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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证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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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赣生

在民国武侠小说北派四大家中,郑证因代表着技击武侠小说一派。

郑证因(1900—1960),原名郑汝霈,世居天津西沽(北运河与子牙河交汇处)。传说他的祖辈以经营木材为业,颇称殷富。全族分东、西、南、北四大院,郑证因属西院一支第十六代。清代后期,战乱频繁,郑氏家庭日渐衰败,到郑证因幼年,已靠借贷度日。以上传说“经营木材”云云,不尽可信,天津木材业兴起于清末,郑氏家族之兴旺当另有缘故。

郑证因一生大多在贫困中挣扎,幼年也曾读过四书五经,旁及诗词曲赋;二十岁左右曾教过塾馆;大约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前开始为报刊投稿,得与担任编辑之宫竹心(白羽)相识。白羽在《话柄》中说:“《十二金钱镖》初写时,我不懂武术,邀友人证因帮忙。”他在《十二金钱镖》初版《后记》中又说:“旧雨郑证因,通武术,工文章,时共商榷,承其指正,于此谢之。”这是1938年的事,既称“旧雨”,自非新交,从白羽自传所述办报经历推测,郑证因与白羽的相识大约在1932至1934年间,可惜我未能查到郑氏那时发表的作品。

郑证因与白羽的合作,对郑氏一生的事业有重要意义。1937年冬,白羽由霸县返回天津,为了生活,他一面着手写《十二金钱镖》,一面筹办正华学校(小学),当时曾在新闻界工作过的郑证因也正生活无着落,两个在困境中挣扎的人便走到一起了。白羽邀郑氏代他撰写《十二金钱镖》初稿,他则为郑氏校改《武林侠踪》。此书出版后,郑证因始初露锋芒,奠定了他一生事业的基础。

郑证因代白羽撰《十二金钱镖》,只写到第二章的前半部分,就“另有办法”,与白羽分手,去经营别的“生意”,不久经营失败,1939年复应白羽之邀,协助经办正华出版部。大约在1940年左右,郑证因迁居北京和平门外,过着清贫的笔耕生涯,在此后十年间,他写出了《鹰爪王》《女侠燕凌云》等一百多部作品,一跃成为北派武侠小说四大作家之一。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郑证因在北京的通俗读物出版社做校对工作,1957年反右斗争时受波及,后被调至保定,在河北省文化艺术学院图书馆工作,于1960年病逝。郑证因无子女,1945年7月丧偶,后半生独身生活,病故后其侄郑华增由北京赴保定办理丧事,所遗除日常用品外,别无他物。

关于郑证因何时开始武侠小说创作,因为迄今未找到实据,不能确知其起始年代和最初作品。叶洪生在他批校编定的《近代中国武侠小说名著大系》中,根据作品的艺术水平推测《女侠黑龙姑》是郑氏初期之作,实则此书于1942年始连载于《新天津画报》,其时正当郑氏的代表作《鹰爪王》在《369画报》连载,名噪一时。或许郑氏因集中精力撰著《鹰爪王》,而对《女侠黑龙姑》不暇推敲,草草交差,也是情理中事。总之在未见实据之时,尚不能断定。从白羽所说“旧雨郑证因,通武术,工文章”和《十二金钱镖》初版首二章的实际情况来看,郑证因当时已较熟练地掌握了武侠小说的写作技巧,不能说是初学乍练的新手;但是,郑氏流传于世的作品,都产生于1938年以后,这些作品中最早问世的是《武林侠踪》,在《十二金钱镖》卷一初版所附预告中说:“《武林侠踪》,郑证因作,白羽校读,已编成三卷。书叙武当剑侠铁伞先生一生游侠故事,夹叙江湖一切黑暗无法之组织,生面别开,出人意表。全书百万言。”实则此书合《武林侠踪》《铁伞先生》《云中雁》三部总计,也只约为预告字数的一半左右,可见预告时此书尚在写作中,这似乎也意味着郑氏的事业实际是以1938年为起点,前此大抵属于摸索、尝试阶段,而他以技击武侠自树一派,则是在1941年《鹰爪王》问世之时。

《鹰爪王》可称为集郑氏小说特色之大成的代表作。其中最主要的一点特色便是对中国武术的专注。中国武侠小说作家中真正通晓武术者并不多,称得起是武术家的只有平江不肖生向恺然,但向氏醉心于传闻轶事,未将描写武术作为艺术创作的重点。并且,向氏作为武术家,他重视的乃是武术之实用价值,没有着意去寻找武术在武侠小说艺术中之恰当作用。到郑氏方将粗犷的豪气、多彩的武术和惊险的情节融为一体,构成了技击武侠小说的完善形态。

中国人把搏斗作为一种技术,加以规范化的训练,已有久远的历史。且不说先秦,《汉书·艺文志》所载《剑道》三十八篇和《手搏》六篇距今也有两千年,当时已明确称之为“兵技巧”,并曰:“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至南朝刘宋时,已有“武术”之称。中国的武术不仅是古代实用的战斗技术,它早已在舞蹈化,在转化为人们的审美对象,鸿门宴上的项庄舞剑,公孙大娘的舞剑器,都是著名的例子。由此更演化出武术中半真半假、无实用价值的“花拳绣腿”一派,甚至动作的名称都被诗意化,如“燕子穿云”、“蜻蜓点水”、“白鹤亮翅”、“丹凤朝阳”等,这些名称在读者心目中唤起的是一种诗化的意境,绝非简单的比拟;所以,中国武术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特别是形诸文字比目睹形象更能引起丰富的联想。郑证因的成功就在于充分发挥了这方面的艺术魅力。

郑证因也把笔触伸向社会生活,但他不像白羽那样广泛地涉及人情世态,而是集中展示了帮会的内幕,这恐怕与他本人的经历有密切关系。郑氏世居的西沽一带,紧傍北运河与子牙河,是南方漕运入京的必经码头。在清末时,这一带是斗店(粮商)聚集地之一,也是“脚行”、“混混儿”出没的地区之一。天津的黑社会势力,最初就是由“混混儿”和“脚行”把持。“混混儿”又称“锅伙儿”,最初是渔霸,后又把持搬运业,成为“脚行”把头,也有些摇身一变为官府差役。这些人横行霸道,逞强一方,故此天津人又称之为“杂霸地”。到了二十世纪初,河道漕运停废,水手们登岸加入脚行的队伍,又把原在船工中传布的“青帮”组织扩大到其他行业,更增强了天津黑社会组织的气焰。郑氏世居于这样一个地区,对于黑社会有较深的了解,所以在他的笔下能把黑社会的阴惨刻毒以及神秘的礼仪一一描绘出来。

就文字风格来看,郑证因既不同于还珠楼主,也不同于白羽,郑氏没有还珠与白羽的那种文采,他的文字不大考究。这主要是由于两个基本原因:一是郑氏受评书的影响很深,二是他用天津的土语来写作。

至于郑证因的直书天津方言,外地的读者或许不易察觉,只是读起来感到拗口,感到文字不顺畅,举个例子,在郑氏的某些作品中常能发现“这个难子”一语,使现今的校点者摸不着头脑,搞不清是什么意思,不明白是对是错和错在哪里。其实这个错却是由天津方音造成的,郑氏迁居北京后,有些作品是由他口述、别人笔录,天津方音把案件之“案”读作“难”的去声,听来是灾难的“难”,于是“这个案子”便写成了“这个难子”,今天的校点者再把“难”读为艰难之“难”,就益发弄不明白了。我曾和几位编辑说起此中缘故,都不禁哑然失笑。而这个错误从记录稿到刊于报纸杂志,再进而印成单行本,竟一错再错,始终未加改正。可见郑氏不但未审阅记录稿,且刊出后也未再看,他对写作的态度于此可见一斑。

总之,无论有何种原因,郑氏对文章的不考究是事实。只是由于他善于描写武术,很能驾驭情节的起伏变化,又有一种粗犷的气势,足以吸引读者,才使他卓然成家,独树一帜,与还珠楼主、白羽同享盛名。

郑证因一生写了一百多部武侠小说,《鹰爪王》是他最著名的作品,《天南逸叟》—《黑凤凰》—《淮上风云》—《离魂子母圈》—《女屠户》—《回头崖》—《续鹰爪王》(为《鹰爪王》后传)、《闽江风云》《巴山剑客》—《金刀访双煞》《铁拂尘》—《铁笔峰》—《大侠铁琵琶》—《边荒异叟》—《青狼谷》《七剑下辽东》(原名《一字乾坤剑》)、《丐侠》《女侠黑龙姑》(即《矿山喋血》)、《牧野英雄》—《龙江奇女》—《白山双侠》—《凤城怪客》《贞娘屠虎记》《昆仑剑》诸书,其中某些人物、情节,或多或少与《鹰爪王》有点关系。此外,《武林侠踪》—《铁伞先生》—《云中雁》三部曲也很有名。《女侠燕凌云》《边城侠侣》《五凤朝阳刀》等也写得颇有特色,或写江浙船帮,或写关东牧场,都颇有气势。除以上所说之外,尚有《黄衫客》(即《终南四侠》)—《峨嵋双剑》《风尘三杰》(即《荒山侠踪》)、《大漠惊鸿》《绿野恩仇》《子母金梭》《龙虎斗三湘》—《南荒剑侠》《五英双艳》—《龙虎风云》《铁狮王》—《铁狮镖》—《铁狮旗》—《野人山》《剑门侠女》《乌龙山》—《火焚少林寺》《双凤歼仇》《嵩岭双侠》《金梭吕云娘》—《雪山四侠》—《铁铃叟》《边塞双侠》—《天山四义》《龙凤双侠》—《一字剑》—《万山王》—《幽魂谷》《钱塘双剑》《弧形剑》《蓉城三老》《铁燕金蓑》《铁马庄》《燕尾镖》《苗山血泪》《风雪中人》《岷江侠女》《尼山劫》《柳青青》《太白奇女》—《秦岭风云》—《小天台》—《铁指翁》—《黑妖孤》《塞外惊鸿》《孤雏歼虎》《戈壁双姝》《霜天雁影》《鹤顶春回》《火中莲》。他的《琅琊岛》写海边渔民反霸故事,在他的作品中属于较平庸的一种。

以上所列作品,如《天南逸叟》《淮上风云》《闽江风云》《巴山剑客》等,故事或人物多半与《鹰爪王》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就产生了一种奇妙的作用。如姚民哀当年所提出的,几十部作品形似连环套,大环上套着许多小环,小环间又相互勾连,这部作品总留一点未了之事给那部作品,那部作品的故事来龙去脉又会牵涉许多别的作品,相互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使读者看过一种便想再看看别种。同时,读者看过一两种后,对情节人物有一定的了解,再看别种便很容易被吸引,对故事和人物的背景较熟悉,便能从一开头就顺利地读进去。乍看去各自独立成篇,实则是藕断丝连。还珠楼主、白羽、王度庐的一些作品也有此种情况,但由于郑证因作品的种数最多,所以在这方面更显得错综复杂,上列书名间用连接号标示的作品,即是此类,真是把姚民哀设计的“连环格”小说艺术结构的魅力发挥得十分精彩。

还有一点值得提及的是:郑证因的作品种数虽远远超出别的作家,但总字数却少于还珠楼主。郑氏有不少作品都是六七万字的中篇,除《鹰爪王》之外,鲜见鸿篇巨构,合三四十种,其字数也仅相当于一部《蜀山剑侠传》,可是郑证因的这种做法也自有其长处。还珠楼主的长篇巨作,气势奔放,一泻千里,但若无较充裕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便不畅快。郑证因的中篇不过薄薄一册,每一册都有相对的完整性,够得上“一卖”,略有空闲便能翻阅一遍,也自有方便读者处。这或许并非郑氏原意,而是出自书贾生意眼的要求,篇幅少,定价低,有利于多销。姚民哀也早就预见到了这一点。

郑证因还写过侦探小说,但郑氏的那种说书人的传统表现方式不适于表现严密的推理,他的尝试失败了。他也写过社会小说,同样由于他的文风的局限性而未能引起读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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