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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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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比·麦考斯兰在格林尼治村租了一套漂亮的公寓。房租是她在皮茨菲尔德的家人帮她付的。就在毕业前,一家出版社曾经答应给她一份工作,但实际上并未完全兑现。她面试时见过的那个人——也是这家机构的合伙人——带着她参观了办公室,送了她一些他们出版的书籍,然后把她介绍给了一位在私人办公室里抽烟斗的编辑。这位勒罗伊先生是个肥胖的年轻人,留着黑色的小胡子,浓密的眉毛乱糟糟的,合伙人在场的时候,他表现得非常热情,但是合伙人走了之后,他非但没有马上给莉比安排一个工作的地方(莉比已经偷偷瞄到了编辑部的一个空闲桌位),反而告诉她一周之后再来。然后他又说要给她一份手稿,让她回家阅读,当作试工。读完一部手稿并写出一篇摘要和一篇评论,出版社会付给她五美元的工资,他认为她一周应该能够完成三部,相当于半工半薪——但更好。“如果你来办公室上班,”他说,“我们最多给你每周二十五美元的全职薪资,而且你还要负担车费和午饭钱。”他问莉比是否真的需要这份工作时,莉比说她确实需要。她觉得如果他认为她迫切想要挣钱的话,或许会多给她几份手稿。

反正,她是不是真的需要工作应该跟他无关。她的背景非常适合在出版界供职:能流畅阅读法语和意大利语,作为瓦萨文学杂志的主编有审稿、校对和排版的经验,选读过短篇小说和诗歌写作的课程,打字熟练——这些都是这个行业需要的技能。但是考虑到竞争,莉比在给勒罗伊先生写报告的时候仍然颇费了一番心思,她特别选择了皮茨菲尔德的一家工厂仍在生产的天蓝色打印纸,并且用三倍行距打印,最后还用蓝色硬皮封面装订成册。在瓦萨期间,她论文的“外部装潢”就是出类拔萃的。她总会给周论文加一个扉页,并加一个版权标记——这是她特有的方式,她的藏书票上也有同样的标记。她的笔迹很独特,字母“e”都用希腊体书写,大写字母都用花体。基切尔小姐马上就注意到了英语105班的“这位字迹娟秀的文艺女青年”。她写的文章被天性热情的基切尔小姐称作“文思泉涌”,经常被发表在大一的《范文》杂志上,而且大一时她就已经受邀加入了瓦萨文学杂志的编辑部。莉比的专长是描写。班级纪念册里,她照片下面的座右铭写着“这个被寄予希望的美人确实在创作”(托马斯·卡鲁)。

她的姨妈在菲耶索莱有一栋别墅,莉比童年时在那里住过一年,并且在佛罗伦萨最好的家庭小学就读,之后还在那里度过了无数个夏天——确切地说,是两个。莉比总是夸大其词。她的意大利语讲得非常流利,带着俏皮的托斯卡纳口音。她大三时非常想出国到博洛尼亚大学就读,因为她读了一部迷人的小说,名叫《法律女神》,讲的是文艺复兴时期,博洛尼亚的一位拥有法律博士学位的知识女性,在遭到马拉泰斯塔家族的人强暴之后又被掳走的故事(大一那年,她们和韦尔斯利学院就审查制度展开的辩论大赛中,莉比曾是替补成员)。但是她又担心离开学校一年可能会导致她失去自己梦寐以求的“王冠”,她期待着当选学生会主席。

莉比打篮球(中锋),在班里平平无奇的同学中间有一大群追随者。她是意大利协会的主席,大二那年还当过班长。她也积极参加社区教会的活动。不过在竞选学生会主席这件事上,最后还是北楼那些更厉害的人物压倒了她,那是些不择手段、丧心病狂、拼命为自己拉票的瓦萨人,所以她们在大四时赢得了班里所有的职位。大一接近尾声的时候,她们曾问莉比要不要加入她们,但莉比认为莱基的小圈子更时髦一些。结果到头来,莱基和其他人甚至不愿意帮她竞选。

莉比刚开始和人交朋友的时候关系非常好,但随后那些人就对她失去了兴趣,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似乎是她的命运(到目前为止)——“她们离我而去,让我有时追寻。”[1]她们也会这样。莉比钟爱《人性的枷锁》,以及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埃德娜·米莱、埃莉诺·怀利和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很多作品,可是她再也找不到人跟她谈论文学了,因为莱基说她过于多愁善感。矛盾的是,在她们这群人之外,她的人气最高,但是在她们中间,她却最不受欢迎。比如,她让腹有诗书却深藏不露的海伦娜加入了文学杂志的编辑部,之后,海伦娜竟然悄悄地“反水”,和一小撮想要发表“实验文学”的人站在了一起。她和自己的死对头诺琳·施密特拉普联手撰写了“致编辑的一封公开信”,号称学校的文学杂志已经不能代表瓦萨的写作风格,而是成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文学小圈子的遗产。在院系老师的建议之下,莉比顺势而为,推出了一期“实验文学专刊”,然而这种形势却把她卷了进去,因为其中一首诗后来被证实是个恶作剧,是某个聪明的大一学生讽刺现代诗歌的恶搞之作。不过紧接着的那期刊物里,莉比力推的一篇小说又被人发现逐字逐句地抄袭《哈泼斯》杂志发表过的一个故事。为了那个女生的前途,院长和《哈泼斯》杂志沟通过之后,把事情压了下来。这件事莉比只告诉了她最信任的死党,结果还是有人背着她(可能是凯)说了出去,很快,和她对立的小团体就开始散播这个消息。她们说,不小心被恶作剧骗过去是一回事,但是把一本过时的二流杂志上毫无新意的文章当作原创作品发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莉比无法真正理解她们指责的后半部分,她最大的理想之一就是在《哈泼斯》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或者一首诗。而且看着吧,姑娘们,注意看,一年之前,也就是去年的冬天,她的这个理想终于实现了。

如今,她来到纽约已近两年,一开始和两个同样来自皮茨菲尔德的女孩一起住在都铎城公寓里,如今独自住在她自己找到的漂亮公寓里。她渴望成功,她的父母也对她寄予厚望。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她的哥哥终于在工厂里找到了一份工作,她的姐姐也嫁给了一个叫哈克尼斯的人。所以莉比可以自由地展翅高飞了。

勒罗伊先生一开始就给了她一大堆手稿。她只好到马克·克罗斯专卖店去买了一个非常时髦的黑色小牛皮女式公文包来回装运这些稿子。“你是成功人士啦,莉比!”她在都铎城公寓的室友们看到她提着沉重的公文包、步履蹒跚的样子时惊呼。不仅如此,她还得给《星期六文学评论》和《先驱论坛报书评》写一些书评。她的室友们十分嫉妒,因为她们只上过凯瑟琳·吉布斯秘书学校。她的家人高兴极了,于是同意她在外面自己租公寓。莉比显然想致力于文学事业,她的哥哥到纽约看望她之后回去跟父母汇报说。她的父亲把她收到的第一张工资支票复印并装裱在了镜框里,挂在她书桌上方的墙上,还装饰着从父母家花园里摘下的月桂枝,以表明她的成功。

写书评的想法完全来自勒罗伊先生。有一天,她向他请教如何能够快速进步的时候,他对她说:“你可以尝试写一些书评。”碰了一鼻子灰后,她去找了埃米·洛夫曼小姐和范多伦夫人(她叫艾里塔,是卡尔·范多伦的妻子),她们都同意给她机会试一试。但《纽约时报》的大门她还没有敲开。

勒罗伊先生给她的大部分手稿都是小说,莉比更钟爱的传记类作品则被他留给了专家们,此外,他还没有让她尝试法语或者意大利语的书稿——自己毕竟还是资历太浅,她想。莉比把情节摘要写得很详尽,因为她不希望把做出决策的重任全都担在自己身上,而且她经常为了撰写批注工作到深夜,力求为作品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她渴望成为一名编辑,她觉得那是出版行业里最有魅力的工作——不只是审稿,还有创造性地改写。她也尽量用创造性思维去阅读那些书稿,把自己当作达里恩的一个家庭主妇,或者一个普通的秘书去进行判断。她认为,出版商的工作显然是贴近大众,而不是为了让莉比·麦考斯兰满意。所以她尽量把每一部小说都当作未来的畅销书。《先驱论坛报》的编辑也有同样的想法,她曾经用甜美的南方口音告诉莉比:“麦考斯兰小姐,我们认为每一本书中都有值得让每一位读者去关注的优点。”

不过,她提交报告的时候,勒罗伊先生却开始若有所思地打量她。不应该是因为她的衣着,她特意按照自己想象中审稿人的样子来着装:整体风格整洁但不艳俗,收腰女式衬衫,素色半裙,有时候前胸带点褶,有时候领口处会戴上曾祖母艾尔顿传给她的贝壳浮雕胸针——总体效果有点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格,像是豪威尔斯小说中的一个“特工人员”(莉比喜欢老派的用词)。如果以后能到办公室坐班,她还打算在真正的领子外面别上纸做的假领子。天冷的时候,她会穿上一件毛衣、裙子,再配上一些金珠子或珍珠。那些珍珠不是来自东方的天然珍珠,而是养殖的,不过在勒罗伊先生看来可能像是廉价商店里买的便宜货。她很怕是她的报告有什么问题。他之前曾经暗示过,她不需要给一部她并不喜欢的小说写那么长的一篇描述。不过她说自己只是太想把工作做好了,要让他觉得这个工人他没白雇。

她发现他经常读同一本杂志,还注意了一下杂志的名字——《新大众》,他有时候也会读一本叫作《铁砧》的杂志,或者名字更加古怪的《党派评论》杂志,她在华盛顿广场的书店里也尝试着读了一下最后一本杂志。这让她有了一个主意,她在谈话中“不小心”说出“工人”这个词,好向他暗示她也属于受压迫的劳苦大众。传闻说,出版界里有不少激进派。但即使是那样,勒罗伊先生也不是切斯特菲尔德勋爵那样的作风。他穿着衬衣坐在那儿,面色冷淡,身躯肥胖,向后仰在办公椅上,揉搓着他的小胡子,莉比有时候甚至感觉他不太习惯和女人味十足的女性打交道。她有一个习惯:头歪向一边,然后急切地向前探出下巴,两片嘴唇稍稍分开,仿佛正在听音乐。这个姿态似乎让他感到尴尬,因为每一次她这样做的时候,他就会停住话头,然后皱起眉头。

“你不需要通读它们。”有一天,他用两根手指托起她的蓝色文件夹,一边抽着烟斗,一边突然对她说。“有些审稿人只是看个大概意思。”一头金发,戴着海军蓝贝雷帽的莉比坚决地摇了摇头。“我不介意,真的,先生,”她高声说,“而且我愿意打破出版商不看手稿的传闻。你可以对着《圣经》发誓这些确实已经被读过了。而且如果我自己花时间去通读,你是没法反对的。”

他叼着烟斗从书桌后面站起来,开始来回踱步。“如果你真的想要以此谋生的话,麦考斯兰小姐,”他说,“你就必须把它当作计件工作,像那些低薪的工人一样合理安排你的时间。”“不要叫我‘工人’。”她笑着说。“哦,是吗?”他回应时没有笑。“真的,”她继续道,“我爱这份工作。我属于那种不读完故事的结局就不会把书放下的极少数人。文字对我有种魔力。即使是最糟糕的文字和条理也不例外。我自己也写作,你知道吧。”“给我们写一本小说吧,”他突然提出,“你写得好极了。”莉比点起一根香烟。她小心地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因为他的几句甜言蜜语就被他带偏去从事写作。“我还没准备好。我的致命弱点在于结构,但我在学习。阅读这些手稿让我受益匪浅。当我开始写作,打开我的老雷明顿打字机,敲出‘第一章’的时候,我会从他们的错误中受益。”他回到办公桌前,敲打着烟斗里的烟灰。“如你所说,你是利用自己的时间去做的,麦考斯兰小姐。但是一审的职责是节省二审的时间,也节省自身的时间。你这样做不划算。”“但我要把这份工作变得有趣啊,”莉比抗议道,“所有的工作都应该是有趣的,甚至体力劳动也不例外。说得对,说得对!”她欢快地喊道,这是她在瓦萨学到的方法。然而勒罗伊先生一言不发,于是她喃喃道:“看起来似乎不太妙。”

莉比把手里的香烟捻灭。她通常会让自己在办公室待十五分钟,这样看起来像是在拜访,但是一般来说,和勒罗伊先生会面很难持续那么长时间。她最害怕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办公室里的人一般都会通过起身来暗示会面结束,但是勒罗伊先生要么继续坐在桌边,要么仍然在房间里不停踱步。他有时候表现得好像已经忘记她是来拿新一批手稿的。哪怕她已经穿好了大衣,戴上了手套,他似乎也没注意到她正准备告辞,他的目光也从没瞟向过书桌的抽屉——莉比知道,那里就是存放新书稿的地方。那是个很大的抽屉,像个大号储藏箱。莉比也放低身段用了双关语,把它称为“疯人院”,因为每次等待他打开那个抽屉的过程都能把她逼疯。有时候她不得不提醒他,但一般来说,她发现只要自己等的时间足够长,他就能想起来。不过,每一次她都感觉到自己的职业生涯岌岌可危,因为每一分钟对她怦怦乱跳的心脏来说,都像永恒般那么漫长。最终,他还是会抽出几份手稿丢在桌面上。“给你,先看看这些吧。”或者往抽屉里看一眼,然后咳嗽着说:“这周的稿子不太多,麦考斯兰小姐。”而莉比抻抻脖子就能看到,那个抽屉基本上是满的。她很害怕有一天——她常常想象这种可能性——那个抽屉不会再为她打开。她会穿上大衣(款式简单的天鹅绒领子海军蓝大衣),带着空空如也的公文包走到寒风凛凛的街头,之后,她永远不会再跟勒罗伊先生见面——她的自尊心不允许她这样做。

实际上,莉比每次跟勒罗伊先生见面之后,都会到施拉夫特去喝杯麦芽酒。今天是个充满不祥之兆的日子,她步履蹒跚地走出办公室,因为她只拿到了一份手稿,这足以表明她的烦恼。前途一片黑暗。天寒地冻,孤苦伶仃。“一审的职责是节省二审的时间。”她拿起下午茶的菜单,对着额头扇风,让自己认清事实:几个月以来,他一直慢慢地打击她,暗示一个接着一个,这都是在为最后一击做铺垫,就像是一个作家在引读者上钩!他倒不如直接对她说:“恐怕你不符合我们的要求,麦考斯兰小姐。很抱歉。”那会善良得多。没有比这句话更简单的了。她会理解的。毕竟出版商分配审稿任务也不是做慈善。“谢谢你的坦率,勒罗伊先生,”她会这样回答他,“有时间和我一起喝下午茶吧。我会永远把你当朋友。”

过了一会儿,莉比啜饮着麦芽酒,开始意识到她是个多么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想法。问题在于,她一直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理解两人的会面,她的解读因为把心思集中在了那个抽屉上而显得隐秘且疯狂。但是站在勒罗伊先生的角度来看,那不过是日常工作而已。他需要给很多审稿员分发手稿,她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如果作者不给他寄手稿,他也没办法凭空变出更多的稿子来。此外,他还得保持公平,不能偏向她而让那些靠这份工作养家糊口的老审稿员没有活干。从他那拧成一团,总是看起来为难的眉毛,你就能看出他是个公平的人。而且今天他这么不留情面地说她,也是想教给她一些行规,抑制住她“追求精湛技艺的天性”,因为商业市场消化不了太有创意的内容。他很可能丝毫没有察觉到他在她少女的心扉中激起了多少希望与恐惧的骚动。他只是把她当成出版社雇用的一个审稿员而已。当他说这周没有太多稿子的时候,他的重点是“这周”。而且她刚才想的也是千真万确的:对他来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告诉她,她不符合要求——如果他真是那么想的。他每天都得跟某个倒霉鬼说出这种话吧,比如退还书稿的时候。为什么她从来没考虑过这一点呢?

她突然想到,如果写一篇小说时先从她自己的叙述角度,再从勒罗伊先生的叙述角度去阐明两人的关系,那应该是个绝妙的练笔机会。最出彩的部分当然会是两人之间鲜明的对比。它会表现出我们每个人是如何被禁锢在自己的个人世界中的。小说的名字可以是《致命抽屉》。或者《秘密抽屉》,这个名字会让人联想到私密的、封闭的生活,也会让人联想到旧书桌的那些神秘的抽屉,就像家里母亲书桌上的那种。莉比敲打着玻璃杯,找爱尔兰女侍者借了一支铅笔,开始在菜单的背面潦草地写下一些笔记。她突然间有了灵感,想赶快把它抓住。如果女主人公(不管她叫什么名字)童年时一直对母亲(或者外祖母?)书桌上的一个秘密抽屉非常好奇,但是又从来没有成功地打开过那个抽屉,那会怎样呢?那会给这个故事增添一种诗意的深度,并且有助于解释女主人公的心理状态:几家工厂附近的一栋维多利亚式的花岗岩房子,高高的树篱,花园里的猴子树、在凉亭或者藤架下面喝茶的孤独的小孩,还有楼梯顶端弯曲的栏杆后面、黑暗走廊的尽头的那张安妮女王风格的写字台……后来,当女主人公遇到出版商时,你可以让她想象出各种可怕的事情,比如让她怀疑他那个宝贵的抽屉里是不是真的装满了手稿,以及她看到的那个在门外等待的女孩——长相还不错,手里拿着个纸板做的公文包——是不是勒罗伊先生更中意的审稿人,也就是她的竞争对手。结果,那女孩实际上是个作家,她的手稿是要交给莉比审阅的。不过这一点要等到故事从勒罗伊先生的叙述角度开展时,才会明朗起来。

莉比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故事的灵感和构思,一般她都会写在日记本里。m.a.p.史密斯夫人说过,每个作家都应该有一个日记本。过去三年,莉比一直随身带着一个,随时记录她的感想、新词和梦想。还有小说和诗歌的题目。“《抽屉》!”她脱口而出。就是它了,当然是——优秀写作的第一条规则就是删掉形容词。莉比叫来女侍者。“我把这个带走你不介意吧?”她举起菜单,又指了指她的公文包,问道。女侍者自然是非常开心的:莉比发现,全世界都爱作家。拉斐特咖啡馆里的那些年长的法国侍者更是如此,她周日下午有时独自到那里去的时候,他们会把她安排到她常坐的位置,让她在大理石桌面上读手稿、写笔记,或者看着形形色色的人下跳棋、读报纸,那家咖啡馆里的报纸还像在法国那样卷在木轴上。

莉比并不是一直工作,从不休息的人,她能够在不花完自己零用钱的情况下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冬天,赶上纽约中央车站通往周边城市的车票打折时,她会到伯克希尔去滑雪,火车上都是滑雪爱好者,她也因此交到了不少新朋友。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听说她在出版界闯荡的时候,都大为惊讶。去年冬天,她认识了一个英俊的年轻男人,他在一所私立学校教英语。到了春天,她发现他知道一个很漂亮的野餐地点——佩勒姆湾公园,坐地铁只要五美分就可以到达。坐列克星敦大道的特快列车到终点站,下车后再走一阵就到了。莉比会带好午餐篮,里面装着黄瓜三明治、水煮蛋和又大又饱满的草莓,他们会找一个临水避风的地方,吃过午餐之后就躺在厚厚的毯子上,打开一本皮革封面的诗集大声朗读。莉比痴迷骑士派诗人,而他则钟爱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诗歌,特别是锡德尼和德雷顿的作品(“既然已无法挽回,就让我们吻别吧。我为你所做过的,从此你再得不到……”)。他告诉莉比,她看起来就是他想象中佩内洛普·里奇(她之前叫佩内洛普·德弗罗,是埃塞克斯伯爵的妹妹)的样子,也就是锡德尼的诗《阿斯特罗菲尔和斯黛拉》里的“斯黛拉”。“斯黛拉”有着一头金发和一双黑色的眼眸,眼睛里散发着夺人魂魄的光芒,和莉比的一样。褐色眼睛和金色头发的组合是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女性美貌的典范。这个春天,莉比迫不及待地等着第一批柳树抽芽,因为那预示着野餐季节又要到来了。他脑子里满是有趣的对比,这些对比有时候还会引导她进入全新的阅读领域。比如,去年春天的一个周六的清晨,他穿着厚重的鞋子,背着学生气十足的书包到都铎城公寓来接她一起去野餐时,她正在厨房里往三明治面包上涂抹黄油。于是他开始背诵:

“维特爱上夏洛特,

甜言蜜语口难开。

想起两人初相见,

面包黄油抹起来。”

她的室友们几乎笑出了声,她们只上过史密斯学院和霍利奥克学院,当然会认为他很有才。这首诗是萨克雷模仿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写的一首打油诗,莉比曾经在图书馆里津津有味地快速读到过。她经常用食指夸张地撑住额头,来表明自己正在沉思,这个神经错乱的年轻人有没有可能是爱上她了,尽管他除了当老师的薪水身无分文。今年圣诞节,他带她到中央公园滑了两次冰,那也是他唯一一次张开双臂搂住她,为了帮她在冰面上站起来。可惜的是,一整个冬天他都在感冒,所以上完课后只能喝一杯热柠檬水然后上床睡觉。

她还有一个狂热的追求者——是她在凯的家里认识的一个年轻演员,他带她到剧院里看过戏,那是他们从《纽约时报》大厦地下深处的格雷商店的打折处买的折扣票。他们总是在大厦外驻足,看着大厦上亮闪闪的新闻灯带(这个时尚的比喻是莉比想的)。还有一个从耶鲁音乐学院毕业的年轻人带她去哈莱姆区听过爵士乐。还有一个是她在去滑雪的火车上认识的犹太男孩,他讲话口齿不清,眼睫毛上翘(他来自一个已经合法地改了姓氏的良好家庭),带她到广场酒店跳过舞。他是政治学专业的学生,去年秋天曾在国会选举中给民主党当过监票员。她还认识下城区的一些年轻律师,都是她姐姐的旧爱,他们有时候会带她到卡内基音乐厅去听一场歌剧或者音乐会。或者去小卡内基剧场,那里经常放映外国电影,而且你能喝到免费的小杯咖啡,还能在大堂里打乒乓球。莉比是个乒乓球高手,从她的个子和修长的手臂就能猜到。她哥哥还教了她高超的发球技术。有时候她周日会跟她认识的一个推崇布克曼[2]主义的男孩一起去教堂,听曾经在髑髅地当过主教的萨姆·休梅克布道。在大学期间,道德重整组织就一直让她激动不已。

实际上,她公寓的隔壁就是第五大道电影院,你可以在那里看到外国电影,还能免费享用一小杯咖啡。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其他女孩一起去的——比如凯,哈拉尔德又找到了工作,当他上班时,她就会约凯一起去看电影。她还约过波莉·安德鲁斯,斯隆去医院上班的时候,她也约过普瑞斯(太让人难过了,她在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失去了宝宝),还有当年北楼的一些老同学,她是在去滑雪的火车上遇到她们的。她的“女士之夜”的邀请名单上还有两个女孩,是她在担任书评人这一愚蠢的职业期间认识的——莉比会告诉你,她们一个是《星期六文学评论》的编辑秘书,另一个是《先驱论坛报书评》的编辑助理。她们分别是史密斯学院30届和韦尔斯利学院30届的毕业生,她们都独居,住在格林尼治村,也都非常喜欢莉比。在《先驱论坛报书评》工作的那个女孩住在克里斯托弗街,她和莉比经常在第十二街的隆尚酒吧喝鸡尾酒,然后她们可能会去第八街的爱丽丝·麦克科利斯特餐馆或者“廉价店”酒吧,那里的侍者都是菲律宾人,而且那个女孩会指着很多艺术家和作家给莉比看。莉比一般都会抢着付账。“是我约的你。”她会开心地坚持说。一月份,她还邀请这两个女孩参加了她举办的热红酒聚会,她也邀请了她们的老板,可惜老板们都没能出席。凯说过,你不能同时邀请老板和她的秘书出席同一个活动,那会让你的邀请显得不够有分量。她还认为莉比应该邀请勒罗伊先生,但是莉比没有那个勇气。“他以为我住在阁楼里,”莉比说,“我不想破坏他的这种错觉。而且,我怎么知道他结没结婚?”“这个理由太不堪一击了,麦考斯兰。”凯答道。

莉比是相当注重体面的一位女士(她更喜欢“淑女”这个老词),不愿意跟行业里的熟人套近乎。哎呀,她跟《先驱论坛报书评》和《星期六文学评论》的那两个姑娘交朋友的时候,总会在她们的门口探一下头,打个招呼,直到确认对方欢迎自己的到来才会进去。当然,现在她已经可以随便溜进去聊会儿天,看一眼新出的书,这样她就能知道,轮到她写书评的时候,她应该跟编辑要哪些书来读。要求特别指定阅读某一本书是值得的。有些写书评的人会紧跟《出版商周刊》上的内容。想要得到写书评的机会可是一门大学问,莉比真心觉得自己可以以此为题写一篇文章。首先,你必须知道,编辑们就像家里的女主人一样,有特定的“日子”来接待书评人。《论坛报》是周二,《周日评论》是周三。《纽约时报》也是周二,不过到目前为止,莉比每次只能干坐在《纽约时报》的接待室里等着,没人搭理她,直到办公室的勤杂工来告诉她这周没有书要评。在她的想象中,书评编辑都像国王(或者王后)一样,每天在侍臣的簇拥下上朝,有事相求的人都在接待室里翘首期盼,仆人(也就是办公室的勤杂工)在来回奔忙。而且,他们也像国王一样,手中执掌着生杀大权。慢慢地,她已经可以一眼认出其他书评人,或者按照罗马人的说法叫“门客”——波希米亚风格装扮的中年妇女,戴着眼镜,或者涂着过于鲜艳的口红,戴着摇晃的耳环,拎着破旧的手提包或者帆布袋;满脸起痘的年轻男人,穿着一身像是纸做的西服套装。还有他们的鞋!鞋底已经磨损了,破破烂烂的鞋带胡乱打着结。看到他们的鞋子,还有廉价的袜子上方露出的粗糙发红的脚踝时,莉比的心都要碎了。她想起去看眼科医生时(她阅读时需要戴眼镜),也要等上好几个小时,她看到有很多得了白内障的穷人耐心地在那里等待着。书评人之间也有嫉妒和恶意存在。那个有痤疮和龋齿的年轻男人总是轻蔑地上下打量她,她先于他们被召去见编辑时,他还会发出阵阵嘘声。可是这些所谓的书评人都不诚实,他们的目的并非认真阅读和评价书籍,而是抱着一摞书离开后,看都不看就把它们卖给某个小规模的二手书商。这对那些诚实的书评人来说不公平,对作者和出版商来说就更不公平了。任何已经出版的书籍都应该得到书评待遇。这些被莉比称为“书评大盗”的人在《新共和》或者《国家民族政坛》这样的杂志社应该更加嚣张吧,因为它们并不特别“关注”每一本新出版的图书。据说在《国家民族政坛》和《新共和》杂志,你也需要过五关斩六将才有机会见到图书编辑——你的对手都是怪咖,刚刚下船的文身水手、码头工人、流浪汉、格林尼治村的自助餐厅里留着胡子的怪人,所有人都好几个月没洗澡了。这一切都受到了当下风靡的“无产阶级文学”的影响。天啊,就连瓦萨学院都为此开设了课程。皮布尔斯小姐在讲完当代散文小说的“多重性”之后就会讲这门课。凯认为莉比应该试试到《国家民族政坛》和《新共和》杂志社工作,因为他们在有思想的人群——比如她的医生父亲——中享有很高的声望,但是莉比说:“我的天啊,我感兴趣的是工作环境。我可不想招一身跳蚤。”

此外,写书评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它能让你的名字在出版界广为人知,因为出版人士会阅读每一篇书评,无论篇幅多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达成那个目的,虽然她一次次地感到挫败,虽然她似乎再也无法面对下一个“忧郁的周一”和勒罗伊先生一边读她的报告一边挠胡子的场面。周一是她和勒罗伊先生“定好”的日子,除非赶上假日,否则她一定会去见他,雷打不动,人都是习惯的动物。

在那次糟糕的会面中,他给了她很大的恐惧,之后,莉比决定她必须做好另外的打算。“你写得好极了……”这句话让她萌生了一个想法,她想跟他谈谈做翻译的事情,这个主意其实是凯提出来的。凯说,哈拉尔德认为莉比的问题在于她应该成为某一个方面的专业人才。不然的话,她就只能和每年六月毕业、在班里当过诗人或者文学杂志编辑的那一大堆英语专业的学生竞争。莉比应该利用自己的外语优势——特别是意大利语,因为她在那里生活过——为自己开辟一片天地。她应该提出免费翻译一个样章,然后,如果他们喜欢,她可以每天专门抽出一个小时翻译书。文学实践会对她的写作风格有所裨益,同时她也会成为一名专家——类似于技术人员。其他出版商就会把意大利语的书籍交给她审读,编辑会让她评论意大利作者的作品,她会见到相关的学者和教授,并且成为行业里的权威。哈拉尔德说,在技术社会里,问题在于你是否拥有正确的工具。

莉比实际上并不想把翻译当作自己的主业,编辑工作要令人兴奋得多,因为你会跟人打交道。而且,哈拉尔德的计划,就像他的大多数想法一样,都太过长远,激发不了她的想象力。同时,她也觉得不能让自己和勒罗伊先生的关系陷入僵局。不过她突然意识到,这或许是进入外版书出版流程的一个途径。她发现,他们给外版书支付的审稿费更高(每本七点五美元)。于是,下一次和勒罗伊先生见面时,她都没有等他去翻找手稿箱,就直言不讳地说希望他能给她个机会审读一本法语或者意大利语的小说,她打算尝试一下翻译工作。“我会把审读报告写好,然后如果我们想出版这本书,我会为你试译一个章节。”

她觉得勒罗伊先生听到“我们”这个词的时候有些局促不安,但她是故意这样讲的,因为这样听起来更加专业。然而无巧不成书,就在那一天,他刚刚从他经常合作的一位意大利专家,也是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位教授那里拿回了一份意大利语的小说,那位专家的审读报告末尾写着:“建议征询其他意见。”而莉比恰好在这个时候出现了,这显然是命运的安排,勒罗伊先生也清楚地感觉到了。“好吧,”他说,“把它带回家吧。”他想了一下说道,“你的意大利语很流利吧?”“非常流利。”她用意大利语回答。他又提醒她,除非她外语掌握得极为熟练,否则当翻译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就翻译而言,速度才是关键。莉比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有点气馁,勒罗伊先生的态度让她感觉,他是在给她最后的机会。

回到公寓之后,她才看清了他给她设下的这个陷阱。书里的对话大部分是西西里方言。习惯了纯正托斯卡纳意大利语的莉比几乎昏了过去。实际上,她都不能确定那是不是西西里方言,书里的角色似乎都是些农民和小地主,他们居住的村庄可以是意大利的任何地方。她想过马上去找瓦萨学院的罗塞利先生求助,可是他偏偏这个时候休长假去了,系里的其他人并不是跟她要好的朋友,所以很可能会把她跑回学校寻求帮助的事情到处散播。她心里有个细微的声音,让她把书还给勒罗伊先生,并且承认这本书对她来说太难了,可是她无法正视这个念头,这么做就会让他有借口告诉她“你完了”。

莉比在客厅中间站着,一只手拍着额头,另一只手远远地举着那本书,做出朗读者的姿态。“失去了,失去了,一切都失去了,”她感叹道,“永别了,好姑娘。”然后,她蹒跚着陷入沙发里,重新打开手里的书——五百二十一页!那本书从她苍白无力的手里掉落,书页凄然翻飞。独居的一大优势在于,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自言自语,对着想象中的听众发表演讲,自由地挥洒所有的情绪。她又从沙发里站起来,不停地摇着头,走到镜子前面,仔细地审视着自己的容貌,仿佛是最后一次。然后,她转换了心情,轻轻地戳了戳自己的肋骨,又去给她养的那对情侣鹦鹉喂了一点生菜。她提醒自己,还有一周的时间来应对。“勇敢一点!”她用嘹亮的声音说道,然后她戴上帽子,到爱丽丝·麦克科利斯特餐厅吃晚饭,还在那儿看到了一个她认识的女孩正跟一个男人共进晚餐。离开餐厅经过他们的桌边时,莉比停了下来,然后马上向他们倾诉了那本意大利小说的烦恼,还给他们看了她随身带着的小说。她还带了一本袖珍字典,吃晚餐的时候她也一直在工作。“我们刚才就看到你了!”那个女孩说,“天啊,从事这样的工作一定会让你觉得自己很重要吧!”“我可能也做不了多久了,”莉比预言道,“五百二十一页浓重的西西里方言,而我是读但丁长大的。”

虽然莉比几乎整个周末都待在家里,甚至连《纽约时报》的填字游戏都无暇顾及,但她直到第二个周日的晚上才把报告写完。她写的情节摘要非常简短。书中的某些情节让她困惑不已,她到公共图书馆认真查阅了很多地图和词典都无法解决。她描述这本书是“在封建历史的背景下对当代意大利农业问题的研究。代表旧秩序的主人公阿方索与代表进步和创新的村长不和。个性鲜明的村民们有着丰富、生动的语言风格,让人想起猪圈和谷仓,他们也因为阿方索和村长奥诺弗里奥的不同观点而分成两派。奥诺弗里奥的女儿欧费米娅也被卷入了这场政治斗争,并且在广场上一次混乱的集会中意外被刺身亡。村民们将她视为圣女,想要把她的遗体敬奉起来,但遭到了教区牧师的干涉。之后,欧费米娅的坟墓出现了‘神迹’,然后宪兵队出现了,秩序得到了恢复。‘神迹’出现之时,正是阿方索——他所属宗族的最后一个子嗣——的葬礼举行之日,因此这个场景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小说很好地呈现了很多奇妙的民俗,尤其是挂毯,以及更令人惊叹的、如马赛克般交织在一起的异教信仰、基督教的迷信和原始的万物有灵论,它们在农民的头脑中模糊地闪烁着光芒,仿佛在某座古老、昏暗、蝙蝠乱飞的教堂中,那里面凹凸不平的路面上留着诺曼十字军破损凹陷的墓穴,从希腊神庙中掠夺而来的柱子已经伤痕累累,但还勉力支撑着天窗。作者的政治‘倾向’不够明确。他在这场斗争中站在哪一边呢?是阿方索的一边还是村长的一边?他没有说,但是作为读者,我们必须知道。‘神迹’出现的地方让我们相信,他应该是站在村长一边的,也就是说,站在当今的意大利及其领导者墨索里尼一边。宪兵队实际上是作为拯救者入场的。如果我们深入这部小说如沸腾浓汤般起伏的情节中一探究竟,我们会被其刻薄、灼热的语言所形成的蒸汽吓退。但无论如何,笔者都不能不怀疑,作者是在为这个国家当下的状态写一篇辩解书。因此,我对这本书的出版持否定态度”。

莉比经常听她在菲耶索莱的姨妈说,墨索里尼给意大利人做了不少好事。她自己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也曾为领主广场上的右翼黑衣党集会而激动万分。但是她在尽量从勒罗伊先生的立场来看待这部小说,还要考虑到埃塞俄比亚和海尔·塞拉西及其同盟,所以,当她周一把小说带去还给他的时候,对自己的“表现”总体来说还是很满意的,特别是她想办法暗示了这本书的发生地点应该是西西里,但她没有明说,怕自己搞错了。

他浏览报告的时候,她坐在那里绞手指。“看着像一部该死的歌剧。”他刚看完第一段就抬起眼睛评价道。莉比没说话,只是等待着。他继续读下去,突然从浓密的眉毛下面向她投去挖苦的一瞥。他把她的蓝色文件夹放下,心不在焉地扯了扯上面的丝带,痛苦地扬起一边眉毛,仿佛得了三叉神经痛,然后慢慢地点起烟斗。“哎呀呀!”他说着,轻笑了一声,“你读了一本什么书啊?”他问,然后把上一位审稿员的报告递给她。“……一部鲜为人知的经典作品,描写了意大利的激进自由主义,带有契诃夫式的怜悯和讽刺性的客观态度……本书作者因这部小说在意大利文坛确立了地位,于一九一二年去世……”

莉比无言以对。“这里应该有空洞的笑声,”她终于说道,并且真的大胆笑了几下,“我可以解释。”她继续说。“不重要了,”他说,“我看得出来你是如何被误导的。或许在过去五十年里,意大利的风俗习惯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这正是我想说的!”莉比立刻欣慰地喊着,几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意大利南部地区的时间仿佛静止了。这正是我想说的。我认为作者试图强调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你知道吧,那是他主题的一部分。哎呀,你听过这么可笑的事情吗?不过我会重写报告的。‘根据最近的一些发现’——哈哈哈。如果你可以把小说再给我读一读……”她不安地望向他,一脸明媚。她意识到,他那种若有所思的沉默让她紧张得要命。

他叹了口气。“麦考斯兰小姐,”他说,“我想我只能跟你直说了。我认为你最好去找一找其他类型的工作。你有没有想过当文学经纪人?或者在女性杂志社工作?相信我,你真的很有写作天赋,而且又很有热情。但你确实不适合出版行业。”“可是为什么呢?”莉比相当冷静地问。现在这最后一击已经落下来了,她感到如释重负。她只是好奇他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而不是真的关心答案。他抽了一口烟斗。“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我自己也一直在思考到底是哪个地方出了问题。你可能只是缺乏这方面的本领,或者缺乏常识或直觉或其他什么,以至于你不能辨别出什么样的手稿是可以出版的。或者可以说你的心肠还不够硬。你本质上是个同情者。所以我才认为你该在文学经纪人的手下工作。你一直跟我说你想跟作者们打交道。对啊,那正是经纪人要做的事情,和作者们密切合作,在杂志社尤其如此。鼓励他们,提携他们,告诉他们应该删掉什么内容,拉起他们的手,带他们出去吃午饭。”“但是出版人也做这些事情。”莉比尖锐地指出。她经常想象自己穿着时髦的套装,戴着时髦的帽子,带作者们出去吃午饭,费用全部报销,然后一边喝咖啡一边讨论他们的作品。“那些传言过于夸张了,”勒罗伊先生说道,“你或许会认为我每天都跟著名作家在里茨酒店吃午餐吧。但实际上,我每周至少有两天的午餐是在自动贩卖机上独自解决的。我在节食。今天的午餐我是跟一个经纪人吃的——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一个女人。她的工资是我的三倍。”莉比弯弯的眉毛呈现出惊讶和怀疑的神情。“这也是另外一个方面,麦考斯兰小姐,”他俯身向前,“出版业是男人的天下。图书出版,我是说。你能说出一个在图书出版界做到最高位置的女人吗?布兰奇·克诺夫不算,她是因为嫁给了出版业的大佬阿尔弗雷德。你会发现女性只能从事边缘行业,比如公关和广告。或者从事审稿和校对。大多数是耳朵上夹着一支铅笔而且消化不良的老处女。我们这里就有一个很厉害的人物,钱伯斯小姐,她在这里工作二十年了。我想她也是瓦萨毕业的,也可能是布林莫尔。她尖酸乖戾,鼻子瘦长又高挺,总是穿毛衣,扣子都扣上,戴着金属框眼镜。她是一个非常聪明、正派、优秀但工资过低的女人。是我们的苦役。请原谅我这么说。确实。出版业是男人的天下,除非你嫁进来。嫁给一个出版商,麦考斯兰小姐,然后当他的主子。或者去找个文学经纪人。不然你就慢慢熬着吧。”

“你描绘出的场面多么魔幻啊,”莉比一手托腮,若有所思地说,“我在想……我能否代表《瓦萨校友杂志》对你进行一次专访?”勒罗伊先生抬起双手。“我认为那会违反公司的规定。”他古板地说。“哦,不过我不会提到你的名字,如果你介意。我们现在就可以简单聊几句。或者,如果你哪天有空能一起喝一杯,就更好了……”但他很粗鲁地拒绝了这个建议。“我们这周有销售会议,麦考斯兰小姐。下周,我看看——”他瞟了一眼桌历,“下周我要出差。”他清了清嗓子,“你大可以按照你的想法来写,但是我并不想被卷进去。”“我明白。”莉比说道。

然后,她开始站起身,突然明白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她在没有听到任何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就顺从地接受了自己被解雇的事实。他只是泛泛而谈,并没有坦诚地说出她的不足,好让她之后有机会改正。而且如果她不赶紧想出个对策,她以后也不能找个采访之类的借口再见他。遇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

她点起一根香烟。“你就不能让我试试别的工作吗?比如写简介。我确定我是有能力写简介的。”他打断了她。“我完全同意你可以写出非常不错的封面内容,但这是行业里的一项机械的工作。没有任何成就感可言。谁都能写。我能写,所有编辑能写,我的秘书能写,办公室的勤杂工也能写。所以结果就是,麦考斯兰小姐,我们确实没有非你不可的工作。你只是每年六月从大学里蜂拥而出、期待着进入出版界大展宏图的成千上万名英语专业毕业生中的一个而已。这些毕业生的家人会资助他们一段时间。一年差不多就是极限了。直到女孩们终于找个人嫁了,而男孩们转入其他行业。”

“而在你看来,”莉比说,“我只是那群人中的一个。”“你更坚韧,”他说着看了一眼手表,又叹了口气,“而且你说你的家人没有资助你。这就让你的坚韧更加令人敬畏了,而且你似乎确实有些神秘的文学天赋。我祝你一切顺利。”说完,他站起身来,隔着桌子用力地和她握了握手。她手里点燃的香烟掉在了地毯上。“啊,我的烟!啊,糟了!”她喊道,“哪儿去了?”“没关系,”他说,“我们会找到的。比斯比小姐!”他喊着秘书的名字,秘书立刻从走廊外探头进来。“有一根点着的香烟不知道掉在哪里了,把它找到,好吗?而且记得给麦考斯兰小姐寄支票。”他抓起莉比的大衣,并且帮她拿着。秘书正趴在地上四处搜寻。莉比被震惊和困惑搞得晕头转向。她向后退了一步,然后,姑娘们,你们想象得到吗,她扑通一声,晕倒在勒罗伊先生的怀里了!

一定是办公室太热了。勒罗伊先生的秘书后来告诉她,当时她的脸色已经铁青,额头上还沁出了冷汗。这和之前某个夏天,她和姨妈一起到乌菲齐美术馆,在《维纳斯的诞生》前突然昏倒时的情况相似。但是格斯(奥格斯塔斯的简称)·勒罗伊却认为她是饿晕了——她承认自己确实没吃午饭。他坚持从自己的钱包里拿出十美元给她,此外还给了她一美元打出租车。第二天早上,他给她打电话,让她去见一个正好在找助理的文学经纪人。结果现在,你看看,她得到了这份时髦的工作,每周薪水二十五美元,负责读手稿,给作者写信,以及和编辑共进午餐。她和格斯·勒罗伊成了最好的朋友。她从她的老板那里了解到,他确实已经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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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自托马斯·怀亚特《她们离我而去》。

[2]即美国路德教牧师弗兰克·布克曼(1878—1961),他建立了道德重整组织,该组织最初于20世纪20年代在牛津流行。它将正直无私、对罪过的忏悔、互相尊重及合作作为改造社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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