑之。左衽之虜得此地,為患數世。今以勁士堅甲利兵,姦雄因之為亂,此社稷之深憂也。且無敘州則三輔危,三輔危則京都薄矣。若烈不知憂之,是極弊也;知而欲棄,是不忠也。二者擇而處之,烈必有之。」遂從燮議,亦不罪烈。由是朝廷益重燮,每公卿缺議,輒歸燮。

〔一〕「有司」,乃尚書郎楊贊。

〔二〕冒頓為書嫚呂后,廷議,噲作是言。時季布曰:「夫高帝將兵四十餘萬眾,困於平城,今噲柰何以十萬眾橫行匈奴中,面欺!且秦以事於胡,陳勝等起。于今創痍未瘳,噲又面腴,欲搖動天下。」事見史記季布傳。

〔三〕尚書禹貢所言古雍州之地,即包括漢敘州也。

〔四〕嬴姓于殷多貴顯,中潏即在西戎。周時非子居犬丘,邑之秦。秦襄公以兵送平王東遷,賜岐以西之地,封為諸侯。事並見史記秦本紀。

〔五〕據范書及通鑑改。

夏五月,太尉鄧盛久病罷。太僕張延為太尉。

六月,以討張角功封中常侍張讓等十二人為列侯。

秋七月,車騎將軍皇甫嵩征邊章、韓約無功免〔一〕。

〔一〕嵩前討張角,見中常侍趙忠舍宅踰制,奏沒入之。又中常侍張讓私求錢五千萬,嵩不與。故二人誣奏之,遂徵還,收左將軍印綬,削戶六千。

八月,司空張溫為車騎將軍討章、約。

九月,特進臨晉侯楊賜為司空。

冬十月,司空楊賜薨。策曰:「司空臨晉侯賜,華嶽所挺,九德純備〔一〕,三葉宰相〔二〕,輔國以忠。昔朕初載,受道帷幄,遂階成勳,以陟大猷。師範之功,既昭於內;弼亮之勤,亦著於外。雖受茅土,未答厥勳,哲人既歿,將誰諮度?朕甚悼焉!今使左中郎將郭儀持節追贈特進司空驃騎將軍印綬〔三〕,謚曰文烈侯。」

〔一〕書皋陶謨曰:「寬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彊而義。」此所謂九德。

〔二〕楊震、楊秉、楊賜三世三公。

〔三〕范書作「追位特進,贈司空驃騎將軍印綬」,是。

賜字子獻〔一〕,篤志於學,閒居教授,不應州郡之命。辟梁冀府,非其好也,因謝病去。舉高第,稍遷越騎校尉、光祿大夫。靈帝初,與劉寬、張濟侍講於華德殿〔二〕。初,張角等誑耀百姓,天下惑之,襁負至者數十萬人。賜時居司徒。謂劉陶曰:「聞張角等黨輩熾盛,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討,恐驚動醜類,遂成反亂。今欲切敕刺史、二千石,采別流民,咸遣護送各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乃誅其渠帥,可不勞眾而定。何如?」陶曰:「此孫子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三〕,廟勝之術也〔四〕。」賜遂上書言之。會賜去位,事留中。後帝徙南宮,閱故事,得賜所上奏及講時注籍,乃感悟,遂下詔曰:「大司〔徒〕(馬)楊賜〔五〕,敦德允元,忠愛恭懿,親以尚書侍講〔六〕。累評張角始謀,禍亹未彰,賜陳便宜,欲緩誅夷,令德既光,嘉謀怛然。詩不云乎:『無德不報,無言不讎。』故褒城君孔霸,故太尉黃瓊侍講先帝,並宜受茅土之封。」賜上言曰:「臣前與故太尉劉寬、司徒張濟並被侍講,俱受三事;張角謀亂,又共陳便宜,而獨蒙師傅之澤,茅土之祚,而寬、濟不蒙雲雨之潤。乞減賜戶,以封寬、濟。」上雖不聽,嘉其至誠,乃封寬為遂鄉侯、濟子根為蔡陽侯。賜子彪忠厚有孝行,復纂其家業。

〔一〕按東觀記、范書均作「字伯獻」,謝承書作「伯欽」,三載互異,未知孰是。

〔二〕范書楊賜傳作「華光殿」。注引洛陽宮殿名曰:「華光殿在崇光殿北。」

〔三〕見孫子兵法謀攻篇。

〔四〕孫子兵法計篇曰:「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其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李筌曰:「夫戰者,決勝廟堂,然後與人爭利。」

〔五〕前此賜任司徒,作「司馬」,系傳刻之誤,故正之。

〔六〕建寧初,常當受學,詔三公舉通尚書桓君章句。三公以楊震曾受歐陽尚書於桓郁,後世傳其學,故舉震孫賜,入侍講禁中。

光祿勳許相為司空〔一〕。

〔一〕范書作「光祿大夫」。

十一月,張溫、董卓擊章、約,破之,約走金城。

是歲於後園造黃金堂,以為私藏,閉司農金錢繒帛,積之於中。又還河間置田業,起第觀。上本侯家,居貧。即位常曰:「桓帝不能作家,曾無私錢。」故為私藏,復寄小黃門、常侍家錢至數千萬。由是中官專朝,奢僭無度,各起第宅,擬制宮室。上嘗登永安(樂)候臺〔一〕,黃門、常侍惡其登高,望見居處樓殿,乃使左右諫曰:「天子不當登高,登高則百姓虛。」自是之後,遂不敢復登臺榭。

〔一〕據續漢書、范書刪「樂」字,逕改「侯」作「候」。

三年(丙寅、一八六)

春二月,太尉張延久病罷。

庚戌,大赦天下。

三月,車騎將軍張溫為太尉〔一〕。

〔一〕時溫駐車於長安,督討邊章、韓遂及先零羌。帝遣使就拜,三公在外自溫始。

夏五月壬辰晦,日有蝕之。詔公卿舉直言。

四年(丁卯、一八七)

春正月己卯,大赦天下。

二月,滎陽盜賊起。

三月,河南尹何苗擊破之。以苗為車騎將軍,封濟陽侯。

夏,狄道人王國反。自黃巾之後,盜賊群起,殺刺史、二千石者,往往而是。

夏四月,太尉張溫以寇賊未平罷。司徒崔烈為太尉。

五月,司空許相為司徒,光祿勳丁宮為司空。

秋九月,大長秋趙忠為車騎將軍。執金吾甄舉為太僕,因謂忠曰:「傅南容有古人之節,前在軍有功不封,天下失望。今將軍當其任,宜進賢理枉,以副眾望。」忠納其言,遣弟延齎書致殷勤曰:「南容少答我常侍,萬戶侯不足得也。」燮正色拒之曰:「遇與不遇,命也;有功不論,時也。傅燮豈無功而求私賞哉!」遂不答其書。忠愈恨燮,然憚其高明,不敢害,出為漢陽太守〔一〕。

〔一〕范書系此事於中平三年,通鑑從范書。

冬十月,零陵盜賊寇長沙〔一〕,太守孫堅討破之。封堅烏程侯。

〔一〕范書桓帝紀作「零陵人觀鵠」,所攻乃桂陽。三國志吳志孫堅傳作「長沙區星」。通鑑從吳志。盧弼以吳志下文有「周朝、郭石亦帥徒眾起於零、桂,與星相應」句,故曰區星「非長沙之賊也,考異似誤以區星即觀鵠也」。按弼言區星非長沙人是,蓋其起於零陵,轉攻三郡之間,堅任長沙太守,而越境尋討,致三郡肅然可證。觀鵠恐系區星所遣別攻長沙者。

十一月,太尉崔烈久病罷,大司農曹嵩為太尉。

是歲漁陽人張純反。

初,發幽州烏桓以討敘州。故中山相張純請將之〔一〕,不聽,使涿令公孫瓚。純忿不得將,因說故太山太守張舉曰:「烏桓數被徵發,死亡略盡,今不堪命,皆願作亂。國家作事如此,漢祚衰亡之徵,天下反覆,率監子故。若英雄起,則莫能禦。吾今欲率烏桓奉子為君,何如?」舉曰:「漢祚終訖,故當有代之者,吾安可以若是!」純曰:「王者網漏鹿走,則智多者得之,子勿憂也。」遂共率烏桓作亂,故人喜悅歸純,日十餘萬〔二〕。

〔一〕范書劉虞傳與袁紀同。而南匈奴傳、烏桓傳皆作「前中山太守」。按靈帝紀熹平二年三月,中山王暢薨,無子國除。然據光武十王傳,暢薨,子節王稚嗣,無子國除。則暢之後尚有節王在,其在位年數雖不詳,但節為上謚,在位必不甚短。熹平二年至中平四年,不過十餘載,純又系故相,則當以袁紀為是。通鑑亦作「故中山相」。

〔二〕范書劉虞傳作「眾至十餘萬」,袁紀必有脫誤。

五年(戊辰、一八八)

春正月丁酉,大赦天下。太尉曹嵩罷〔一〕。

〔一〕范書作「夏四月」。

二月,有星孛於紫宮。

三月,少府樊陵為太尉〔一〕。

〔一〕范書靈帝紀作「五月,永樂少府樊陵為太尉」。

夏五月,敘州刺史耿鄙擊王國,敗績〔一〕。

〔一〕范書系此事於四年。

初,鄙合六郡兵,將欲討國。漢陽太守傅燮諫之曰:「使君統政日淺,民未知化。孔子曰:『不教民戰,是謂棄之。』〔一〕今率不教之民,越大隴之危,賊聞大軍將至,必萬人同心,其鋒難當也。萬一內變,悔何及也。不若息軍養德,明賞罰以教民戰。賊得寬容,必謂我怯,群惡爭勢,其離可必。然後率已教之民,討離隟之賊,其功可立。今不為萬全之福,而就危敗之禍,不為使君取也。」鄙不從。臨陣,前鋒果敗,鄙為別駕所害。

〔一〕出論語子路。

國遂圍漢陽太守傅燮。時北〔地〕胡騎數千在城外〔一〕,皆叩頭流涕,欲令燮棄郡歸鄉里。燮子幹進曰:「國家昏亂,賢人斥逐,大人以正不容於朝。今天下以叛,兵不足守,鄉里羌胡被大人恩者,欲令棄郡而歸。願大人計之,徐歸鄉里,率賢士大夫子弟而輔之。」言未終,燮歎曰:「汝知吾必死邪!蓋聖達節。次守節〔二〕。且殷紂之暴,伯夷不食周粟而死,仲尼以為賢〔三〕。今朝廷不甚殷紂,吾德不及伯夷,吾行何之乎?」王國使故酒泉太守黃衍說燮曰:「天下事已可知矣。先起者,上有霸王之業,下成伊呂之勳。天下非復漢有,府君寧有意為吾屬師乎?」燮按劍叱之曰:「若非國家剖符之臣邪!求利焉逃其難。且諸侯死社稷者,正也。」遂麾左右出戰,臨陣而死。上甚悼惜之,策謚曰壯節侯〔四〕。

〔一〕據范書補。

〔二〕成公十五年左傳曰:諸侯欲立曹公子子臧。子臧辭曰:「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為君非吾節也。雖不能聖,敢失守乎!」遂逃奔宋。子臧,乃公子欣時之字。李賢、胡三省注均作「曹公子臧」,誤。

〔三〕論語述而曰:子貢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子曰:「古之賢人也。」

〔四〕周壽昌曰:「案燮未封侯,豈死後贈爵邪!」

燮字南容,北地靈州人。身長八尺,嚴恪有志操,威容,性剛直履正,不為權貴改節。

六月丙寅,風大起折木。太尉樊陵策罷。射聲校尉馬日磾為太尉〔一〕。

〔一〕范書靈帝紀以馬日磾為太尉事系于秋七月。

秋八月,置西園三軍及典軍、助軍。以小黃門蹇碩為上軍校尉,虎賁中郎將袁紹為中軍校尉,屯騎校尉鮑〔鴻〕(洪)為下軍校尉,〔一〕議郎曹操為典軍校尉〔二〕。初黃巾起,上留心戎事,碩壯健,有武略,故親任之,使為元師,典護諸將,大將軍已下皆令屬焉。

〔一〕據袁紀卷二十七之文及范書靈帝紀注引山陽公載記改。

〔二〕范書靈帝紀尚有「趙融為助軍左校尉,馮芳為助軍右校尉,諫議大夫夏牟為左校尉,淳于瓊為右校尉」,袁紀前文既已言「助軍」,此當敘及所任,恐脫。

九月,司徒許相策免,司空丁宮為司徒,光祿勳劉弘為司空,特進董〔重〕(卓)為驃騎將軍〔一〕。

〔一〕據范書、續漢書改。

己未〔一〕,詔曰:頃選舉失所,多非其人,儒法雜揉,學道寢微。處士荀爽、陳紀、鄭玄、韓融、〔張〕(李)楷〔二〕,耽道樂古,志行高潔,清貧隱約,為眾所歸。其以爽等各補博士。」皆不至。

〔一〕九月庚辰朔,無己未。疑有誤。

〔二〕據范書改。

融字元長,潁川人。博學不為章句,皆究通其義,屢徵聘,皆不起。晚乃拜河南尹,歷鴻臚、太僕卿。年七十餘,弟兄同居,閨庭怡怡,至於沒齒也。

楷字公超,河南人。以至孝稱。棲遲山澤,學無不貫,徵聘皆不就。除平陵令〔一〕,視事三日,復棄官隱居,學者隨之,所在成市。華陰南土,遂有公超市。頻煩策命,就拜光祿大夫,固疾不起。乃命河南弘農致玄纁束帛,欲必致之,楷終不屈。

〔一〕范書作「長陵令」。

袁宏曰:布衣韋帶,白首不仕者有矣。結髮纓冠,老而不退者有矣。此二途者,古今之所同也。久而安之,故無中立之地焉。語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往而不反,則能執意;入而不出,失之遠矣。古之為士,將以兼政,可則進,不可則止。量分受官,分極則身退矣。故於仕與不仕之聞,有止足焉,不仕則枯槁矣,遂仕則負累矣。若仕能止者,在於可否之間,不同心乎?

是時大將軍何進多辟海內名士,以為己佐。鄭玄稱疾不到,州郡迫脅,不得已玄幅巾詣進,進設几杖之禮,一宿而退,莫知其所。

初,申屠蟠隱於梁、碭之間,免於黨人之禍,亦為進所辟,逾年不至。進恨之,欲脅以威刑,使同郡黃忠與蟠書曰:「大將軍幕府初開,徵辟海內,並延英俊,雖有高名盛德,不獲異遇。至如先生,特加殊禮,優而不名,設几杖之坐,引領東望,日夜以冀。彌秋歷冬,經邁二載,深拒以疾,無惠然之顧。重令奚中郎曉暢殷勤〔一〕,至於再三,而先生抗志彌高,所執益固。將軍於是憮然失望,而有媿色,自以德薄,深用咎悔。僕竊論之,先生高則有餘,智則不足。當今西戎作亂,師旅在外,軍國異容,動有刑憲。今潁川荀爽輿病在道,北〔海〕(郡)鄭玄北面受署〔二〕。彼豈樂羈牽者哉?知時不可佚豫也。且昔人之隱,雖遭其時,猶放聲絕跡〔三〕,巢棲茹薇〔四〕。其不遇也,則裸身大笑,被髮狂歌〔五〕。今先生處平壤,游人間,吟典籍,襲衣裳,行與昔人謬,而欲蹈其跡,擬其事,不亦難乎?〔六〕僕願先生優游俯仰,貴處可否之間,孔子可師〔七〕,何必首陽。備託臭味〔八〕,庶同休戚,是以假飛書以喻左右。」蟠不答其書,亦無懼色。

〔一〕爰延,陳留外黃人,與蟠同鄉里。此恐是其子驥,謝承書作「爰興字驥」。

〔二〕據范書改。

〔三〕李賢曰:「放,棄也。」

〔四〕李賢曰:「巢棲,謂巢父也。」

〔五〕李賢引楚辭曰:「桑扈裸行。」又論語微子曰:「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曰:『鳳兮鳳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巳而巳而,今之從政者殆而!』」言世亂已甚,可追自止,當隱居以避亂。

〔六〕惠棟曰:「藎思云:處平壤,異于巢棲茹薇者也。游人間,異于放聲滅跡者也。吟典籍,異于大笑狂歌者也。襲衣服,異于裸身被髮者也。故云『事異昔人,而欲遠蹈其跡』也。」

〔七〕論語微子載孔子使子路語隱者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絜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黃忠欲蟠應仕,故曰「孔子可師」。

〔八〕襄公八年左傳載季武子答范宣子曰:「今譬於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歡以承命,何時之有?」楊伯峻曰:「臭味,氣味也。意謂魯君對于晉君,晉君為花與果實,魯君只是其臭味,既以尊晉,又喻兩國情同一體。」此乃尊重對方,又喻手足情深的自謙之辭。

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同縣大女侯玉為父報讎〔一〕,殺夫之從母兄,姑怒,執玉送吏。時縣令梁配將斷其獄。蟠年十五,自精舍詣縣奏記曰:「伏聞大女侯玉為父報讎,獄鞠以法,不勝感悼〔之〕(巳)情〔二〕,敢陳所聞。昔太原周黨感春秋之義,辭師復讎,當時論者,猶高其節〔三〕。況玉女弱,內無同生之謀,外無交游之助,直推父子之情,手刃莫大之讎。當時聞之,人無勇怯,莫不張膽增氣,輕身重義,攘臂高談,稱羡其美。今聞玉幽執牢檻,罪名已定,皆心低意阻,惆悵悲歎。蟠以玉之節義,歷代未有,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若其在昔,尚當旌閭表墓,以顯後嗣,況事在清聽,不加以義。」於是縣令具以狀聞,得減死一等。

〔一〕范書及續漢書「侯玉」均作「緱玉」。

〔二〕據文意改。

〔三〕周黨之事,詳見范書本傳。按春秋公羊傳言復讎之義有三:莊公四年曰:「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莊公九年曰:「曷為伐敗?復讎也。」注曰:「復讎以死敗為榮。」又定公四年曰:「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父受誅,子復讎,推刃之道也。復讎不除害,朋友相衛,而不相迿,古之道也。」先秦、秦漢之時,復讎之風極盛,東漢尤甚。全國十三州,上至天子,下至婦孺,皆勉力而為之,至于滅戶殄業,而終不悔。究其根源有三,一則距遠古較近,血親復讎之遺風尚存。二則漢世標榜以孝道治天下,以春秋斷刑治獄,為復讎提供了合法的依據。道德規範與法律的一致性,是復讎盛行的決定性因素。三則是階級鬭爭以及統治階級內部鬭爭的反映。呂母就是先以為子復讎起事,而終釀成農民起義之勢的。而門生故吏為舉將座師復讎,為朋友復讎,也給復讎抹上了強烈的政治色彩。復讎一事,是秦漢風俗中不容忽視的一個重要因素。

蟠學無常師,博覽無不通。初在太學,濟陰王子居病困,臨卒託蟠致喪。蟠即自負其尸,遂致濟陰。道遇司隸從事,嘉蟠志義,愍其負重,為封過所傳〔一〕。蟠不受,投地而去。舉有司,公車徵,諸所聘禮皆不受。董卓初徵天下賢雋,皆起家登宰相。蟠得徵書,時人皆勸之行,蟠笑而不答。居無何,而王室大亂。蟠年七十餘,以壽終。

〔一〕李賢曰:「傳,謂符牒,使人護送之。」按釋名曰:「至關津以示之也。」即通行證也。過所亦過關文書,同傳。然此乃敕所過諸驛站,助蟠以車馬,免其負重也。

十月甲子,上觀耀兵於平樂觀。

先是望氣者以為京師當有大兵,流血兩宮。或說何進曰〔一〕:「太公六韜〔二〕,有天子將兵事,以示四方〔三〕。」進以為然,乃言於上,大發兵,講武於平樂觀下。天子親擐甲冑,臨軍三匝,既罷,以兵屬大將軍進。

〔一〕說者,大將軍司馬許敘、假司馬伍宕。

〔二〕六韜,乃文韜、武韜、龍韜、虎韜、豹韜、犬韜是也。

〔三〕意林引太公六韜曰:「武王問太公曰:『吾欲令三軍親其將如父母,攻城則爭先,野戰則先赴,聞金聲而怒,聞鼓聲而喜,可乎?』」此乃龍韜勵軍篇之文也。

初,漢陽太守蓋勳,著績西州,知耿鄙之必敗也,自免歸家。於是徵為武都太守,詔大將軍何進、上軍校尉蹇碩為勳祖道〔一〕,京師榮之。

〔一〕顏師古曰:「祖者,送行之祭,因設宴飲焉。」

未至武都,徵為討虜校尉。上問勳曰:「天下何以反?」勳對曰:「幸臣子弟,擾之使然。」時碩子弟尤甚,天子顧而問碩,碩不能對。帝又謂勳曰:「吾以陳師於平樂觀,多出中藏以餌戰士,何如?」勳曰:「臣聞昔者,先王耀德而不觀兵〔一〕。今寇在遠,而設陣於近,不足以昭果毅,祗足以黷威武耳。」帝曰:「善!恨見卿晚,群臣初無是言也。」勳與劉虞、袁紹等並典禁軍,勳謂虞、紹曰:「吾見上,上甚聰明,但壅於左右耳。勇力誅嬖幸,然後徵拔英俊,以興漢室,功遂身退,豈不快邪?」虞、紹亦有宿謀,因共相結。未發,而司隸校尉張溫舉勳為京兆尹。帝方倚勳,欲親近之,而碩等心憚〔之〕〔二〕並勸帝從溫議,遂拜京兆尹。

〔一〕見國語周語,乃祭公謀父諫穆王之語。韋昭曰:「耀,明也。觀,示也。明德,尚道化也。不示兵者,有大罪惡然後致誅,不以小小示威武也。」

〔二〕據文意補。

小黃門高望,皇子辯之愛臣也〔一〕,因碩屬望子於勳,欲以為孝廉,勳不肯。或謂勳曰:「皇子,副主也;望,其保也;碩,帝之寵臣也。三怨成府〔二〕,豈可救也?」勳曰:「選賢所以報國也,非賢不舉,雖死可悔乎?」

〔一〕原誤作「皇子愛之辯臣也」,今正之。

〔二〕國語魯語曰:「子叔聲伯曰:『苦成氏有三亡:少德而多寵,位下而欲上政,無大功而欲大祿,皆怨府也。其君驕而多私,勝敵而歸,必立新家;不因民不能去舊,因民,非多怨民無所始。為怨三府,可謂多矣。』」

是時王國眾十餘萬,三輔震動,勳自請發兵萬人,分屯三輔〔一〕。每有密事,帝〔手〕(呼)詔問勳〔二〕。勳雖身在外,甚見信重,乃著琴詩十二章奏之,帝善焉,數加賞賜。

〔一〕續漢書:「因表用處士扶風士孫瑞為鷹鷂都尉,桂陽魏傑為破敵都尉,京兆杜楷為威虜都尉,弘農楊儒為鳥擊都尉,長陵第五雋為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領屬勳。」

〔二〕據范書及續漢書改。

十二月,左將軍皇甫嵩、前將軍董卓屯右扶風,討王國。

六年(己巳、一八九)

春正月,王國攻陳倉,董卓將救之,謂皇甫嵩曰:「智者不後時,勇者不留決。速救則城全,不救則城滅復何疑哉!」嵩曰:「不然,善用兵者全軍為上,破軍次之,百戰百勝,不如不戰而屈人之兵也〔一〕。上兵伐謀〔二〕,故見可而進,知難而退,故速戰為下。是以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我,可勝在彼,彼守不足,我攻有餘;有餘者在於九天之上,不足者陷於九地之下〔三〕。陳倉雖小,城守備固,非九地之陷也。國兵雖攻我所不〔救〕(拔)〔四〕,非九天之勢也。夫勢非九天,攻者受害,陷非九地,守者不拔。國今已陷受害之地,而陳倉保不拔之城,我可不煩兵而取全勝之功,〔五〕將何救乎?」不從。國圍陳倉八十餘日,城中堅守,竟不能拔,賊眾疲敝,果自解去。嵩欲進兵擊之,卓曰:「不可!兵法窮寇勿迫,歸眾勿追〔六〕。今我追國,是追歸眾,迫窮寇也。困獸猶鬭,〔七〕蜂蠆有毒〔八〕,況大眾乎?」嵩曰:「不然!前吾不擊,避其銳也。今而擊之,待其衰也。所擊疲墮,非歸眾也。國眾且走,莫有鬭志,以整擊亂,非窮寇也。」使卓為殿,嵩自與國戰,大破斬之。由是卓恨嵩,陰與嵩有隙。

〔一〕見孫子兵法謀攻篇。

〔二〕亦見孫子兵法謀攻篇。張預曰:「敵始發謀,我從而攻之,彼必喪計而屈服,若晏子之沮范昭是也。或曰伐謀者,陰謀以伐人也。言以奇策秘算取勝於不戰,兵之上也。」

〔三〕見孫子兵法形篇,文字稍有變更。

〔四〕據范書皇甫嵩傳改,此乃涉下文之「不拔」而誤。

〔五〕尉繚子曰:「若秘於地,若邃於天是也。守則固,是自保也;攻則取,是全勝也。」

〔六〕李賢曰:「司馬兵法之言。」按不見於今本司馬法。而孫子兵法軍爭篇作「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七〕見宣公十二年左傳。楊伯峻曰:「荀子哀公云『獸窮則攫』,韓詩外傳云『獸窮則齧』,淮南子齊俗訓云『獸窮則觸』,數語俱與此義相近。」

〔八〕出僖公二十二年左傳,乃臧文仲之語。螽,蜂也;蠆,蠍也。言其雖小而有毒,不可因其小而輕視之。

徵卓為少府,卓不肯就,上書,輒行前將軍事。既而以卓為并州牧,以兵屬皇甫嵩,卓又上書,請將兵之官。嵩從子邐諫嵩曰〔一〕:「本朝失政,能安危定傾者,惟大人與卓耳。今怨隙已結,二人不俱存。先人之言,兵家所重,卓被詔當放兵,而諷將士上書自請,此逆命也。彼度京師正亂,故敢躊躇,此懷姦也。二者刑所不赦。卓兇虐無親,將士不附,公為元帥,杖國威以討之,上顯忠義,下除姦凶,此桓文之舉也。」嵩曰:「專命亦罪也,不如顯奏,使朝廷裁之。」天子以責讓,卓不受詔,選五千騎將自河津渡。

〔一〕范書皇甫嵩傳「邐」作「酈」。

上軍校尉蹇碩惡大將軍進兵強,欲進在外,因而間之,乃與常侍通謀,說上使進征邊章、韓約。帝從之,賜進戎車百乘,虎賁斧鉞。進亦知其謀,請中軍校尉袁紹東發徐、兗兵以稽其行。

三月己丑,光祿劉虞為司馬領幽州牧,擊張純。虞使公孫瓚擊純,大戰破之。純客王政斬純首降。封虞為襄賁侯,瓚為都亭侯,並鎮北邊〔一〕。

〔一〕范書劉虞傳作「靈帝遣使者就拜太尉,封容丘侯」。又曰:「及董卓秉政,遣使者授虞大司馬,進封襄賁侯。」通鑑取范書而棄袁紀。然三國志公孫瓚傳曰:「虞以功即拜太尉,封襄賁侯。會董卓至洛陽,遷虞大司馬。」則袁紀所述,事出有據。又袁紀所言「司馬」,乃大將軍屬官,百官志曰:「司馬主兵,如太尉。」非言其拜大司馬也。

夏四月,太尉馬日磾罷。

丙午朔,日有蝕之。

丙辰,帝崩於嘉德殿。

時蹇碩在省中,欲誅大將軍何進,使人迎進欲與計事。進即駕往,司馬潘隱出迎進,因而逆之〔一〕。進馳去,屯百郡邸〔二〕,稱疾不入。

〔一〕疑「因」系「目」之誤。鈕永建以「逆」系「告」之誤,非。范書作「迎而目之」。又潘隱所任乃軍司馬,比千石。

〔二〕胡三省曰:「天下郡國百餘,皆置邸京師。謂之百郡邸者,百郡總為一邸也。」

戊午,皇子辯即帝位,太后臨朝,大赦天下。封皇弟協為勃海王。

初,帝數失皇子,何太后生皇子辯,養於史道人家〔一〕,故號為「史侯」。王貴人生皇子協,養於董太后宮,號為「董侯」。初,大臣請立太子,辯輕佻無威儀,不可以為宗廟主,然何后有寵,大將軍進權重,故久而不決。帝將崩,屬協於上軍校尉蹇碩。協疏幼,少在喪,哀感百官,見者為之感慟。

〔一〕史道人者,史子眇也,乃道術之士,后欲依其術善護皇子。

壬戌,詔曰:「朕以眇身,君主海內,夙夜憂懼,靡知所濟。夫天地人道,其用在三,必須輔佐,以昭其功。後將軍袁隗德量寬重,奕世忠恪〔一〕。今以隗為太傅錄尚書事。朕且諒闇,委成群后,各率其職,稱朕意焉。」

〔一〕「恪」原誤作「格」,據南監本、黃本逕改。

上軍校尉蹇碩以帝輕佻不德,二舅好脩虛名,無股肱之才,懼不能安社稷也,欲誅進等,立勃海王。與常侍趙忠、宋典書曰:「大將軍兄弟秉國威權,欲與天下黨人共誅內官,以碩有兵,尚且沈吟,觀其旨趣,必先誅碩,次及諸君。今欲除私讎,以輔公家。」是時上新崩,大行在前殿,左右悲哀,念在送終,碩雖用,有謀策,其事未可知也。忠、典以碩書告大將軍進,進誘諸常侍共誅碩。或曰:「碩,先帝所置,所嘗倚仗,不可誅。」中常侍郭脈與進同郡〔一〕,素養育進子弟,遇之曰:「進,我所成就,豈有異乎?可卒聽之。」

〔一〕范書何進傳作「郭勝」。通鑑考異引九州春秋作「郎勝」。

庚午,上軍校尉蹇碩下獄誅,兵皆屬進。

中軍校尉袁紹說進曰:「黃門常侍秉權日久,永樂太后與之通謀,禍將至矣。將軍宜立大計,為天下除患。」於是進、紹共圖中官。進厚遇紹及虎賁中郎將術,因以招引天下奇士陳紀、荀攸、何顒等,〔一〕與同腹心。

〔一〕范書標點本校勘記據陳景雲說,改何進傳之「龐紀」為「逄紀」。袁紀作「陳紀」,亦誤。

初,驃騎將軍董重與大將軍何進權勢相害,中官協重,以為黨助。永樂亦欲與政事,何后不聽,永樂后怒曰:「汝怙大將軍邪?敕驃騎斷大將軍頭如反手耳!」何后聞之,以告進。五月,進與三公奏:「故事,蕃后不同居京師,請永樂宮還故國。」於是驃騎將軍董重下獄死〔一〕。永樂后怖,暴崩,眾以為何后殺之。

〔一〕范書皇后紀作「重免官,自殺」。

紹復說進曰:「前竇氏之敗,但坐語言漏洩,以五營兵士故也。五營皆畏中官,而竇〔氏〕(后)反用之〔一〕,皆叛走,自取破滅。今將軍既有元舅之尊,二府並領勁兵,部曲將吏皆英俊之士,樂盡死力,事在掌握,天贊之時也。功著名顯,重之後世,雖周之申伯,何足道哉!」進言之於太后,太后曰:「中官領禁兵,自漢家故事,不可廢也。且先帝新棄天下,我奈何楚楚與士人共對乎?」進承太后意,但欲誅其放縱者。紹以中官近至尊,今不廢滅,後益大患。

〔一〕據陳璞校記改。

初進寒賤,依諸中官得貴幸,內嘗感之,而外好大名,復欲從紹等計,久不能決。太后母舞陽君及弟車騎將軍苗謂進曰:「始從南陽來,依內宮以致富貴〔一〕。國家亦不容易,深思之。覆水不可收,悔常在後〔二〕。」〔苗〕(進)入〔三〕,復言於太后曰:「大將軍專欲誅左右,以擅朝權。」太后疑焉。紹聞之懼,復說進曰:「形勢已露,將軍何不早決?事久變生,復為竇氏矣。」於是進以紹為司隸校尉,王允為河南尹,乃召武猛都尉丁原、并州刺史董卓將兵向京師,以脅太后,尚書廬植以為:「誅中官,不足外徵兵,且董卓凶悍,而有精兵,必不可制。」進不從。

〔一〕疑「內宮」系「內官」或「中官」之誤。

〔二〕惠棟曰:「范書光武紀:馬武云『反水不收,後悔無及』。胡注:水覆於地,不可復收,言事發則不可收拾。」

〔三〕據文意改。

原將數千人寇河內,燒宮府及居人,以誅中官為言。太后猶未寤。

六月辛酉,葬孝靈皇帝於文陵。

秋七月,徙勃海王協為陳留王。

董卓到澠池,上書曰:「中常侍張讓等竊幸乘寵,汩亂海內。昔趙鞅興晉陽之甲,以逐君側之惡〔一〕,乃鳴鐘鼓以如洛陽〔二〕。」進謂諸黃門曰:「天下洶洶,正患諸君耳。今董卓欲至,諸君何不各就國?」於是黃門各就里舍。

〔一〕定公十三年公羊傳曰:「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君側之惡人也。此逐君側之惡人,曷為以叛言之?無君命也。」

〔二〕疑「乃」字上脫「今臣」二字。

是時進謀頗洩,諸黃門皆懼而思變。張讓子婦,太后之娣也。讓叩頭向子婦曰:「老臣得罪,當與新婦俱歸私門。惟受恩累世,今當離宮殿,情懷戀戀。願復一入直〔一〕,得暫奉望太后、陛下顏色,然後退就溝壑,死且不恨。」讓子婦言於舞陽君,入白,乃詔諸常侍皆復入直。

〔一〕原「復一」誤倒,今逕正。

八月庚寅〔一〕,太白犯心星。

〔一〕八月甲辰朔,無庚寅。戊辰之前,有丙寅。續漢天文志即作「丙寅」。袁紀「庚」系「丙」之誤。

戊辰,大將軍何進白太后,將決其事,謀欲盡誅諸常侍,選三署郎補其處〔一〕。中常侍張讓、段珪相謂曰:「大將軍常稱疾,不臨喪葬,今忽入省,此意何為?竇氏意復起邪?」使侍者聽之,〔具〕(冥)聞進言〔二〕。出坐省戶下,讓謂進曰:「天下憤憤,亦非獨我曹也。又先帝嘗與太后不快,幾至成敗〔三〕,我曹泣涕救解,各出家財且千萬,共為禮,和悅上意,但欲託門戶於卿耳。今卿云何欲滅我曹種族,不亦太甚乎!卿言省內濁穢,公卿已下忠清,為誰乎?」於是尚方監渠穆拔劍斬進〔四〕。珪、讓偽詔以故太尉樊陵為司隸校尉,故司空許相為河南尹。尚書得詔疑焉,請大將軍出議之。中黃門以進首與尚書曰:「何進謀反,以伏誅。」

〔一〕馮班曰:「初,秦置郎中令,其屬官有三署五官中郎將、左右中郎將。凡三署中有郎中,主執戟更直侍宮殿,出則充車騎。漢因之。」

〔二〕據鈕永建校而改。

〔三〕言光和四年何太后酖殺勃海王協生母王美人,帝怒,欲廢后,中官救解乃止。

〔四〕胡三省曰:「按百官志,尚方有令、丞而無監。桓靈之世,諸署令悉以宦者為之,尚方監必置於是時也。」

進部曲將吳匡將兵在外,聞進被誅,欲將兵入,宮門閉。虎賁中郎將袁術燒南宮青瑣門〔一〕,欲以迫出珪等。珪等不出,持太后、天子、陳留王幸北宮崇德殿〔二〕。苗聞進死,陳兵朱雀闕下。進、苗素不相友善,進死,匡恐為苗所害,乃言曰:「大將軍欲誅諸常侍,車騎不欲。今大將軍死,車騎在,殺大將軍者,即車騎也。吏士能為大將軍復讎也?」進遇吏兵素有恩,皆涕泣曰:「願效死。」匡乃唼血為誓〔三〕,引兵攻苗,戰於闕下,兵破,斬苗首。

〔一〕范書何進傳作「因燒南宮九龍門及東西宮」。通鑑從袁紀。

〔二〕范書作「德陽殿」。

〔三〕唼血同歃血。漢書王陵傳曰:「始與高帝唼血為盟。」注曰:「唼,小歠也。」

於是司隸校尉袁紹斬偽司隸校尉樊陵、河南尹許相,勒兵捕諸中官,無少長皆誅之,死者二千餘人。引兵入宮,珪等迫急,復將天子、陳留王夜至小平津,六璽不自隨。是時宮中亂,百官無從者,惟河南部掾閔貢將十餘人從。會尚書盧植至,按劍責珪,珪等涕泣謝罪。又追兵至,珪等白上曰:「臣等死,天下大亂矣。」乃自投於河。

辛未,帝還宮,公卿百姓迎於道。并州牧董卓適至,聞帝在外,單騎迎於北芒上。卓與帝言,不能對;與陳留王言,及禍亂之事。卓以王賢,有廢立之意。

是日,幸崇德殿,大赦天下。得六璽,失傳國璽。

武猛都尉丁原將河內救何氏,拜執金吾。何進兄弟既死,其部曲無所屬,皆歸卓。卓使原部曲司馬呂布〔殺原而〕盡并其眾〔一〕。京師兵權,惟卓為盛。

〔一〕據通鑑補。

先是進遣騎都尉太山鮑信募兵,亦適至。信謂紹曰:「卓擁強兵,有異志,今不早圖,將為所制。及初至疲勞,襲之可擒也。」紹畏卓,不敢發,信遂還鄉里。

六月雨,至於九月乃止。卓諷有司以久雨免司徒丁宮、司空劉弘,卓代為司〔空〕(徒),假節鉞虎賁〔一〕。

〔一〕按三國志董卓傳作「以久不雨策免司空劉弘而卓代之,俄遷太尉,假節鉞虎賁」。范書、續漢書、袁紀下文均作「司空」,據改。

癸酉,卓謂司隸校尉袁紹曰:「人主宜立賢明,天下豈有常。每念靈帝,使人憤毒。今當立『董侯』,不知能勝『史侯』否?為當且爾,劉氏種不足復遺〔一〕。」紹曰:「今上未有不善害於天下,若明公違禮,任意廢嫡立庶,四海恐不從明公議也。」卓叱紹曰:「豎子!天下事豈不在我?我欲為之,誰敢不從!」紹橫刀長揖曰:「天下健者豈唯董公!」既出,遂奔冀州。卓以廢帝議示太傅袁隗,隗報如議。

〔一〕胡三省曰:「且爾,猶言且如此也。卓意欲廢漢自立。」

九月甲戌,卓大會群臣於崇德殿。卓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為治也。今皇帝闇弱,不可奉宗廟,為天下主。今欲依伊尹、霍光故事,立陳留王何如?」公卿已下,皆惶恐不敢對。盧植對曰:〔一〕「按尚書,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之桐宮〔二〕。又昌邑王立二十七日,罪過千條,是以霍光廢之。今上富於春秋,行未有失,此非前事之比也。」卓大怒,欲誅植。議郎彭伯諫曰:「盧尚書海內大儒,天下之望也。今先害之,恐天下震怖。」卓乃止。

〔一〕黃本無「對曰」二字。范書及通鑑作「獨曰」,於文義為長。

〔二〕見尚書太甲上。

是日,卓脅太后與群臣廢帝為弘農王,讀策,太后流涕,群臣莫敢言。丁宮曰:「天禍漢室,喪亂弘多。昔祭仲廢忽立密,春秋善之〔一〕。今大臣量宜為社稷計,誠合天心,請稱萬歲。」太傅袁隗解帝璽綬,立陳留王為皇帝,年九歲。太后遷於永安宮。

〔一〕桓公十一年公羊傳曰:「鄭莊公已葬,祭仲將往省于留。塗出于宋,宋人執之,謂之曰:『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後有鄭國。古之有權者,祭仲之權是也。權者何?權者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

袁宏曰:「丁宮可謂非人矣!以為雖伊尹之事,猶將涕泣而從之,而況凌虐其君,而助贊其惡。夫仁義者,人心之所有也。濃薄不同,故有至與不至焉。當其至者,在君親之難,若身首之相衛也;其不至者,猶有兒女之愛焉。無情於斯者,不得豫夫人倫矣。

盧植稱病而退,從近關出,卓遣人殺之,不及,隱於上谷,數年後疾卒。

植字子幹,涿人也。師事扶風馬融,與北海鄭玄友善,所學不守章句,皆研精其旨。身長八尺二寸,剛毅多大節,嘗喟然有濟世之志,不苟合取容,言論切直,不好文辭。飲酒至一石而不亂。融妃后家,絲竹歌舞者不絕於前,植侍坐,數年,目未嘗一眄。融以是尤敬異之。學終辭歸,闔門教授,不應州郡之命。建寧中徵為博士,補九江,廬江太守,為政務在清凈,弘大體而已。病去官,徵拜議郎,與蔡邕、楊彪等並在東觀,補續漢記〔一〕。植將終,敕其子斂具單衣,葬以土穴,其子從之。

〔一〕「記」原誤作「紀」,即東觀漢記。

丙子,太后何氏崩。董卓殺之也。

乙酉,司空董卓為太尉。

丙申,太中大夫楊彪為司空,豫州牧黃琬為司徒〔一〕。

〔一〕范書獻帝紀中彪任司空于丙戌日,琬任司徒作甲午日。

冬十月乙巳,葬靈思何皇后〔一〕。

〔一〕袁紀「十月」原誤作「十一月」。按十一月癸酉朔,無乙巳。而下文「十月」,乃「十一月」之誤,今皆逕改。

白波賊寇河東。

十一月,太尉董卓為相國。爵卓母為池陽君。

司徒黃琬為太尉,司空楊彪為司徒,光祿勳荀爽為司空。

卓雖無道,而外以禮賢為名,黃琬、荀爽之舉,從民望也。又任侍中周毖、城門校尉伍瓊〔一〕,沙汰穢惡,顯拔幽滯。於是以尚書韓馥為冀州,侍中劉岱為兗州,陳留孔冑為豫州〔二〕,潁川張咨為南陽太守,東平張邈為陳留太守。

〔一〕范書董卓傳作「任吏部尚書漢陽周珌、侍中汝南伍瓊」。李賢曰:「英雄記『珌』作『毖』,字仲遠,武威人。瓊字德瑜。珌音秘。」而獻帝紀初平元年二月庚辰言「卓殺城門校尉伍瓊、督軍校尉周珌」。注引東觀記曰:「周珌,豫州刺史慎之子也。」續漢書、魏志並作「毖」。又魏志伍瓊作「城門校尉」。據上引可知,諸書或言其前職,或言其所遷職,皆非有誤。又廿二史考異曰:「王懋竑曰:漢時尚書六曹,止稱尚書,不以曹名官也。吏部則東漢初無稱,此范史之誤。予案:靈帝末,梁鵠為選部尚書,見續漢百官志注。而蜀志許靖傳亦云以漢陽周毖為吏部尚書,似漢末已有吏部之稱矣。」

〔二〕疑三「州」字上皆脫「刺史」二字。通鑑「冀州」下作「牧」,餘作「刺史」。又范書董卓傳,「孔冑」作「孔伷」,注引九州春秋與袁紀同。

初,卓將兵東也,京兆尹蓋勳曰:「貪人敗類京師,其必有變。」乃為之備。及卓廢帝,勳與卓書曰:「昔伊尹、霍光權以立功,人猶寒心,足下小醜,何以堪之?賀者在門,弔者在廬〔一〕,可不慎哉!」卓得書,甚憚之。時皇甫嵩尚三萬餘人在扶風,勳乃密語嵩,欲討卓。卓亦深忌勳,使人安喻之,因徵勳為議郎。

〔一〕荀子大略篇曰:「下卿進曰:『敬戒無怠。慶者在堂,弔者在閭。禍與福鄰,莫知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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