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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端平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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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弥远死前将最受信任的郑清之升为右相兼枢密使,薛极为枢密使,乔行简与陈贵谊为参知政事,安排好后事才撒手死去。理宗将明年改为端平元年(1234年),沉默了十年,他终于熬出了头,开始亲政。

旧史家将理宗端平亲政后的一些改革称为“端平更化”,近来有学者认为理宗的这种改革一直持续到淳祐年间(1241—1252年),严格说来应称“端平淳祐更化”。这一说法不无道理,但毕竟端平年间出台的改革措施最多,改革力度也较大,这里姑且沿用旧称,但所说内容间或也延伸到淳祐之政。更化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罢黜史党。史弥远一命呜呼,他那些遍布朝廷的心腹党羽也失去了靠山。理宗惟恐引起政治地震,对史弥远曲加维护,但对其党羽则决不宽贷。还在史弥远病危期间,理宗夜降诏旨,罢免了梁成大。端平元年五月,流放千夫所指的“三凶”:李知孝瑞州居住,梁成大潮州居住,莫泽南康军居住。袁韶因趋附史弥远而位居执政,赵善湘以史弥远的亲家而擢任制帅,也都遭到台谏的论劾而相继罢任。其他被罢黜的史党爪牙不胜枚举。

其二,慎择宰相。理宗纠正了宁宗嘉定以来权臣独相的局面,谨慎简选宰相,使这一时期的政治相对稳定。郑清之任相虽出于史弥远的安排,但他是理宗的老师,又参与拥立,因而也深受理宗信任,端平更化时,其相位并不因史弥远推荐而有所动摇。郑清之不像史弥远那样专断,史称他“不好立异”,在配合更化上君臣倒也投契。端平三年,理宗因用兵失利下罪己诏,他也罢去相位,但理宗对他仍眷顾不衰。史称郑清之“端平初相,声誉翕然”,对当时召用正人,出力尤多。

端平二年,乔行简开始与郑清之并相,清之去位以后,理宗让他独相三年,嘉熙三年,因老病改为平章军国重事。史称他“历练老成”,参与更化决策时间最长,对加强边防、整顿财政、荐引贤能贡献颇多。

李宗勉与史嵩之在嘉熙三年并任左右相。宗勉为相仅两年,即卒于任上,史称他“守法度,抑侥幸,不私亲党,召用老成”,有“公清之相”的美誉。史嵩之其人,不是贤相,却是能臣。他第二次经理京湖防务时,荐士三十二人,董槐、吴潜后来都称贤相。史嵩之任相以后,京湖用孟珙,川蜀用余玠,在其后抗御蒙古南侵中都功绩卓著,可谓识人。

但史嵩之因是史弥远之侄,时人对史弥远的一口毒气都呵在了他的身上,后人对他也没有好感。他与乔行简、李宗勉先后并相,时论评曰:乔失之泛,李失之狭,史失之专。他为相六年,略有史弥远专断的余风。淳祐四年(1244年),丁父忧,理宗命他起复,舆论大哗。人们联想到史弥远在宁宗朝起复后专政二十五年的旧事,不断上书以儒家伦理抨击他,太学生、武学生与临安的府学生也轮番上书。理宗也唯恐他成为史弥远第二,便让他守丧,服除以后,借助舆论的力量也没有再起用他。因受史弥远的牵累,后人对他与郑清之俱无好语,平心而论,两人固然绝非贤德之相,但也绝非权奸之相。

其后,范锺与杜范并相。史称范锺为相,“直清守法,重惜名器”;杜范任相,都民“欢呼载道”,都有令誉。嘉熙五年,杜范死在宰相任上,游似与范锺并相,两人虽政见不合,但都能克制和配合。

淳祐七年(1247年),边事转急,理宗再相郑清之。但郑对御蒙并无贡献,而且“政归妻子”,其子卖官鬻爵,令其政声大坏。淳祐十一年,郑清之去世,由谢方叔与吴潜并相,吴潜也称“贤相”,但在位仅一年;谢方叔直到宝祐三年(1255年)才罢相,这时,理宗之政已由更化图治的前期转入嗜欲怠政的后期。

综观理宗端平、嘉熙、淳祐之际的宰执,除郑清之与史嵩之的评价,尚有争议,其他宰相与执政,大都一时之选,较孚人望。

其三,亲擢台谏。史弥远专政,台谏成为权相的鹰犬,理宗都看在眼里。史弥远一死,他就宣布“收倒持旁落之权,聿更大化,择特立独行之士,亲擢紧官”,把擢任台谏权攥在手中。这一时期,他任命台谏四十余人,知名的有洪咨夔、李宗勉、李韶、谢方叔、江万里、程元凤、李昴英等,大多立朝正直,议论恺切,使端平更化中的台谏风采成为南宋晚期最后一抹余晖。

其四,澄清吏治。光、宁以后,吏治大坏,及至理宗亲政,更是贪浊成风,贿赂公行。理宗亲自撰制《审刑铭》、《训廉铭》等,把道德宣传与法律约束结合起来,规定官员犯赃与谋杀、故杀、放火列为同罪,贪赃移作他用者籍没其家,推行吏部考功条法,惩办了一批赃吏。

官吏冗滥是吏治腐败的又一现象,往往六七人盯住一个候补官缺,既消耗国家财政,又影响行政效率,更造成跑官行贿。理宗对此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取消堂除陋规。堂除是权臣专政下的政治陋规,也为内降恩泽滥授美差留下了后门。堂除之阙还给吏部后,“赴选调者无淹滞,合资格者得美阙”,有效抑制了内降恩泽。

二是减少官吏权摄。所谓权摄就是不够任职资格者代理为官,官员队伍因而膨胀。理宗规定,内地如缺州县官,必须由现任官出阙;出任两任通判者其中一任必须到两广四川等偏远地区任职,确保那里官阙不再权摄。

三是控制取士人数。从端平到淳祐的六次科举取士,每举平均取士约四百五十人,比起理宗宝祐以后七次科举取士每举平均约六百人来,大约少取四分之一,也应是减少冗官的措施之一。

四是严格升迁制度。为了抑制侥幸得官和越级提升,理宗规定:在朝的宰执、台谏、侍从以及在外的监司、帅守不许徇私荐举;未历州县官者不得入朝为郎官,已经在朝为郎官者必须补上这一任。

其五,整顿财政。理宗亲政,财政上面临物价飞涨、国库空虚两大问题。前者主要是滥发纸币造成通货膨胀,后者主要是端平入洛的军费开支与应付冗官的行政花销。回应前者的主要措施是停止发行新币,适当回收旧币,严禁伪造楮币。这些措施有一定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南宋后期日渐严重的会子危机,对此将在《会子危机》里细说。

应对后者的主要措施是严格会计制度,实行节用方针。端平元年,理宗命尚书省设局审计户部财赋收支,下令编制《端平会计录》。嘉熙二年(1238年),命各州府仿照户部会计式样,立簿记录出纳,每季送呈尚书省计簿房,作为考核官员的标准之一。端平二年,宰执自愿减半俸,以为提倡节用的表率。这年九月,理宗命大臣审定节用项目,范围上自宫掖,次及朝廷,下至州郡,指示“毋牵私情,毋惑浮议,日计之虽不足,岁计之则有余”。

其六,尊崇理学。韩侂胄倒台后,理学地位逐渐上升。理宗即位前就向郑清之学程朱理学,即位后又让真德秀讲授朱熹的《四书集注》,宝庆三年,进封朱熹为信国公,凡此都表明他对理学十分热衷。端平亲政,理学家们掀起了为程朱理学争正统的热潮,理宗也成为理学官学化进程中举足轻重的一位君主。

端平元年,他下令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和朱熹入祀孔庙。次年,理宗采纳李的建议,享受入祀孔庙待遇的改为胡瑗、孙复、邵雍、欧阳修、周敦颐、司马光、苏轼、张载、程颢与程颐。从这一名单,反映出程朱理学虽已成为主流派,但尚未定于一尊,蜀学领袖苏轼与文坛泰斗欧阳修都名列其中。

淳祐元年(1241年),理宗分别追封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为汝南伯、河南伯、伊阳伯、郿伯,与原先所封的信国公朱熹同为儒学嫡传正宗,令学官列入孔庙从祀。与此同时,理宗宣布王安石是儒学“万世罪人”,黜出孔庙;胡瑗、孙复、苏轼、欧阳修也被迁出,司马光则陪了绑。

景定二年(1261年),司马光又与邵雍、张栻、吕祖谦补祀入孔庙,这是南宋最后排定的名单,程朱理学的官学正统地位宣告确立。

擢用理学之士,也是理宗表彰理学的重要表现。起用真德秀、魏了翁对朝野影响最大。真、魏被史弥远排斥出朝,在理学成为儒学正统过程中最有贡献,当时并称二贤。端平元年,理宗召真德秀为翰林学士,魏了翁直学士院。当时,物价腾贵,民生憔悴,人民对他们回朝寄予厚望,民谚曰:“若欲百物贱,直待真直院”。但他们入朝后大谈“正心诚意为第一义”,对物价虽采取过措施却收效不大,民谚失望地说:“吃了西湖水,打作一锅面。”次年,真德秀升任参知政事,仅两月就去世。魏了翁立朝仅六个月,也出朝督视京湖江淮兵马,不久自求罢官归里。理宗召用真、魏,主要用意是借此起推崇理学、任用贤能的象征性作用。

当然,上回已细说过的端平入洛,收复三京,也是端平更化的内容之一。端平更化是韩侂胄以后南宋后期黑暗政治中唯一的短暂亮色,对革除史弥远专政时的弊政,对稳定理宗亲政后的政局与社会经济,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但对端平更化不宜估价过高,更不像当时人所鼓吹的是什么“小元祐”。南宋王朝病入膏肓,已不是那些澄清吏治、整顿财政等治标不治本的措施所能奏效的。端平入洛只落得仓皇北顾。清除史弥远余党也畏首畏尾。在用人方面,当时就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非是端平君子无益于国人,乃是朝廷任用不笃,未能使君子展尽所长。”更化唯一成功的大概要数尊崇理学,理宗的庙号也因此而名至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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