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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习惯与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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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习惯与冲动时,我们已经反复遇到了必须提及思想的作用之类的主题。除非通过把这些偶然提到的主题收集起来并重新肯定它们的意义,否则,明确地考察理智在行为中的地位与作用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被冲动所激励的反思性想象,它对已经确立起来的习惯的依赖,以及它在改变习惯和调节冲动上所产生的效果,构成了我们的第一主题。

习惯是理智发挥效能的条件。习惯以两种方式影响理智。显然,习惯限制着理智的范围,并确定理智的阈限。习惯是把心灵之眼限制在前面路途之上的障眼物。习惯禁止思想从它当下所从事的活动中偏离出来而进入一个更复杂、更生动但与实践无关的视域之中。在习惯的范围之外,思想在混乱的不确定性中摸索前行;然而,在常规中逐渐完成的习惯是如此有效地监禁着思想,以至于思想不再是必需的或可能的了。墨守成规者的道路,是他无法跳出的壕沟;壕沟的边沿禁锢着他,并且如此彻底地指引着他的路线,以至于他不再去思考他的路途或目的地。一切习惯的形成都包含着一种理智性专门化的开始,如果这种理智性的专门化没有被约束的话,它就会成为无思想的行动。

十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完全达到的结果被称作心不在焉。刺激与反应机械地连接在一根不断的链条之中。每一个由之前的行为很容易引起的后续行为,都推动着我们自动地进入一个预先决定的序列里的下一个行为之中。只有遇险求救的信号旗,才会把意识召回到它正在进行的工作之中。幸运的是,引领我们走上这条阻力最小之路的本性,也在我们完全接受它的邀请之途中设置了各种障碍。取得一种无情而枯燥的行为效能的成功,被不利的环境所阻碍。即使是最熟练的才能,有时也会碰到意外,从而陷入麻烦之中;而只有观察和发明,才能摆脱这种麻烦。因此,遵循通常道路的效能就不得不转变为开辟一条穿过陌生地带的新路。

尽管如此,实际上,对舒适的热爱已经在道德上伪装成了对完满的热爱。一个功成名就的目标已经被设定,要是达到了这个目标,那只不过意味着它是一种愚蠢的行动。人们一直把它称为完全自由的活动,而实际上,它只是一种单调的活动,或不过是在一个地方原地踏步罢了。人们已经意识到,在所有方面同时达到这样一种“完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尽管如此,人们已经把这样的目标视为理想,而且进步就被定义为是对这一理想的接近。这一理想在不同的理智背景下,采取了各种不同的形式和风格。但是,所有这些理想都包含着一种已经完成了的活动和静态的完满的观念。欲望与需要已经被看作是缺乏的标记,努力则被看作是对不完满的证明而不是对力量的证明。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这种观念,即一个穷尽了所有现实性并排除了所有潜能性的目的,似乎就是最高的完善(excellence)的定义。它必然会排除所有的需要、奋斗和所有的依赖性。它既不具有实践性,也不具有社会性。除了沉浸于它自身自给自足的、自我循环的思想之外,就没有什么了。一些东方道德已经把这种逻辑与一种更深刻的心理学统一起来,并看到这条路的终点就是涅槃,即摒弃所有的思想与欲望。在中世纪的科学中,这一理想作为对只有被拯救的不朽灵魂才可达到的天堂般的极乐之定义而再次出现。赫伯特·斯宾塞距离亚里士多德、中世纪的基督教和佛教非常遥远,但在他关于进化目标的观念中,即在有机体适应环境是彻底的和最终的观念中,这一观念重新出现了。在通俗的思想中,这一观念存在于对一种遥远的、达到状态的模糊认识中,在这种达到状态之下,我们将超越“诱惑”,而且美德将因它自己的惯性作为一种胜利的圆满实现而持续存在下去。即使是以完全蔑视幸福为开端的康德,也是以美德与喜乐的一种永恒的、不受干扰的合一这一“理想”而结束的,尽管在他那里只承认一种象征性的接近才是可行的。

同一观念这些不同版本中的谬误,也许是所有哲学谬误中最普遍的谬误。它是如此普遍,以至于有人质疑它是否可以不被称为这种哲学上的谬误。这一谬误就是假定,凡在一些条件下被发现是真实的东西,立刻就可以被宣布为普遍的或没有限制和没有条件的。一个口渴的人,只有在喝水时才会得到满足,所以他最大的快乐就是被淹死。由于任何特定奋斗所取得的成功都可以通过达到无阻碍的行动(frictionless action)来衡量,所以就会有一个无所不包的目的这种东西;而这一目的,是通过无尽地持续下去的毫不费力、畅通无阻的活动所达到的。人们已经忘记了,成功是一种特定努力的成功,满足是一种特定需求的实现,以至于当把成功和满足同需要和奋斗割裂开来,或者当它们被普遍地理解时,它们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因为所谓成功与满足恰恰就是需要与奋斗的圆满实现。关于涅槃的哲学最有可能承认这一事实,但即便是这种哲学,也认为涅槃是值得欲求的。

然而,习惯不仅仅是思想的一种限制。习惯之所以成为否定性的限制,是因为它们最初是动因(agency)。我们的习惯越多,观察和预料的可能范围就越广。习惯越灵活,知觉就越能在它的区分中得以精细化,并且由想象所引起的表象就越精致。从理智上来说,水手在海上会觉得很安闲,猎人在森林中会觉得很安定,画家在他的画室中会觉得很自在,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则在他的实验室中才觉得无拘无束。这些老生常谈,在具体情况中被人们普遍地意识到;但在当前流行的关于心灵的一般性理论中,它们的意义却被弄得模糊不清,其真实性也被否定了。因为它们恰恰意味着,在运用生理倾向过程中所形成的习惯,是观察、回忆、预见和判断的唯一行动者;而认为有一个一般性的心灵、意识或灵魂来实施这些活动的看法,是一种神话。

关于单一、简单和不可分解的灵魂的学说,无法认识到各种具体的习惯是知识与思想的手段这一观点的原因和结果。许多人认为他们自己被科学所解放,并且为了一种迷信而自由地倡导这种灵魂,从而把一种关于谁知道即一个单独的认知者的错误观念永恒化了。今天,他们通常专注于作为一种流动、过程或实体的一般性的意识,否则,就会更具体地专注于作为理智工具的感觉和影像。或者,有时候,他们认为,通过浮夸式地注意到作为认知关系中一项一般性的形式上的认知者,他们已经测量出实在论的最终高度;他们认为,通过驳斥同知识和逻辑无关的心理学,把已经用魔法召来的心理学魔鬼隐藏了起来。

现在,有人武断地认为,在现时代的心理学中,将没有场所、行动者或载体这样的概念。具体的习惯做了所有知觉、认识、想象、回忆、判断、思考和推理的活动所做的工作。“意识”无论是作为一种流动,还是作为特定的感觉和影像,都表现了习惯的各种功能,表现了习惯的形成、运转、中断和重组这些现象。

然而,习惯并不能自发地认识,因为它无法自发地停下来去思考、观察或回忆。冲动也无法自发地进行反思或沉思,它只是任它去。习惯自己太有组织性、太坚定和太确定,以至于不需要沉迷于探究或想象。而冲动却非常混乱、喧嚣和无序,以至于即使它想去认识,它也无法去认识。习惯本身过于确定地适应于一种环境,以至于不能对它进行考察或分析;而冲动与环境的关系是如此不确定,以至于它不能报道关于这种环境的任何情况。习惯综合、命令或控制着客体,但它并不认识这些客体。冲动则以其永不停止的骚动来分散和消除这些客体。习惯与冲动的某种精妙的结合,是观察、记忆和判断的先决条件。那种不从黑暗的未知领域展现出来的知识,居于肌肉之中而非意识之中。

诚然,可以说我们是依靠习惯而知道怎样的。而关于知识的实际功能的一种明智的启发,已经使人们把一切后天获得的实践技能,甚至把动物的本能与知识等同起来。我们走路和大声朗读、上下电车、穿衣服和脱衣服,并且,我们做了成千上万种有用的行为而没有去思考它们。我们知道某些事情,即如何去做这些事情。柏格森的直觉哲学不过就是详尽地以文献资料证明的方式,去评论鸟儿凭本能就知道如何筑巢和蜘蛛凭本能就知道如何织网这样的通俗观念罢了。但最终,除非出于礼貌的原因,否则,习惯和本能在确保迅速而确切地适应环境时所做的实际工作就不是知识。或者,如果我们选择把这种工作称为知识的话——而且没有人有权利颁发相反的谕旨——那么,也被称作知识的其他东西,比如事物的知识和关于事物的知识、事物是如此这般的知识、包含反思和有意识的评价的知识,就仍然是一种无法解释和描述的不同种类的东西。

说一种习惯的效验越文雅,它起作用的方式就越无意识,这是一种老生常谈。只有当它在运转中遇到故障时,才会引起情绪和激发思想。尽管卡莱尔(carlyle)和卢梭(rousseau)在性情和观点上相互敌对,但他们却一致地把意识看作是一种疾病,因为只要身体的或心理的器官非常健康地正常运转,我们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器官。然而,如果我们并没有非常悲观地把一个人在适应环境时所做的一切调节中的每一个错误都看作是某种不正常行为的话,那么,除了这一点以外,这种关于疾病的观念就是一种再次把健康与完美的机械行为等同起来的观点。真实的情况是:在一切清醒的状态下,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完全平衡经常被打断,就如同这种平衡经常被重新恢复一样。因此,一般性的“意识流”与它的特定阶段被威廉·詹姆斯赞扬为飞翔与栖息的交替。生命是中断与重新恢复。在一个个体活动中连续的中断,是不可能的。缺乏完美的平衡,并不等同于对组织好的活动的一种完全打碎。当干扰达到这样一种程度时,自我就会土崩瓦解,就像弹震症(shell-shock)一样。正常而言,环境与被组织好的活动的总体充分保持着和谐,以保证这些活动的大多数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环境中一种崭新的因素释放出了某种冲动,这种冲动倾向于开始一种不同的、不相容的活动,从而在那些已经分别是主要的和次要的活动之间,重新分配被组织好的活动中的各种要素。因此,被眼睛所指引着的手就会向着表面移动,视觉是主导要素,手会触及客体。尽管眼睛并没有停止转动,但某种未预料到的触摸的性质,即一种肉感的光滑或令人烦躁的热,会迫使人进行重新调整;而在这一重新调整中,这种用手触摸的、用手拿的活动就会努力去支配这一行动。现在,在活动转变的这些时刻,有意识的情感和思想就出现了并被强调。这种在有机体与环境之间受到干扰的调整,反映在以旧习惯与新冲动达成一致而结束的一种暂时性的冲突上。

在这一重新分配的时期里,冲动决定着运动的方向。它提供了重新组织所围绕着的核心。简言之,我们的注意力总是被引向前方,以注意到即将发生的但至今尚未给予关注的事物。冲动界定了凝视、寻找和探求。用逻辑语言来说,这是进入未知领域的运动,但不是进入非常无意义的整个未知领域而是进入那个特殊的未知领域,即当偶然进入该领域时,就会恢复有序的、统一的行动。在这种寻找过程中,旧习惯提供了令人满意的、可填补的、确定的、可识别的主要内容,它以我们正在朝向的模糊预感为开端。当组织好的习惯确定地被运用并被集中时,这种混乱的情形就发生了转变,理智的基本功能就是“消除”这种情形。过程就变成了目标。如果没有习惯,就只会有愤怒和含混的犹疑;如果单单具有习惯,就只会像机器一样重复和像复制一样再现以前的行为。只有在习惯与冲动的释放之间发生冲突时,才会出现有意识的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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