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吃螃蟹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吃螃蟹在《红楼梦》中是一大关目,在第三十七、三十八两回书中,有大段的描绘吃螃蟹的文字。由宝钗的一大段话开始,到刘姥姥的大段感慨结束,不但文字好,在章法结构上也极为严谨,真可以说是情景交融,神采飞动,花团锦绣,是《红楼梦》全书中有数的最精彩的片段,也是曹公最着意经营的笔墨。不过在这篇小文中,不多作文字艺术的评价,也不作人物故事的分析,只想就吃螃蟹一事,作些解说。先在这里摘引些有关的原文。第三十七回中写宝钗为湘云打算道:

这个我已经有主意了。我们当铺里有伙计,他们地里出的好螃蟹,前儿送了几个来;现在这里的人,从老太太起,连上屋里的人,有多一半都是爱吃螃蟹的,前日姨娘还说:“要请老太太在园里赏桂花、吃螃蟹。”因为有事,还没有请。你如今且把诗社别提起……我和我哥哥说,要他几篓极肥极大的螃蟹来……

在这段引文中,特别要注意几个地方:一是“他们地里出的好螃蟹”,二是“要请老太太在园里赏桂花、吃螃蟹”。螃蟹出产在水里,吃螃蟹、赏菊花,所谓“持螯对菊”,这就是不出产螃蟹的地方的人们也知道的常识,而这里却说“地里出的”,“赏桂花”,这又是什么原因呢?简单说,这是有地域特征的,这说的是北京人吃螃蟹。

为了说明问题,先说明这次吃螃蟹的具体日期。根据书中明文推算,在此前面有贾政点了学差,八月二十日奉旨起身的明文,见三十七回开头。后面第四十三回有凤姐九月初二过生日的明文,中间又有海棠社诗课,初二、十六开社作诗的明文(见三十七回)。这三者如果仔细研究起来,中间洋洋洒洒五六回文字。在时间上自有矛盾处。但这系小说,自难像历史那样认真细考。但从所写风光来看,这吃螃蟹的时候,自在九月初二前若干日,以八月中旬左右为宜。这正是以北京人吃螃蟹的生活为背景来描绘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先从时令上说是这样的。陆游诗云:“况当霜后得团脐。”螃蟹经霜之后才肥。在江南吴越间,一年到头能在水浜中捉到蟹,但真正讲究吃螃蟹,要在旧历九十月间经霜之后,团脐(母蟹)才有满黄,再晚尖脐(公蟹)才有厚膏。这种情况,明末张岱《陶庵梦忆》中“蟹会”一段说的最清楚:

河蟹至十月与稻粱俱肥,壳如盘大,坟起,而紫螯巨如拳,小脚肉出,油油如螾愆,掀甚壳,膏腻堆积如玉脂珀屑,团结不散,甘腴虽八珍不及。

张岱把江南吃蟹的期间,说的最清楚,而且对关键性问题,一语中的,就是“与稻粱俱肥”,江南晚稻要在农历九月中下旬才开镰,蟹才肥,所以俗话有“九团十尖”的说法。而北京天气凉,霜期早,大田的庄稼登场早,所以在旧历七月底、八月初就讲究吃螃蟹了。明人刘若愚《酌中志》“八月”条下记宫内吃蟹:

宫中赏秋海棠、玉簪花。自初一日起,即有卖月饼者。加以西瓜、藕,互相馈送……始造新酒,蟹始肥。

清末忧患生《京华百二竹枝词注》云:

七月间,满街卖蟹,新肥而价廉,八月渐稀,待到重阳,几几乎物色不得矣。

这都足以证明北京的螃蟹上市早,七月底、八月初正是当令。印证近人著作,也可证明这点。查《鲁迅日记》,一九一四年九月十九日记云:“夜食蟹。”这年十月四日中秋,计在中秋前十四日。又一九一五年九月十日记云:“晚齐寿山邀至其家食蟹……大饮啖,剧谈。”这年九月二十三中秋,计在中秋前十三日,以之对照《红楼梦》中所写,在桂花边上吃螃蟹,在时令上正对景。

为什么北京吃螃蟹,比江南要早一个月光景呢?这首先是因为气候的关系。前面所引宝钗的话,说是螃蟹出在“地里”,这也是很大的特征。在江南,螃蟹都出在浜里、江里、湖里、荡里。高邮湖、太湖、阳澄湖、淀山湖等等,所谓“鱼罾蟹簖”,在江湖边上是捕蟹的好地方,从来没有听说蟹是出在“地里”、“田里”的。而宝钗说的却不然,是在“地里”,这正是北京、天津一带的习惯说法。北京最讲究吃胜芳的螃蟹。胜芳是个镇,在京南武清县。这一带连着白洋淀,地势低洼,海河入海不畅,常常造成秋日田中大片、大片的积潦,螃蟹从海中沿海河上溯,到秋天高粱红的时候,爬在高粱地里吃高粱,人们大量地捕捉。所以说:“地里出的好螃蟹。”这句话如在江南是说不通的,必须了解了特定的地理环境才能理解。

北国天寒,秋霜早降,旧历八月初即有霜,到八月底地里的庄稼都已登场,一片光秃秃的了,纵有积潦,一般也已退净,履霜而坚冰至,螃蟹已无处存身了。到了旧历十月,地要上冻,就更不能有螃蟹了。所以北京吃蟹,比之江南,要早上一个多月,而且很快就落市了。所谓“九月吃团脐,十月吃尖脐”,那是江南的饮馔经,在北京是不适用的。曼殊震钧《天咫偶闻》中说:“都人重九,喜食蒸蟹。”这似乎是想当然的说法。他是旗人,长期在江南作官,多少有些有意把江南人的习惯写在北京亲贵旗人的身上。而与他同时,江南人在北京久作京官的桐乡严缁生在《忆京都词》注中却记道:

都中蟹出最早,往往夏日已有,故余诗有“持螯北地翻佳话,却对荷花背菊花”。然赏菊时间亦有之,特不多耳。

严缁生的说法,似乎比曼殊震钧更恰合实际些。即北京到重九赏菊之际,螃蟹纵使还有,也不很多,应该是珍贵的,而且是市面上的商贩预先养起来的了。

江南人吃螃蟹,并不当回事,因为经常能捉到,平时家中吃螃蟹,蒸蒸也可以,就在锅子里煮煮也可以。如果做菜,面粉拖拖吃也可以(俗名“面拖蟹”),有姜、有醋、有酒固然好,无姜、无醋、无酒也无所谓,不像北京人吃螃蟹那样慎重。而《红楼梦》中所写,却多神情如画,尽是北京人的口吻。在第三十八回中:

凤姐道:“回来吃螃蟹,怕存住冷在心里,怄老祖宗笑笑儿,就是高兴多吃两个,也无妨了。”

王夫人对贾母说:“这里风大,才又吃了螃蟹,老太太还是回屋里去歇歇吧。”

贾母先嘱咐湘云:“别让你宝哥哥多吃了。”又嘱咐湘云、宝钗二人:“你们两个也别多吃了。那东西虽好吃,不是什么好的,吃多了肚子疼。”

黛玉道:“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吃口烧酒。”

试看这些话语,哪一条像吴越一带,“黄鱼紫蟹不论钱”的江南人的话语。可以说全是老北京大宅门中女眷的口吻。虽然书中人物,名义上是江南人,曹雪芹本人幼年也在江南生活过,但毕竟因他后来长期生活在北京,旗人亲贵过的都是“京朝派”的生活,所以一切的生活习惯、言谈口吻也都是“京朝派”的,吃螃蟹时的慎重其事,种种告诫,不过正表现其一端耳。

第三十八回中写凤姐安放杯筷,上面一桌,东边一桌,那边廊子上摆了两桌,花团锦绣,连鸳鸯、琥珀等人都围坐在一起吃螃蟹;凤姐“又命小丫头们去取菊花叶儿、桂花蕊熏的绿豆面子,预备着洗手”。前面是写场面、写神情、写气氛,这后面一句正是真正写出了亲贵之家的豪奢生活。如果没有经过这样的生活,见过这样场面,是编不出来的。明代刘若愚《酌中志》中写宫人吃蟹情况云:

凡宫眷内宦吃蟹,活洗净,用蒲包蒸熟。五六成群,攒坐共食,嬉嬉笑笑,自揭脐盖,细细用指甲挑剔、蘸醋、蒜(疑是“姜”字之误)或剔蟹胸骨,八路完整如蝴蝶式者,以示巧焉。食毕,饮苏叶汤,用苏叶等件洗手,为盛会也。

把刘若愚这段文字和《红楼梦》第三十八回对照来看,不是很有意思吗?《红楼梦》中写凤姐要水洗了手,站在贾母跟前剥蟹肉;薛姨妈又说“我自己掰着吃香甜”;平儿早剔了一壳黄子送来等等,不正是和刘若愚所写的“攒坐共食,嬉嬉笑笑。自揭脐盖,细细用指甲挑剔”等等极为神似吗?只是刘文中“蘸醋、蒜以佐酒”这点很特别。《红楼梦》中写平儿剔了蟹黄给凤姐,凤姐道“多倒些姜、醋”;后面宝玉的诗也说“泼醋擂姜兴欲狂”;宝钗的诗又说“性防积冷定须姜”:都是只说“姜”,未说“蒜”,因为姜是热性的,所谓“姜桂之性”,吃螃蟹南北各地照例都用姜末、姜丝,没有看见过用“蒜”的,虽然好多版本的《酌中志》都作“蒜”,但仍使人怀疑是错字。刘若愚所说饮苏叶汤、用苏叶洗手等,“苏叶”是紫苏叶子,紫苏又名“桂花”,是中药。虽然也很考究,比之于《红楼梦》中的绿豆面子却要相形见绌了。似乎明代宫中,某些地方还比不上清代亲贵家中起居日用考究呢?

我国吃螃蟹,原是有悠久历史的。早在《周礼》中就有记载。唐代陆龟蒙有《蟹志》、宋代傅肱有《蟹谱》,这都是古籍中有关螃蟹的专书。北京在地理上离海不远,附近又出产很好的螃蟹,又是几百年的首都,饮馔讲究,自然也讲究吃螃蟹,一般除去蒸了掰着蘸姜、醋吃而外,还讲究剔出蟹黄、蟹肉来,做菜吃,如烧蟹黄、蟹黄豆腐等等,也讲究作馅包包子、饺子、烧麦等吃。《红楼梦》第四十一回写用点心,两个小捧盒内,两样蒸食、两样炸的。一样“一寸来大的小饺儿”,贾母问是什么馅子?婆子们回答“是螃蟹的”。这正是应时当令的佳品。

北京本京人还讲究吃螃蟹打卤面。旧时娶媳妇、聘闺女,最普通的酒饭,是“炒菜面”。即炒几个菜,最后吃打卤面。北京旧时“百本张”俗曲《鸳鸯扣》中写娶亲时招待亲友云:

天将饭食诸亲才齐到,厨房内打卤下面为的是简绝……先端八碗热菜请吃喜酒,然后吃面的小菜倒有好几十碟,螃蟹卤、鸡丝卤随人自便,以下的猪肉打卤没什么分别……

这更是当年纯粹用北京方言写成的通俗文学了。《红楼梦》中所写,虽然没有这样纯粹地是“老北京化”,但从所写的时令,所写的人物的言谈等等来分析,也完全是以北京的生活为背景写成的,是很难扯到江南的。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