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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针十二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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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药,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岐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

《针经》,即《灵枢经》。帝欲不用毒药砭石,而以微针除百姓之病,先立《针经》,故咨岐伯而作《灵枢》。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镵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曰鍉针,长三寸半,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毫针,长一寸六分,八曰长针,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镵,音谗,鍉,音低。

此九针长短之度。

镵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圆针者,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泻分气。鍉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痼疾。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圆利针者,大如牦,且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尖如挺,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毕矣。请言其道。牦,厘同。喙,音晦。

此九针之形状功能。

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睹其疾,恶知其原!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髪。不知机道,扣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暗乎,妙哉,上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同。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义见小针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义见小针解。放而出之,出其恶血也。血不得散,气不得出者,真血真气也。去如弦绝者,出针之疾,所谓徐而疾则实也。以左属右者,缪刺之法。从右引左,令从右,左注之,邪仍属于右也。

持针之道,坚真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血脉者,在腧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甚。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病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恇,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悬阳,阳络之外浮者,两卫,左右之卫气也,方刺之时,必在悬浮之阳络,与两边之卫气,神属于此而勿去,乃知病邪之存亡。《素问·皮部论》:阴络之色应其经,阳络之色变无常,寒多则凝泣,同涩。凝泣则青黑,热多则淖泽,淖泽则黄赤是也。血脉者,在腧横居,邪在穴腧之内,横居而不流行,视之则独澄,清也。切之则独坚,不与真气真血相同也。以下义见小针解。

观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右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刺之害不中而去则致气,中而不去则精泄,精泄则病益甚而恇,致气则生为痈疡。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刺知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义见小针解。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其四末。

义见小针解。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脏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腧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

五脏六腑所出之处,脏腑之气所出通于经络之处也。五脏之腧各五,曰井荥俞经合,五五二十五腧。六腑之腧各六,曰井荥俞原经合,六六三十六腧。经脉十二,络脉十五,见经别。凡二十七气,以相上下,脉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义见本输。二十七气之所行,皆在此五腧,五腧者,经络之源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穴会,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是言经脉之孔穴,非皮肉筋骨也。五脏之表有六腑,六腑之经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关节。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之气味也。五脏有疾,其应出于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义详本输。明知其原,各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

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阴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盲之原,出于脖胦,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脖,音勃。胦,音英。

二者,左右二穴也。鸠尾,蔽心骨上穴,脖胦即气海,在脐下半寸,皆任脉穴。

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闭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虽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言刺法治病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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