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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关于战争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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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战争的本性

第一章

战争是什么?

1. 引言

我们想首先考察战争的各个要素,其次考察其各个部分或环节,最后再就其内在联系考察整体,也就是说先研究简单的,再研究复杂的。但是我们在此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更有必要先对整体的本质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因为在此比在任何地方都更有必要在考察部分时总是同时想到整体。

2. 定义

在这里,我们不打算一开始就给战争下一个冗长的政论式的定义,而是打算抓住战争的要素——决斗。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决斗。如果我们要把构成战争的无数个决斗想成一个统一体,那么最好把它想象成两个人在摔跤。每一方都试图通过体力迫使另一方服从自己的意志;其最直接的目的是战胜对手,从而使对方无力再做任何抵抗。

因此战争是迫使对手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暴力以技术和科学的各种发明武装自己,以对付暴力。暴力所受到的国际法惯例的限制是微不足道的,这些限制与暴力同时存在,并未在实质上削弱暴力的力量。暴力(物质暴力,因为除了国家和法的概念以外就没有其他精神暴力了)是手段,把我们的意志强加于敌人是目的。为了有把握地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因此从概念上讲,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的真正目标。这个目标取代了目的,并在某种程度上把目的作为不属于战争本身的东西而排斥掉了。

3. 暴力的最大限度的使用

有些仁慈的人可能很容易认为,会有一种巧妙的方法,不必造成太多的伤亡就能解除对手的武装或者战胜对手,并且认为这是军事艺术发展的真正方向。不管这种想法是多么美妙,却是一种必须消除的错误,因为在像战争这样危险的事情中,由仁慈而产生的这些错误恰恰是最糟糕的。由于物质暴力在其全部范围内的使用不以任何方式排斥智慧一同发挥作用,因此不顾一切、不惜流血地使用暴力的一方,在对手不这样做时,想必就会取得优势。这样一来,他就给对手定下法则,于是双方就趋向极端[1],这种趋向除了受内在的牵制力量[2]的限制以外,不受其他任何力量的限制。

人们必须这样来看问题。出于厌恶这一残暴的要素[3]而忽视其本性是无益的,甚至是错误的。

如果说文明民族的战争与野蛮民族的战争相比,其残酷性和破坏性要小得多,那么其原因在于社会状况不同,既包括交战国内部的,也包括交战国之间的。战争产生于这种社会状况及其各种因素,受到这种社会状况的限制、约束和弱化,但是这些东西并不属于战争本身,对战争来说只是已经存在的东西,因此人们从来就不能将一种缓和的因素硬搬入战争哲理本身,否则就是不合情理的。

人与人之间的斗争[4]本来是由敌对感受和敌对意图这两种不同的要素组成的。我们之所以选择两个要素中的后者作为我们战争定义的标志,是由于它具有普遍性。甚至最野蛮的、近乎出于本能的仇恨感,如果没有敌对意图,也是不可想象的。相反,很多敌对意图根本未伴随着敌对感受,或者至少没有伴随着强烈的敌对感受。在野蛮民族中,归因于情感的意图是主要的;而在文明民族中,归因于理智的意图是主要的。不过出现这种区别的原因不在于野蛮和文明自身的本质,而在于其所处的情况和制度等:因此不是在每个情况下都必然有这种区别,而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有这种区别。一句话,即使是最文明的民族,相互间也会爆发激烈的冲突。

由此可见,如果人们把文明民族的战争理解为政府之间纯粹的理智行为,认为战争越来越摆脱一切激情,以至于最后不再真的需要众多军事人员参加,而只是需要双方的兵力对比,对行动进行代数演算就可以了,那将是极为荒谬的。

理论已经开始向这个荒谬的方向发展,但最近几次战争的出现又把它纠正了过来[5]。如果说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那么它必然也属于情感的范畴。即使战争不是由情感引起的,但它毕竟还是与情感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关系的多少不取决于文明程度,而是取决于敌对利益重要性的大小和持续时间的长短。

如果我们发现,文明民族不杀俘虏、未摧毁城市和乡村,那是因为他们在战争中更多地运用了智慧,学会了比这种粗暴发泄的本能更有效的使用暴力的方法。

火药的发明、火器的不断改进已经充分表明,文明程度的提高丝毫没有妨碍或改变战争概念中的消灭对手的倾向。

我们再重复一下我们的观点: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暴力的使用是没有界限的,于是每一方都给另一方制定法则,就会产生一种相互作用。从概念上讲,这种相互作用必然会导致极端。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一种相互作用和第一种极端。

(第一种相互作用)

4. 目标是使敌人无力抵抗

我们说过,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的目标。我们现在要指出,至少在理论上必须这样。

如果要让对手服从我们的意志,就必须置其于比我们带给他的损失更为不利的境地,这种不利至少从表面上看不能是暂时的,否则对手就会等待出现较为有利的时机而不屈服。因此继续进行的军事活动所引起的对手这一处境的任何变化,都必须使其处境更为不利,至少要使对手有这样的想象。参战的一方可能陷入的最不利的处境是完全无力抵抗,因此如果要通过战争行为迫使对手服从我们的意志,我们就必须使之要么确实无力抵抗,要么陷入很可能受到这种情况威胁的境地。由此得出结论:解除敌人武装或者战胜敌人,无论说法如何,必须永远是战争行为的目标。

战争不是一股有生力量对一堆无生命的东西产生作用,它永远是两股有生力量之间的冲撞,因为如果有一方绝对地忍受,那么就不可能进行战争。因此我们上面所谈的战争行为的最后目标,想必是双方都想要达到的。这里又是一种相互作用。只要我没有战胜对手,就不得不担心他战胜我,于是我不再是自己的主宰,而是对手给我定下法则,就像我给对手定下法则一样。这是第二种相互作用,它导致第二种极端。

(第二种相互作用)

5. 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如果我们要战胜对手,那么我们就必须根据其抵抗力的大小来决定应该使用多大的力量。这一抵抗力是通过两个不可分开的因素表达出来的,即现有手段的多少和意志力的强弱。

现有手段的多少是可以确定的,因为它是基于数量的(尽管并非完全如此),而意志力的强弱是很难确定的,只能根据动机的强弱做大致估计。假设我们用这种方法大体上估计出对手抵抗力的大小,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它来决定自己应该使用多大的力量,并且要么加大这种力量,以形成优势;要么在我们力量还不足以形成优势的情况下,尽量增加我们的力量。但是对手也在这样做。这又是一个相互间的升级,从纯概念上讲,又必然会趋向极端。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三种相互作用和第三种极端。

(第三种相互作用)

6. 在现实中修正

在纯概念的抽象领域里,思考活动在达到极端以前是绝不会停止的,因为思考活动是在与一个极端的东西打交道,是在与一场力量冲突打交道,而这些力量自行其是,只服从其内在法则,不服从任何其他法则。因此,如果我们要从战争的纯概念中为我们设定的目标和应使用的手段找到一个绝对点,那么我们就会在不断的相互作用中陷入对极端的追求,这些追求无非是概念的游戏,是由逻辑上吹毛求疵所形成的几乎看不见的脉络所引起的。如果人们坚持追求绝对,对全部困难都以一种法则来应对,严格按照逻辑,坚持任何时候都必须准备对付极端,每一次都必须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那么这种法则就只是书本中的法则,而不是适用于现实世界的法则。

即使假设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是一个容易做到的绝对的东西,人们还是要承认,人的头脑也很难接受这种逻辑梦幻的支配。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会在某些情况下造成力量的无谓浪费,这想必会与执政艺术的其他原则相抵触;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还会要求人的意志力发挥到与既定目的不相称的程度,从而无法实现,因为人的意志从来就不是通过逻辑上的吹毛求疵来获得力量的。

如果我们从抽象转入现实,那么一切就不同了[6]。在抽象领域中,一切都被想象得很乐观,我们不得不设想作战双方不仅在追求完美,而且均已达到完美的程度。在现实中也是这样的吗?假如以下情况成立,那么在现实中才会也是这样:

(1)战争是一个完全孤立的行为,它突然发生,与此前的国家生活没有联系。

(2)战争是由唯一的一次决战或者由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组成的。

(3)战争包含一个自身已经做出了的决策,对战后政治状况的考虑不会在战争结束前反过来对战争产生影响。

7. 战争从来就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

关于上述第6节三点假设中的第(1)点,我们认为,互为对手的每一方对另一方来说都不是抽象的人;对那个在抵抗力中不依赖外界事物的因素(意志)来说,也不是抽象的。这一意志并不是完全不可知的,它的今天预示着它的明天。战争不是突然发生的,它的扩大也不是瞬间的事情。因此双方中的每一方根据对方是怎样的,以及对方正在做什么,就能判断出对方的大部分情况,而不是根据对方(严格地说)应该是怎样的和应该做什么。人及其不完善的组织机构总是达不到尽善尽美这条线的——这一双方都存在的缺陷就成为一个弱化的因素。

8. 战争不是短促的、唯一的一击

上述第6节三点假设中的第(2)点促使我们做如下考察:

假如战争中的决战是唯一的一次,或者是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那么为决战而进行的一切准备想必会趋向极端,因为一旦错过就无法再补救,而且在现实世界中可以作为我们准备依据的顶多是我们所能知道的对手的准备情况,其余的一切又都要交给抽象概念了。但是如果决战是由多个逐步采取的行动组成的,那么前一行动及其一切现象自然就可以成为衡量下一行动的尺度。于是现实世界在这里就又取代了抽象概念,从而弱化了对极端的追求。

然而假如用于战争的所有手段同时存在或者可以同时使用,那么每场战争就只能存在于一次决战或者一系列同时进行的决战,因为一次不利的决战必然使手段减少,所以如果在第一次决战中就已经使用了所有手段,那么其实也就不能再设想有第二次决战了。所有可能后续进行的军事行动,本质上都属于第一次决战,实际上只是它的延续。

不过我们已经看到,在准备战争时,现实世界就已经取代了纯粹的概念,现实的尺度就已经取代了极端的假设。两位对手仅是出于这个原因就会在相互作用下,不会把力量使用到最大限度,不会一开始就使用全部力量。

这些力量之所以不能全部同时发挥作用,还在于这些力量及其使用的本性。这些力量是:真正的武装力量[7]、国土(连同其上面的居民)和盟友。

国土(连同其上面的居民)除了是所有真正武装力量的源泉以外,本身还构成战争中有效要素的一个有机部分,当然具体只是属于战区[8]或者对战区有显著影响的那部分国土。

人们也许能够让所有可移动的武装力量同时发挥作用,但是不可能让所有的要塞、河流、山脉、居民等同时发挥作用,简而言之,就是不可能让整个国土同时发挥作用,除非国土小到战争的第一个行动即将其包括在内。此外,盟友的参与并不取决于交战者的意志,盟友往往较晚才参战或者为恢复失去的均势而增兵,这是国际关系的本性决定的。

这部分不能立即投入行动的抵抗力量,在某些情况下占全部抵抗力量的比例,比人们初看时认为的要大得多;由此即使人们在首次决战中使用了巨大的力量,即在力量平衡受到很大干扰的情况下,这一平衡还是可以恢复的。对上述这两点,以后我们还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在这里我们只想指出,在时间上集中全部力量是违背战争本性的。但是这一点本身不能成为减少首次决战投入力量的理由,因为在不利条件下进行决战总是没好处的,人们不会有意去承受,而且首次决战的规模越大,即使它不是唯一的一次决战,它对后续决战的影响也就越大。不过由于此后还可能有决战,这使得人们担心在此之前过多使用力量,于是在首次决战时就不会像本来应有的那样集中使用力量。两个对手中的任何一方由于兵力少而未采取的行动,对另一方来说,就成为一个真正的减少用兵的客观理由。由于这种相互作用,对极端的追求就又回到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使用力量。

9. 战争的结果从来就不是什么绝对的东西

最后,甚至整个战争总的胜负也不能总是被视为绝对的胜负。战败国往往把失败只看成暂时的不幸,认为在将来的政治关系中,这一失败还是可以得到补救的。这种情况想必也会大大弱化紧张程度和力量使用的激烈程度,这是显而易见的。

10. 现实生活中的盖然性取代了概念的极端性和绝对性

这样一来,整个战争行为就摆脱了严格的被推向极端的力量法则。既然不再担心对方追求极端,自己也不再追求极端,那么自然就交由判断力去确定使用力量的限度,而不必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这只能根据现实世界的现象所提供的情况,根据盖然性的法则来确定。如果两个对手不再是纯粹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国家和政府,如果战争不再是一个理想的战争,而是一个有自己特点的行动过程,那么实际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就会为人们确定未知的和需要期待的事情提供依据,告诉人们应该如何努力。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对手的特点、位置、状态和各种关系,根据盖然性的法则推断出另一方的行动,并据此确定自己的行动。

11. 现在政治目的再度显现

我们此前(见第2节)曾排除在考察之外的一个问题,现在自己再度进入考察的范围,即战争的政治目的。到目前为止,极端法则、使对手无力抵抗和战胜对手的意图,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政治目的。现在既然这一极端法则的力量已经减弱,这一意图已经降低了它的目标,战争的政治目的就必然再度显现出来。既然这里的全部考虑是根据特定的人和条件进行的一种盖然性的计算,那么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就必然成为计算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们要求对手付出的代价越小,我们就越可以期待对手投入的力量不会挫败我们。而对手投入的力量越少,我们投入的力量也就可以越少。再有就是,我们的政治目的越小,我们对它的重视程度就越小,就越容易放弃它。出于这一原因,我们投入的力量也就越少。

这样,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就成为一个尺度,既是通过战争行为应达到目标的尺度,也是应投入力量的尺度。但是政治目的本身无法成为这种尺度,而是必须与双方国家联系起来才能成为这种尺度,因为我们要打交道的是实际存在的事物,不是纯粹的概念。同一个政治目的在不同的民族(甚至在同一民族)和不同的时期可以引发完全不同的行动,因此只有当我们认为政治目的能对它应推动的民众产生作用,以至于要考虑民众的本性时,我们才能把它作为一种尺度。民众对一个行动来说是加强的因素还是削弱的因素,由此产生的结果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对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在两个民族和国家之间有可能存在很紧张的局面和大量敌对的因素,导致战争的政治动机本身虽然很小,却有可能引发远超出其本性的行动,引发一种真正的爆炸。

上面说的这一点[9]适用于政治目的应在双方国家中动员多少力量,也适用于政治目的应为战争行为设定什么目标。有时政治目的本身就可能是战争行为的目标,例如占领某一地区。有时政治目的本身不适合为战争行为规定目标,这时就需要找一个目标作为政治目的的等价物,并在媾和时可以代表政治目的。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前提也总是要考虑到参战国家的特点。在有的情况下,如果人们要以政治目的的等价物来达到这一政治目的时,这个等价物要比政治目的大得多。民众越是表现得无所谓,民众中以及两国国内和两国之间的关系越是不紧张,政治目的作为尺度就越要起到主导作用,就越要自己决定。于是就会出现政治目的几乎独自决定的情况。

如果现在战争行为的目标是政治目的的一个等价物,那么一般来说,政治目的就连同这一等价物一起变小,而且这一政治目的越居于主要位置,就越是如此。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重要性和投入方面有各种不同程度的战争(从歼灭战向下直到纯粹的武装监视),而且未出现内在矛盾。但是这又使我们面临另一个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

12. 以上还没有解释军事行动中为什么会有停顿

不管两个对手的政治要求多么无足轻重,不管他们使用的手段多么少,也不管他们为战争行为所设定的目标多么小,这种行为会有片刻的停顿吗?这是一个深入到事情本质的问题。

完成任何行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将其称为行动的持续时间。这一持续时间根据行动者不同的缓急可长可短。

这里我们不关心行动者的缓急问题。每个人都是以自己的方式行事。行事慢的人不是因为想多用时间而比较慢,而是出于其天性需要更多的时间,假如他快了,就会把事情办得差一些。因此多用的这一段时间取决于内在的原因,本来就是行动持续时间的一部分。

如果我们把战争中每个行动多用的时间都计入它的持续时间,那么我们至少在最初不得不认为,在战争行为中,在这种持续时间以外所用的任何时间(每次停顿)看来都是不对的。当然在这里不能忘记,我们谈的不是两个对手中的一个或另一个的进展,而是整个军事行动的进展。

13. 只有一个原因能使行动停顿,而且看来它总是只能存在于一方

既然双方已经准备战斗,那么想必是有一个敌对因素促使他们这样做。只要他们处于这种准备战斗的状态,也就是说没有媾和,那么这一敌对因素就必然存在。两个对手中的任何一方只有在唯一的一个条件下才有可能休战,即要等待一个对行动更有利的时机。这样初看上去,这一条件总是只能存在于一方,因为这一条件恰恰因此[10]成为另一方的对立面。如果一方有行动的兴趣,那么另一方想必是有等待的兴趣。

双方力量完全相等时并不能引起停顿,因为这时有积极目的的一方(进攻者)想必会继续前进。

但是如果我们这样来设想均势:有积极目的(较强动机)的一方,拥有的力量却较少,以至于均势是双方动机与力量平衡的产物,那么我们还是要指出:如果看不出这种均势状态会有任何变化,那么双方就应该媾和;而如果预料这种均势状态会有变化,那么这种变化只会对其中一方有利,从而必然促使另一方考虑采取行动。我们看到,均势这个概念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出现停顿,问题仍在于等待一个更有利的时机。假设两个国家中的一个抱有积极目的,想夺取对手的一个地区作为媾和时的资本,那么它占领这个地区后就达到了其政治目的,行动的需求就没有了,对它而言就可以休战了。如果对手面对这一结果也想停下来,那么它就不得不媾和;如果对手不想媾和,那么它就必须行动。这时人们可以设想对手四周后能为行动准备得更好,因此它有一个充分的理由推迟行动。

而从这一时刻起,从逻辑上看,采取行动的责任似乎又到了胜利者一边,以便不让战败者有时间准备行动。当然这里的前提是双方对情况都十分了解。

14. 军事行动因此可能持续,使一切又激烈起来

假如军事行动的持续性确实存在,那么这会使一切又趋向极端,因为这样一种不间断的行动会激发更多的情感力量,赋予整体更高程度的激情和更多的原始力量,而且行动的持续性还会使行动衔接得更紧密,使行动之间的因果联系更加不受干扰,每个具体行动也因此变得更加重要,从而也就更为危险。

但是我们知道,军事行动很少或者从来没有这种持续性;有大量战争,其中行动往往只占战争所用时间的极小部分,其余都是停顿。而这不可能总是反常现象。军事行动中的停顿想必是有可能出现的。就是说,行动与停顿并不是自相矛盾的。现在我们就来谈谈行动与停顿之间并不矛盾,以及为什么会是这样。

15. 在这里要运用两极性的一个原理

当我们把一方统帅的利益总是设想成与另一方统帅的利益相对立时,我们就是以一种真正的两极性为前提的。我们准备以后专门用一章来讨论这个原理[11],但在这里必须就这一原理做如下的说明。

两极性原理只适用于正数与其对立的负数恰好相互排斥的同一事物。在一次会战中,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想取得胜利,这是真正的两极性,因为一方的胜利排斥另一方的胜利。但是如果我们谈论的是两个不同的事物,它们与自身以外的其他事物有共同的关系,那么具有两极性的就不是这两个事物,而是它们与其他事物的关系。

16. 进攻和防御是形式和长处不同的事物,因此对它们无法运用两极性原理

假如战争的形式只有一种,即进攻对手,就是说没有防御,或者换句话说,进攻只是通过积极的动机而与防御有所区别,即前者抱有积极的动机,后者没有积极的动机,而斗争的形式却始终是相同的,那么在这样的斗争中,一方的每个有利之处就总会是另一方同样大小的不利之处,这样就会存在两极性。

不过军事活动分为进攻和防御两种形式,正如我们以后要客观论述的那样,它们是非常不同的,长处也是不等的,因此两极性存在于进攻和防御相关联的事物即决战中,但是不存在于进攻和防御本身。如果一方的统帅想要迟些决战,那么另一方的统帅想必愿意早些决战,当然这只是就同一种作战形式而言。如果甲有兴趣,但不是现在,而是四周后进攻乙,那么乙就会有兴趣,不是四周后,而是现在就受到甲的进攻。这是直接的对立,但不能从中就得出结论称乙有兴趣,现在就进攻甲,因为这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事物。

17. 两极性的作用往往因防御优于进攻而消失,这就解释了军事行动为何会有停顿

如果防御的形式比进攻的形式更有力(我们以后要说明这一点),那么就要问,较迟决战给一方带来的好处是否与防御给另一方带来的好处同样大。如果不是同样大,那么前者就不能借助其对立面[12]来抵消防御给后者带来的好处,也就不能以这种方式影响军事行动的进展。我们看到,双方利害关系的两极性所具有的推动力[13]有可能由于防御和进攻的长处区别而消失,从而变得不起作用。

因此,如果目前时机对一方有利,但他力量太弱,不能缺少防御带来的好处,那么就只好等待较为不利的将来,因为在这不利的将来进行防御,总还是有可能比现在进攻或媾和更有利。由于我们确信防御的优越性很大,而且比人们初看上去想象的大得多(要正确理解),那么这就可以解释战争中出现的大部分停顿的原因,而且不会自相矛盾。主动行动的动机越弱,这些动机就越会被防御和进攻在长处方面的区别吞噬和抵消,军事行动就越会经常停顿,经验也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18. 出现停顿的第二个原因在于不完全了解情况

还有另一个原因能使军事行动停顿,这就是对情况不完全了解。每位统帅只能全面了解自己的情况,对对手的情况只能根据不确切的情报进行了解。因此他在判断对手情况时可能产生错误,并基于此认为对手应该采取行动,而实际上是他自己应该采取行动。在了解情况方面的这一缺陷既能使人在不该行动的时候行动,又能使人在不该停顿的时候停顿,因此这一缺陷本身推迟或加快军事行动的可能性是相同的,然而人们总还是把这一缺陷视为可能使军事行动在不自相矛盾的情况下停顿的自然原因之一。如果考虑到,人们总是有更多的倾向和理由去高估而不是低估对手的力量(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这样),那么人们也就会承认:一般来说,对情况不完全了解想必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军事行动停止的可能性,并弱化了军事行动的要素。

出现停顿的可能性为军事行动增加了新的弱化因素,因为停顿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以时间稀释了军事行动,减少了军事行动进程中面临的危险,增加了恢复均势的手段。产生战争的紧张局势越严峻,战争的能量越大,停顿的时间就越短;战争的要素越弱,停顿的时间就越长。这是因为较强的动机会增加意志力,而我们知道,意志力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因数,是力量的乘积。

19. 军事行动中经常出现的停顿使战争更远离绝对性,更成为盖然性的计算

军事行动进行得越慢,停顿的次数越多,停顿的时间越长,就越有可能弥补出现的错误,行动方在做假设时也就越大胆,越不趋向极端,越把一切建立在盖然性和推测的基础上。具体情况的本性自身就已经要求人们根据已知的情况进行盖然性的计算。而军事行动的进程比较缓慢,就多少允许有一定的时间进行这种计算。

20. 只要再有偶然性,战争就成为赌博了,而战争是最不缺少偶然性的

由此可见,战争的客观本性是多么明显地使战争成为盖然性的计算。现在只需要再有一个要素,就可使战争成为赌博,而战争肯定不缺少这个要素:这就是偶然性。人类再没有像战争这样经常而又普遍地与偶然性接触的活动了。伴随着偶然性的不确定性,以及伴随着不确定性的幸运在战争中占据了很多地方。

21. 战争不仅因其客观本性,还因其主观本性而成为赌博

如果我们再看一看战争的主观本性,也就是进行战争所必需的那些力量,那么战争对我们来说想必还会更多地以一场赌博的面目出现。军事活动离不开的一个因素是危险,而在危险中最宝贵的精神力量是什么呢?是勇气。虽然勇气与聪明的计算能够很好地共处,但它们毕竟是不同类型的东西,属于不同的精神力量。相反,冒险、相信运气、大胆、蛮干等只是勇气的表达,所有这些内心的涌动都在寻找偶然性,因为偶然性是它们的要素。

由此可见,在军事艺术的计算中,所谓数学上的绝对值一开始就没有任何坚实的基础,一开始就有一场由各种可能性、盖然性、幸运和不幸组成的赌博参与其中,它们像织物的经纬线一样交织在战争中,使战争在人类的各种活动中最接近和类似于纸牌赌博。

22. 这一点一般来说最符合人的想法

尽管我们的理智总感觉自己应趋于清晰和明确,但是我们的内心却往往受到不确定性的吸引。人的想法不愿与理智一起去走那条哲理研究和逻辑推理组成的狭窄小道,不愿这样几乎不知不觉地进入它感觉陌生、熟悉的一切似乎离它而去的房间,而是更愿意和想象力一起留在偶然和幸运的王国;人的想法不愿受到前者贫乏的必然性的束缚,而是更愿意沉浸在后者的各种可能性之中。受到各种可能性的鼓舞,勇气就如虎添翼,于是冒险和危险就成为一种因素,人们投入其中就像一位勇敢的泳者投入激流。

在这种情况下,理论难道可以不去理会人的想法而一味自负地去追求绝对的结论和规则吗?如果是这样的理论,那么它对现实生活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理论也应顾及人性,也应让勇气、大胆甚至蛮干有一席之地。军事艺术是与有生命的力量和精神的力量打交道,因此它在任何地方都无法达到绝对和确定。战争中到处都有偶然性的活动余地,而且它在最大和最小战事中的余地同样广阔。如果一方面有了偶然性,那么勇气和自信就必须出现在另一方面,以填补偶然性的空当。勇气和自信有多大,为偶然性准备的空间就可以有多大,因此勇气和自信对战争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合乎逻辑的是,理论提出的法则只应是必需的,只应是最宝贵的尚武精神[14]可以以其各种程度和变化在其中自由发挥那些法则。即使是在冒险中也还要有机智和谨慎,只是它们是按照另一种比例来计算的。

23. 然而战争毕竟始终是为一个严肃的目的而采取的一个严肃的手段——进一步说明什么是战争

战争就是这样,指挥战争的统帅就是这样,研究战争的理论就是这样。但是战争不是消磨时间,不是只对冒险和成功感兴趣,不是自由发挥激情的作品,战争是为达到一个严肃的目的而采取的一个严肃的手段。战争所有因幸运交替而具有的丰富色彩,它所接纳的全部跌宕起伏的激情、勇气、幻想和兴奋,只是这一手段的诸多特点。

某个群体(整个民族)的战争,特别是文明民族的战争,总是产生于某个政治状态,而且只能是某个政治动机引起的,因此战争是一个政治行为。假如战争像我们从其纯粹概念中推断的那样,是一个完美的、不受干扰的行为,是暴力的一种绝对表达,那么它就会从被政治引发的那一刻起,作为一个完全独立于政治的东西而取代政治,将政治挤走并只服从战争自己的法则,就像一枚爆炸的地雷,只能在人们预先设置的方向上爆炸,不可能再有其他改变。迄今每当政治与进行战争之间由于缺少协调而引起理论上的分歧时,人们的确就是这样认为的[15]。不过事实并非如此,这是一个根本错误的观点。我们所看到的现实世界的战争不是通过一次爆发就能消除其紧张的极端行为,而是一些力量的活动。这些力量的发展方式和程度不完全相同,它们有时聚集在一起,足以克服惰性和摩擦带来的阻力,而有时又太弱,以至于发挥不出什么作用。因此战争在一定程度上是暴力的脉动,时缓时急,因而也就时快时慢地消除紧张和消耗力量。换句话说,战争时快时慢地引导人们走向目标,但总是要持续足够的时间,以便人们在其进程中尚能对它施加影响,以便人们能够为它规定一个方向,简短地说,就是以便让战争始终服从居于领导地位的智者的意志。如果我们现在考虑到战争出自一个政治目的,那么很自然地,这个引起战争的最初的动机在战争领导者那里也应该始终受到首要的和最高的重视。但是政治目的并不因此就是专横的法则制定者,它必须顺从手段的本性,因此往往要做出完全的改变,但是政治目的必须总是首先加以考虑的问题,因此政治将贯穿于整个战争行为,并在战争中爆发的各种力量的本性所允许的范围内对战争行为不断地产生影响。

24. 战争就是政治以其他手段[16]的延续

于是我们看到,战争不仅是一个政治行为,而且是一个真正的、政治的工具,是政治交往的一个延续,是以其他手段进行的政治交往[17]。如果说战争还有特殊的地方,那指的只是其诸多手段的本性特殊。军事艺术和统帅可以分别在总的方面和每个具体场合要求政治指向和意图不与这些手段产生矛盾[18],这一要求确实是不低的。不过,无论这一要求在具体情况下反过来对政治意图的影响有多么大,人们还是只能将其视为对政治意图的修改,因为政治意图是目的,战争是手段,而没有目的的手段永远是不可想象的。

25. 战争的多样性

战争的动机越是有力和强烈,这些动机越是涉及民族的整个生存问题,战前的局势越是紧张,那么战争就越接近于它的抽象形态,就越是关系到要战胜敌人,战争目标和政治目的就越是趋于一致,战争看上去就越是纯军事的,而较少是政治的[19]。而战争的动机越弱,战前局势越不紧张,则战争要素(暴力)的自然指向[20]与政治规定的路线就越不一致,于是战争就必然更多地偏离其自然的方向,政治目的与一个理想的战争目标就越不同,战争看上去就更多变成是政治的。

但是为避免读者误解,我们在这里必须说明,我们上面所说的战争的自然趋势指的只是哲理上的、本来就符合逻辑的趋势,绝不是指实际处于冲突中的各种力量的趋势。这些力量包括作战双方的各种情感力量和激情等。虽然这些力量在某些情况下也有可能被激发得很高,导致要费力才有可能把它们控制在政治解决的途径上,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出现这一矛盾的,因为有如此强烈的情感和激情,就要求有一个与之相应的有力的计划。而如果这一计划追求的目的不大,那么参战人员以其情感力量追求的目标也会较低,导致这些参战人员往往更需要激发,而非抑制。

26. 一切战争均可视为政治行为

现在我们再回到主要问题上来。即使政治真的在某一种战争中好像完全消失了,而在另一种战争中又很明确地出现了,人们还是可以断言,这两种战争都是政治的,因为如果人们将政治视为一个拟人化了的国家的头脑,那么在其必须考虑的所有问题中想必也包括对产生前一种战争的各种因素本性的考虑。只有当人们不把政治理解为一个普遍存在的认识,而认为政治是一个传统的概念,是一种避免使用暴力的、谨慎的、狡猾的甚至阴险的计谋,后一种战争才有可能比前一种战争更多地属于政治。

27. 这一观点对战史理解和理论基础的影响

我们看到:第一,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把战争想成独立的东西,而是应该把它视为政治的工具。只有坚持这一观点,才有可能不陷入与全部战史的矛盾,才有可能对战史这部巨著有深刻的认识;第二,同样是这一观点,它告诉我们,由于产生战争的动机和因素的本性不同,战争必然是各不相同的。

因此,政治家和统帅做出的首个最重大和最明确的判断应该是在这方面对他所进行的战争有正确的认识,不要把他进行的战争误认为或使之成为不符合当时情况本性的东西。这是所有战略问题中首要的和涉及面最广的问题,我们将在《战争计划》一篇中进一步考察该问题。

关于什么是战争这一问题,我们就研究到这里。这样我们就确立了考察战争及其理论所必须依据的主要观点。

28. 理论上的结论

因此战争不仅是一条真正的变色龙(因为它的本性在每个具体情况下都有所变化),而且就其全部现象来看,在其本身的主要倾向方面,它还是一个奇特的三位一体[21],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战争要素固有的暴力性,包括仇恨和敌视,这些可看作盲目的本能;二是盖然性和偶然性的游戏,它们使战争成为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三是作为一个政治工具的从属本性,使战争归于纯粹的理智。

这三个方面中的第一个主要与民众有关,第二个主要与统帅及其军队有关,第三个主要与政府有关。在战争中应迸发的激情此前就应该已经存在于民众之中;在偶然性的盖然性王国里,勇气和才干的活动范围取决于统帅和军队的特点;政治目的则只是政府的事。

这三种倾向就像三个不同的立法,深植于战争的本性之中,同时其作用大小又是变化无常的。假如一个理论欲忽视其中的一个倾向,或者要任意确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就会立即陷入与现实的矛盾,以致这个理论不得不被视为已经消亡。

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使理论在这三个倾向之间保持悬浮的状态,就像悬浮在三个引力点之间一样。

至于用什么方法才能最好地完成这项困难的任务,我们打算在有关战争理论的那一篇里探讨。无论如何,这里已经对战争的概念加以确定,使其成为我们投射到理论基础建设上的第一道光,它首先照到大量的现象,使我们能够辨别它们。

* * *

[1]“极端”(das äusserste),也可以译为“极限”“极致”“最大限度”。作者认为,在概念领域内,一切事物都在追求绝对的顶点,例如抽象的战争就是这样。由于一方使用暴力,另一方就不得不同样使用暴力,于是双方对暴力的使用就会达到最大限度,双方都会为追求最高的目标(战胜对手或使对手无力抵抗)而使用最大的力量。——译者注

[2]“内在的牵制力量”(innewohnende gegengewichte),指人的胆怯、自私等弱点。——译者注

[3]指暴力。——译者注

[4]斗争(der kampf),在本书中大多指武力冲突,在很多情况下是指真正的战斗,并非泛指政治、经济等斗争。——译者注

[5]在18世纪的欧洲军事理论中有一种倾向,认为会战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有害,认为演习式的作战比决出胜负的会战更有利。例如英国军事理论家劳埃德认为,如果人们掌握了数学和地形学等方面的知识,就能够运用几何学精确地计算出一切作战行动,从而不必进行真正的会战;普鲁士军事理论家亚当·冯·比洛(adam heinrich dietrich freiherr von bülow,1757—1807)则把会战称为“完全绝望中的补救手段”,认为作战对象不应是敌人的军队,而应是敌人的补给线,只要对其构成威胁,就能迫使敌人屈服。18世纪末、19世纪初,普鲁士军队仍受这种思想的支配。作者在此对这些错误进行了批评。这里提到的“最近几次战争”指1806—1815年针对拿破仑的战争。——译者注

[6]关于这个问题,克劳塞维茨在1827年12月22日给吕德尔少校的信中写道:“我们不能误入歧途,不能将战争视为一个单纯的暴力和消灭的行为,不能从这一有着逻辑结论的简单概念中得出一系列与现实世界的现象根本不再相符的结论。我们必须回到这样的结论:战争是一个政治行为,其法则不是全部只体现在自身内部。战争是一个真正的、政治的工具,它自己不活动,而是要由一只手来操纵。这只手就是政治……。做了上述分析后,我无须证明有可能存在着目标更小的战争。这种战争只是一种威胁,是一种武装起来的谈判,或者在结成联盟的情况下,纯粹是一个装装样子的行为。但是如果人们断言这种战争与军事艺术不再有任何关系,则完全不符合哲理。只要军事艺术认为有必要承认可能合理地存在着不以极端、战胜和消灭敌人为目标的战争,那么军事艺术就必须放下身段,去研究政治利益有可能要求出现的所有不同程度的战争。”——编者注(本书中的“编者注”均为克劳塞维茨的夫人所注。——译者注)

[7]“真正的武装力量”(die eigentlichen streitkräfte),指军队。——译者注

[8]对“战区”(kriegstheater)这一概念,作者在本书第二卷第五篇第二章中有专门论述。——译者注

[9]指政治目的必须与双方国家联系起来并对民众产生作用,才能成为一种尺度。——译者注

[10]“恰恰因此”一词,作者用了拉丁语“eo ipso”。——译者注

[11]原文如此,疑误。本书并没有专门的章节讨论这个原理,作者只是在本书第一卷第三篇第十六章中提到了这个问题。——译者注

[12]即较早决战。——译者注

[13]指推动军事行动继续进行的力量。——译者注

[14]“尚武精神”(kriegerische tugenden),也可译为“血性”。其中“kriegerisch”一词有“好战”“骁勇”之意,“tugend”一词源于拉丁语“virtus”,意为“孔武有力”“男子汉气概”。以往有的中文版本按现代德语的字面词义将该词直译为“武德”,而“武德”意为“习武之人应有的品德”,显然与原意不符。——译者注

[15]指人们当时认为战争自它爆发的那一刻起,就成为一个完全独立于政治的东西。——译者注

[16]在原文中,“手段”一词,作者用的是复数。——译者注

[17]克劳塞维茨在1827年12月22日给吕德尔少校的信中写道:“战争不是一个独立的东西,而是政治以变化了的手段的延续,因此所有大的战略计划的主要轮廓绝大部分是政治属性,而且这些主要轮廓越是包括整个战争和整个国家,其政治属性也就越强。整个战争计划直接产生于两个交战国家的政治状态,以及它们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战局计划产生于战争计划,甚至如果所有军事行动仅限于一个战区,那么战局计划往往就和战争计划是同一个。然而一个战局的各个部分也渗透着政治因素,很少有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例如一场会战)不受政治因素的某些影响。根据这一观点,就谈不上对一次大规模的战略上的整体行动进行纯军事评价,也谈不上这一整体行动的纯军事的计划。这一观点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只要看一下战史就很容易想到的,这大概用不着什么证明。尽管如此,这一观点至今没有确立起来。这表明,人们迄今仍将大的战略计划中纯军事的内容与政治的内容分开,并将政治内容视为不得体的东西。战争无非是政治努力以变化了的手段的延续。我认为这一观点是整个战略的基础,并且相信,谁拒绝承认这一观点的必要性,谁就尚未真正看到问题的关键。透过这一基本观点去看整个战史,它就变得让人可以理解,否则其中就会充斥着极为荒唐的东西。”——编者注

[18]关于这一点,克劳塞维茨在1827年12月22日给吕德尔少校的信中写道:“军事艺术面对政治的任务和权利主要是预防政治提出违背战争本性的要求,预防政治在使用这一工具时因不了解其效能而犯错误。”——编者注

[19]关于这一点,克劳塞维茨在1827年12月22日给吕德尔少校的信中写道:“政治越是从大的、涉及整个民族及其生存的利益出发,问题越是涉及对立双方的生死存亡,政治和敌视就越加一致,政治就越是融入到敌视中,战争就会越简单,就越是从暴力和消灭敌人的纯概念出发,就越符合根据这一概念按逻辑提出的要求,战争的所有部分就越有必然的联系。这样的战争看起来完全是非政治的,因此往往被认为是标准的战争。但是显然这样的战争同其他战争一样,也少不了政治因素,只是政治因素与暴力和消灭敌人的概念完全一致,因此人们看不出来罢了。”——编者注

[20]指暴力走向极端的趋向。——译者注

[21]三位一体(dreifaltigkeit),原为宗教用语,在基督教义中指圣父、圣子、圣灵三体合一。——译者注

第二章

战争中的目的和手段

我们在前一章中认识了战争复杂和可变的本性,现在来研究这一本性对战争中的目的和手段有什么影响。

如果我们首先问,为成为政治目的的合适的工具,整个战争应追求什么目标?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如同战争的政治目的和战争特有的因素,战争的目标也是可变的。

如果我们还是先从战争的纯粹概念谈起,那么我们不得不说,战争的政治目的本来是在战争领域之外的。既然战争是迫使对手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那么问题的关键想必始终而且只能是战胜对手,就是使对手无力抵抗。战胜对手这一目的虽然是从概念中推断出来的,但是与现实中大量战例的目的非常接近,因此我们打算先考察一下战胜对手这一目的的现实性。

我们以后将在《战争计划》一篇中进一步研究,什么叫作使一个国家无力抵抗,但在这里必须马上区分敌人的军队、国土和意志这三个要素,因为它们作为普遍存在的研究对象包含了其余一切研究对象。

必须消灭敌军,就是说,必须使敌军处于无法再继续作战的状态。顺便说明一下,以后我们所说的“消灭敌军”,指的只是这个意思。

必须占领敌人的国土,因为否则的话,敌人在那里可以建立新的军队。

但是即使做了以上两点,只要敌人的意志还没有被征服,也就是说只要敌国政府及其盟友还没有被迫签订和约,或者敌国人民还没有屈服,我们就不能认为战争(敌对的紧张状态和敌对力量的活动)已经结束,因为在我们完全占领敌人国土的同时,敌人有可能在其国内重燃斗争,或在其盟友的支持下重燃斗争。当然这种情况在媾和以后也是会发生的,但这无非证明不是每场战争本身就能完全决出胜负和解决问题。然而即使是出现这种情况,随着和约的签订,很多原本会在暗中继续燃烧的火星最终还是熄灭了,紧张的局势得到缓和,因为所有倾向于媾和的人都会完全放弃抵抗的念头,而这样的人在任何民族中和在任何情况下总是很多的。因此,无论接下来如何,人们总是将和约的签订视为战争目的已经达到,战争这个活计也就算是结束了。

由于在上述三个对象中,军队的任务是保卫国土,因此自然的顺序是首先消灭敌军,然后占领敌人的国土,通过这两方面的胜利,以及此后我们所处的状态,迫使对手媾和。通常消灭敌军是逐步实现的,之后对敌人国土的占领也同样是逐步实现的。这两者往往相互影响,地区的丧失反过来影响到军队的削弱。但是这个顺序不是绝对必需的,因此也并非总是有这个顺序。有时敌军在受到显著削弱之前就会退向国土的边境,甚至完全退往国外。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占领敌人绝大部分或全部国土。

但是使对手无力抵抗这一抽象战争的目的,这一为达到政治目的(在政治目的中应包括其他一切目的)而采取的最后手段,在现实中绝不是普遍存在的,不是媾和的必要条件,因此不能在理论上以任何方式把它当作一个法则提出来。有无数和约得以缔结,而之前并不能认为双方中的一方已经无力抵抗,有时甚至连均势都还没有被明显打破。不仅如此,如果我们看一下具体情况,就不得不说,在很多具体情况下,尤其是当对手明显更强大的时候,战胜对手就会是一种毫无用处的概念游戏。

从战争概念中推断出来的目的之所以不能普遍适用于现实战争,是因为抽象战争和现实战争不同,这一点我们在前一章中已经讨论过了。假如战争是纯概念规定的那样,那么力量悬殊的国家之间发生战争就是荒唐的,就不可能发生战争了;在纯概念中,交战双方物质力量的差距最多只能到相反的精神力量可以弥补的程度,而在欧洲今天的社会状态下,国与国之间物质力量的差距远大于这种要求。因此如果我们看到力量悬殊的国家之间发生了战争,那是因为现实中的战争往往距其最初的概念非常远。

在现实中,除无力继续抵抗以外,还有两种情况可能成为媾和的动机:一是获胜的可能性不大,二是获胜的代价过大。

正如我们在前一章中已经看到的那样,整个战争不得不摆脱内在必然性的严格法则,依靠盖然性的计算,而且战争根据其产生的条件越是适合依靠盖然性的计算,战争的动机和紧张程度越弱,情况就越是如此。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从盖然性的计算中也可能产生媾和的动机,因此战争并不总是需要一直打到其中一方垮掉。我们可以设想,在战争动机和紧张程度很弱的情况下,一方很微小的、几乎看不出的获胜的可能性就足以促使对方让步。假如一方事先就已经确信这一点,那么很自然,他就会只去争取这种获胜的可能性,而不会先去寻找和走上彻底战胜敌人这条绕远的路。

对已经和即将消耗的力量的考虑,对决心媾和有着更为普遍的影响。由于战争不是盲目的冲动行为,而是受政治目的支配的,因此这一政治目的的价值就必然决定我们为达到这一目的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这里所说的代价,不仅是指其规模的大小,而且也指承受代价的时间的长短。因此一旦力量消耗过大,导致政治目的的价值无法再保持与它的平衡,那么就必须放弃这个政治目的,其结果就是媾和。

由此可见,在一方不能使另一方完全无力抵抗的战争中,双方的媾和动机随下一步获胜的可能性和所需力量消耗的大小而起伏。假如双方的媾和动机同样强烈,那么他们的政治分歧就会得到折中的解决;当一方的媾和动机变得更强时,另一方的媾和动机就可以弱一些;当双方的媾和动机合在一起,勉强达到媾和的程度,那么虽然会媾和,但结果自然对媾和动机较弱的一方更有利。

我们在这里有意不谈政治目的的积极本性和消极本性在行动中必然引起的差别。尽管这种差别是极为重要的(我们以后要谈到此点),但是我们在这里只能做较为宽泛的论述,因为最初的政治意图在战争的过程中可能有很大的改变,最后可能变成与最初完全不同的意图,这正是由于政治意图同时取决于已经取得的和很可能会取得的结果。

现在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何增加获胜的可能性?首先,自然是使用那些能战胜对手的同样方法,即消灭其军队和占领其地区。但是这两种方法在用于加大获胜可能性和用于战胜对手时,不是完全相同的。当我们进攻敌军时,是想在第一次打击之后继续一系列其他打击,直至敌军的一切被摧毁,还是只想赢得一次胜利,以打破对手的安全感,让他感觉到我们的优势而对其前景感到不安,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我们的目的是后者,那么只要消灭足以达到这一目的的敌军就可以了。同样,如果占领地区不是为战胜对手,那么占领其地区就是另一种举措。在以战胜对手为目的的情况下,消灭其军队是真正的有效的行动,占领其地区只是消灭其军队的后果;在敌军被战胜之前占领其地区,始终只能被看作迫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相反,如果我们的目的不是战胜敌军,而且确信敌人并不寻求而是害怕血腥决战,那么占领敌人一处防御薄弱或者根本没有防御的地区本身就是一个好处。如果这一好处大到足以使对手担心战争总的结局,那么也可将这一好处视为通往媾和的一条捷径。

现在我们还要指出一个无须战胜敌军就能加大获胜可能性的特别手段,即那些有直接的政治关系的行动。既然有些行动特别适合于分化对手的盟友或者使其不起作用,适合于为我们争取到新盟友,激起对我们有利的政治活动等,那么就不难理解,这些行动有可能使胜算大增,成为比战胜敌军容易得多的达到目标的捷径。

第二个问题是,加大敌人的力量消耗,也就是使其付出更高代价的手段有哪些?

对手的力量消耗包括其军队的消耗(被我们摧毁)和地区的丧失(被我们占领)。

同样是消灭敌军和占领敌人地区,以增加敌人消耗为目的时的意义与要达到其他目的时的意义也是不一样的,只要进一步考察一下就可以自然得出这一观点。这种意义的差别大多只是很小的,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受到迷惑,因为在现实中,当动机微弱时,最细小的差别往往会决定使用力量的方式。我们在这里只想指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其他途径达到目标是有可能的,这些途径没有内在的自相矛盾之处,不是荒唐,甚至也不是错误。

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还有另外三个特殊的途径能够直接加大对手的力量消耗。第一个途径是入侵,就是攻占敌人的某些地方,但意图不是占据它们,而只是为了在这些地方征收战争税[1],或者干脆将其夷为平地。这样做的直接目的既不是夺取敌人的国土,也不是战胜其军队,而只是完全泛泛地给敌人造成损失。第二个途径是优先针对可加大敌人损失的对象采取行动。我们很容易想到,我们的军队有两种不同用法,其中之一是在要战胜敌人时优先使用军队,另一种是在谈不上和无法谈得上战胜敌人时使用军队,却能带来更多的好处。习惯上,人们会认为第一种更多是军事上的用法,另一种更多是政治上的用法,但是如果人们从最高的视角看问题,那么两者就都是军事上的用法,每种用法只有在适应当时的条件时才是符合目的的。第三个途径是拖垮对手,从属于它的情况范围来说,这是最重要的途径。我们选择“拖垮”这个字眼,不仅是为了以一个词即可描述这一途径,而且还因为它全面表达出了这一途径,不像第一眼看上去修辞色彩那么重。在战斗中,“拖垮”这个概念的意思是:通过持久的行动,逐渐耗尽对手的体力和意志。

如果我们想通过持久的作战来战胜对手,我们就必须满足于达到尽量小的目的,因为达到较大的目的要比达到较小的目的需要更多的力量,这是事物的本性决定的。而我们能为自己设定的最小目的是纯粹的抵抗,即没有积极意图的战斗。在进行这种战斗时,我们的手段能发挥相对最大的作用,取得好结果的把握是最大的。这种消极性能到什么程度呢?显然不能成为绝对的被动,因为纯粹的忍受就不再是作战了;而抵抗是一种行动,通过这一行动应摧毁敌人很多的力量,以至于他不得不放弃其意图。只有这才是我们在每次纯粹抵抗行动中要达到的目的,其中包含着我们意图的消极本性。

毫无疑问,这一消极意图在其具体行动中的效果比积极意图在同一情况下的效果要差(前提是积极意图能够成功实现)。但是这两种意图的区别恰恰在于前者更容易成功,就是说把握更大。消极意图在具体行动中欠缺的效果不得不用时间,也就是通过持久的战斗来弥补。因此,构成纯粹抵抗要素的这一消极意图也是通过持久的战斗战胜对手的自然手段,这就是拖垮敌人。

在整个战争领域中到处都可以看到进攻和防御的区别,其根源就在这里。但是我们在这里还不能深入探讨这个问题,而只是满足于说:从这一消极意图本身可以引申出战斗的一切有利于消极因素的好处,即更有力的战斗形式。胜利大小与获胜把握之间存在的哲学和力学法则就体现在这种意图里。对所有这一切,我们以后还要考察。

如果消极意图(集中一切手段进行纯粹的抵抗)在斗争中带来优势,而且这种优势大到足以抵消对手不大的优势,那么仅仅是战斗持续的时间就足以使对手的力量消耗逐渐增大,导致他无法再在政治目的和付出代价之间保持平衡,于是不得不放弃这个政治目的。由此可见,这种拖垮对手的方法是弱者抵抗强者时大多会采用的。

弗里德里希大帝[2]在七年战争[3]中,本来是无法战胜奥地利君主国[4]的。假如他试图像卡尔十二世[5]那样行事,必然会一败涂地[6]。但是他天才地运用了节制用兵的明智方法,使联合起来针对他的列强在七年中看到他们的力量消耗远超其当初的想象,只好与他媾和。

由此可见,在战争中达到目标的途径很多,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通过战胜对手才能达到目标。消灭敌军、夺取敌地区、仅占领敌地区、仅入侵敌地区、直接指向政治关系的行动,以及被动等待敌人进攻都是手段。这些手段中的每一个都可用于挫败敌人的意志,但是哪一个更有效,则要根据具体情况的特点来定。除此之外,我们还能补充很多目的,作为通往目标的捷径。我们也许可以称之为“根据他人的视角和理解而论证出来的捷径”。在人类交往的领域中有哪个不出现这些超越一切客观因素的个性因素的火花呢?在战争中也许是最不缺少这种火花的,因为战斗人员的个性,以及人在政府中和战场上的个性在战争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我们在此满足于指出这些个性因素即可,因为我们不可能把它们一一分类,那是书呆子的做法。由于有了这些个性因素,我们也许可以说,通往目标的可能途径会一直增加到无穷无尽。

为了不低估这些通往目标的不同捷径的价值,既不认为它们仅是罕见的例外,也不认为它们在作战中造成的差别是无关紧要的,人们只需意识到能够引起战争的政治目的的多样性,或者比较一下一场事关政治存亡的毁灭性战争与一场被迫结成的或日渐衰弱的联盟不得不履行义务的战争之间的区别。在这两种战争之间有无数不同程度的战争,并确实存在于现实中。如果人们认为有理由在理论上否定其中的一种,那么人们就会有理由把它们全部否定,从而完全无视现实的世界。

以上我们泛泛地论述了人们在战争中必须追求的目标,现在我们来谈谈手段。

这个手段只有唯一的一个,那就是斗争。无论其形式多么繁多,无论它与拳击中粗暴地发泄仇恨和敌意有多么不同,也无论其中夹杂着多少本身并非斗争的内容,战争中出现的所有行动都必然源于斗争,这一点始终是战争概念中所固有的。

即使是在最为多样和构成部分最多的现实中,也永远是这样。对此有一个很简单的证明:战争中发生的一切都是通过武装力量发生的。而哪里使用了武装力量(武装起来的人们),哪里就必然以斗争这个概念为基础。

也就是说,与武装力量有关的一切,即与武装力量的建立、维持和使用[7]有关的一切,都属于军事活动。

建立和维持武装力量显然只是手段,使用武装力量则是目的。

战争中的斗争不是个人对个人的斗争,而是一个划分为多个部分的整体。我们可以将这个大的整体中的单位区分为两种,一种是按主体区分的,一种是按客体区分的[8]。在一支军队中总是把一定数量的军人编成新的单位,这些单位构成更高一级结构的部分。因此这些部分中任何一个部分的斗争就构成一个或多或少可以区分的单位。另外,斗争的目的(斗争的对象)也可以构成斗争的一个单位。

我们把每个在战斗中有所区别的单位称为一次战斗。

既然武装力量的使用是以斗争这一概念为基础的,那么武装力量的使用无非是确定和部署一定数量的战斗。

因此一切军事活动都必然与战斗有关,或直接,或间接。士兵应征入伍,穿上军装,拿起武器,接受训练,他睡觉、吃饭、喝水、行军,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在合适的地点和合适的时间进行战斗。

既然军事活动的一切线索最后都落在战斗上,那么我们确定了战斗的部署,也就掌握了军事活动的一切线索。军事活动的效果只能从这一部署及其实施中产生,绝不会从其部署和实施以前存在的条件中直接产生。战斗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消灭对手,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为了消灭对手的军队,因为这是战斗概念中所固有的。因此消灭敌军始终是达到战斗目的的手段。

这一战斗目的同样可能只是消灭敌军,但这绝不是必然的,它也可能完全是其他的东西。正像我们曾经指出的那样,只要战胜对手不是达到政治目的的唯一手段,只要人们在战争中还有其他可追求的目标,那么不言而喻,这些目标就有可能成为具体军事行动的目的,从而也就成为战斗的目的。

然而即使是那些本来就完全是为了战胜作为从属部分的敌军而进行的战斗,也不需要把消灭这些敌军作为其最直接的目的。

如果人们想到一支大规模部队的结构是多种多样的,在使用这支部队时产生作用的情况是众多的,那么就会明白,这样一支部队所进行的斗争也必然有多种多样的区分、从属和构成关系。对各部分来说,自然可以而且必须有很多目的,这些目的本身不是消灭敌军,它们虽然对消灭敌军能起很大的作用,但只是间接起作用。如果一个步兵营得到委托[9],要将敌人从某座山、某座桥或其他什么地方赶走,那么通常占领这些地方是真正的目的,而消灭敌军只是一个手段或者是次要的事情。如果通过一次纯粹的佯动就能驱逐敌人,那么这个步兵营也一样达到了目的。不过占领这座山或桥梁,通常只是为了能在更大程度上消灭敌军。既然在战场上就已经是这样,那么在整个战区就更是这样了,因为在战区不仅是一支军队和另一支军队在对抗,而且是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和另一个民族在对抗。在这里,可能出现的各种关系的数量,以及因此而出现的行动组合方式必然会大量增加,战斗部署的多样性就更大,而且由于目的层层从属,最初的手段距最后的目的也更远了。

因此,出于多种原因,消灭敌军(与我们对峙的军队)可能不是一次战斗的目的,而只是作为一个手段出现。在所有这些场合,问题的关键也不再是消灭敌军了,因为战斗在这里无非是力量的一种较量,本身没有什么价值,只有它的结果(它的胜负)才有价值。

但是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通过纯粹的估计就能得出力量较量的结果。在这些情况下,战斗也就不会发生了,力量较弱的一方会立即屈服。

既然战斗的目的并不总是消灭参与其中的敌军,甚至往往未真正发生战斗,仅通过确定要战斗和由此形成的态势就可以达到战斗的目的,那么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有些战局[10]中,大的行动虽然不少,但实际的战斗在其中并未起到明显的作用。

战史中数以百计的战例证明是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至于这些战例中有多少是有理由地采用了这种不流血决胜负的方法,也就是说没有内在的矛盾,以及由此而闻名的战例是否经得起评析,我们在这里不想去谈,因为我们只是想指出这样的战争过程是有可能存在的。

我们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手段,就是战斗。但是这个手段的运用是多种多样的,使得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采取不同的方法,导致看似与我们的研究结论相矛盾。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从手段的这个唯一性中可以引出一条便于考察的线索。它贯穿于整个军事活动,并将整个军事活动联系在一起。

我们曾把消灭敌军视为人们在战争中可能追求的目的之一,但是没有谈在众多目的中应赋予这一目的多大的重要性。在具体情况下,它的重要性取决于当时的情况,而对于它的普遍价值,我们还没有确定。现在我们再回到这个问题,来看一下应承认这个目的有多少价值。

战斗是战争中唯一有效的活动。在战斗中,消灭与我们对峙的敌军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即使是在战斗实际上并未发生的情况下也是这样,因为无论如何,胜负是在消灭敌军已经被视为毫无疑问的前提下决出的,因此消灭敌军是一切军事行动的基础,是所有战斗行动的最后支点。这些战斗建立在消灭敌军这一基础之上,就如同门拱矗立在拱座上。因此一切行动的前提应该是:如果在行动的基础上确实要进行决战的话,那么决战的结果要对我方有利才行。决战对战争中的所有大小行动来说,就如同现金支付之于汇票贸易,不管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是多么少,不管后者变现为前者是多么少见,但这种联系从来都是不可完全或缺的[11]。

既然决战是所有战斗行动的基础,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对手通过一次胜利的决战可以使我们这些战斗行动中的任何一个失去作用。对手不仅可以在一次决战是我们所有战斗行动直接基础的情况下做到此点,而且只要一次决战足够重要即可做到此点,因为任何一次重要的决战(消灭敌军)都会反过来影响此前的其他一切战斗,因为这些战斗的结果像液体一样,最终是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的。

因此消灭敌军始终以一种更高、更有效的手段的面目出现,其他一切手段必须为其让路。

当然只有在其余一切条件都相同的前提下,我们才能认为消灭敌军具有更大的效果。假如人们要从中得出结论,称盲目的蛮干想必总是比谨慎的机敏更有胜算,那就是犯了一个大的错误。有勇无谋的蛮干将导致自己(而非敌军)的毁灭,因此不可能是我们所主张的。我们说消灭敌军具有更大的效果,不是说消灭敌军作为途径具有更大的效果,而是作为目标具有更大的效果。我们这里只对一个已经达到的目标的效果与另一个已经达到的目标的效果进行对比。

必须着重指出,当我们说消灭敌军时,并不是仅限于消灭敌人的物质力量,更多地必然还包括摧毁敌人的精神力量,因为两者共同渗透至部队的最小的部分,人们根本不能把它们分开。而正是当我们谈到一次大的歼灭行动(一次大的胜利)对所有其他战斗必然会产生影响时,就更应该看到精神因素是那种最具有水一般流动性的因素(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表达的话),因此最容易传递到部队的所有部分。消灭敌军相比其他全部手段具有更大的价值,但其对应的是这一手段的宝贵和面临的危险。人们采用其他手段时,只是为了避免这一手段所面临的危险。

这一手段[12]是宝贵的,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们消灭敌军的意图越是强烈,我们自己军队的消耗也就越大。

这一手段面临的危险则在于:正是因为我们试图取得较大的效果,所以在失利时会反过来影响我们,从而导致更大的不利。

因此,采用其他方法,在成功时,付出的代价较小;在失败时,面临的危险也较小。但是我们这样说是要具备一个条件的,即双方均采用这些除消灭敌军以外的其他方法,也就是说,敌人也采用其他方法。假如敌人选择了大规模决战的方法,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恰恰因此而违背自己的意愿,将我们的方法也转为这样的方法。这时一切就取决于歼灭行动的结局。很明显,假设其他一切情况仍然相同,我们在这次行动中也必然处于各方面条件不利的境地,因为我们的意图和手段此前已经部分用于其他目的,而敌人却不是这样的。两个互不相属的不同目的是互相排斥的,因此用于其中一个目的的力量不可能同时用于另一个目的。如果交战双方中的一方决心采用大规模决战的方法,只要他有把握另一方不想使用这一方法,而是要追求另外一个目标,那么他就已经有很大的胜算。任何一方只有预计其对手和他一样不试图进行大规模决战时,才能明智地设定一个其他的目标。

但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意图和手段用于其他目的,指的只是人们在战争中除消灭敌军以外还能设定的积极目的,绝不是指意在耗尽敌人力量而选择的纯粹抵抗。纯粹抵抗缺少积极意图,因此在进行纯粹抵抗时,我们无法引导力量作用于其他事物,而只是用于打消对手的意图。

现在我们有必要考察与消灭敌军相对应的一面,即保存自己的军队。消灭敌军和保存自己的军队这两种努力总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它们是相互影响的,是同一意图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要研究的只是当其中一个或另一个占主要地位时会产生什么影响。致力于消灭敌军具有积极的目的,能导致积极的结果,这些结果的最后目标有可能是战胜对手;致力于保存自己的军队具有消极的目的,能导致打消敌人的意图,也就是说导致纯粹的抵抗,其最后目标无非是延长行动的时间,导致对手在行动中耗尽力量。

具有积极目的的努力会引起歼灭行动,具有消极目的的努力则等待歼灭行动的到来。

至于这种等待应该和允许到什么程度,则涉及进攻和防御的根源,我们将在研究进攻和防御时做进一步的论述。在这里,我们只想指出,等待不能成为绝对的忍受,在与等待有关的行动中,消灭在这一行动中与我们正在冲突的敌军,与其他任何对象一样,同样可以是我们的目标。因此,假如人们认为具有消极目的的努力必然导致不以消灭敌军为目的,而是倾向于以不流血的方法决出胜负,那就是在基本概念上犯了一个大错。具有消极目的的努力占主要地位时,它当然会促使人们倾向于以不流血的方法决出胜负,但是这样做总会面临这一方法并不合适的危险,因为这完全是由对手的条件,而非我们的条件决定的。因此人们决不能将这一不流血的方法视为迫切希望保存自己军队时的自然手段。如果这一方法不适合当时的情况,那么我们反会因此而彻底毁灭。很多统帅就是因为犯了这个错误而走向毁灭。具有消极目的的努力占主要地位时,其具有的唯一的必要作用是阻止决战,导致人们在某种程度上遁入对决定性时刻的等待。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只要情况允许,就在时间上,并且当空间与时间有联系时,也在空间上推迟行动。继续推迟到弊多利少时,就会认为消极意图带来的好处已经用尽,致力于消灭敌军的努力就又原样出现了。这一努力此前只是被对应的力量阻止了,但并未被排斥掉。

在迄今的考察中,我们看到:在战争中,有多种途径通向目标(可以达到政治目的),但战斗是唯一的手段,因此一切要服从以武力决出胜负这个最高法则;只要对手实际上提出了武力决战的要求,我们就决不能回避这一要求;参战的一方如果要采取武力决战以外的其他方法,那么他事先要确定对手不会采取武力决战这一方法,或者确定对手在战争这一最高法庭的诉讼中将输掉他的官司[13]。一句话,在战争中所能追求的所有目的中,消灭敌军永远是超过一切的目的。

至于其他方法在战争中能发挥什么作用,我们将在以后,当然只能是逐步地去了解。在这里,我们满足于泛泛地承认其他方法有可能起到的作用是专注于与概念不同的具体情况。但是我们现在就要指出,必须将以流血的方式解决危机(努力消灭敌军)视为战争的长子。在政治目的小、动机弱、双方力量紧张程度不高的情况下,一位谨慎的统帅可能在战场上和政府中巧妙地尝试各种途径,避免大的危机和流血的解决方式,利用其对手特有的弱点曲折地走向媾和。如果他的各种假设有充分的根据和成功的把握,那么我们就没有权利责备他这样做,但我们必须始终要求他在走这些弯路时,始终有意识地只走有战神相伴的路,始终紧盯对手,以免对手抄起利剑扑向他时,他却只有一把饰品剑应战。

关于什么是战争,目的和手段是如何在其中发生作用的,以及战争在现实中如何或多或少地偏离其原来的严格概念而摆来摆去,却总是像服从一部最高法则一样服从其原来的严格概念等,所有这些结论,我们必须牢记,并且在接下来研究各个问题时必须一再有意识地想到它们,这样我们才能正确地理解这些问题的真正关系和它们的本意,才不会无休止地陷入与现实以及最后与我们自己的巨大矛盾之中。

* * *

[1]战争税(die kriegssteuer),指政府为进行战争而向本国或敌国居民征收的一种税赋。其中向敌国居民征收的战争税,又称占领税,是占领军“以敌养己”策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译者注

[2]弗里德里希大帝(friedrich der grosse,1712—1786),即弗里德里希二世,普鲁士国王(1740—1786),著名统帅。在位时推行“开明专制”,实施一系列改革,扩充军备,通过三次西里西亚战争(1740—1763)使普鲁士成为欧洲强国之一,故在世时即被其国人尊称为大帝。著有《致将军们的训词》《我所在的时代》《七年战争史》等。——译者注

[3]七年战争是普鲁士及其盟友英国、汉诺威为一方,奥地利及其盟友俄国、法国、萨克森、瑞典等国为另一方,于1756—1763年为争夺势力范围而进行的战争。战争在中欧、葡萄牙、北美、印度、加勒比等地进行,因此也有历史学家将其称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其中普鲁士与奥地利、俄国等国之间主要是争夺中欧霸权地位,英国和法国之间则还争夺在北美和印度的霸权地位。普鲁士从其角度出发也将七年战争称为第三次西里西亚战争。普鲁士当时是一个小国,在力量对比上处于劣势(英国主要是以资金支援普鲁士)。由于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合理用兵,采取了消耗战的方法,使对方感到力量消耗过大而被迫签订和约,承认普鲁士对西里西亚的所有权。——译者注

[4]奥地利君主国(die österreichische monarchie),又称哈布斯堡君主国、哈布斯堡帝国、多瑙君主国等,是史学界的一个非正式称呼,指哈布斯堡家族(自1736年起称哈布斯堡-洛林家族)自中世纪至1918年直接统治的欧洲地区。——译者注

[5]卡尔十二世(karl Ⅻ.,1682—1718),瑞典国王(1697—1718)。在位期间进行了北方战争(1700—1721),对俄、波、丹三国联盟作战。曾战胜丹麦,击败波兰,但1709年7月被彼得大帝败于波尔塔瓦(poltawa,今乌克兰中部一城市)。1718年进攻挪威时阵亡。——译者注

[6]瑞典国王卡尔十二世在北方战争(1700—1721)中对俄国、波兰、丹麦三国同盟作战,1700年进攻丹麦,迫使丹麦签订和约,随即于纳尔瓦会战中击溃俄军,后又击溃波兰军队,占领波兰。由于没有慎重考虑本国力量,继而攻入乌克兰并向莫斯科进军,在1709年波尔塔瓦会战中被俄皇彼得一世击败。1718年12月,卡尔十二世在进攻挪威时头部中弹身亡。——译者注

[7]武装力量的建立(die erzeugung der streitkräfte),指武装人员的招募、组织和装备等;武装力量的维持(die erhaltung der streitkräfte),指给养、武器弹药的补充、伤病员的救护和部队的休整等;武装力量的使用(die verwendung der streitkräfte),指将武装人员投入作战。参阅本书第一卷第二篇第一章。——译者注

[8]按主体区分,指按军队本身的单位区分(参阅本书第二卷第五篇第五章)。按客体区分,指按不同的目的区分(按任务区分)。——译者注

[9]“委托”(der auftrag)是普鲁士军队以及后来的德军指挥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与“任务”(die aufgabe)、“命令”(der befehl)有很大区别。委托与受委托的关系不是上下级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要求上级在下达命令时充分考虑到下级执行命令的可能性,强调命令的合理性,同时给予下级一定的自主性,不必事事请示上级。现代德军即奉行委托式指挥(die auftragstaktik),认为其与命令式指挥(die befehlstaktik)相比,更能激发下级的主观能动性。——译者注

[10]战局(der feldzug),指交战双方在一个战区的一个时间段内(大体从一年的开春到次年冬季来临时)的军事行动。作者在本书第二卷第五篇第二章中对此有详细的论述。——译者注

[11]作者在为撰写《战争论》做准备时曾于1804年写道:“战斗对战略而言,就如同现金之于汇票贸易。一位统帅打赢的多场战斗,给他带来的战果有可能超出这些战斗的简单相加,正如一位商人有一定数额的财产,往往可以让他得到比他能担保的多得多的贷款。但是谁要是根本没有财产,他就无法提出汇票申请;谁要是不懂作战,他就是行动到累死,也不会有丝毫战果。”——编者注

[12]指消灭敌军。——译者注

[13]指敌人输掉战争。——译者注

第三章

军事天赋

每项专门活动,要想以一定的造诣来进行的话,就需要在判断力和性情方面拥有专门的禀赋。如果这些禀赋在很大程度上是优秀的,并能通过非凡的成就表现出来,那么这些禀赋所属的才智就被称为天赋。

我们清楚地知道,天赋这个词的含义非常广泛,对它的解释很不一致,要想就其中某些含义来阐明它的本质是很困难的。但是由于我们既未自命为哲学家,又未自诩为语法学家,因此我们可以按常用语的一般词义,把天赋理解为非常擅于进行某种活动的才智力量。

为了更详细地阐明这种说法的理由和进一步了解天赋这一概念的内容,我们想谈一谈这种才智力量的作用和价值。但是我们不能仅停留在因高超的才能而谓之的天赋,而不谈一般的天赋,因为这一概念没有任何经过衡量的边界。我们应该研究的是精神力量作用于军事活动的每一个共同的努力方向,之后就可以把这一共同的努力方向视为军事天赋的本质。我们之所以说共同的努力方向,是因为其中就有军事天赋,它不是作用于军事活动的一个单独的力量(如勇气),判断力和情感的其他力量同样不可缺少,或者说这些力量的作用力在战争中也是用得上的。军事天赋是各种力量的和谐的结合,其中这种或那种力量可能起主要作用,但是任何一种力量都不允许起到阻碍作用。

如果要求每位军人或多或少都拥有军事天赋,那么我们军队的人数就会很少。正因为军事天赋是精神力量的一种特殊指向,所以在要求一个民族具有多方面的精神力量,并进行这方面力量培养的情况下,只会出现极少的军事天才。但是一个民族的活动种类越少,军事活动在这个民族中越占主要地位,军事天才也就必然出现得越多。然而这只能决定军事天赋出现的规模,并不能决定天赋的高度,因为军事天赋的高度取决于一个民族才智发展的总水平。如果我们考察一个野蛮好战的民族,就会发现其个体中的尚武精神比文明民族中的常见得多,因为在野蛮民族中,几乎每位军人都具有尚武精神;而在文明民族中,大多数人打仗只是迫不得已,绝不是出于情愿。但是我们在野蛮民族中从未发现一位真正杰出的统帅,只有极少的人可称为军事天才,因为这要求有高超的判断力,而野蛮民族不可能有这样的判断力。不言而喻,文明民族也会有或多或少好战的倾向和发展,越是这样,其军队中具有尚武精神的个体也就越多。由于较普遍的尚武精神与较高的判断力结合在一起,因此最光彩夺目的军事人物总是出自这些文明民族,罗马人[1]和法兰西人就是例证。但在这些民族和所有曾经以作战骁勇而闻名的民族中,其最杰出的统帅总是在文明发展程度较高的时期才出现。

这一现象就已经能让我们猜到,在较高的军事天赋中,判断力的作用占据了很大的部分。现在我们就来进一步论述这个问题。

战争是存在危险的领域,因此勇气是军人的首要品质。

勇气有两种:一种是针对个人危险的勇气,一种是敢于负责的勇气,无论是在外来力量面前,还是在内心力量(良心)面前。这里只谈第一种。

针对个人危险的勇气又有两种。第一种对危险满不在乎,不管是个人天生这样,还是由于轻视生命,或是出于习惯,但无论如何,这种勇气都可看作一种不变的状态。

第二种是从积极的动机(如荣誉心、爱国心)或任何一种激情中产生的勇气。在这种情况下,它不是一种状态,而是一种情绪活动,是一种情感。

可以理解,上述两种勇气的作用是不同的。第一种勇气更可靠,因为它已经成为人的第二天性,永远不会离人而去,第二种勇气则往往带着人们走得更远;坚定更多地属于第一种勇气,勇敢则更多地属于第二种勇气;第一种勇气可以使理智更加清醒,第二种勇气有时可以增强理智,但也经常会使人失去理智。两种勇气结合起来,就是最完美的勇气。

战争是存在身体劳顿和痛苦的领域。为了不被它们压垮,就需要有一定的体力和精神力量(不管是天生的,还是锻炼出来的),使人们对此习以为常。具备这种素质的人,在健全的头脑的引导下,就已经是一个有力的作战工具了,而这种素质正是我们在野蛮和半开化的民族中普遍见到的。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战争对军人的种种要求,那么就会发现,战争要求军人具有极强的判断力。战争是存在不确定性的领域。战争中行动所依据的情况有四分之三处于或多或少的不确定的迷雾中,因此,在这里首先要求有细致入微和敏锐透彻的判断力,以便通过判断时的直觉来感知出真相。

普通的判断力也许偶尔能辨明这一真相,非凡的勇气也许偶尔能弥补失算,但大多数情况(平均的结果)总是会暴露出判断力的不足。

战争是存在偶然性的领域。人类的任何活动都不像战争那样给偶然性这个陌生事物留有如此广阔的天地,因为没有任何活动像战争这样全方位地一直与偶然性接触。偶然性增加所有情况的不确定性,并干扰战事的进程。

所有情报和假设的不可靠性,以及偶然性的不断介入,使得指挥官在战争中不断发现实际情况与他预期的不同,这就会对他的计划,或者至少对与该计划有关的一些设想产生影响。如果这种影响很大,以致不得不明确取消既定的计划,那么通常必须以新的计划来代替它,但这时往往缺少情报,因为在行动过程中,大多要求立即定下决心,不会给人们时间重新了解情况,甚至经常没有充分思考的时间。但更为常见的是:对我们想法的修改和对出现的偶然事件的了解并不足以完全推翻我们的计划,而只是动摇了我们的计划。我们对情况的了解增加了,但是不确定性并未因此减少,而是增加了。原因是:我们的这些认识不是一次得来的,而是逐渐得来的,同时我们的决心不断受到其冲击,精神不得不总是处于戒备状态(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

一个人要想不断地战胜意外事件,就必须具备两种特性:一是具备在这一加重了的黑暗中[2]仍能发出一些内在微光,引导他走向真相的思维能力;二是具备跟随这一微光前进的勇气。前者在法语中形象地被称为眼力[3],后者则是果断。

在战争中,首先最引人注意的是战斗,而在战斗中,时间和空间是重要的因素,而在以速战速决的骑兵为主的时代就更是这样。因此迅速和准确地定下决心,这个概念最初是在估计时间和空间这两个因素时产生的,因此得到了“眼力”这个只注重正确目测的称谓。很多军事艺术的教官也是以这个受到局限的意义给它下定义的。但是不能否认,一切在行动实施中瞬间做出的准确决定,不久也都被理解为眼力了,例如判明真正的进攻点等。因此“眼力”指的不仅是视力,更多是指洞察力。当然这个词和它所表达的事物一样,更多是用于战术领域,但在战略上也经常需要迅速决策,因此也是不可或缺的。如果人们给这个概念剥去其名称带来的过于形象和狭隘的外衣,那么它无非是指一种迅速辨明真相的能力。普通眼光根本看不到这一真相,或者要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和思考才能看到。

果断是勇气在具体情况下的一个行动,当它成为性格特征时,又是精神上的一个习性。但是我们这里讲的不是针对肉体所面临危险的勇气,而是敢于负责任的勇气,就是某种程度上针对精神上面临危险的勇气。这种勇气是从理智中产生出来的,因此通常称之为智者之勇[4],但它并不因此就是理智的表现,而是性情的表现。纯粹的理智还不是勇气,因为我们看到一些极聪明的人往往并不果断。因此理智必须首先唤起勇气的情感,以便得到其支持和承载,因为在紧急时刻,情感比想法更能支配人。

在这里,我们认为果断的作用是在动机不足时,消除疑虑带来的苦恼和迟疑带来的危险。不是很严谨的用语当然也把纯粹的冒险倾向、大胆、无畏、蛮干等叫作果断,但是只要一个人有了足够的动机(不管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恰当的还是错误的),我们就没有理由评论他是否果断,否则就是越俎代庖,说他有疑虑,而实际上他根本没有。

我们在这里只能谈动机的强弱问题。我们还不至于迂腐到为用语的这一点不妥就争论不休,我们的说明只是为消除一些错误的观点。

这种战胜疑虑状态的果断,只能通过判断力产生,具体是通过判断力的一种完全特殊的活动。我们认为,较深的认识和必要的情感简单相加还不能产生果断。有些人虽然有完成最困难任务所需的极敏锐的洞察力,也不缺乏担当的勇气,但是在困难的场合还是做不到当机立断。他们的勇气和他们的认识各自分开,互不施以援手,因此从中没有产生第三种东西——果断。只有通过判断力的活动才能产生果断,这种活动使冒险的必要性成为一种意识,并通过冒险的必要性确立意志。判断力的这种特殊活动以对动摇和迟疑的惧怕来战胜人内心的任何其他惧怕,从而在人类强有力的情感中形成果断。因此,从我们的标准来看,判断力较差的人不可能是果断的。他们在困难的场合可能毫不迟疑地行动,但这是未经深思熟虑的,既然未经深思熟虑就行动,当然也就不会对自己有疑虑。这样的行动偶尔也可能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在此还要说:显示出军事天赋存在的,是平均的结果。如果有人对我们这种论断仍感奇怪,因为他认识的一些果断的轻骑兵军官并不是善于深思的人,那么我们必须提醒他,这里所说的是判断力的一种特殊活动,而不是善于冥想的能力。

因此我们认为,果断的存在应归功于判断力的特殊活动,而这种判断力的特殊活动更多属于坚强有力的人,而不是表面光鲜的人。我们还可以举出大量事例来证明果断的这种由来。例如有些人在职位较低时表现得非常果断,在职位较高时却失去了果断。尽管他们需要定下决心,但是他们又意识到一旦定下错误的决心,就会带来诸多危险。由于他们不熟悉自己面前的事物,于是其判断力就失去了原有的力量。他们越是认识到陷入犹豫不决带来的危险,此前在低级别职位上越是习惯于不假思索地行动,现在就越会变得畏缩不决。

在提到眼力和果断的时候,自然就得谈谈与其相关联的应变能力。在战争这样有意外出现的领域中,应变能力必然会起到大的作用,因为它不是别的,而正是一种能够更有力地处置意外事件的能力。人们钦佩应变能力能够对意外的发问做出恰当的回答,也钦佩它在突然出现危险时能够迅速找到应急的办法。这种回答和办法无须超乎寻常,只要恰当即可,因为经过成熟和冷静思考的应变能力,即使不是什么超乎寻常的(给我们的印象是平淡的),但作为判断力的一个快速活动仍是令人钦佩的。应变能力这个词想必非常确切地表述了判断力所给予帮助的及时和快速。

一个人具有这种可贵的素质,是应更多地归功于其判断力方面的特质,还是应更多地归功于其性情的均衡发展,这要取决于具体情况,但是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完全没有。对意外发问的恰当回答更多是聪明头脑的杰作,而在突然遇到危险时拿出恰当的办法则首先以性情的均衡发展为前提。

现在如果我们综观一下战争所处环境的四个组成部分,即危险、劳顿、不确定性和偶然性,那么就很容易理解,人们要想在这种困难重重的环境中有把握地顺利前进,就要在性情和判断力方面拥有巨大的力量。我们发现,战事的讲述者和报道者根据这些力量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形式把它们称为干劲、坚定、顽强、沉着和刚毅。所有这些英雄本色的表现,都可以看作同一种意志力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但是不管这些表现彼此是多么近似,但它们毕竟不是一回事。因此,在这里把这些精神力量的不同表现至少较为仔细地区别一下,对我们也是有好处的。

首先,为了让我们的观点明确,我们必须指出,给指挥官上述精神力量带来挑战的压力、负担、阻力(不管叫法如何)中,只有极少一部分直接是敌人的活动、敌人的抵抗和敌人的行动。敌人的活动直接影响到指挥官的首先只是他个人的安危,但并未影响到他作为一名指挥官的活动。如果敌人抵抗的时间不是两小时,而是四小时,那么指挥官面临危险的时间也就不是两小时,而是四小时。这个危险因素显然是随着指挥官职位的提高而减小的,对居于统帅地位的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他没有任何危险!

其次,敌人的抵抗之所以直接对指挥官产生影响,是由于敌人在较长的抵抗中使该指挥官的手段出现损失,以及他要承担相关的责任。部队受到损失在指挥官心中引起的焦虑,首先就考验和挑战他的意志力。但是我们认为这远不是他不得不承受的最沉重的负担,因为此时他只是要把握住自己,而敌人抵抗所产生的其他一切影响是针对其部下的,并且通过他们反过来影响指挥官本人。

只要一支部队勇气十足,带着乐趣轻松地战斗,那么指挥官就很少有必要在追求其目的时展示自己强大的意志力。但是当情况变得困难时(要完成非凡的任务,是不可能没有困难的),战事就不再像绑在一部上足了润滑油的机器[5]上那样自如前行了,而是机器本身开始产生阻力,而克服这种阻力,就需要指挥官有强大的意志力。对这一阻力,人们不一定理解为抗命和抗辩(尽管个别人常常有这种表现),而是部队的物质和精神力量逐渐消亡给人带来的总的感受,是看到流血牺牲后引起的撕心裂肺的痛苦情绪。指挥官必须首先克服自己内心的这种情绪,然后与所有其他人的这种情绪做斗争,因为他们的印象、感受、忧虑和意愿都会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给他。一旦个人的力量不断衰减,靠自己的意志再也不能激发和承载这一力量,那么大量人员的全部惰性就会逐渐压在统帅的意志上。统帅必须用自己的胸中之火和精神之光重新点燃全体部下的信念之火和希望之光。他在这一点上能做到什么程度,就能在什么程度上控制他们,继续做他们的主帅。一旦他做不到这一点,一旦他自己的勇气不再足以重新鼓舞起所有部下的勇气,那么他就会被部下拉入表现出动物本性的低级地带,从而出现临危退缩和荣辱不分的现象。这些就是在斗争中一位指挥官的勇气和精神力量为取得卓越的成就而必须克服的压力。这些压力随部下人数的增多而加大,因此要想承受住这些压力,指挥官的精神力量就必须随职位的提高而增加。

行动的干劲表达的是引发行动的动机的强度。这种动机可能来自头脑中的信念,或者来自性情中的激情。而要展示大的干劲,来自性情中的激情是难以或缺的。

我们必须承认,在激烈的战斗中,人们内心充满的所有宏大情感中,最有力和最持久的就是对荣誉和尊严的渴求。在德语中,人们试图用贪图名誉[6]和虚荣[7]这样的贬义词来贬低这种渴求,未免有失公允。当然,如果人们滥用这种高尚的追求,那么恰恰是在战争中必然会引发最令人愤慨的违背人性的不公正。但是就这些感受的源头来说,它们的确是在人性最高尚的感受之列。在战争中,它们是真正的生命气息,赋予巨大的躯体[8]以灵魂。其他一切情感(例如爱国心、追求理想的狂热、复仇心,以及各种激情情绪),不管它们有可能变得多么普遍,或者其中有些看上去多么崇高,都不会让对荣誉和尊严的追求可以缺失。这些情感能在总的方面鼓舞和提高整个部队的士气,但不能赋予指挥官比部下更大的雄心,而这种雄心是指挥官要想在其位置上取得卓越成就所必须要具备的。这些情感都不能像荣誉心那样,把具体的军事行动变成指挥官的个人财产,让他像对待自己的田地那样,努力以最佳方式加以利用,辛勤耕耘,细心播种,以期获得丰收。使军队发挥作用和取得胜利的,主要就是从最高一直到最低的各级指挥官的这种努力、活力[9]、竞争热情和进取心。至于现在说到最高统帅,那么我们要问:自古以来,有哪位杰出的统帅没有荣誉心呢?或者,难道这样一位没有荣誉心的统帅是可以想象的吗?

坚定是指意志对一次具体打击的抵抗力,顽强则是指意志对持续打击的抵抗力。

虽然坚定和顽强这两个词的意义十分接近,而且常常相互替代,但是它们在本质上的一个显著不同是不容忽视的。针对一次猛烈冲击所表现出来的坚定可以来自单纯的情感的力量,而顽强则要更多地有判断力的支持,因为随着行动时间的延长,按计划行事的重要性就增加了,顽强的力量有一部分就是来自这种计划性。

现在我们来谈谈沉着或镇定。首先我们要问,应该如何理解它们。

沉着或镇定显然不是指情感表达强烈,不是指激情澎湃(因为这样的话将违背所有的用语习惯),而是指即使在最激动和激情爆发时也能够服从理智的能力。这种能力仅来自理智的力量吗?我们对此表示怀疑,因为有些人虽然具有突出的理智,却不能自制。尽管这个现象还不能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因为有人会说,这里需要的是理智的一种特殊的、也许是更有力的本性,而不是泛泛的本性),但是我们仍然认为,即使在情感最冲动的时刻仍服从理智的这种力量,即我们所说的自制力,在情感中是有其一席之地的。这种说法是更接近真相的。这是一种别样的情感,它使激情四射的各种强烈的情感保持平衡而不会损伤它们。通过这种平衡,理智的支配作用才得到保证。这种平衡力量无非是对人的尊严的感受,是最宝贵的自豪感,是内心最深处的需求,即希望随时随地作为一个有认知和理智的人发挥作用。因此我们说,沉着是即使在最激动时也不失去平衡的一种强烈的性情。

如果我们从性情方面观察一下不同类型的人,就会发现一类不大活跃的人。我们把这类人叫作情感迟钝或情感平淡的人。

第二类是非常活跃的人,但他们的情感从不超过一定的强度。我们看到,这是一种情感丰富但又平静的人。

第三类是很容易激动的人。他们的情感就像火药燃烧一样迅速和猛烈,但不会持久。

最后,第四类是不为小事所动的人。他们通常不是很快,而是逐渐采取行动,但是其情感非常有力,而且持续时间长很多。这是一种情感强烈、深藏而不外露的人。

这种情感构成上的差异,很可能与活动于人的有机体中的各种身体力量的限度有关,并且来源于我们称之为神经系统的具有两重性的组织。这一组织看来一方面与物质有联系,另一方面又与精神有联系。在这个晦暗不明的领域,凭我们这点哲学知识是探索不出什么的。但是对我们来说,略微研究一下这几类人在军事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可以期待他们能表现出多大程度的沉着,却是重要的。

情感平淡的人不会轻易失去镇定,但是我们当然不能把这叫作沉着,因为他缺少任何力量。可是我们也不能否认,这类人正是因为能够一直保持镇定,所以在战争中才在一定程度上有他有用的一面。他们往往缺乏行动的积极动机,也就是缺乏驱动力,结果就缺乏行动,但是他们也不容易坏事。

第二类人的特点是遇到小事容易被其激发而行动,遇到大事却容易受其压制而消沉。这种类型的人平时活跃,会帮助个别遭遇不幸的人,但在整个民族遭遇灾难时,却只是在一旁唉声叹气,不能奋起行动。这类人在战争中既能行动,也能保持镇定,却成不了什么大事。要成大事,就要一个强有力的、有头脑的人有干成大事的动机。不过有这样的性情的人很少是强有力和有独立头脑的人。

激动和暴躁的情感本身在现实生活中(也包括在战争中)不是特别有利。这种情感虽然有动力强的优点,但是维持不了多久。如果这种容易激动的情感有发展成为勇气和荣誉心的趋势,那么这种情感在战争中的较低职位上往往非常有用。原因很简单,因为下级军官指挥的军事行动持续的时间很短,往往只要下一个大胆的决心,振奋一下精神就够了。一次勇猛的冲锋、一阵激情的喊杀声是几分钟的事情,而一场激烈的会战可能需要一整天,一个战局则可能需要一年。

这种人在其情感快速冲动时,就倍加难以保持性情的平衡,因此常常失去理智。对指挥作战来说,这是他们最糟糕的一面。但是如果人们断言好激动的人从不可能是强大的,也就是说他们在最激动时从不可能保持平衡,那也是不符合事实的。既然他们通常是较为高尚的人,那么在他们的内心中怎么会没有自尊的感受呢!在他们身上极少缺乏这种自尊心,但是没有时间发挥出来,因此他们大多事后深感自愧。如果他们通过教育、自己观察和体验,或早或晚地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方法,能在情绪激动时及时意识到自己内心与之抗衡的力量,那么他们也能成为很沉着的人。

最后,是那一类很少激动而情感深沉的人。这类人的行为方式与前一类人相比,就像炭火与火苗。如果我们把军事行动中的困难形象地比喻为庞然大物,那么这类人最适合用其巨人般的力量把它推开。其情感的作用如同巨大的物体在运动,虽然比较缓慢,却更加势不可挡。

尽管这类人不像前一类人那样容易被其情感左右,不会被其情感拖入事后的自愧,但是如果认为他们不会失去平衡,不会受到盲目冲动的支配,那也是不符合事实的。一旦他们缺少自制这一宝贵的特点,或者当自制力不够强大时,他们也会失去平衡,为盲目的冲动所支配。在野蛮民族的伟大人物身上常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况,因为在野蛮民族中对理智的培养较少,总容易让冲动占上风。但是即使是在文明民族及其最有教养的阶层中,也充满着这样的现象:有些人为使用暴力的冲动所左右和拖曳着,就如同在中世纪,盗猎者被拴在鹿的身上拖过丛林一样[10]。

因此,我们再重复一遍:性情强大的人不是只会激动的人,而是即使在最激动的时刻也能保持平衡的人,尽管内心如暴风骤雨般激动,但他们的见解和信念却像在暴风雨中颠簸的船上的罗盘指针,仍能进行最精确的活动。

所谓性格强,或者干脆说有性格,指的是能坚持自己的信念。这种信念可能是根据别人或者自己的见解得出的,也可能是某些原则、观点、瞬间灵感或者任何理智思维的一部分。但是如果见解本身经常改变,那么这一坚定性当然也就无从表现出来了。见解经常改变,不一定是外界影响的结果,也可能是自己思维不断活动的结果。当然,这表明这一思维活动还有其特殊的不稳定性。很明显,如果一个人时刻都在改变其观点,即使改变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他自己的思考,人们也不能说他有性格。我们只把那些信念非常稳定的人称为有性格的人。他们的信念之所以稳定,或是因为信念根深蒂固(很明确,这本身就不容易改变),或是因为像情感淡漠的人那样缺乏思维活动,于是也就缺少改变信念的基础,或是因为源自思维的一个指导原则,该原则认为要想让意志活动明确无误的话,就应在一定程度上拒绝改变看法。

在战争中,人们在情感方面会有很多强烈的感受,他们了解的情况和得出的见解都不牢靠,因此在战争中比在人类其他的任何活动中,都有更多的原因能使他们离开原来的道路,对自己和别人产生怀疑。

在战争中,人们看到危险和痛苦带来的惨烈景象。这使情感很容易压倒理智的信念,而且在一切现象都模糊不清的情况下,要得出深刻而明确的见解是如此困难,导致人们对见解的改变变得更理解和更容易原谅了。在战争中,人们往往只能揣测和感觉出行动所必须依据的真实情况,因此意见分歧在这里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要大,而且大量的感受像洪水一样不断冲击着个人的信念。即使是头脑极为迟钝的人也几乎不会感受不到它们的冲击,因为这些感受过于强烈和生动,而且总是同时针对性情产生作用。

只有那些从一个较高处指导着行动的一般原则和观点才可能是明确而深刻的认识的果实,而对当前具体情况的看法某种程度上是以这些一般原则和观点为依据的。但是要坚持这些早先深思熟虑所得出的结论,不受当前不断产生的看法和现象的影响,正是困难所在。在具体情况和基本原则之间常常有广阔的空间,这一空间并不总是可以用一系列明确的推论连接起来。在这一空间里,一定的自信心是必要的,一定的怀疑也是有好处的。此时能帮到我们的往往不是别的,而是一个指导原则。这个原则是现成的,不是我们的思维提出来的,却可以支配我们的思维。这个原则就是:在一切犹豫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第一个看法,并且不放弃,直到有清晰的、令人确信的情况迫使我们放弃它。人们必须坚信,经过验证的原则具有较大的真实性,而在当下的现象很活跃时,不要忘记,这些当下现象的真实性是比较小的。如果我们在犹豫的情况下仍能相信并坚持我们早先的信念,那么我们的行动就具备了人们称之为性格的那种坚定性和一贯性。

人们很容易看清,性情的平衡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性格的形成,因此性情丰富的人大多是很有性格的人。

在谈到性格强时,我们会想到它的一个变种——固执。

在具体情况下,往往很难划清性格强与固执之间的界限。相反,确定它们在概念上的区别看来并不难。

固执不是思维上的毛病。我们所说的固执是指拒绝更好的见解。如果把这种拒绝归为思维上的毛病,那就会自相矛盾,因为思维能力就是提出见解的能力。固执是性情上的毛病。这种意志的执拗性,这种对他人意见的敏感性,只能产生于一种特殊的私心。有这种私心的人,其最大乐趣就在于只是用自己的精神活动支配自己和别人。假如固执不是比虚荣心稍好些,那么我们就会把它叫作一种虚荣心了。虚荣心满足于表面,固执则满足于事实。

因此我们说,一旦拒绝他人的见解不是由于有更好的信念,不是由于相信有一个更高的原则,而是出于一种抵触情绪,那么性格强就变成固执了。即使这个定义对我们的实际帮助不大(如同我们已经承认的那样),但是它毕竟可以阻止我们认为固执只是性格强的一个简单的提升。固执虽然与性格强很接近,并与之相邻,但是与它有本质上的区别。固执对性格强的提升很少,以至于甚至十分固执的人由于缺少头脑,其性格并不强。

以上我们了解了一位优秀的指挥官在战争中应具备哪些由性情和理智共同发挥作用的素质,现在我们来谈谈军事活动的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即使不是最重要的,恐怕也可被视为是最强有力的。它只要求有思考能力,而与性情力量无关。这就是战争与地形地貌的关系。

首先,这种关系是始终存在的,以至于人们根本不可能设想我们训练有素的部队的一个军事行动不是在一定的空间里进行的。其次,这种关系具有最具决定性的重要性,因为它能影响,有时甚至完全改变所有力量的效果。最后,这种关系往往一方面涉及具体地点的最细微的特点,另一方面又包括最广阔的空间。

这样,战争与地形地貌的关系就使其活动具有显著的特点。我们看到,人类与地形地貌有关的其他活动(例如园艺、农业、房屋建筑、水利工程、采矿、狩猎和林业等),其空间都是很有限的,不久就可以相当准确地探索清楚。而在战争中的指挥官则不得不在一个多种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空间中行动,指挥官的眼睛无法一览无余地看到这个空间,即使尽最大努力也不是总能够探索清楚,而且空间在不断变换,指挥官也极少能真正了解它。一般来说,虽然对手也面临同样情况,但是,首先,当双方面临共同的困难时,谁能凭借才能和训练有素克服它,谁就会拥有很大的好处;其次,我们这里所说的双方困难相同,只是总的来说是存在的,绝不是针对具体情况而言,因为在具体情况下,交战双方中的一方(防御者)通常对当地地形比另一方熟悉得多。

对这种极为特殊的困难,必须用一种特殊的思维禀赋来克服。这种禀赋用一个过于狭义的表述来说就是方位感。方位感就是对任何地点迅速形成正确的几何概念,从而每次在该地点都可轻易判明方位的能力。显然这是想象力的一种活动。了解地形时,虽然一方面要靠肉眼,另一方面要靠头脑(头脑用它从科学和经验汲取得到的认识补充肉眼所没有看到的,并把肉眼看到的片段合成整体),但是要使这个整体鲜活地呈现在脑海里,成为一幅画,成为一张在内心绘制的地图,并得以长久地保留,使具体的笔画不会时常模糊不清,则只有我们称之为想象力的这种思维力量能做到。如果一位有天赋的诗人或者画家感觉受到了伤害,因为我们认为他奉若女神的想象力起到了判断方位的作用;如果他耸耸肩说,这样说来岂不是一位机敏的青年猎手也要有出色的想象力,那么我们愿意承认,我们这里所说的只是想象力在很窄范围内的运用,只是它十分低微的职能。但是无论这种职能多么小,它毕竟来自这种自然力量,因为如果完全没有想象力,那就很难把物体依其形式上的联系而清晰地想象出来。我们愿意承认,良好的记忆力对这方面帮助很大,但是是否就可以据此认为记忆力是一种独立的思维力量,或者能更好地固定对这些事物的记忆,恰恰是由于想象力呢?我们对此不得不更多的是给不出确切的答案,因为就某些关系来看,对这两种思维力量本来就是难以分开考虑的。

不可否认,日常训练和头脑的认知在这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著名统帅弗朗索瓦·卢森堡[11]的著名副参谋长[12]皮塞居尔[13]说,当初他在这方面不大相信自己,因为他注意到,每当他要去远处取口令时总是走错路。

职位越高,这种才能的运用范围自然就越广。如果说,轻骑兵和步兵在侦察时必须善于认路,通常为此只需具备有限的判断力和想象力,那么统帅就必须了解一个省份和一个国家的地理概况,并且不能因此就可以缺少具体的方位感,而是必须在眼前总是鲜活地呈现出道路、河流和山脉的特征。虽然对他而言,各类情报、地图、书籍和回忆录能在总的情况掌握方面提供很多帮助,周围的参谋人员能在细节掌握方面提供很多帮助,但是毫无疑问,如果一位统帅拥有迅速而清晰地判断地形的出色才能,那么这可以使他的整个行动进行得更为轻松和更有把握,使他内心避免出现某种程度上的无助感,从而较少依赖别人。

如果把这种能力归功于想象力,那么这也几乎是军事活动要求想象力这位欢闹女神要做的唯一贡献了。除此以外,想象力对军事活动更多是有害的,而不是有益的。

我们认为,到此为止已经论述了军事行动要求人们具备的才智和情感力量的各种表现。思维能力作为一个重要的共同起作用的力量处处都需要,因此人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尽管军事行动的各种现象是简单的和不怎么复杂的,但是不具备卓越思维能力的人却不会取得卓越的战果。

有了上述的观点,人们就不会再盲从地认为“对敌人一处阵地进行迂回”这一出现过千百次、本身很自然的行动,以及很多类似的行动是高度运用智慧的杰作了。

当然,人们习惯于把朴实能干的军人与习惯沉思、想象力丰富或富有见解的人,以及有各种学历光环的人对立起来,这种对立也决非没有现实性,但是这并不证明军人的能干只表现在勇气方面,也不证明军人要成为出色的勇士就不需要某种特殊的思维活动和才能。我们不得不反复指出,有些人一旦到达其认知无法再适应的较高职位,他们就失去了这种特殊的思维活动能力,这样的事例是再常见不过了。我们还不得不经常提醒读者,我们所说的卓越的成就指的是那些能给人们在其从事的事务中带来声誉的成就。因此在战争中,每一级指挥官都应具备相应的思维能力、声望和荣誉。

统帅(居于整个战争或一个战区之首的将帅)与他下一个指挥层级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后者要受到具体得多的领导和监督,因此他们的思维活动范围就要小得多。这就让人通常只看到在最高职位上的人有杰出的思维活动,而认为其下各级人员只要具备一般的思维能力就足够了。是的,人们的确看到,有些长期在军中服务而头发斑白了的、职位仅次于统帅的指挥官,由于多年只从事某一方面的活动而思想贫乏了,人们甚至认为他们已经有些愚钝了,因此在敬佩其勇气的同时又讥笑其头脑简单。我们并不打算为这些勇敢者争取更好的声誉,这样做不会提升其任何作用,也不会给他们带来多少快乐,我们只是想指明事实,提醒人们不要误以为一个有勇无谋之徒在战争中也能取得卓越的战果。

既然我们在最低的职位上就已经要求那些应成为优秀指挥官的人具有卓越的思维能力,而且要求这一能力随职位的提升而提高,那么自然就会从中得出结论:我们对那些在军队中享有声望的、处于二把手位置的指挥官,完全不应认为他们愚钝。与博学的学者、精明的商人、善辩的政客相比,他们看似头脑简单,但是这不应误导我们忽略其思维活动的优秀本性。的确不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有的人随着职位的提升,把在职位较低时赢得的声望一并带到了较高职位上,但实际上,他们在这一较高职位上并不配享有这种声望。如果这些人在提升后很少被使用,他们就没有暴露其弱点的危险,那么我们就不能准确地判断他们应有何种声望。由于有这样的人存在,所以我们往往把在某些职位上本可大放光彩的人低估了。

因此,从下到上的指挥官,只有具备特殊的天赋,才能在战争中取得卓越的成就。但是历史上和后世的评论通常只把“真正的天赋”这一称谓加在那些曾在最高职位上,也就是在统帅职位上光芒四射的人物头上。原因是,这种职位对思维能力和精神力量的要求一下子高了很多。

要引导整个战争或者其最大的行动(我们称之为战局)走向灿烂的目标,就必须对较高层次的国内和国际关系有深刻的见解。在这里,作战指挥和政治就合二为一了,统帅也就同时成了政治家。

人们之所以没有赋予卡尔十二世“伟大天才”的称谓,是因为他不懂得让武力的作用服从于更高的见解和智慧,不懂得以此达到灿烂的目标;人们之所以没有赋予亨利四世[14]“伟大天才”的称谓,是因为他没有来得及以他的军事效果影响多国之间关系就去世了,没有来得及在这个更高的领域里一试身手。在这个领域里,一个人的宝贵情感和骑士精神在针对对手时就不会像在平定内乱时那样起作用了。

读者如想进一步了解统帅应迅速掌握和正确判断的内容,可参阅第一章。我们说,统帅要成为政治家,不能只满足于是一位统帅,他一方面要了解所有的国家关系,另一方面又要清楚地知道用自己手中的手段能做什么。

由于这些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其界限是模糊不清的,使得要考虑的因素也是大量的,还由于这些因素大部分只能根据盖然性的法则来估计,因此假如一位统帅不能以到处都能感知真相的洞察力来准确地判断事物,那么他的思考和顾虑就会出现混乱,从中也就根本不可能再形成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拿破仑[15]说得完全正确,即很多摆在统帅面前需要做的决定都可以构成需要牛顿[16]和欧拉[17]计算的数学题了。

这里对较强思维能力所要求的是综合能力和判断力,二者上升成为令人称奇的洞察力。具有这种能力的人能迅速触及和澄清千百个模糊的概念,而思维能力一般的人要费很大力气,甚至要耗尽心血才能弄清这些概念。但是假如具有这种较强思维能力的人(具有这种天才眼力的人)没有我们前面论述过的性情和性格特征的支持,还是不能载入史册的。

纯粹追求真理的动力在人的内心只是极其微弱的,因此在“认识到”与“想要做”之间,在掌握知识与形成能力之间总是有很大区别的。促使人们行动的最强的动力总是来自情感,而最有力的支持力量则来自性情和头脑的合金(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这一合金就是我们前面讲过的果断、坚定、顽强和刚毅。

此外,假如一位统帅的这种高超的思维和性情活动没有在其活动的总成就中体现出来,而只是人们出于忠诚和信任假设他从事了这种活动,那么这种活动很少会载入史册。

人们所了解的战事的过程通常是很简单的,相互间是大同小异的。仅凭纯粹的记述,没人能了解在这些过程中所克服的困难。只是在一些统帅或其心腹的回忆录中,或在专注于某一事件的历史专门研究中才不时流露出构成整个事件的大量线索中的部分线索。在某一重大行动实施之前的大部分思考和内心斗争,因为涉及政治利益而被故意隐瞒了,或者因为仅被视为建筑物建好后就必须拆掉的脚手架而在无意中被遗忘了。

最后,在我们不是冒昧地对较强的思维能力做进一步规范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还是按照语言上固定下来的一般概念,承认思维能力本身是有差别的,然后自问哪种思维能力是一位军事天才最应具备的,那么对这一问题的论述和经验都会告诉我们,这种思维能力更多应是检验性的,而非新创立的;更多应是全面的,而非单方面的;更多应是冷静的,而非头脑发热的。在战争中,我们愿意把兄弟和孩子们的平安,以及我们祖国的荣誉和安全托付给具备这种思维能力的人。

* * *

[1]罗马人(römmer),原指罗马城的居民,此处泛指罗马帝国的居民。——译者注

[2]指战斗中的不确定性由于意外事件而增加。——译者注

[3]“眼力”,原文为法语“coup d'oeil”,在军事上用来表示目测的能力,以及通过观察判断地形、态势优劣的能力。——译者注

[4]“智者之勇”一词,作者用了法语“courage d'esprit”,直译为“精神之勇”。——译者注

[5]指部队。——译者注

[6]“贪图名誉”,原文“ehrgeiz”。——译者注

[7]“虚荣”,原文“ruhmsucht”。——译者注

[8]指参战部队。——译者注

[9]“活力”一词,作者用了法语“industrie”。——译者注

[10]在中世纪,欧洲贵族为惩罚闯入自己林苑的盗猎者,往往将其用铁链拴在鹿的身上拖过丛林。——译者注

[11]弗朗索瓦·卢森堡(françois henri de montmorency-boutteville luxembourg,1628—1695),公爵,法国元帅,路易十四世时期的统帅。1672年曾在尼德兰作战。——译者注

[12]副参谋长(der generalquartiermeister),原意为军需官,最初负责协助主官安排部队食宿,设置参谋部后,其职权扩大,成为主官的主要助手之一。历史上大部分国家只是在战局期间设置此职务。——译者注

[13]皮塞居尔(jacques françois de chastenet de puységur,1656—1743),侯爵,法国元帅,军事理论家。著有《军事艺术中的原则和规则》(art de la guerre, par principes et par règles)等。——译者注

[14]亨利四世(heinrich 4.,1553—1610),法国国王(1589—1610)。——译者注

[15]拿破仑(napoleon bonaparte,1769—1821),法国著名军事家、政治家,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第一执政(1799—1804),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1804—1814),百日王朝皇帝(1815),意大利国王(1805—1814),莱茵邦联保护人(1806—1813)。——译者注

[16]牛顿(isaac newton,1643—1727),英国物理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和自然哲学家。——译者注

[17]欧拉(leonhard euler,1707—1783),瑞士数学家和物理学家。自19岁起即发表论文,一生撰写书籍和论文800余部。曾任彼得堡大学物理和高数教授。晚年失明后,仍以惊人的毅力凭记忆和心算进行研究。——译者注

第四章

战争中的危险

在人们未经历战争危险以前,通常把它想象得不怎么可怕,而是吸引人的。在热情的激励下,大步冲向敌人——谁还在那里去数子弹和阵亡者呢?眼睛闭上少许几个瞬间,扑向冰冷的死神,不知道是我们还是别人能逃脱它,而这一切就发生在胜利桂冠近在眼前、荣誉渴望的美果唾手可得之时,这会是困难的吗?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而且实际中出现的困难应该会更少。但是这些瞬间并不像人们想的那样是一阵心跳之后就结束了,而像是被时间冲淡了的和不得不享用的苦药水,我们说,这样只是一阵心跳之后就结束的瞬间很少。[1]

我们陪同新兵走上战场。当我们靠近战场时,隆隆的炮声越来越清晰,最终夹杂着的炮弹的呼啸声开始引起新手的注意。炮弹开始在我们前后不远处落下来。我们奔向战场主官及其众多随从所在的高地。在这里,附近落下的炮弹和不断爆炸的榴弹是如此密集,以至于严峻的现实打破了年轻人的幻想。忽然间,一位熟悉的人倒下了。一枚榴弹落入人群,引起一阵骚动,人们开始感到不再平静和专注了,就连最勇敢的人也至少变得有些分神了。现在我们进一步走入会战,走向距离我们最近的一位师长,会战几乎仍像一部戏剧展现在眼前。在这里,炮弹一枚接着一枚落下,我方火炮的轰鸣加大了人们的心神不定。我们再从师长走向旅长,这位大家公认的勇敢的人正小心翼翼地隐蔽在一座山丘、一幢房屋或一片林地的后面——这充分说明危险越来越大了。霰弹纷纷落在房顶和田野,炮弹到处呼啸着从我们头上和身边飞过,并且已经开始听到枪弹嗖嗖而过的声音。我们再走向部队,走向以无法形容的顽强精神在数小时的火力战中一直坚持的步兵部队。这里的空中到处是嗖嗖而过的子弹,它们以短促而尖厉的声音宣布自己近在咫尺,就在我们的耳边、头上以及心中掠过。此外,看到人们伤残和倒毙而产生的怜悯心,更使我们不安的内心感到悲痛。

如果一位新兵感受不到人的思绪之光在这里是受其他工具驱动的,折射出的光线与凭空臆想时是不同的,那么他就触及不到任何上述不同程度的危险。是的,假如一个人在接触到战争的这些给人最初的印象时,没有失去当机立断的能力,那么他想必是一个非凡的人。的确,习惯会很快冲淡这些印象。半个小时后,我们就开始变得对周围的一切比较无所谓了(有的人多些,有的人少些),但是一个普通人在这种情况下总还是不能做到完全泰然处之。由此可见,一个人只具有普通精神力量在这里是不够的,而且需要他担负的责任越大,情况就越是如此。在这种困难的环境中,即使要让部分活动取得在后方看来一般的效果,人们就已经必须具备很多巨大的、泰然处之的、天生的勇气,以及强烈的荣誉心或者久经危险的经历。

战争中的危险是战争中的一种阻力[2],对它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对于认清真相是必要的,因此我们在这里提到这一问题。

* * *

[1]指人们在战争中面临死亡威胁往往不只是几个瞬间,而是不得不长时间面对。——译者注

[2]“阻力”(die friktion),原意为“摩擦”。作者在书中以此比喻使战争进程困难的因素,例如危险、劳顿、偶然性、情况不明等。——译者注

第五章

战争中的劳顿

假如只能让一个人在冻得四肢麻木或酷热难当、饥渴难耐和疲劳不堪的时刻来判断战事,那么尽管我们得到的正确的客观判断会更少,但是这些判断至少在主观上是正确的,就是说这些判断会准确地包含着判断者与判断对象之间的关系。当我们看到,目睹糟糕情况结局的人,特别是当他还身处其中的时候,对这一结局所做的判断往往是悲观消极的,甚至是言过其实的,我们就已经能够看清这一点了。我们认为,从这里可以看出劳顿产生的影响,以及人们在判断情况时应考虑到劳顿的影响。

人们对在战争中的很多事物是无法规定出一个使用限度的,尤其是体力。在体力未被浪费的前提下,它是一切力量的系数。任何人都无法准确地指出体力能使用到多大程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正如只有弓箭手强有力的臂膀才能把弓弦拉得更紧一样,人们也只能期待一位意志坚强的人在战争中让军队发挥出更大的力量。一支军队在大败之后一般陷于危险之中,就如同一堵正在倒塌的墙土崩瓦解,只有付出体力上的最大的艰辛才有可能脱险,这是一回事;一支胜利的军队不顾劳顿,仅是在自豪感的鼓舞下就仍能接受统帅随心所欲的指挥,这又是一回事。同样是忍受劳顿,一支军队在前一种情况下顶多能引起同情,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想必会让我们钦佩,因为在胜利之后做到这一点更为困难。

这样,一个有着清澈眼光的人可以看出,劳顿是黑暗之中束缚思维活动和悄悄吞噬内心力量的因素之一。

尽管我们在这里谈的本来只是统帅要求部队以及指挥官要求其部下吃苦耐劳的问题,也就是他们勇于和善于要求部队和部下吃苦耐劳的问题,但是对统帅和指挥官本人的劳顿问题也不能避而不谈。此前我们对战争认真地分析过这一点,现在对剩下的这一次要问题的重要性也必须加以注意。

我们在这里之所以特别谈到劳顿,是因为它和危险一样,是产生阻力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还因为它没有一定的衡量标准,这使它具备类似弹性物体的本性。众所周知,弹性物体的阻力是难以计算的。

为避免滥用上述观点,避免过分强调战争中的各种困难条件,大自然给我们的判断力赋予了一位在感知方式上的引路人。正如一个人在受到谩骂和侮辱时,提到他本人的某个弱点并不会带来什么特别的效果,而当他成功地驳斥或出色地反击了谩骂后,提到他的某个弱点也许反倒有效果一样,任何一位统帅和一支军队通过描述危险、困境和劳顿,并不能改善其可耻的失败给他人造成的印象,但当他们取得胜利时,这些危险、困境和劳顿却能无限地增加他们的光彩。就这样,我们的感觉阻止了我们做出公正的判断(我们的判断力本来是倾向于做出公正判断的),而我们的感觉只是一种较高级的判断力而已。

第六章

战争中的情报

我们用情报这个词表示人们掌握的有关敌人和敌国的全部情况,这是自己一切想法和行动的基础。只要人们考察一下这一基础的本性、不可靠性和可变性,很快就会感觉到战争这座建筑物是多么危险,是多么容易坍塌,从而把我们埋在它的瓦砾之中。大概所有的书中都写道,人们只应相信可靠的情报,对情报一定要持怀疑的态度,但是这只不过是著书立说的人想不出更好的说法时提出的一种聊以自慰的可怜遁词。

人们在战争中得到的情报很大一部分是自相矛盾的,更大一部分是假的,绝大部分是相当不可靠的。这里人们能要求军官做到的是具有一定的辨别能力,而这只有掌握有关事和人的情况,并进行判断才能做到。在这里,军官必须接受盖然性法则的引导。当我们还没有来到真正的战场,而是在室内拟订最初的计划时,这种辨别情报的困难就已经不小,而在纷乱的战争中,大量情报接踵而来,这种困难就更无限地加大了。如果这些情报互相矛盾,形成某种程度上的模棱两可,需要人们分析辨别,那还算是幸运的。对没有经过战争检验的指挥官来说,更糟糕的是,没有偶发的情况能印证他获得的情报,而是一个情报支持、印证和放大另一个情报,就如同人们不断用新的颜色涂到画板上,直到他不得不匆忙做出决定,但是不久却发现这个决定是愚蠢的,之前他所得到的情报就像以往所有那些情报一样,是谎言、夸大和疏忽等等。简而言之,大多数情报是假的,而且人的胆怯成为谎言和谬误的新的推手。人们通常更倾向于相信坏消息,而非好消息,并倾向于把坏消息做些夸大。以这种方式上报的危险消息尽管像海浪一样很快消失在自己的浪头中,却总是又像海浪一样在没有明显原因的情况下重新出现。指挥官必须坚信自己内心更胜一筹,像岩石一样屹立在那里,经得起海浪的冲击。扮演这样的角色并不容易。谁要是天生不乐观,或者没有经过战争历练,判断力没有得到加强,那么他最好遵循这样的规则:强迫自己(就是说违背自己内心的想法)摆脱恐惧,面向希望。只有这样,他才能得到真正的平衡。如果人们正确看待这个构成战争中最大阻力之一的困难[1],那么事情就会与人们想象的完全不同。感官的感受比再三考虑后得出的观点更加强烈,程度大到指挥官几乎在进行每个比较重要的行动时,都不得不在实施的最初时刻战胜自己新产生的疑虑。追随外来灵感的普通人因此大多变得不能当机立断。他们认为遇到的实际情况并不像他们预计的那样乐观,而且由于他们此时仍在追随外来的灵感,就更认为是这样了。即便是草拟计划的人,当他亲眼看到实际情况的时候,也很容易怀疑自己原来的观点。这时只有坚定的自信心才能让他抵挡住假象的一时冲击。当他被命运推上战争舞台,绘有各种厚重危险形象的前台布景被拆除,眼前豁然开朗以后,其原来的信念才能在战事的发展中得到证实。这就是制订计划与实施计划之间的巨大区别之一。

* * *

[1]指情报大多是不确定和不可靠的。——译者注

第七章

战争中的阻力

只要人们自己没有亲历过战争,那么他们就不理解常说的战争中的各种困难在哪里,以及要求统帅具备的天赋和非凡的精神力量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在这些没有亲历过战争的人看来,战争中的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简单,所有要求必备的各种知识看上去是那么浅显,所有行动看上去是那么平常,以至于让我们感觉,与其相比,即便是最简单的高等数学题也都有一定的科学地位。然而当人们经历过战争,就会理解战争中的一切了。不过,要我们说清引起人们这一变化的原因,指出这一无法看见却又到处在起作用的因素,毕竟是极为困难的。

战争中的一切都很简单,但最简单的事情往往是难以做到的。这些困难积累起来,就形成一种阻力。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对这种阻力是不会有正确的想象的。我们想象有一位旅行者,他想在傍晚时走完当天旅程的最后两站路。假如他骑着驿马,走在公路上,那么他用四至五个小时就会走完这段路,这并不是什么难事;而假如他抵达第一站后,找不到马或者找不到好马,前面又是山地,路况不佳,天也逐渐黑下来了,那么当他付出很多辛苦,抵达下一站,并且找到了一个简陋的住处,他就已经感到很高兴了。同样,在战争中,受到预先在纸上根本无法考虑到的无数细小情况的影响,一切都变得令人沮丧,人们远远达不到目标。只有强有力的、钢铁般的意志才能克服这种阻力,粉碎各种障碍,当然机器[1]也会一同受到很大的损伤。我们以后还会经常谈到这一结论。一位令人骄傲的将帅的坚定意志在军事艺术的中心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就像一座城市在其交通干道汇聚点上高耸的方尖碑。

阻力是相当全面地将实际的战争与纸上的战争区别开来的唯一的概念。军事机器(军队和属于军队的一切)其实是很简单的,因此看上去也是容易操作的。但是人们要考虑到,这部机器的任何部分都不是由一个整块组成的,而是由很多个体的人组成的,而每个人都在各个方向上产生自己的阻力。理论上听起来非常好:营长负责执行上级的命令,而由于营被纪律结成了一个整体,而且营长想必是公认的勤勉的人,那么全营行动起来就应该像木头围绕一个铁轴转动一样,只有很小的阻力,然而在现实中并非如此。人们能想到的一切夸大和不实,在战争中都会立刻显露出来。一个营毕竟是由一定数量的人组成的,如果凑巧的话,即便是他们中间最不起眼的人也能造成行动停顿或其他非常之事。战争本身带来的危险和它要求人们付出的劳顿会使阻力大为增加,导致人们必须把危险和劳顿视为产生阻力的最重要的原因。

因此,这种可怕的阻力不像在机械中仅集中在少数几个点上,而是处处与偶然性相接触,之后引起一些根本无法预测的现象。这些现象之所以难以预测,正是因为它们大部分属于偶发的事情。例如天气就有这样的偶然性。有时雾会妨碍我们及时发现敌人,妨碍火炮适时射击,以及妨碍我们向指挥官报告情况;有时雨会妨碍一个营抵达,妨碍另一个营按时抵达(因为它也许不得不行军八小时,而非三小时),妨碍骑兵有效出击(因马匹深陷泥淖),等等。

我们举出这几个细节的例子,只是为了说明问题,使读者理解作者的意思,否则这样的困难可以写好几本书。为了避免这样做,但又能使读者对战争中必须与之斗争的大量细小的困难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我们本想尽力给出一些生动的画面,但是担心这又会使大家厌倦。但是如果我们再举一两个例子,想必那些早已了解我们的读者还是会原谅我们的。

战争中的行动犹如人在阻力重重的介质中运动。人在水中甚至连行走这样最自然和最简单的动作也无法轻易而准确地做到。在战争中也是如此,人们用一般的力量只能勉强维持一般的水平。因此一位真正的理论家应该像一位游泳教练,教别人在陆地上练习水中所必需的动作,尽管这些动作在没有想到水的人看来是荒诞和夸张的。而那些自己从未下过水的教练,或者那些虽然下过水,但是不懂得从其经验中抽象出普遍真理的教练是不切实际的,甚至是愚蠢的,因为他们只教人人都会的动作——行走。

此外,每场战争都有大量的特殊现象,就好比一片未经航行的、布满暗礁的海面,统帅可以凭智慧感觉到这些暗礁,但是从未亲眼见过它们,而现在却要在漆黑的夜里驾船绕过它们。此时如果再突然刮起一阵逆风,就是说又有某个大的偶然事件向他袭来,那么这就要求他有最高超的技巧、应变能力并付出努力,而在远处的人看来,这一切都自行进展得很顺利。对这些阻力的认知是要求一位优秀的将军具备的、经常受到赞扬的作战经验的主要部分。当然对阻力有着最多想象和最强烈感受的将军不是最好的将军,他们反而是畏首畏尾的将军,在有作战经验的指挥官中常见这样的人。一位将军必须了解这种阻力,这是为了尽量去克服它,是为了不必期待在行动中出现某个精准的时机(恰恰是由于有这种阻力,所以不可能出现这种精准的时机)。此外,人们不可能在理论上完全了解这种阻力,而且即使人们做到了这一点,也还是缺乏那种人们称之为直觉[2]的判断力的运用。人们在充满多种多样细小问题的领域比在大的决定性的场合更需要这种直觉,因为在后一种场合,人们可以自己思考,也可以和他人商讨。善于交往的人之所以总是能够让自己的言谈举止得体,只是因为他拥有几乎已经成为习惯的判断的直觉。同样,只有作战经验丰富的军官才能在大大小小的战事中(可以说在战争的每一次脉动中),总是恰如其分地做出决策和决定。通过这种经验及其运用,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断定什么是可行的,什么是不可行的。于是他就不会轻易地面临暴露弱点的问题。如果军官在战争中经常暴露出弱点,就会动摇别人对他信赖的基础,而这是极其危险的。

因此,阻力(或者在这里被称为阻力的那些东西)就是使看上去容易的事变得困难的事物。以后我们还会常常提到这个问题,届时就会逐渐明白,要想成为一位优秀的统帅,除了经验和坚定的意志以外,还要具备其他一些罕见的精神特质。

* * *

[1]指部队。——译者注

[2]“直觉”(die takt),根据上下文也可译为“分寸感”。——译者注

第八章

第一篇的结束语

我们所说的危险、劳顿、情报和阻力,是聚集在战争氛围中的因素,它们使这种战争氛围成为一种阻碍一切活动的介质。这些因素的阻碍作用又可以被概括在“普遍存在的阻力”这一总概念之下。那么有没有减轻这种阻力的润滑剂呢?只有一种,而且它不是统帅和军队随意就可以得到的,这就是军队的战斗经验[1]。

战斗经验使身体在面临大的劳顿时更加强壮,使内心在面临大的危险时更加坚定,使判断力更不受最初印象的影响。官兵们通过战斗经验获得宝贵的沉着特质,自轻骑兵和步兵向上直到师长,从而使统帅更便于采取行动。

在黑暗的房间里,人的瞳孔会张大,纳入微弱的光线,逐渐能勉强区分物体,最后才能看清楚物体。一位有经验的军人在战争中也是这样。而新兵踏上战场时,则只能犹如进到漆黑一团的黑夜。

没有统帅能将战斗经验给予其部队,而平时训练所能替代的战斗经验是很少的。说很少,是与实战经验相比,而不是与一支平时只注重机械式的技巧训练的军队相比。如果人们在设置平时训练时加入部分上述阻力,使每位指挥官的判断力、周密性甚至果断性能够得到训练,那么这种训练的价值比那些未在实战中了解过这些阻力的人所认为的要大得多。特别重要的是,它能使军人(无论其职位高低)不至于到了战场上才第一次看到那些初次看到会令其惊慌失措的现象。这些现象只要他们在战前见过一次,就已经熟悉一半了。日常训练甚至也涉及体力上的劳顿问题。在这方面必须进行训练,不仅是为了使肉体,更是为了使精神对劳顿习以为常。在战争中,新兵很容易认为超常的劳顿是整个部队指挥出现了严重错误、疏忽和束手无策的结果,从而倍加沮丧。而如果新兵在平时训练中做了这方面的准备,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在和平时期获得战斗经验的另一个办法是聘任其他军队有作战经验的军官。这个办法虽然不能普遍采用,却是极为重要的。欧洲到处都处于和平状态的时候是少有的,其他大洲的战争也从未停止过。因此一个长期处于和平时期的国家应该总是设法从这些战场聘任一些军官(当然只是那些表现优秀的军官),或者派自己的一些军官到这些战场,以便让他们了解战争。

无论这些军官的数量与一支军队的军官数量相比是多么少,他们的影响却能让他人明显地感觉到。他们的经验、思维取向和性格养成将对其部下和战友们产生影响。此外,即使无法让他们担任某一范围的最高首长,也仍然可以把他们视为熟悉某一地区情况的人,在面临很多具体情况时就可以征询他们的意见。

* * *

[1]“战斗经验”(die kriegsgewohnheit),如果直译的话,也可译为“战争习惯”或“习惯于战争”。——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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