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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类论第七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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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类者,阴阳类聚而交合也。三阳二阳一阳,三阴二阴一阴,其中交属相并,缪通五脏,阳与阴和,阴与阳和,首论五脏阴阳之至贵,末论四时阴阳之短期,中论三阳三阴之交合,皆为阴阳类也。

孟春始至,黄帝燕坐,临观八极,正八风之气,而问雷公曰∶阴阳之类,经脉之道,五中所主,何脏最贵?

四时之气,始于孟春,黄帝燕坐,临观八极,而正八风之气,得阴阳互用之妙,内外交通之理,而问雷公曰,阴阳之类,即人身经脉之道,五行在中,主于五脏,今五中所主,何脏最贵?此帝临观八极,以正八风之气,而有是问也。

雷公对曰∶春甲乙,青,中主肝,治七十二日,是脉之主时,臣以其脏最贵。

五行之木,在时为春,在干为甲乙,在色为青,在中主肝,孟春始至,肝木之气,治七十二日,是肝脉之主时,则肝脏最贵也。

帝曰∶却念上下经,阴阳从容,子所言贵,最其下也。

《疏五过论》云,上经下经,揆度阳阴,却念上下经,即上经下经也。阴阳从容,即揆度阴阳也,从容揆度,则子所言贵,最其下也,而有至贵者在焉!

雷公致斋七日,旦复侍坐。

公闻帝教,未明其贵,故致斋七日,旦复侍坐,求教于帝。

帝曰∶三阳为经,二阳为维,一阳为游部。此知五脏终始。三阳为表,二阴为里,一阴至绝,作朔晦,却具合以正其理。

三阳为经者,太阳为开,循身之背,犹大经之经于外也。二阳为维者,阳明为阖,循身之面,犹维络之维于内也。一阳为游部者,少阳为枢,循身之侧,开阖凭之,犹游行之部署,而旋转出入也,此为经为维为游部,可知五脏之终始。终,犹下也;始,犹贵也。欲知脏之贵下,在于三阴,不在三阳。故曰三阳为表,言太阳秉膀胱寒水之气,而主周身之表阳也,二阴为里,言少阴秉心肾水火之气,而主神志之五内也。一阴至绝,作朔晦,言厥阴为阴之尽,绝而后生,犹月晦而朔,故一阴至绝,可作朔之晦也。由此推之,则心神肾志之五内者至贵,而厥阴肝脏之至绝者最下也,贵下之理,具合不爽,故曰却具合以正其理。

雷公曰∶受业未能明。

上文为经为维为游部,及为表为里,至绝之说未明,故复问之。

帝曰∶所谓三阳者,太阳为经,三阳脉至手太阴,弦浮而不沉,决以度,察以心,合之阴阳之论。

所谓三阳为经者,乃太阳为经也。三阳为表者,太阳之气,在手太阴肺主之皮毛,乃三阳脉至手太阴也,太阳从枢转而外开,故其脉弦浮而不沉。弦,枢脉也;浮,开脉也;不沉,开而不阖也,此三阳为经,三阳为表之义。经脉循行,自有常度,故可决以度,心诚求之,其理自明,故可察以心,决之察之,可以合之阴阳之论。即上文上下经,阴阳从容之论也。

所谓二阳者,阳明也,至手太阴,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

所谓二阳为维者,阳明也。阳明之气,亦合肺金之皮毛,故阳明之脉,至手太阴,阳明从枢转而内阖,故其脉弦而沉急不鼓。弦,枢脉也;沉急,阖脉也;不鼓,阖而不开也。火热,曰炅,炅至以病,乃金受火刑,阳明金也,太阴亦金也,无论阳明太阴,受火之克,皆死。

一阳者,少阳也,至手太阴,上连人迎,弦急悬不绝,此少阳之病也。专阴则死。

所谓一阳为游部者,少阳也。少阳主枢,能开能阖。少阳之脉,至手太阴,则从太阳之开。太阳之在皮毛也,上连人迎,则从阳明之合。阳明之脉合人迎也,其脉弦,少阳之脉也,脉急为实,脉悬为虚,急悬,则外实内虚,急悬而枢转不绝,此少阳之病也;若少阳之气,不出乎阳,专在于阴,则死。专阴者,惟阴无阳,不枢转也。所以申明三阳为经,三阳为表;二阳为维;一阳为游部者如此。

三阴者,六经之所主也,交于太阴,伏鼓不浮,上空志心。

上文三阳二阳一阳,其脉皆至手太阴,太阴为三阴,三阴属肺,受朝百脉,故三阴者,六经之所主也。手太阴主天,天气下降,故交于太阴。交于太阴,交于足太阴也。足太阴主地,静顺承天,故其脉伏而鼓,鼓而不浮,此天地气交,即阴阳既济之道。凡水火之类,一切可该。故曰上空志心,盖志属水,心属火也。所以申明太阳阳明少阳之气,外合手太阴所主之皮毛,而内归于足太阴之坤土者如此。

二阴至肺,其气归膀胱,外连脾胃。

所谓二阴为里者,二阴秉水火阴阳之气,合太阳之水火阴阳,故二阴至肺;至肺者,太阳阳热之气,在肺主之皮毛也;气归膀胱者,太阳水寒之气,合水府之膀胱也;二阴之气,合于太阳,必从中土而内入,故外连脾胃;脾胃者,中土也。

一阴独至,经绝气浮,不鼓钩而滑。

所谓一阴至绝作朔晦者,乃一阴独至,经绝而气浮也。经绝,犹之一阴至绝也。经绝气浮,所以作晦朔也,无生长之机,故其脉不鼓钩,阴极而有微阳,故不鼓钩而滑。所以申明二阴为里,一阴至绝作朔晦者如此。

此六脉者,乍阴乍阳,交属相并,缪通五脏,合于阴阳,先至为主,后至为客。

缪,平声。结上文而言,此三阳三阴之六脉者,气机环复,故乍属于阴,乍属于阳,乍阴乍阳,则阴阳交属相并,三阳三阴,皆合五行,交属相并,故缪通五脏,言三阴通五脏,三阳亦通五脏也,阴阳皆通五脏。

故合于阴阳,太阳,具水火之气。少阴亦具水火之气。阳明具金土之气,太阴亦具金土之气。少阳具木气,厥阴亦具木气。如病发于阳,而阳气先至,则阳气为主,阴气为客;病发于阴,而阴气先至,则阴气为主,阳气为客。主客者,本标之谓也。至者,气至于脏,发为病也。

雷公曰∶臣悉尽意,受传经脉,颂得从容之道,以合从容,不知阴阳,不知雌雄。

《示从容论》雷公曰,复问所以三脏者,以知其比类也。帝曰夫从容之谓也。此篇帝云,却念上下经,阴阳从容。公故曰,臣悉尽意,将以受传经脉,颂得昔日所言从容之道,以合此日之从容,则阴阳交会之理可知。今也不知阴阳,不知阴阳之雌雄,复详请于帝,欲明阴阳之相类也。

帝曰∶三阳为父,二阳为卫,一阳为纪,三阴为母,二阴为雌,一阴为独使。

使,去声。干为天为父,太阳之气如天,故三阳为父,阳明秉金气而坚劲,故二阳为卫,少阳为初阳而煦濡,故一阳为纪,太阳既如天,则太阴当如地,故三阴为母。二阳既为卫而御外,则二阴当为荣而居内,故二阴为雌。一阳即为纪而联属,则一阴主阴,尽而无阳。故一阴为独使。上文雷公云,不知阴阳,不知雌雄,观此,则可知阴阳之雌雄矣。

一阴一阳代绝,此阴气至心,上下无常,出入不知,喉咽干燥,病在土脾。

旧本在四肢别离下,今改正于此。此以一阴而兼论一阳,次以一阴而兼论二阳,又次以一阴而兼论三阳也。一阴,厥阴也,一阳,少阳也。少阳之气,生于厥阴,厥阴之气,合于少阳。今一阴一阳,不相为类,故其脉代绝。代绝者,此厥阴之气,不合少阳,而上至心包也。合少阳则上下有常,出入有知;今厥阴之气,至于心包,以厥阴而合厥阴,惟阴无阳,故上下无常,出入不知;少阳火气上炎,不得厥阴之阴气以相济,故喉咽干燥。《宣明五气篇》云,脾脉代。代者,脾之本脉也;今脉代绝,致厥阴少阳,不相交合,故病在土脾。

二阳一阴,阳明主病,不胜一阴,脉 而动,九窍皆沉。

二阳,阳明胃土也,一阴,厥阴肝木也。二阳一阴相合,则木制其土,故当阳明主病;阳明主病,则阳明胃土,不胜一阴肝木,土不胜木,故其脉 而动。 动于下,木制其土,故九窍皆沉。

三阳一阴,太阴脉胜,一阴不能止,内乱五脏,外为惊骇。

太阴之阴,旧本讹阳,今改,三阳,太阳也。一阴厥阴也。太阳合手太阴肺气于皮毛,故三阳一阴相合,而太阳脉胜也。太阴之脉属肺金,故一阴肝木不能止,谓不能止太阴之胜也,金胜于上,木郁于下,故内乱五脏,木郁肝虚,故外为惊骇。

二阴三阳,病在肺,少阴脉沉,胜肺伤脾,外伤四肢。

三阳之三旧本讹二,今改。此以二阴而类三阳。次以二阴而类二阳,又次以二阴而类一阳也。二阴,少阴也;三阳,解见上文;太阳之气主皮毛,皮毛者肺之合。故二阴三阳相合,病在肺也。二阴合三阳而病肺,则三阳有余,二阴不足,故少阴脉沉也。胜肺,犹言肺气胜也;其胜在肺,则伤脾。申明伤脾者,非伤太阴之脾脏,乃外伤四肢也。盖皮毛之气过盛,则内伤肌腠,而病及四肢,先曰伤脾,以脾主四肢,究之所伤不在脾也。

二阴二阳,皆交至,病在肾,骂詈妄行,癫疾为狂。

二阴二阳相合,皆交至者,少阴阳明,交相病也;少阴属肾,故病在肾。骂詈妄行,癫疾为狂,病在阳明也。此少阴阳明,皆交至而为病也。

二阴一阳,病出于肾,阴气客游于心脘下,空窍堤,闭塞不通,四肢别离。

空,作孔。空窍,汗孔之窍也。堤,犹路也。少阴少阳相合,阴胜其阳,故病出于少阴之肾。少阳三焦之脉,散络心包,出于胃脘,今少阴之气,客游于心脘下,是阴客于阳,水胜其火,致三焦不能出气,以温肌腠,一似空窍之路,闭塞不通,故曰空窍堤,闭塞不通也。三焦者,火热之气;四肢者,诸阳之本;今三焦之气,闭塞不通,则不和于阳,故曰四肢别离,谓火热之气,不与阳和也。

二阳三阴,至阴皆在,阴不过阳,阳气不能止阴,阴阳并绝,浮为血瘕,沉为脓 。

此举三阴,兼论二阳;而三阳一阳皆在其中也。二阳三阴,阳明太阴相合也,不但二阳合三阴,而三阳一阳,皆合三阴,三阴,至阴也。至阴皆在者,言二阳在至阴,而三阳一阳皆在也,以至阴而合诸阳,则阳气有余,故阴不能过阳,以诸阳而合至阴,则阳归于阴,故阳气不能止阴;阴不过阳,则阳盛,阳不止阴,则阴胜,始则阴阳并胜,继则阴阳并绝,如阳胜脉浮,则浮为血瘕,阴胜脉沉,则沉为脓 ,血而瘕,则阴不济阳而阳胜,阳胜则阴绝矣。 而脓,则阳不济阴而阴胜,阴胜则阳绝矣。

阴阳皆壮,下至阴阳,上合昭昭,下合冥冥,诊决死生之期,遂合岁首。

结上文阴阳相类之义,上文阴阳相合,乃阴气阳气,皆属有余,是阴阳皆壮也。交合而病,气归于脏,是下至阴阳也。下至阴阳,复有升降,故上合昭昭之天,下合冥冥之地;以上天下地之理,即可诊决死生之期。五脏五行,始于木而终于水,犹四时始于春而终于冬,遂合今曰孟春之岁首。此阴阳从容比类,类聚无方,而五脏最贵最下之理,从可识矣。

雷公曰∶请问短期。

承诊决死生之期,而复问短期。

黄帝不应。

死生之期,可以理决,帝故不应。

雷公复问。黄帝曰∶在经论中。雷公曰∶请问短期。

短期之理,在上经下经,八十一论之中,而公必欲请闻于帝也。

黄帝曰∶冬三月之病,病合于阳者,至春正月,脉有死征,皆归出春;冬三月之病,在理已尽,草与柳叶皆杀,春,阴阳皆绝;期在孟春。

理,里通。此下论,上合昭昭,下合冥冥,以决死生之期,遂合岁首之理。冬三月之病水病也,病合于阳者,合于太阳寒水之气也。冬失其藏,春无以生,故至春正月,其病不愈,则脉有死征;虽不即死,皆归出春,谓出春交夏,决死也。若冬三月之病,在里之精气已尽,则不能出春,仲春草发,季春柳叶发,草与柳叶时皆杀,杀,犹死也。若冬三月之病,至春,阴阳皆绝,期在孟春当死,不能至仲春之草,与季春之柳叶矣,此冬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

春三月之病,曰阳杀,阴阳皆绝,期在草干。

此春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春夏为阳,秋冬为阴。春三月之病,阳气不生,故曰阳杀。杀,犹绝也。越春夏而至于秋,则阴阳皆绝,期在深秋之草干而死。

夏三月之疾,至阴不过十日,阴阳交,期在 水。

,濂同。此夏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六月长夏,属于至阴,时当至阴,阳气尽浮于外。夏三月而病不愈,交于至阴,不过十日死;若越长夏而至于秋,则为阴阳交;夏三月之病而交于秋,期在水而死。 ,犹清也。中秋水天一色之时也。

秋三月之病,三阳俱起,不治自已,阴阳交合者,立不能坐,坐不能起;三阳独至,期在石水;二阴独至,期在盛水。

此秋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前三阳,谓太阳、阳明、少阳,故曰俱;后三阳,谓太阳;二阴,谓少阴,故曰独也。秋之三月,肺金主气,若秋三月之病,合太阳阳明少阳而俱起者,此阳病合肺,当不治自已;若阴阳交合,至秋三月而病者,主阴阳不和,当立不能坐,坐不能起;若有阳无阴,而太阳之气独至,当秋时而病者,期在冬令之石水而死;若有阴无阳,而少阴之气独至,当秋时而病者,期在春令之盛水而死;太阳为水府,少阴为水藏,死于冬之石水,金不生水也,死于春之盛水,水不生木也。此决死生之期,而阴阳相类之理,更可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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