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针灸大全

论点艾火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下经》云:古来灸病,忌松、柏、枳、橘、榆、枣、桑、竹八木,切宜避之。凡取火,若得火珠曜日,以艾承之,得火为妙。次有火镜曜日,亦以艾引得火亦良。余用铁 击kt 石,得火亦可。今人有清油点灯,传火点艾是也,兼滋润灸疮,至愈不疼痛,用蜡烛更佳。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