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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及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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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时间和诸天

如同其他的文化,在中国也有材料证明,从古代起人们也关心诸如人周围的宇宙的形态、地球在天空的位置以及它与其他天体的关系等问题。神话学也含蓄地提到由此产生的种种思想,如到达仙境的一重重的天,或神仙借以到达另一境界的阶梯。根据一个著名的传奇,在两个神仙的一次大战中,支撑天的一根支柱倒下,于是大地之间的相对平衡被破坏,天朝西北斜倾。《楚辞》中一首寓言式的诗以问题和谜语的形式提出了许多这方面的问题。[1]

对地球在浩瀚的空间的位置和它与其他天体的关系的理智的解释表现为三种主要形式。根据在公元前2世纪提出的一个理论,天一天旋转一次,形成了地球之上的苍穹;天有星座,北极星形成众星座围绕它转动的中心。这就是盖天论。大约一世纪以后,有人提出另一个称之为浑天论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天被设想为围绕地球四周的空间的扩大,天的圆周可分成365 1/4度。到汉末,又出现了一种理论。它认识到天无边无际,各星座在其周围随意地和独立地移动。[2]

中国人与其他文化的民族一样,也十分注意星辰及其运行情况,这点儿乎是不足为奇的。因为星辰及其正常的运行是人能观察到的最永恒的特征,通过把人世及其变化与星辰联系起来,人就能力图与比其短暂的生命更长久的某种体制联系起来。

由于中国人普遍地把宇宙看成是单一的实体,这种联系就更加有力了。在天与天体、地与其创造物、人与其活动这几大领域之间没有严格的分野。在单一的宇宙内部,上述几类领域中的任何一类发生的事情,即使与其他两类风马牛不相及,也对它们产生直接的影响。有人甚至说这种关系是如此强烈,以致可以说,为了与天上发生的现象相呼应,人世也必定要发生类似的事。这种天人感应的思想对王朝和政治来说是十分重要的。[3]

天与地的关系以及对圆天覆盖方地四周的认识在图画中表示了出来。人们知道,至少一个宗教遗址——可能是辟雍——的设计是圆穹包着方地。在营造某些坟墓的砖上镌刻这类图案的习惯也是为了提醒人们这一宇宙的真理。表示其他永恒现象的提醒物,如星座,同样是汉墓中发现的装饰性设计的重要内容。[4]

在天文学和占星术之间,在观察、测量、计算天体运行的企图和把这类运动与人的活动和命运相联系的企图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公元开始前已编成一大批这方面的文献,它们包括一些可能有图解的著作。收在《汉书》中的天文志可能是马续约在公元150年以前所编,其中列出了118个有名称的星座和783颗星。现存的一件文书约在公元前168年前埋入一座墓内,它以表格的形式列出了公元前246至前177年各星体升落的时间和方位。[5]

这类文献记载证明了中国的天文学者的过细的观察和他们长期不懈地进行记录的活动。一部非官方的文书画下的不下于29颗不同彗星的形状可能是一个人整整一生的观察所得,这说明有些无官职的人对这个问题的注意。但是更重要的是设置太史令等官职。这些官员的职责之一是把这些观察记在帝国档案之中。

这些记载要依靠熟练的观察,可以这样说,随着观察工具的日益精巧,这些记载的精确性也越来越提高。已知早在公元前4世纪或3世纪就已经使用日晷。在公元前1世纪,在另外的记载中以支持国家干预中国经济而著称的耿寿昌发展了“赤道仪”。公元102年,贾逵又随之制造了“黄道仪”。不久,张衡制作了浑仪(公元132年)。在后汉时期,内藏必要仪器的国家天文台位于洛阳南城墙外的灵台。[6]

至迟从公元前5世纪起,黄道的划分已被确定,这牵涉到某些已知其名的星座。这28个星宿以365 1/4度的圆周的度数测量,其范围相差悬殊。当时已知道黄道倾斜地与想象中的天上的赤道相交,约在公元85年,傅安测出了倾斜的交角。虽然据说约在80年之前刘向已开始了解和解释日月蚀的原因,但这些仍被视为异常事件,即那些需要作出解释和应用于政治事务的预兆。

除了用28宿来解释天的概念外,还有一种对天的理解,即天根据木星的运行被等分为12部分。通过强调天地间的感应,有些天文学者把这12部分与汉帝国疆域的特定的划分联系起来;这样天上某一部分的活动就可以指望人间对应地区发生类似的活动。可是,另一种观点认为天由五官组成,五官则与被认为是与控制一切存在物的五行相对应的。2

时间的测量和历法的颁布与天文学紧密相关,也是帝国官员的一件关心的事情。我们还不知道何时开始充分注意春分和秋分、夏至和冬至,但是早期的材料见之于《书经》。[7] 在帝国以前时期,大部分国家(即使不是全部)保持自己的历法,由各自的有权威的官员颁布;其中周王室的历法被认为高于其他国家的历法。

秦汉的帝国政府依次承担颁布权威性历法的责任,并且坚持这种权利。这些历法被用来计算帝国行政中的一切日程,例如确定征募劳工的时间,或者任命官员或封赏官爵的日期。对于帝国文官因需要分发大量文书和确定节日和季节性农活的正确时间来说,定出精确的日期是必不可少的。还必须设法使官员和农民进行工作的时间与下面将要讨论的循环和节奏的需要完全一致。[8]

颛顼历的制订势必随着观察和计算的日益精确而随之进行调整和修改。进行这项工作的专家们需要确定若干变异因素,如一年开始的时间,或者在一年的哪段时间应包括闰月。一年中有的月为30天,有的月为29天,所以就必须规定哪些是大月,哪些是小月。

至迟从公元前265年起秦国就已采用颛顼历,该历法定出一年从十月开始,一直通行到公元前104年采用新历法时为止,新历法则定一年从正月开始。王莽统治时在刘向的指导下又作了更改。已知汉代的最后一次历法变化发生在公元85年,这时人们认为新的四分历比它以前的历法更加准确。有时在进行这些调整时还有意识形态上的考虑。它们可以用来表示王朝的自信心或开创新纪元的意愿,或者以此把自己与一个过去的政体联系起来。[9]

在秦朝和汉初的几十年,每个皇帝即位时开始纪年。当公元前163年文帝在位时开始第二次纪年时,情况稍有变化。景帝在位对首先在他即位(公元前156年)后纪年;然后在前149年改元;最后又在前143年改元。在武帝朝(公元前141—前87年)时,他采用了崭新的制度。

新制度采用一种适当的名词;新名词可能表示一件吉祥的事件,或是皇帝的某一丰功伟绩,或是表示政府宣称要化为现实的人世的理想境界。这些两个字的名词被用作称呼年份的年号,以后的年份则以此年号逐年计数(例如公元前110年定为元封,称元封元年,公元前109年则为元封二年,依此类推)。这一制度适用于武帝朝起的所有年份,并用作一种政府据以表示其意图或弘扬其成就的宣传性的手段。[10]

一个月的每一天则参照干支循环的60个名称来认定;这个循环是通过把两种很古老的成系列的字——分别有12个和10个字——结合而成。这60个名称可以表示一大月、一小月的全部天数(59天)和第三个月的第一天;一般地说,它比较均匀地出现在相连的三个月中。到后汉,这一制度被一种直接以数计算日子的办法——每月从初一数到三十或二十九——所代替。

时辰用一种简单的滴漏来衡量,或用一种上有两根指针以表示太阳运行的日晷来衡量。一般地说,一昼夜分成12时辰,但在王莽时代前分成16时辰或18时辰的衡量法可能已很流行。一昼夜的12时辰又纲分为100刻,在公元前5年,在为该年的几个月采用新年号的同时,有人提出以120刻代替100的计时法,但它以后没有被采用。对精确地记时的注意是文职的和军事的行政记录的引人注目的特征,这方面的残件已在帝国的西北部分被发现。[11]

生命的循环:六十四种变化和五行

在秦帝国统一之前出现的两大思想体系企图说明,一切显然能给人的命运和人的意向带来浩劫的明显天象实际上就是存在的永恒秩序的一部分。如果人能了解这种秩序,他就能使自己适应在其周围必然发生的一切变化;他甚至能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避免危险。这一体系之一来自用蓍草进行占卜的活动,另一种则来自用观察和假设手段对世界进行科学探索的方法。这两个体系在大一统之前的几个世纪都已发展到引人注目的程度,并且都在汉代延续了很长的时期。

当用蓍草占卜时,[12] 这个过程包括解释64个可能的六线形之一。这个体系在此以前已使用了几个世纪,到战国时期,原来知识中的大部分内容已经失传。尤其是,虽然有些很古的原文(现存的《易经》中的象和爻)正被用来解释所产生的符号,但它们的语言是公式化的,绝大部分是陈旧的,结果它们的真正的意义早就失传了。但这并不能阻止人们引用这些具有经书权威性的文句,而一个君主或政治家就是用它们的权威来支持他希望作出的决定的,这从帝国时期的历史所记载的一批事件中便可看出。出于这种目的,有的人可能会把武断的解释归因于这些古文字,因此,这些古文字同样会引起它们政治含义方面的争论。

此外,六线形本身的概念也在变化。它们已不是作为占卜过程中产生的符号,而是正在取得自身的象征的价值。每个六线形表示一系列情况中取代其前一情况的情况,其取代程序则遵照宇宙的普遍规律。因此,六线形是表示时间中某一特定时刻的特性和特质以及某一行动的适宜性的有价值的符号。我们远没有弄清楚秦汉时期的六线形占卜发展到什么程度,但是这种发展过程使占卜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占卜者最初掷蓍草以寻求简单问题的简单答案;在以后的几个阶段,占卜的过程揭示了天、地、人相连结的宇宙据以运行的阶段程序中的阶段。由于人如果不能顺应这种状态就会导致其计划的失败,占卜和具有加强的象征意义的六线形的产生就能在某个人或皇帝作出决定之前给他提供明智和可靠的忠告。这些六线形成了生活规律的象征。通过把它们视作各具很大神秘力量的两个三线形,它们的意义就可以得到解释;两个三线形的并列,就能显示出不同的宇宙力量在某个特定时刻处于平衡状态的程度。[13]

在问卜于“彖”和“爻”时碰到的困惑后所产生的另一个后果必将大大地影响中国人的思想。一批现在不知其名的作者撰写了一系列的注疏或论文,以便解释原文中潜在的奥秘意义。他们企图尽可能清晰地阐述自己对宇宙内在真理的理解;他们用战国或秦汉时期流行的文字来表述。一直流传的这些著作总称《十翼》,现在成为《易经》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不能准确地知道这些文书最初在何时编成。有的部分收于马王堆发现的一件公元前168年以前的文书中,《十翼》的其他部分经过了汉代人的修订才成为现在的形式。

由于《十翼》出于不同作者之手,所以它们不能被指望用一种单一的哲学体系的语言来阐述。它们的一致性表现在对一个问题的探讨方面,即试图把64个象征符号的体系及它们的循环与其他的主要原理协调起来。它们的文风与陈旧的彖和爻的语言风格不同;它们试图明确地陈述其启示,而以往的格言式的表达到这个阶段只会掩盖神秘的真理。《易经》及与之有关的问题从此一直是中国某些思想最敏锐的人探讨的题目,并且成为20世纪以前中国玄学思辨中某些最重要的活动的基础。《易经》还容易被利用而为一些政治目的服务。[14]

关于按照安排好的、定期的和有节奏的先后程序发生变化的思想,还表现为另一种思想体系的不同形式,这种形式的渊源并非出于占卜。到战国时期,两种思想方式或理论——即阴阳和五行——已经合而为一。按照传说,公元前3世纪的思想家驺衍因调和了两个体系——一为五行的体系,一为主张两种力量交替活动的体系——而受到赞扬,但关于这项成就的详细情况则不得而知。按照这几个世纪演变而成的理论,自然界周而复始地发挥作用。变化由于阴阳按照五行的程序交替施加压力而发生。根据这种方式,延续性通过生、死、再生这一大循环而得到保证。这一循环在宇宙的一切领域和各种活动中都能看到。它可以在天体表面上的永恒运动中看出来,更直接地则在月亮的盈亏中看出来。植物和树木的季节性的发芽、开花、凋谢、再生也是按照这一类型进行,如同动物和人类的生、死和再生那样。

阴阳和五行的理论引起了在汉代趋于明显的许多复杂情况和弊病。一旦五行循环的思想被人接受,它就过分地、武断地和不加区别地应用于生命的一切秩序和方式中。结果分类以五为组,而不管这种分类是否包括无遗或是否合适。这样,就出现了一种倾向,或者甚至出现一种理智上的强制性,即确定物质世界的五个季节、五个方向、五种情绪、五种感觉、五种颜色或五种要素;上述各类的每一种都被归于五行之一所辖的适当划定的存在和活动之中。例如,体现新生的生命循环阶段以木为象征,表现为春季;其活动范围在东方,它所代表的颜色为青色;属于木的情绪为怒,人体的五个器官中属木的为脾;其庇护的星辰为木星。

此外,除了这些分类和认同之外,仍存在一个根本的问题。人们可以用多种不同的方式设想五行的序列,所以必须确定它们的顺序和与所选顺序有关的原理。实际上在许多序列中,只有两种被广泛地接受。[15]

比采用五行作为分类方法更有重要意义的是五行理论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汉代的思想家即便不是全部,似乎也大部分接受了这个理论,用它来解释世界上自然序列(包括创世过程)的延绵不绝的现象。《淮南子》的作者们、董仲舒和王充等人根据形形色色的观点来假设这个理论的正确性。五行循环论还被用作建立帝国各王朝取得思想支持的一种手段。[16] 虽然大概在公元前70年以前没有图象上出现五行的肯定的例子,但到王莽时代,这个理论在公共生活的许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出现在大都用于墓葬的象征物和扩符之上。[17] 它决定了朝廷礼仪中的某些细节,如官员官袍颜色的选择等。为了与五行论的要求相一致,政府必须调节惩罚的行动,以使惩罚避免在不适宜进行这类活动的季节进行;例如。由于春季是生长的季节,所以那时不宜处决囚犯,而必须等到与五行循环中宜于处决这一行动相应的季节,即冬季。[18] 如果人们老是盲目服从这些原则,那么我们还不清楚这种服从从何时起已经变得十分普遍或具有强制性,或者达到什么程度,以致对政府的行政起了有害的影响。

关于世界的变化或是可以用已知的64种象征符号的循环、或是可以用阴阳五行的五个阶段来理解的观点,不能完全令人满意。这个观点不是完整的哲学体系,不能解释一切事件或一切现象,例如那种明显地打破已建立的自然秩序和迫使人们以凶兆对待的灾害。它也不能提供沟通人类与需要崇拜和安抚的神灵之间情感的手段。与此相似的是,这些观点都不提困扰全人类的另一个问题:死亡的性质和转到来世的可能性。下面将以充分考虑五行的方式,注意探讨这个问题。

部分地出于上述的原因,有人试图修改这两种理论,或者把它们与其他的原理相调和。在前汉终结时,扬雄(公元前53年—公元18年)鉴于宇宙的复杂性,认为64种变化的体系不足以表达宇宙的真理。但是,这时《易经》早就被人接受而成为教育官员的典籍之一,并且它具有几乎相当于经书的权威性。[19] 也许是出于尊重此书的声誉,扬雄遵循它的模式提出了一个体系,但作了几处重大的修正。他提出同样旨在象征生命不同阶段的81个四线形系列。扬雄敢于对经书之一的已树立的权威性提出挑战,表现出一种了不起的勇气。但是他宣布一种更加全面的体系的企图在当时影响很小。

几乎就在同时,另一个文人京房关心的是这些体系存在的固有的困难。作为一个研究《易经》的学者,他看到了根据日常发生的事情理解64卦的必要性。京房因为根据观察自然的气候现象预言事情,已经赢得了很大的声誉,并且他认为必须把这类方法与哲学的体系联系起来。京房似乎试图把64卦与60个干支的名称及已知的天体的有规律的运动融合在一起。由于京房就政事直率地提出意见,他招致了象元帝宠爱的宦官石显等人的敌意;他在公元前37年41岁时被处死。[20]

“道”及其衍生的思想

在战国时期编成并取材于在前几个世纪系统阐述的观念的几部最著名的典籍,关心的是一般(不过相当笼统地)称之为道家的思想。像《庄子》和《道德经》等书籍具有诗一般的想象和内在的神秘性,在中国文化的许多世纪中吸引着读者,它们不时地受到某个皇帝的庇护,并且经常吸引着学者们的注意。[21]

这些典籍的作者或编纂情况远没有弄清楚;它们本质上并末对里面的思想提出系统的或合乎逻辑的说明,这些典籍已经产生了许多解释。然而人们从作为自然的单一秩序的道中可以辨认出它们的一个中心主题,这种单一秩序的意志和想法构成了宇宙一切方面的基础。这个概念有时与无为的理想有关系,在某些情况下,人们能够认识道的特点或它的影响,虽然道可能不立即以物质形式明显地表现出来。通过谨慎地避免故意与道背道而驰,许多人可以与道的形式和谐一致,进而达到安宁、康乐和幸福的境界。要做到这点,困难部分地在于人的弱点。人不过是自然界的万物之一,但却受制于一种内在的倾向,即把自己看成是其他一切的主宰。只有通过摆脱这一桎梏,承认自己的理解是主观和虚妄的,摒弃人为的价值观而接受道的价值观,人才能从他的种种局限性中解脱出来。

很显然,这些思想与那些关于人出于物质利益的考虑而正企图组织和调节人类共同体的思想几乎没有共同点。随着组织很差的较小的王国让位于帝国,由于帝国更多地和更有效地要求社会纪律,要求服从劳役的征募和推行制度,这种冲突就变得更加尖锐了。然而,道家的思想在作为两种对立思想调和的结果而出现的政府形式中仍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关于这两种对立的思想,一是商鞅、申不害和韩非所表达的权威的观念,一是在诸如《荀子》和《孟子》等著作中可以找到的强调人的价值的观念。[22] 道家的思想在无为和黄老思想中尤其惹人注目。

在无为的思想和皇权的行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关系。避免有意识地采取行动或作出决定,这部分地是由于对人的价值和个人判断力的新的认识;类似的思想应用于对君主的适当的地位和权力的看法方面。按照理想的模式,君主应在行政或决策方面力戒起个人作用;他不应有意识地打算行使自己的权力,而是应该满足于安然自得,袖手旁观,让自己的臣属去治理国务。他以自己的存在和无言的沉默来治天下,就象无形的道控制着自然界的一切活动那样。

这种思想中可能已经有了犬儒式的考虑。它显然适合国家的有实权的大臣或高级官员去提倡一种一切决策权操在他们而不是君主之手的观点。在实践中,皇帝们选择发挥他们自己的个性,或是退居“无为”的幕后而让他们的顾问来治理天下,其方式是大不相同的。特别是汉初少数高级官员也被引作例子,说他们有意识地支持无为的原则;据说他们力戒采取主动行动,所以能成功地把他们的辖区治理得安定而繁荣。[23]

曹参就是上面所提的这一方面的官员之一,他在公元前193年升任丞相。[24] 在一批已知受道家黄老思想影响的官员中,他也是赫赫有名的。直到近期,黄老思想除了在正史中稍有提及外,人们对它的确切情况所知甚少。材料的缺乏,可能是由于这种思维方式与其他的形式相比,未能取得突出的地位,理由将在下面论述。黄老道家的最著名的信奉者也许就是文帝的配偶、景帝之母窦太后;她死于公元前135年。

根据马王堆三号墓中一些新发现的文书,人们有可能比以往更有把握地确定黄老思想的内容。[25] 这些作品把有些被认为是属于老子的原理与黄帝的某些特有的活动结合起来。在这种文字中,这个黄帝被看成是一个神话中的人物,应与在帝国崇拜中占有一席地位的黄帝区别开来。这种文字中的黄帝也没有如向武帝指明长生之道的术士的力量。[26]

作为一个神话学中的人物,黄帝压倒了许多对手。通过战胜以战神著称的蚩尤,他取得了自己的成就。他依靠作出榜样和提出教诲,给君主提供统治人的任务的样板。在这方面,王权的理想与无为的理想略有不同。明君通过明确的安排,设法一方面尊重个人,一方面进行维持帝国秩序所必要的强迫,并把这两者加以调和。如果一个统治者根据自然界的法则来节制他的行为,同时充分地考虑天意,他将能胜利地完成其任务。

这样,当施政方法仍部分地以秦代皇帝的试验为基础时,黄老思想主张缓和这种试验的某些措施。这样,就不会像韩非和李斯所坚持的那样严格地依靠权威;而取代这种做法的将是在“道”的遁世思想和帝国的控制之间的一种有意识的调和。被认为渊源于黄老思想的少数典籍不提孔子或他的学说。这些典籍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具有系统地阐述属于玄学的内容的初步打算。

有若干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黄老思想未能取得突出的地位。在它的著名提倡者之一窦太后在公元前135年死后,汉朝政府的特点明显地起了变化。所采用和实施的更强烈的政策与黄老思想的原则是难以合拍的。[27] 在概念上,有人很快以新的着重程度和略为不同的应用方向提出道的思想。这表现在《淮南子》试图对宇宙提出一个更加完整的解释方面;这类著作就可能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它们的论述比根据黄老思想的论述内容就更加丰富。此外,在以后的几十年中,很快发生了政府直接鼓励对孔子和他的教导的崇拜的情况,而且这种崇拜开始成为训练官员课程中的突出的内容。董仲舒正在系统地阐述一种宇宙体系,其中对治人以及对孔子的伦理教训的直接注意占着应有的和重要的位置。董仲舒的学说很可能比表达黄老思想的文字更加成熟、完整和有吸引力。

《淮南子》成于公元前139年,是一部分成21长篇的巨著。它包括大量神话学内容,非常注意宗教崇拜活动,特别是在华中和华南履行的活动。在此基础上,作者们设法根据占支配地位的道的原理,补充对宇宙的系统说明。他们深切地认识到天文观察和天文学理论的重要性,认为道通过阴阳五行的中介力量,在天、地、人三个相关的领域中起作用。道的单一的原则还可从某些现象相对应的情况中认识到;同类对同类作出反应,这从温度或声音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同样,天上产生的力量将会引起在地上能感觉到的相应的力量。

还可以作出其他的比较或比拟。地上被认为充满着“理”;这些理可比作保存生命的静脉或动脉,破坏它就象切除人体的静脉和动脉那样,会有极大的危险。[28]

在这一体制中,人的理想境界是其生活与自然的节奏和划分(如四季)和谐一致,与他人和平相处,没有矛盾。所以,人决不能打算控制和征服自然,必须力戒剥夺天地的资源,以避免导致自然的失调。人类的适当的组织也要遵循支撑天体和人间万物运动的同一根本的模式。这些原理中的许多内容在下面一段文字中有清楚的阐述。2

太清之始也,和顺以寂漠,质真而纯朴,闲静而不躁,推而无故。在内而合乎道,出外而调于义。发动而行於文,行快而便於物。其言略而循理,其行侻而顺情。其心愉而不伪,其事素而不饰。是以不择时日,不占卦兆,不谋所始,不议所终,安则止,激则行。通体於天地,同精於阴阳。一和于四时,明照于日月,与造化者相雌雄。是以天覆以德,地载以乐。四时不失其叙,风雨不降其虐。日月淑清而扬光,五星循轨而不失其行。当此之时,玄玄至■而运照,凤麟至,蓍龟兆,甘露下,竹实满,流黄出而朱草生,机械诈伪莫藏於心。逮至衰世,镌山石,锲金玉,擿蚌蜃。消铜铁而万物不滋,刳胎杀夭,麒麟不游,覆巢毁卵,凤凰不翔。钻燧取火,构木为台,焚林而田,竭泽而渔。

这段文字下面还有人掠夺自然的方式的其他例子,以及与阴阳失调同时出现的灾难性的后果。一年四季不按照正常的顺序,恶劣的气候以后就出现毁灭和死亡。伴随着这些不幸的结果的是受难人类的苦痛和争吵。

理性主义的态度

前汉和后汉知识态度中突出的特征之一表现在理性主义态度的出现。王充(公元27年—约100年)有说服力地阐明了这一态度,他因至少写了四部独立的著作而闻名。其中只有一部因最长而得以保存下来。这就是《论衡》,幸运的是,它的85篇除一篇外都被保存。在写此书时,作者开始选用一种明确的语言风格,以使他的论点不致被人误解。[29] 王充在表达中国主体思想中比较罕见的观点时,他的主要特点是独立的意志以及他全面拒绝接受同时代人的假设和教义,同时在持这一态度时并不提出充分的理由。

王充的论证的风格在中国文籍中是很新的,有时难以找到任何与此相似的文章。虽然《论衡》是最完整的和保存下来的最突出的表达理性主义观点的文字,但在陈述这些观点方面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在桓谭(约公元前43—公元28年)的《新论》残卷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的态度。[30] 可能扬雄也有王充的某些原则,其中包括独立探索实际情况而不顾当时公认的假设的态度。

除了不断地抵制属于某些传统典籍或导师的神圣的权威外,王充开始对观察到的天地现象和对人的历史和行为作理性的解释。他特别强烈反对的是像董仲舒等提出的关于天向人们提出警告的理论。[31] 王充对中国思想的贡献之一表现在他试图形成一种系统的方法论并加以应用。他试图收集与讨论的题目有关的证据;他提出假设,以解释这个题目突出的特征;他指出了用试验来检验这个假设的正确性。

他不时地用比拟来进行争论,如表现在对雷和闪电的讨论方面。他讲述了五点证据,以说明雷产生于火或热;同时指出没有证据能证明雷是上天表现的愤怒的观点。在寻找证据时,他问被闪雷击毙的人的尸体的症状是什么;他通过试验和比拟,建议用火、水和铸铁炉来检验。[32]

人们常常把王充与卢克莱修(约公元前100—前55年)相比,后者也试图通过系统的追问,把人类从对其性质未被理解的力量的不应有和无根据的恐惧中解放出来。《论衡》探讨的题目甚为广泛;这些论文探究了自然科学的原理和现象。当它们谈到宗教的仪式和信仰时,作者要求证据,以证明那些影响人类生活的无形力量的存在。同样,在哲学问题上王充必须使自己先确信,受到崇敬的箴言和教诲真正出之于某位大师之口,而不是后世的杜撰。他常常求助于历史的证据以证明他的论点;他不同意薄今而厚古,认为过去更公正和幸运的倾向。

但是在现代人的眼中,王充的论证方法中存在某些缺陷。这种方法常常是从静态中产生的;他似乎没有考虑到难以(甚至不可能)收集到所有有关他的论题的材料。同样严重的是他的习惯,即没有提供证明就假定某些定理的正确性,然后摒弃一种主张、信仰或意见,而仅仅因为它与这些定理背道而驰。这种循环论证恰恰因王充在其他著作中严厉批判的缺点而降低了说服力。

王充在接受五行的存在和变化的理论的正确性时,同样坚持造物过程出自自然的性质。像卢克莱修,他也下大力气去排除对来世的恐惧。[33] 在该著作的好几篇中,他申述否定人能以任何形式在死后生存下来的可能性,或者死者的灵魂具有与活人通灵或伤害活人的力量。同样,他不相信占卜或巫术具有有益于人的任何力量。《论衡》多次提到天,但王充心目中天的概念是什么,却一点也不清楚。如同同时期的作者,他不打算对他的名词下定义,他的思想必须常常在一定程度上反面地从对他的对立面的批判中推论出来。这样,从他批判董仲舒观点的论点中,[34] 可以知道天对于他意味着什么;它并没有干预人类事务的意志或力量。

当王充在写作时,他非常注意孔子学说的价值和涉及孔子作品的文字。[35] 但是,传统上对圣君及其导师或者对周代诸王黄金时代的吹捧,却没有对王充有深刻的触动。他认为,假设那些日子必定比上个世纪或帝国统治时期更加辉煌和繁荣是没有根据的。同样,过去大师们的箴言需要细加检查才能采纳,因为它们可能包括某些矛盾的主张。在文官候选人的准备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文字引起很大争议的《五经》,不应比在王充时代编成并认为是孔子等人所撰的伪经言论受到更特殊的对待而当作经典著作。[36]

在造物和命运这两大问题上,王充对一个题目的论述及结论,可与其他早期作者的论述和结论相对照。《淮南子》在几个方面提到了造物,但其内容难以互相协调,这可能是这部著作出于多人之手之故。如上所述,有一段文字把由混乱转变成井井有条的过程归功于神话中的女娲。[37] 在另一段文字中,天被认为是最高的造物者,它调节阴阳,使四季和谐地依次转换,赐给动物和人类生命以天赋。[38] 在《淮南子》的又一段文字中,它以成熟得多的、同时更具有神话色彩的方式叙述了造物。[39] 作者描述了原初力量的分立和物质分离的过程;随之出现自然万物的成长,物类产生物类,或者去适应物类,同时充分地注意到神灵。最后,《淮南子》几次提到了“造化者”。[40] 至于它的形象从人体或拟人化的角度被想象到什么程度,文中无蛛丝马迹可寻,只有一处生动地把它比作用粘土造物的陶匠。没有提到造化者与人的关系。

王充在他的著作中几乎没有给造物的神话记载或给一个被命名的造物者的作用留下什么文字。在《论衡》中成为他思想基础的整整一篇中,[41] 他坚持天在发展过程中不起作用;要证明天在起作用,就必须证明它具有发挥作用的意志以及具体的物质手段,而这类证明尚需假以时日。王充不信宿命论;一切物质的形成事先都没有意图,就像在男女结合生命要素生儿育女时没有专门的意图那样。王充把自然界看成是自然的存在的运行,不受另一种超自然力量的干预,所以以上所说事先无意图的思想是王充的这种观点的基本内容。与这种观点相一致的是,王充同意造物有时是一种物质向另一种物质转化的结果,熟悉养蚕过程的人对这种现象是很清楚的。[42]

王充的自然哲学很注意气的概念。这是一种生命的能量,生命没有它就不能维持下去;它可能表现为驱动风的力量、人体精卵生殖的潜能或者水化成的汽。一切生物都有多少不等的气;一个人的性格和能力的形成,他的生命的盛衰,取决于气的多少。王充把赐给或分配气的力量归之于天,这看来与他的主张有矛盾,而且他没有详细阐明是什么因素促使天把不等量的气赐给或分配给生命。[43]

一批著作又提到了“命”的思想。下面将说明这个概念如何用于一个皇室声称有权行使的正统权力方面。[44] 它见于王充和王符的著作,它对某些主题的含意在前面已予讨论。

在诗一般的描写中,大司命和少司命成为《楚辞》中两首诗的题目。[45] 这些诗产生于大约公元前3世纪的南方文化,其中的“命”的含意与这里所提的约四个世纪后的哲学论文中的“命”不同。对王充来说,个人的命运首先取决于宇宙的自然发展。形成个人一部分的生命力的多少可以说能影响个人的强弱、生存和死亡。命还受制于所碰到的意外事件;一个人可能会碰到另一个其气强于自己并能影响他命运的人或力量。王充似乎还同意人的命运受制于天体行为的说法。虽然乍一看,这似乎与他反驳不能被证明的原理的行动有抵触,但并不存在根本矛盾,因为他认为以下观点已经得到证实:宇宙是一元的,任何一部分的运动与其他部分的运动连结在一起。

王充认为,有目的的超人的力量决不决定命,这种力量的决定可能是随意作出的;造物不能被命所决定。占卜不是确定人命运的正确办法,更不是逃避命运结果的正确办法。从本质上说,命运以一种无目的的方式发挥自己的作用,决不会因个人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而有所变化。所有的人,不论好、坏、或是不好不坏,都会遭受旱涝等自然灾害的命运,就象田野中的大火决不会专烧莠草而不烧有用的作物那样。

王充把命分成三种,即正命、随命和遭命。王符(约公元90—165年)在他的论占卜的文章中提到了正命和遭命。他同意决定命的好坏与个人的行为无关,但是他对这种信仰的后果表示了一定的恐慌。那些相信命决定个人运气的人可以从这种信仰中得到安慰,因为一个受坏运折磨的人不会因为他的邪恶行为导致这种下场而蒙受污点。王符担心这种主张可能会解除一个人对自己所作所为的责任。与王充不同,王符相信某些正确的占卜活动能使一个人避免给他定的命的最坏结果;他极力不让人去相信那些会使此人放弃道德顾忌的占卜活动。1

[1] 《淮南子》卷四,第4叶(鲁惟一:《中国人的生死观》,第51页);《楚辞》三(《天问》)(霍克:《楚辞》,第45页以下)。关于运用神话地理学的另一个例子,见《淮南子》卷四(梅杰:《汉初思想中的地形学和宇宙学》。

[2] 李约瑟等:《中国科技史》第3卷,第310页以下,克里斯托弗·卡伦:《李约瑟论中国的天文学》,载《过去和现在》, 87(1980),第39—53;鲁惟一:《中国人的生死观》,第54页以下。

[3] 毕汉斯:《〈前汉书〉各种凶兆的解释》,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22(1950),第127—143页。又见以下《董仲舒和天的警告》。

[4] 关于辟雍,见前《帝国崇拜》。关于图案中的星辰和星座,见肯特·芬斯特布施:《汉史概要及题材索引》(威斯巴登, 1966、 1971);鲁惟一:《通往仙境之路》,第112页以下。

[5] 《汉书》卷三十,第1763—1765页列出了关于天文学主题著作的22个条目,并举出21名专家。绝大部分的这类著作写在帛卷上, 这样就便于在上面作图。关于《汉书》卷二六的编纂者马续,见《后汉书》(志)卷十,第3215页。关于马王堆的文书,见鲁惟一:《近期中国发现的文书初探》,第122—123页。

[6] 关于这些仪器的发展情况,见马伯乐:《汉代的天文仪器》,载《中国佛教文集》第6卷(布鲁塞尔,1939),第183—370页;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3卷,第284页以下。关于耿寿昌,见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普林斯顿,1950),第192页以下。关于张衡及其浑仪,见李约瑟著作第3卷,第217页以下。关于灵台,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 48(1976),第62页以下; 王仲殊:《汉代文明》,第38页以下及图42(其解说词误为北魏,实际上应为后汉)。

[7] 高本汉;《书经》,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22(1950),第3页;《书经》的这一部分也许在公元前4世纪甚或3世纪写成。见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3卷,第188页。

[8] 关于五行的循环,见以下《生命的循环:六十四种变化和五行》。

[9] 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3卷,第194页以下;内森·西文:《古代中国数学天文学中的宇宙和计算》,载《通报》,55:1—3(1969),第1—73页;卜德:《古代中国的节日》,第27页以下、145页以下;鲁惟一:《危机和冲突》,第23页。

[10] 关于设置这一制度的情况,见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21页以下。

[11] )关于日咎,见李约晷:《中国科技史》第3卷,第302页以下。关于对记时的重视,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1卷,第43页以下、第126和第160页注91。关于公元前5年未遂的变革企图,见鲁惟一:《危机和冲突》,第2页、第78页以下,及本书第2章《世纪之末的风气》。关于把一昼夜分成12、16或18时辰的情况,见于豪亮:《秦简“日书”记时记月诸问题》,载《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编辑部(北京, 1981),第351—357页。

[12] 见本章《方法》。

[13] 关于《易经》,见赫尔穆特·威廉:《关于〈易经〉的八篇论文》;同上:《易经》中的天、地、人》:朱利安,休茨基:《〈易经〉研究》。

[14] 关于扬雄的思辨,见本书第15章《扬雄:玄、精神和人性》。关于《易经》的早期注疏者王弼(生于公元226年)的情况,见威廉:《关于〈易经〉的八篇论文》,第86页以下;休茨基:《〈易经〉研究》,第209页。关于政治利用的情况,见本书第15章《荀爽:〈易经〉作为抗议的手段》。

[15] 关于五行,见陈荣捷:《中国哲学资料集》,第248页以下;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2卷,第247页以下、第262页;鲁惟一:《通住仙境之路》,第6页以下。关于五行的程序,见本书第13章《班彪关于天命的论文》。

[16] 见本书第1章《帝国时期的思想潮流》及《前221年水德的采用》;第2章《知识和宗教方面的支持》;第3章《内战》;维5章《王朝与形而上学》。

[17] 见本章《对死者的照管》。

[18] 见本书第9章《总的原则》。

[19] 见本书第2章《行政的任务》。关于扬雄,见第15章《扬雄:玄、精神和人性》。

[20] 关于京房,见《汉书》卷九,第294页(德效骞:《译注》第2卷,第33页);《》卷七五,第3160页以下;卜德:《中国人的称为观天的宇宙学魔法》,第18页。必须把两个京房区别开来;其一原来姓李而生活在较晚时期;其二则为更早的京房,此人也非常关心《易经》,是四个今文学派评注之一的奠基人(《汉书》卷八八,第3601页以下)。人们认为较晚的京房是《京氏易传》的作者,此书试图系统地调和64卦循环和60干支循环。它收于《汉魏从书》中,但有人认为不可靠,而认为它出于宋代的某些学者之手;见雷夫·德克雷斯皮尼:《东汉抗议的预兆:襄楷呈给桓帝的奏议》(堪培拉,1976),第70—72页注52。此书的内容与诸如《汉书》(见以上注74)等著作中的《京房易传》所引的内容完全不同。关于前一个京房的著作,见《周易京氏章句》(残卷收于《玉函山房辑佚书》)。

[21] 关于这些著作的近期研究,见d.c.刘:《老子的》(哈蒙兹沃思,1963);.c.格雷厄姆:《的内篇七篇和其他作品》(伦敦,1981)。又见格雷厄姆:《列子》。

[22] 关于这些著作,见戴闻达:《商君书》;沃森:《韩非子:主要著作》;德效骞:《荀子的著作》(伦敦,1928);d.c.刘:《孟子》(哈蒙兹沃思,1970)。

[23] 关于这些例子,见《论衡》卷十八(《自然》),第777页以下(福克;《论衡》第1卷,第94页以下)。关于无为思想的起源和应用,见罗杰·艾姆斯:《统治术:古代中国政治思想研究》(檀香山,1983),第28页以下。

[24] 曹参的情况,见《汉书》卷三九,第2013页以下。关于他的任命,见德效骞:《译注》第1卷,第183页注3。关于他注意黄老思想的情况,见《汉书》卷三九,第2018页。

[25] 见西川靖二:《汉书中的黄老思想》,载《东方学》,62(1981),第26—39页;冉云华:《论道家的帛书》,载《通报》,63(1977),第65—84页;冉云华:《道源》,载《中国哲学杂志》, 7:3(1980),第195—204页;冉云华:《道的原理和法则:黄帝道家中的三个主要概念》,载《中国哲学杂志》,7:3(1980),第205—228页;鲁惟一,《近期中国发现的文书初探》,第119页以下。

[26] 见以上《民间崇拜》。

[27] 关于采用时新派政策的情况,见本书第2章《时新派政策的充分发挥》。

[28] 关于对应的理论,见查尔斯·勒布朗:《中感应的思想,附卷六英译文和分析》,宾夕法尼亚大学1978年论文。关于贯穿于地上的理的基本思想,见《淮南子》二十,第7和15叶;关于“地脉”的思想,见《史记》卷八八,第2570页。

[29] 《论衡》的英译文,见福克所译。刘盼遂提出《论衡》原来还包括15或16篇,但在早期已经散失,关于这种可能性,见福克译:《论衡》,第1328页。关于王充的写作风格,见高本汉:《中文文法概览》,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23(1951),第107—133页。

[30] 蒂莫特斯·波科拉:《及桓谭的其他作品》(安阿伯,1975);本书第15章《桓谭:务实的呼声》。

[31] 见以下《董仲舒和天的警告》。

[32] 《论衡》六(《雷虚》),第286页以下(福克:《论衡》第1卷,第285页以下)。

[33] 《论衡》二十(《论死》),第868—882页;二一(《死伪》),第883—906页;二二(《订鬼》),第930—946页(福克:《论衡》第1卷,第191—201、202—219、239—249页)。

[34] 见以下《董仲舒和天的警告》。

[35] 见以下《儒家关于人的观点》。

[36] 关于典籍文献及谶纬著作,见以下第14章《谶纬之学》;杜敬轲:《汉代谶语纬书的历史概论》,华盛顿大学1966年论文。

[37] 见以上《文化主人公:配偶的相会和造物》小节。

[38] 《淮南子》二十,第1叶(鲁惟一:《中国人的生死观》,第64页)。

[39] 《淮南子》七,第1叶(鲁惟一:《中国人的生死观》,第64—67页)。

[40] 《淮南子》一,第12叶;七,第5叶(鲁惟一:《中国人的生死观》,第68页);九,第23叶。

[41] 《论衡》十八(《自然》),第775—787页(福克:《论衡》第1卷,第92—102页)。

[42] 《论衡》二(《无形》),第55页;三(《奇怪》),第152页;十六(《讲瑞》),第730页(福克:《论衡》第1卷,第326页;第1卷,第322页;第1卷;第368页)。

[43] 《论衡》十八(自然》),第776页以下(福克:《论衡》第1卷,第93页)。

[44] 见本卷第13章《董仲舒》。

[45] 《楚辞》二,第12叶以下(阿瑟·韦利:《九歌》,第37页以下;霍克斯:《楚辞》,第39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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