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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论理升降出入,是病机也。推病根,为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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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犹有惑者,诸气过极,反胜也,是以人多误也,如阳极反似阴者是也。(推进一层,发明化气,则前半义理,更觉圆道矣。)若不明标本,认似为是,始终乖矣。故凡见下部觉冷,两膝如冰,此皆心火不降,状类寒水,宜加寒药下之三五次,则火降水升,寒化自退。

(此下谓清降之也,非攻下也。此等上热下寒,固是火不下降,然火之所以不降,非有寒以格之耶,治此者,成法甚多,未可概用寒下。且上热下寒与内热外寒,皆真寒真热也,与真热而现寒之假象,尚隔一层。)然而举世皆同执迷,至如《易》、《素》二书,弃如朽壤,良可悲夫!故处其方,必明病之标本,达药之所能,通气之所宜,而无加害者,所以制其方也已。

所谓标本者,先病而为本,后病而为标,此为病之本末也。标本相传,先当救其急也。又云:六气为本,三阴三阳为标,盖为病,藏病最急也。又云:六气为胃之本,假若胃热者,胃为标,热为本也,处其方者,当除胃中之热,是治其本也。故六气乃以甚者为邪,衰者为正,法当泻甚补衰,以平为期。养正除邪,乃天之道也,为政之理,补残之义也。大凡治病,明知标本,按法治之,何必谋于众。阴阳别论曰:谨熟阴阳,无于众谋。标本病传论:知标知本,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至真要大论曰:知标知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顺,正行无问。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诊,适足以乱经。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为可知,言热未已,寒病复起,同气异形,迷诊乱经,此之谓也。夫标本之道,浅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

言标与本异,易而弗损,察本与标,气可令调。明知胜复,为万民式,天之道毕矣。天元纪大论曰:至数极而道不惑,可谓明矣。所谓药之功能者,温凉不同,寒热相反,燥湿异本,前已言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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