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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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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妇人重身,九月而喑者,胞之络脉绝也。无治,当十月复。盖因孕至九月,儿体已长,胞系于肾,少阴之脉上系舌本,脉道阻绝不通,故不能言者间有之。十月分娩后而自能言,不必加治。若强以通声开发治之,则误矣。夫喑者,有言无声。经曰不能者,非绝然不语之谓。凡音出于喉咙,发于舌本。因胎气肥大,阻肾上行之经,肾脉入肺,循喉咙,系舌本;喉者肺之部,肺主声音,其人切切私语,心虽有言而人不能听,故曰喑。肺肾子母之脏,故云不必治。若《大全》解作不语则为心病,以心主发声也,与子喑了不相干。若张子和有降心火之说,马元台有补心肾之言,如果肾之脉络绝,则其病不治,岂有产后自复之理乎?故经云胞之络脉绝,此绝字当作阻字解。如富贵之家,及不明医理,必欲强治,惟有浓煎参麦五味饮,空心服地黄丸,助肺肾之气以养胎可耳。切不可谓痰闭心窍,而用化痰开窍通声之药,致误母子之性命也。

参麦五味饮(见下卷晕厥门。) 六味地黄丸(见本卷诸痛门,附六味地黄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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