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代设立“乐府”,下迄魏晋,都无太大的改变。到了南北朝时,由于政治地域的分裂,原在北方的统治者,向江南迁徙,北方归于各少数民族统治,主要是我国的匈奴族、鲜卑族、西藏族(羌族)等作为中国北部的统治上层,文化生活、风习好尚,都有不同。于是舞蹈艺术,南方与北方也各呈面貌。南方继承着汉魏的旧乐,并且逐渐采集了民间乐舞,有所发展。于是有“雅舞”、“杂舞”。雅舞用之郊庙朝飨,杂舞用之宴会,《乐府诗集》所举,可以按索。北方则多好胡(中国北部的匈奴族)、戎(中国西部的羌族)之伎。中国西部的中亚细亚,是当时东西方交通的要冲,西部各民族乐舞,大举传入。如天竺(印度)、龟兹(库车)等音乐舞蹈,上至宫廷,下迄闾巷,盛极一时。这就成为亚洲各民族舞蹈艺术交流混合的时期,以中国的文化艺术为基础,吸收了各种不同的艺术风格,创造出灿烂的光彩。
南朝雅舞、杂舞之外,又有《西曲歌》与《子夜吴歌》,其中亦有舞曲,《乐府诗集》[1]说:“西曲歌出于荆、郢、樊、邓之间,而其声节送和与吴歌亦异,故其方俗谓之西曲云。”《古今乐录》说:西曲歌有三十四曲,其中《石城乐》等十六曲并舞曲,舞歌均存。今按《石城乐》、《乌夜啼》、《莫愁乐》、《估客乐》、《襄阳乐》、《三洲乐》、《襄阳蹋铜蹄》、《采桑度》、《江陵乐》、《青骢白马》、《共戏乐》、《安东平》、《那呵滩》、《孟珠》、《翳乐》、《寿阳乐》等,都系队舞,旧舞十六人,至梁代减为八人。当时的荆、襄、樊、邓以至江陵,都是商业都市,商人来往其间,这些舞也大率为商人娱乐的所谓“商女”[2]的歌舞。舞容今虽不传,舞时的歌曲犹在,内容有不少是女子的情歌,可以推知它是女舞。《子夜吴歌》是吴地女子名子夜者所创的情歌,后在民间发展颇盛,在六朝唐人的诗中,《前溪舞》与《子夜歌》常连类并举,前者是一种民间舞,颇得当时的封建富室爱好,后者也流行颇广,文人学士、封建贵族都曾有所仿效。《西曲》与《吴歌》,为吴楚之音,常于宴乐时演奏,可以代表南朝一时的风尚。其他尚有《大垂手》、《小垂手》等舞名,大概就它的舞姿舞容取名,梁简文有《大垂手》及《小垂手》诗。[3]从诗中可以看出当时的舞姿与舞服,罗衣广袖,垂手折腰,与南朝所制的绍兴古镜图案 [4],墓葬出土的古俑造型,可以互相印证。到南朝的晚期舞蹈,如《春江花月夜》、《玉树后庭花》等宫廷的乐舞,当时的文人多有歌咏,大概也是由民间舞发展的结果。
至于北朝,自北魏拓跋氏以来,即盛行鲜卑“北歌”。鲜卑是西伯利亚的民族,“北歌”是鲜卑族的歌舞,如《慕容可汗》、《吐谷浑》、《部落稽》、《巨鹿公主》、《白净王太子》[5]之类,并著录于乐府。至北齐文宣初,胡舞已渐流行,其中如《安乐》,行列方正像城郭,始于北齐时,后周叫作《城舞》。“舞者八十人,刻木为面,狗喙兽耳,以金饰之,垂线为发,画袄皮帽舞蹈,姿制犹作羌胡状。”[6]这对我国今天的西藏跳神舞,犹可以追溯其来源。当时我国西北地区如昭武九姓之地(今撒马尔于等地当时属我国)的乐舞,逐渐东来,天竺(今印度)、龟兹、石国、曹国、康国等地的乐工舞人,挟艺而来者不少,中亚地区的舞艺,遂与中国本土的舞艺相结合,胡歌胡舞,成为学习的风气,因此开导了隋九部乐,唐十部乐的先路;并且尤可注意的是其中一些带有情节性的舞蹈,有出于民间创作的,也有从西域输入的,如《踏谣娘》、《兰陵王》、《拨头》、《苏幕遮》等舞。这在当时的舞艺中,可以说都是全新的东西。这些带有情节性的风俗舞蹈,遂为后代歌舞小戏的滥觞。
* * *
[1].《乐府诗集》,四十七卷,十页,四部丛刊影印,明版古阁本。
[2].商女,如唐人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是六朝唐人的习语,指歌舞女子。
[3].梁简文《大垂手》诗:“垂手忽迢迢,飞燕掌中娇。罗衣恣风引,轻带任情摇,讵是长沙地,促舞不回腰。”又《小垂手》诗:“舞女出西秦,蹑影舞阳春,且复小垂手,广袖拂红尘。折腰应两袖,顿足转双巾。……”前者出于湘中,后者出于关中。
[4].见《汉三国六朝纪年镜》《绍兴古镜聚英》两书图版,上海博物馆与北京历史博物馆有藏品。
[5].见《旧唐书·音乐志》。
[6].见《通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