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前,中国只有传统的手工业生产。鸦片战争后,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最先在我国强行设置工厂进行机器生产。同治年间,清廷为加强国防、改进军事装备,开始创办军事工业,随后又创办民用工业。先军事工业后民用工业的发展顺序,反映了创办者的政治、军事需要和时代特点。与此同时,民间兴办的机器工业也开始陆续出现。从此,中国机器工业开始了缓慢的发展历程。
机器工业是十八、十九世纪欧美“工业革命”的产物。它不仅迅速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而且成为人类最终战胜封建制度、确立资本主义制度的强大革命武器。然而,西方列强在我国开办机器工业的目的则在于经济掠夺,在于将我国经济纳入其殖民地、半殖民地轨道。中华民族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在经济条件尚不充分的条件下,开始兴办机器工业,使抵御西方列强侵略和瓦解本国封建统治基础的物质力量在日积月累中形成。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环境造成我国机器工业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然而,机器工业得到越来越多具有远见卓识的爱国志士的欢迎和支持。他们纷纷将投资工业作为爱国、救国的实际行动,推动机器工业在不断排除阻力中得以发展。其中,从咸丰十年至光绪二十年(1860—1894)大体为机器工业的产生时期;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1919年则为机器工业的初步发展时期。
第一节 中国机器工业的产生(1840——1894)
外资工业的入侵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开始在我国创办便于对华经济掠夺和多方面控制所需要的船舶修造、加工工业和租界内为其生活服务的公用事业。与此同时,还开办了一些小规模的轻工业。
(一)船舶修造业最先出现的是由英国人柯拜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在广州黄埔设置的柯拜船坞,专事船舶修理。其后,西方列强相继在上海、厦门、香港、福州等沿海口岸地区建立船舶修理厂或修造厂,到光绪二十年(1894)有名可稽的厂累计约达39个,大多为英国资本家所经营。其中,规模较大的有:1.香港黄埔船坞公司。该公司由英商怡和洋行与大英轮船公司、德忌利士轮船公司合伙筹资24万元,于同治二年(1863)创办于香港。创办伊始即收买了柯拜船坞公司。其后,该公司不断扩充实力,增殖资本。在激烈竞争中,它先后吞并了阿白丁船坞、何伯船坞、於仁船坞公司、桑兹船台和环球船坞公司,到光绪初年已垄断了香港、九龙、黄埔地区的船坞修造业。光绪二十年(1894)年,其资本已达156.25万元。
2.祥生船厂。该厂由英商和记洋行于同治元年(1862)创办于上海浦东。后在英人格兰特等人经营下,迅速发展为拥有大型船坞和机器厂的大型企业,并于光绪十七年(1891)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达80万两。该厂不仅修理各种船舶,而且制造多种小型货轮、汽船、拖船,有时甚至为清政府承造浮江炮艇、水雷艇等军用船只。仅据《捷报》零星记载,自光绪五年至光绪二十年(1879—1894)已造各色船只约40艘。自光绪十七年至二十年(1891—1894),年纯利与资本的百分比达17.5%—17.9%。13.耶松船厂。该厂由英商佛南于同治四年(1865)创办于上海虹口。它长期租用浦东的两个船坞,下设若干分厂,能修理各种船舶并能制造汽船、客货船、拖船、小炮船等。光绪十八年(1892)改组为有限公司,资本为75万两。其第一年度纯利与资本的百分比为13.5%,第二年即升至21%2。这些企业,便利了英国对华经济掠夺和垄断航运业,同时又在数十年间垄断了我国的轮船修造业,攫取了高额利润,排斥、压抑了我国船舶修造业的兴起与发展。
(二)加工工业这是列强为便于掠夺原料、推销商品的产物。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外资在华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以掠取原料而经营的加工工业为主,以推销商品而经营的加工工业较少。其主要加工工业有:1.砖茶制造业。砖茶是俄国从中国攫取的重要商品。早在汉口开埠后,俄国商人即在同治二年(1863)投资设立“顺丰砖茶厂”。最初用手工制造,10年后陆续使用机器生产。其后,机器制茶厂陆续开办,到光绪朝中期以后,汉口已有“阜昌”、“新泰”等若干大型砖茶工厂。汉口砖茶出口量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达35.4454万担,主要输往俄国。此外,俄国还在福州、1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0—26页。
2同上书,第26—36页。
九江等茶叶出口地相继设立几个规模较小的分厂,如“九江新泰砖茶厂”、“九江顺丰砖茶厂”和福州的若干工厂等,从而基本垄断了这些地区砖茶生产。其间,虽偶有英商等开办砖茶厂,但均无力取代俄商地位。俄国在华砖茶业由于采取机器生产,产品成本低,又享有子口税,致使我国旧式砖茶制造业每况愈下。
2.机器缫丝业。生丝是列强掠购的主要商品,出口量逐年增加。为使中国发展机器缫丝业,增加产量,以便运销欧美从事丝织,英商怡和洋行于咸丰十一年(1861)在上海创办了第一家机器缫丝厂1。其后,光绪四年(1878)美商“旗昌丝厂”试办成功,大型机器缫丝厂“怡和”、“公平”、“纶昌”、“信昌”、“瑞纶”、“乾康”等相继在上海开办。其间,旗昌丝厂于光绪十七年(1891)归法商接办,改名“宝昌丝厂”;“乾康丝厂”成立不久即售予华商,因此,到光绪二十年上海共有外国丝厂7家。估计资产达530万元2。光绪三年(1877),德商在烟台也设立“缫丝局”,从事机器生产。3.其他。主要包括制糖、制革、轧花、打包等业。
制糖业:先后有英商怡和洋行于光绪元年(1875)在香港设立的“中华火车糖局”和太古洋行于光绪九年(1883)在香港设立的“太古糖房”。中华火车糖局还于光绪四年(1878)始在汕头设立分厂。它们从华南和南洋掠取原料,从事机器生产,产品运销欧美并部分返销中国市场。
制革业:英商于光绪二年(1876)始在汉口开办压革厂,用机器压缩皮革,减少了运费,便利了出口。光绪元年仅出口皮革5319担,光绪三年即增达5万担。光绪七年(1881),英商还曾在上海设立熟皮公司进行生产,但不久毁于火。
轧花业:日本、欧美等国商人不顾中国政府一再禁阻、抗议,强行于光绪十四年(1888)在上海浦东设立“上海机器轧花局”,英商祥生厂在浦东设机轧花等。
打包业:有“隆茂洋行”、“平和洋行”、“德隆洋行”,自咸丰十年(1860)以来先后设立于上海、天津、汉口、重庆等地的打包厂,便利了皮革、羽毛、猪鬃、毛皮、棉花等原料出口。
此外,为出口加工蛋品、樟脑、茶叶、油料、毛绒等企业和为便于推销商品所设立的加工工业也间或出现。如,德商瑞记洋行于光绪十九年(1893)在上海浦东修建有三个火油池,可储煤油2500吨,并附设油箱制造厂,以便销售。此后,汕头、厦门、九龙等地继有火油池及油箱制造厂出现。又如,为了推销鸦片,它们还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鸦片制造厂等。
(三)小型轻工业这些轻工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上海。从道光二十年到同治末年,首先有一批食品加工、化学工业和印刷业问世,包括了面包制造、面粉加工、制药、酿酒、汽水、制酸及金银熔炼、砖瓦及锯木和印刷诸多种类。其中,老德记药房、江苏药水厂、点石斋石印局等,后来都发展成规模较大的企业。
光绪六年(1880)前后,外商曾在上海形成一个投资热潮,相继有制冰、火柴、肥皂、造纸、玻璃制造、铁器制造、家具制造等企业出现。火柴制造业中的“燧昌自来火局”、造纸业中的“华章造纸厂”、木材加工业中的“祥1采孙毓棠说。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67页注3。2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38—341、244页。泰本行”等规模较大。自光绪朝中后期,外资企业再次大幅度增加。其中,以生产多种饮料著称的“泌药水厂”、制药业中的“屈臣氏药房”、生产啤酒的“福利公司酒厂”,以及“美国烟草公司”、“上海水泥公司”等,在当时都颇具规模。这些企业的产品不仅供销上海,而且销往我国各口岸、城镇,并深入到广大农村。
与此同时,外国资本还先后在汉口、牛庄、厦门、福州、广州等地兴办过制冰、铁锅制造、豆饼加工、金银提炼等工业,并多次强烈表现出在我国投资棉纺织业和采矿业的企图。
到甲午战争之前,外资在华投资的轻工业种类日渐增多,并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
(四)租界中的公用事业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同治三年(1864),英商在“公共租界”始设“大英自来火房”从事煤气生产。最初资本10万两,至光绪二十年(1894)已增至20万两。煤气出售量达4889万多立方英尺。1866年,法商在“法租界”也建立“自来火行”,规模较小,后因经营不善,于光绪十八年(1892)被大英自来火房吞并。光绪九年(1883),英商在公共租界建成上海自来水公司,最初资本7.5万英镑,到光绪二十年增至14.4万英镑。该公司不仅对租界供水,并延伸到上海县城边,一昼夜可供1675万加仑。光绪八年(1882),英商创设上海电光公司,开始架设电灯。后因经营不善,于光绪十四年(1888)改为新申电气公司,光绪十九年(1893)又由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接办,改为工部局电气处。此外,天津开辟租界后,英商集股于光绪十五年(1889)也开办了一个煤气公司。
外商在租界开办公用事业,目的在于改善其生活、工作环境,使其享受到在本国同样的优越条件。但同时由于自来水、电灯、煤气灯等设施的建立,也开始改变了旧城市的面貌。
到甲午战争前夕,外国资本在我国开办的企业达191个,其中船舶修造和各种加工工业占到总数的60%1,且大多分布在以上海为中心的东南沿海口岸和长江流域的汉口。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估计约达2800万元2,利润一般在10%至24%之间,雇佣工人约达34000人,占当时我国工人总数的34.6%至37%3。
应当指出,外资在华设厂是没有任何法律或条约依据的侵犯我国主权的行为。愚昧、软弱的清政府初则放任、迁就;继则在民族工业初步发展之际试图阻抑外资在华设厂。但这种阻抑除少数成功外,大多失败。列强仍蛮横设厂,我行我素,并进而图谋攫取在我国设厂的法律权利。
外资企业依靠其种种特权和先进的技术设备,残酷剥削中国人民,攫取丰厚利润,阻碍与压抑着我国民族工业的兴起与发展。但在它的企业中却产生了我国最早的产业工人。它依靠机器生产迅速提高生产率和成品质量、获取高额利润、改善人们生活的现实,又在相当大程度上激起中国人民学习西方、投资近代工业的愿望和热情。
1汪敬虞:《十九世纪外资对中国工矿企业的侵略活动》,《经济研究》1965年第12期。2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47页。
3同上书,按第1201页统计表计算。
中国机器工业的兴起自同治初年,清政府开始主持创办军事工业;同治末年倡导兴办民用工业,与此同时,民间机器工业也陆续出现。此后二三十年间,我国机器工业逐渐发展,至甲午战争前已初具规模。
(一)清廷创办的军事工业嘉、道之际,我国制造军器、火药、战船的技术已大大落后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鸦片战争爆发后,领导抵抗英国侵略的开明官员林则徐等人已明确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并在爱国官绅、知识分子支持下试造新式船炮,进行了可贵的实践。不幸,由于战争的失败,腐朽的封建统治集团奢靡苟安,中断了它的发展。
咸丰末年,清廷遭受到人民革命的沉重打击,尤被英法联军所重创,乃至出现京师沦陷,皇帝北逃的惨剧。为加强封建国家机器,扑灭人民革命,提高国防实力,清皇朝中一部分正视现实的官员,倡导仿制西方船炮以自强,开始着手创办军事工业。
咸丰十一年十一月(1861年12月),两江总督曾国藩在安庆创办“安庆内军械所”,用手工制造洋枪洋炮及子弹、火药。没有雇佣外国人,只是招募了一批有志于近代科技的知识分子,探讨西方科技,研究新式船炮并制成一艘小轮船。不久,即派容闳赴美国购办机器,准备建立近代军事工业。同治元年(1862),江苏巡抚李鸿章委派英国人马格里在松江城外创办“上海洋炮局”,用手工仿制炮弹、火药。不久,形成由马格里和刘佐禹、韩殿甲、丁日昌分别主持的三个洋炮局。同治二年(1863),马格里主持的洋炮局迁往苏州,改为“苏州洋炮局”。马格里协助李鸿章从遣退的“阿思本舰队”上购回一批制造军火的机器设备,使炮局开始机器生产,仿制长炸炮、短炸炮和炮弹、枪弹。
安庆内军械所和上海洋炮局规模小、设备简陋,除马格里主持的炮局曾采用一些机器外,其余仍为手工生产,生产能力有限。如安庆内军械所仿制的轮船“行驶迟钝,不甚得法”1,“新制之坐劈上炮,不甚合式”2。尽管如此,但这却是中国经营近代军事工业的开端,体现了由手工业生产向机器大生产的过渡。
同治三年(1864),湘军攻陷太平天国首都天京,清朝统治暂时趋于稳定。为了发展军事工业,清廷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引进机器设备、招揽技术人才,近代军事工业于是迅速兴起。
从同治三年以后的30年中,由清廷直接拨款或各省督抚自筹经费,共建立了规模不同的近代军用企业共22个之多,它们的简况如下表:清廷创办近代军事工业简表(1864—1894)11《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7,第7—10页。
2《曾文正公手书日记》卷15,同治元年十一月十二日日记。
1资料来源: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4册。局名创办年创建人主要产品所在地江南制造总局1865曾国藩李鸿章枪、炮、子弹、火药、水雷、兵轮和机器。设有炼钢厂。
上海金陵制造局1865李鸿章枪、炮、子弹、火药。南京福州船政局1866左宗棠修造轮船。福州天津机器局1867崇厚李鸿章枪、炮、子弹、火药、水雷,设有炼钢厂。
天津西安机器局1869左宗棠子弹、火药。西安福建机器局1869英桂子弹、火药。福州兰州机器局1872左宗棠枪、子弹、火药。兰州云南机器局1872?岑毓英炮、子弹、火药。后停办再建。昆明广州机器局1874瑞麟子弹、火药、水雷,修造小轮船。广州广州火药局1875刘坤一火药。广州山东机器局1875丁宝桢枪、子弹、火药。济南湖南机器局1875王文韶枪、开花炮弹、火药。长沙四川机器局1877?丁宝桢枪、炮、子弹、火药。成都吉林机器局1881吴大澂枪、子弹、火药。吉林金陵火药局1881刘坤一火药。南京浙江机器局1883刘秉璋子弹、火药、水雷。杭州神机营机器局1883奕譞炮、枪、子弹、水雷等。北京山西机器局1884张之洞火药。太原广东机器局1885张之洞枪、炮、小轮船。广州台湾机器局1885刘铭传枪、炮、子弹、火药。台北湖北枪炮厂1890张之洞枪、炮、子弹、火药。汉阳奉天制造局1894依克唐阿不详。沈阳这22个局厂,规模较大的5个,即江南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湖北枪炮厂。除福州船政局专造轮船外,其余都能造枪、炮、子弹、火药,有的还能造轮船、机器,并设有炼钢厂;中型的有5个,即广州机器局、山东机器局、四川机器局、吉林机器局、神机营机器局,一般能造枪、子弹、火药,有的也能造炮。其他12个厂局,规模较小,一般只能造子弹、火药,有的时开时停。下面简要记述前4个较大的企业:1.江南制造总局(简称“沪局”)。
曾国藩、李鸿章创建。同治四年(1865)夏,由海关道丁日昌出面以6万两白银买下设在上海虹口的美商旗记铁厂及铜、铁、木料,再将丁日昌、韩殿甲主持的两个洋炮局和容闳买回的机器设备归并一处,成立“江南制造总局”。局址初设虹口,同治六年(1867)迁至城南高昌庙,随着购、造机器增多,先后建成机器厂、木工厂、铸铜铁厂、轮船厂、锅炉厂、枪厂、炮厂、黑色火药厂、枪子厂、炮弹厂、水雷厂、炼钢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及广方言馆、翻译馆、操炮学堂(后改为炮队营)和10余个附属机构。这些机构和设备,使江南制造局成为能汲取西方科技知识、培养科技人才,具有综合生产能力的新式军工企业。
其产品主要分五类:一枪支。初期仿制旧式前膛枪。同治十年(1871),开始仿制林明敦中针后膛枪。光绪九年(1883),又加造黎意枪。不久,林明敦式已陈旧,遂于光绪十七年(1891)改制快利新枪。粗略统计,至光绪二十年(1894)共产各类枪51295支。
二大炮。初期制造旧式劈山炮和生铜炮,同治十三年(1874)试制成功12磅前膛来福炮。光绪四年(1878)设炮厂,开始仿制40磅子前膛快炮。光绪六年至七年(1880—1881)又先后造成120磅子、150磅子乃至180磅子前膛大炮。光绪十七年(1891)开始仿制全钢后膛大炮。快炮重2吨多,炮弹重40磅;大炮短式的重48吨、长式重52吨,炮弹重800磅,大大提高了攻坚能力1。到光绪二十年,共生产新旧各类炮共585尊2。
三弹药。生产枪弹、炮弹种类甚多,既有本厂所造枪炮配套成品,也为从国外购进的枪炮配制弹药。火药方面,先后试制成黑色火药、栗色火药和无烟火药。此外还生产地雷、水雷。到光绪二十年(1894),共生产各种炮弹1201900枚;各种火药4081469.5磅;各种水雷563具及大量子弹3。四轮船。同治六年(1867)始建轮船厂和船坞。次年,造成第一艘木壳兵轮“恬吉”号(后改名“惠吉”)。至光绪十一年(1885)先后造成兵船8艘及小型轮船7艘4。其中,8艘兵船的动力逐渐由400马力上升到2000马力,并造成两艘铁甲船,标志造船技术日益提高。但由于经费不足,光绪十一年(1885)后,停止制造轮船,只从事修理南北洋各省船舰。
五炼钢。光绪十六年(1890)前,钢材全靠进口。为避免洋商哄抬物价,乘机敲诈及保证战争急需,遂于光绪十六年开始设炼钢厂,逐步建成15吨西门士炼钢炉和三吨炼钢炉各一座。前者可日出钢20吨,后者日出钢3吨。虽然所出钢材有限,但开我国自行炼钢、自产钢材之先河。
此外,到光绪二十年(1894)还生产车床、刨床245台,各种机器316具,并翻译了大量西方科技、文化书籍,培养了一批科技及企业管理人才。2.金陵机器局(简称“宁”局)。
李鸿章于同治四年(1865)将苏州洋炮局迁至南京扩建而成,规模不大。初期,仍由马格里主持。马格里并非内行,且专横跋扈。光绪元年(1875),他主持制造的大炮在大沽炮台连续爆炸。他却对事故百般抵赖,遂被撤职。此后,金陵机器局一直由中国人主持,不再任用洋人担任监督。
金陵机器局建立后,逐渐增添机器,并于光绪五年(1879)合并了乌龙山机器局,下设机器厂3座,翻砂厂、熟铁厂、木作厂各2座和火箭分局、枪子机器厂及铁汽锤厂、拉铜机器厂等机构。主要生产过山炮、后膛炮等多种口径大炮、炮弹、前后膛各种抬枪、枪子、水雷及炮车和其他军用品。生产数量不详。据刘坤一在光绪二十五年依据当时机器设备和产量计算“每年可造后膛抬枪一百八十枝,两磅后膛炮四十八尊,一磅子快炮十六尊,各项炮弹六万五千八百颗,抬枪自来火子弹五万粒,毛瑟枪子弹八万一千五百粒”1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299—303页。
2同上书,据第293页表统计。
3同上书,据第293页表统计。
4同上书,第286页。
1。此外,还造成2艘小轮船。
3.福州船政局(简称“闽”局)。
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创办于福州马尾山下。亦称马尾船政局。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后,由沈葆祯接办。
该厂机器设备购自法国,先后建成铁厂(包括锤铁,拉铁二厂)、水缸厂、轮机厂、合拢厂、铸铁厂、铜厂、储材厂、钟表(仪器)厂、打铁厂、转锯厂、木模厂、砖窑、铁肋厂、鱼雷厂等2。此外,还建有船坞、学堂、绘事院和艺圃,培养轮船制造和驾驶人员及技术工人,并向欧洲派遣留学生。初期,聘法国人日意格、德克碑为正副监督,及多名法国技师进行技术指导。同治七年(1868)初,开始兴造轮船。同治八年,第一号轮船“万年青”号下水。其后到同治十三年(1874)在日意格任职期间,共造船15艘,均为木质轮船。其中,除“扬武”号马力较大(250匹)、配炮多(13门)外,其余马力均在70匹左右,火炮3至6尊不等,且舱位较大,实为武装商船。光绪元年(1875),按约遣退洋人,开始自行设计制造兵舰,至光绪二十年(1894)共造成轮船18艘。除前4艘仍为木肋兵轮外,其他均为铁肋或钢甲;马力由150匹上升到75o匹,最高达2400匹;速度由每小时4o里逐渐上升到110里1,提高了船舰战斗力,显示了造船水平的提高。其中,光绪十四年(1888)下水的双机铁甲兵舰“龙威”号(后更名“平远”),配置“康邦式”轮机两副,马力2400匹,标志该局造舰技术和工艺达到了更高水平。光绪十二年(1886),始设鱼雷厂,由出洋归国学生陈才鍴开始试造鱼雷。4.天津机器局(简称“津”局)。
是清皇朝急于建立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军工企业的产物。由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于同治六年(1867)创建于天津。初称“军火机器总局”,同治九年改称“天津机器局”。是年冬,由直隶总督李鸿章接管。光绪二十一年(1895),改称“北洋机器局”。光绪二十六年被八国联军毁坏。
津局经历年扩充,逐渐建成铸铁厂、熟铁厂、锯木厂、机器房、碾药厂、洋枪厂、枪子厂、电气水雷局、火药库、栗色火药厂和炼钢厂等机构,成为北方最大的军火工厂。津局分东、西两局。西局在城南海光寺,规模较小;东局在城东8里大直沽东北,规模较大。以上诸机构分隶于两局。其中,东局以制造火药、洋枪、洋炮、各类子弹、炮弹和水雷为主,并附设有水师学堂、水雷学堂和电报学堂。光绪十七年(1891),始设炼钢厂,两年后投产。西局则以制造军用器具和开花子弹为主,也制造炮车器具、电机、电引及挖河船等,并于光绪七年(1881)制成两艘130马力的布雷艇。
天津机器局生产状况无系统资料,据近人统计,从同治九年(1870)李鸿章接办至光绪八年(1882)已生产火药610万磅,枪子1607万多粒,炮弹40多万枚,铜帽29746万颗1,各式大小水雷、地雷3000具2。光绪十二年(1886)时人记载:机器局“每年可制枪炮火药一百万磅,铜帽五千万粒,大小炮子数万颗,毛瑟枪子五百万粒,其余各种水雷、电线及轮船机器之属,1《刘忠诚公遗集·电奏》卷1,第58页。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34页。2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395—399页、443页。1据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422—423页统计表。1王尔敏:《清季兵工业的兴起》,第88页。
2引自李时岳、胡滨:《从闭关到开放》,第87页。
无不兼制”3。于此可见一斑。
各地兴办的军事工业,经费全部由官方支出,管理人员由官方任命,企业所有权、管理经营权归之官府,是典型的封建官办企业。它们生产的产品基本上不是商品,不进入市场,而是由政府调拨。生产中虽然不能不考虑成本,但基本是以满足封建统治集团的军事、政治需要为前提,价值规律不起主导作用。
但是军事工业已普遍采用大机器生产,开始实现由手工生产向机器生产的重大变革,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这些企业虽然还没有近代意义的资本家,却已采用雇佣劳动,产生了一批进行大机器生产的工人,并锻炼、培养了中国第一批近代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并翻译、传播了西方科学文化。
军事工业制造的枪、炮、弹药、军舰等武器、装备,开始改变我国武器、装备陈旧、落后局面,逐步实现了军队由冷兵器向热兵器的转变。这固然加强了封建统治集团控制的国家机器,便于镇压人民革命,却也增强了国防实力,在近代反侵略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清廷倡导与控制的民用工业鸦片战争后,外国廉价工业品依持特权大量倾销中国,造成“进口洋货日增月盛”,“出口土货年减一年”1的严重局面。抵制洋货倾销,维护民族权益的需要,呼唤着民用工业的诞生。与此同时,正在兴办的军事工业也不可能长期单独存在与发展。它既需要获得原料、燃料的供应以及交通运输业的配合;也需要巨额经费支持。因此,军事工业愈发展,对民用工业的需求与期待愈迫切。
当时,我国传统的自然经济结构在外国商品冲击激烈的沿海、沿江等通商口岸地区日渐解体;城乡商品经济日渐发展,破产失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日渐增多,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逐步扩大。一些官僚、买办,商人在外资企业获得高额利润和本国军事工业的刺激下,逐渐萌生投资民用工业的愿望。
从同治末年起,清政府由单纯求“强”发展到“富”、“强”并重,乃至提出:“必先富而后能强”的口号2,在兴办军事工业的同时,开始倡导兴办民用工业。为便于控制,它大体采用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三种方式。官办,即企业投资与管理均由封建官府负责;官督商办,由商人投资,往往开办初期要垫借部分官款,由政府委派官员监督管理。官商合办,则由官、商各出一部分资本,经营管理权往往由官方操纵。这三种方式对某一企业不是固定不变的,往往因某种原因由一种方式变为另一种方式,但官督商办在甲午战前一直是主导方式。
从同治末年开始的20多年间,清政府倡导建立的近代民用工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矿业主要分煤矿、金属矿两类。
机器采煤业是为适应军事工业和轮船、炮舰对燃料的大量需求,抵制洋煤入口而产生的。从光绪元年(1875)李鸿章筹办“直隶磁州煤铁矿”开始,3周馥:《醇亲王巡阅北洋海防日记》,载《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1期,第14页。1《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9。
2《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3,第43页。
到光绪二十年(1894)止,共兴办大小煤矿8座。其中官办的6座:直隶磁州煤矿(1875年)、湖北广济兴国煤矿(1875年)、台湾基隆煤矿(1876年)、山东淄川煤矿(1887年)、湖北大冶王三石煤矿(1891年)和湖北江夏马鞍山煤矿(1891年)。官督商办的2座:直隶开平煤矿(1878年)和北京西山煤矿(1884年)1。其中官办的基隆煤矿和官督商办的开平煤矿筹建较顺利,设备较完善。
基隆煤矿:由沈葆祯筹建于光绪元年。该矿雇佣英国矿师,采用英国机器设备并铺设了由矿区到海口的轻便铁道,于光绪四年(1878)开始出煤。当年产14029吨,第二年产30046吨,第三年产41236吨,第四年约产54000吨1,生产逐年上升,并于光绪九年(1883)解雇了外国矿师,自行生产。后来,由于矿局官吏腐败日甚,使煤矿亏损日多。中法战争中,为避免沦于法军之手,台湾当局遂将煤矿炸毁。战后,先后采用官商合办、商办、官办方式恢复,但成效不大。台湾巡抚刘铭传曾试图招商承办,以摒除官场腐败风习,无奈清廷不允,仍归官办,因而产量日减,煤矿日呈衰败。光绪十八年(1892),该矿停止生产。甲午战争后,台湾沦陷,该矿遂为日军所占。开平煤矿:由李鸿章指派唐廷枢等筹建于光绪二年(1876),官督商办,招商集股,初募集银20万两,后逐步增多。聘英国矿师,购置机器、建立矿井、炼焦炉、洗煤机、煤气厂(供煤气灯用)、及运煤的铁路、河道等设施,于光绪七年(1881)开始出煤。初期,日产煤约300吨,其后日渐增多,光绪十二年(1886)已达日产800—900吨。光绪十八年(1892),张翼继唐廷枢为总办,生产能力仍持续上升,光绪二十一年(1894)日产量则高达1000—1500吨。是近代煤矿业中最成功的企业。
开平矿务局所产煤质好,“烟少火白,为他国所罕有”2,不仅长期供应天津机器局、北洋海军、轮船招商局及诸多企业,而且抵制了洋煤进口,逐渐占领了天津市场,进而远销海外。与此同时,开平股票价格迅速上涨,面值100两的股票在光绪九年(1883)已超过150两。该局的设立还带动了铁路、航运、陶瓷、酿酒等行业的发展。光绪十二年(1886)该局所设立的“唐山细棉土厂”则开创了我国水泥生产之先河。
后来,张翼以借洋债代替招集商股,使外债在该矿负债总额中日渐增高,至光绪二十六年(1900)已达44%1。八国联军侵华之际,张翼逃入英国租界,委派德璀琳为开平矿务局总代理人。德璀琳遂与美国人胡华勾结,故设圈套诱使张翼在合同上签字,将该局改组为中外合办公司在伦敦注册,使该矿坠入英商之手。
其他煤矿,除直隶磁州煤矿未能正式开办和湖北广济兴国煤矿开采失败后改归商办外2,均得以正式开采。其后,虽有不少煤矿生产不佳,但大多数均查明了矿藏,开凿了矿井,并不同程度地使用机器开采,从而为发展近代煤炭生产奠定了基础。
1还有若干虽称为官督商办的煤矿,因只是商人请求官府批准,未曾依靠官款或借官款很少,基本上由商人管理,其性质实为“商办”,故列到民间机器工业类中。金属矿业亦如此。1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590—591页。
2《益闻录,光绪八年四月初四日》。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654页。1李时岳、胡滨:《从闭关到开放》,第176页。
2该矿改归商办,是由盛宣怀主持,移至荆门开采,称“荆门煤矿”。
自同治末年以来,社会对各种金属需求日益增加。清廷遂与地方绅商投资开采金属矿藏。从光绪七年(1881)起至光绪二十年(1894),先后开办金属矿达8座。其中官办的3座:热河土糟子遍山线铅矿(1887年)、山东淄川铅矿(1887年)和湖北大冶铁矿(1890年);官督商办的5座:热河平泉铜矿(1881年)、安徽池州铜矿(1883年)、贵州青谿铁矿(1886年)、云南铜矿(1887年)和黑龙江漠河金矿(1889年)。所开矿种包括金、铜、铁、铅。
这些金属矿中,仅云南铜矿、青谿铁矿、漠河金矿和大冶铁矿资本较多,规模较大。然而,前两矿生产并不理想。云南铜矿至甲午战争前仍未恢复到道光年间土法开采时的产量,青谿铁矿曾为冶炼钢铁提供了原料,但不久即停产。较为成功的只有漠河金矿和大冶铁矿。前者出产金砂日多,陆续归还了所借官款,而且赢利;后者为汉阳铁厂提供了原料。其余诸矿,一般规模较小,采用机器不多,发展极为缓慢,有的甚至中途夭折。
2.钢铁冶炼。
钢铁是工业、国防、交通诸方面须臾不可离的重要材料。但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只有依赖进口。为改变被动局面,随着铁矿的开采,清廷开始筹办钢铁企业。光绪十二年(1886),贵州巡抚潘霨靠其胞弟潘露在青谿开采铁矿基础上建成官督商办的青谿铁厂。该厂坐落于镇远青谿小江口,拥有别色麻钢炉2座,炼熟铁炉8座,轧条机13副,轧板机1副1。光绪十六年(1890)正式投产,用西法冶炼,一昼夜出生铁约25吨2,成为我国第一座近代钢铁企业。不幸潘露在投产当年病故,因承办无人而停产。其后,江南制造局和天津机器局曾分别设置炼钢厂,但产量有限。较大规模的是张之洞创办于湖北的汉阳铁厂。
汉阳铁厂:初为官办。光绪十九年(1893),包括炼铁厂、机器厂、铸铁厂、炼贝色麻钢厂、炼熟铁厂、炼西门士钢厂、造钢轨厂、造铁货厂及大冶铁矿、马鞍山煤矿等在内的主要设施基本竣工。光绪二十年(1894)正式投产。“生铁熟铁两炉全开,每日可出生铁一百余吨。其贝色麻钢厂、西门士钢厂、熟铁厂三厂并炼,每日可出精钢、熟铁共一百吨,每年可出精钢、熟铁三万吨”3。但因经费缺乏、煤炭供应困难,不能全部开工,并于第二年招商承办。尽管如此,汉阳铁厂仍是甲午战前我国成功创办的第一座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它与其他钢铁厂共同为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纺织业。
这是为抵制洋货、开发利源而设的企业。从光绪五年至光绪二十年(1879—1894)主要有6个。其中,官办2个:左宗棠于光绪五年(1879)设立兰州织呢局;张之洞于光绪十五年(1889)在湖北设立织布官局。官督商办1个:即李鸿章于光绪五年奏设的上海机器制布局。官商合办3个:即张之洞于光绪二十年(1894)奏设的湖北纺纱局、湖北缫丝局和唐松岩于光绪十七1《潘霨致张之洞电》,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初一日。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83页。
2《潘霨致张之洞电》,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初一日。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683页。
3张之洞:《查复煤铁枪炮各节并通盘筹画折》。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813页。
年(1891)在上海创办的“新华纺织新局”。这些企业的生产范围包括制呢、纺纱、缫丝、织布诸门类。
兰州织呢局:创办经费约30万两,购置德国机器,聘用德国技师,于光绪六年(1880)建成开工。该厂有线锭1080枚,织机20张,本拟利用西北羊毛就地加工生产,无奈当地羊毛粗劣,产品质量不高,生产效率低;运输不便,又造成销售困难,开工不到两年即停产。光绪十年(1884)被继任陕甘总督谭钟麟裁撤。
上海机器织布局:是筹建最早的机器棉纺织厂,曾奏准专利10年。但筹办过程几经波折,至光绪十六年(1890)才正式投产。资本最初招股50万两,后增至100万两。从英、美购置轧花、纺纱、织布全套设备,拥有纺锭35000枚,布机530台。投产初期,日产布200匹,产纱6000磅1,后逐步提高,每月获利约达1.2万两2。不料,光绪十九年(1893)该厂毁于大火。此后,李鸿章指派盛宣怀规复,招募新股100万两,扩建为“华盛纺织总厂”,于次年开始部分投产。据盛宣怀称,至年底,总厂已装成纱锭50000枚,布机750张1。
湖北织布官局:由张之洞筹设于广东,移建于武昌。先后筹资约134万两,购置英国机器,聘用英国技师,于光绪十八年(1892)建成投产。厂中共有纱锭30000枚,布机1000张。光绪二十年(1894)有600架织机开工,仅日班生产,每天即可产布330至450匹2。全年可产本色布70288匹、斜纹布5970匹、棉纱4413担。
此外,“新华纺织新局”,资本达29万两,拥有纱锭7000枚,布机50台,也颇具规模。
这些企业的开办,部分抵制了洋纱、洋布的进口,开辟了利源,为发展纺织工业积累了经验,培养了技术力量。特别是大量雇佣女工,为社会开了新风。
综观甲午战争前20来年清廷控制、经营的采矿、炼铁、纺织等企业,虽然有一些中途夭折,不少发展缓慢,但终归形成了几个颇具规模的大型企业。它们成为我国近代资本主义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新发展,对社会经济、文化的进步、工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产业工人的增多乃至民间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作用。
(三)民间机器工业的出现几乎与清廷兴办民用工业的同时,我国一部分商人、地主和官员开始投资机器工业。他们资本有限,主要投资资金少、见效快的轻纺工业,只有少数人对重工业做了试探性投资。
1.轻纺工业。
最早采用机器生产的是上海洪盛米号,于同治二年(1863)始用机器碾米。不过,它还不是专门的碾米厂,只是米店的一部分。正规的机器生产企业则是广东南海县陈启源于同治十二年(1873)创办的缫丝厂。其后,机器1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063、1065页。
2《翁文恭公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廿五日。
1盛宣环:《愚斋存稿》卷24,第10页。
2《蔡锡勇致张之洞电》,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十日。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18页。
生产在诸多行业逐步推广,出现了一批颇具规模的企业。
(1)机器缫丝业。
自陈启源在广东南海县创办继昌隆缫丝厂以来,由于机器缫丝“出丝精美,行销于欧美,价值之高,倍于从前”1,很快在当地得到推广。其间,虽有守旧势力阻抑、反对,甚至毁机拆厂,但南海、顺德、三水等地机器缫丝厂有增无减,仅顺德一县在光绪七年至二十年间(1881—1894)就有35家开业2,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已达200家以上3。广州口岸出口厂丝(机器缫丝)从光绪八年至九年(1882—1883)的1254担,到光绪二十至二十一年(1894—1895)猛增到18179担;七里丝(按土法手工缫丝)则从光绪八年至九年的8302担,到光绪二十至二十一年衰减到2159担,充分显示了用机器生产替代手工生产的趋势。
在上海,机器缫丝业同样发展很快。光绪七年(1881),商人黄佐卿在苏州河边创办了当地第一家机器缫丝厂“公和永”丝厂。初期,仅有丝车100部,两年后即增至900部1。其后,又有“坤记丝厂”(1884年)、“裕慎丝厂”(1890年)、“延昌丝厂”(1893年)、“正和丝厂”(1894年)、“纶华丝厂”(1894年)和“源昌丝厂”(1894年或1895年)等相继开业。每厂约有二三百部丝车,雇佣工人五六百人至干余人不等。这些工厂的出现,使上海地区成为我国机器缫丝业的又一中心。
此后,机器缫丝业又相继在江苏、浙江等地得到发展。
(2)棉纺织业。
机器轧花业最早出现于宁波,由严信原创办于光绪十二年(1886),称“通久源”轧花厂。该厂以5万两资本,购置日本所产轧花机40台,聘用日本技师,利用当地原料和工人进行生产,获利颇丰。以后,相继两次扩大设备,提高生产能力。光绪十七年(1891)可产皮棉3万担,光绪十九年已达6万多担2。不久,上海接连开办了“棉利”(1891年)、“源记”(1891年)、“礼和永”(1893年)等机器轧花业,分别拥有40台至120台轧花机。轧花企业的开办,为发展棉纺织业提供了条件。
第一家商办纱厂,是道员朱鸿度于光绪二十年(1894)在上海开办的“裕源纱厂”。该厂机器设备购自英国,拥有2.5万枚纱锭。同年,宁波严信厚在轧花厂附近增设“通久源纱厂”,拥有1.1万多枚纱锭,400架织机。光绪二十二年正式开工,每月可产四种型号的棉纱25万磅。此外,福州、镇江、重庆、天津、广州等地绅商也陆续酝酿筹设纱厂,但在甲午战争之前均未建成。
(3)粮油加工、火柴、造纸、印刷等工业。
粮油加工工业:产生于人口较多的大城市。光绪四年(1878),朱其昂在天津首创“贻来牟机器磨坊”,用机器磨面,所产“面色纯白,与用牛磨者迥不相同”,“每年获利六七千两”1。其后,相继有“汕头豆饼厂”(18791《南海县志》卷21,第2页。
2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70页。
3同上书,第969页。
1缪钟秀:《上海丝厂业概况》,引自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72页。2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77—978页。
1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86页。
年)、上海“裕泰恒火轮面局”(1882年)和“源昌碾米厂”(1888年)、“福州机器面粉厂”(1887年)、“北京机器磨坊”(1891年)、汕头“长发油房”(1893年)等出现。这些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供应市场有限,但却开始用机器磨面、碾米、榨油,明显提高了粮油加工水平。
火柴业:我国本无火柴,英、德、美等国遂大量倾销。从光绪四年至十九年(1878—1893),广东、天津、上海、重庆、福州、慈溪、太原等地相继建立了火柴厂。其中,“天津自来火公司”(建于1886年,后改为中外合办)、上海“燮昌火柴公司”(1890年)、重庆“森昌泰火柴厂”(1889年)和“森昌正火柴厂”(1891年?)规模较大,各佣工数百人。如,燮昌火柴公司有资本5万两,日产火柴30—50箱;森昌泰火柴厂也有资本5万两,年产量可达6.3万箱2。它们的火柴行销内地,价格较进口火柴便宜,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火柴进口。
造纸与印刷出版业:机器造纸业创办于广州和上海。早在光绪八年(1882),广州已有造纸公司出现。光绪十五年(1889),商人钟星溪在广州盐步水藤乡创办“宏远堂机器造纸公司”3,资本15万两,设备齐全,日产纸62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官商合办。光绪十七年(1891),李鸿章等在上海杨树浦创建“伦章造纸厂”,资本30万两,月产纸40万斤。1906年,因外国进口纸倾销,使该厂负债累累,被迫停业。
石印、铅印技术传入中国后,我国绅商自同治十二年(1873)开始在汉口、上海、广州、杭州、苏州、宁波、北京等地相继创办了十几家刊行报纸和书籍的机器印刷企业。报刊印刷方面:艾小梅在汉口于同治十二年创办的“昭文新报馆”为最早;继起者有容闳于次年创办于上海的《汇报》、邝其照于光绪十二年创办于广州的《广报》等。书籍印刷方面:主要有徐鸿复、徐润在上海创办的“同文书局”(光绪八年,1882)、李盛铎在上海创办的“蜚英馆石印局”(光绪十三年,1887)及北京的“撷华书局”等。这些印刷工业,主要采用石印技术,一般雇工100至200人,影印了大量古版书籍,对保存古籍和文化交流起了重要作用。
此外,木材加工,机器制茶、制糖、制冰、制玻璃、制药、制煤砖等行业,都有规模较小的企业在以上海为中心的沿海城市和台湾地区出现。与此同时,我国绅商自办的城市公用事业也开始起步。光绪十六年(1890),旧金山华侨黄秉常在广州创设“广州电灯公司”。该公司有两台100马力发动机和两架发电机,可供1500盏灯用电,使广州城40条街上店铺和公共场所开始用电灯替代了煤油灯。广州、汉口、沙市、南京、扬州等地,一些商人开始筹设自来水公司以改善城市用水。
2.重工业。
在重工业方面,民间资本薄弱,投资不多,仅在上海、广州、汉口出现了一些船舶修造厂和机器修理厂。此外,有一些小型煤矿和金属矿。
(1)船舶修造和机器修理业。
船舶修造厂一般以修理船舶兼打制零配件为主,有的可以制造小型轮船。其中,上海李松云创设的“均昌机器船厂”(光绪八年,1882,后改名“发昌机器厂”)规模较大,修理过多艘不同规格的轮船,并能造小型汽船。2同上书,第993—995页。
3该厂创办人采孙毓棠说。同上书,第1000页注。
机器修理厂主要从事机器修理及零件配制,其中规模较大的是祝大椿创办于上海的“源昌机器五金厂”(光绪九年,1883年)。
(2)采矿业。
光绪初年,开始出现一批民间资本经营的小型煤矿。主要有:“安徽池州煤矿”(1877年)、“湖北荆门煤矿”(1879年)、“山东峄县煤矿”(1880年)、“广西富川县贺县煤矿”(1880年)、“直隶临城煤矿”(1882年),“江苏徐州利国驿煤铁矿”(1882年)、“奉天金州骆马山煤矿”(1882年)、“安徽贵池煤矿”(1883年)等。这些煤矿大部分是在原来土法开采基础上创办的。其中,池州、利国驿煤矿具有中等规模,各有资本10万两左右,机器设备稍多,其余各矿资本一般在二、三万两左右,设备因陋就简,或仅在个别工序上使用机器。
民间资本投资金属矿稍晚于采煤业。从光绪八年前后开始,10余年间共创办了10余矿,适应着社会对金、银、铜、铁、铅等金属日益增长的需要。但是,由于民间资本不足,设备简陋,大部分矿山只使用少量机器,规模一般不大。其中,“热河承德府三山银矿”(1882年)、“福建石竹山铅矿”(1885年)、“直隶顺德铜矿”(1883年?)、“广东香山天华银矿”(1880年)等,都因集资试采不成功,不久即停业。“湖北长乐鹤峰铜矿”(1881年)、“海南岛琼州大艳山铜矿”(1887年)、“广西贵县平天寨银矿”(1889年)、“吉林珲春天宝山银矿”(1890年)、“热河建平金矿”(1892年)和“吉林三姓金矿”(1894年),则开采时间较长。当时,规模较大的金属矿是由“广东巨富”李宗岱于1883年创办的“山东平度招远金矿”,前后投资达80万两,开采区域达数县。但是,由于经营不善以及地方官府不肯支持,最终归于失败。民间资本投资重工业,仍有极大困难。
综上所述,从咸丰末年到光绪朝中期,我国机器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门类日渐增多,地域日渐扩大。其中,由封建官府倡导、支持、保护的企业获得较快发展。这些新生的机器企业尽管受到西方列强和本国封建势力的阻抑、兼并和盘剥,但它代表了社会生产发展的方向,在不断排除阻力,艰难缓慢的发展中为我国工业奠定了基础。
第二节 中国机器工业的初步发展(1895—1919)
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依恃中日《马关条约》允许外国在华设厂的条款,急剧增加工业投资,使外资企业迅速扩张,在许多工业部门占据垄断地位。与此同时,清政府控制的企业得到延续和发展,有些民用企业在承办方式上发生明显变化。民间机器工业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收回利权运动时期有了显著发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了长足进步。
外资工业的扩张中日《马关条约》不仅使列强原先擅自在华设立的企业获得“合法”地位,更重要的是使它们得以急剧增加对华投资,使外资企业迅速发展。从光绪二十一年(1895)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1913年,创办资本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厂矿达136家,总资本为10300多万元,约相当于此前50年投资的13倍1。按国别划分,这136家外资企业中,英国占37家,资本4968.1万元;日本占49家,资本2633万元;德国占12家,资本768.1万元;沙俄占17家,资本664.8万元;其他国家共占21家,资本1281.3万元2。其中,日本企业大量涌入最为显著。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压迫暂时放松,主要表现为商品输入减少,工业投资速度趋缓,但外资企业仍在继续扩大投资,提高生产能力。
列强对华工业的投资,主要分布在煤矿、造船、轻纺工业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方面。
1.矿冶业。
甲午战争后,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合同,掠夺我国矿产资源。
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法国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通过签订《中法续议商务专条附章》,夺取了开采云南、两广各种矿产的权利;俄国于次年通过签订《东省铁路公司章程》,夺取了中东铁路沿线各种矿权;德国于光绪二十四年(1893)通过签订《中德胶澳租界条约》,夺取了胶济、胶沂两条铁路沿线30里内矿产开采权;同年英国通过签订《山西采矿条约》,夺取了山西省煤、铁、石油开采权;日本于光绪三十一年(1906)通过签订《满洲协定秘密附件》,夺取了奉天省各种矿权。据不完全统计,从光绪二十一年(1895)到1912年,列强迫使清政府签订和攫取各地矿权的条约、协定、合同达42项之多,致使大量矿产资源落入列强之手。
在此基础上,从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1913年,列强先后采用自办或合办名义开办煤、铁、金、银、铜、水银等矿37家1。其中,开办时资本在10万元以上的32家,总资本达4996.9万元,约占同期外国工矿企业总资本的48.4%。煤矿则占了绝大比重,开办达27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列强对煤矿的掠夺仍在发展。1917年,英商福公司与中原公司合并,成立“福总公司”,随后侵占了河南焦作煤矿。1915至1920年间,英国又霸占了北1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3页。
2同上书,第2页。
1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140—144页。
京门头沟煤矿。与此同时,列强又以借款或合办名义,控制更多的矿区。1913年,全国煤矿投资总额为10710万元,外资和中外合资达8537万元(其中外资5882万元),占全国投资总额的79.6%;1919年,全国煤矿投资总额为12660万元,外资和中外合资达7675万元(其中外资5922万元),占全国投资总额的60.6%2。1913年,全国煤产量约达1288万吨,其中外资控制的企业产量达713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55.4%;1919年,全国煤产量约达2014万吨,外资控制企业的产量达969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48.1%1。由此可见,这一时期外资在煤炭生产方面的投资比重和产量比重虽有所下降,但绝对值仍在增长。我国铁矿和冶铁业则基本为列强所控制。
2.船舶及机器修造业。
甲午战争后,外资原有企业规模迅速扩大,新的船舶修造厂和机器工业明显增多。在航运发达的上海地区,先后有英商创办的“和丰船厂”(1896年)、英商瑞记洋行开设的“瑞澂造船厂”(1900年)、英商创办的“万隆铁工厂”(1905年)等企业出现。1912年,瑞澂造船厂兼并了万隆铁工厂,增加了企业实力,拥有新式设备,可制造多种民用船只。在此之前,原先的耶松船厂于1900年合并了和丰船厂。第二年,又与祥生船厂合并,资本增至557万两2,改称“耶松船厂公司”。该公司凭借其雄厚资本和先进技术设备,垄断了上海船舶修造业。
在东北地区,日本船舶修造业急剧发展。在大连地区,日本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立“西森造船所”、次年设立“川崎造船所”、宣统三年(1911)设立“小金丸造船所”。在安东,有“鸭绿江造船会社”等企业相继出现。此外,哈尔滨、厦门、上海等地还有一些其他外商设立的造船厂或机器厂,承揽修造轮船和机器修理业务。
3.轻纺工业。
外商投资比较广泛,但主要集中于纺织、面粉加工和烟草工业。
(1)纺织工业。光绪二十三年(1897),外资棉纺织厂开始出现。当年既有英商“怡和纱厂”和“老公茂纱厂”、美商“鸿源纱厂”、德商“瑞记纱厂”四个大规模纱厂在上海开办,资本合记421万多两,纱锭达16万多枚。光绪末年,日商先后收买上海兴泰纱厂、大纯纱厂,改组为“上海纺绩株式会社”,分设上海纺绩第一厂、第二厂。宣统三年(1911)日本内外棉株式会社又在上海设立内外棉第三厂、第四厂和“日信纱厂”,1914年设第五厂西厂、1915年设第五厂东厂;1918年设第六厂、第十厂和第十一厂于青岛;1919年设第七厂、第八厂于上海,并于同年收买华商裕源纱厂改为第九厂。此外,还有日商于1912年设立于青岛的“大康纱厂”等。可见,日商在纺织业的发展极为迅速。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外资纺织工业空前扩大。据统计,1913年,外资在华纱锭为33.896万枚,布机1986台;到1919年,纱锭增至57.701万枚,布机达3839台1。这些外资纺织设备,约占我国当时棉纺织设备总量的一半。此外,外资还在机器缫丝、毛纺等门类设置了相当规模的企业。
2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32—133页。
1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26页。
2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237页。
1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34页。
(2)面粉业。自光绪二十二年(1896)英商在上海设立“增裕面粉厂”
以来2,沙俄、日本、德国、荷兰等国纷纷在华投资设厂,到1913年达43家。其中突出的是沙俄和日本。沙俄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在哈尔滨设立“第一满洲面粉厂”后,至1913年已在东北地区先后设立面粉厂34家1。日本则后来居上,自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铁岭设“满洲制粉会社”后,先后在长春(1912)、哈尔滨(1918)、山东济南(1918)设分厂。日商其他面粉厂则遍及东北的抚顺、大连、开源、辽阳及山东、上海、汉口等地。2(3)烟草工业。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以来,菲律宾、希腊、俄国、英国和日本商人陆续在上海、哈尔滨、天津、沈阳、营口等地投资烟草企业。其中,规模最大的是英商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成立的“英美烟公司”。该公司先后在上海、汉口、沈阳、哈尔滨、天津、青岛等地设立卷烟厂、烤烟厂及一系列附属企业,并以上海为中心建立了辐射大半个中国的产品推销机构。到1913年,其资本由初创时的10.5万元扩充到1100万元,超过了当时中国所有20家纸烟公司资本总和137.8万元的7倍3,攫取了巨额利润。此外,俄国的“老巴夺父子烟公司”在光绪三十年(1904)从莫斯科迁移到哈尔滨,使俄国烟草逐步称霸北满。日本在日俄战争后,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于沈阳设立“三林烟草公司”;宣统元年(1909),日本“东亚烟草株式会社”在营口开设卷烟厂,日产量1000万支。1917年,该厂又在天津设立分厂。
其他,如火柴、砖茶、制糖、啤酒、汽水、蛋粉、制冰、造纸、砖瓦、水泥、木材、皮革、轧花、猪鬃、榨油、碾米、精盐、氧气、樟脑、肥皂、钢琴、电工器材等工业,外商也多有投资,并占有重要地位。
4.公用事业。
列强为巩固在华租界的统治地位,继续扩大对租界内电力、煤气、自来水、电车等公共事业的投资,并由租界扩展到众多被迫对外开放的商埠,同时阻挠中国人自行开办。从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1913年,英、日、法、比、德等国在上海、天津、汉口、北京、厦门及东北地区投资设立电厂19家,仅天津就有以上各国分别设立的电厂5家。自来水、煤气、电车也陆续在各城市发展。其中,在公用事业比较完备的上海,外资在水、电、煤气工业中形成三大托拉斯:即上海工程局电气处、上海自来水公司和上海煤气公司。上海煤气公司原为大英自来水房,1900年改组为该公司。1914年春,上海煤气公司资本已由开办时的12.24万两增至120万两;煤气年出售量达52484万立方英尺,用户达9020户1。工部局电气处开办时资本仅6.61万两,光绪二十一年(1895)为21.6万元,到1913年猛增至961.5万元;其电厂容量为10400千瓦,1918年增至21222千瓦2,控制了大部分民族工业的电力供应。上海自来水公司设备不断扩大,生产量逐年提高,到1913年水管总2《东方杂志》第22卷第22号。
1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285—286页。
2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第350—351页。
3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00页。
1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270页。
2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第334页。
长度达84.92英里,放水总量为3497百万加仑。3甲午战争后,列强对我国轻、重工业的投资可谓无孔不入,并在以上诸多方面居于垄断地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列强对华工业投资速度虽渐趋缓,但绝对值仍在上升,生产规模在众多领域继续扩大。它们不仅以此攫取巨额利润,使资本飞速增殖而且严重阻抑了我国工业的发展。
官属工业的演变与发展(一)清政府军事工业的延续与扩充清政府为加强国家机器和国防,下大力更新军事装备和编练新军,不仅维持原有军事工业,而且增加经费和设备,使其生产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枪炮式样和火药品种程度不同地有所改进。其中,有代表性的是江南制造总局和湖北枪炮厂。
江南制造总局:从光绪“二十一年试造无烟火药,停造水旱雷,专制各种铜引。二十四年造七密里九口径新毛瑟枪,并将所有各式旧枪一律停造”1。其生产状况,据光绪二十二年(1896)统计,“炼钢厂每年可出快炮管、快枪筒及枪炮机件、炮架器具等钢料二千余吨;栗色药厂每年可出栗色火药二十余万磅;无烟药厂每年可出无烟火药六万余磅”2,其快炮、快枪、枪子、炮弹均已一律改造新式。其中,“加利新枪每年可成一千五百杆;一百磅子快炮每年可成六尊,四十磅子快炮每年可成十二尊,快利枪子每年可出一百二三十万颗,快炮钢弹每年可成一千五百余颗,大小铁弹每年可成一万余颗”3。但该厂管理体制腐败,浪费严重。后来,在生产组织上逐渐推行包工制,虽有些成效,又出现以贿而求承包、制品粗糙、质量下降等问题。辛亥革命后,改称“上海兵工厂”。
湖北枪炮厂:由张之洞筹设于广东。后因张之洞任湖广总督,遂于光绪十六年(1890)迁建于汉阳。机器设备主要购自德国。光绪二十一年(1895),以较新机器装备的枪厂、炮厂、炮架厂、枪弹厂、炮弹厂等所属各厂陆续建成投产。当年始“仿造德国一千八百八十八年五响毛瑟快枪,口径7米里九式”;同年,还“仿造德国克鲁森式陆路快炮口径三生的七,及过山快炮口径五生的七两种”1。其后,陆续添设镕铜、机器、锅炉、翻砂、木样、打铁、打铜等厂,设备日趋完备。光绪三十年(1904)后,仿造丹玛新式机关枪;1913年,仿造德国克虏伯式七五陆炮;1915年试造马克沁机关枪,并可生产黑色火药、白色火药、黄色火药和酸料等。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共造成步、马快枪11万多支,枪弹4000多万颗、各种快炮740多尊、前膛钢炮120余尊、各种开花炮弹63万多颗、前膛炮弹6万多颗及诸多枪炮器具2。3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262页。
1魏允恭:《江南制造局记》卷3,第1页。
2刘坤一:《刘忠诚公遗集》卷26,第31页。引自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20页。
3刘坤一:《刘忠诚公遗集》卷26,第31页。引自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20页。
1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24页。
2同上书,第430页。
当年改称“汉阳兵工厂”。
此外,北洋机器局、金陵机器局、山东机器局、成都机器局等军火工业的生产能力也有程度不同的发展。福州船政局则在造成大小兵轮、商轮40艘后,因经费竭蹶,效率不高而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停办。辛亥革命后改称“海军造船所”。
这一时期,清政府开始注意在内地设置新的军火工厂,以便战时使内地与沿海沿边相互接济。新设的军火工厂先后有:新疆机器厂(1895年后)、江西制造局(1898年)、山西制造局(1898年)、河南机器局(1899年)、湖南机器局(1903年)、北洋机器局新厂(1904年)。其中,北洋机器局新厂(亦称“德州机器局”),规模较大。1900年,北洋机器局被八国联军焚毁后,北洋大臣袁世凯于1901年将原北洋机器局的残余设备移至山东德州,并购置新、旧机器,于光绪三十年(1904)建成投产。该局下设12厂,以制造子弹、火药为主。
与此同时,部分军工企业在“制造军火之暇,兼造各种机器”1思想的指导下,开始改制民用产品。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南制造总局将船坞、轮船厂、机器厂等划出另组“江南船坞”,归海军督察,采用商办方式,到1912年4月共制造各式兵轮、商轮130多艘,打破了由耶松船厂垄断上海造船业的局面。辛亥革命后,江南船坞为海军部接管,改称“江南造船所”,并对设备有所扩充。从1912至1921年,江南造船所共承造兵、商大小轮船240余艘。江南制造局则加添工匠,制造为矿务、农务所需的机器设备。福建机器局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本省善后局承担铸钱任务。安徽制造厂于宣统元年(1909)改为电灯厂,经营电灯、电话业务,而将原来承担的修配枪械等事务另设修理所附设于电灯厂中。这些变化,体现了军事工业兼造民用产品的动向。
辛亥革命后,清廷官办军事工业被北洋军阀政府接收。
(二)清廷控制的民用工业的发展与演变从甲午战争到1913年,民用工业有了明显发展。据统计,资本额在1万元以上的新式工矿企业达549家,资本总额为12029.7万元。其中,官办、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企业达86家,资本额为2949.6万元,约占这一时期新增资本的四分之一1。这86家官方控制的企业,有85家成立于清皇朝统治时期,并主要分布于采矿、冶炼、纺织等方面。
1.矿冶业。
近代工业、交通的发展,对燃料、原料的需求日益扩大,官方控制的采矿业有了发展。湖南、四川、广西、福建、安徽、河南、湖北等省纷纷设立矿务公司主持其事,其中尤以煤矿为突出。
(1)煤矿。自光绪二十二年至宣统三年(1896—1911)新增设的资本在万元以上的采煤企业达17家,占这一时期万元以上采煤业总数41家的41%;资本为763.4万元,占采煤业资本总额1410.3万元的54%2。其中规模较大的煤矿有:北洋滦州煤矿有限公司: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委派周学熙招商,设于1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61页,载《光绪32年闰4月商部奏》。1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869—919页表统计。2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870—873页表统计。光绪三十二年(1906),成立于次年四月,在开拓矿区,请照开办诸方面享有特权。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称“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初定股额200万两,光绪三十四年增资300万两,实缴不过300万两。该矿从欧洲购置新式机器,修筑运煤铁路,设有发电站、炼焦炉等。到宣统二年(1910),已开采的6矿每天总产量为1300吨3,生产颇有起色,并与英商控制的开平煤矿展开竞争。辛亥革命之际,周学熙等转而要求与开平煤矿联合,遂于1912年两矿合并成立“开滦煤矿总局”。从此,滦州煤矿亦为英商控制。
萍乡煤矿:由盛宣怀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购置机器开采,主要矿区在江西萍乡安源。该矿拥有采煤机械、洗煤机、焦炭炉、电灯、电车、铸造厂等设备,日产量约在1000吨至3000吨之间。宣统三年(1911)前三季日产量平均达2240吨,日产焦炭达551吨。煤炭主要供应汉阳铁厂。
(2)金属矿冶。从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1912年,官方控制的金、锑、铜、铅、锌等矿冶业达29家,占当时新增矿冶业总数39家的74%以上。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有四川“麻哈金矿”(1895年)、湖南益阳“中路久通矿务公司”(1896年)、湖南平江“黄金洞金矿”(1897年)、云南“蒙自官商公司”(1904年)、广西“梧州炼锑厂”(1906年)、湖南常宁“水口山铅锌矿”(1907年)、江西“赣州铜矿”(1907年)、甘肃古浪“甘肃炼铜厂”(1908年)、云南文山“宝华锑矿公司”(1909年)、湖南长沙“黑铅炼厂”(1909年)、广东曲江“宝昌公司(锑矿)”(1910年)。其中,湖南官办矿业最为显著。光绪二十一年(1895),省设湖南官矿局,采取官办、官商合办和官督商办三种方式开矿,下辖企业颇多,除上述投资较多的大型金属矿外,还有一批小型金属矿和金属冶炼厂,获利颇丰。
(3)石油。陕西巡抚升允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开始在陕西延长开工凿井,设立“延长油矿”。该矿采取官商合办方式,筹集官商股本600万两,从日本购置设备,聘日本技师。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至1919年,共开凿四井。其中,第3号井和第4号井无油报废。第1号井自光绪三十三年至1919年,共产原油341.3万斤;第2号井于宣统元年(1911)动工开凿,日产原油二三百斤,因与1号井同源,后来产量互为增减。1919年,第2号井被毁1。该矿的设立为我国石油工业的起步提供了借鉴。
这一时期令人注目的是,湖北的汉阳铁厂与大冶铁矿和江西萍乡煤矿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合并为亚洲第一家大型近代化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冶萍公司”)。企业也由官办变为商办。不过,由于汉冶萍公司资金严重不足,转而大量向日本银行借款,遂使日本势力日渐侵入。
2.轻纺工业。
甲午战争前设立的纺织工业规模有所扩大,有的在向商办转化;同时,又有一批新纺织企业产生。此外,其他轻工业均有所发展。
纺织工业,主要是湖北官纺织四局和华盛纺织总厂的形成和发展。
湖北纺织四局:张之洞继开办湖北织布官局后,于光绪二十年(1894)
底设立缫丝局;光绪二十三年(1897)设立纺纱局,次年又设立制麻局,均为官办企业。四局动用经费近400万两,利用本地原料,采用机器生产,使3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775页。
1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第655页。
生产规模空前扩大,在我国近代轻工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因官办经营不善,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租给粤商“应昌公司”经营;宣统三年(1911)转归张謇等人的“大维公司”承租,1913年又归“楚兴公司”承租。楚兴公司承租时,议定每年租金11万两,租押25万两,租期10年。其生产的纱、布在武汉销售,概免厘税,如转运它埠,在江汉关只完正税,沿途概免厘税,仍保留湖北官局名义。租办期间,由于经营得法,扣除租金及机械修理费用外,“每年的净利,据说都在15%以上”1。其盈利从1914到1919年达580万两2。
华盛纺织总厂:盛宣怀等人以官督商办方式于1894年建成并部分投产,同时在上海招股购机筹设华新、裕源、裕晋、大纯4个分厂。甲午战争后,该厂面临洋商激烈竞争,经营顿入困境,致使“裕晋”厂卖给德商、“裕源”厂拟招洋商入股,“大纯”和“华新”均岌岌自危。华盛总厂连年亏损,在支持了7年之后,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由盛宣怀改组为商办的“集成”纺织厂,后又改名“又新”,实际上被盛攫为己有。辛亥革命爆发,盛宣怀怕被政府查抄,聘英国人为总理,一度在香港注册,挂英国招牌。1913年又改名为“三新”。
这一时期,陕西、山西、直隶、重庆、新疆等地官府先后拟购机设置纱厂,但均未成功。官商合办的呢绒厂有所发展,相继有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上海创办的“日晖织呢厂”、次年在北京兴办的“溥利呢革厂”和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武昌设立的“湖北氈呢厂”问世。1918年,南京建有官商合办的“利民柞绸纺织工厂”。此外,官方控制的企业在卷烟、造纸、印刷、制革、陶瓷及公用事业的水、电等方面均有发展。比较著名的如:天津“北洋烟草厂”(1902年)、直隶唐山“启新洋灰厂”(1906年)、“广州士敏土厂”(1906年)、江西景德镇“江西瓷业公司”(1907年)、山东“博山玻璃厂”(1907年)、广州“广东电力有限公司”(1908年)、“上海闸北水电公司”(1910年)等。
辛亥革命后,清廷所办的民用工业一般为北洋政府接收,成为官僚资本企业。
(三)北洋军阀政府控制和创办的企业1.军事工业。
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政府接收了清政府所办的军工企业,并由陆军部军械司作为主管机构,但江南造船所和福州船政局则划归海军部管辖。它们在保留各地兵工厂基础上,对湖北枪炮厂、广州机器局、四川机器局等均有程度不同的扩充,制造枪炮日趋新式。后来,各地军阀据地自雄,争战不已,纷纷“设立修械所、兵工厂等以造械弹”,造成军工企业“系统紊乱,兵器庞杂”的局面1。其间,新建较大的兵工厂为河南巩县兵工厂。
河南巩县兵工厂:由北洋政府筹设于1915年。目的在于改变兵器制造“各厂自为风气,参差不齐”的局面2,选定河南巩县孝义镇建厂,以为各厂之规范。设备主要购自德国、美国,设有电厂、枪厂、压炮弹厂、炮弹工作厂、1《中国棉货》,第169页。引自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591页。2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第294页。
1《70年来中国兵器之制造》,《东方杂志》第33卷第2号。1936年1月。2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第679页。
引信厂、机器厂等。1921年后陆续建成投产。初期,专制各种山陆炮弹,后陆续投产制造手掷炸弹、飞机炸弹、攻城重炮弹、手枪、手提机关枪、八二迫击炮、七九步枪等。全厂职员110多人,工人2200余人,为北洋政府开办的大型兵工厂。
此外,湖南曾设有陆军工场机械厂。张敬尧督湘后,曾在原厂基础上维持生产。张敬尧逃离湖南前使该厂遭受严重破坏。后来,在此基础上建立“湖南兵工厂”,生产马克沁水机关枪、哈乞开司旱机关枪、自来得手枪、勃郎宁手枪、宝林式手枪及军刀、军用器具、工作机械等。
2.民用工业。
清政府所办的民用工业,一般由北洋政府接收,一些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为北洋政府收买,成为官僚资本企业。如北京清河镇“溥利呢革厂”的设备规模在全国毛纺织厂中居第一位。1915年,北洋政府陆军部将其收买,改为“陆军织呢厂”。上海“日晖织呢厂”被财政部收归官办,1919年又转租给商人经营。此外,北洋政府也创办了一些企业,主要有:华新纺织公司:1915年,财政总长周学熙为北洋政府筹建于天津。额定资本1000万元(官股十分之四,商股十分之六),以其弟周学辉为督办,并取得在直隶、山东、河南三省30年专利权。当时政局动荡,商股裹足不前,筹建未见成效。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后,段祺瑞内阁遂发文撤销该公司,派官员前往接收。周学熙乃与股东多方活动,使公司得以保存,并撤销官府督办,改为商办公司。1919年,该公司正式建成,并使天津、青岛两家纱厂投产。天津纱厂拥有25000枚纱锭,当年获利150万元。青岛纱厂拥有33000多枚纱锭,当年投产5000枚。其后,该公司又分别各以80万两资本在唐山、卫辉建立两个厂,使四厂股本总额达1000万元,获利颇丰。
湖南第一纺纱厂:原名经华纱厂,由吴作霖借公款始建于1912年。第二年被汤芗铭收为省有。后因政局不稳,建设迁延,至1917年改由华实公司承租续建,到1920年正式建成。该厂购置机器用费200万元,有纱锭40000枚,但生产效益不高。1926年,收归官办,更名“湖南第一纺纱厂”。
陕西制革厂:光绪三十四年(1908),由陕西第一牧场公司经理高幼尼等提议创建于西安。宣统三年(1911)被收为官办,隶属省都督府,更名“陆军制革厂”。年底扩充资本达12万元。不久,又更名为“陕西制革厂”。该厂以生产军用皮件为大宗,长期由军人把持,对产品予取予求,很少营利。此外,北洋政府还经营有安徽宣城水东煤矿、贵池馒头山煤矿、湖北象鼻山铁矿、湖南常宁水口山铅锌矿、河北斋堂煤矿等一批民用企业。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不少军阀、官僚的私人资本投向近代企业。当时,黎元洪、段祺瑞、靳云鹏、曹锟、冯国璋、徐世昌、徐树铮、梁士诒、倪嗣冲、张勋、周学熙、李纯等45位军政要人到1919年已投资采矿、冶炼业14家;建筑水泥业3家;公用事业6家;化工6家;纺织业8家;粮食加工3家;农林垦渔等业9家;其他企业6家1。投资主要是商办企业。投资地区遍及17省,但大半企业集中在华北,尤以天津为多。如天津在1915至1920年间组成的“裕元”、“恒源”、“华新”、“裕大”四大纱厂,为官僚、军阀集资创办,其中有总统4人、临时执政1人、大元帅1人、总理2人、督军9人、总长11人。这4家纱厂资本占天津市总资本的48.7%。
1据魏明《论北洋军阀官僚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一文载表统计,《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2期。这些军阀、官僚往往一人在诸多企业占有股份,并凭借政治权势和经济实力在企业中充当理事长、董事长、监察等要职,有的则独资创办。如王占元,除独资创办“汉口第一纺织公司”(1916年,资本300万元)和“庆丰面粉公司”(1921年,资本60万元)外,还向“金城银行”(1917年)、“中华懋业银行”(1919年)等金融业投资。张勋曾投资于11个企业,其中在“中兴煤矿”投资80万两,任该矿监察人;又在“久兴纺织公司”投资90万两,任董事长。官僚、军阀参与投资的企业在当时工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民间机器工业的壮大甲午战争后,中国人民面对民族危机,掀起了“设厂自救”,实业救国热潮。清廷也被迫放松对民族工商业的限制,并采取了一些奖励民族工业发展的措施,使民间机器工业有了初步发展。从光绪二十一年(1895)到1913年,资本在万元以上的民间机器工业约产生463家1,涵盖了矿冶、纺织、缫丝、食品加工、水电、火柴等诸多类别。辛亥革命后,民族资产阶级对投资设厂产生更高兴趣,随之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列强一度减轻对我国经济压力,商品倾销减弱,出口需求增大,商品市场扩大。这些因素,造成有利工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使1914至1919年间民间机器工业有了重大发展,企业数字成倍增长,尤以纺织、面粉、电气、烟草发展显著,此外还涌现了化工、橡胶等一些新兴工业。
1.轻纺工业。
(1)纺织业。从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1913年,共设立轧花厂、纺纱厂、织染厂、缫丝厂、呢绒厂、织麻厂及其他纺织品厂共159家1。1914年后,纺织业空前发展,到1920年前,企业总数增至475家(含有少部分官方控制的企业)2。纱锭由1914年的502700枚增至1919年的851032枚;织布机由1914年的2300台增至1919年的2650台,1920年达到4310台3。其中,不少原有企业得到恢复和扩大,新设企业则逐步由东南沿海、沿江地区向奉天、山西、河南乃至陕西、甘肃等内地发展。此外,丝织业也有明显发展,民国初年已约有433家,丝车达166754部。这些丝厂大多建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后,每厂大约有丝车400至500部4。针织工业这时开始兴起,机器织袜、织毛巾、织衫裤等企业逐渐在上海、江苏、浙江、天津、山东、四川、辽宁、湖北等地区得到兴办。在各类企业中,出现了一些较大规模的棉纺织企业。
申新纺织公司:以荣宗敬、荣德生兄弟为主体,集资30万元,1915年创办于上海。1916年,第一厂正式生产。1917年,在上海收买恒昌源纱厂,改为第二厂。1919年,在无锡设立第三厂。其资本在初创时仅为21.73万元,到1917年达到70万元,1920年达到189.2万元,5年间,增长约8.7倍。1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869—920页资料统计。1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890—904页资料统计。2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第56页。
3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第487页。
4同上书,第511页。
其设备增长很快,纱锭数在1916年为12960枚,到1922年达到134907枚,较前增加10.4倍。布机数在1918年为600台,到1922年增至1615台,增加2.69倍5。到抗日战争前夕,申新已有9厂之多,成为我国著名的民族资本纺织企业。
大生纺织公司:张謇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筹设于江苏南通。光绪二十五年(1899)建成第一厂,试生产成功。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崇明久隆镇创办大生二厂。到宣统三年(1911)止,两厂已获净利约370余万两。为给纱厂提供原料,从光绪二十七年(1901)冬开始创建通海垦牧公司,10年后初具规模,其所产棉花在南洋劝业会上获优等奖牌。从光绪二十七年至三十三年(1901—1907),张謇围绕大生纱厂创办了19个企业,主要有利用轧花棉子榨油的“广生油厂”;利用油厂“下脚”制造皂烛的“大隆皂厂”;磨粉以供浆纱与食用的“大兴面粉厂”;为解决运输而设立的“大达轮步公司”和“船闸公司”;为解决机械设备维修设立的“资生铁冶厂”;从事实验的染织考工所等,形成以纺纱为中心的大型企业。到1921年,大生一、二两厂资本增至360多万两,历年纯利累增总额达770余万两。到1924年,大生已增为4个厂,资本达770余万两,纱锭150000枚,布机1500多台。(2)面粉业。机制面粉业在甲午战争后续有增长。光绪二十二年(1896)至1913年新设企业57家;1914至1919年新增64家,1919年时实有企业99家,资本达2043.5万元1。这些企业,主要分布于沿海长江流域、东北、华北及湖南、四川、云南等广大地区。
较大的面粉企业有以荣宗敬、荣德生兄弟为主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
创建于无锡的保兴面粉厂。光绪二十九年(1903),该厂改名“茂新公司”,获利颇丰。1912年,又在上海创办“福新面粉公司”。旋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列强无暇东顾之机,极力扩充企业。茂新到1919年扩大为3个厂,福新到1926年扩展为8个厂。1921年,茂新、福新面粉公司日产面粉达7.6万包,其生产能力已占全国的23%,占民族资本面粉厂的31%。荣氏兄弟因此有“面粉大王”之称。此外,孙多森创建于上海的“阜丰面粉公司”(1898年),以及上海的“华兴面粉公司”(1902年)、汉口的“海丰面粉公司”(1906年)、北京的“天民面粉公司”(1918年)、济南的“惠丰面粉公司”(1918年)等,均有较大的生产规模。
面粉工业的迅速扩大,提高了面粉质量,改善了人民生活,同时抵制了西方面粉的输入。在中外贸易中,面粉从1915年起变为出超,行销俄国、英、法和日本、南洋等地,至1919年出超金额达1039万余海关两1。
(3)火柴业。光绪二十年(1894)前,我国仅有12家火柴厂,资本额约为40万元左右。其后,发展逐步加速,到1913年达到52家,资本294万多元。1919年达到98家,资本490多万元2。这些企业,一般资本不多,平均资本不过5万元。由于资金薄弱、设备简陋,为在竞争中立住脚跟,原先的天津自来火局、汉口燮昌火柴厂、重庆森昌泰、森昌正火柴厂都先后依靠当地政府取得10至25年专利。与此同时,又有一些规模较大的火柴厂问5《荣家企业史料》上册,第111页、第613页。
1《旧中国机制面粉工业统计资料》,第32—33页。
1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第531页统计表。
2同上书,第545页统计表。
世。如1917年由天津“华昌”和北京“丹凤”火柴厂合并而成的“丹华火柴公司”,成为我国当时最大的火柴公司。此外,上海的“荧昌火柴公司”、“利民火柴厂”,天津的“北洋火柴厂”等,均有相当规模。这些企业为抵制洋火柴进口,发展民族火柴业作出了可贵贡献。
(4)烟草业。我国烟草工业是在抵制洋货、挽回利权、振兴国货的热潮中兴起的。自光绪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1899—1908),私人投资烟草业达18家,资本约126.8万元。其后,发展日趋迅速,在1912—1920年间,资本年平均增长率达36.7%1。如上海地区,光绪三十一年(1905)仅有1家,1919年已达9家,1927年则高达182家2。在这些企业中,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规模最大。该公司由简照南、简玉阶兄弟光绪三十一年(1905)创办于香港,资本10万元,机器购自日本。宣统元年(1909)该公司改组后,产品质量日渐提高,产量逐年上升。特别是辛亥革命后,获得迅速发展。1913年盈利10万元,1914年盈利16万元。1915年开始在上海设厂,逐步把公司重心由香港移到内地,在广州、汉口、北京等地设分公司,在各地设代销处,其分支机构遍及各大城市及南洋群岛。1916—1919年,每年盈利100万元以上。1919年,与英美烟公司竞争,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集资达1500万元,成为华商中最大的烟草企业。
此外,轻工业在榨油、酿酒、食品加工、制糖、造纸、印刷、制药、肥皂、化妆品、制革、玻璃、油漆等方面都有较大发展。如张振勋创办的“张裕酿酒公司”(1895年创办于烟台)自1914年投产以来,产品畅销,驰名中外,多次在博览会获奖;夏瑞芳等创办的“商务印书馆”(1897年创办于上海)和陆费逵创办的“中华书局”(1912年创办于上海)均成为规模较大的印刷、出版企业。
2.重工业。
我国煤、铁矿在甲午战争后大量被帝国主义列强所攫取。清末,收回利权运动兴起,相继收回了一些矿区,同时刺激了民间采掘、冶炼、制造等工业的发展。
(1)煤矿。一方面一些原有土法开采的小型煤矿逐渐向机械开采过渡,另一方面商办机械采煤业有了新发展。光绪二十二年至宣统三年(1896—1911)开办的民间机械采煤企业达25家;1914—1919年间注册的又有5家。这些煤矿一般规模不大,产量有限,年产量在20吨以上的,仅有山东峄县中兴煤矿、河南六河沟煤矿、磁县怡立公司和山西保晋公司等数家1。1919年,全国年机械采煤量约为312万吨,民间企业约产68.4万吨,占总量的21.9%2。
(2)有色金属矿。这一时期铜、钨、锑、铅、锌、锰、汞等矿的机械开采有所增加,冶炼技术明显提高。全国铜矿年产量最高达1600吨,冶铜技术率先在云南“东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得到改进,开始用“12吨鼓风炉冶炼精铜”3。欧战时期,各国对钨、锑等需求加大,价格猛涨,致使不少人投1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125页。
2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62—163页。
1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第566页。
2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54页。
3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第616页。
资开采,使钨矿年产量1918年达1万多吨;锑矿最高年产量1916年达4万吨4。锡矿1917年产量为1.1万多吨。其中,钨、锑产量均为世界首位。锡产量居世界第四位。在这些矿产中,民间投资日趋增多。湖南省光绪三十四年(1908)成立的“华昌炼锑公司”大获厚利,新化、安化、益阳等重要产地骤增许多新矿,云南、贵州、广东等地也纷纷开采。据1916年统计,两湖、两广、云南五省已有炼锑厂64处之多。
(3)钢铁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后,汉冶萍公司的汉阳铁厂和大冶铁厂(1914年筹设,1920年出铁)向商办转化,此外尚有华商经营的上海“和兴钢铁厂”(1914年筹设,1917年出铁)、山西保晋公司的阳泉铁厂(1916年筹设,1920年出铁)、汉口扬子机器公司铁厂(1919年筹设,1920年出铁)和龙烟钢铁公司的石景山铁厂(1918年筹建,1922年因资金不足而停产)等数家。规模以汉阳和大冶两厂为大。1919年,全国生铁产量为407743吨,钢产量为34851吨1。
(4)机器制造业。从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1913年,先后有15家(内含两家官办企业)机器制造业出现。其中,较大的有“求新机器轮船制造厂”(1902年上海)、“大隆机器铁厂”(1902年上海)、“扬子机器厂”(1907年汉口)、“天津铁丝铁钉厂”(1908年天津)等。与此同时,天津三条石地区机器工业也开始起步。如建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左右的郭天成机器厂,最初仅能生产织布机零件,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已可生产整套织布机。以后,相继又生产弹花机、轧花机、打包机2。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国内对机械五金需求增加,而进口削减。机器制造、五金生产企业日渐增多,在上海及其他通商口岸等工商业发达地区较为集中。如上海地区,不仅机器制造业数量迅速增多,而且逐渐由机械修理为主转向机械制造,逐渐能够仿造纺织、缫丝、针织、印刷、农产品加工乃至车床、小型动力机等诸多机器设备。到1920年,全国机械五金企业达252家,资本3888.5万元1。
水电等公用事业:这一时期发展较快,从光绪二十六年(1900)到1913年,新设电灯厂、自来水厂46家,其中41家为商办企业,区域遍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汉口、南京、福州、重庆、长沙、太原、长春、成都、镇江、苏州、昆明、烟台等城市,尤以沿海地区为集中。其后,发展日趋普及。1914至1919年间,有开办年月可查的商办电灯、电力厂达103家2,使以电为动力的工厂日渐增加。工业集中的上海市,宣统三年(1911)工厂使用马达总量为1775马力,到1919年已增至33062马力3。
此外,水泥、建筑等工业也有相应发展。
3.新兴工业。
这一时期,有一些新兴工业陆续出现,主要是化学工业和橡胶工业。
(1)化学工业。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我国还没有无机化学的基础工业,所需酸碱主要靠进口。1914年后,“洋碱”锐减,致使以碱为原料的工厂纷4据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第981页出口数量估计。当年出口量为43324吨。1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41页。
2南开大学历史系、天津历史博物馆:《天津三条石早期工业资料调查》。1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第56页。
2《中国近代史记》中册,第93页。
3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第583页。
纷倒闭,甚至日常生活中发面做馒头用的碱面也难以保证。面对窘境,爱国实业家范旭东首先于1914年在天津塘沽创办“久大精盐公司”,1916年9月第一批国产精盐运销天津。然后,在化学家侯德榜支持下筹建碱厂。此前,山东、上海曾有人试办碱厂,但或因方法不宜,或因成本过高而失败。范旭东于1918年在天津正式创立“永利制碱公司”,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在1922年正式出碱。日平均产量达90余吨。此后,相继有“山东鲁丰化工机器制碱公司”、“上海电解工厂”、“天津漂粉公司”成立。
(2)橡胶工业。最早的橡胶工业是1917年产生于广州的“兄弟树胶公司”,专制橡胶靴鞋。1919年,上海有“中华橡胶厂”创立。其后,以广州、上海为中心的橡胶工厂日渐增多。如广州地区1922至1923年间,已先后有23家橡胶厂出现。这些橡胶企业为制造车胎、胶鞋、胶带、雨衣、儿童玩具等橡胶制品提供了原料。
据不完全统计,到1920年前,我国共有近代工厂1759家,其中纺织工业475家,食品工业280家,印刷文具业51家,机械五金业252家,化学工业383家,冶炼工业12家,公用事业243家,军械工业23家,铸铁工业5家,其他工业35家,总资本达500620万元1。这些工厂的兴办,使我国工业门类日渐增多,数量日渐增大,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工业资本空前增长,从而大幅度拓宽了我国的工业基础,增强了经济实力。与此同时,我国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队伍也空前增长,形成可观的政治力量。然而,从我国经济总体发展看,民族工业仍没有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作为基础工业的重工业仍相当薄弱,帝国主义列强控制的工业在诸多领域仍占据垄断地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势力卷土重来,国内则军阀混战不已,民族工业发展又面临新的困境。
1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