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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明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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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中叶以后,明朝在政治、经济、军事、财政诸方面,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危机,日益削弱着明朝的统治,促成和加速了明朝的崩溃。

第一节 皇室疯狂兼并土地

土地兼并问题是贯穿于封建皇朝始终的大问题,皇族地主、勋戚地主、官僚地主无不利用其特权地位掠夺土地,万历年间,皇室兼并土地尤其突出,两次赐田,藩王所占土地竟达六万顷之多。

明穆宗第四子朱翊镠于隆庆五年封潞王,万历十七年(1589)就藩河南卫辉,赐给豫、楚两地闲田和原景王府庄园共四万顷。所谓闲田不过是虚饰,如河南地方,“民多告瘁,业无常主,或因水旱饥荒,及粮差繁并,或被势要相侵,及钱债驱迫,不得已将起科腴田,减其价直,典卖与王府人员..不曰退滩闲地,即曰水坡荒地,否则不肯承买。”1自明中叶以来,这种情形相沿不改,不同的是,朝廷有时承认藩王乞请的是闲田,即认可藩王对该田土的占有,有时不承认藩王乞请的是闲田,命藩王退还其田土,或归于官府,或归于原业主。明神宗赐田潞王,显然是前者。

明神宗第三子朱常洵,万历二十九年(1601)封福王,万历四十一年就藩河南洛阳,就藩前,明神宗命括地四万顷作为福府庄田,大臣力争,叶向高建言:“自景府而前,诸王庄田并未出数千顷外,独景府逾制,皇祖一时失听,至今追咎,王奈何尤而效之?”1神宗不得已,减为两万顷,洛阳四周良田不足,取山东,湖广田补之。朝廷赐予潞府者,名义上还是闲田,对福王,则是公然命抚、按拨给良田。

在土地兼并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有的沦为佃户,有的流亡他乡,用革命手段夺回土地,是明末农民战争的主要目标。

1徐恪:《修政弭灾疏》,《皇明经世文编》卷八一。

1谈迁:《国榷》卷八二,五月辛未条。

第二节 万历年间的矿使税监和民变

矿使税监的横征暴敛

明神宗“好货成癖”,张居正死后,他再无约束,不放过任何机会聚敛钱财。臣僚们不断上本,请他豁免房税,停买金、珠,减免织造。他一概留中,不予理睬。万历二十四年(1596),坤宁宫发生火灾,扑灭不及,连乾清宫一起烧为灰烬。修复两宫是一项很大的工程,需要大笔经费。

在此之前,有人报告阜平、房山等地有矿,请派官开采,因内阁大臣申时行、王锡爵等反对,未能实施。但对于开矿取利,神宗一直跃跃欲试。两宫火灾后,府军前卫副千户仲春建议开矿以助“大工”,正中他的下怀。神宗派户部郎中戴绍科、锦衣卫指挥张懋、太监王虎随仲春在京畿地区开矿,由王虎总领其事。仲春得计,锦衣卫和其他卫所的军官,各衙门的下层官僚,纷纷效仿,争走阙下。神宗有请必准,先后派太监到北直隶地区的真定、保定、昌黎、迁安、昌平、涞水,以及山东、湖广、辽东、江西、浙江、陕西等地开矿,开矿太监遍布各省。

万历二十六年(1598),神宗又向各通衢大邑派设税监。矿使、税监往往是二位一体,主持开矿者,同时兼征税收。此外,有的太监专职征税:梁永为陕西税监,马堂为天津税监(兼辖临清),杨荣为云南税监,高宷为福建税监。

从万历二十五年(1597)到三十三年(1605),各路矿使、税监共进银三百万两,并不时奉献金珠、貂皮、名马等。在聚敛财富的过程中,报矿者经常是无中生有,矿使不管有无,据其所报,便招矿徒开采,编富民为矿头,并随意征用民夫。陈增在益都县境内开矿,每天征用民夫上千人,许多人无辜而死,富民也很快成为盘剥的对象。税监则到处树旗建厂,巧立名目,穷乡僻壤,米盐鸡豕,无不征税。

奉派太监的骄横,激起朝野官僚的激烈反对。吏部尚书李戴揭露,矿使、税监聚敛财富,以十分计算,为皇帝所用的不过一分,矿使税监本人私入腰包的二分,他们的随从人员就地瓜分三分,当地土豪恶棍中饱私囊,占去了四分。凤阳巡抚李三才说:“陛下爱珠玉,民亦慕温饱;陛下爱子孙,民亦恋妻孥。奈何陛下欲崇敛财贿,而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欲绵祚万年,而不使小民适朝夕之乐?”1直把派遣税监、矿使比作暴秦。有些地方官吏对差派的太监采取强硬的措施。太监潘相去上饶县查勘矿洞,事先通知知县李鸿,希望有所照应。李鸿却禁止百姓供给食物,违令者论死。潘相在山上奔走终日,饥渴难忍,疲惫而归2。像李鸿这样的官员在当时十分难得。官员1《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传》。

2《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公然对抗矿使税监是要准备吃苦的,只要被指控阻挠开矿,轻则降职罢官,重则下狱治罪。

万历三十年(1602)二月,神宗患病,一度曾想罢去矿使税监。他把首辅沈一贯召入后殿,谈及要把派出的内监全部传回:“矿税因大工权宜,今宜传谕,及各处织造,陶器具停。”3沈一贯忙回内阁拟旨,庆幸几年来的苦谏有了效果。谁知第二天神宗身体康复,又派宦官二十多人到内阁追索前旨。

竭泽而渔的政策和令人发指的暴行更激起了民众的强烈反抗。万夫所指,人同一心,武昌、苏州、景德镇、临清等地群众相继发动“民变”,驱除和制裁矿使税监。

武昌民变万历二十七年(1599)二月,御马监六品奉御陈泰被派到湖广地区,兼理矿税。他僭称“千岁”,胁迫官吏,纵容随从人员劫掠行旅、坑害商贾,还闯入民家奸淫妇女。人心大恨,到了“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的程度。一日,陈奉从武昌去荆州,商民数千人聚于途经之处,投掷瓦石袭击陈奉一行,势不可当。地方官吏拼死掩护,陈奉才得逃脱。他非但不知感谢,反而利用这一事件打击府、州官员。首当其冲的是蕲州知州华钰,因为他曾经鞭挞陈奉的仆从,事件发生时又不在现场,有失维护之责;其次是襄阳知府李商耕,他曾治办过陈奉的参随人员。华钰被关押了好几年,李商耕被贬官,其他受牵连的府、州、县官员有数十人。事后,有人告发兴国州民徐鼎等挖掘唐朝宰相李林甫妻墓,得黄金万计。神宗闻讯,命陈奉将这笔财富送进内库。陈奉有恃无恐,在境内大掘古墓,毒刑拷打被告,刀剖孕妇,溺死婴儿,激起更大的动荡。这期间,汉口、黄州、宝庆、德安、湘潭等处,都发生小规模的反抗。年底,被辱诸生之妻赴官哭诉,万余市民尾随其后。巡抚等衙门不敢受理,愤怒的人群转向矿税监衙门,以巨石为武器,击伤了陈奉。官衙派甲士千人前来保护,陈奉气焰复嚣张。他发射火箭火炮烧毁民宅,许多市民死于甲士手下,造成严重的流血事件。

分巡武昌、汉阳、黄州三府的按察司佥事冯应京公开站在市民一边,逮捕了陈奉的爪牙。事变后,他愤然上疏,陈述陈奉的十大罪状。结果,他反被陈奉告倒,贬官调职。万历二十九年(1601)三月,朝廷派缇骑到武汉,捉拿冯应京进京问罪。陈奉得意之余,在交通要道上张贴榜文,罗列冯应京“罪状”。武汉市民聚众数万攻打陈奉宅第。陈奉躲进楚王府,一个多月不敢出门。市民们抓住陈奉左右十六人,投入长江;因巡抚支可大助恶,市民又放火烧了巡抚衙门。

3谈迁:《国榷》卷三四。

武昌民变虽未使神宗有所改变,但多少也使他震动,加上太监内部的矛盾,江西税监李道告发陈奉侵吞财物,神宗终于把他召回。

临清民变天津税监马堂和山东矿监陈增为抢夺地盘发生争执。神宗为二人调解,命马堂在临清征税,陈增在东昌征税。临清州虽然属东昌府,但处水陆交通冲要,一直是重要钞关。说起来,马堂并未失利。

马堂到临清,所带随从数百人,非偷盗之徒即市井无赖。他们手持索链镣铐,白日夺人资财,遇有抗拒者,乱加违禁的罪名,锁起来就走。马堂还规定,家僮告发主人,没收财物,七分归官,三分归告者。临清州中产之家多破产,远近罢市抗议。一日,万余州民放火烧了马堂的税监衙门,击毙他的随从三十七人。守备王炀率士卒二十多人冲入,背负马堂而出,马堂的手下反告他肇事,将他逮捕。王炀最后死于狱中。官府追拿参与事变的人,州民王朝佐挺身而出,自认发难者,英勇就戮。临清人民曾建立祠堂来纪念他。云南民变万历二十七年(1599),太监杨荣往云南采矿。他在云南虐待诸生,结下了第一层怨;诬告云南府知府蔡如、赵州知州甘学书等,将二人下诏狱,结下了第二层怨;要丽江土知府退出他所管辖的地盘,以便开矿,结下了第三层怨。万历三十年(1602)三月,云南腾越(今云南腾冲)民众聚众起事,烧毁厂房,杀死税监衙门驻腾越代理人张安民。这是一个警告信号。但杨荣有恃无恐,继续作恶,杖毙民众。因为卫所军官不那么听话,他把一个指挥使戴枷示众,把另一个指挥使关押起来,并扬言要把卫所军官全部逮捕,使人人自危。

万历三十四年(1606)三月,指挥贺世勋、韩光大等率市民万人冲入杨荣府第,放火烧房。在混乱中杀死杨荣,将其尸首投入大火。杨荣随从二百多人丧命。在诸多民变中,税监矿使虽都像惊弓之鸟,但只有杨荣当即被杀。他初到云南时,密奏神宗,说阿瓦、猛密等地有宝井,一经开采,每月可增加收入几十万,这当然有很大的诱惑力。对于他的死,神宗深感悲戚。

苏州民变孙隆是苏、杭织造太监,署衙在苏州,万历二十七年(1599)又受命带收该处税课。万历中期苏、杭织造不断增加征收,已是不小的负担。织造太监对当地人民,特别是对织工的盘剥,已很严重;再兼税监,孙隆更成为群众所痛恨的人物。万历二十九年(1601),为反对加税,苏州市民蜂拥而起,包围了税监衙门,杀死孙隆随从六人。孙隆狼狈逃往杭州。参加这次事变的主要是机工。神宗命抚、按衙门追捕“乱民”,织工葛成(又名诚、贤)独赴官府,一力承担。他被判死刑,关在狱中,但没有执行,十多年后被放出。清朝初期,苏州人民在苏州虎丘为他立了一块碑,题名“吴将军葛贤墓”。

辽东兵变尚膳监监丞高淮出任辽东税使,恣横不法,每开马市,强夺好马,逼令驻军以高价购买次马,吏民稍不合意,全家受累。他甚至调动兵将,干预军事。万历三十一年(1603)夏,高淮率家丁三百人,打出将军旗号,击鼓鸣金,扬言要入京谒见皇帝。该队驻扎广渠门外,京师大为震惊。大臣们说,高淮擅离职守,挟兵潜往京师,是数百年来未有之事;他自称镇守,协同关务,也是荒唐至极。神宗不但不降罪,反而存心袒护,说高淮是奉他的命令行事,使得高淮更无忌惮。他肆意召募死士,出塞射猎,与边将争功,扣除军士粮饷,山海关内外无不受害。

万历三十六年(1608)四月,前屯卫发生骚乱,士卒齐声呼喊:“愿食高淮肉而甘。”六月,高淮派人去锦州等地向军户索贿,军户愤怒,杀来人,聚众千余人围攻高淮衙门。高淮恐惧,奔入关内,告同知、参将逐杀钦使、劫夺御用钱粮,在边民间造成更大的动乱。因局面完全无法收拾,神宗才把高淮召回。

此外,广东、广西、江西、陕西等地也先后发生“民变”。

万历年间的民变遍布各地,规模巨大,动辄万人,表明“市民”的力量有了很大的增长,其中城市的劳动者(如机工)和商人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历史现象。另一方面,民变是市民各阶层和反对宦官集团的封建士大夫阶层的联合行动,起重大作用的往往是诸生、乡绅,或者受欺凌的中下层军官。

第三节 争“国本”和“三案”

争国本立储是封建皇朝的头等大事,因而被称作“国本”。明朝立储的原则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明神宗朱翊钧的皇后王氏无所出,万历十年(1582),慈宁宫宫女王氏生下神宗的长子朱常洛,万历十四年,贵妃郑氏生下神宗的第三子朱常洵,围绕着立长立幼的问题,在明神宗和廷臣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神宗宠爱贵妃郑氏,意欲废长立幼,然而又虑召致廷臣反对,故而迟迟不予立储。万历十八年(1590),在大臣们的强烈奏请下,神宗不能不有所表示,他说:“朕不喜激聒。近诸臣章奏概留中,恶其离间朕父子。若明岁廷臣不复渎扰,当以后年册立,否则俟皇长子十五岁举行。”1这个诺言并没有兑现,朱常洛在万历二十九年才被册立为皇太子,时已二十岁。同时,朱常洵封为福王,神宗五子朱常浩封为瑞王,六子朱常瀛封为桂王。

册立皇太子,“国本”算是争到了,危机却并没有过去。围绕着朱常洛即位前后所发生的明皇宫的三个著名案件,即反映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激烈。

梃击案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一男子手持枣木棍,似疯非疯,似癫非癫,闯入慈庆宫,打伤守门侍卫。他跑到前殿才被抓住。慈庆宫是太子居处,有关官员认为“情境叵测”,加意审讯。这个人叫张差,小名张五儿,居住蓟州。为什么要持棍闯宫,他前后有几种说法。刑部十三司会审,张差招供:他的同乡马三道、李守才让他跟随一个不知姓名的太监走,答应事成给他几亩地种。到京后走进一处大宅院,另一太监给他饭吃,鼓动他闯进宫门,对他说:撞着一个,打杀一个,如能打着小爷,就不愁吃穿了。还说:出了事情,自有人能相救。后来审出,带张差入京的太监叫庞保。住大宅院内的太监叫刘成。司礼监和三法司在东华门前审问庞保、刘成,他们至死不肯承认。

相当一部分廷臣认为,此案与郑贵妃的兄弟郑国泰有关。也有人认为:“事关东宫,不可不问;事连贵妃,不可深问。庞保、刘成而下,不可不问也;庞保、刘成而上,不可深问也。”1从另一个角度说出了官僚们的疑惧。1《明史》卷二一八《申时行传》。

1《明史》卷二五○《孙承宗传》。

处境最窘迫的要属朱常洛了,他即使心有所疑,也不敢说出。

这就是“梃击案”。对此案的处理,基本上根据朱常洛提出的原则:张差误入宫闱,打倒内侍,罪所不赦,即刻处决。马三道、李守才等大逆扇惑,判处流放。庞保、刘成从轻拟罪,但后来在宫内被击毙。

红丸案万历四十八年八月,神宗死,太子朱常洛即位。这就是明朝历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光宗皇帝,年号泰昌(1620)。他即位不过十天,便感觉身体不适,找医官诊视。御医崔文昇开泄药,朱常洛服用后,下泄不止,一昼夜达三四十次。接着,鸿胪寺官李可灼至内阁,自称有仙药,称为“红丸”。事关重大,阁臣不敢轻易决定。调查李可灼用药效果,他同乡二人同时服用,一恢复健康,一病情更重。阁臣刘一燝说,这不是万全之药,不可轻用。但李可灼与中官熟识,请他们代向皇帝启奏。朱常洛病重乱投医,催取药来。服药后,朱常洛渐觉舒畅,连声称李可灼为忠臣。下午,李可灼又进一丸。这一丸药却要了朱常洛的命,他当晚就死去了。

此案称“红丸案”。崔文昇用泄药,有人怀疑是郑贵妃主使。给事中杨涟说:“臣闻文昇调护府第有年,不闻用药谬误;皇上一用文昇,倒置若此,有心之误耶?无心之误耶?”1他的话表达了这样的怀疑。李可灼进红丸,许多人归罪于内阁大臣。朱常洛服药丧生,不但不追究责任,阁臣还赏李可灼白银五十两。御史王安舜说,这是为了堵塞外朝大臣之口。红丸案成为朝中党争更加激化的原因。

移宫案朱常洛死,长子熹宗朱由校即位,年号天启(1621—1627)。朱常洛即位时,郑贵妃为赎前愆,选美女八名进献。其中,选侍李氏最有宠。朱由校和他的弟弟朱由检都交给李选侍抚养。朱常洛死前,册封李氏为皇贵妃,李氏不满足,要朱由校出面,为她求皇后的封号,没有成功。朱常洛死,李氏仍住在乾清宫内,年方十六岁的熹宗皇帝对她也有一番依恋之情。朝中大臣怀疑李选侍要垂帘听政,心怀焦虑。

在杨涟的倡导下,朝臣多人拥入宫内,要求朝见新帝。李选侍藏起朱由校,不让他与大臣见面。阁臣刘一燝大呼:“谁敢匿新天子者?”1气势逼人。李选侍无奈,放出朱由校,送他到慈庆宫暂时居住。御史左光斗说:李1《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八《三案》。

1《明史》卷二四○《刘一燝传》。

选侍“借抚养之名行专制之实,武后之祸将见于今”2。朝臣要求李选侍马上移居他宫。

李选侍不打算搬出。她知道,朱由校一当上皇帝,就会搬进乾清宫。只要同宫,她就能控制住局势。首辅方从哲态度暧昧,以为选侍搬迁不必太急。但主张李选侍立即搬迁的刘一燝、周嘉谟、杨涟、左光斗积极活动,形成很大的舆论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李选侍被迫移至哕鸾宫。

此案称“移宫案”,与“梃击”、“红丸”合称“三案”。

2《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八《三案》。

第四节 东林党争

争“国本”和明宫“三案”不但反映了皇帝和官僚集团的矛盾,而且,对争“国本”和“三案”的态度不同,使得官僚集团中的党派之争日趋严重。统治集团中的反对派东林党,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东林党的领袖人物顾宪成,是南直隶无锡人,因推举阁臣违背帝意,万历二十二年罢归。无锡城内东林书院是宋儒杨时讲学处。顾宪成罢官后,得到常州知府欧阳东凤等人的支持,修葺东林书院,讲学其中。他的弟弟、进士顾允成及行人高攀龙(无锡人)、南京吏部主事安希范(无锡人)、南京礼部郎中刘元珍(无锡人)、南京工部主事叶茂才(无锡人)、御史钱一本(武进人)、国子助教薛敷教(武进人),或免官,或归省,同聚东林,被当时的人们称为“东林八君子”,形成了东林学派。

顾宪成等人在东林书院切磋学问,教授弟子,在学术上有一些成就。但东林学派基本上是一个政治团体,他们关心朝政,评议时局,与各地官僚学者联系密切。顾宪成说:“官辇毂,志不在君父,官封疆,志不在民生,居水边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无取焉。”1他为书院写了一幅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身在书院,心怀天下,以切磋学问求得修养的提高,以抨击时政求得政治的清明,这就是东林党的宗旨。在重大的政治问题上,顾宪成等人都明确表示过自己的立场。

明中叶以后,士大夫以不依附权臣、敢于批评内阁部院为清高。东林党基本上站在批评执政大臣的立场,以清流自命。顾宪成去官以前,与首辅王锡爵对话,王锡爵说:“当今所最怪者,庙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顾宪成针锋相对地回答说:“吾见天下之是非,庙堂必欲反之耳!”1鲜明地表示出他的反对派立场。所谓反对派,当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针对朝廷的政策。因此,东林党人的概念也扩大了,凡是批评朝廷的腐败,凡是为清流所承认的正派大臣辩护,凡是主张在官僚考察中去奸留贤,凡是在国本之争中批评万历皇帝和郑贵妃,凡是在三案中敢于力争的,都被视作东林党人。以东林书院为基地而形成的政治团体与其他地区反对朝廷政策的士大夫,在当时的政治斗争中浑然一体,形成一股社会力量。顾宪成和江西吉水人邹元标、北直隶高邑人赵南星被海内目为“三君”。

以清流自命的士大夫,都希望名列东林。那些行有劣迹,或被认为有劣迹,因而不为东林接受的官僚,因地域而分,各立党派,彼此为援,与东林党人相对抗。这些官僚主要形成三大党派:一是山东人组成的齐党,一是湖1《明史》卷二三一《顾宪成传》。

1《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六《东林党议》。

广人组成的楚党,一是浙党。三党成员交往甚密,一意攻击东林党,今日指其乱政,明日责其擅权。但后来,三党的关系中出现裂痕,力量削弱。

天启初年,一些东林党成员陆续被起用。赵南星任吏部尚书,邹元标、高攀龙先后任都御史,由在野派变成在朝派。天启三年(1623),赵南星等利用京察的机会,尽力罢免浙、齐、楚党成员和品行不好的官员,把东林党人及正派官员升至重要职位。有些官员,不见容于清流,便去投靠掌握大权的宦官魏忠贤,后来被人们称为“阉党”。此后,官僚集团内部的党争为东林党人与“阉党”之间的斗争所取代。

第五节 魏忠贤专权

魏忠贤是北直隶肃宁县的一名无赖子,虽目不识丁,但颇有心计。少年时在赌场上不得意,家境日益贫困,他一怒之下净身入宫,改姓名为李进忠。地位改变后,他才恢复魏姓,皇帝赐名忠贤。初入宫时,他管过甲字库,结识了太监魏朝,转为朱常洛的才人王氏典膳。王才人是皇长孙朱由校的生母。魏忠贤小心侍奉,得到大太监的称赞。

明朝习俗,宦官在宫中都有相好的女人,结为“对食”。魏朝与朱由校乳母客氏原为一对,但因闲暇不多,魏忠贤乘虚而入。客氏移爱于魏忠贤,感情日笃。朱由校即位后,封客氏为奉圣夫人,给田二十顷为护坟香火资。保持和客氏的关系,不但是感情的需要,而且是在皇帝面前邀宠的重要手段。魏忠贤首先假传圣旨,把魏朝排斥到凤阳去,并在途中把他杀死。接着又除掉对手大太监王安。魏忠贤指使外朝弹劾王安,把他降至南海子净军,并派亲信在该地杀了他。

天启元年(1621)的冬天,魏忠贤升司礼秉笔太监。魏忠贤不识字,“例不当入司礼,以客氏故,得之”。1当时的司礼监掌印太监是王体乾,地位虽在魏忠贤之上,可他一切唯魏忠贤的马首是瞻。另一秉笔太监李永贞,更是魏氏死党。王、李二人颇通文义,通过他们,魏忠贤完全可以自如地处置大臣章奏。

魏忠贤还试图建立一支私人武装,杀王安后,设内标万人,全副装备。

这支队伍在宫禁之内操练,鼓声震天;一次试用枪铳,不慎炸开,几乎伤及前来观看的皇帝朱由校。御史刘之凤提醒朱由校说:“虎符重兵,何可倒戈授巷伯之手?假令刘瑾拥甲士三千,能束手就擒乎?”1这话的意思已很明白了。

天启三年(1623),魏忠贤提督东厂。东厂和锦衣卫是控制内朝、监视官僚系统的重要机构。万历时热衷于派遣官员向外勒取,放松了对厂卫的管理。魏忠贤任事以来,安排他的亲信田尔耕掌握锦衣卫,许显纯掌握镇抚司,屡兴大狱,打击异己。他们派出大批密探,四处活动;镇抚司狱中刑具齐备,一旦被捉入狱,则势难生还。

对于魏忠贤专权,外朝官僚分为两大派,反对魏忠贤的官僚称依附魏忠贤的官僚为阉党,依附魏忠贤的官僚把反对魏忠贤的官僚通划为东林党。魏忠贤得势之初,正是部分东林党人得到重用之时,魏忠贤曾想笼络他们,遭到严厉拒绝,从此,魏忠贤便与东林党形同水火。

天启四年(1624)六月,副都御史杨涟上疏,罗列魏忠贤的二十四大罪状,包括拟旨内批、玩弄机权、翦除异己、兴狱滥刑等内容。要求把他交刑1《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1《明史纪事本末》卷七一《魏忠贤乱政》。

部严讯以正国法。杨涟的奏疏掀起反对魏忠贤专权的高潮。一两个月内,弹劾章奏不下百余道。魏忠贤在惊恐之余,忙采取应对措施。十月,将赵南星、高攀龙罢免,十一月,将杨涟、左光斗等削籍。天启五年三月,伪造罪名,将反对自己的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六人下狱,赵南星等十五人削籍。杨涟最为魏忠贤痛恨,被施以各种酷刑,土囊压身,铁钉贯耳而死;左光斗、魏大中也被打得体无完肤,与他同日而死。

依附魏忠贤的官僚趁势助虐,其亲信阁臣魏广微撰《缙绅便览》一书,把前阁臣叶向高、韩爌以下百余人列为奸党,而把阉党王永光、黄光缵等六十多人列为正人。魏忠贤把这份名单当作用人的标准。新都御史王绍徽编纂《东林点将录》,仿照民间流传的水浒故事中“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列东林党名单。吏部尚书崔呈秀编《东林同志录》,按词林、部院、卿寺、台省、部属顺序,开列东林党人名单,编《天鉴录》,开列不附东林党官员的名单。魏忠贤对东林党人的打击迫害持续数年,直到他垮台才停止。

魏忠贤的权势膨胀,致有“九千岁”的称号。权势的无限度发展,也导致了他的灭亡。天启七年,朱由校病死。因为无子,他的异母兄弟信王朱由检被推上了皇位,年号崇祯(1628—1644)。朝内外重新发起对魏忠贤的攻击。朱由检召魏入宫,命内侍宣读嘉兴贡生钱嘉徵劾魏忠贤的十大罪。魏忠贤知道大势已去,在被发配去凤阳的途中自杀。崇祯二年(1629),朱由检定逆案,尽数驱除魏忠贤党徒。

魏忠贤专权是明朝宦官专权的最高峰,它集中反映了明朝后期的政治危机。

第六节 严重的财政危机

对土地的大肆兼并和矿使税监的疯狂掠夺,给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而明朝后期战事频繁,用度巨大,明朝廷不得不采取“竭泽而渔”的政策。

万历年间,明皇朝四面用兵。中期,有被称作“万历三大征”的宁夏之役、播州之役和援朝抗倭的战争;万历末年以后,明朝与后金政权,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战争。

宁夏之变虽涉及明朝与西北少数民族间的矛盾,但其性质,为边臣处置不当而引起的兵变,由万历二十年二月变起,到九月事平,历七月之久。播州之变集中反映了明朝廷实施改土归流政策以后,与西南土司政权的矛盾。万历二十一年和二十七年,明朝两度对播州拥兵反叛的土司官用兵。援朝战争与宁夏之变、播州之变的性质不同,是在日本侵入朝鲜的情况下,明朝廷接受朝鲜国王的请求,派兵赴朝鲜,抗击倭军。援朝战争从万历二十一年开始,到万历二十七年,历时六年。

万历三大征的性质各不相同,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都要耗费巨额的钱财。据统计,明朝廷用于三项战事的白银超过了一千万两。万历四十六年,当辽东战争发生,已是库府空虚,难以支应。当时大臣合议,安排辽东的防务,需军费百万,但因筹措不及,朱翊钧只准与十万,且要延迟拨给。

明廷多方筹措军饷,以应付战争之需。五个月后,明廷议决,除贵州外,全国亩加征田赋三厘五毫,后又加征三厘五毫。万历四十八年,再增二厘。连续三年,先后三增赋,合计九厘,共得银五百二十万两。这宗以“辽饷”名目加征的田赋,被朝廷固定下来,成为常赋。

崇祯十年,与清军和农民军两面作战的明朝廷,为了一举消灭农民军,根据杨嗣昌“因粮加赋”的倡议,再次加派。其主要措施,是在旧额田赋的基础上,每亩加粮六合,而以每石折银八钱的比率输官,计可得银近二百万两。加上民间田土溢额者,核实输赋,以充饷;按照事例,富民输资为监生的银两,以充饷;全国邮驿裁省的银两,以充饷,估计共可得银二百八十万两。这宗加派被称作“剿饷”。朱由检明确表示,这次的加派是临时性的:“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1可在第二年,仍然征收了其半数。

崇祯十二年,延臣议练边兵,杨嗣昌筹划,东而辽东、蓟镇,中而畿辅,西而陕西三边,共练兵七十三万。练兵需饷,遂于天下田土中,亩加赋银一分,计得七百三十余万两。这宗加派称作“练饷”。此后,“练饷”又成为明朝廷的另一宗常赋。

辽饷、剿饷、练饷,合称三饷。有御史称:“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1《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

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是亘古未有之事2。如果说,万历年间的危机,是因朱翊钧“非但内者不出,且欲外者复入”3,尚有回旋的余地,那么,到了崇祯年间,则是外库内库俱空,不依靠一宗又一宗的加派,便无法维持。加派三饷是明朝廷将财政危机转嫁于小民的措施,这些措施不过是剜肉医疮,归根结底,只是加速了明皇朝的灭亡。

2《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3《万历邸钞》万历三十七年己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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