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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民主的几种烟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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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父中山先生“中国非民主不可”的遗教,中国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根据蒋委员长屡次在国民参政会中的公开表示,中国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根据在野的抗日各党派及全国人民的要求,中国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根据抗战期间政治改革为解决一切困难的枢纽,中国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根据同情及援助中国抗战的各民主国家对于中国的希望,中国非走上民主之路不可。但是直到现在,所谓中国的民主云云,仍留在国父的《中山全书》和蒋委员长的公开宣言中,在事实上并未曾实现,于是全国对民主政治实现的要求,一天天热烈和普遍起来,不但在前年八月的国民参政会第四次大会和去年四月的第五次国民大会中发生了要求宪政的激烈讨论,而且由于在野的抗日各党派及全国人民不满于政治上“挂羊头卖狗肉”的实际状况,民主政治运动是在一天天扩大。于是反民主者为之颤抖,为之丧胆,但却不敢明日张胆地反对民主,不得不在种种烟幕之下,企图乱人耳目,分散视线,阻遏民主政治运动的怒潮。

第一种烟幕是公开明言或努力暗示抗战和民主的不相容。这种烟幕,从抗战爆发以来就一直不停地放着。在第四次国民参政会通过要求实行宪政案以后,这种烟幕放得特别浓厚,他们公开宣言“实行民主必不利于抗战,要实行抗战必须暂时停止民主”。这种言论,或隐或现地,在“党报”“党刊”上简直是满坑满谷。但是蒋议长却在国民参政会中对要求实行宪政案的通过,表示非常重视,他公开郑重宣言:“敌阀末路虽临,而野心不戢,加以国际之变动,愈启其投机之欲念,故中国欲贯彻其绝对必要之作战目的,更须动员全民,加强长期抗战之一切设施……一切力量皆须发扬,一切缺憾皆须填补……提高民权,加强国本应为最要之务……”这至少说明了民主不但不与抗战不相容,而且“提高民权,加强国本”,反而与抗战大有裨益。我们现在所要求者只是政府要把领袖的指示见于事实,实行起来。

但是你如果不满足于抗战期间应该实现民主仅见于话语而不见于实施,对政府提出要求吗?那你可以看到另一道烟幕!反民主者以非常沉痛的姿态放出这样的烟幕:“朋友!请你睁开眼睛来看看中华民国的神圣国土上,是充满了民族的腥膻;成千成万的兄弟姊妹遭受奸淫屠杀;在这样的时候,我们应该向抗战的政府争自由呢?还是向民族的敌人争自由?……前方的战士正在和敌人拚死命,争胜负,后方的少数人却和政府打麻烦,要自由(指民主自由),扪心自问,这种言论与行动,对得起国家民族吗?”这确是很动人的论调,你在万分悲感中听了之后,除了收回政治改革的要求,除了立刻停止民主政治运动,怎么对得起“成千成万的兄弟姊妹”呢?又怎么对得起“前方的战士”呢?还是三缄其口,不要“打麻烦”罢!

但是我们为中国政治的光明前途,为中国抗战的光明前途,必须揭穿这种欺骗的烟幕!侵略我们的敌人的残酷是事实,我们必须向民族的敌人争自由也是不成问题的,但是横行无忌的压迫人民的党老爷,害国害民的贪官污吏,发国难财无恶不作的权贵,却不能以此为藉口而箝制人民对于民主政治、清明政治的要求,却不能以此为藉口而箝制被压迫被摧残的人民对于民主自由的要求。而且我们要铲除政治上的黑暗部分,正是要实现“提高民权,加强国本”,使我们“向民族的敌人争自由”得到加速的成功,正是要不辜负“成千成万的兄弟姊妹”,正是要不辜负“前方的战士”!老爷们感觉“打麻烦”头痛吗?这不是“少数人”的“打麻烦”,而是最大多数人的迫切要求,我们“扪心自问”,要“对得起国家民族”,只得对不住你们了!

第二种烟幕是把国家自由和个人自由对立起来。他们说:“要为个人争自由,须先替国家争自由。要为人民争民权,须先替国家争国权。”当然,“替国家争自由”,“替国家争国权”,这是谁也都赞成的。这里的妙处在一个“先”字,这“先”字初看起来似乎很可欢迎,因为能“先替国家争自由”,能“先替国家争国权”,你能表示不欢迎吗?烟幕的妙用就在此。“先”字的妙用在下文,即他们接着强调“我们要牺牲各个人的自由”,要“全体国民各人对自由的牺牲”。这暗示了个人自由和国家自由(或民权和国权)是绝对处于对立的地位,要保全甲,就非先牺牲乙不可。这个理论如果正确,你在抗战期间还敢主张民主政治或民权的实现吗?那你便犯了破坏国家自由,破坏国权的大罪!你看这烟幕是多么利害,老爷们为什么用尽气力把它放得乌烟瘴气呢!

为要揭破这又一欺骗的烟幕,我们要扼要地指出二点:

第一点是一般宪法上所规定的个人自由(我们《训政时期约法》及《抗战建国纲领》中对此都有规定)并不与国家自由处于对立的地位。个人自由,主要的是人民的生命财产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国家在宪法及法律范围内需要人民服兵役及贡献财产,不是侵犯人民的自由(在民主政治下,宪法及法律都是由民意机关通过的,不是老爷“要怎么办就怎么办”),人民生命财产在法律上应得的保障并没有被取消。至于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不但不与国家自由不相容,而且在“提高民权”之下,可以加强国力,动员民众,加速国家自由的争取,《抗战建国纲领》是在抗战爆发后,即由政府公布的,对于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有“与以合法充分之保障”的规定,便是明证。“替国家争国权”是民族主义,“为人民争民权”是民权主义,难道民权主义和民族主义是对立,是不相容的吗?难道三民主义在抗战期间应该改为二民主义吗(如果民生主义还在的话)?《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就已明白规定“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权”,难道是只顾个人自由而放弃了“替国家争自由”“替国家争国权”吗?最近国民政府又将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关于“申令各级官吏不得藉口军事,非法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及一切自由”的决议案,通令全国一番,难道又是只顾个人自由而放弃了“替国家争自由”“替国家争国权”吗?

我们要指出的第二点是:在不良的政治之下,人民的个人自由遭受种种的摧残,尽管“牺牲各个人的自由”,尽管“全体国民对自由的牺牲”,不但无益于“国家自由”的争取,而且因放纵党老爷的横行,贪官污吏的横行,权贵的横行,加深了政治的腐化,反而削弱了国力,妨碍到“国家自由”的争取。试一翻阅最近出版的《时代批评人权运动专号》中所报告的许多“摧残人权的事实”,有那一件是有益于“国家自由”的争取?抑是削弱了国力,反而妨碍到“国家自由”的争取?

第三种烟幕是诬蔑要求实现民主政治是要推翻现有的政治中心,是要颠覆政府。这是多么大的一个罪名!把这个罪名加在你的头上,你还敢再要求民主政治的实现吗?这样一来,老爷又可免“打麻烦”的头痛,反民主者大可高枕而卧,乐哉乐哉!但是如果要求民主政治的实现就是犯了颠覆政府的大罪,那么国民参政会以及国民党六中全会的召集国民大会实施宪政的决议都是颠覆政府的阴谋!(因为都还留在纸上,所以只得称为阴谋。)那末蒋委员长对国民参政会同人诚恳的表示:“关于提早颁行宪法,使国家得有永久性的根本大法,使建国的规模完全确立,使国民努力于国家之事,在义务上权利上,更有灼然共循的准则,这不仅是全国贤智一致所期望,也是中央这十年来所不断努力以求的一件大事”,难道“全国贤智”以及“中央”“十年来”都犯了颠覆政府的大罪吗?其实全国人民所希望者是抗战的最后胜利,在执行抗战国策的政府,谁也不想颠覆它,国民对于实现民主政治的要求,只是要改善它充实它,以加强对于抗战的领导则有之,要实现蒋委员长所指示的“一切力量须发扬,一切缺憾皆须填补,提高民权,加强国本”则有之,如说是要颠覆政府,那只是反民主者独出心裁捏造出来的产物,用来吓人罢了!

第四种烟幕是亡国的恫吓。他们遇着欧洲每一个国家在希特勒“闪电战”之下亡了国,便好像挥着一副眼泪一把鼻涕,不胜唏嘘地说,你看,亡了国的人民还有什么民主自由可说!亡了国的人民没有什么民主自由可说,这诚然是事实,但却不足以说明民主自由是要不得的,是不该要的,是可以让压迫人民摧残人民的党老爷们横行的。这理由实极简单。譬如我们看见有人不幸被打死了,指着对人说,你看,死了的人还有什么吃饭可说!这诚然也是事实,但却不足以说明饭是吃不得的,是不该吃的,是可以让专横无理的人抢去吃的。反民主的老爷们或老爷们的代言人,想把亡了国的人民没有民主自由可说的事实来奉劝中国人民不要再要求民主政治,这和有人把死了的人没有吃饭可说的事实来奉劝人们不再要求吃饭,不是同样的浅薄可笑吗?但是他们却津津乐道,说了再说,你又奈他们何呢?在最近的法国革命纪念日还听到这样的妙论:“法国是提倡自由平等最早的国家,法国今日是屈降了,法国国家今日丧失了自由,法国人民的自由在那里?”法国亡了,法国人民没有什么自由可说,你们为什么还在要求民主自由?这用意和上述的相同,所不同者是把法国的屈降,法国的亡国,都算在“法国是提倡自由平等最早的国家”这一笔帐上去!你看,这是多么危险!法国因为“提倡自由平等最早”,就不免屈降而亡国,如果提倡得迟一些,也许还有一线希望!所以你最好不再要求民主政治的实现,万不得已而取其次,慢一些要求,那么屈降或亡国之灾也许还可以有一线的希望不致发生!这是多么沉痛而恳挚的呼吁啊!但是这个烟幕无论费了多少心血发明出来,又必然是要失败的,因为法国的屈降和亡国不是由于民主政治的保持,正是由于民主政治的被摧残,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和法国是否最早提倡自由平等的国家,毫不相干!

以上所举的四种烟幕,是最常见的,总的目标是在反民主,虽趑趄忸怩,转弯抹角,“司马昭之心”仍然显而易见。

反民主者因痛恨“民主自由”,看到“自由”这个名词就觉得讨厌,所以极力主张改为“群己界限”。甚至有人认为滇缅路之所以糟糕,应归究于该路“拥有若干歌颂自由和民主的专家”,民主真该万死!但在国际方面,民主却相当时髦。美国正在强调援助民主国,反纳粹德国的各国也都在争取“民主胜利”,所以何部长早对美国广播说中国是“民主国家”,最近吴铁城氏又对美广播说中国的抗战不仅在争取自己的独立,同时也是为民主而战(见七月十六日香港英文《华南早报》),最近美国政治顾问拉第摩尔到港,也有人赶紧“敬告”他要认识中国是“民主国家”,“最显明的如国民参政会”,便是“充分表现”云云。可见民主政治对抗战的中国是确有益处的,如果真能百尺竿头进一步,其力量之伟大更可想见,稍稍忍耐“麻烦”为着“国家至上,民族至上”,实在是很值得的。不知反民主的先生们“扪心自问”,以为如何?

附记:本文刚脱稿,看见有人又发出一道反民主的烟幕,说论到英国“加强政治民主”,就是等于要“用阶级独裁来代替民主”!其实英国的民主政治是时时在发展中,时时在进步中,并不像我们样样以我们的现状为满足,听到“加强”就要急跳。例如英国的政治学权威拉斯基教授在英国积极作战期间,还著文大声疾呼,说英国要胜利,还应该“加深并扩大民主政治的领域”(见拉斯基所著《英国政治改革与胜利的联系》一文,登new york times oct, 20.1940),英国人自己常在努力求进步!我们能以自己讨厌进步的心情来阻止别人吗?自己讨厌乃至痛恨“加强政治的民主”,不妨明说,何必又来一道烟幕呢?国人要推动中国政治的进步,要时刻注意各种各式反民主的烟幕,要驱散这些烟幕,才能拨云雾而见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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