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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 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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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天下》篇尝分述《诗》《书》《礼》《乐》《易》《春秋》,马叙伦疑其为古注窜入,非《天下》篇本文。然则为经书作解题的,当以本篇为最早了。但本篇文句,多采自《荀子》《大戴记》《家语》之文,由总述“六经”宗旨及其得失,而后归结于礼,极言礼之关系于社会生活的重要性。前人皆以为出于汉儒所记,唯篇首冠以“孔子曰”三字,孔颖达遂通篇解释为孔子之辞,固属拘泥;但后人必痛斥之,以为不似儒者之说,则又太过了。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1。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2。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洁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3。

今注

1 教,教化。包括一切风俗习惯的养成。

2 《诗》《书》《乐》《易》《礼》《春秋》,虽属经书之名,但各经书皆有其独特的性质,此处但就其性质而言,教化是不同的。

3 失,其实只是指某种性质反面的缺点。旧说以为经书本身有缺点,致引起无数辩论。愚,谓纯任性情,缺少理智。诬,谓言辞过当,反失其实。奢,谓流而不反,不知检束。贼,当作“执迷不悟”讲。《论语·阳货》云:“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此“贼”,释以今言,当是“迷信”。属辞比事,孔颖达云: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但是聚合比次不得其当,反见紊乱。韩非云:“儒以文乱法”,正指此“乱”。

今译

孔子说:“到了一个国家,可以看出他们的教化是怎样的。国民如果是温柔而厚道的,那就是得力于《诗》的教化;如果是很通达而博古的,那就是得力于《书》的教化;如果是爽快而和平的,就是得力于《乐》的教化;如果是清静而细心的,就是得力于《易》的教化;如果是谦逊而庄重的,就是得力于《礼》的教化;如果是善于设辞举例判断是非的,则是得力于《春秋》的教化。然而各种性质的教化,亦皆有其缺点。《诗》教的缺点,是缺少理智;《书》教的缺点,是言过其实;《乐》教的缺点,是奢侈浪费;《易》教的缺点,是易陷迷信;《礼》教的缺点,是烦琐不堪;《春秋》的缺点,是以文乱法。如果他们的国民既温柔敦厚又不缺少理智,那就是真的得力于《诗》教了。疏通博洽而又不言之过当,那就是真的得力于《书》教了。广博易良而不奢,是真合于《乐》教。洁静精微而不迷信,是真合于《易》教。恭俭庄敬而不烦琐,是深于《礼》的;能属辞比事而不失大体,是深于《春秋》的。”

天子者,与天地参1。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其在朝廷,则道仁圣礼义之序2;燕处,则听雅颂之音;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车,则有鸾和之音。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此之谓也。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上下相亲,谓之仁。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3。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

今注

1 参,就是三。天地人三者,天子为“人”的表率,故得配合“天”“地”而为三。

2 道,郑注以为“言说”之言。按:即下文“发号出令”之义。

3 姜兆锡云:“发号出令”以下皆言“霸”者之事,是不对的。发号出令,上下相亲,皆指王者;其下信、义,乃指霸者。先言义、信,后言和、仁,故曰“霸王”。

今译

所谓“天子”,应与天、地并列而为三,所以他的德行可以比并天、地,恩惠普施万物,和太阳、月亮一样有光、有热,照射全世界而无微不至。他在朝廷上,说的是仁爱、圣明、恭敬、正义的道理;休息时,则听着和平正派的音乐;在走路的时候,身上有佩玉发出的声响;登车的时候,车上有车铃的声响。这样,起居有一定的礼仪,进退有一定的节奏,用人莫不适当,做事皆有条理。《诗经·曹风·鸤鸠》有言:“我的主上是个最好的人,他的礼仪从来没有差错;因为礼仪没有差错,所以四方都安定。”那就是说的这种情况啊。至于发号施令,而使人民喜悦,那叫作“和”。上上下下的人都能相亲相爱,那叫作“仁”。不等到老百姓开口而先给了他们好处,那叫作“信”。消除人类的祸害,那叫作“义”。“义”与“信”,“和”与“仁”,是霸王的工具。如果有统治人民的志愿而没有必要的工具,是做不到的。

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圜也1。故衡诚县,不可欺以轻重2;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3。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4。敬让之道也。故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室家则父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此之谓也。

今注

1 衡,秤。方圜,读如方圆。

2 县,郑注为“秤锤”。诚,孔疏云:详审。按此“县”字与下文“陈”“设”等字义相近,不当解作“锤”。县,即“悬”字,谓用秤时的平均状态。诚,当作“准确”的意思讲。

3 诬,亦是欺骗。

4 有方、无方,方,是道理。

今译

礼之用于治理国家,很像用秤来称量轻重,用绳墨来测验曲直,用圆规及方尺来画方圆。所以,天秤准确地悬着,是轻是重,便无法混过;绳墨准确地拉着,是曲是直,亦无法瞒过;圆规和方尺很准确地度量着,是方是圆,更无从走样;君子如果能认真地依照着礼来治国,就不会被奸邪的伎俩所歁骗。因此,重视礼、遵循礼,就叫作有道之士;不重视礼、不遵循礼,就叫无道之民。行礼,其实就是“敬”与“让”的道理。能敬能让,所以在宗庙里便会虔敬;在朝廷上,长官下属便安于职位;在家庭里,父子会相亲,兄弟会相爱;在乡里,则长幼有序。孔子在《孝经》里写道:“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正是说的这个道理。

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1止水之所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2;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3。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侵陵之败起矣。

今注

1 坊,堤防。

2 毁灭的祸患。

3 倍,违背。下文“倍畔”,亦即“背叛”的意思。此言“倍死”,是说人们对死者忘恩负义。“忘生”二字,王念孙云:当作“忘先”,忘记其祖先。

今译

所以,朝觐之礼,是用以明确君与臣之间的大义。聘问之礼,是要诸侯间互相尊敬。丧祭之礼,是用以讲究为臣、为子者对君、父恩情的报答。乡饮酒之礼,是讲究长辈、小辈的秩序。婚姻之礼,是讲究男子、女子的区别。如此种种礼节,都为着要禁绝祸乱的发生,就像堤防一样,是用以阻挡洪水的泛滥。因此,倘或以为古老的堤防没有什么用处而毁弃了它,一定会被水灾毁灭;同样地,倘以为古老的礼教没有什么用处而废弃了它,一定会引起大祸乱。所以,如果废掉婚姻之礼,则做丈夫和做妻子的都很困难,从而发生无数淫奔苟合的罪案。如果废止乡饮酒之礼,则弄得没上没下,从而发生无数争夺打斗的官司。如果废弃丧与祭之礼,则为人臣、为人子的将变得薄情寡恩,从而养成无数背叛死者、忘记祖先的人。如果废弃朝觐之礼,则亦失去了君和臣应有的身份,于是,诸侯肆意作恶,发生反叛或互相吞并的战乱。

故礼之教化也微1,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2。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缪以千里。”此之谓也。

今注

1 微,看不见的地方。

2 徙善,趋向好的方面。远罪,远避罪行。

今译

所以,礼之用于教化,是看不出的,它能在邪恶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加以禁止,同时,还能使人在不知不觉之中趋向善良而远避罪行。因此,先王无不重视它。《周易·系辞》云:“做君长的人,凡在开始的地方,要特别谨慎,因为开头虽只有毫厘的差错,到后来却错到千里那么远了。”正是说的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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