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他是由一位农民起义的领袖而荣登皇帝宝座的。明朝建立后,他采取了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措施,为明朝前期的社会繁荣打下了基础。与历代皇帝比较,他都称得上是一个卓越的人物,尤其是他不平凡的经历,颇具传奇色彩。
第一节从行僧到帝王
贫苦家世
朱元璋(1328—1398)幼称重八,初名兴宗,字国瑞,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祖籍为金陵句容(今属南京市)朱家巷,祖上数代都是庄稼汉,由于忍受不了官府的横征暴敛,几度流浪,几经迁徙,直到他父亲这辈才落户到濠州(今安徽凤阳)。先是住在钟离东乡,后来又搬到西乡,最后总算在孤庄村找到了落脚地。
朱元璋有兄弟四人,他排行最末。他父亲名世珍,乡人都叫他朱五四,一辈子做佃客,生活十分贫困。然而,就是这个布衣黔首之家,日后却出了个帝王——大明的天子。
青年流浪
朱元璋出生时,元朝的社会矛盾已是十分尖锐。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濠州大旱。次年春天,淮河流域又发生了蝗灾,遍地荒芜,庄稼被毁,继之瘟疫流行,人畜大批地死亡,使钟离几个村子,变成了鬼蜮之乡,到处呈现出凄凉惨淡的景象。
灾难也同样降临到朱元璋的家里。首先是六十四岁的老爹朱五四染病不起,离开人世,接着长兄和母亲也相继身亡。不到半个月的时光,昔日那和睦欢乐的家没有了,那父疼母爱的景象也一去不返。家破人亡的惨痛,深深撞击着朱元璋的心扉,使他觉着自己仿佛是一下子跌进了不幸的深渊。一时间他变得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他真不知该走向何方?困惑中,他想起幼时曾许过愿,长大要舍身当和尚的皇觉寺。于是他到皇觉寺剃度为僧,当了一个小行童,在寺里干些粗杂活计。就这样,他在寺里住了下来。但寺里的生活也并不好过,因为旱蝗肆虐,地方灾情严重,寺里的和尚得不到施舍,主持高彬法师只好罢粥散僧,逐个打发寺里的和尚出门云游,自谋生路。朱元璋在寺里呆了五十多天,也只好加入到托钵流浪的行列。
他一路乞讨,一路流浪,在外漂泊了整整三年,直到至正七年(1347)底,乡讯平安,才回到寺里。在这三年中,他的足迹踏遍了淮西、豫北的名山大川、通都大邑,熟识了这一带的风土人情,山川地理形势,使他见了世面,开扩了眼界,丰富了社会阅历,也磨炼了他的坚强毅力,但同时他也饱尝了颠沛流离的艰辛和痛苦。正如他后来回忆说:“众各为计,云水漂扬。我何作为,百无所长。依亲自辱,仰天茫茫。既非可倚,侣影相将,突朝烟而急进,暮投古寺以趋跄,仰穹崖崔嵬而倚碧,听猿啼月而凄凉。魂悠悠而觅父母无有,志落魄而佒佯。西风鹤唳,俄浙沥以飞霜。身如蓬逐风不止,心滚滚乎沸汤。”1艰难困苦的生活造就了他勇敢坚毅的性格,也铸造了残忍、猜忌的另一面。这段生活经历对于他以后事业的成功,确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
然而,就在朱元璋四处云游时,中国大地上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上广泛流行着“明王出世,普救众生”的说法。至正十一年(1351)五1《皇陵碑》,《洪武御制全书·太祖御制文集》卷十六。
月,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刘福通在颍州(今安徽阜阳)首举义旗,八月彭莹玉、徐寿辉在蕲水(今湖北浠水)起义,攻下蕲水。起义很快传遍全国各地。他们以红巾包头,故称为“红巾军”。次年二月,定远(今安徽定远)人郭子兴、孙德崖等五人也率众在濠州起兵响应,袭杀州官,占据濠州城,并接受了颍州刘福通的领导。
身居清静之门的朱元璋,耳闻目睹了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心情也难以平静。一天,在郭子兴部队的汤和写信给朱元璋,说他已是军中的小头目了,邀他去投奔红巾军。汤和是朱元璋儿时的伙伴,幼时一同玩耍,一同放过牛,现在已成为军中的小头目了,当军官吃粮了,这怎么能不让朱元璋动心?恰在此时,皇觉寺被乱兵烧毁,朱元璋只能放下钵盂,去投奔郭子兴的红巾军。这一年,朱元璋二十五岁。
荣登帝位
朱元璋入伍后,因为他打仗机智勇敢,又粗通文墨,很快得到郭子兴的赏识,于是郭子兴把他由一名普通士卒提升为亲兵九夫长,并把养女马氏许配给他为妻。朱元璋成了元帅郭子兴的女婿,顿时身价百倍,兵士也对他另眼看待,敬呼他为“朱公子”。因为地位的变化,他也就取了一个官名叫元璋,字国瑞,不再用“重八”这个旧名了。后来,朱元璋回到家乡去募兵,得七百人,郭子兴让他带领这支队伍,井提升他为镇抚,从此,朱元璋一跃成为带兵官了。一年以后,又以军功升作总管。
但郭子兴与孙德崖等四人素来不和,朱元璋感到几支队伍同住一起,相互间不断发生磨擦。为了自谋发展,至正十四年(1354)他统率二十四人南略定远,作独立发展的尝试。结果定远之役,他收编了附近一些地主武装两万多人,发展得十分顺利。正如他在《皇陵碑》中所说的那样“不逾月而众集,赤帜蔽野而盈冈”1。朱元璋把这支队伍悉加训练和整顿,“率而南入滁阳”2,并依靠这支队伍克滁州,下和州,赢得了初步的胜利。至正十五年(1355),朱元璋攻下和州后,郭子兴称滁阳王,命他总制诸将。这年三月,郭子兴病死,刘福通在毫州建立的宋政权任命朱元璋为这支队伍的左副元帅。不久,郭子兴的两个任都元帅和右副元帅的儿子战死,朱元璋就被提升为大元帅,独任元帅府事,接管了郭子兴的所有部队。至此,郭子兴亲手缔造的这支起义军队伍,全部归朱元璋指挥调动,并以宋政权龙凤年号以令军中。
朱元璋由一名普通士卒而升任元帅,在他通向皇帝的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至正十六年(1356)仲春,朱元璋亲督水陆诸将,进取集庆(今南京市)。集庆是元朝在江南的统治中心,是六朝古都所在地,占领了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不久,集庆城破,朱元璋率队入城。他在巡视了集庆城郭后说:“金陵险固,古所谓长江天堑,真形胜地也。仓廪实,人民足,吾今有之。”1当下即改集庆路为应天府,置天兴建康翼统军大元帅府。到七月,又置江南1《洪武御制全书·太祖御制文集》卷十六。
2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二《滁阳王》。
1《明太祖实录》卷四。
行中书省,朱元璋“自总省事,置僚佐”2,将应天作为他发展的基地。此时,朱元璋虽然占据了应天,但总的来说,依然是地狭人稀,力量还不够强大。而且他所处的地理位置在东南地区来说,是四面受敌的形势。当时北有刘福通,东有张士诚,西有徐寿辉、陈友谅,南有元军。虽然形势相当严峻,但三支起义军却吸引和牵制了元军的主力,像树起了三道屏障,隔绝了元军主力的进攻,从而对朱元璋起到了保护的作用。而南面的元军,也由于南北交通被起义军截断,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朱元璋适时地利用了这一有利时机,果断地采取巩固东西线,向南面和东南面出击的战略,集中兵力进攻皖南和浙东诸地的元军据点,先后攻克镇江、长兴、常州、宁国、江阴、常熟、池州、徽州、婺州、扬州等地。他在攻占徽州后,还亲自到石门山拜访老儒朱升,咨询夺取天下的计策。朱升向他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意思是要扩充兵力,巩固后方;发展生产,储备粮食;不图虚名,缩小目标。朱元璋认为他讲得很有道理,即予采纳,集中力量从事根据地的建设。另外,朱元璋还注意斗争的策略,在形式上仍保持与宋政权的隶属关系,遥尊小明王为帝,打着宋政权的旗号来号令军士,以免树大招风。直到他改称吴王,所发布的文告第一句话仍是“皇帝圣旨,吴王令旨”,表明自己依然是小明王的忠诚的臣属。这一策略对朱元璋势力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几年之后,朱元璋终于以应天为中心,营建了一个巩固的根据地,兵壮粮多,足可以同其他势力相匹敌了。
朱元璋审时度势,以观时变。至正二十年(1360)闰五月,陈友谅杀害了徐寿辉,自称皇帝,并约张士诚来夹攻朱元璋。陈友谅军事实力相当强大,其水军大舰名为“混江龙”、“塞断江”、“撞倒山”、“江海鳌”等一百多艘,战舸数百条,真可谓“投戈断江,舳舻千里”。面对强敌压境,在应天的文官武将中,曾引起了一度的骚动。有的人主张投降,有的人主张放弃应天,还有的人竟作逃跑的准备。在此危急的形势下,朱元璋与谋士刘基等就敌我形势作了深刻细致的分析,刘基说:张士诚目光短浅,胸无大志,只图自固,未必会出兵,暂时不必管他。主要的危险敌人是陈友谅,他拥有精兵利舰,而且居我上游,野心勃勃。只要集中兵力击败了陈友谅,张士诚便不敢出兵了,应天也就相安无忧了。朱、刘二人一起制定了战争策略,朱元璋立即实行战略转移,改取固守东南向东北和西线出击的战略。他先集中兵力击败陈友谅于鄱阳湖,然后再掉头东向,俘张士诚于平江(今苏州),打破了东西夹击的局面。
朱元璋在围攻张士诚的同时,派大将廖永忠迎接小明王到应天,在瓜步(今江苏六合东南)渡江时,小明王覆舟沉江死,这标志着小明王的龙凤政权灭亡。在擒杀张士诚以后,又制服了浙东的方国珍,平定了福建的陈友定,接着又乘胜南进,攻克广东、广西,实现了除四川、云南之外的整个南部中国的统一。至正二十七年(1367)十月,朱元璋又调集精锐部队,以徐达为征虏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军,发兵二十五万,不失时机地北伐中原。北伐军连连得胜,攻下山东诸郡,至正二十八年(1368)占领开封,八月攻克元朝的首都大都(今北京),元顺帝慌忙弃城出走,逃亡漠北,统治达九十九年的元皇朝灭亡。
在南征北伐取得节节胜利的情况下,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四十2《明史》卷一《太祖纪一》。
岁的朱元璋在文武百官的欢呼声中,在应天府登上皇帝的宝座,建国号大明,年号洪武,以应天为南京。
十六年的戎马生涯,朱元璋终于由一个横笛牛背的牧童、小行僧,开天辟地,成为开国皇帝,实现了他青年时代的一个梦。
洪武十四年(1381)傅友德、沐英、蓝玉奉命进攻云南,次年攻破大理,至此基本上完成了南方的统一。洪武二十年(1387)朱元璋又命冯胜、傅友德、蓝玉进攻辽东,迫降元将纳哈出。辽东平定后,除漠北草原和新疆等地外,全国已基本上归于统一了。
第二节皇权的树立
革旧鼎新
洪武初年,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元代。在实践中,朱元璋渐渐感到其中的弊端,于是毅然借鉴历史上成败治乱的经验教训,大刀阔斧地进行整顿、改革。
朱元璋对国家的机构改革首先是从地方上开始的。元朝行中书省,总管一方的军政、民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权力很大。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宣布废除行中书省,分设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这三个机构既各自独立,又互相牵制,这就防止了地方势力过重而闹独立的可能。
朱元璋在废除行中书省的当年,设立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1382),又增加了云南布政使司,一共十三个。布政使司之下设府(州)县。
接着,又进行朝廷机构的改革。明初中书省总揽天下政务,在朝廷各个机构中位置最高,其行政长官左、右丞相,负有统率百官之责,位崇权重,极易与皇帝产生矛盾。洪武初年,朱元璋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李善长为人处事向来以小心谨慎著称,徐达则较多时间是带兵征战在外,他们都没有与朱元璋发生大的矛盾冲突。但胡惟庸任相之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与日俱增。
胡惟庸是凤阳定远人,淮西集团重要人物之一。洪武六年(1373),由于李善长的极力推荐,胡惟庸由右丞相升左丞相。胡惟庸专权用事,“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1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达到顶峰。朱元璋见大权旁落,自然不能容忍。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擅权植党”罪名诛杀了胡惟庸,趁机取消了中书省,废除丞相等官。朝廷政务由六部分理,提高六部的品秩,各部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丞相制的废除,宣布了中国一千多年宰相制度的终结,也使朱元璋成了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
同年,朱元璋也废除统管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每府设左右都督二名,分别管理京师及各地卫所和都指挥使司。都督府的职权与兵部有明确的分工。兵部有颁发军令、铨选军官的权力,但不能直接统率军队。都督府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无权调遣军队。每逢战事,由皇帝亲自任命军事统帅,兵部发布调遣令,都督府长官奉命出征。战事结束,军归卫所,主帅还印,这样二者互相制约,军权集于皇帝一身。在军队的编制和训练上,朱元璋和刘基研究了历代兵制,创立了明代所特有的卫所制度。这种制度特点是:军籍世代沿袭,实行耕战结合,平时既屯耕,也训练。卫所制分卫、所两级,在全国军事重地设卫,次要的地方设所。大体五千六百人为一卫,长官为指挥使。每卫下面分五个千户所,每千1《明史》卷三○八《胡惟庸传》。
户所辖一千一百二十人,长官称千户。千户下分为十个百户所,百户所辖一百一十二人,长官称为百户。百户下有总旗二,小旗十,每总旗领五小旗,每小旗十个军士,大小相连,比比成军。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共设有十七个都指挥使,下辖三百二十九个卫,六十五个守御千户所,军队一百二十万人,其精锐留驻在京师南京一带。十七个都指挥使分别隶于朝廷的五个都督府,这样使权力分散,便于皇帝控制。
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又对朝廷监察机构进行了改革。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其下有十三道监察御史,以一布政司为一道,共设御史一百一十人。监察御史负责监视、纠劾百官。出使到地方,则巡按、清军、巡盐、巡漕、巡关、提督学校等,其中巡按御史代替皇帝巡视,“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权力很大。这些御史官秩只有七品,但却可以以小制大。与都察院职责相似的,还有监督六部的六科给事中,称谏官,与都察院互相配合。
经过一番整顿,朱元璋的权力大大加强了,但政务也随之繁多起来。过去有丞相协助,现在全国大小政务都要他亲自处理,即使他“昧爽临朝,日晏忘餐”1,整天批答奏章,也难以承担。洪武十三年(1380)九月,朱元璋设置四辅官,位列公侯、都督之次,协赞政事,但因不胜其职,不久相继致仕。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仿宋朝设殿阁大学士的办法,设置了华盖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由品级比较低的编修、检讨、讲读等官来充任,帮助朱元璋阅读奏章,起草处理文书,这是明代内阁的肇端。整肃吏治朱元璋即位后,“惩元季吏治纵弛”,决心创立一个清正廉洁的朝廷。
为此,他详定了官员考课办法,凡内外官员,根据他们的品秩,分别规定考察时间和内容,由吏部“综其称职、平常、不称职而陟黜之”。约束官员很为严格。同时,朱元璋还用严刑峻法来整顿吏治。他常说:“纪纲法度,为治之本。”因此他十分重视法律的制定。
吴元年(1367),在朱元璋的授意下,左丞相李善长任总裁官,开始了法律的制定工作。是年底初步编成,“凡为令一百四十五条,律二百八十五条”。但朱元璋觉得所定律令还不够完善,又下令修改,直到洪武三十年(1397),几经修改,才正式颁布了《大明律》。《大明律》共三十卷,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它以唐律为蓝本,但简于唐律,严于宋律。律文包括各项法律章程,其中对各级官吏的职权、任务以及应遵守的事项,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对官吏违法乱纪行为,也定出了具体惩处办法。
对官吏的贪污,处罚特别重。朱元璋认为:“吏治之弊,莫过于贪墨”,“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他下令“凡是官吏贪污蠹害百姓的,都要治罪,不容宽贷!”官吏因枉法而贪赃的,一概发往北方边地充军,官吏贪污钱财六十两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朱元璋把府、州、县衙门左面的土地庙,作为剥人皮的场所,叫做“皮场庙”。贪官被押到这里,剥下人皮,塞上稻草,再摆到衙门公座两旁,使官吏触目惊心,知所警1谈迁:《国榷》卷十。
惕。就连官吏因公乘坐官家的牲口、车船,携带私人物品超过规定重量的,也要处刑。如乘坐官府牲口,除随身衣物外,携带私物不得超过十斤,每超过五斤笞十杖,十斤罪加一等,最高杖六十;如果乘坐官家的船,携带私物超过三十斤的,每十斤笞十杖,每二十斤罪加一等,最重杖七十。
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颁布了《大诰》,以后又陆续颁布《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汇集所诛杀官民的罪状,以警示臣民。朱元璋在《御制大诰序》中说道:“今将害民事理,昭示天下诸司,敢有不务公而务私,在外赃贪,酷虐吾民者,穷其原而搜罪之。”1并令后代世世遵从。
明律的制定和实施,在洪武年间得到了认真的贯彻,即使朱元璋自己,也对制定的明律满怀信心,带头执行,执法相当严厉,这在中国古代封建皇帝中是少有的。他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因为贩运私茶触犯刑律,即被朱元璋赐死。开国功臣汤和的姑父“隐常州田,不输税”,也被朱元璋治罪。
朱元璋整顿吏治收到一定的效果,据《明史·循吏传》记载,“一时守令畏法”,“吏治焕然丕变矣!”然而在整个洪武年间,对违法乱纪、贪污受贿的官吏,除去平常的零星打击,还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清洗。典型的就是洪武十五年(1382)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
明廷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都要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情况。为了核算钱粮、军需等款项,必须报布政司,布政司再报部,层层上报,一直到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才算了结。但户部审核遇有钱粮有不符的地方,就要驳回重新填报。布政使司离京师远的六、七千里,近的也千里上下,所以为了减少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就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官印的空白文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这本来是公开的秘密,不料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发现了这一情况,认为其中一定有舞弊行为,就下令严办,凡地方衙门主印长官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洪武十八年(1385),御史余敏、丁举廷又告发北平布政、按察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人,伙同户部侍郎郭桓贪污舞弊,吞盗官粮,朱元璋抓住线索,下令司法部门严加追查,于是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员统统被处死,各布政使司有牵连的官员也被逮捕入狱,各地卷入此案的官吏、富豪不计其数。这两案株连被杀的达七八万人。
朱元璋用重刑惩治贪官,虽对吏治清廉有一定作用,但又不免陷于滥杀,这当然与其性格的猜忌多疑有关,但从根本上还是出于对明朝长治久安的考虑。
斩除荆棘
随着明皇朝的建立和巩固,昔日与朱元璋枪林弹雨、风雨同舟的将领,成了新皇朝的显贵,他们以血战立功封公侯,拥有大量的土地、佃户、奴仆,享有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特权。这些勋臣武将们无不把明朝的胜利当作自己的胜利,认为理所当然地应享受这个胜利所带来的一切财富、荣耀和权力,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或许在失望、失意之余,他们渐渐我行我素起来,恃功1《洪武御制全书·御制大诰序》。
犯法的事也屡屡发生。这使朱元璋感到忧虑,他真担心这些权势烜赫的元勋重臣,将来某一天会做出背叛他的事,抢走他的皇帝宝座。时间的推移,更加重了他的疑虑。考虑到日后的大明江山,子孙万代的千秋功业,他只好向昔日曾经同甘共苦的兄弟们大开杀戒。
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专权枉法的罪名杀了胡惟庸以后,胡案就成了他打击异己的武器。凡是心怀怨望的、行动跋扈的、对皇权有威胁的,都被罗织为胡党罪犯,处死抄家。以后又加胡惟庸以“通倭”、“通虏”和“谋反”的罪名,不断牵连扩大。胡惟庸被杀后十年,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也被牵连,七十七岁的李善长被赐死,家属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被杀。这次受牵连及坐诛的达三万多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未靖云”1。第二年有人上书为李善长辩冤,朱元璋不理,也没有治罪。
洪武二十六年(1393)又兴“蓝党”大狱。开国大将蓝玉,是洪武后期的主要将领,他麾下骁将十数人,威望都很高。洪武二十一年(1388),率大军十五万打蒙古,一直打到捕鱼儿海(今贝尔湖),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余人,大胜而回,被封为凉国公。徐达、常遇春死后,蓝玉继为大将,总军征战,在屡立战功的情况下,骄傲起来,专恣暴横。他霸占东昌民田,百姓向御史告状,御史依法提审,蓝玉一顿乱棍把他赶走。朝廷明令禁贩私盐,他却令家人私买云南盐一万余引,进行走私活动。他北征归来,夜过喜峰关,守关将士因为没有及时开关迎接,他竟纵兵毁关而入。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告蓝玉谋反,于是兴起党狱,发布《逆臣录》,“族诛者万五千人”,把军中骁勇之将几乎杀了个干净。
朱元璋利用胡、蓝之狱,前后十四年一共杀了四万五千人之多,“元功宿将相继尽矣!”1在二案之外,朱元璋还鞭死亲侄朱文正,毒死亲外甥李文忠。廖永忠以僭用龙凤不法事赐死,朱亮父子被鞭死,胡美以犯禁死,周德兴以帷薄不修被杀。洪武二十七年(1394)杀王弼、谢成、傅友德,二十八年(1395)杀冯胜。传说开国功臣徐达在洪武十八年(1385)背生疽,经治疗已有好转时,“帝忽赐膳,魏公对使者流涕而食之”2,不数日而死。经过朱元璋的大肆杀戮,开国功臣已寥寥无几。
对于朱元璋如此滥杀功臣的做法,皇太子朱标极力反对,他主张仁慈、宽大,君臣和睦相处,他曾对朱元璋说:父皇杀人太多,恐怕会伤了和气。朱元璋听后一言不发。到了第二天,他故意把一根长满刺的荆棘放在地下,叫太子拿起,皇太子面有难色,朱元璋说:你怕刺不敢拿,我把这些刺都给你去掉了,再交给你,难道不好吗?现在我杀的都是对国家有危险的人,除掉他们,你才能当好这个家。皇太子说:有什么样的皇帝,就会有什么样的臣民。朱元璋大怒,拿起椅子就朝太子扔去,太子只好赶紧逃走。这个故事或许是出自明朝野史的杜撰,不一定真实,但也反映了朱元璋为明皇朝的长治久安而颇费心机。他这样做的真正动机乃是为了让他的后代能坐稳江山。对此,朱元璋或许比谁都清楚,对于他的行为,他生前虽然没有公开忏悔过,然而在他即将离开人世时,却下令不准后人效法。
1《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长传》。
1《明史》卷一三二《蓝玉传》。
2徐祯卿:《翦胜野闻》。
专制统治
洪武时期,有一事对后人影响很大,这就是朱元璋采取特务手段,侦缉臣僚私下的言行。这一方面是由于他处处猜疑多虑的性情所致,但更重要的是他出于控制臣僚的目的。身为一国之君,他不能容许臣僚对他有所欺瞒,他要求他们绝对忠诚。
早在明朝建立前,朱元璋就开始派遣检校从事这样的活动,其职务是:“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有的人甚至专做告发人家隐私的勾当。钱宰被征编《孟子节文》,散朝回家,吟诗道:“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上朝,朱元璋问他:昨天作的好诗,不过我并没有“嫌”迟啊,改作“忧”字如何?钱宰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忙磕头谢罪1。国子监祭酒宋讷在家独坐,面有怒容,第二天朝见时,朱元璋问他为什么生气,宋讷大吃一惊,照实说了,朱元璋把派人偷着给他画的像拿出来2。吏部尚书吴琳告老还乡回黄岗,朱元璋不放心,派人去打听,等使者回来说吴琳正在家老实务农,朱元璋听了很喜欢3。
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朱元璋出于打击元勋功臣的需要,他把自己身边负责警卫事务的亲军都督府的仪鸾卫改为锦衣卫,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大权。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有指挥、佥事、镇抚、千户、百户,所统率的人员有将军、力士、校卫,直接由皇帝控制。它下设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有它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也就是民间所称的“诏狱”。朱元璋把重大案件交给锦衣卫处理,由自己亲自掌握,锦衣卫也只对皇帝负责。朱元璋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的刑法,使不少大臣惨死杖下。
在地方上,各府县的关津要冲之地,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有巡检和副巡检,都是从九品官,带领差役、弓兵,警备意外,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但是即使这样,似乎对广大民众仍不能达到约束的目的。于是里甲便被赋予执行检查的任务。里甲内的百姓不能随便外出,如果到百里之外,必须事先向地方政府领取路引(通行证),倘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而且里甲有责任了解所属百姓,对无正当理由外出的要报告官府,不报者以连坐处置。
这样,朱元璋通过这些机构布下了一张监视网络,从城市到乡村,从官僚到百姓,都处于严密的监视和控制之下。明初几起大狱的兴起,多与这些机构有关系,因此,不少达官重臣也难逃厄运。朱元璋尝说:“譬如人家养了恶犬,则人怕。”这就充分暴露了他专制帝王的嘴脸。
朱元璋利用特务手段,实行恐怖统治,对强化皇权一时颇有成效,然而他却同样不希望后人效法。洪武二十年(1387),处理胡案罪犯已近尾声时,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把犯人移交给刑部。又过了六年,待蓝玉案犯处理完后,他又再一次申明,以后一切案件交由朝廷三法司审理,内外刑狱1叶盛:《水东日记》摘抄二。
2《明史》卷一三七《宋讷传》。
3《明史》卷一三八《吴琳传》。
公事不再由锦衣卫处理。
朱元璋试图以一个开国皇帝的能力,为子孙后代创造条件,以保证他们将权力的接力棒永久地传下去。可惜没过几年,他的四子朱棣以“靖难”成功,登上帝座,又重新利用锦衣卫来镇压建文帝的臣下,并且还设置了提督东厂,开了明代厂卫一起制造恐怖气氛的先河,对明朝政治造成极坏的影响,并且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
取士与文字狱朱元璋出身贫寒,早年读书不多,但他很注意访贤纳士,吸纳知识分子,并虚心向他们请教,如李善长、陶安、宋濂、刘基等。他们给他讲经读书,参与军事密议,成为他的智囊谋士,这对建立明朝起了极大作用。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仍沿袭战争年代的做法,非常重视人才,洪武年间,他几次下诏访求贤才,如洪武六年(1373)朱元璋命令各级官吏荐举人才,其科目有许多种: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弟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等等。荐举来的人许多被授以大官,如尚书、侍郎、副都御史,地方上的布政使和府尹等官就更多了。
与荐举并行,还建立了科举取士制度,以进一步延揽人才。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诏设科取士,但到六年一度停止,十七年(1384)复设,后遂为永制。规定以八股文取士,以“四书”、“五经”为题,行文必须根据古人的思想来阐释,不许有自己的见解。考试分三级进行。规定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乡试,中式的成为举人。乡试的第二年二月举人会考于京师,称作会试。会试后再经皇帝亲自复试,叫做殿试,取中的成为进士。进士分为一、二、三甲,一甲三人,称作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凡考中进士的,就可授以官职了。另外,为了进一步培养新的统治人才,朱元璋还特别重视学校教育。早在至正二十五年(1365),朱元璋就在应天创办了国子学。洪武十五年(1382)改名国子监,这是朝廷的学校。在地方上,还设府、州、县学,洪武八年(1375)又在各地农村设学。国子监的学生,在学校结业的,可以直接做官,或者再通过考试做官。有些甚至被授以地方大员或朝廷官吏,至于州县地方官,更是大批任用。另外,在学的监生还常奉命巡行、监督水利、清丈田亩、在各衙门实习办事等等。由于明廷对兴办教育的重视,并且又从中大批选拔人才,充实朝廷机构,入学就可入仕,因此士人入学读书的积极性都很高,可以说,明初的学校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兴盛发达。
朱元璋出于统治的需要而延纳人才,扩大新皇朝的社会基础,但却仍有一部分地主文人不愿和朱元璋的新皇朝合作。他们认为朱元璋出身卑微,发迹于红巾军,不甘做他的忠臣。有的甚至采取自杀、自残肢体、逃往漠北、隐居深山等办法,躲避朱元璋的征调。典型的如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俩,斩断手指,誓不出仕。朱元璋把他们逮到南京审问,他们还口口声声称红巾军为“红寇”,引起朱元璋大怒,下令把叔侄俩押回原籍,处以死刑。当时许多不愿和朱元璋合作的地主文人都落了个杀头没产的下场。
朱元璋对付这些不肯合作的地主文人,多采用严刑峻法,而这些人更不满意朱元璋的统治,这样双方的对立越来越显著。朱元璋痛恨这些人胆敢抗拒,用尽一切方法镇压,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朱元璋的疑忌心越来越大。因为他曾经当过和尚,所以忌讳“光”、“秃”这些字眼,就连“僧”字也很刺眼,推而广之,连和“僧”同音的“生”字,也不喜欢了。他早年投身红巾军起义,最恨人说“贼”、“寇”,连和“贼”字形音相近的“则”字,看到也生气。明初地方官逢年过节、皇帝生日及皇家喜庆日子所上的表笺,都是歌功颂德的言辞,照例由学校教官代作,然而这小小的表笺,却使朱元璋屡次发怒,下令处死作者。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替海门卫官作《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一语,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表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朱元璋牵强附会,硬说文中的“则”是骂他做过贼,“光”是光头,“生”是“僧”意,是骂他当过和尚。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有“遥瞻帝扉”,“帝扉”被读成“帝非”。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八字,就更严重了,“法坤”是“发髡”,“藻饰太平”是“早失太平”。翰林院编修高启曾经作了一首名叫《题宫女图》的诗,其中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二句,被朱元璋认为是讥讽他的,从此怀恨在心。后来苏州知府魏观把知府衙门修在张士诚的宫殿遗址上,犯了忌讳,被人告发。正巧新房子的上梁文是高启写的“龙蟠虎踞”,朱元璋大怒,把高启和魏观均腰斩。文字狱从洪武十七年(1384)闹到二十九年(1396),前后达十三年。
其间,造成了朝野文人提笔怕文字狱,人人自危的恐怖局面。据说,有一年元旦之夜,朱元璋微服出巡。他忽然发现一个灯谜上画了一个女人,手里抱着一个大西瓜,安然地坐在马背上,马蹄故意画得特别大。朱元璋见了大怒。回宫后即命察缉,结果将做灯谜的杖死了。刑官执刑后,还莫名其妙,后来才明白,原来马皇后是淮西人,是个大脚,朱元璋怀疑灯谜是在暗讽马皇后,就这样一条小小灯谜,竟送了一条人命。
这些未必可信,据陈学霖先生考证,朱元璋极可能因个人好恶,或以政治关系需要铲除异己,故意断章取义,而罗织成狱,罪名虽谓干忤圣旨,事实或非如此。1尽管这样,恐怕多多少少也能反映出朱元璋的专横和残暴。1陈学霖:《明太祖文字狱案考疑》,《明史研究论丛》第五辑。
第三节经济政策
朱元璋即位伊始,几近二十年战乱的中华大地,却是遍地荆棘、满目疮痍。特别是山东、河南地区,受战争破坏最重,“多是无人之地”,2而河北州县,有的地方“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有的地方“积骸成丘,居民鲜少”3。面对严峻的现实,朱元璋采取了发展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洪武元年正月,各地州县官来朝,朱元璋对他们说:天下才定,百姓财力都很困乏,像刚学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新栽的树不可摇它的根一样,现在必须休养生息、搞好生产。同年十二月,朱元璋任命宋免为开封府知府,上任前要求他到开封后,务在安辑人民,劝课农桑,以求实效。他还要求各级官吏把“田野辟,户口增”1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规定官吏的考核都要上报农桑的治绩,违者降罚。
为了安定社会,恢复生产,朱元璋鼓励开垦荒地。洪武三年(1370)下令:北方郡县荒芜田地,不限亩数,全部免三年租税。同时还规定战争中抛荒的田地,被他人耕垦成熟的,就成为耕垦者的产业,如果旧业主复业,只能依丁拨田,这就承认了自耕农开发熟地的产权,也鼓励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直到洪武二十八年(1395)还在大力推行。并规定洪武二十七年(1394)以后新垦荒田,不论多少,俱不征税,若地方官有去征税危害百姓的,要以法治罪。
为了加速荒地的开发,朱元璋还采取了移民屯种的办法,把农民从人多田少的地方迁到人少地广的地方。凡移民垦田的,都由朝廷给予耕牛、种子和路费,还免去赋税三年。在定额之外多开垦的荒地,永不起科。洪武三年(1370)六月,迁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无业农民四千多户到濠州种田,又移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以后朝廷多次组织太湖流域和山西无地的农民,迁到淮河下游和淮河流域垦荒。
这些措施大大刺激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也使大量土地得到开发和利用。据户部统计,从洪武元年到十三年,垦田数目逐年增加,十三年中增加的垦田数字为一百八十三万三千一百七十一顷。这个数目是巨大的。
明初除了民屯外,还有军屯和商屯。军屯由卫所来管理,以屯为单位,以每军受田五十亩作一分,官府提供耕牛和农具,开头几年免纳租税,到成为熟地后,每亩收税一斗。军士屯守比例是,边地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队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明初六七十年间,由于军屯的发展,全国各地共有军屯田六七十万顷,相当于全国垦田总数的十分之一左右,可以说军屯规模是很大的,军粮基本上做到了自给。商屯是为了解决边地军粮,朝廷用开中法,鼓励商人运粮到边防粮仓,向官府换取盐引(贩盐凭证),然后贩卖,从中获取厚利,后来有的商人就索性雇人在边境开立屯田,就地交粮,以省去运费。商屯的推行,解决了边储,也开发了边疆。
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朱元璋十分重视水利建设。在他即位当年,他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关水利的建议,地方官吏必须及时奏报,对那些不重2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开垦荒地》。
3《明太祖实录》卷二九、卷一七六。
1《明太祖实录》卷三七。
视水利的官吏,则要加以处罚。洪武元年,修和州铜城堰闸,“周围二百余里”。四年修治广西兴安灵渠,可以灌田万顷。八年开山东登州蓬莱阁河,浚陕西泾阳洪渠堰。九年修四川彭州都江堰。十四年浚扬州府官河。洪武年间,明廷在各地组织修建了许多大型水利工程,有的投工达数十万人,可灌地数十万顷以上,另外,还修建了许多中小型的水利设施。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还特谕工部,凡是陂塘湖堰,可以蓄水泄水防备旱涝的,都须根据地势加以修治。到洪武二十八年统计,全国共开塘堰四万零九百八十七处,疏通河流四千一百六十二道,修治陂渠堤岸五千多处,成绩卓然。朱元璋特别重视经济作物的种植。早在至正二十五年(1365),他在江南统治区就鼓励多种植经济作物。他下令:凡农民有田五至十亩的,必须栽桑、麻、棉花各半亩,十亩以上的加倍,田多的按这个比例递加,并且要地方官亲自督促,违反命令的处罚。洪武元年以后,他又把这个命令推广到各地,并定出科征之额,麻每亩科八两,木棉每亩四两,栽桑的四年以后再征租。洪武二十七年(1394)还令户部教全国百姓多种桑、枣、柿和棉花,并教以栽种办法。每一户初年种桑、枣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多种棉花的免税。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发展,为手工业提供了原料,也改善了人民的经济生活。如棉花的广泛种植,影响更为深远。明以前,棉花十分珍贵,普通百姓穿的都是用麻布制作的衣服,虽然也有用棉布做衣服卧具的,但不足用。明中叶以后,棉布成为全国流通的商品,进入寻常百姓家,人不论贵贱,地不分南北,人们都能穿上用棉布做的衣服。
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奖励垦荒和移民屯种等措施,大量的荒地开发和利用,急需大批劳动力投入生产。但在元代,蓄奴风气非常盛行,明初,这一习俗仍然存在。于是朱元璋在洪武五年(1372)通令全国,普通地主不得蓄养奴婢,违者杖一百,奴婢释放为民。而且还规定,凡因饥荒典卖为奴的,官府代为赎身。洪武十九年(1386)八月,河南布政使司曾在开封代赎典卖为奴的男女二百七十四人。同时,朱元璋还对寺院的发展严格控制。他明令各府州县只能有一个大寺观,禁止四十岁以下的妇女当尼姑,并严禁寺院收儿童为僧,二十岁以上的青年愿意出家,须经其父母申请,官府批准,出家三年后还得赴京考试,不合格的遣发为民。这些政策的实施,使社会上增加了一支庞大的劳力大军,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此外,朱元璋还对工匠的地位进行了改善,改变了元代把匠户完全强制在官营作坊里劳动的状态,放松了对工匠的人身控制。洪武十九年(1386)实行轮班匠和住坐匠制,鼓励工匠以更多时间从事社会生产,允许其在服役时间以外生产的产品可在市场上出售,这项政策无疑促进了明代工商业的发展。朱元璋在商业税额上也加以清理,废除了宋元以来繁琐的征课,规定商业税额为三十税一,书籍、农具等免税。洪武十三年(1380)还裁撤税课司三百六十四处。
移民屯垦政策的实施,社会劳动力的增加和调整,使明初户籍和土地占有情况发生巨大变动,为了掌握人口和土地占有情况,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下令在全国普查户口,编成户口黄册,以户为单位详细登载各户的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并按照人们的职业分为军、民、匠三大类。其中民类户籍以一百一十户为里,十户为一甲,通过里甲制度核实户口、征收赋税。洪武二十年(1387),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丈量了一次土地,以一个粮区为单位,记载每块土地的亩数、质量、方圆四至以及田主姓名等,并绘制成图,因所绘田亩形状像鱼鳞,故名“鱼鳞图册”。鱼鳞图册的绘制,不仅使国家征税有了依据,而且肯定了农民垦荒土地的所有权。它和黄册相互参照使用,便于朝廷对全国百姓和土地的控制。
明初税制基本上沿袭了唐宋以来的两税制。洪武时规定田赋率为:官田一般亩征税粮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设官田一斗二升。比元代有所减轻。为了保证国家赋税的征收,还实行了粮长制。粮长由地方上“田土多者”充当,负责田赋的催征、经收和解运。但法久弊生,原来朱元璋设立粮长时,想以此禁绝贪污,事实上并不能如愿,粮长利用职权,害民肥己的事时时发生。
朱元璋为恢复经济、发展生产而实施了各项政策,其最大的目的还是解决百姓的吃饭穿衣,他在这方面的关切,同历史上各代皇帝相比,都是较为突出的。朱元璋出身贫苦之家,深深体会百姓生活的艰辛,他说:士农工商四民之业,算农民最是辛苦。他们终年勤劳,难得休息。遇到丰收,还可足食,碰上水旱灾害,则全家挨饿。我穿件衣裳吃顿饭,都想到种地织布的劳累。因此他即位后,力倡节俭,惜用民力,并身体力行。营建南京宫室,只求坚固耐用,不求雕饰奇巧。负责工程的人将图样送给他审定,他当即把雕琢考究的部分去掉,工程竣工后,他叫人在墙上画了许多怵目惊心的历史故事作装饰,让自己时刻不忘历史教训。朱元璋用的车舆、器具、服用等物,按惯例应该用金饰的,他下令以铜代替,主管此事的官员说:这用不了多少金子。朱元璋说:“朕富有四海,岂吝惜这点黄金,但是所谓俭约,非身先之,何以率下?”
朱元璋还曾命人带太子朱标到农村视察,亲眼看看农民的辛苦。太子回来后,他教育说:凡居处食用,一定要想到农民的劳苦,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使他们不苦于饥寒。凡是闹灾荒歉收的地方,他都下令蠲免租税,灾情严重的地区,除贷米外,还赈济米、布、钞等。他在各地设置预备仓,存贮粮食,以备救灾之用。另外对旧豪族地主也采取了限制和迁徙的办法,这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他们在地方上盘根错节,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危害新皇朝的利益,另一方面也防止他们财势过大,过分压榨农民。
第四节保境安民
都城的建置
朱元璋即位后,有一事令他颇费斟酌,而且在他脑际萦绕二十多年,仍放心不下,这就是都城的确立问题。
朱元璋略地定远后,根据儒士冯国用的建议,至正十六年(1356)进据了古都金陵,之后他从金陵挥师四向,统一南北,然而对定都于此却并不满意。洪武元年(1368)八月,朱元璋决定仿古代两京之制,以金陵为南京,汴梁(开封)为北京。在攻下元大都当月,他还巡视了汴梁,只因中原的凋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故没有营建北京宫阙之命。
洪武二年九月,建都问题再次提了出来。当时朝中大臣,有的主张定都关中,有的建议设在洛阳,有的提出以汴梁为都,有人认为就元大都的宫殿之便建都为好。朱元璋出于当时经济的考虑,认为长安、洛阳、汴梁都不宜建为都城。大都是元代都城,但作为新皇朝的首都,宫殿还需要重新修建,也不容易。反复思量,朱元璋乃以其家乡临濠前江后淮,有险可依,又有漕运之便为由定为中都,随后开始了宫阙城池的营建。到洪武八年(1375)四月,正当中都规模已具时,朱元璋亲自巡幸了中都,可由于种种原因,又下诏停止了。洪武十一年(1378)正月,朱元璋终于下诏改南京为京师,正式确定为国家的首都。然而南京作为京师的地位并不稳固,洪武二十四年(1391),朱元璋派太子朱标巡视了西安、洛阳,有迁都之意,可所有的一切都因太子不久病死,朱元璋又已年迈而搁置下来。
用兵漠北朱元璋一再徘徊,考虑迁都,究其原因是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元顺帝北走大漠后,仍保有强大的军事势力,随时有重卷中原之举,这正是朱元璋最为忧虑的事。为了进一步统一蒙古地区,他也多次对蒙古用兵。洪武三年(1370)正月,朱元璋命令大将军徐达从潼关出西安,捣定西,以取王保保,左副将军李文忠出居庸,入沙漠追击元主。这一次用兵,取得了较大胜利,迫使北元再次北撤,而明朝的北部防御也得到稳定。之后在洪武五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又进一步用兵,其中二十一年,大将蓝玉追击到捕鱼儿海,元主脱古思帖木儿仅以身免,逃往和林。此役使蒙古受到震撼,北元再也无力与明朝对抗了。
朱元璋在对蒙古用兵的同时,竭力争取蒙古各部的归附,对蒙古上层人物根据不同情况授以官职,对一般留居中原或因避乱南迁的蒙古人,也鼓励他们和当地汉人及其他各族人民,和睦相处。洪武二十年(1387)纳哈出以二十万之众投降明朝,不能不说与朱元璋采取的民族政策有一定的关系。分封诸王朱元璋远在南京,仍屡屡挂念北部边防。北部边防的重要使他觉着仅靠他本人往来巡狩,或派出征大将仍是不够,倘若元勋重臣坐镇北方,他更放心不下,必须派可靠的人去镇守,于是朱元璋决定采用分封诸王的制度。洪武三年四月,朱元璋把他二子到十子封为亲王,十一年(1378)和二十四年(1391)又两次分封,把他的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从孙分封在全国各军事重地,想要他们来“夹辅王室”。
洪武十一年(1378),秦王就藩西安,晋王就藩太原。十三年以后,随着诸王年龄的增长,纷纷就藩各地。从当时全国形势来看,有权力的诸王仍镇戍在北方沿长城一线的重镇。如西安的秦王、太原的晋王、大同的代王、宣府的谷王、大宁的宁王等。诸王在其封地建立王府,设置官属。亲王的冕服车旗仅下皇帝一等,公侯大臣见亲王都要俯首拜谒,不得钧礼。虽说各亲王“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1,但他们的地位极高极贵。诸王有统兵和指授军事的权力,每王府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有三护卫,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的到一万九千人,遇有突发事件,封地里的卫所镇兵,在接到盖有皇帝御宝文书的同时,还必须有藩王的令旨,才能调动。赋予亲王如此大的权力,虽然起到屏藩王室、翼卫朝廷的作用,但也为后来的藩王作乱,埋伏了危机。
对周边地区和国家的政策朱元璋对周边其他地区,也采取了不同方式加以管理。在西北设置诸卫所,在东北派驻官员去招谕,在西藏通过宗教关系,在西南仍承袭元代的土司制度,对这些地区采用朝贡、赏赐、茶马市贸易的方式,加强与这些地区的交流,收效十分明显。
然而,当朱元璋宣布明朝建立后,与民族问题并行的一个既现实而又传统的问题,也同样出现在朱元璋面前。长期受儒学思想的影响,中国历代皇帝都把做天下共主当作自己的最高理想,而“四夷宾服,万国来朝”也往往被作为真命天子的标志。
洪武初年,对于朱元璋来说,尤其渴望争取万国来朝以树立其真命天子的形象。新朝鼎建,毕竟还有人不肯接受改朝换代的事实,尤其是一些文人,这怎能不让他忧虑?或许真命天子的威望能让这些人改变不与他合作的想法。因此,在他初登大宝之初,就开始了他的外交攻势。
但朱元璋鉴于元朝的失败教训,一反使用武力、对外扩张的做法。洪武四年(1371)九月,朱元璋曾跟他的大臣们说:“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1以后他在《皇明祖训》中又向他的子孙提出告诫说:“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2他认为武力征伐,伤财劳民,得不偿失。所以他将朝鲜、日本、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腊、爪哇、湓亨、白花、三佛齐、渤泥等国列为不征之国,与这些国家保持友好关系。双方的来往多是通过朝贡的形式,朱元璋厚往薄来,目的是让这些国家看到天朝大国的富有,体察到天子的博大胸怀,以图“四夷怀服”。
这种外交政策,却并非都行得通,在日本问题上,他就遇到了麻烦。洪1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
1《明太祖实录》卷六八。
2《皇明祖训·箴戒篇》。
武二年(1369),朱元璋派行人杨载出使日本。次年又派莱州府同知赵秩去日本,进一步解释明朝的对外政策,表示愿意继承历史上的友好传统,消除日本国王的疑虑。赵秩圆满完成了使命,日本即派使者来中国。然而双方的友好交往却由于倭寇的问题受到影响。明初,在绵长的海岸线上时有倭寇的骚扰,见于史籍记载的也很多。如洪武二年正月,“倭寇山东滨海郡县,掠民男女而去”;四月“倭寇苏州、崇明等地”;八月“倭入寇淮安”;三年六月“倭入寇山东,转掠温州、台州、明州等地,又寇福建沿海郡县”1。以后倭寇仍频频入侵。这种情形使朱元璋的以解决倭寇为中心的对日外交开始陷入困境,明朝和日本的关系有所疏远。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宣布:“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2,采用了禁海政策。洪武十四年(1381)胡惟庸“通倭”罪名确立后,朱元璋“怒日本特甚,决意绝之,专以防海为务”3。又正式宣布:“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二十七年(1394)又进一步申令“禁民间用番香、番货。..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到三十年(1397)还再次申明“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4。完全采取禁海政策,这一封闭政策对明初体制、经济都影响不小。洪武年间,朱元璋迟迟没有作出迁都之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考虑到东南的海防。由于倭寇在东南沿海的侵扰,朱元璋以后几代皇帝也沿袭这一政策,直到明朝中后期,随着倭寇问题的解决,才逐渐打破这一封闭政策。
洪武年间,朱元璋试图做天下共主的目的,或许并没有完全达到,但在一定程度上却赢得了良好的周边环境,使他有充裕的精力投入到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的事业中去。
1《明太祖实录》卷三六、四○、四三、五三。
2《明太祖实录》卷七○。
3《明史》卷三二二《日本传》。
4《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九、二三一、二五二。
第五节“忧危积心,日勤不怠”
明太祖朱元璋以一介贫民,角逐于群雄之间,最终推翻元朝统治,一统天下,建立明皇朝。明朝建立后,他对官僚机构、军队组织进行改造,集大权于一身。建立特务网,兴党狱,以削除来自统治集团内部的对皇权的威胁。但他在不择手段建立专制统治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减轻人民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措施,使人民得以安居乐业,这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朱元璋一生励精图治,勤奋好学。他虚心向儒士求教,学习文化知识,即位后喜欢写诗作文,挥笔立就,文字简练、不饰辞藻。他还喜欢读史书,从《左传》、《史记》、《汉书》到两《唐书》、《宋史》多达六七十种。他常常与文人们谈诗论文,说古道今,或讲经读书,以吸取古今成败的经验教训。
百僚已睡朕未睡,百僚未起朕先起。
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一丈犹披背。
反映了朱元璋处理国家政务的勤勉不怠。由于他时时担心大权旁落,事必躬亲。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批阅公文,直到深夜,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没有休息日和假期。据吴晗先生统计,以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间的收文为例,从十四日到二十一日的八天中,共收内外诸司奏札一千六百六十件,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事,他平均每天要看二百多份奏折,处理四百多件事。
洪武三十一年(1398),朱元璋七十一岁,这年五月他终于病倒了,然而他仍坚持处理政事,勉强支持了三十天以后,平静地死去。他在遗嘱中说:“朕膺天命三十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务有益于民。奈起自寒微,无古人之博知,好善恶恶,不及远矣。”这个自我评价还是较为客观的。
朱元璋去世六天后,葬在南京钟山南麓的孝陵。谥为“圣神文武钦明应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庙号“太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