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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役类 高侯判脱里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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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侯判脱里役

建德县邓阿金,“状告为恳恩豁役事:视赋佥差,国朝良制。阿金原产二十石,悉卖与周谊等,死时已无寸土。今蒙佥役,手足无措。阿痛产罄贫极,日食艰难。幼男七岁,年登啼饥,户众邻图可审。乞拘承产人户,照税明充,庶得权宜,济变存活孤寡。上告。”高侯批云:“邓阿金粮虽在户,田实已卖。今系里役尚可。以四旬寡妇,七岁孤儿累之也。仰拘承业人户,照税丛充,庶免隅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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