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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苔寿司卷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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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街上,遇到了远足的小学生们。或许是我的生活跟小孩子无缘,不禁会摸摸他们的书包问:“里面装了些什么?”

“三明治和色拉。”

“巧克力、煎饼和口香糖。”

“两百块钱以内的糖果点心。”

小朋友们七嘴八舌地争相告诉我。

水壶里面装着果汁的人也占了绝大多数。

书包形状和装的食物,跟我小时候已经有了极大的不同。

现在的书包多半都是红色、黄色的尼龙布或柔软的帆布等材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书包则是用缝上橡胶的粗帆布制的。我的书包是看了就令人想睡的粉红色,背后有个可以挂铝制杯子的铁环,跑起步来会发出“喀啷喀啷”嘈杂的声响。

书包里装的不是饭团就是海苔寿司卷和白煮蛋,顶多再加上牛奶糖。水壶里不是装温开水就是粗茶。

我们家远足时带的便当则是海苔寿司卷。

远足当天早上,一面惦记着天气一面起床,餐厅里已经开始在做便当了。祖母用大得足以怀抱的陶瓷火盆烤海苔,她仔细地将两张黑得发亮的海苔叠在一起烤火,母亲则在旁边摊开竹帘,将前一天晚上事先煮好的丝瓜干铺在上面做成粗大的海苔寿司卷。尽管只是一个小孩要去远足,还是得做全家七口要吃的分量,算起来也是一件大工程。

包好五六卷后,再用湿布擦过的菜刀来切,这时候我就没办法再继续安静地吃早餐了,因为我想吃海苔寿司卷两边切下来的尾端部分。

海苔寿司卷的尾端,丝瓜干和海苔的比例较米饭多,所以特别好吃。偏偏父亲也爱吃这一味,母亲等集中成一小盘后就会端到父亲面前。父亲迫不及待地边看报纸边伸手取来吃时,还会告诫我:“路上不准喝生水!”“不要随便乱抓不认识的树枝,小心被刺伤了。”

我心里哪管得了这些,常常趁着海苔寿司卷的尾端还没分配给父亲前,刀子一切下来就伸手去抢,害得母亲赶紧斥责我:“很危险呀,切到手怎么办!”

结果我顶多只能吃到两三片尾端,心中不免抱怨大人真是不讲理。父亲不管什么东西都喜欢中间,像是鱼板、羊羹都是让母亲或祖母吃最旁边的部分。只有这海苔寿司卷,他也觉得尾端最好吃。

看着母亲用竹帘卷寿司的手势,我暗自希望早点长大嫁人,就可以自己包海苔寿司卷,尽情地享用切下来的尾端部分。后来因为战况激烈和空袭的关系,有一段时期暂停远足活动,不过从小学到女校,前前后后我大概也去过十到十五次的远足。究竟去过什么地方?做了些什么事?三十几年前的记忆早已印象模糊,脑海中浮现的净是远足当天早上家里忙着卷寿司卷的情景。

有一阵子曾流行吸血鬼造型的存钱筒。将钱币放上去,就会发出“叽”的一声恐怖怪响,突然伸出一只蓝色的小手,用不知道该形容是阴险还是残酷的动作将钱币抢了进去。我一直觉得那个动作跟什么很相似,后来才想到原来跟我在远足当天早上,看见父亲从报纸后面伸出手拿海苔寿司卷尾端吃的动作很像。

我不禁好笑了起来,突然间觉得胸口好像喝了温开水一样地温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真是微妙呀,连这种微不足道的小小怨恨都充满了怀念。

小学时班上有个女生n,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开学日总是穿着黑色天鹅绒的礼服来学校。他们家是两层楼的豪华洋房。我去她家玩时最感到惊讶的,是n直接穿着鞋子就能走进屋子里。不只是n,连她的弟弟、妹妹和两三只大型犬也都无视于肮脏直接踩在地毯上。地毯上沾满了厚厚一层的污垢,钢琴和窗帘上也都积着一层白色的灰尘。

她那年纪还小的弟弟们,耳背和手脚都皴裂泛白了。尽管穿着高级服饰,仔细一看都绽了线。n没有妈妈,不知去世还是离开了,家里有两三个下人,随便小孩子几点回家、几点要吃点心,都不会说什么。

我们坐在餐厅里吃点心时,n的爸爸回来了。他长得跟他们家养的外国狗一样,有着长长的鼻子,听说是大学教授。嘴上的胡须有一半是褐色的,在身为小孩子的我的眼里,感觉很是奇妙。在同样是灰尘满地的日光室里,鹦鹉发出吱吱嘎嘎的叫声。她爸爸只是瞄了我们小朋友一眼,便面无表情地进房间去了。

不记得是几年级的远足了,坐在我旁边的n一打开便当,便当场掩面哭泣。她腿上的便当盒里只有一整条没切的海苔寿司卷。

不久,n有了新妈妈。后来我听说n是班上最早结婚的人。虽然她表情有些忧郁,却长得很漂亮,我一直以为她的婚姻生活美满,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她婚后不久就因为罹患绝症而撒手人寰。

眼前不禁又浮现出她那穿着高级黑色漆皮鞋的细长双脚伸直在青青草原上,带着当时算是很稀奇的热水瓶,里面装着甜红茶,还有那一整条没有切开的黑色海苔寿司卷……

我喜欢吃的食物尾端并非只限于海苔寿司卷,就连羊羹、蜂蜜蛋糕也是觉得中间不如两边来得好吃。

我们家经常有人送礼,但不知为什么就是不能先尝为快。

得先拿来供佛。

得等父亲吃过才行。

总是有一大堆理由延后了享用的时机,直到找不到借口也没办法拿出来招待客人时,才会下放给我们小孩子吃。这时羊羹的两端都已经化成白色的砂糖,吃起来有种沙沙的感觉,但我还是觉得好吃。

蜂蜜蛋糕两端比较坚硬的部分,尤其是底下黏在纸张上面、呈焦糖色的部分最好吃。如果有人粗枝大叶地取下蛋糕,留下这一部分,我就觉得自己有权利跟他要过来,仔细地刮下来享用。

鱼板、蛋卷的两端。

手工豆腐的边缘,用布包过的较硬部分。

火腿、香肠的末端。

吐司面包边缘的部分。

直到现在坐在吧台前的位置,看见调酒师在眼前切三明治,毫不在乎地将包有火腿、生菜的吐司面包边切掉时,就觉得好可惜。

坐在寿司店的柜台前也一样。看见寿司师傅正在包海苔寿司卷或花寿司时,我就很想问:“尾端要丢掉,还是要留给谁吃呢?”

此外不是尾端的部分,但也是我的最爱的,例如南部煎饼边缘多出来的焦脆部分。

罐头鲑鱼的骨头。

我就是很喜欢这类的食物。

听起来好像很廉价,可是吃时美味可口,吃完却又不会有愧疚感。

朋友嘲笑我:爱吃末梢、尾端,算不算是一种被虐待的情结。也许是我想得太多,我自己的理由却是:因为人生的苦头吃得不够多,所以才要借此更深入地体会人生的滋味。

小时候也很喜欢吃烧焦的东西,或许是喜欢吃尾端的另类发展吧。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祖母还在世的时候,煮饭是她的主要工作,因此我早上一醒来,还等不及换下睡衣便会跑到厨房询问头上绑着布巾、蹲在灶前用长火钳拨炭、将灭火壶放进灶里的祖母有没有帮我做锅巴。

“等你数到七,就会有香脆脆的锅巴了。”

一听她这么说,我才安心地回房换穿制服。祖母会背着父亲将锅巴捏成小的盐水饭团偷偷塞给我。大概是因为她人小却很固执,捏的饭团盐水足够,圆鼓鼓的形状十分紧密结实。

如今回想起来,也许以前的米、盐和水质都比较好吧。用大灶、柴火和铁锅烧出来的米饭,且还是趁热捏成的饭团,味道当然没话说。

以及加上万一被父亲发现了的刺激感。于是我请祖母帮忙把风,好躲在碗柜后面张大眼睛大快朵颐。

吃完饭团,祖母帮我将手擦干净后,我才跑到洗手间旁的小房间探头观望,看见满脸都是泡沫的父亲在母亲的镜台边磨刮胡刀。父亲看我站在他后面,就会故意伸长下巴或鼓起脸颊做出可笑的表情开始刮胡子。

因为偷吃锅巴饭团的事没有被发觉,我便安心地帮爸爸挽起过长的衣袖下摆,免得沾湿了。

喜欢尾端似乎也不只限于食物。看我从小到大拍的纪念照,几乎很少站在正中央,肯定都是躲在最后一排露出一个头来。

进入电影院或咖啡厅时也是一样,我会下意识地往角落走过去。像我这种人就很羡慕那种明明旁边有位置却还是要往中间挤,肆无忌惮地大吃大喝的人。

学生时代玩九人制排球时,我负责支持中卫,所以那时只要右手边有人,我就会觉得不自在。现在已经没有这种困扰了,但如果背后有墙壁可靠,我还是会觉得比较安心。

不过我倒是有两次被迫坐在大厅中间的经验。

一次是十年前我到关西办事时发生的事。那是位于京都一家以狼牙鳝[15]料理闻名的餐厅,由于记得店名便翻电话簿查号码,预约了午餐。由于电话声很小,我以为对方回答“欢迎大驾光临”便出门前去了。

好不容易找到那家店,心中固然很高兴,但令我吃惊的是,原本以为不过是家小店,结果竟然是高级大餐厅。对方也有所误会,没想到我只是一个女人家来吃饭,有些困扰地表示只剩下最大的包厢还空着。还好一位看似餐厅少东的人见我提着旅行包,便带我前往厢房。

的确是间很宽敞的包厢。

我心想真是糟糕,却又不能打退堂鼓。只好硬着头皮坐下来,开始享用一道又一道端上来的狼牙鳝美食。一名中年女服务生负责招呼我用餐,在我用餐完毕时,她说:“我从事这行已经很久了,从没有看过一个女人家坐在这么大的包厢里能够如此自在地喝酒用餐,请问您是什么人呢?”

我总不能回答早知如此就不来了,只好惶恐地表示自己的名字不足挂齿。女服务生又继续说:“我想您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的。”

这时隔壁包厢的纸门悄悄推开了一厘米,里面有好几双眼睛张望着我。隔壁包厢好像有十几位正在聚餐的中年妇女,可以听见她们用关西腔调在闲话家常,显然她们对我这名不寻常的客人感到好奇。

我很想大叫“我可不是来让你们参观的!”,但既然有人拍胸脯保证你会出人头地,还是别跟她们一般见识了。

或许是被看好的关系,我的心情也格外高兴。不过当厨师和服务生一字排开列队送我到店门口时,坐上出租车的我早已汗流浃背了。

第二次是七八年前,在赤坂一家旅馆闭关赶稿时发生的事。当时因为有全国市长会议,旅馆要求我换到大和室住一晚上。正好我也有些住腻了狭小的客房,所以很高兴地答应了。但等到进了房间,我整个人当场呆掉。

在有五六十张榻榻米大的大和室中央,竖着一道屏风,前面摆着一套日式矮几。如果我是大文豪也就罢了,偏偏只是个刚出道的文字工作者,而且又生性贫贱喜欢尾端的事物。我就像地鼠被丢弃在地面上一样,浑身不对劲,最后决定将矮几拖到房间角落。

可是还是不行。

不是位于角落就能平心静气,必须是狭小地方的角落才行。这么大的和室,就算是躲在角落,我还是很在意整个空间。关上电灯有些阴森可怕,亮晃晃地开着灯则又一片空旷,感觉很不对劲。没办法,我只好站在房间中央做体操,然后摊开棉被试着睡觉,但始终就是睡不好。

脑海中浮现几年前看过的电影画面。那是描写爱弥尔·左拉[16]的传记。左拉因为牵连到德雷休斯事件而穷困潦倒,晚年在书房写作时,吸了太多煤气灯不完全燃烧排放的一氧化碳而意外身故。当时他的书房也很宽敞,而且左拉的书桌就斜摆在正中央。

也许这种位置的书桌摆法能够写出伟大杰作,但毕竟我不是那块料。

接着想到的是写出《蓝色狂想曲》的音乐家盖希文[17]的工作室,也是一间山庄里的大房间,二十五坪大的房间正中央摆着一架钢琴。

从这两位开始,我不断想象东西方艺术大师们的书桌摆放位置。

托尔斯泰、鸭长明[18]、紫式部[19],不知道他们是在大房间还是小房间里写作的呢?用的书桌是大是小?位置是在正中央吗?还是稍微有点斜放……

我一向认为写作的人的外貌、体格和其作品具有微妙的关联性。此外,也必须考虑其书房的大小和书桌的位置。就这样胡思乱想之际,天也已经亮了,终究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拿自己跟古今中外的大人物相比诚然有些不伦不类,但是我目前用来写作的书桌则仅是靠在房间角落的墙边,一张很寒酸的小书桌。

桌上有一小瓶的啤酒。

我一边啃着意大利香肠的尾端一边写作。笔筒里插满了短到不能用却又舍不得丢掉的铅笔……

我觉得愧对当初跟我打包票、说我一定会出人头地的女服务生,如果她看到我这副邋遢样,一定会大叹看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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