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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历史主义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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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cism

他没有翅膀,必定是在梦里飞翔。

——柯勒律治

我将这样一种信念唤作“历史主义”:人藉着运用其自然禀赋(natural power),就能发现历史进程的一种内在意义(an inner meaning)。我之所以说“藉着运用其自然禀赋”,因为我并不打算论及这样一些人,他们自诩靠着神启(divine revelation)就知晓整个历史的意义或某特定历史事件的意义。我所说的历史主义者请我接受他关于历史的内在意义的解说,理由就是他的学问和天分。假如他请我接受该解说的理由,只是该解说是在一次异象中显现给他的,那就成另一码事了。我对此无话可说。他的声称(其证据具有神圣及神迹的性质),不是我所能评断的。这并不意味着我正在划界,区分受默示的著述家和无默示的著述家(inspired and uninspired writers),并自个将其付诸应用。我不是要区分谁得了默示谁未得默示,而是要区分谁有此声称谁无此声称。对于前一区分,眼下我并不关心。

之所以说“内在意义”,因为我可不是将发现无论何种历史“意义”的那些人,都归为历史主义者。在我的术语表里,在诸多历史事件中找到因果联系,就是史学家的事,而不是历史主义者的事。一名史学家(historian),无需成为一个历史主义者(historicist),也可以从已知事件,推断出未知事件。他甚至可以从过去的事件,推断未来的事件;预测或许是蠢事一桩,但它不是历史主义。他可以在想象地重建过去的意义上去“解释”过去,让我们(尽可能)感到,一个12世纪的农奴或一位罗马骑士,会是什么样子,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一切之所以就是史学家的份内事,是因为在这些活动中,其结论跟前提一样,都是历史的(historical)。而历史主义者的标志则是,他试图从历史的前提(historical premises),得出超出历史的结论:形而上学结论,神学结论或(容我造个词)反神学结论。史学家和历史主义者,或许都会说某事“必然”发生。不过,出自真正史学家之口的“必然”,只诉诸一种“认知根据”( ratio cognoscendi ):由于a发生了,此前“必定”发生了b;如果私生子威廉来到英国, 他“必然”漂洋过海。而出于历史主义者之口的“必然”,则有着颇为不同的含义。它或许是说,事情结果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事情的背后有某种终极的、超验的必然性。当卡莱尔说历史就是一部“启示录”,他就是个历史主义者;当诺瓦利斯称历史为“一部福音”,他是历史主义者;当黑格尔在历史中看到绝对精神渐进的自我显现,他是历史主义者。当一名村妇说,她那邪恶公父中风瘫痪就是“对他的审判”,她就是个历史主义者。当进化论不再只是生物学领域的一个理论,而是成为解释总体历史进程的一项原则,它就是历史主义的一种形式。济慈的《海披里安》,是一部历史主义史诗,其中海神之劝导:

因为美丽是第一权力也该第一,

那是永恒的规律。

就是你能指望找到的历史主义的最佳标本。

本文意在指出,历史主义是一个幻象(illusion),而历史主义者在最好情况下也是在浪费时间。但愿我已经说清,批评历史主义者之时,我一点都没批评史学家。理论上讲,史学家跟历史主义者是同一个人,也不是没有可能。可事实上,这两个角色,很少合在一起。成为历史主义者的,通常都是神学家、哲学家及政治家。

历史主义存在于多个层面。最低级的历史主义,就是我方才提到的那种:认为我们的灾祸(通常都是邻人的灾祸)都是“审判”(judgements),审判在这里的意思是神的咒诅或天谴。有时候,这种历史主义企图诉诸旧约的权威来寻求支持。一些人说起话来,仿佛希伯来先知的独特标记就是用这种方式解说历史。对此,我有两点答复。其一,圣经是作为神所默示的书,来我面前的。我不准备跟先知较短论长。可是假如真有人认为,正因上帝喜欢向某些受拣选的人,将某些灾祸显明为“审判”,所以他就有资格以相同方式概括并解读一切灾祸——那我就要指出,这推不出来。当然啦,除非这人自称是个先知;这时,我就必须将他的声称交给更有能力的裁判了。其二,我们必须坚持,对历史的这号解说不是古犹太教的特征,既非其独特之处,亦非其可贵之处。相反,这恰恰是它跟流行的异教信仰的共同之处。将祸灾归咎于触犯神,进而找出触犯者并惩罚触犯者,在这世界上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因而也是世界通用的办法。《伊利亚特》卷一里的瘟疫,还有《俄狄浦斯王》开篇的瘟疫,就是马上能想到的例子。圣经的独特之处及可贵之处就在于,神让这种天真的自发的历史主义所领受的,是一连串的断然回绝;这些回绝,就体现在犹太人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在《约伯记》里,在《以赛亚书》里“受苦的仆人”身上 (《以赛 亚书》第53章) ,在我们的主就西罗亚灾难所作回答中 (《路加福音》十三章4节) ,在生来瞎眼的人身上 (《约翰福音》九章13节) 。即便这种历史主义活了下来,那也是虽有基督教它还是活了下来。它以朦胧的形式,定能存活下来。一些总体上当得起史学家之名的人受了蒙骗,写起东西来,仿佛一切胜与败不知怎地都是善恶报应(deserve to do so)。我们必须警惕“历史的审判”(the judgement of history)这类短语的情感意味。它可能诱使我们,陷入一切庸俗错误中最庸俗的错误:将大丈夫世代斥为娼妓的历史,奉为女神,拜偶像。这会令我们沉沦,低于基督教,甚至低于最好的异教。维京人和斯多葛派,也不至于蠢到如此地步。

不过,更精巧更文雅(cultivated)的历史主义,如今仍在声称,他们的观点跟基督教才是意气相投。恰如保罗·亨利神父(fr paul henri)最近在牛津大学的德内克讲座(deneke lecture)上指出的那样,如今司空见惯的是,说犹太教和基督教思想跟异教思想和泛神论思想的区别恰恰就在于它们为历史所赋予的意义。人们说,对泛神论者而言,时间里的一切都只是幻象(illusion);历史就是一场梦,而拯救在于醒觉。他们说,对于希腊人,历史变动不居,或充其量是个循环;意义不能在变化(becoming)里寻找,而要在存有(being)里寻找。另一方面,就基督教而言,历史则是一部故事,有着明确情节,围绕着创世、堕落、救赎和审判展开。它的确是神启之集大成,是包含了其他一切神启的神启。

我们并不否认,对基督徒而言,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必定就是这样。至于在何种意义上,我后面再做解释。目前我则认为,通常以犹太教或基督教思想为一方,以异教或泛神论思想为另一方,所作的对比多多少少是一种错觉。很明显,历史主义在现代世界,在黑格尔那里有其泛神论祖先,在马克思那里有其唯物论后裔。跟在我们手中相比,历史主义在敌方手中目前已被证明是一种强大武器。即便打算推荐基督教历史主义作为护教武器,推荐理由也最好就是“即便他是敌人,也应该向他学习” ,而不是基于任何想当然的内在气脉相通。回望过去,我们就会发现,这一对比适用于希腊人与基督徒,却不适用于基督徒与别的种种异教。比如说,跟荷马史诗不同,北欧神话里的神祇扎根于历史进程之中。活在诸神黄昏的阴影之下,他们惦记的就是时间。奥丁,差不多就是一位焦虑之神;就此而言,瓦格纳笔下的沃坦出奇地忠于《埃达》原本。在北欧神学里,宇宙历史既不是一个循环(a cycle),也不是一条河流(a flux);那是一部不可逆转的悲剧史诗(tragic epic),朝着死亡迈进,直至预示着末日之战的号角吹响。即便我们以可能受了基督教影响为由,将北欧泛神论排除在外,我们对罗马人又该当何说?很明显,他们看待历史,不是像希腊人那样不动心(indifference),那样只怀有科学的或逸闻的兴趣。他们看上去,就像一个历史主义的民族。我曾在别处指出,维吉尔之前的罗马史诗大概都是诗体编年史; 其主题也总是一个——罗马之诞生。维吉尔所做的事情就是,靠着他的象征构架(symbolical structure),给了这一恒久主题一个新的统一(a new unity)。尽管袭取的是神话形式,《埃涅阿斯纪》呈现的却恰恰是一种历史解读(a reading of history),试图表明尤比特的命令在安排着些什么。所有事情,都与作为个人英雄的埃涅阿斯无关,只与作为罗马始皇的埃涅阿斯有关。这一点,也差不多只有这一点,才使得他逃出特洛伊城、跟狄多相爱、下到冥府以及打败图尔努斯有了意义(significance)。“建成罗马民族是何等的艰难啊” ——对于维吉尔,整部历史就是一次大分娩。正是由此异教源头,有一种历史主义下传给但丁。《论世界帝国》( de monarchia )的历史主义,尽管娴熟地接入犹太教基督教框架,当然也是真诚地,但总体上却秉承了罗马人和维吉尔。圣奥古斯丁,确实也可以正确地形容为一名基督教历史主义者。但人们总是记不起来,他成为一名基督教历史主义者,是为了拒斥异教历史主义。《上帝之城》要应对的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将罗马之覆亡追溯至被黜众神之愤怒。我可没暗示说这事跟圣奥古斯丁不相宜,也没暗示说他的历史主义只是“对人不对事”( argumentum ad hominem )。不过,将他身上敌方事实上已经给他选好的一块地盘,看作是独属基督教的领地,则实属荒唐。

因而,一些人在基督教与历史主义之间所看到的紧密关联,在我看来,很大程度上都是幻象。从上文的考察来看,找不到支持这一观点的显见证据。我们这就盘查这一观点本身。

基于基督教的前提(on christian premises),表面上似乎就是历史主义立场的是这一点:由于一切事物,其发生要么由于上帝的意志,要么至少由于上帝的准许,因而推论就是,时间的全部内容(the total content of time),依其本性,都是上帝的智慧、公义及仁慈的显现。在这个方向上,我可以跟卡莱尔、诺瓦利斯或其他人走得一样远。历史,在此意义上,就是永远的福音,就是上帝之手写就的一部故事。假如由于一次神迹,时间的全部内容在我面前一览无余;假如藉着另一次神迹,我的心灵能够悉数把握这无尽事件;假如由于第三次神迹,上帝喜悦对这一切加以评说,因而我也就能理解这一切——那么说实话,历史主义者自诩在做的那些事情,我也能做。我能读出其意义(the meaning),能看出其模式(the pattern)。是啊,假如天塌了,我们也就能逮着云雀。 然而,问题并不是在从未赐予我们的条件下我们能做什么,甚至也不是在祖国曾许诺(我记得有这样的事)给我们的条件下我们能做什么,而是在如今的真实条件下我们能做什么。说历史就是上帝之手写就的一部故事,我不会与之争辩。可是,我们有文本么?(假如尘世从未见过一本圣经,却去讨论圣经是神的默示,这工作会无聊透顶。)

我们必须提醒自己,“历史”一词具有多重意涵。它或是指时间的全部内容:过去,现在,未来。或仅仅是指,过去的内容,但却是过去的全部内容,是如其本然的包罗万象的过去。其三,它或是指由现存证据所发现的那些过去。其四,它或是指由史学家辛勤发掘的过去,这发掘工作堪称“筚路蓝缕”,因为公众从未听说过这些从事实际发掘的史学开拓者。其五,它或是指大史学家整理已发现的事实,所整理出来的那个部分或那个版本。(这或许是最通行的含义:“历史”通常是指你读吉本、蒙森或三一学院院长时所读到的东西。) 其六,他或是指受过普通教育的人的心目中,朦胧飘荡的关于过去的模模糊糊的复合画面。

当人们说,“历史”是一部启示或具有一种意义时,他们所用“历史”一词是这六种意涵中的哪一种?他们恐怕事实上经常就是在第六种意涵里思考历史;既然如此,他们谈论启示或意义,就肯定极端令人难以置信。因为第六义的“历史”,是影子大地(the land of shadows),是“原始人”、“文艺复兴”或“古希腊罗马”之类魅影的大本营。无怪乎长期盯着它看的那些人,会看到模式(patterns)。在焰火中,我们瞧见了画面。对象越是漂浮不定,就越能刺激我们的神话机能或“融合”机能(mythopoeic or“esemplastic”faculties)。裸眼观月,月有颜容;用望远镜,颜容消失。同理,从(第六义的)“历史”觉察到的意义或模式,当我们转向更高意涵中的任何一个,就会消失。对于我们任何人而言,在学得最少的时期,那些意义或模式就越清晰。至于区分过“历史”一词不同意涵的那些人,没有哪个会继续认为,(第六义的)历史就是一部福音或一个神启。那只是一种视觉效果(an effect of perspective)。

另一方面,我们承认,(第一义的)历史就是出自上帝之手的一部故事。很不幸,我们没有弄到这部书。于是乎,躬行的历史主义者(practising historicist)的声称,能否站得住脚,就端看他是否成功表明,中间某个意义上的历史——第一义够不着,第六义对他无用——足够接近第一义的历史,从而共享其启示性质。

我们这就退而求其次,看第二义的历史:过去的全部内容,是如其本然的包罗万象的过去。这能救得了历史主义者,假如我们有理由相信两样事情:其一,对未来的可怕省略,并没有遮蔽这部故事的要点或意义;其二,直至目前,我们确实掌握了历史(第二义的)。然而,我们能够相信其中哪个?

假如直至历史主义者写作的那一刻,时间的内容碰巧包含了他为了得出总体历史意义(the significance of total history)所需要的一切,那么,这肯定是世界上最为幸运的事情之一了。我们坐车,背对着车头。对已经到了行程的哪一阶段,我们毫无概念。我们是在第一幕,还是第五幕?我们当前的疾病,是幼稚病,还是衰老病?的确,假如历史是个循环,我们或许还可以由所见到的碎片,斗胆猜测一下历史的意义。可是接着就有人告诉我们,历史主义者恰恰是并不认为历史只是循环的那些人。对他们而言,历史就是一部故事,有开头,有正义,有结尾。而故事之为故事,恰恰就是只有读完全部,才有可能理解的那种东西。即便有些故事(拙劣故事),其最后的章节无关紧要,因而其意味不是包含在整体之中,但你至少还是无法说出任何给定的故事是否属于这一类,除非你至少从头到尾通读一遍。后来重读时,你才可以略而不读结尾章节里的败笔。我如今就一直略而不读《战争与和平》的最后一卷。可是,我们读历史还没读到结局。结局那里或许没有败笔。假如历史就是上帝之手写就的一部故事,结局里更不可能有败笔;假如历史不是上帝之手写就,我们又如何能够认为,自己已经看到了“关键”?无疑,即便是现在,我们也能就这部故事说些什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扣人心弦的故事,或一部热闹的故事(crowded story),或一部有着幽默人物的故事。然而,有一件事我们一定不能说:它的意义何在,或它的整体模式是什么。

虽然我否定,但我们就姑且假定,从残缺文本中还是有可能看到整体意味(significance)。这时,仍有待追问,我们是否有此残缺文本。我们是否掌握迄今为止的时间的全部内容,如其本然,包罗万象?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过去,根据定义,不是当前。我正在力图申明的这一点,往往被一句有口无心的坦白偷偷打发:“当然啦,我们毕竟不是无所不知。”因而我常常感到绝望,绝望于是否能让这一点深入人心。问题并不在于,不可能无所不知;而是在于,(至少就数量而论)所知近于一无所知。在自己的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发现,时间中的每一刻都是满满当当的。每一秒,你都在受感觉、情感和思考的轰炸。这些感觉、情感和思考,因为数众多而无法悉数留意,必须索性置之不理的十有八九。生活时间的每一秒,所包含的内容都无可胜记。过去时间的每一秒,跟每个人都活过的那一秒一样。过去(我投历史主义者之所好,假定我们只需要考虑人类过去)究其实,就是数以百万又百万的这等时刻所构成的洪流:其总数超乎想象,其中任何一个时刻都复杂得无法整体把握。到目前为止,这一纷纭挥霍的现实(this teeming reality)的绝大部分,都甫一出现就淡出人类意识之外。关于自己过去二十四小时里的生活,在这一刻,我们没人能够给出一个完整说明。我们已经忘记;即便我们记得,我们也没有时间。新的时刻又加在我们头上。时钟每响一下,在世界上的每一块无人区,“历史”的难以想象的丰富及多样都从这个世界上消逝,跌入彻底遗忘(total oblivion)。在“过去的实况” 里的绝大多数经验,都被主体本人实时遗忘。他记住的那一点点(而且还记不准),会交流给别人的又只有一点点,即便是他最最亲近的人;关于交流给别人的这一点点,付诸记载的又只有一点点;记载的这一点点,又只有一点点传诸后世。“过去的事情传到我耳朵里已经只象一丝微风了。” 一旦我们认识到“过去的实况”意味着什么,我们就必须坦然承认,(第二义的)历史的绝大部分——以至于全部——我们都一无所知,而且仍将一无所知。即便我们全然知晓,也是全然无法驾驭。知晓拿破仑的生活里一分钟的方方面面,总得用上你自己生活里整整一分钟吧。这个时间,你花不起。

这些相当明显的反思,或许难不倒历史主义者。因为他会回答说:“当然啦,我承认我们不知道而且无法知道(其实,是不想知道)一切鸡毛蒜皮子事。这号事充斥着过去,一如充斥着现在:吻,蹙眉,挠痒痒,吸鼻子,打嗝,咳嗽。可是,我们知道那些重要事实。”对于史学家而言,这是个响当当的答复;不过对于历史主义者,我清楚不是这样。你会留意到,我们已经远远离开了第一义的历史——上帝之手写就的整个故事。一开始,我们就不得不放弃这部故事里那些仍在未来的部分。如今则好像是,我们甚至都没有得到我们称之为“过去”的那些部分的文本。我们只有一些节选;而这些节选,就数量而论,跟原始文本比起来,就跟一个词和大英博物馆的所有藏书比起来差不多。这就要我们相信,从这等规模的节选出发,人(在没有得到神启的情况下)就能得出原始文本的原意、构思或意图。这要变得可信,除非可以表明,这些节选在质的方面,弥补了量的不足。假如能弥补此不足,那么其质量就不得不出奇地好。

“过去那些重要部分都留下来了。”假如一位史学家这么说(我并不肯定绝大多数史学家会这么说),他用“重要”一词指的是,跟他所从事的特定研究的相关性。因而,假如他是个经济史学家,经济事实对他就重要;假如他是个军事史学家,重要的就是军事事实。而且他不会开始他的研究,除非他有理由认为,存在着相关证据。对他而言,“重要”事实通常都留下来了,因为他从事研究,端赖有可能会拥有他所谓的重要事实。有时候他会发觉自己打错了算盘。他承认失败,然后尝试新的课题。所有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而历史主义者,却处于不同立场。当他说“重要事实全都留下来了”,他用“重要”一词必定是指(假如他为此还会说点什么的话),显示了历史的内在意义的东西。对一位黑格尔式的历史主义者而言,过去的那些重要部分,就是绝对精神在其中渐次自我显现的那些部分;对一位基督教历史主义者而言,就是显现了神意的那部分。

在这一断言中,我看到了两个困难。其一是逻辑的。倘若历史真如历史主义者所言,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显现,就是上帝之手写就的一部故事,就是囊括了其他一切启示的启示,那么可以确定,他必须走到历史本身那里,让历史教他什么才是重要的。他事先如何知晓,哪一类事件就级别高于其他种类事件,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显现?假如他并不知晓,他又如何能够保证,它就是想方设法(多么顺呐!)得到记载的那类事件?

要是我们稍想一下,过去的一个事实藉以抵达后代或没能抵达后代的那个过程,第二个困难就显而易见了。史前陶罐留下来了,因为陶器虽易碎,但却难以毁灭;史前诗歌消失了,因为语词没有付诸书写,就会随风而去。这下是否就有理由得出结论说,史前并无诗歌,或者照历史主义者的标准,诗歌没有陶器重要?这下是否就发现了一条规律,重要手稿都留了下来,而不重要的都消失了?当你翻开一个老抽屉(比如说,你父亲的房子塌了),你难道没觉着奇怪,无足轻重的文件倒是留了下来,而人人都认为值得保存的文件却消失不见?我想,真正的史学家都愿意承认,他赖以工作的过去之遗存,更像是一个老抽屉,而不像是某长篇巨著的点睛之笔(intelligent epitome)。存留或消逝的绝大多数东西,都是因偶然机缘而存留或消逝;换句话说,这一结果的那些原因,跟史学家或历史主义者的兴趣没有丁点关系。命令这些机缘,让存留下来的一直恰好就是历史主义者所需要的,这对于上帝无疑是可能的。不过我可没看到证据,表明祂这样做了;我记得,祂没应许自己会这么做。

史学家所说的“文献”(the“literary”source),无疑记载了作者当初出于某种理由认为重要的东西。可是这一点也用处不大,除非那些作者跟上帝持有同一标尺。这仿佛不大可能。那些作者的标尺,彼此不一,也跟我们的不一样。他们经常告诉我们的,是我们并不很想知道的东西;而我们认为是本质所系的东西,他们则略而不谈。个中原由,不难瞧见。他们的重要标尺,根据其历史情境可以得到解释。我们的标尺,毫无疑问也可以。历史重要性之标尺,本身就镶嵌在历史之中。这样说来,我们藉助哪个标尺来判定,高调的黑格尔的意义上的“重要”事实是否已经存留下来?撇开基督信仰不谈,我们是否敢保证,我们认为意义重大的历史事件,就是跟假如上帝向我们展现全部文本、意在让我们评头论足时所发现的意义重大,恰好重合?成吉思汗为什么就应当比他的受害者的忍耐和绝望重要?我们认为举足轻重的人物,如伟大学者、军人及政治家,难道不会证明原来其主要的重要性就在于,引发我们从未听说过的一些个体身上的灵魂状态(state of souls)?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我们所称的伟大人物本身就不是基督为之而死的不朽灵魂;我只是说,在历史情节的整体之中,他们或许是小人物。假如从未通看整部戏,只听说过已经上演的几幕的零星片断,那么,时不时将穿金戴银的跑龙套的当作主人公,也就不足为奇了。

根据我们手头这份偶然的小小的遗存就去扮演历史主义者,在我看来就是浪费时间。对于历史哲学这门学科,我们有死之人都缺乏必要的予料(necessary data)。不是说历史主义企图总是浪费时间,它或许还会为虎作伥。它鼓励墨索里尼说,“历史令他如鲠在喉”,而事实上让他如鲠在喉的是欲望。胡言乱语什么高等种族或内在辩证,或许会被用来放开残酷及贪婪的手脚,平抚其良心。如今有哪位骗子或叛徒,在招募走狗或为自己壮胆时不会打包票说,他的规划不可避免,“注定实现”,就在世界已经前进的方向上?

在闲谈中,当我就此论题力图为自己辩解时,时常遭遇这一反问:“史学家也不知道全部,那么你会不会反对他们努力理解所知之事的尝试?”然而这在我看来,没问到点子上。我已经解释了,在什么意义上,史学家应该尝试去理解过去。他们可以从已知事件推断未知事件,可以重构,甚至可以预测(假如他们坚持如此的话)。关于历史,他们事实上可以给我讲说任何事情,只要他们喜欢,除了历史的元历史意义(metahistorical meaning)。理由明白得不能再明白。在一些探索里,残缺不全的证据值得一用。我们或许得不出确定性(certainty),但我们还能得出或然性(probability);有半叶面包片,总是强于没面包。可是在另一些探索里面,证据残缺不全,就等于没有证据。对于一个笑话,其余都听了但就是没听最后六个字,这就使得你在评断其“包袱”时,跟一字未听的人处于同一境地。在我看来,史学家所从事的探索是第一种,而历史主义者所从事的是第二种。不过,且让我们做一个更切近的类比。

设想有一部失传的希腊剧本,流传下来的残篇只有六行。当然啦,这些残片留存在语法著作里,语法学家引用它们,来演示罕见的音变(inflexion)。这也就是说,它们遗留下来,不是因为关乎戏之为戏的重要,而是因为某些人出于某种理由认为它们重要。即便其中一行就具有戏剧的重要性,那也是幸运巧合,而我们也全然不知会是哪一行。恰如我从未谴责古典学者,说他们除了弄出残篇的文本,再啥也没干;我也没有谴责史学家,说他们只是个年表编者。就让古典学者修补残篇,从中得出他所能得出的关于希腊语言、格律或宗教的任何结论。不过,切莫让他来给我们谈这部戏作为戏剧的意味深长(significance)。对此目标,他眼前证据的价值,就等于零。

残缺文本的例子,也可以换个法子运用一下。姑且假定有一部损毁的手稿,其中只有少数篇章尚可辨识。这些我们仍旧能读的部分,对于极有可能一以贯之以至于遍布全体的那些特征而言,如拼写或书法,或许就是大致不差的证据。基于这些证据,一个古文字学家,犯不着斗胆,就可以推断抄写员的性格和国别。一个文学批评家,要正确推断整部文本的意图,机会就要少很多了。这是因为古文字学家应对的是,循环出现或重复出现的东西;而文学批评家应对的则是,独一无二且始终就独一无二的东西。尽管不是很有可能,但还是有可能,所有那些被撕的、被涂的或遗失的页面,出于另一位抄写员之手;假如不会这样,那么,说他在我们无法查对的那些篇章里改换自己的书写习惯,就更没可能了。而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什么东西来阻止(页面底端)尚可辨识的这一行:

十兄弟中,厄里米安最为高贵。

在如今遗失的下一页,接着类似这样的句子:

人们如此相信;因而

众人所信大都捕风捉影。

这就给人们会问的一个问题,提供了答案:历史前提只应得出历史结论,我自己的这一准则,是否蕴涵着一个推论,说科学前提只应得出科学结论?假如我们将怀特海、金斯 、艾丁顿的思考,称作“科学主义”(跟“科学”脱然有别),我是否还会像指责历史主义者那样,指责科学主义者?既然目前我还能看见自己的路,我倾向于回答“否”。科学家和史学家,在我看来,就相当于我的比方里面的古文字学家和文学批评家。科学家研究的,是实存里面重复自身的那些因素。史学家研究的,则是其中独一无二的。两者拥有的都是残缺手稿,不过,残缺的害处决不一样。重力的一个样本,或书法的一个样本,跟我们所看到的恰恰相反,二者是一样好。可是,一桩历史事件或一行诗,不仅跟别的不一样,而且在其实际语境中的意义也不同于在别的语境。正是由于这些差异,才产生了整体的独一无二性。为什么在我看来,跟一位成了历史主义者的史学家相比,一个成了科学主义者的科学家处于一个更有利的位置。从我们所掌握的宇宙物理知识得出“上帝是一位数学家”的结论,或许不是特别明智;然而在我眼中,比起从历史知识里得出祂的“审判”之类的什么结论,却要明智得多。“不可细究玄妙的事和上帝的奥秘”, 《效法基督》的作者如是说。 他甚至建议我们,“不要为圣人们的功绩争辩”。

但愿我不会遭到误解,我这里可不是全盘否定在历史中得到神启的一切路径。在一些伟大事件中(体现在信经中的那些事件),我们拥有我所相信的圣言(divine comment),这些圣言将我们需要知道且能够知道的深远意义,说得一清二楚。至于别的事件,我们绝大多数人无论如何都无由得知,我们就没有这样的言语。同样重要的是,切记我们都有一个虽有限却直接的路径,通向第一义的历史。我们都被容许,说实话是被迫,去一句一句读历史,每一句都被标明是“现在”。我当然不是指通常所谓的“当代史”,那是报纸的内容。在一切历史当中,那可能最为虚幻,不是出于上帝之手的一部故事,而是出于外事办、煽动家以及记者之手。我指的是,我们每一位在自身经验中,每时每刻都在遭遇的真实历史或元初历史(the real or primary history)。它虽然极有限,但却是上帝写就一手文本,纯粹,没被编辑,未遭删改。我们相信,那些寻找的人就能寻见圣言,足供他们理解文本,只要他们需要;因而上帝在每一刻都“显现在历史中”,也即显现在麦克唐纳所说的“神圣当下”(the holy present)之中。除却当下,在哪里能遭遇永恒?即便我抨击历史主义,那也不是因为我对元初的历史(primary history)、对每一经验中这一直接来自上帝的真实启示,心无敬意。毋宁说,正因我太尊敬这一真实的源历史(the real original history),以至于对此事无法视而不见:那本属于它的荣誉,却抛洒给了那些碎片,碎片的拷贝,碎片的拷贝的拷贝,或对拷贝的拷贝的浮泛记忆。在“历史”的名目下,很不幸,这些东西还与它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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