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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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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八世和安妮·博林。——和一对情侣同住一栋房子的坏处。——英国一段艰难的时光。——到处寻找风景的一夜。——无家可归,无屋可住。——哈里斯准备赴死。——天使到来。——突如其来的喜悦对哈里斯的影响。——一顿简单的晚餐。——午饭。——高价芥末。——可怕的搏斗。——梅登黑德。——扬帆航行。——三个渔夫。——我们被诅咒了。

我正坐在岸边,回想昔日的场景,乔治提醒我说,等我休息好了之后是不是可以帮着洗洗东西。这顿时把我从光辉的昔日拉回到无聊乏味的现实,到处都是痛苦和罪恶。我回到船上,用一根木棍和一团草清洗了煎锅,最后用乔治的湿衬衣把它擦亮。

我们经过了大宪章岛,去茅屋里看了那块用于签署大宪章的石头,但也有人说其实大宪章是在对岸的兰尼米德签署的。对此我不便发表意见。但是,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还是倾向于在岛上签署的说法。如果我是当时贵族中的一个,我肯定会说服我的同伴,像约翰王这么狡猾的家伙,送到岛上去会更稳当,因为在岛上他就不容易出其不意地玩什么花招了。

在安卡维克庄园有一座小修道院的遗址,靠近野餐角,据说当年亨利八世就是在这修道院附近等着安妮·博林,与她约会。他也曾经在肯特的赫弗堡以及圣奥尔本斯附近与她见面。那时候在英国估计很难找到这小两口没有秀过恩爱的地方。

你曾经去过有一对男女谈情说爱的房子么?那可是真难受。比如,你想去客厅坐一会儿,你大步走过去,开门的时候听见里面有响声,好像有人突然在收拾什么东西。当你走进去的时候,埃米莉站在窗户前,全神贯注地盯着马路对面,而你的朋友约翰·爱德华,则站在房间另一头,聚精会神地看着别人家亲戚的照片。

“噢,”你在门口站住说,“我不知道里面有人。”

“哦,是么?”埃米莉冷淡地说,语气仿佛在暗示她根本不相信你。

你稍微迟疑了一会儿,说:“天已经很暗了,怎么不开灯?”

约翰·爱德华说:“哦!”他没有注意到。接着埃米莉说她爸爸不喜欢在下午就点上灯。

你给他们讲了一两条新闻,然后告诉他们你对爱尔兰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但这似乎没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对任何话题的回复都是:“哦!”“是么?”“真的么?”“是的。”还有“真是这样么?”这类谈话进行了十分钟之后,你溜到门边,悄悄逃走,发现你身后的门马上自己关上了,你甚至都没有碰它一下。

半个小时之后你想去花房抽根烟,里面唯一的椅子被埃米莉占了,约翰·爱德华呢,如果衣服能说话的话,他的衣服告诉我们他刚才坐在地上。他们没有说话,但给你的一个眼神把这个文明社会里能说的话都说了。于是你赶紧退出去,关上了门。

现在你已经不敢进屋子里的任何房间了。所以,在楼梯上上下下走了几次之后,你回去坐在自己的卧室里。但一会儿之后就很无聊了,所以你戴上帽子去花园逛逛。但是你沿小道走着,经过凉亭的时候往里面望了一眼,却发现那两个年轻的蠢货在角落里挤成一团。他们也看到你了,而且明显认为你在不怀好意地跟踪他们。

“为什么不给这种事儿专门准备一个房间,然后让他们就待在那儿呢?”你嘟囔着,赶紧跑回大厅拿着你的雨伞出门去了。

那傻乎乎的小伙子亨利八世和他的小安妮谈恋爱的时候估计情形也差不多。白金汉郡的人在温莎或者雷斯伯里闲逛的时候常常会不经意地遇到他们,然后说一声:“啊,是你啊!”亨利一定会红着脸说,“嗯,我是过来见个人。”安妮会说:“啊,很高兴见到你!你看巧吧,我刚刚遇到亨利八世先生,就在路上,他和我同路。”

这些人会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哦,我们走吧,让他们在这里恩爱吧。我们去肯特吧。”

于是他们去了肯特。但是到了肯特,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亨利和安妮在赫弗堡附近乱搞。

“噢,该死!”他们说,“好吧,我们走,我可再也受不了这个了。我们去圣奥尔本斯吧——那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圣奥尔本斯。”

但当他们去到圣奥尔本斯的时候,却发现那对该死的男女在修道院的墙下亲吻。这些可怜人只能出海去当海盗了,直到这两人结婚了才回来。

从野餐角到老温莎水闸的这段河流很是宜人。一段荫凉的小路,四下里点缀着精致的小屋,沿着河岸一直延伸到“乌斯利之钟”,这是一家风景绝佳的小客栈,和大部分河边小客栈一样美丽,而且据哈里斯说能喝到很美味的麦芽酒。这类事情上,哈里斯说话还是靠谱的。这条路上有一个很著名的景点,就是老温莎。忏悔者爱德华在那儿有一座城堡,伟大的戈德温伯爵也是在这里因为谋害了国王的兄弟被判有罪。听到宣判后,戈德温伯爵掰了一块面包下来拿在手里。

“如果我有罪,”伯爵说,“就让我吃这块面包的时候噎死吧!”

接着他把面包放在嘴里咽了下去,面包噎着了他,然后他就死了。

经过老温莎之后,这段河流就不那么有趣了,直到经过了博文尼附近才恢复了原来的面貌。乔治和我一直把船拉过了家乡公园,这公园从艾伯特一直沿着河右岸延伸到维多利亚桥。我们经过达切特的时候,乔治问我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在河上的旅行,那次我们夜里十点在达切特上岸,只想直接睡觉。

我回答说我还记得。要忘记那次经历可得花点时间。

那是八月公共假期之前的一个周六,同样是我们三个人,又累又饿。到了达切特之后,我们拿出篮子、两个大包,还有毯子和外套之类的东西,开始去找住宿的地方。我们经过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小旅馆,门廊上有铁线莲和爬山虎。但是周围却没有金银花,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我一定要找个有金银花的地方。于是我说:“噢,我们不要进去!再走远一点吧,看看有没有开着金银花的地方。”

于是我们一直走到了下一家小旅店,也是个非常不错的地方,旁边开着金银花。但是哈里斯不喜欢靠在前门上那个人的长相。他说那人看上去不是个好人,而且穿着很难看的靴子。所以我们继续往前走,遇到了一个男人,让他指点几家旅店给我们。

他说:“什么呀,你们已经走过头了。现在掉头回去,就会看见牡鹿旅店了。”

我们说:“噢,我们经过那里了,但是不喜欢——没有长着金银花。”

“这样的话,”他说,“那儿还有庄园大厦,就在对面,你们去过那家么?”

哈里斯回答说我们也不想去那儿——因为不喜欢那儿站着的那个男人的长相——哈里斯不喜欢他的发色,也不喜欢他的靴子。

“那我就不知道你们该怎么办了,”我们的指路人说,“因为这里只有这两家旅店。”

“没有其他旅店了?”哈里斯叫出来。

“没有了。”那人回答。

“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哈里斯大喊。

接着乔治发话了。他说哈里斯和我应该盖一家自己的旅店,找一些我们喜欢的人进去。至于他,他要回去牡鹿旅店。

伟大的思想家在任何事情上都无法达成理想,所以哈里斯和我一边感叹着尘世欲望的空虚,一边跟着乔治走了。

我们把行李都带回了牡鹿旅店,放在大厅里。

店主出来打招呼说:“先生们,晚上好!”

“晚上好,”乔治说,“我们想要三个床位。”

“很对不起啊先生,”店主说,“我恐怕没办法帮你。”

“噢,没事,”乔治说,“两张床也可以。我们可以两个人挤一张床,对吧,”他转头对着我和哈里斯说。

哈里斯说:“是的。”他想乔治和我可以很轻松地挤进一张床里。

“非常抱歉,先生,”店主回答说,“但是我们整个旅店都没有一张空床了。实际上,我们已经让两个甚至三个客人挤一张床了。”

这倒让我们犹豫了一下。

但是有经验的旅行者哈里斯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应付局面,他轻松一笑,说:“噢,好吧,那也没有办法,只能将就一下了。你把桌球房让给我们凑合一夜吧。”

“非常抱歉,先生,已经有三位客人睡在桌球台上了,还有两位住在咖啡间里。今天晚上真的没有办法接待各位了。”

我们拿上行李,去庄园大厦。那是个漂亮的小房子,我说我觉得比之前那家好,哈里斯说:“是的!”应该没什么问题,我们不需要去盯着那个红头发的人看,而且,这个可怜的人对自己长了红头发也没有办法。

哈里斯这番话倒是挺和善、挺有道理的。

庄园大厦的人都等不及听我们开口说话,老板娘在门口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是她在过去一个半小时之内拒绝的第十四拨人了。对于我们谦卑的建议——马厩、桌球室、储煤室等,她都笑着说,那些地方早就被占满了。

请问她知不知道村里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让我们过一夜?

“嗯,如果我们不介意的话——注意,她本人倒不推荐这个地方——反正伊顿路下去半英里有一家小啤酒馆——”

我们还没等这话说完,就拿起我们的篮子、旅行袋、大衣、毛毯和包裹,一路跑起来。这段距离感觉有一英里那么远,但我们最后还是找到了那个地方,一边喘气一边冲进了这个酒馆。

这个啤酒馆的人很粗鲁。他们朝我们大笑。这里整栋房子只有三张床,已经有七位单身男士和两对夫妻住在这里了。一个碰巧在那里喝酒的好心船夫说,我们可以去试试牡鹿酒馆旁边的杂货铺,于是我们又跑了回去。

杂货铺也满了。我们在那里碰到的一位好心老太太将我们带到了四分之一外英里她一个女性朋友的家里,这位朋友时不时会将房间借给男士居住。

这位老太太走得非常慢,我们到她朋友家这段路走了二十分钟。还好一路上她不断向我们描述她各种不同的背疼感觉,让整段旅程不那么无聊。

她那位女性朋友的房间已经被借出去了。我们被介绍去二十七号。二十七号也满了,让我们去三十二号,三十二号也满了。

接着我们只能回到大路上,哈里斯一屁股坐在篮子上,说他再也走不动了。他说这倒是个很安静的地方,他愿意死在这里。他请求我和乔治替他亲吻他的母亲,并转告他的亲戚他原谅他们了,死而无憾。

这个时候,一个化身成小男孩的天使出现了(我也没办法想象出天使能以更好的形象出现了),他一手拿着一罐啤酒,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绳子,上面还牵着什么东西。每次走过平坦的大石头,他就把那东西放下来,发出一种让人难受的声音。

我们询问这位天上派来的信使(我们后来发现了他的身份)是否知道哪里有孤零零的房子,住的人不多,身体又不好(最好是老太太或者瘫痪的男人),这样他们容易被我们吓住,把床让给三个亡命之徒。如果没有的话,他是否知道哪儿有空着的猪圈、废弃的石灰窖或者类似的地方。他说不知道有这样的地方——至少,不在附近。但是他说,如果我们愿意跟他走的话,他妈妈有一个空房间,可以让我们过夜。

我们在月光里拥抱着他,祝福着他,如果不是因为小男孩被我们的热情吓得跌倒在地,导致我们都压在他身上的话,那情景一定会很动人的。哈里斯高兴得有些眩晕了,不得不抓过小男孩的啤酒一口喝掉一半,才好歹恢复了意识。接着他飞奔起来,留下我和乔治在后面扛行李。

这小男孩的家是一栋四居室的小屋,他母亲——好心人!——给我们热培根当晚餐,我们一口气都吃光了——五磅——之后我们还吃掉了一个果酱馅饼、两壶茶,然后就上床睡觉了。屋子里有两张床,一张是两英尺六英寸、带滑轮的矮床,我和乔治睡在那里,用被单把我们俩捆在一起免得掉下去。另一张是小男孩的床,被哈里斯独占了。早上我们发现他光着脚,腿从床尾伸出去有两英尺长。乔治和我洗澡的时候就把毛巾挂在他腿上。

下一次我们到达切特的时候,就不会对酒店这么挑剔了。

回过头来再说我们目前的旅行,没有什么值得兴奋的事情发生,我们稳稳地拉着船,一直到猴岛下面一点的地方,我们靠岸吃了午餐。午餐是牛肉,但我们发现我们忘了带芥末酱。我在这之前和从此之后都再也没有那么想吃芥末。我一向都不是很喜欢芥末,而且很少吃芥末,但此时我宁愿用整个世界来交换芥末。

我不知道整个宇宙中有多少个世界,但是如果那个瞬间有人给我带来一勺芥末酱,我愿意把所有世界都给他。一旦我想要什么东西而得不到的时候,我就会变得很不讲道理。

哈里斯说他也愿意用很多个世界来换芥末。如果这个时候有人拿着一大罐芥末走过来的话,那这个人就太走运了:他可以在许多世界里享尽余生。

但是注意!恐怕在哈里斯和我吃到芥末之后,谁也不会履行诺言。人在兴奋的一瞬间做出的这些夸张的承诺,一旦仔细想想,就会发现他们想要的东西的价值和他们给出的承诺如何不成比例。我曾听说有一个人,去爬一座瑞士的山,说他愿意用几个世界来交换一杯啤酒,后来,当他到了一个小店有卖啤酒的时候,他竟然因为人家一瓶巴斯啤酒卖他五个法郎而大发雷霆。他说这是无耻的欺诈,还写信去《泰晤士报》控诉。

因为没有芥末,整艘船上笼罩着郁闷的气氛。我们默默地吃着牛肉。我们的存在显得空虚而无趣。我们想到了童年的快乐时光,开始叹气。但是吃完苹果馅饼之后,我们稍微恢复了一点,接着乔治从篮子底部翻出一罐菠萝,把它滚到船中央的时候,我们觉得人生又有了意义。

我们非常喜欢菠萝,我们三个都喜欢。我们看着罐子上的图片,就想到了里面的汁水。我们相视一笑,哈里斯已经拿起了勺子。

我们到处找开罐头的刀子,把篮子翻了个底朝天。我们把袋子也翻出来,把船底的木板都翻出来了。我们把所有东西都搬到岸上去抖了抖,罐头刀却还是没找到。

接着哈里斯试着用小刀来开罐头,却把刀弄坏了,而且手上还被割了条伤口。乔治试着用剪刀来开,结果剪刀飞了出去,差点把他的眼睛捅出来。他们包扎伤口的时候,我试着用钩杆尖的那头把罐头弄一个洞,但是钩杆滑了,一下子把我甩到船和岸之间两英尺深的泥浆里,但那个罐子滚了一圈,啥事儿没有,还打破了一只茶杯。

我们于是都气疯了。我们拿着罐头上岸,哈里斯到地里找了一块又大又尖的石头,我回到船上拿了桅杆出来,乔治拿着罐头,哈里斯拿着大石头尖的那边顶着罐头,我拿起桅杆,举得高高的,用尽全身力气,往下一砸。

乔治的草帽那天救了他一命。他现在还留着那顶草帽(剩下的部分),每到冬天晚上,大家点着烟斗,孩子们在吹嘘自己经历过的危险时,乔治就上楼去把它拿下来让人看,并且再重复一次这惊险的故事。每次内容都会增加。

哈里斯逃过一劫,只受了一点皮肉伤。

后来,我自己拿着罐头,用桅杆使劲敲打,直到我精疲力尽、头昏眼花,哈里斯再来接着干。

我们把它砸扁了,又把它砸回方形,我们把它砸成各种已知的几何形状——但却不能在上面砸出一个洞来。接着乔治来对付它,把它打成了一个非常奇怪、难以想象的形状,简直不像地球上存在的东西,乔治吓了一跳,扔下了桅杆。后来我们三个人坐在草地上看着它。

罐头顶上有一个很大的坑,看上去就像是一张讽刺的笑脸。这让我们非常生气,哈里斯冲上去,一把抓起那个东西,朝河心一扔,那罐头就在我们的诅咒声中沉到了河底。接着我们上船从那里划走,一直到梅登黑德才停下来。

梅登黑德此地太过势利,让人不爽。河上的头面人物和他们花枝招展的女伴常来此地。这座小镇有的是华丽的酒店,主要招待浪荡子和芭蕾女郎。这是女巫的厨房,从这里派出了河上恶魔——汽艇。《伦敦日刊》的公爵在梅登黑德一直有他的“小地方”;而三部曲小说的女主人公总是在这里和别人家的丈夫出去寻欢作乐。

我们很快通过了梅登黑德,然后放松下来,欣赏博尔特水闸和库克姆水闸一段的美丽风光。克利夫登的树林仍然穿着春装,从水边升起,恍如一段深浅不一、和谐美丽的绿色屏风。这绵延不断的美景可能是这条河流上最美的一段了,我们恋恋不舍地拖着我们的小船,离开这甜美的幽境。

我们在库克姆下面一点的回水湾停下来,喝下午茶。当我们通过水闸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这时吹起了大风,竟然让我们能顺风行船,这可真是奇迹,因为在水上行船的时候,风总是和你行进的方向相反。大清早你刚开始一段航程的时候风总是反方向吹的,你费尽力气划了很长一段距离,想着回程能顺风可以多么省力。但喝完下午茶之后,风向就变了,你回程又得顶着逆风使劲划了。

要是你忘了带帆,那来回路上就会都是顺风。不过要知道,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场巨大的考验,人生来就是要面临困境的,就像火星总是往上飞一样。

但是这个晚上,上天却犯了一个错误,让风朝着我们背后吹,而不是朝着我们前面吹。我们悄无声息,在他们发现之前飞快地挂上了帆,之后我们小心翼翼地舒展开身体,看着船帆被风鼓起来,朝着桅杆发出一声抱怨,然后拉着我们的小船飞驰起来。

我掌舵。

扬帆航行最让人兴奋了。据我所知,这时人类最接近飞行的体验——除了在梦境里。风儿强劲的翅膀载着你前行,你并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你再也不是那个缓慢、乏味、孱弱的肉体,在地上蹑手蹑脚地匍匐前行;你真正地融入了大自然!你的心贴着她的心,她光辉的臂膀环绕着你,抱着你让你贴近她的心!你们心灵合一,你的四肢变得轻巧!空气的声音仿佛在你耳边歌唱。地球已经又远又小;紧挨着你头顶的云彩就像你的兄弟一样,你伸出手就能拥抱他们。

整个河面好像只有我们,除了远处依稀有一艘渔船停在河中央,上面坐着三个渔夫。我们沿河而下,两岸是郁郁葱葱的树林,没有一个人说话。

我掌着舵。

当我们靠近渔船的时候,我们看到正在钓鱼的是三个面容严肃的老翁。他们坐在三把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鱼线。红色的落日在水面铺上了一层神秘的光辉,给高耸的树林染上火红的颜色,让层层叠叠的云彩散发出金色的光芒。这神话般的时刻,让人心醉神迷,无比向往。紫色的天空映着小小的船帆,我们渐渐被暮色环绕,彩虹般的投影包裹着整个世界。黑夜,在我们身后亦步亦趋。

我们就像古老传说里的骑士一样航行在神秘的湖面,进入未知的黄昏领域,接近广袤的日落之境。

但我们没能进入黄昏的领域,却直接撞上了那三个老翁垂钓的平底船。起初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船帆把我们的视线都挡住了,但是从夜晚的空气中飘来的语言让我们了解到我们已经进入了人类的地界,而且他们非常生气和不满。

哈里斯把船帆放下来,我们才看到发生的情况。我们把三个老头撞得从椅子上跌下来,在船上倒成一片。现在他们正痛苦而缓慢地搀扶着彼此站起来,还得把身上的鱼拿掉。他们一边爬起来还一边咒骂我们—不是平时骂人的话,而是深思熟虑周到全面的长句子,不仅骂到了我们的整个事业,还包括我们遥远的未来,把我们所有的亲戚都骂了一遍,甚至和我们有关的一切事物都未能幸免——那排山倒海的咒骂哟。

哈里斯说,他们在船上呆呆地坐了一整天后,应该感谢我们带来的这个小小的兴奋。他还说年纪这么大的人这么大发脾气真是让他很惊讶。

但这话没起到什么作用。

之后乔治说他来掌舵。他说像我这样的灵魂不应该被困在掌舵这样的小事上——应该让一个更平凡的人来掌舵,否则大家都会被淹死。于是他接过了绳子,一直把我们带到马洛。

在马洛,我们把船泊在桥边,到皇冠旅馆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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