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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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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造

兩京織染、內外香置局。內局以應上供。外局以備公用。南京又有神帛堂供應機坊。蘇州杭州等府、亦各有織染局。每歲造解有定數。數內有奉欽降花樣改織者、然未嘗增派。後於歲造之外、奉旨題派織解者、曰坐派。一時急缺、令部買辦者、曰召買。間一行之、以非舊制、不具載。若

制帛誥敕、乃織造一事、及冠服器用、斛斗秤尺、各有法式、今備列焉

(土商)疋

凡織造(土商)疋、闊二尺、長三丈五尺。額設歲造者、闊一尺八寸五分、長三丈二尺。歲造(土商)疋、並闊生絹、送承運庫。

上用(土商)疋、並洗白、腰機、畫絹、送織染局。婚禮紵絲、送鍼工局。供應器皿、黃紅等羅、並只孫(□易)裙、發文思院

○洪武元年令、凡局院成造疋、務要緊密、顏色鮮明。丈尺斤兩、不失原樣。局官常切比較工程。合用絲料、申請提調正官、嚴加提督。但有不堪、究治追陪

○二十三年、罷天下歲織(土商)疋。凡有賞齎、皆給絹帛。如或缺乏、在京織造

○二十六年定、凡供用袍服疋、及祭祀制帛等項、須於內府置局、如法織造、依時進送。每歲公用疋、務要會計歲月數目、並行外局織造。所用物料、除蘇木、明礬、官庫足用。蠶絲、紅花、藍靛、於所產去處稅糧內折收。槐花、梔子、烏梅、於所產令民採取、按歲差人進納該庫支用

丹礬紅每斤染經用

蘇木一片

黃丹四兩

明礬四兩

梔子二兩

黑綠每斤用

靛青二斤八兩

槐花四兩

明礬三兩

深青每斤用

靛青四斤

蠶絲

湖州府八萬斤

紅花

山東七千斤

河南八千斤

藍靛

應天府二萬斤

鎮江府二萬斤

揚州府二萬斤

淮安府二萬斤

太平府二百斤

槐花

衢州府六百斤

金華府八百斤

嚴州府六百斤

徽州府一千斤

寧國府八百斤

廣德州二百斤

烏梅

衢州府一千五百斤

金華府二千斤

嚴州府一千四百斤

徽州府一千五百斤

寧國府一千五百斤

廣德州五百斤

梔子

衢州府五百斤

金華府五百斤

嚴州府二百斤

徽州府五百斤

寧國府五百斤

廣德州二百斤

內織染局

本局、如遇織造冬至大祀、上用十二章袞服、皮弁服、題行欽天監擇日、禮部題請、遣大臣祭告。其工匠、間有於外府取用者。嘉靖四十四年、題行蘇松二府、各取織羅匠二十名、隨帶家小、赴部審實送局。隆慶元年題准、凡有傳奉急用

龍袍等件、本局果難獨支、方許奏行南局織造不得違例陳請

外織染局

本局合用物料、節年查會有無多寡不一。除年例內支用、及甲丁二庫關放、宛大二縣辦解外。其召買、大約以嘉靖四十二年為准、該銀六千

二兩二錢 【 今十年料造例、惟賞夷淨衣絹布、係該所染造。其廣盈庫、上用絹布、戶部轉行順天府宛大二縣變染】

每年題取染造絹疋物料

藍靛二萬五千三百五斤

煉鹼一萬五百斤

土鹼一千四百五十五斤

小粉一萬八千零八斤

木柴二十一萬九千八百二十一斤

木炭一萬六千三百三十六斤 【 以上召買】

折色藍靛銀四百五十九兩 【 順天府折解】

豬胰子二萬箇 【 順天府辦解】

蘇木烏梅茜草明礬等料 【 甲字等庫關支】

【 內召買各料嘉靖二十一年議、該價銀一千八百一十五兩。隆慶二年、查減去七百兩。六年、復減定為一千五十七兩】

十年一題染練絹疋 【 承運庫關支細闊生絹、十五萬疋】

供用絹三萬疋 【內熟絹、大紅四千疋、桃紅三千疋、丹桃紅五千疋、藍青八千疋、共二萬疋。生絹大紅一千五百疋、桃紅一千五百疋、青一千五百疋、黑綠一千五百疋、柏枝綠一千五百疋、明綠一千五百疋、共一萬疋】

賞用熟絹一十二萬疋 【 內大紅九萬疋。藍青三萬疋】

各處織染局

浙江杭州府紹興府

嚴州府金華府

衢州府台州府

溫州府寧波府

湖州府嘉興府

江西布政司

福建福州府泉州府

四川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山東濟南府

直隸鎮江府蘇州府

松江府徽州府

寧國府廣德州

各處歲造(土商)疋數目

每歲、造紵絲、紗、羅、綾、紬、絹、舊額各處共該三萬五千四百三十六疋一丈六尺一寸五分。遇閏、共加二千六百七十九疋二丈八尺八寸二分。今除江西、湖廣、河南、山東四省折解外。見徵浙江等布政司并南直隸蘇松廣德等府州縣、本色、共二萬八千六百八十四疋一丈九尺一寸五分。遇閏、共加二千六十一疋五丈二尺三寸九分。俱以十分為率、二分織金、八分光素。吐絲七百四十三兩八錢。遇閏加三兩四錢九分

浙江布政司、紵絲一萬四百二疋。線羅五百二十疋。生平羅一千疋。紗三百六十六疋。色紬五百二十八疋。共一萬二千八百一十七疋。閏加紵絲八百一十二疋。線羅三十一疋。生平羅二十五疋。共加八百六十八疋。今徵一萬二千六百六十二疋。閏加八百三十八疋

江西布政司、紵絲二千八百二疋。閏加二百四十五疋。今徵價銀一萬六百五十一兩四錢。閏加九百三十一兩

河南布政司、紵絲八百疋。閏加六十七疋。今徵價銀三千一百六十九兩五錢三分五釐二毫。遇閏不加

山東布政司、紵絲七百二十疋。閏加六十疋。今徵價銀二千一百七十兩八錢。閏加一百八十兩九錢

湖廣布政司、紵絲一千九百三十九疋。閏加一百六十九疋。今徵價銀七千五百二十六兩六錢。閏加六百四十八兩四錢

福建布政司、紵絲二千三百九十二疋。閏加一百九十一疋二丈四尺。今徵二千二百五十八疋。閏加一百八十八疋二丈四尺

山西布政司、綾絹各五百疋。閏共加八十六疋

四川布政司、闊生絹四千五百一十六疋。閏加三百七十七疋

直隸蘇州府、紵絲一千五百三十四疋。閏加一百三十九疋

松江府、紵絲一千一百六十七疋。閏加九十七疋

常州府、紵絲二百疋。閏加一十七疋

鎮江府、紵絲一千四百四十疋。閏加一百二十疋

徽州府、紵絲七百二十一疋。閏加四十八疋。今加五十九疋

寧國府、紵絲七百九十六疋。閏加四十七疋。今加五十八疋

池州府、闊生絹二百一十一疋一丈六尺一寸五分。閏加二十疋四尺八寸二分。今加一十九疋二丈八尺三寸九分。吐絲二斤十兩八錢。閏加三兩四錢九分

太平府、闊生絹五百疋。閏加四十二疋

安慶府、闊生絹六百八疋。遇閏不加

揚州府、紵絲一百三十一疋。闊生絹七百一疋。紬三百疋。共一千一百三十二疋。閏加七十二疋。今徵紵絲二百三十疋。閏加一疋。生絹七百一疋。吐絲七百一兩。閏俱不加

廣德州、紵絲二百四十疋。閏加一十四疋。今加二十疋

凡歲造。宣德十年、令各處解到疋、原解人員、連原封、同該司官吏、辨驗御史、送至午門內、會司禮監委官、及庫官、揀驗堪中收庫、不許在部開封

○正統元年、令各處歲造(土商)疋等物。該府州縣官、將織染局見在各色人匠機張、及歲辦、並關支顏料等物數目、開報巡按官、以憑稽考

○十二年奏准、歲造(土商)疋、俱令腰封編號。開寫提調及經織造官吏、匠作姓名。不堪用者、照號問罪、責其陪償

○成化二十年奏准、各司府設有織染衙門去處、不許另科價銀、轉往別處織買(土商)疋、因而侵剋錢糧。違者、從重究治

○嘉靖八年奏准、各司府州、額辦紵絲紗羅紬絹令巡按御史催督

○十四年題准、各處歲造疋、如有過限解納不及原數、並驗過不中等項、布政司至一千疋、府至一百疋以上者。將各掌印官、並解官、住俸責限、完日開支。若司至二千疋、府至二百疋以上者、參行提問、送部降級敘用

○萬曆元年題准、督造專責司府掌印官。辨驗委巡按御史。御史失參、聽本部該科參奏。本部失參、聽該科參奏

凡改織。天順三年、將揚州歲造紬三百疋、改織紵絲一百疋

○弘治九年、內承運庫缺供用賞賜疋、今以歲派絲料、分派各司府、改織各色紵絲紗羅綾紬五萬五千五百疋、以省另派擾民

○嘉靖五年、以賞用不敷、題准行織造地方、將原額歲造絲料、改織紵絲紗羅、暗花一萬八千疋。各長三丈五尺、闊二尺

凡折價。嘉靖七年題准、江西、湖廣、河南、山東、地方不善織造、令各折價。每織金一疋、價銀三兩五錢。光素一疋、三兩三錢。仍每疋帶徵路費銀五錢。山東、每疋三兩。每百兩、加銀五錢

凡織造內官。弘治十七年、革回蘇杭等府織造內官、令鎮巡等官管理

○隆慶元年、詔罷蘇杭南京織造。原差內官取回。一切不經織造、盡行停止 【 嘉靖中、陝西織羊絨、廣東等處織葛布、至是俱罷】

凡大漢千百戶襯甲服色。嘉靖二十年題准、每三年一次織造、蘇州府紅紗六十疋。杭州府礬紅羅六十疋。俱均徭內派徵、差官解納

制帛

洪武三年定、神帛織文、郊祀

上天、及配享、皆曰郊祀制帛。

太廟祖考曰奉先制帛

親王配享、曰展親制帛

社稷、歷代帝王、先師孔子及諸神祇皆曰禮神制帛功臣、曰報功制帛蒼白青黃赤黑各以其宜南京司禮監

神帛堂、年例織造、起運赴京各樣制帛一千九十六、南京太常寺關領各樣制帛二百五十五。運赴顯陵奉先白色制帛一十八(土商)。每年共該用帛一萬三千六百九十(土商)。例該十年一次料造誥敕【鐵券附】

洪武二十六年定照依品級制度、如式製造所用五色紵絲誥身誥帶黃蠟、花椒、白麵、紙劄等項、差人赴內府織染局等衙門關支誥敕式樣

誥、織用五色紵絲其前織文曰奉天誥命。敕織用純白綾其前織文曰奉天敕命。俱用升降龍文、左右盤繞。後俱織某年月日造。帶俱用五色

鐵券

洪武二年新製、給賜功臣。面刻

誥文。背鐫免罪減祿之數。字嵌以金。為左右二面、合以字號

○二十六年定、公侯伯襲封鐵券、行下寶源局、依式打造。所用□鐵木炭、須於丁字庫抽分竹木局關支。如遇完備、進赴內府鐫嵌

鐵券尺寸

一樣、高一尺。闊一尺六寸五分

二樣、高九寸五分。闊一尺六寸

三樣、高九寸。闊一尺五寸五分

四樣、高八寸五分。闊一尺五寸

五樣、高八寸。闊一尺四寸五分

六樣、高七寸五分。闊一尺三寸五分

七樣、高六寸五分。闊一尺二寸五分

冠服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製造

皇帝、皇太子、親王、袞冕袍服、務要擇日興工。仍擇日以進。其餘婚禮妝奩、並太常寺祭服淨衣、及給賜衣服冠帶、喪禮、衫巾、並行移鍼工巾帽二局、如法製造。其給賜衣服冠帶、【 圓領貼裏紗帽角帶】 須要預先多辦、以備不時賞賜

各王府冠服

親王每位 【 世子同】

冕服一副皮弁服一副

常服一副 【 以上尚衣監辦】

金冊一副銀事件一副 【 以上銀作局辦】

親王妃 【 世子妃同】

冊盝袱褥鎖鑰服匣一副

翠珠七翟冠一頂 【 用藍青冠蓋、大紅羅冠罩、事件全】

玉榖圭一杖 【 匣全】 玉綬花一副

玉革帶一條玉佩玎璫一副

玉禁步一副合香串一副

錫合一箇舄料一副 【 珍珠金】

禮服匣一座 【 以上內官監辦】

金冊一副金鳳一對

金簪一對金墜頭一箇

金寶鈿花九箇 【 七翟冠頂上用】

玉革帶事件一副玉佩玎璫鉤二箇

綵結垂頭花葉一副 【 玉綬花用、以上銀作局辦】

大衫大紅素夾三件

大紅素紵絲一件 【 表、紵絲一疋零一丈。裏、熟絹一疋零一丈】

大紅素線羅一件 【 表、素線羅一疋。裏、生絹一疋】

深青素線羅一件 【 表、素線羅一疋。裏、生絹一疋】

鞠衣實金繡鸞鳳綵繡雲夾四件

大紅素紵絲一件 【 表、表紵絲一疋。裏、生絹一疋】

大紅素銀絲紗一件 【 表、素銀絲紗一疋。裏、生絹一疋】

大紅素線羅一件 【 表、素線羅一疋。裏、生絹一疋】

深青素線羅一件 【 表、素線羅一疋。裏、生絹一疋】

各色熟絲線 【 大紅一兩三錢五分。青三錢】

青線羅綵繡鸞鳳夾霞帔二副

各色素線羅大帶 【 大紅三條。深青一條】

大紅綿布包袱一條 【 以上俱鍼工局辦】

郡王

冊盝袱褥鎖鑰服匣一副 【 內官監辦】

鍍金銀冊一副銀事件一副 【 以上銀作局辦】

【 如初封、加銀印池一箇、銀作局辦。印匣一箇、內官監辦】

郡王妃

冊盝袱褥鎖鑰服匣一副 【 內官監辦】

鍍金銀冊一副 【 銀作局辦】

凡將軍以下冠服。嘉靖七年議准、定擬價銀、遇有該府便差人員、給與印信領狀、赴部關領勘合、各回本布政司支領自辦。該司每歲終、將給過緣由、造冊繳報○四十四年定、郡王、將軍、中尉、郡縣□君冠服、通行裁革。惟親王世子妃仍舊

凡靈濟顯靈二宮、及福建靈濟宮各真君袍服、每三年一題換

凡賞賜衣服。永樂十二年、添設主事一員、於六科廊、專管成造、其紵絲、紗、羅、絹、布、每套俱有圓領、褡、□、貼裏。或女衣。或幼小男女衣。賞賜番僧、則用紵絲禪衣、紵絲。賞古麻氅哈唎、藍綾貼裏絹衣。貼裏青布衣

每年二次題造

上半年成造

織金紵絲圓領八百件

素紵絲圓領二百件

紵絲褡□、貼裏、各千件

絹圓領、褡□、貼裏、各三十件

黑牛皮靴二千雙

白羊毛氈襪二千雙

計用各色紵絲二千五百一十二疋一丈六尺。內承運庫放支。闊生絹二千六百六十三疋八尺。承運庫放支、送織染所變染藍紅二色。青紅熟絲線一十五斤。木炭四百斤。并皮靴氈襪、俱工部召商買辦

下半年成造

織金紵絲圓領八百件

素紵絲圓領二百件

紵絲褡□、貼裏、各千件

絹圓領、褡□、貼裏、各三十件

絹裏一百套

計用各色紵絲二千五百一十二疋一丈六尺。內承運庫放支。闊生絹二千九百一十四疋一丈六尺。承運庫放支、送織染所變染。青紅熟絲線一十八斤。木炭四百五十斤。工部召商買辦

凡給賜貢夷衣服 【 詳見禮部主客司】

遼東三衛、每年二次給賞、本色衣、靴、襪、疋、共六百分

女直建州等三百六十四衛所站寨、每年一次給綵折銀、 【 每一疋、折銀三兩】

共一千七百餘分陝西、四川、二處番人番僧、每三年一次給綵折銀、共三千七百餘分

靈藏贊善王差來番僧、紵絲綾貼裏衣、折銀北虜加賞。萬曆元年題准、於內承運庫關領。各色織金胸背紵絲五百五十八疋。六科廊成造衣二百套給賞。自後每年照例、因貢遞加、四年加至四百三十六套

凡給賜衍聖公祭酒等官冠服 【 詳見禮部主客司】

凡給賜狀元進士冠服

狀元宴花抹金銀牌腳一副 【 牌上鈒恩榮宴三字】

素銀帶一條 【 照六品制以上銀作局辦】

烏紗帽一頂 【 展翅全】 黑角帶一條

朝服、大紅羅袍一件。大紅羅裙一條

大紅羅蔽膝一條 【 三項、共用大紅線羅五丈八尺。黑青線羅一丈二尺。紅生絹九尺。青蘇絹五尺。連中單、共用白紅絲線三錢五分】

白絹中單一件 【 用白蘇絹二丈二尺】

梁冠一頂 【 簪絛全】 玎璫一副 【 銅鉤全】

錦綬一副 【 青絲網環全】 黑朝帶一副 【 以上文思院造】

木笏一片 【 營繕所造】 履靴一雙

氈襪一雙 【 以上皮作局辦、順天府解銀召買】

進士巾三百五十頂 【 展翅俱全】

翠葉絨花七百杖 【 鈒恩榮宴三字】

袍三百五十領 【 每件用天青水緯羅三丈二尺。黑青水緯羅七尺。裏用藍絹三丈二尺。承運庫關支。生絹送織染局染】

黑角革帶三百五十條 【 以上文思院造】

木笏三百五十片 【 營繕□造、通該順天府折□解部】

凡給賜雲、貴、四川、監生冬夏衣、每年一次。嘉靖十五年議准、支給價銀、聽其自製。著為例

夏衣三百套 【 每套三件、用藍白腰機夏布二疋一丈五尺。每疋三丈二尺。折銀三錢三分。該銀八錢一分四釐六毫八絲七忽五微】

冬衣三百套 【 每套三件、用闊生絹四疋三丈。每疋三丈二尺、折銀五錢五分。絲綿一斤、折銀五錢五分。該銀三兩二錢六分五釐六毫二絲五忽】

凡祭祀淨衣。文思院每年一次題造、給道士廚役、例不追收

○永樂十二年定、各壇該用絹布淨衣、六科廊每年、三起成造、共八百九十五套。每套四件、共三千四百三十六件

○嘉靖中、分建

四郊、成造淨衣一千七百二十八套

○十一年題准、四郊並祈榖社稷六壇、樂舞生道士、各給絹布等物、行令自造。臨期、聽御史查點。廚役照舊造給。著為例

○三十三年題造各壇廟廚役巾袍二百六十件。絛帽鞋襪、各三百件

○四十五年、增造

大享殿樂舞生道士、淨衣二百一十六套

○隆慶元年、止存

四郊社稷五壇、照例成造給賜

計各壇淨衣

圜丘壇道士淨衣二百八十七套

廚役綿淨衣三百套

方澤壇道士淨衣二百六十一套

廚役單淨衣三百套

朝日壇道士淨衣二百三十二套

廚役夾淨衣二百套

夕月壇道士淨衣二百三十七套

廚役夾淨衣二百套

社稷壇春秋兩祭、道士淨衣共四百五十二套

凡各壇廟祭祀冠服。嘉靖中定、圜丘典儀執事三十五人。司御拜位五人。青祭服共四十套。梁冠、革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一十五人、天青(土商)袍襯、共八十一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一十五人、天青袍襯、共八十一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一十八人、天青袍絹襯、共九十套。冠、帶、靴、襪、全

方澤典儀執事三十六人、青紗祭服三十六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八人、玄色紗袍襯、共七十四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八人、玄色紗袍襯、共七十四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九人、玄色紗袍絹襯、共八十一套。冠、帶、靴、襪、全

朝日典儀執事九人、素羅祭服九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五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七套。冠、帶、鞋、襪、全

夕月典儀執事一十三人、青羅祭服一十三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五人、玉色羅袍絹襯、共七十七套。冠、帶、鞋、襪、全

社稷典儀執事一十二人、青羅祭服一十二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羅袍絹襯、共六十九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羅袍絹襯、共六十九套。天丁帶、冠、鞋、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六套。冠、帶、鞋、襪、全

太廟祫祭典儀執事七十九人、青羅祭服七十九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五祀執事一十三人、青絹祭服一十三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太廟四孟時享、並司門等祀、典儀六十六人、青羅祭服六十六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四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六套。冠、帶、鞋、襪、全

帝王廟典儀執事四十五人、青羅祭服四十五套。冠、帶、玎璫、笏板、鞋、襪、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六人、紅羅袍絹襯、共七十八套。冠、帶、鞋、襪、全

先師廟典儀執事六十一人、青絹祭服六十一套。冠、帶、全

舞生、文、三十八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絹袍襯、共四十一套。冠、帶、鞋、襪、全

樂生、四十六人、各門燒香三人、紅絹袍襯、共四十九套。冠、帶、鞋、襪、全

太歲壇典儀執事一十八人、青絹祭服一十八套。冠、帶、全

舞生、文、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絹袍襯、共七十三套。冠、帶、鞋、襪、全。武、六十六人、各門燒香七人、紅絹袍襯、共七十三套。天丁帶、冠、靴、襪、全

樂生、七十二人、各門燒香六人、紅絹袍襯、共七十八套。冠、帶、鞋、襪、全

歷代帝王陵寢、每三年一次、遣道士致祭、給賜淨衣二十四套。每套二件 【 藍夏布氅衣、青夏布□領。嘉靖三十四年、減□一套】

凡陪祀官祭服。嘉靖三十三年題造、各壇廟陪祀官員、紗羅祭服九十一套

○萬曆三年、令造給七十二衛陪祀武官、紗羅祭服共三百套

器用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供用器物、及祭祀器皿、並在京各衙門合用一應什物、行下該局、如法成造。若金、銀、銅、鐵等器、隸寶源局。皮革、隸皮作局。竹木、隸營繕所。疋帛、隸文思院。皆須度量所料物色委官覆實相同、不許多支妄費

○永樂中、設器皿廠、工部添設郎中一員、【 後改註選主事】

專管廠內十二作、曰戧金、油漆、木、竹、銅、錫、捲胎、蒸籠、桶鏇、祭器、鐵索。每年光祿寺坐出該用器皿數目、題送工部奏准、劄付本廠、修造完備、該寺差人領用

凡祭祀器皿。洪武元年、令太廟器皿、易以金造。

乘輿服御諸物、應用金者、以銅代之

○二年定、祭器皆用瓷

○十七年、製祔祔廟冊寶、以檀香為之。冊文填以金

○正德元年、令修造

孝陵祭器、行南京工部、轉行各衙門備辦

○嘉靖七年、添造

文廟秋祭冰盤一百八十九件、皆硃表錫裏

○九年、定

四郊各陵瓷器。

圜丘青色。方丘黃色。日壇赤色。月壇白色。行江西饒州府如式燒解。計各壇陳設、太羹碗一。和羹碗二。毛血盤三。著尊一。犧尊一。山罍一。代簠簋籩豆瓷盤二十八。飲福瓷爵一。酒鍾四十。附餘各一

○十七年、饒州府解到燒完

長陵等陵白瓷盤爵共一千五百干件、附餘一百五十件、行太常寺收貯

○四十三年議准、修造各壇祭器、責令器皿廠鋪戶買辦。完日、一體出給實收、免行一一具題

凡供用器物。光祿寺年例器皿、一年一題、行器皿廠修理成造

○成化十二年奏准、歲造一萬件。工部七千件。南京工部三千件

○弘治二年奏准、增添歲造一萬二千件。工部八千四百件。南京工部三千六百件

○嘉靖二十四年、添造七千一百五十件

○二十五年令、歲造三萬二千三百件。工部二萬八千七百件。南京工部三千六百件。其二十四年新添之數減去

○二十六年、令工部增造新添之數。南京工部仍舊。共歲造三萬九千四百五十件

○隆慶元年、令照弘治舊額、歲造一萬二千件。仍於額外多造三千件、預備缺乏。其續添之數、盡行裁革

工部修理並成造共八千四百件

珍羞署三千七百件

大官署一千二百七件

良醞署一千一十件

掌醢署二千四百八十三件

南京工部成造三千六百件

珍羞署一千四百七十七件

大官署四百四十三件

良醞署四百一十八件

掌醢署一千二百六十二件

額派各抽分廠單料杉板 【 舊解本色。嘉靖九年、始照京價折解】

杭州抽分廠銀四千七百八十二兩五錢

蕪湖抽分廠銀四千七百八十兩

荊州抽分廠銀四千七百八十兩

凡典禮合用器物。

登極、遣大臣祭告嶽鎮、海瀆、陵寢、先師、諸王等墳廟。合用黃平羅銷金雲龍夾袱二百五十九條。硃紅木匣二百五十九箇。鎖鑰全 【 隆慶元年例、時有增減】

郊祀慶成宴、共造器皿七千七百二十四件。宴花一萬一千枝 【 隆慶元年例】

幸學釋奠、題准白瓷尊爵盤碗、內承運庫取用。貼金靈芝花鳳、笙、琴、瑟等件、內官御用司設等監修理。祝板、錫爵、大銅爵等件、工部成造修理 【 隆慶元年例】

遣祭先聖、歷代帝王陵寢、每三年一次。合用黃平羅銷金亭罩六座。包裹祭文、黃平羅銷金雲龍夾袱三十六條。裝盛香帛硃紅木匣三十六箇。鎖鑰全 【嘉靖三十四年、匣袱各減一件】

親耕耤田、合用房屋、 【 木架十五間、蘆席繩索全】 該營繕司辦。庶人絳衣等、 【 絳衣、青絲絛、白環、頭巾、履鞋、布襪、各六】

該都水司辦。外□龍口犁一張、 【 黃犍牛一隻】 黃絨鞭一把、黃套索一副、耙二副、紅犁十二張、 【 黃牛十二隻】

紅鞭十二把、紅套索十二副、農夫挑擔竹筐十對、鐵鋤、鐵掀、木掀各十張、米篩、竹箕、荊筐、簸箕各十箇、竹掃、苗掃帚各十把、俱劄行順天府辦送 【隆慶元年例】

大婚、合用硃紅戧金盤盒、並黃紅羅絹銷金夾單袱茶袋等件器皿、共五千二百六十件。藍絹葉羅帛花五千枝。及乾清坤寧二宮、鋪設簾櫳、繡龍鳳帳幔鋪陳、龍毯、花毯地氈、草席、竹簾等件、共一千二百三十二件 【 嘉靖元年例】

親王出閣婚禮、每位合用硃紅器皿八百三十一件。藍絹葉羅帛花三千五百枝 【 嘉靖三十二年例】

各王府

冊封中方木櫃 【 各年多寡不一。器皿廠造】

婚禮誥命匣袱 【誥匣一副、用紵絲襯裏。銅鎖鑰全。內誥、嵌寶玉軸、玉籤、紅羅銷金大小袱各一件。匣外紅綿布袱一條、紅綿三兩、紅鎖匙絛一副。弘治十四年題准、婚禮誥匣物料、行甲字等庫、先關後補。嘉靖四十三年題准、每年額造一千副。凡各王府及儀賓誥命、每軸造匣裝盛。並用紅袱紅綿等物包裹齎送】

喪禮謚冊寶 【 親王謚冊寶。成化五年、令工部促辦、付掌行喪禮等官順齎。其冥器、下所司就彼製造】

凡改造器物。永樂間、令守衛官軍木牌、更造以銅

○嘉靖二年、令江西燒造瓷器、內鮮紅、改作深礬紅

○三十年題准、光祿寺日用連二等盒、水花硃、改為銀硃。黃絨索、改為黃綿紗索。南京亦照此改

凡停造器物。正統十四年奏准、今後在京易辦不急之物、如馬槽之類、不必遠取

○成化二十一年詔、南京工部成造馬槽、馬樁、等項麤重之物、沿途軍民運送勞擾。一切停免。有缺在京成造

○嘉靖八年題准、光祿寺器皿、日用不可缺者、照例修飾。其係裝飾附餘、俱從質免造

凡折價送造。成化六年奏准、內監歲用馬槽、及他器皿、令南京類送價值、在京成造

○正德二年題准、南京工部原行買運柁木一千二百根、每根折蘆課銀五兩、解部買木成造、以省轉運

○嘉靖二年奏准、山西、山東、陝西、河南、原解成造

上用、並各宮物料。羊毛、皮、綿紗等八萬四千斤張、照弘治間例、解銀赴部召買。仍罷正德間諸傳造者

凡查理器皿。嘉靖十二年題准、光祿寺供應銅器、鐵器、各該署官、務令典守人役、用心防護。必待送出損壞一件、工部方與換新一件。如無、不准交換。典守人役、並各該署吏、仍聽本部查究

○二十三年題准、光祿寺添造器皿數多、該寺監供應之後、務即照數發出輳用、不得私匿棄毀。如違、許巡視科道官指名參奏

○四十三年、以器皿廠料銀過多、題准清理。照原題數目、每日填票、送光祿寺掛號驗收。仍置簿二扇、一存本廠、一送該寺、每日登記。按月倒換。該廠將各器物料、從實估計、毋得侵冒

○又題准、今後該廠、將會計器皿正數、按月分作三次類送。仍於號單內、每副件下、開載價銀若干、巡視衙門、及光祿寺驗看。本寺仍行堂上官一員專理。置簿三扇、一記收數。一記放數。一記回銷之數。月終、送部稽查。如造作人役作弊、聽巡視部寺各衙門參送治罪

斛斗秤尺【法馬附】

洪武元年令、鑄造鐵斛斗升、付戶部收糧、用以較勘、仍降其式於天下

○二十六年定、凡使用斛、斗、秤、尺、著令木秤等匠、記算物料、如法成造。所用鐵力木、杉木板枋、生鐵等項、行下龍江提舉司等衙門、照數放支。其合用錘鉤、行下寶源局、督工鑄造。如是成造完備、移咨戶部、較勘收用

○正統元年奏准、蘇松等處、原降鐵斛斗升、行南京工部、照舊式鑄造、給領收掌、以備較勘

○又令各處斛斗秤尺、府州縣正官照依原降式樣、較勘相同、官民通用。仍將式樣常於街市懸掛、聽令比較

○成化二年題准、私造斛斗秤尺行使者、依律問罪。兩鄰知而不首者、事發一體究問

○嘉靖四十五年題准、南京供用庫、斛斗升秤等、行南京工部撥匠料造三千八百七十六副

天平法馬

嘉靖八年奏准、製天平法馬一樣七副。六副分給各司、并監收內府銀料科道官。一副留部堂為式。凡解戶、及本部送進

內府銀兩、俱照戶部則例、給文掛號、領票關給、預先稱驗包封、會同該監較收

屯田清吏司

郎中、員外郎、主事、分掌屯種、墳塋、抽分柴炭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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