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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丽的丑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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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先生:

萧先生[1]把您的信转给我,意思是叫我看了答复。我看了之后,第一个意思是惭愧,第二个是生气 (和您看了我那《〈以身作则〉后记》一样生气),第三个是置之不理。您看,我把话说的很老实,是不是? 前两个是感情用事,起于一种被人误会的忿懑;末一个却因为第一,所有我应理答复的话,萧先生那篇《风格的金字塔》大半已然讲的很透彻,很恳切。透彻: 因为他拿自己从事创作的经验来分析; 恳切: 因为他的意见绝不像一个中学教员或者大学教员的议论,却有那样的热诚。第二,最好的答复是仍请您体味一下那篇《后记》,因为多余的话便是废话,不是吗? 我希望您把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的《以身作则》(开明书店代销) 重看一遍。第一,这里的《后记》没有错字; 第二,您可以随手看看我那出戏,便明白是不是“比古文都难读了”。我明白这句话很有点傲气,实在不应该。不过我也就不必“雕琢”了,免得您“说是每况愈下的改良”。

不过我究竟答复了,因为我觉得,您和萧先生全在谈什么文字、风格,可是您我之间,作怪的更是一个说不出名堂的什么东西。是什么东西? 我说不出一个恰当的名字,索性不管也就好了,您和贵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有弄懂”的那句“这美丽的丑态又乃喜剧视为己出的天下”我真不知如何解释才好。因为,您知道,这原要一本书的,可是我缩成了一句话。对于若干人,只要思索一下,便明白我这句话暗示的意思。然而我不是写书,却只是随手写篇《后记》罢了。为了您的好意,我不妨稍赘两句。“态”原无所谓“丑”,“丑”是人世给它的一个解释,大半根据的是通行的道德。然而对于一个艺术家,即便是人世公认的“丑态”,在他全盘的感觉上,都成了“美丽的”,这就是说,这里世俗道德的成分最轻。这句话含有艺术和道德之间的若干问题,假如您对于现实主义 (不是普通杂志而是法国十九世纪真正的现实主义) 有相当了解,对于我这“随笔式”的句子就会越发晓然了。喜剧——不是悲剧——的对象,正好属于这类“美丽的丑态”。所谓“态”虽“丑”,然而具有艺术上的喜悦。我想,说到这里,我就可以收笔,否则怕将变成一篇枯燥的论文了。关于这方面,朱光潜先生是我所知道的一个权威,希望您平时注意一下他这方面的文字。他应该给我们写一部关于喜剧的大书的。

至于我那篇《后记》的第二句话,“经过三番四复的探讨”,您和朋友“才捉住一个模糊的概念”,虽说“不能确定”,我想我也就大可不必再说什么了。这句话的确很坏。其实整个这篇《后记》就要不得,还有一位同事劝我再版时把它抽掉,因为写得实在太坏了。我想听从他的忠告,特别经您这番抗议,我明白了我怎样虚荣熏心。因为,说实话,我赞同刘西渭先生的主张,一本创作原就勿需什么序跋来点染。如若不是我的虚荣作祟,也就不至于用一点钟写篇《后记》,今日倒成自己的羞辱。不过,您能接受一个我自打耳光的提议吗? 就是,看看我那出《以身作则》的喜剧,尽可抛开我这篇不三不四的《后记》。那时您要有所指正,我会欢天喜地来接受,因为即便是糟蹋您的精神、时间和金钱,我也可以稍减杌陧,而且有以自慰了。

关于您“改良文章风格”的意见,想来萧先生也许有话可说,我因为是个外行,只好请您饶恕了。我仅仅觉得您我之间,在“文章风格之外”,另有什么东西在作祟——不仅是欣赏的距离一类老话了。您饶恕我的傲气,真的,我诚心诚意求您谅解。

李健吾

(载1936年2月12日《大公报》)

附:

一位作者被人误解了,在我们读者却算拾着一个便宜。因为这样一逼,我们又可以由作者多听一点,多知道一点。健吾先生爽快的答辞我们深深致谢,希望别位作者在受了委屈时也慷慨地照顾这栏。我们甚而甘愿把它改成“作者与读者”,只要大家在了解上愿意接近。

杰君的信我已经复了,冤枉既已诉完,本期地位又窄,就不再写什么了。

萧乾

* * *

[1] 萧乾,《大公报》“文艺”专刊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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