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阶级关系的变化
隋代的士族门阀
隋唐时期的阶级关系,主要还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关系。
地主阶级包括皇室、贵族,还有士族门阀地主和庶族地主两个阶层。这一时期地主阶级内部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士族门阀的衰落及其退出历史舞台。
隋代的士族门阀是魏晋士族门阀的继续和发展。自东汉以来逐步形成的士族门阀,到了东晋,发展到了极盛时期。南北朝以后,就开始走下坡路,隋唐时期,是士族门阀的最后阶段。
隋代的士族门阀,在社会上仍然占着很重要的地位。隋朝的建立者杨坚,是在多数士族的支持下取得政权的。
杨坚是弘农华阴(今属陕西)人,东汉太尉杨震的后代,关中的望族之一。他的父亲杨忠是随周太祖宇文泰进据关中的功臣。因宇文氏在北魏的地位并不十分显要,故而他不得不依靠关中士族,还有陆续进入关中的山东士族和江南士族。隋文帝正是在这些士族的支持下取周而代之的。隋文帝在和皇太子的对话中明显地透露了这个问题。怀州刺史卢贲,因居功自傲,使隋文帝颇为不满。皇太子杨勇道:“此辈并有佐命之功,虽性行轻险,诚不可弃。”隋文帝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微刘昉、郑译及贲、柳裘、皇甫绩等,则我不至此。”1隋文帝提到的这些人,郑译、卢贲是山东郡姓,柳裘、韦謩(与柳裘等共助隋文帝夺取政权者)是关中大姓。皇甫绩的外祖是韦孝宽,韦孝宽是关中大姓,皇甫绩也不会例外。至于刘昉,虽非名门士族,但据其家世,也不会是寒门。隋文帝在这些人犯罪的时候还多加迁就,可见他们和隋文帝的关系十分密切。隋文帝说若非这些人支持他不至于做皇帝,确是肺腑之言。
在隋朝政权中,士族官员也有重要地位。开皇年间,被称为“四贵”的杨雄、高颎、虞庆则、苏威,都是士族。高颎是世代公卿之后,渤海名门望族;苏威是关中大姓;按虞庆则的家世,至少也应当是士族中的低门;杨雄是皇族。这说明开皇年间的士族,在政治上还是举足轻重的。
另外,作为关中郡姓首望的杨素,更是家世显贵,权大位尊。隋南伐陈时,他为行军元帅,因功封越国公。后又为宰相,很受隋文帝重用,故而他的政治地位崇高,经济实力也十分雄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颇能左右时局。大业年间,虏姓士族的宇文述,关中郡姓的裴矩,江南士族的虞世基等,都是政治上举足轻重的人物。由此可见,隋朝政权中的士族门阀势力还是相当强大的。
由于士族势力的强大,门第观念也影响深远。元孝矩是虏姓士族首望,隋文帝“重其门地,娶其女为房陵王妃”1。后来房陵王杨勇做了太子,当然1农民起义部分的编写,参考了李斌城主编的《中国农民战争史》(隋唐五代十国卷)有关部分。还对张泽咸编《唐五代农民战争史料汇编》有所借鉴。
1《隋书》卷三八《户贲传》。
元孝矩女就是太子妃了。清河武城(今山东武城)的崔儦,因其“世为著姓”,越国公杨素“重儦门地,为子玄纵娶其女为妻。聘礼甚厚”1。这些都是门第观念在婚姻关系上的反映。
更有甚者,在隋朝末年,农民起义遍地爆发的时候,还有些人不敢冲破门第观念的束缚。大业十三年(617)十月,巴陵(郡治在今湖南岳阳)校尉董景珍、雷世猛等人,眼看隋炀帝政权朝不保夕,欲起兵反隋。大家共推董景珍为主。董景珍推辞道:“吾素寒贱,不为众所服。罗川令萧铣,梁室之后,宽仁大度,请奉之以从众望。”2后来,果然是萧铣做了首领。萧铣是侨姓士族。在农民起义遍地爆发的时候,人们的门第观念还如此浓厚,唐代士族仍然有相当的社会地位也就不言而喻了。
唐代的士族门阀隋代的士族势力虽然还相当强大,但在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也遭到削弱。例如,杨素权大位显,独揽朝政,致遭隋炀帝猜忌。杨素重病在身,隋炀帝唯恐他不死。其子杨玄感也“自以累世尊显,有盛名于天下,在朝文武多是父之将吏,复见朝纲渐紊,帝又猜忌日甚,内不自安,遂与诸弟潜谋废帝,立秦王浩”3。后来,乘进攻高丽之机,起兵反隋,因失败而遭灭门之祸。在这种此伏彼起的统治集团内部斗争中,必然有一部分士族势力遭到削弱。另外,隋末农民战争的冲击,也使一部分士族受到打击。不过,多数士族还是通过各种途径延续下来了。例如,李密、窦建德这两支强大的农民起义军,都笼络了不少士族官僚,还有很多士族官僚归顺了唐朝。这就是说,唐朝建立后,士族门阀势力仍然活跃在历史舞台上。
唐朝的建立者李渊就非常重视门第,他曾对裴寂说:“我李氏昔在陇西,富有龟玉,降及祖祢,姻娅帝王,及举义兵,四海云集,才涉数月,升为天子。至如前代帝王,多起微贱,劬劳行阵,下不聊生。公复世胄名家,历职清要,岂若萧何、曹参起自刀笔吏也。”唐德宗时的苏冕更具体地说:“创业君臣,俱是贵族,三代以后,无如我唐。高祖,八柱国唐公之孙,周明懿、隋元真二皇后外戚,娶周太师窦毅女,毅则周太祖之婿也。宰相萧瑀、陈叔达,梁、陈帝王之子;裴矩、宇文士及,齐、隋驸马都尉;窦威、杨恭仁、封德彝、窦抗,并前朝师保之裔;其将相裴寂、唐俭、长孙顺德、屈突通、刘政会、窦轨、窦琮、柴绍、殷开山、李靖等,并是贵胄子弟。比汉祖、萧、曹、韩、彭门第,岂有等级以计言乎?”4显而易见,唐初统治集团自以出身显贵而洋洋得意,直到德宗时统治集团还以此而感到自豪。从这些事实中,也可以看出在唐初政权中士族力量的强大。
宰相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成员。从武德、贞观年间成员的变化也可以看出士族势力在政治舞台上的地位。
武德年间(618—626),前后任宰相的是:裴寂、刘文静、萧璃、窦威、窦抗、陈叔达、杨恭仁、封德彝、裴矩、宇文士及。这些人都来自士族。可1《隋书》卷五○《元孝矩传》。
2《隋书》卷七六《崔贲传》。
3《资治通鉴》卷一八四,恭帝义宁元年。
4《隋书》卷七○《杨玄感传》。
见武德年间的政权,士族门阀是其骨干力量。
武德四年(621),秦王李世民以杜如晦、房玄龄、虞世南、褚亮、姚思廉、李玄道、蔡允恭、薛元敬、颜相时、苏勗、于志宁、苏世长、薛顺、李守素、陆德明、孔颖达、盖文达、许敬宗等十八人为文学馆学士。实际上这是李世民组织的智囊团。这些人中,除了孔颖达、盖文达、颜相时三人外,其他十五人都来自士族。
贞观年间(627—649),先后曾任宰相的二十八人。其中曾有六人(裴寂、萧瑀、陈叔达、封德彝、杨恭仁、宇文士及)原是武德年间的宰相。另外,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高士廉、高季辅、李靖、王珪、温彦博、杨师道、褚遂良、许敬宗等十一人也是士族出身。非常明显,贞观年间的宰相中,士族势力仍占绝对优势。
从发展的趋势看,贞观年间的士族势力比武德年间稍有削弱。这主要是唐太宗用人的标准并不是唯看门第,而是颇重人才。例如,魏徵被唐太宗视为一面镜子。太宗曾说:“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谠,安国利人,成我今日功业,为天下所称者,惟魏徵而已。”1可见魏徵在贞观年间所发挥的作用是别人无可比拟的。另如马周,因偶然的机会被太宗所重用,官至中书令,使太宗须臾不能离开。太宗说:“我于马周,暂时不见,则便思之。”1还有刘洎,每有所谏,都得到太宗的重视。这些人都出身寒门。这说明贞观年间的士族,在政治舞台上已不是舍我无他了。
在士族内部,也存在差别,社会地位并不完全相同。这种矛盾的存在,使士族的政治地位有所下降。太宗针对山东士族崔、卢、李、郑诸族的自恃门第最高,批评他们“虽累叶陵夷,苟他族欲与为昏姻,必多责财币,或舍其乡里而妄称名族,或兄弟齐列而更以妻族相陵”。遂指定高士廉、韦挺、令狐德棻、岑文本等编撰《氏族志》。但高士廉等仍以崔民幹为第一。太宗甚为不满地说:“汉高祖与萧、曹、樊、灌皆起闾阎布衣,卿辈至今推仰,以为英贤,岂在世禄乎!高氏偏据山东,梁、陈僻在江南,虽有人物,盖何足言!况其子孙才行衰薄,官爵陵替,而犹卬然以门地自负,贩鬻松槚,弃廉忘耻,不知世人何为贵之!今三品以上,或以德行,或以勋劳,或以文学,致位贵显。彼衰世旧门,诚何足慕!而求为昏,虽多输金帛,犹为彼所偃蹇,我不知其解何也!今欲厘正讹谬,舍名取实,而卿曹犹以崔民幹为第一,是轻我官爵而徇流俗之情也。”他规定必须遵照“专以今朝品秩为高下”的原则,重新修订。这样的结果,就出现了新的“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降崔民幹为第三”1的谱系。
太宗修《氏族志》,是调整士族门阀内部的社会地位。但客观上却起了削弱士族势力的作用。因为他主张“专以今朝品秩为高下”,也就是“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2。这样一来,由寒门出身的官僚当然也可跻身士族,这就使魏晋以来那种严格的门阀制度出现了缺口;对崔、卢、李、郑等高层士族无疑是一次打击。
高宗、武则天时,士族势力进一步遭到削弱。高宗为立武则天为皇后,1《唐会要》卷三六《氏族》。
1《贞观政要》卷二《任贤》。
1《贞观政要》卷二《任贤》。
2《资治通鉴》卷一九五,太宗贞观十二年。
曾遭到长孙无忌、褚遂良等顾命大臣的反对。长孙无忌说:“皇后名家,先帝为陛下所娶。”褚遂良也说:“陛下必欲以易皇后,伏请妙择天下令族,何必武氏。”1后来,李敬业起兵反对武则天。在骆宾王的讨武檄文中也指责武则天“人非温顺,地实寒微”2。这都是说武则天出身寒门不配被立为皇后。另外,还有来济也曾上表谏曰:“王者立后,上法乾坤,必择礼教名家,幽闲令淑,..”3。士族门阀素以儒家的礼教作为自己行动的规范,“幽闲令淑”是名门大家理想的小姐。这又是说武则天不符合士族门阀的标准。既然如此,武则天必然对传统的门第观念十分反感。
武则天执政后,褚遂良、长孙无忌,甚至不明确表态的于志宁都削官被贬,王皇后的舅父柳奭被杀。还有些做了宰相的士族,也有被贬被杀者。裴炎因反对武则天立武氏七庙,又劝武则天归政于子而被杀。李游道、王璿、袁智弘、崔神基、李元素,因遭人诬陷而被流放岭南。另外,还有韦巨源被贬麟州(治所在今陕西神木北),苏味道被贬集州(治所在今四川南江),陆元方被贬绥州(治所在今陕西绥德)。总之,武则天在打击敌对势力的同时,严重削弱了士族的势力。
在打击士族势力的同时,武则天又通过科举考试、试官等各种途径提拔中下层人士充任各级官吏。甚至连卖饼为业的文盲侯思止也做了朝散大夫、侍御史;被人视为“素无行”的王弘义也做了殿中侍御史。4更为甚者,凡存抚使“所举人,无问贤愚,悉加擢用,高者试凤阁舍人、给事中,次试员外郎、侍御史、补阙、拾遗、校书郎。试官自此始”。当时人称这种现象为:“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欋推侍御史,怨脱校书郎。”这样“滥以禄位收天下人心”,实际上武则天有她自己的用人标准,“不称职者,寻亦黜之,或加刑诛。挟刑赏之柄以驾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1。这就是说,武则天的用人标准是有利于她夺取政权,巩固自己的地位。这和士族标榜门第,鄙视寒门的门阀观念格格不入。大量中下层人士登上政治舞台,必然削弱士族的势力。
当然,武则天并不是有意站在庶族人士的立场上,打击士族门阀,而是为了打击政敌而在无意中削弱了士族。武则天及其走卒也想抬高自己的门第,于是,他们就想修改贞观时期的《氏族志》。《唐会要》卷三六《氏族》载:“许敬宗以其书不叙明皇后武氏本望,李义府又耻其家无名,乃奏改之。”经孔志约、杨仁卿等修改的结果:“后族为第一等,其余悉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于是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时人谓之‘勋格’。”2这就是《姓氏录》。尽管武则天是为了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修《姓氏录》,但其结果使“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者皆可加入士族,无形之中就使以往的士族门阀制度难以维持了。
玄宗用人也不重视出身。开元二十四年(736)十月:“朔方节度使牛仙客,前在河西,能节用度,勤职业,仓库充实,器械精利”,玄宗欲以他为1《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
2《资治通鉴》卷一九九,高宗永徽六年。
3《资治通鉴》卷二○三,则天后光宅元年。
4《资治通鉴》卷一九九,高宗永徽六年。
1《资治通鉴》卷二○四,则天后天授元年。
2《资治通鉴》卷二○五,则天后长寿元年。
尚书。宰相张九龄反对道:“仙客本河湟使典,今骤居清要,恐羞朝廷。”玄宗怒形于色道:“卿嫌仙客寒微,如卿有何阀阅?”张九龄答曰:“臣岭海孤贱(张九龄是韶州曲江即今广东韶关人),不如仙客生于中华(牛仙客是泾州鹑觚即今甘肃灵台人);然臣出入台阁,典司诰命有年矣。仙客边隅小吏,目不知书,若大任之,恐不惬众望。”对此,李林甫也发表意见说:“苟有才识,何必辞学!天子用人,有何不可!”3由此看来,玄宗、张九龄、李林甫等统治集团的重要成员,都不赞成按门阀的标准用人。
从统治集团的核心成员看,开元、天宝年间虽然也有不少士族宰相,但真正掌握实权的宰相大多不是士族。例如,姚崇、宋璟、张说、张九龄、李林甫等,都是玄宗时举足轻重的人物。
在士族势力日益衰落的时候,从景龙元年(707)到开元二年(714),中宗又命柳冲、魏元忠、张锡、徐坚等人修改《氏族志》,最后,由柳冲、魏知古、陆象先、徐坚、刘子玄、吴兢等人撰成《姓族系录》(《唐会要》称《姓族录》,《新唐书》称《姓系录》)。为什么要修撰《姓族系录》呢?《旧唐书》卷一八九下《柳冲传》说:“初,贞观中太宗命学者撰《氏族志》百卷,甄别士庶;至是向百年,而诸姓至有兴替,冲乃上表请改修氏族。”近百年间,虽然曾经有过高宗显庆年间的《姓氏录》,对《氏族志》有过修改,但由于中宗复辟后,为了表明他的正统地位,立即改周为唐,同时,“郊庙、社稷、陵寝、百官、旗帜、服色、文字皆如永淳以前故事。”1也就是所谓“神龙元年制书,一事以上,并依贞观故事。”1政治形势的变化,修改《姓氏录》而为《姓族系录》也就十分必要了。
《姓族系录》是因为士族诸姓“至有兴替”而修撰,开元二年(714)成书的结果是“取德、功、时望、国籍之家,等而次之。夷藩酋长袭冠带者,析著别品”2。也就是说,在《姓族系录》中地位的高低不决定于原有的门第,甚至“夷藩酋长袭冠带者”也可占一席之地。这和玄宗的用人标准完全一致。由此可见,自唐初至玄宗时,士族门阀的地位每况愈下,庶族势力日益增长,士庶合流的倾向愈来愈明显了。
安史之乱以后,士庶合流的倾向进一步发展,又经过唐末农民战争的冲击,旧的士族门阀制度退出了历史舞台。自东汉以来兴起的士族门阀制度,到五代就寿终正寝了。《新唐书》的作者说:“古者受姓受氏以旌有功,是时人皆土著,故名宗望姓,举郡国自表,而谱系兴焉,所以推叙昭穆,使百代不得相乱也。遭晋播迁,胡丑乱华,百宗荡析,士去坟墓,子孙犹挟系录,以示所承,而代阀显者,至卖昏求财,汩丧廉耻。唐初流弊仍甚,天子屡抑不为衰。至中叶,风教又薄,谱录都废,公靡常产之拘,土亡旧德之传,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悠悠世胙,讫无考按,冠冕皂隶,混为一区,可太息哉!”3宋朝人这样叙述士族门阀发展的过程,大体上符合事实。唐代士族门阀的特点3《资治通鉴》卷二○○,高宗显庆四年。
1《资治通鉴》卷二一四,玄宗开元二十四年。
1《资治通鉴》卷二○八,中宗神龙元年。
2《资治通鉴》卷二○八,中宗景龙元年。
3《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
唐代的士族门阀在演变过程中显示了三个特点。
其一,与其经济势力的强弱和其官品的高低密切相关。从《氏族志》、《姓氏录》到《姓族系录》,反映了唐代士族门阀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的主要内容,就是士族门阀的社会地位逐步和官品的高低融合为一体。按照唐代均田制度:“其永业田,亲王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顷,郡王及职事官从一品各五十顷,国公若职事官正二品各四十顷,郡公若职事官从二品各三十五顷,..”各级官吏都有“皆传子孙,不在收授之限,即子孙犯除名者,所承之地亦不追”4的永业田。这些永业田,都免课役。显而易见,各级官吏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是一致的。随着政治地位的演变而消长的士族门阀势力,必然也从经济上和各级官吏的政治地位相适应。均田制破坏以后,各级官吏还可以通过赏赐、兼并等途径得到大量土地,各级官吏和士族门阀势力在经济上的融合还继续有所发展。
其二,士族门阀的地位和官品的高下相一致,促进了士族门阀制度的没落。由于科举制度的实行,更加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等重才轻门第的用人标准,使很多庶族人士跻入士流,从而打破了原有士族门阀不可逾越的鸿沟。原有的士族,虽然在武德年间还在政治上保有绝对优势,但贞观以后,由于士族成分的变化,士庶合流的倾向已日益明显,遂使士族门阀制度江河日下,以至退出历史舞台。
其三,士族的社会地位往往受到皇帝的削弱。贞观十六年(642),唐太宗针对一些士族“名虽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但还有“新官之辈”,“慕其祖宗,竞结婚媾,多纳货贿,有如贩鬻”的情况,下诏“禁卖婚”。显庆四年(659),高宗针对李义府向士族求婚不成事,下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玄孙,凡七姓十一家,不得自为婚姻。仍自今已后,天下嫁女受财,三品已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资妆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1这些措施,再加上《氏族志》、《姓氏录》、《姓族系录》等,不断调整士族内部各姓的地位,加速士庶合流的进展,都促使士族门阀制度日益衰落。尽管旧的士族也曾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地位,但历史的潮流不可阻挡,到了五代,士族门阀制度就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了。郑樵说:“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簿系。..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自五季(五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1这种论述,符合实际情况。2农民阶级农民阶级包括自耕农、客户、佃民等。自耕农就是占有少量土地的农民,他们先后按照租庸调制和两税法向朝廷交纳赋税。这个阶层,始终处于分化4《新唐书》卷九五《高俭传·赞》。
1《通典》卷二《食货》二。
1《唐会要》八三《嫁娶》。
2《通志·氏族略》。
状态中,其中的少部分可能上升为地主或官僚地主,但大部分则受天灾人祸的影响,仅可勉强维持生活,甚至破产流亡,成为客户或佃民。
客户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土地流离失所的劳动者。他们之中有的成为流民,有的成为佃客、佃家、佃户等佃民。历代统治者为了争取更多的剥削对象,都非常重视客户的问题。隋高颎制定输籍法,就是用轻税的办法使很多客户成为国家编户的。唐后期实行两税法,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3,也是要把客户改为朝廷的编户,以便成为朝廷的纳税对象。朝廷采取这些措施,主要是因为客户为摆脱朝廷繁重的赋税和徭役,背井离乡,逃亡他乡去做私家的佃户,或者带着自己少量的土地成为私家的荫附户口。这样一来,朝廷的税源大大减少。因此,封建朝廷和各种地主之间也常常为此而发生矛盾。地主阶级内部这种争夺劳动人手的矛盾,正说明客户的数量很多,同时,更说明地主阶级的各个阶层及其政权都是靠剥削劳动者而存在的。
各种佃种土地的劳动者,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租种私人土地的佃户,一类是租种封建国家的职田、公廨田、营田的佃民。他们没有土地,佃种地主或官府的土地,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奴役。私家的佃户,对地主虽有相当的依附关系,但可以自立户籍,和南北朝时相比是松弛多了。佃种官田和逃户田的承佃尸,最初课税轻些,以后有可能发展成类似自耕农的编户。在屯田(营田)耕作的除了士兵以外,还有召募来的客户。这些客户也有可能上升为自耕农。他们和自耕农是农民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生产战线上的主力军。
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关系,主要根据土地占有情况和封建国家的政策不断演变。
隋文帝实行了各种改革措施,隋初的自耕农民数量增多,也就是农民占有土地相对多一些,故而阶级矛盾较为缓和,生产有所发展。大业年间,隋炀帝倒行逆施,横征暴敛,迫使大量农民离开土地,从事各种无偿的劳役,致使土地荒芜,生产停滞,故而爆发了全国规模的农民大起义。唐朝初年,统治者采取各种措施,稳定社会秩序,实行均田制,使农民回到土地上进行生产,故而阶级矛盾较为缓和。
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始终存在的问题。由于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还有天灾人祸的影响,占有少量土地的农民不断处于分化状态中。农民的土地不断向地主手中转移,许多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为客户和流民,这就必然使阶级矛盾不断激化。正当阶级矛盾不断激化的时候,唐统治集团内部也有重大变化,从武德到开元初年那种注意缓和社会矛盾的措施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玄宗骄奢淫逸,沉湎酒色,致使政治腐败,阶级矛盾激化。同时,均田制的破坏,安史之乱的爆发,边防战争的频繁,也都是激化阶级矛盾的因素。因此,唐朝后期,统治集团尽管也采取过一些缓和矛盾的措施,如德宗时实行两税法,顺宗时的永贞革新,宪宗时削弱藩镇势力等等,但都没有改变阶级矛盾逐步激化的趋势。同时,藩镇割据、宦官专政、朋党之争等各种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发展,也促使阶级矛盾有增无减。正是这些原因,唐后期的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宣宗时的浙东裘甫起义、懿宗时的庞勋起义、僖宗时的王仙芝、黄巢起义等等,终于使唐朝走向灭亡。由此可见,隋唐两代一样,其建立、兴盛和衰落,都是受阶级关系的变化所制约的。
3本节参考了田廷柱著《隋唐士族》。
第二节民族杂居地区的封建化
河陇民族杂居地区的封建化
早在隋唐以前,这一地区就已形成了民族杂居的局面,如统治高昌的麹氏,本是金城郡榆中(今属甘肃)人;就是高昌人民,很多也是从内地迁徙去的,所谓“彼之甿庶,是汉、魏遗黎,自晋氏不纲,因难播越,成家立国,世积已久”1。唐太宗攻灭高昌,改置为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后又击败西突厥,将西域置于唐朝的统治下。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一批粟特人迁入河陇地区。此后,唐朝又将归降的诸族人陆续迁入,如陈子昂在安北都护府时,曾上奏朝廷说:“窃见碛北归降突厥已有五千余帐,后之来者,道路相望。又甘州先有降户四千余帐,奉敕亦令同城安置。”1开元十一年(723),“吐谷浑率其众诣沙州内属,诏张敬忠安存之”2。安史之乱后,吐蕃攻占河陇地区,又有大批吐蕃人随之迁入。回鹘被黠戛斯击破后,大批回鹘人西迁,居于西州的称高昌回鹘,居于甘州(治今甘肃张掖)的称甘州回鹘。据考证在高昌回鹘境内的民族主要有:回鹘、汉族、吐蕃、吐火罗、高车、■哒、突厥、众熨(一作仲云)、黠戛斯等3。这种人口迁徙的活动直至五代时期仍在继续进行。长期的人口迁徙,使得河陇地区成为当时全国杂居民族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
众多的民族杂居于同一地区,诸种文化、经济得以互相交流,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诸族人民逐渐组合,共同发展,向封建化过渡。所谓封建化,是指社会制度的封建性质,而社会制度的性质却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
通过研究这一时期河陇地区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可清楚地看到诸杂居民族逐渐向封建化过渡的轨迹。
高昌早在西汉征服车师后,就在那里“置戊己校尉屯田”1。十六国时期,高昌仍广有屯田。在麹氏统治时期,高昌的土地大体可分为官田和民田两类,官田除屯田外,也有出租现象。“赋税则计田输银钱,无者输麻布”2。从吐鲁番出土文书看,也有交纳粟麦的现象。民田出租必须向田主交纳田租,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属于麹氏统治时期的租佃契约就有十七件3。说明早在隋唐以前这里就已经存在着封建生产关系。唐朝改置为西州以后,在这里普遍推行了均田制,随着土地关系的变化,租佃制更加发达,租佃契约更加盛行,这一切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都有大量的反映。高昌的政治制度及文化也深受中原皇朝的影响。麹氏高昌“其风俗政令,与华夏略同”4,“文字亦同华夏,兼用胡书”。学校设置亦仿中原,“有毛诗、论语、孝经、历代子史,集学1《旧唐书》卷一一八《杨炎传》。
1《北史》卷九七《高昌传》。
2陈子昂:《上西蕃边州安危事》,《全唐文》卷二一一。
3《册府元龟》卷九七七《外臣部·降附》。
1程溯洛:《高昌回鹘王国史中一些基本问题论证》,《新疆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2《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
3《通典》卷一九一《边防典七》。
4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2至5册。
官弟子,以相教授”。“其刑法、风俗、婚姻、丧葬与华夏大同”5。“所置官亦采中国之号焉”1。其郡县行政制度包括乡里组织和内地也相一致2。说明高昌已经建立了和其经济基础相符合的封建上层建筑。回鹘本是游牧民族,安史之乱后,和唐朝建立了比较密切的政治、经济关系,在唐的影响下,阶级分化加快,开始向封建制过渡。回鹘迁居高昌后,利用当地优越的农业自然条件,过起了定居的农业生活,正是这种定居的农业生活,大大地加速了高昌回鹘的封建化。他们建立了一套从都护、宰相、枢密使、于尔齐、断事官到各级大小伯克的官制,构成了当地封建统治阶级;同时也产生了卡朗奇、伊得如、库瓦克、图图克、卡达施等各种农民或农奴,属于被统治阶级3。回鹘人包括融合当地已有的汉人、吐蕃人、粟特人、吐火罗人、突厥人、印度人等,除了主要经营农业外,兼营一部分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也有较大发展。从已发现的吐鲁番回鹘寺庙壁画看,回鹘人男的着唐式衣冠,穿半长靴,女的穿唐草纹样的大襟衣服4。说明直到这个时期,中原文化对他们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河陇地区的农业,以河西走廊、湟水流域自然条件最好。这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灌溉条件较好,唐廷在这里兴置了大量的屯田、营田。“甘州诸屯,皆因水利,浊河灌溉,良沃不待天时,四十余屯并为奥壤”5。其他州郡亦有不少自然条件较好,如河州(治今甘肃临夏),“大田多稼,人和岁丰,■军廪师,处勤余裕”,唐高宗也说:“河州军镇要冲,屯田最多。”1经过唐朝一百几十年的发展,到天宝十二载(753)时,“是时中国强盛,自安远门西尽唐境万二千里,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2。由于河陇地区西连吐蕃,具有重要的军事地位,又是丝绸之路的必由之路,加之农业生产发达,自然条件良好,所以唐朝对迁入这里的胡族极少置侨州县,大多令其散居。在有些地方也采取与内地一致的基层乡里制进行安置,如敦煌十三乡之一的从化乡,就是为安置粟特人而专门设置的。从已发现的敦煌文书看,入迁胡族同汉人一样授田,并负担赋役。这样就使入迁河陇地区的胡族原有的部落结构自然解体,血缘纽带联系被斩断,经过一段时间与汉族的杂居,完全变成了唐朝的编户齐民。由于河陇地区的杂居民族封建化比较彻底,诸族人世居于此,以至于他们以当地为自己的本籍。如昭武九姓人石崇俊“曾祖奉使至自西域,寄家于秦,今为张掖郡人也”3。其以甘州而不以粟特本土为籍,说明他们早就居于此地并仿汉俗为籍,然后东向进入长安。安史之乱后,吐蕃攻占河陇地区,在沙州(治今甘肃敦煌西南)推行部落制,征收赋税及商品交换不用钱币,加之丝路堵塞,中西贸易中断,商品经济停滞不前。在土地制度上,推行带有国有性质的计口授田制;在社会结5《北史》卷九七《高昌传》。
1《通典》卷一九一《边防典》七。
2《旧唐书》卷一九八《高昌传》。
3唐长孺:《吐鲁番出土文书所见的高昌郡县行政制度》,《文物》1978年第6期。4程溯洛:《高昌回鹘王国政治经济文化史略》,《西北史地》1984年第4期。5耿世民:《维吾尔族古代文化和文献概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2页。1陈子昂:《为乔补阙论突厥表》,《全唐文》卷二○九。
2张说:《河州刺史冉府君神道碑》,《全唐文》卷二二八。
3《资治通鉴》卷二一六,玄宗天宝十二载。
构上,出现了奴婢与各种依附农民数量的增多和僧尼人数增加的变化。4河陇其他州郡情况,由于均为吐蕃统治,大致和沙州相同。这是一种社会制度的倒退,生产关系逆转的现象。唐宣宗时期,唐朝收复河陇地区,马上着手恢复封建制度,下诏曰:“其秦、威、原并七关侧近,访闻田土肥沃,水草丰美,如百姓能耕垦种莳,五年内不加税赋。五年以后已量定户籍,便任为永业。其京城有犯事合流役囚徒,自今已后,一切配十处收管。温池盐利,可赡边陲,委度支制置闻奏。..秦州至陇州以来道路,要置堡栅,与秦州应接,李玼与刘皋即使度计闻奏。如商旅往来,兴贩货物,任择利润,一切听从,关镇不得邀诘。其官健父兄子弟,通传家信,关司并亦不得邀诘阻滞,如要垦辟种田,依百姓例处分。三州七关,如少器械,长吏与量据所申闻奏。”1与此同时,张议潮在沙州也开始建立新的政治制度和恢复农业生产。重新进行户口和田地登记,并在这一基础上进行土地调整、清射和均割,赋税制度也相应作了改变。2这样就在河陇地区再次恢复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使得遭到破坏的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此后,唐末五代的高昌回鹘、沙州曹氏、甘州回鹘等政权,都是封建性质的政权,并和中原皇朝保持了较密切政治、经济、文化联系。
灵、夏、朔、代、幽、蓟民族杂居地区的封建化周边诸族内附,在隋朝尚不多见,从唐初以来,诸族纷纷归附。为安置降附的诸族人,唐朝在周边地区采取了两种办法:一种是在各族原居住地设羁縻府州安置,另一种是在唐朝原边界州内设置侨置州县,以管理内迁各族人口。前一种府州对民族的迁徙影响不大,后一种由于内迁到唐朝原边州内,形成民族杂居局面,促使内迁民族的内部结构、生活方式及生产关系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唐朝在关内道的灵(治今宁夏灵武西南)、庆(治今甘肃庆阳)、银(治今陕西横山东北)、夏(治今陕西靖边白城子)四州境内,共设置侨州府一百零二个,用来安置内迁的突厥、铁勒、党项、吐谷浑、粟特(昭武九姓)等族。在河北道的幽(治今北京西南)、蓟(治今天津蓟县)、营(治今辽宁朝阳)三州境内,共置侨州二十个。营州被契丹攻陷后,即迁原属侨州于幽州境内,用来安置突厥、靺鞨、奚、契丹、室韦、新罗等族归附人口3。此外,唐朝在灵、夏二州南境设置了鲁、丽、塞、含、依、契等六州,合称“六胡州”,用以安置内迁的粟特九姓人和突厥人。开元十一年(723),废六胡州,迁六州胡人于河南、江淮地。开元二十六年(738),迁还六州胡人,置宥州(治今年蒙鄂托克旗南)安置,宥州遂成为唐朝的“正州”,不再属于侨置州。太宗时,粟特九姓人安胐汗率众五千人内附,其孙安思慕曾经任鲁4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4页。
1参见杨际平:《吐蕃时期沙州社会经济研究》,《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2《唐大诏令集》卷一三○《收复河湟德音》。
3参见冷鹏飞:《唐末沙州归义军张氏时期有关百姓受田和赋税的几个问题》,《敦煌学辑刊》1984年第1期。
州刺史1。这里的鲁州即指六胡州之一的鲁州。河东道的朔(治今山西朔县)、代(治今山西代县)二州一带虽无置侨州县,也安置了不少内迁胡族。唐朝廷在这些侨府州内安置了大批的内迁民族人口,如贞观十年(636),阿史那社尔率突厥一万余众内属,唐朝“处其部于灵州”2。贞观十三年,李思摩奉命率突厥部众渡河出塞,“几十万,胜兵四万”,“至十七年,相率叛之,南渡河,请分处于胜、夏二州之间,诏许之”1。高宗时,“突厥内属者分处丰、胜、灵、夏、朔、代间,谓之河曲六州降人”。开元三年(715),十姓突厥“合万余帐相踵款边,诏内之于河南”2。再如吐谷浑,“咸亨三年二月,徙吐谷浑于灵州,其故地皆入于吐蕃”3。灵、庆、夏及延(治今陕西延安北)、盐(治今陕西定边)等州,都有其部众分布。其后“其部众又东徙,散在朔方、河东之境”4。太宗、高宗、武则天时期铁勒诸部曾大规模入迁,多置于灵、庆一带。开元初,回纥、同罗、仆固、拔曳固等部再次大规模南下,唐廷将其安置到大同军(今山西朔县东北马邑)。天宝初年,同罗万余帐来降,唐廷“处之朔方河南之地”5。党项早于唐初就开始内迁,贞观“五年诏,开河曲地为十六州。是年党项等羌前后内属者三十余万口”6。天授三年(692),党项内附,“凡二十万口,分其地置朝、吴、浮、归等十州,仍散居灵、夏等界内”7。到唐武宗时,据李德裕言,党项人口还有增长,“缘党项自麟、府、鄜、坊至于太原,遍居河曲,种落实蕃”8。其居住已经靠近关中及太原(治今山西太原西南)。沙陀原附吐蕃,元和三年(808),归降唐朝,“诏处其部盐州”。不久,奉命迁往河东,安置于黄花堆(今山西山阴东北)1。唐僖宗时,沙陀首领李克用召募鞑靼万余人充实其部,开赴关中镇压黄巢义军,有功,唐朝授以河东节度使之职,这些鞑靼人也就留居河东了。幽州境内的胡族人口在天宝中(742—755)可考的有两万多户2,分属于八个民族。其实并不止于此数,史籍漏计的当不在少数。
周边诸族除粟特人等一些民族外,大多都从事畜牧业,兼以狩猎为生,极少从事农业。内迁以后逐渐改变了其社会生产结构,大都改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手工业、商业等。这一方面是唐皇朝有意引导,另一方面是面对内地以农业为主的新的生活环境,受汉族影响不得不改变其原有的生活方式。唐初击败突厥后,面对大量内迁的突厥人,中书令温彦博就极力主张“收处内地,将教以礼法,职以耕农”3。唐太宗听取了这个主张。从此唐朝廷基1《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七下。
2李至远:《唐维州刺史安侯神道碑》,《全唐文》卷四三五。
1《新唐书》卷一一○《阿史那社尔传》。
2《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上。
3《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上。
4《唐会要》卷九四《吐谷浑》。
5《旧唐书》卷一九八《吐谷浑传》。
6《通典》卷一九九《边防十五》。
7《册府元龟》卷九七七《外臣部·降附》。
8《唐会要》卷九八《党项羌》。
1李德裕:《请先降使至党项屯集处状》,《全唐文》卷七○二。
2《新唐书》卷二一八《沙陀传》。
3《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二。
本上就是按这样的思路安置内迁诸族。张俭任代州都督时,对境内胡族,“劝其营田,每年丰熟”4。开元八年(720),为了安置关内、河东、河西新附胡族,唐廷下诏说:“部落有疾苦,使量给药物,无令田陇废业,含养失所”5。唐宣宗时,对降附党项“令就夏、银界内指一空闲田地居住”,要求其“各守生业,自兹必令永戴恩信,长被华风”6。唐朝廷在安置内迁胡族时,虽允其聚居,但却不是举族而居,往往分割为若干个小聚落,与汉族交错杂居。如河北境内的契丹族,就分属昌州(领龙山县,侨治安次县常道城,今河北安次西)、威州(领威化县,侨治良乡县石窟堡,今北京周口店北)、师州(领阳师县,侨治良乡县故东闾城,今北京房山境内)、青山州(领青山县,侨治范阳水门村,今河北涿县境内)等八州,天宝时所领户口多者不过千余户,少者只有百余户,大多为数百户。名为州县,实则相当于内地州县中乡的规模。关内道的侨置州府大体也是如此,如夏州境内突厥,分属于十六个侨治州,共领二千三百一十九户,每州的户口数也是很少的1。唐朝廷的这种政策,虽有便于控制内迁胡族之意,但更大的意义在于“分其种落,散居州县,教之耕织,可以化胡虏为农民”2。尽管内迁胡族封建化的道路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然这项政策的推行对改变胡族生产结构却是比较显著的。贞观十二年(638),唐廷在对突厥首领李思摩的诏书中就说:“今岁以来,年谷屡登,种粟增多,畜牧蕃息。缯絮无乏,咸弃其毡裘;菽粟有余,靡资于狐兔”3。武则天时,突厥“又请粟田种十万斛,农器三千具,铁数万斤”4。说明他们已经改变了原有的生产结构,开始耕织生产了。
在行政管理上,唐朝对内迁胡族允其首领任侨置府州的都督、刺史,享有固定的俸禄,但必须接受当地军政官员的管辖,所谓“诸道军城,例管夷落”5。对其人口按内附时间长短分为“熟户”和“新降”。“内附后所生子,即同百姓,不得为蕃户也”1,即是“熟户”。“熟户既是王人,章程须依国法”2。可见从内迁胡族的第二代起,就同当地百姓一样,完全成为唐朝的编户齐民了。如“兰池胡久从编附,皆是淳柔百姓,乃同华夏四人(民)”3。在唐代虽然侨置州县曾几次发生反唐起义,其原因多是当地官吏、军帅残酷剥削压迫而引起的,所谓“困于诛求,起为盗贼”4,“无故杀伤,致令怨恨”5。其性质是反对阶级压迫和封建剥削。
侨置州县的人口既是国家的编户齐民,其户口自然是要上报户部的。从4《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上。
5《旧唐书》卷八三《张俭传》。
6《唐大诏令集》卷一二八《赐入朝新降蕃酋敕》。
1《唐大诏令集》卷一三○《平党项德音》。
2以上见《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七下,《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卷三九《地理志》一。3《资治通鉴》卷一九三,太宗贞观四年。
4《唐大诏令集》卷一二八《突厥李思摩为可汗诏》。
5《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上。
1《册府元龟》卷九九二《外臣部·备御》五。
2《唐六典》卷三《户部尚书》。
3《册府元龟》卷九九二《外臣部·备御》五。
4《册府元龟》卷九八六《外臣部·征讨》五。
5《元稹集》卷四八《王元琬银州刺史制》。
《旧唐书·地理志》中列有的天宝年间灵、夏、幽、蓟等州境内的数十个侨置州的户口统计数看,是向朝廷申报了户口的,这有别于贡赋版籍不上户部的普通羁縻州府。同时也要承担赋税徭役,唐朝规定:凡诸国蕃胡内附者,亦定为九等,四等已上为上户,七等已上为次户,八等已下为下户。上户丁税银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附贯经二年已上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户三户一口,无羊之处,准白羊估折纳轻货。若有征行,令自备鞍马,过三十日已上者,免当年输羊”6。内迁胡族的第二代就要按汉族百姓的标准承担赋税徭役。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凡是内迁较久的胡族人户基本上都已变为封建制下的编户齐民。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地的情况和社会环境不同,内迁人口封建化的进程也不相同,甚至有反复现象出现,然封建化和民族组合的趋势却是不可扭转的。
长安、洛阳及内地诸州杂居民族的封建化隋唐时期周边民族及外国人口入居中国内地的很多。在隋代朝廷有意识迁徙人口入内地还不多见,在唐朝统治时期就不断地把周边胡族人口迁往内地,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唐太宗进攻高丽,“前后虏获数十万计,分配诸州,无处不满”7。总章二年(669),“敕徙高丽户三万八千二百于江淮之南及山南、京西诸州空旷之地”1。从代宗大历(766—779)年以来,唐朝在战争中每俘获吐蕃人,“亦令中官部统,徙之江岭”2。会昌三年(843),“回鹘降幽州者前后三万余人,皆散隶诸道”3。唐宣宗时,“突厥居特峨者千二百人”降附,河中节度使徐商“因请从齐、鲁之间隙地以居之,编籍为耕民”4。镇海节度使李锜叛唐,浙东观察使王式镇压裘甫起义,都曾征集境内胡族人入军,说明散居于江淮地区的内迁胡族人口数量不少。在唐朝居住的外国商人也是很多的,如上元元年(760),扬州(治今江苏扬州)刘展作乱时,“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5。乾符五年(878),黄巢义军攻下广州(治今广东广州),据说波斯、大食商人被杀者“数达十二万以至二十万人”1。新罗、百济人在中国居住的也很多,楚州城内(治今江苏淮安)和涟水县(今江苏涟水)就有新罗人聚居的“新罗坊”2。隋唐时期在中国各地居住或经商的外国人,还有天竺(印度)、罗马、日本、高丽、林邑(越南中南部)、真腊(柬埔寨)、骠国(缅甸)、狮子国(斯里兰卡)、尼婆罗(尼泊尔)、固失密(克什米尔)等国人。由于在华外国人的增多,以至于沿海及内地一些大城市中出现了不少外国人聚居的“蕃坊”,并有蕃长专门6《唐大诏令集》卷一三○《平党项德音》。
7《唐六典》卷三《户部尚书》。
1房玄龄:《谏伐高丽表》,《全唐文》卷一三七。
2《资治通鉴》卷二○一,高宗总章二年。
3《唐会要》卷九七《吐蕃》。
4《资治通鉴》卷二四七,武宗会昌三年。
5李骘:《徐襄州碑》,《全唐文》卷七二四。
1《旧唐书》卷一一○《邓景山传》。
2方豪:《中西交通史》,岳麓书社1987年版,上册第258页。
负责管理坊内事务和对官方交涉3。
长安、洛阳作为隋唐两朝首都与陪都,也有大批的胡族与外国人居住、学习和经商。隋炀帝营建洛阳后,就有大批的诸族、诸国人入居经商,到了唐代人数有增无减。长安在唐太宗时,突厥人“其入居京师者近万家”4。“擢酋豪为将军、郎将者五百人,奉朝请者且百员”5。“先是回纥留京师者常千人”,“殖资产,开第舍,市肆美利者皆归之”6。在长安、洛阳居住和生活的胡族人并不仅此,还有党项、粟特九姓人、契丹、奚、吐蕃、靺鞨、同罗、室韦、铁勒、南诏等族以及大批的外国人。吐蕃攻陷河陇后,仅西域诸族、诸国使者,就有大批人阻滞不归,留居长安,仰靠鸿胪寺供给,给唐朝廷造成很大负担。贞元三年(787),宰相“李泌知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命检括胡客有田宅者停其给,凡得四千人”,“岁省度支钱五十万缗”。而胡客“无一人愿归者”7,全都成为唐朝臣民,可见长安居住的胡族和外国人之多。当时长安的胡商也很多。唐文宗时曾下诏说:“如闻顷来京城内衣冠子弟及诸军使,并商人、百姓等,多有举诸蕃客本钱,岁月稍深,征索不得”1。如此多阶层的人向胡商借债,说明在长安的胡商人数确实不少。从“岁月稍深”一句,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匆匆过客,而是多年居住在长安。此外在长安学习的胡族和外国人也非常多。早在唐朝初年,“四夷若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相继遣子弟入学,遂至八千余人”2。指国子监所辖诸学及弘文馆、崇文馆的中外学生总数。龙朔二年(662),洛阳置国子监,学生中也有不少胡族和外国人。日本先后多次公派留学生入唐学习,也有自费入唐学习的。至开成二年(837),新罗在长安诸学中留学的学生已达二百一十六人3,为诸国遣唐留学生之最。周边诸族中入学的人数,唐初以吐蕃最多,后以渤海人为多,其他如粟特九姓、南诏、契丹、突厥等族人,都有子弟入国学学习。
众多的胡族和外国人迁入内地诸州和长安、洛阳,打破了他们原有的社会组织,与汉族杂居,生活在共同的地域之中,经济文化互相交流,逐渐形成共同的经济生活。杂居内地的胡族,往往转营农业并迅速地封建化。从上述入迁胡族在内地“买田宅”、“殖资产”的行动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变化。说明胡族迁入内地,与汉族杂居后,在汪洋大海般的封建经济占绝对优势的社会环境中,接受当地的生产方式是必然的趋势。
杂居民族在共同经济生活中,形成共同语言,通常是以多数人的语言为共同语。同时,各民族的文化、风俗也逐渐改变,慢慢地趋向一致,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先进的经济、文化,这是一条数千年来历史发展已经证明了的客观规律。在唐代,胡族内迁后,往往“服改毡裘,语兼中夏”。不少人“明习汉法,睹衣冠之仪,目觌朝章,知经国之要,窥成败于国史,察安危于古3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4参见范邦瑾:《唐代蕃坊考略》,《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
5《通典》卷一九七《边防》十三。
6《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上。
7《资治通鉴》卷二二五,代宗大历十四年。
1《资治通鉴》卷二三二,德宗贞元三年。
2文宗:《禁与蕃客交关诏》,《全唐文》卷七二。
3《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
今”4。受汉族文化熏染已经到相当深的程度。外国商人久居不归者,也都努力学习汉文化,其中有些还颇有造诣,能赋诗作文,如波斯商人李珣就著有《海药本草》,其诗歌有数首见于《全唐诗》卷七六○。外国留学生大都有较深中国文化造诣,其中不少人考中过进士。《东文选》八四《送奉使李中文还朝序》载:“进士取人,本盛于唐。长庆初,有金云卿者始以新罗宾贡,题名杠师礼榜。由此以至天祐终,凡登宾贡科者五十有八人。”大中元年(847),大食人李彦升赴长安,“天子诏春司考其才,二年以进士第名显”1。外国人科举及第后,可以入朝做官。唐制:“新罗、日本僧入朝学问,九年不还者,编诸籍。”2连外国侨僧都要登记户口,那么商人、留学生、使者等各类外国人,数年不归者自然也要入籍,如居留不归,就成为具有唐朝国籍的人口了。有一点需要说明,文化、风俗的影响是相互的,民族杂居地区尤其如此。胡乐、胡舞、胡服、胡食等,在唐代汉族人中一度风行。经过长时间的吸收消化后,诸种文化渐趋一致,到唐末五代时期,对这些文化现象也就极少区分“胡”、“汉”,而成为同一地域的共同文化。
内地各族相互通婚,促使了各族体征差别的消失,最终使民族意识逐渐消失,完全组合为同一民族。在组合中,总是先进的、人口占多数的民族保留了较多的民族特性,而人口较少、较落后的民族则较少保留民族特征。唐人陈鸿祖撰《东城老父传》中说:“今北胡与京师杂处,娶妻生子。”即使诸国诸族使者,唐朝法律也允许他们娶汉族妇女,只是不准带走3,故其多在当地定居安家。远在岭南,情况也是如此,“蕃獠与华人错居,相婚嫁”1。对发展岭南经济、文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久居内地,与汉族人世代通婚的胡族人非常普遍,如铁勒人契苾何力,娶唐宗室女临洮县主,生三子,其子契苾明又娶李孝义之女,生三子。其后世的汉族母系血统反倒多于胡人父系血统。诸族互相通婚,繁衍出大量的混血子孙,在改造着汉族民族构成的同时,也推动着经济、文化的发展,相继走上封建化的道路,给当时社会带来了既深且广的影响。
4《唐会要》卷三六《附学读书》。
1薛登:《请止四夷入侍疏》,《全唐文》卷二八一。
2陈黯:《华心》,《全唐文》卷七六七。
3《唐会要》卷四九《僧籍》。
1《唐会要》卷一○○《杂录》。
第三节经济重心南移的趋势
远在秦汉时期,经济重心乃在河济之间,按现在的地理来说,是在黄河下游。由于黄河的不时决口泛滥,也由于黄河流域累次发生战争,社会不安,原来经济重心的繁荣景象不复存在,甚至显得经济萧条。在这期间,长江下游三角洲和太湖流域的经济却有所发展,见重于世。三国时的吴国以一隅之地与中原的曹魏相抗衡,东晋和南朝也都以半壁江山和北方诸政权相较量,正是由于长江下游三角洲和太湖流域发展中的经济的支撑,才能够较长时期存在下去。
这种局面到隋统一南北之后,才有所扭转,黄河下游经济的发展,使经济重心得以再现。不过南移的趋势并未完全消泯,到后来还是移到长江下游三角洲和太湖流域去了。
隋唐以前黄河流域的乱离与经济萧条黄河下游能够发展成为经济重心的所在,是有一定的自然条件的。我国的气候自古迄今虽不时有所变化,但在黄河下游大体还是温和时较多,适于农业的经营。而雨量又多适中,间有亢旱,也并非过于频繁,尤其可以称道的是土壤较为肥沃。在无垠的平原旷野里,纵横的河流更可资利用,如果能够开渠引水,随处灌溉,就可不虑旱魃的为虐。在以农业为主要生产的社会里,只要是不起兵革,社会较为安定,农民安心处于畎亩之中,经济还是能够得到发展的。
在隋统一南北以前,黄河流域的争战相当频繁。且不说较远的汉魏之际,由西晋末年肇始的十六国起伏的乱离,黄河流域就已残破不堪,汉魏以迄西晋的都城洛阳竟成为废墟,无一霸主愿在其地再建都城。这样乱世一直延长到北魏统一黄河以北各地。东晋末年,刘裕北伐,灭掉后秦和南燕,与北魏隔着黄河相互对峙。当然黄河侧畔仍为争战的场所。其后南风不竞,起先还是防河,逐渐变为防淮,最后只能防江。这是说在南朝转变为防淮之时,黄河下游已经平静下来,可以渐次恢复生产了。虽然北魏分裂之后,西魏北周和东魏北齐之间仍时有兵争,所涉及的地区并非过于广大,到了北齐的邺都时候,已经近于尾声了。
经济地区人户的增多经济地区的发展,固在于有优良的自然条件,尤在于有充足的人力,从事经营。我国最初的完整户口的记载,始见于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二年)。其时共有户超过了一千万2。魏晋以后,战乱频仍,户口大为减少。隋代统一南北,顿告升平,人户就显著增多,其最盛之时,全国有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四十六1,虽不及两汉之时,较之南北朝时增益确是很多了。《隋书·地理志》依《禹贡》九州之制,综记全国各郡、各州的人户超过百万的仅雍、豫、冀三州,而冀州且超过两百万。这三州恰又都在黄河流域。当然各州广2《新唐书》卷一八二《卢钧传》。
1《汉书》卷二八《地理志》。
狭不一,属郡多寡又复不尽相同,未可一概而论。若按各郡所属的每县平均户数来说,则最多的为恒山郡(治所在今河北正定),每县有户二万二千,其次为清河郡(治所在今河北清河),每县平均为二万一千户,再其次为襄国(治所在今河北邢台)、济阴(治所在今山东定陶)、武阳(治所在今河北大名)、平原(治所在今山东陵县)、河东(治所在今山西运城)、京兆(治所在今陕西西安)、荥阳(治所在今河南郑州)、信都(治所在今河北冀县)、武安(治所在今河北永年东面)、襄城(治所在今河南临汝)、汝阴(治所在今安徽阜阳)、汲郡(治所在今河南卫辉)、河内(治所在今河南沁阳)、赵郡(治所在今河北赵县)、河间(治所在今河北河间)诸郡。多者有户一方六千,少者亦不下一万三千户。2这些郡大都在黄河流域,更多聚集在黄河下游,仅襄城和汝阴两郡在汝河流域,不过襄城郡就在河南郡(治所在今河南洛阳)和荥阳郡之南,与黄河流域还是有一点牵连的。隋唐之间的乱离,促使全国人口都有所缩减,贞观中,仅得三百零四万一千八百七十一户,与隋代盛时比较,相差殊甚。当时十道中各州的每县平均户数,只有京兆府和汴州为一万一千户,其他各州殆皆不及万户,已难侈言经济重心的所在1。经过百余年的休养生息,至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户部计帐,有户八百四十一万二千八百七十一2,天宝元年(742),有户八百三十四万八千三百九十五3,已与隋时差相仿佛。天宝十四载(755)有户八百九十一万四千七百零九4,则较之隋世略有增益。
天宝十四载各州的具体户数已无由得知。两《唐书·地理志》皆记载天宝元年的户口数,这一年黄河流域各府郡中,每县平均户数最多郡当推河间郡,具体户数为一万九千。其次有一万八千户的为京兆府和陈留郡。陈留郡即汴州,治所在今河南开封市。再次景城郡(即沧州,治所在今河北沧州东南,隋为渤海郡)有一万七千户。济阴郡和邺郡(即相州,治所在今河南安阳,隋为魏郡)皆有户一万六千。广平郡(即洺州,隋为武安郡),有户一万五千,平原郡有户一万三千。这些郡中,京兆、陈留、景城、邺郡、广平诸郡的户数较之隋时,皆有增多。当然还有一些郡有所减少。不过能够有所增加,也并非易事。
黄河流域农田水利的开发人户众多只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条件。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社会,人力是生产力的主要因素,但取得农作物的丰收,还有赖于农田水利的开发。隋时重视开凿运河,而且获致相当的成就,可是对于农田水利,竟未多所致力。唐时在这方面的经营远远超过隋代。唐时黄河流域的农田水利为数不少,关中和太行山东尤为繁多。关中本是郑白渠灌溉的旧地,唐时有所谓三白渠5,2《隋书》卷二九《地理志·总序》。《志》中各郡户数总和,实为九百零七万五千七百九十一户。1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22《隋各州郡户数及每县平均数》。2梁方仲上引书,甲表24《唐贞观十三年各道府州户口数及每县平均户数和每户平均口数》。3《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
4《通典》卷七《食货》七。梁方仲上引书甲表26《唐天宝元年各道郡户口数及每县平均户数和每户平均口数》则作八百九十七万三千六百三十四。
5《通典》卷七《食货》七。
其在高陵县界的各渠段,其中最短促就有三十里,最长的可达四十里1。当时长安城中的用水,是开凿渠道引用由南山流下的浐河和潏河等河道的水流。其中有的渠水就可用来灌溉。引自义谷水开凿的黄渠,就有一条分支,流入樊川灌溉稻田2。关中土地素称肥沃,灌溉所及的地区应是当时粮食的主要产地。
然而最应称道的则是太行山东的河北道。唐代前期,河北道不少的州县都有农田水利的设置,这是当时其他地区所少有的。灌溉地区范围的广大和相关的灌溉地区的密集,也是其他各地所少有的。太行山下相州属县中有邺县,远在战国时,史起和西门豹引漳河水灌田,有声当时,泽及后世,这是史起、西门豹措置得宜,也是当地的地势宜于引水。唐时相州所属六县,其中安阳县(为相州治所)有高平渠,邺县有金凤渠,尧城(在今安阳东)有万金渠,临漳有菊花渠、利物渠。而天平渠兼灌邺县和临漳两县的农田,仅临漳县境这条渠道就屈曲流经三十里,实为巨大的工程。就是渤海岸旁的沧州也是一样的。沧州的清池县(为沧州治所)就有引浮水流注毛氏河的渠道和流注漳河的渠道,另外还开凿有无棣河和阳通河。相州、沧州之间的冀州(即隋信都郡)和贝州(即隋清河郡)的农田水利也都可以称道。冀州所治的信都县有葛荣陂,南宫县有通利渠;衡水县(今河北衡水)有羊令渠,堂阳县(今河北新河)的渠则自邢州(即隋襄国郡)巨鹿县流来,下游流入南宫县,应该不是短促的。贝州的清河也有一条张甲河,同样用于灌溉3。这里所举的只是部分例证,应该说太行山东各州像这样的农田水利工程还是很多的。
人户增多,农田水利有了具体措施,能够比较充分地利用自然环境的因素,再加上社会稳定,不虞猝起兵革,农业就会得到发展。关中虽亦号称富庶,然以都城所在,仓廪就不易丰登。还在隋文帝开皇三年(583),为此颁下诏书,漕运关东及汾、晋之粟,充实京师1。汾、晋两州(治所分别在今山西汾阳和临汾)在汾河流域,关东自是泛指黄河下游而言。征集漕粮众多的地方,其经济应该是相当发达的。
唐初都城长安用度不广,水陆漕运,一岁不过二十万石,这是容易取给的2。这样的现象并未能较为长久地显现下去。直到玄宗开元十八年(730),裴耀卿主持漕政的时候,遂益漕晋、绛(治所在今山西新绛)、魏(隋武阳郡)、濮(治所在今山东鄄城)、邢(隋襄国郡)、贝、济、博(治所在今山东茌平和聊城)的租赋1。这几州除晋、绛两州外,其余全在黄河下游。开元时的规定较之开皇时更为明显。这是说,黄河下游在当时仍然是皇朝漕粮主要的取给地区,是其他各处所难于比拟的。
黄河流域的产绢之州1《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府》。
2宋敏求:《长安志》卷十七《高陵》。
3宋敏求:《长安志》卷十一《万年》。
1《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
2《隋书》卷二四《食货志》。
1《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
隋唐时期,田土所出,粮食而外,兼重桑麻,而桑尤为重要。
隋时征调,桑土以绢絁,麻土以布2。唐时亦有蚕乡和非蚕乡之分3。其调绢、絁、布,各随乡土所出4。绢絁虽同为户调的主要物品,而绢尤见重于当世。因为绢还可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唐时虽曾规定:“绫罗绢布杂货等,交易合皆通用。”5而绢尤为习见,不与其他诸种相同。这样的规定始见于唐玄宗开元年间,亦只是以皇朝的制诰,明确久已流行于民间的惯例。绢有精粗的分别,实际价值亦当有所差别。据《大唐六典》所载,全国所产的绢共分八等。一等为宋、亳两州;二等为郑、汴、曹、怀四州;三等为滑、魏、陈、卫、相、冀、德、海、泗、濮、徐、兖、贝、博十四州;四等为沧、瀛、齐、许、豫、仙、棣、郓、深、莫、洺、邢、恒、定、赵十五州;五等为颍、淄、青、沂、密、寿、幽、易、申、光、安、唐、随、黄十四州。六等至八等还有三十八州6。当时全国列入等第的产绢之州共八十七州,其中位于黄河流域的为三十二州,居全国的三分之一强。当时蒲州的常贡绫绢,虽未列入等第,也是蚕桑的地区1。这样众多的产绢之州,而质量都属上等,其他各道是难于比拟的。
黄河流域的都会《隋书·地理志》的撰者遵循《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地理志》的旧规,于各州的后序中也曾提到都会。其所称的一都之会有太原、京口、南海、交趾,还有蜀郡等所谓“蜀之旧域”。能够称为一都之会的不外乎当地人物殷庶,货物杂凑等原因。《隋书·地理志》没有提到长江下游的扬州,至于黄河下游则更未有所涉及。
隋炀帝开凿通济渠,其主要的原因应是羡慕扬州的繁荣,并欲亲临其地。扬州与京口隔江相对,可能其繁荣程度尚不及京口,故未见道及,京口于当时隶属丹阳郡。丹阳为东晋南朝的旧京。隋初平陈,曾拆毁殆尽,然为时未久,市廛列肆,即已埒于二京2,也就是说和长安、洛阳相比拟了。北周灭北齐时,也曾摧毁了邺都,并迁其人户于安阳,因为人户尽迁,邺都遂未能像丹阳那样,复现其繁荣的景况。
隋炀帝开凿通济渠,助长了扬州的繁荣。由于通济渠的畅通,也促成其沿岸都会的兴起。隋炀帝还开凿了永济渠,同样取得了效果。通济渠畔的都会应该数到汴州和宋州(治所为今河南商丘),永济渠畔的都会应该数到魏州和贝州。宋州为隋梁郡。魏州和贝州为隋武阳郡和清河郡。这是在前面已经提到过的。汴州为唐时所设置,其治所浚仪县于隋时为荥阳郡的属县。可知当时通济渠和永济渠虽已凿通,这几处都会尚未都能繁荣起来,所以《隋书·地理志》未能皆以一都之会相称道。
2《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三。
3《通典》卷五《食货》五。《隋书》卷二四《食货志》作“麻土以布绢”。绢字当系衍文。4《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志》一。
5《通典》卷六《食货》六。
6《通典》卷九《食货》九。
1《唐六典》卷二○《太府寺》。
2《通典》卷六《食货》六。
这几处都会于唐代前期都相当繁荣。唐人称道汴州,曾说到“大梁当天下之要,总舟车之繁,控河朔之咽喉,通淮湖之漕运”3,大梁就是汴州的旧称。称道宋州的话是“名今亚陈留,剧则贝魏俱”1。陈留就是汴州的郡名。这是说,宋州的繁荣仅次于汴州,和贝、魏两州并驾齐驱了。贝州在当时曾被称为“天下北库”,因为江淮州郡输往北方的租布按制度都要运储到清河郡2,而魏州的繁荣也是能通江淮之货3。前面说过:邺都自北齐灭亡后,即遭到拆毁,未能再恢复起来。这固然是人户尽行迁走,无力恢复,也是由于邺城所恃的交通要道白沟随着邺都的被毁而湮塞了。永济渠的开凿代替了白沟,因而魏州也就代替了邺都繁荣起来。
由于隋炀帝所开凿的运河的畅通,沿岸兴起的都会不仅汴、宋、魏、贝四州,不过像这几州都在黄河下游,而且彼此相距都不甚悬远,还是少有的。就是加上《隋书·地理志》所提出的几个“一都之会”,和长安、洛阳东西两京,黄河流域的都会还是比较多的。
长江下游三角洲太湖流域经济的发展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说就人口较为稠密的州郡的众多,粮食较为富饶的产地的广大,绢类丝织产品的精良,以至于繁荣都会的集中而论,都可以说明其时经济重心是在黄河流域,而且是在黄河的下游。这样的重心由隋初开始形成,中间一再发展,直至唐代,规模就更为具备。事物是经常在变化,这样经济重心的变化也是在所难免,到后来长江下游三角洲和太湖流域就代之而起。唐玄宗天宝末年,安史之乱爆发,使这种变化更为明显。不过远在安史之乱以前已经有了南移的趋势,就是没有安史之乱,这样的重心还是会向南移徙的。
如前所说,唐代前期由贞观年间到天宝年间,黄河下游各州的人户大都皆有所增加,有些州增加的更多,宋州和曹州就都增加了十倍,相、贝、沧、洺、魏各州亦依次增加九、八、七、六、五倍。汴州增加较少,所增加的还不到一倍,当然还有不如汴州的。在相同的环境下,长江下游及其以南的一些州也在增加,江南道的婺(治所在今浙江金华)、宣(治所在今安徽宣城)、常、润(治所分别在今江苏常州和镇江)四州天宝元年的户数都在十万以上。婺州有十四万四千零八十六户,宣州有十二万一千二百零四户,常州有十万二千六百三十七户,润州有十万二千零二十三户。与贞观十三年的户数相较,宣州和常州都增加了五倍,婺州和润州也都增加了四倍。就是江北的扬州,天宝元年有户七万七千一百零五,也较贞观十三年增加了三倍。这样的增加倍数虽然不能和黄河下游人户稠密的州相比较,却还不至于不如作为通济渠畔都会的汴州。这就说明了黄河下游的经济有了发展,长江下游也有可能在后面紧紧追随,已经逐渐可以攀比得上了。
长江下游三角洲和太湖流域的自然环境是有利于农业经营的。当地河道纵横,本已易于引水以灌溉农田。就在唐朝前期还不断有农田水利的兴修。3《隋书》卷三一《地理志》下。
1刘宽夫:《汴州纠曹厅壁记》,《全唐文》卷七四○。
2杜甫:《遣怀》,《全唐诗》卷二二二。
3殷亮:《颜鲁公行状》,《全唐文》卷五一四。
见于记载的就有昇州(治所在今江苏南京)、湖州和杭州(治所在今浙江湖州和杭州)以及扬州,其附近各州也都有所兴修4,因而相得益彰,促成农业的发展。唐代初年,踵行隋时旧规,漕运租米,主要取给于黄河流域,特别是在黄河下游南北各州,并未多仰赖于江淮各处。唐玄宗开元十八年(730),裴耀卿始陈漕政,以江南户口多,可以多送租、庸、调物。并陈阶级转运的方法。当其总绾漕政之时,虽是更多地漕运晋、绛、魏、濮、邢、贝、济、博的租输,如前文所曾陈述过的,然重视江淮租米,却是超越其前人的见识。当然,如果江淮农业没有发展,也是难得有这样见识的。天宝元年,韦坚为水陆运使,聚江南诸郡船只于长安广运潭中,陈列各郡所产的宝货诸奇物,然船中皆有米,足证漕粮还是大宗。这一年漕山东粮食四百万石,江南租米应有相当多的数量。1韦坚所陈列于船上的宝物诸奇物,绫锦等物实为其主要的部分。广陵(即扬州)、丹阳(即润州)、晋陵(即常州)、会稽(即越州,治所在今浙江绍兴)、吴郡(即苏州)诸郡的船只都有所装载。绫锦在当时虽不如绢的贵重,韦坚以之奉陈于唐玄宗之前,足证长江下游太湖流域及其附近地区丝织业的发达。杜甫诗中有句说:“渔阳豪侠地,击鼓吹笙竽,云帆转辽海,稉稻来东吴。越罗与楚练,照耀舆台躯。”2越罗和楚练能够和东吴的稉稻一同由海上转输到渔阳,而且舆台之人都能用上,应非等闲的物品。
这里还应该提到扬州作为都会的繁荣。唐代称道扬州的繁荣,说是“扬一益二”。这是说:扬州的繁荣居全国第一,其次才是益州。这是唐代后期人士的口头禅,不过唐代前期,甚至隋代,扬州的繁荣已见重于当世。前面曾经提到隋炀帝的开凿通济渠,就是迷恋扬州的繁荣。扬州的繁荣在隋代以前已经有声望于当世,通济渠的开凿成功,更促进扬州的繁荣。天宝初年,韦坚在长安广运潭中所聚集江南的船舶,固然有扬州近旁广陵、丹阳、晋陵、吴郡、会稽等郡的船舶,还有更远的南海(即广州)、豫章(即洪州,治所在今江西南昌)、始安(即桂州,治所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宣城(即宣州)诸郡的船舶。这些船舶都是经过扬州城下,再北进入邗沟,广通渠才能够达到长安的。这是说扬州的交通不仅借邗沟和通济渠达到长安和洛阳东西二京,还可借长江及其支流赣江和湘江,达到长江中上游和岭南各地,有这样广泛的交通网络,扬州当然就会更加繁荣起来,也带动了扬州周围长江下游三角洲太湖流域的发展,再加上人户的滋长和自然条件的优越以及农田水利的不断兴修,就显得蒸蒸日上,与前不同。扬州既地冲要,自多富商大贾,也多珠翠珍奇的货物,因而出任当地的封疆大吏,莫不罗致数万,偶有清廉者还受到称誉1,这也可以显示扬州繁荣的具体情况。
长江下游三角洲太湖流域的更大发展,乃在安史之乱以后。安史乱起,中原板荡,人户南迁,促成这样的发展,浸假代替黄河下游成为经济重心的所在。若追溯其间的渊源,由隋代以迄唐代前期,经济重心南移的趋势,逐渐明显,已为其奠定了基础。这是不容漠视的。当时人户南迁,固多趋往长江下游三角洲太湖流域,迁往长江中游洞庭湖周围的也非少数。据说:“自4《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
1《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五。昇州本润州的江宁县。唐肃宗至德二载(757)置州,后废,唐末复置。2《旧唐书》卷一○五《韦坚传》。
1杜甫:《后出塞》,《全唐诗》卷二一八。
至德后,中原多故,襄、邓百姓,两京衣冠,尽投江湘,故荆南升邑,十倍其初。”1可是后来经济重心的所在,并非移徙到荆南江湘等处,其间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1《旧唐书》卷八八《苏瑰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