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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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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也许是五六岁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在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作家。在大约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我曾经想放弃这个念头,但是我心里很明白,我这么做是违背我的天性的,或迟或早,我会安下心来写作的。

我是三个孩子里中间的一个,两头的年龄差距都是五岁,我在八岁之前很少见到我父亲。为了这个原因和其他原因,我的性格有些孤僻,我很快就养成了一些不讨人喜欢的习惯举止,这使我在整个学生时代不受人欢迎。我有孤僻孩子的那种编织故事和同想象中的人物对话的习惯,我想从一开始起我的文学抱负就同无人理睬和不受重视的感觉交杂在一起。我知道我有话语的才能和面对不愉快事实的毅力,我觉得这为我创造了一种隐蔽的个人天地,我在日常生活中遭到的失败可以在这里得到补偿。不过,我在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所写的全部认真的——也就是说真正当作一回事的——作品,加起来不会超过五六页。我在四岁,也许是五岁,写了第一首诗,我母亲把它记了下来。我已经什么都记不得了,除了它说的是关于一只老虎,那只老虎有“椅子一般的牙齿”——这句子造得还够格,不过我想这首诗是抄袭布莱克的“老虎,老虎”的。我十一岁的时候,爆发了一九一四至一九一八年的战争,我写了一首爱国诗,发表在当地报纸上,两年后又有一首悼念基钦纳[1]逝世的诗,也登在当地报纸上。我长大了一些以后,我不时写些蹩脚的而且常常是没有写完的乔治时代风格的“自然诗”。我也曾两次尝试写短篇小说,都以失败告终,不堪一提。这就是我在那些年代里实际上用笔写下来的全部认真的作品。

但是,在这期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确也从事了文学活动。首先是那些我不花什么力气就能很快地写出来的但是并不能为我自己带来很大乐趣的应付差事的东西。除了学校功课以外,我还写些应景诗,那是一种半开玩笑的打油诗,我能够按今天来看是惊人的速度写出来——十四岁的时候,我曾只花了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模仿阿里斯托芬写了一部押韵的完整诗剧——我还参加了校刊的编辑,有铅印的,也有手稿。这些校刊都是些你无法想象的可笑到可怜程度的东西。我当时为它们所花的力气要比我今天为最无价值的新闻写作所花的力气少得多了。但是与此同时,在大约十五年以上的时间里,我还在进行一种完全不同的写作练习:那便是编造一个关于我自己的连续“故事”,一种只存在于心中的日记。我相信这是许多儿童和少年都有的一种共同习惯。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常常想象我是侠盗罗宾汉或什么的,把自己想象为刺激的冒险故事中的英雄,但是很快我的“故事”就不再是这种露骨的自我陶醉性质了,而越来越成为对我自己在做的事情和看到的东西的单纯的描述。有时我的脑际会连续几分钟出现这样的话:“他推开门进了房间。一道淡黄色的阳光透过细布窗帘斜照到桌上,上面有一匣半打开的火柴放在墨水缸旁。他右手插在口袋里,向窗前走去。下面的街上有一只黄棕色的猫在追逐一片枯叶,”等等,等等。这个习惯一直继续到我二十五岁的时候,贯穿了我还没有从事文学活动的年代。虽然我得花力气寻觅,而且的确花了力气寻觅适当词语,我似乎是在一种外力的驱使下,几乎不由自主地在作这种描述景物的练习。可以想象,这个“故事”一定反映了我在不同的年龄所崇拜的不同作家的风格,不过就我记忆所及,它始终保持了在描述上一丝不苟的特点。

我大约十六岁的时候突然发现了单纯词语本身所带来的乐趣,也就是词语的声音和联想。《失乐园》中这两行,

这样他艰辛而又吃力地

向前:他艰辛而又吃力,

今天在我看来已不是特别精彩了,但是当时却使我全身颤栗;用“hee”来拼“he”(他)也增加了快感。至于描述景物的必要性,我早已全部明白了。因此,如果说我在那个时候要写书的话,我要写的是什么样的书就可想而知了。我要写的是大部头的结局悲惨的自然主义小说,里面尽是细枝末节的详尽描写和明显比喻,而且还尽是成段成段的华丽词藻,所用的字眼一半是为了取其声音的效果而用的。事实上,我的第一部完整的小说《缅甸岁月》就是一部这种小说,那是我在三十岁的时候写的,不过在这以前很久就已构思了。

我之所以提供这些背景材料是因为我认为不了解一个作家的早期发展的一些情况是无法估量他的动机的。他的题材由他所生活的时代所决定——至少在我们自己生活的这些动荡不安的革命性的年代里是如此——但是在他开始写作之前,他就已经形成了一种感情态度,这是他以后永远也无法摆脱的。毫无疑问,提高自己的气质和避免在还没有成熟的阶段就动起手来,或者陷于一种反常的心态,是他之责任;但是如果他完全摆脱早年的影响,他就会扼杀写作的冲动。除了需要谋一生计以外,我想从事写作,至少从事散文[2]写作,有四大动机。在每一作家身上,它们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而在任何一个作家身上,所占比例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有不同,要看他所生活的环境气氛而定。这四大动机是:

一、 纯粹的自我中心。希望显得聪明,为大家谈论,死后留名,向那些在你童年的时候冷落你的大人出口气,等等,等等。硬说这不是动机,而且不是一个强烈的动机,完全是自欺欺人。作家同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军人、成功的商家——总而言之,人类的全部上层精华——都有这种特性。而广大的人类大众却不是这么强烈的自私。他们在大约三十岁以后就放弃了个人抱负——说真的,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几乎根本放弃了自己是个个人的意识——主要是为别人而活着,或者干脆就是被单调无味的生活重轭压得透不过气来。但是也有少数有才华有个性的人决心要过自己的生活到底,作家就属于这一阶层。我应该说,严肃的作家整体来说比新闻记者更加有虚荣心和以自我为中心,尽管不如新闻记者那样看重金钱。

二、 审美方面的热情。欣赏外部世界的美,或者,在另一方面,欣赏词语和它们正确组合的美。享受一个声音的冲击力或者它对另一个声音的冲击力,享受一篇好文章的铿锵有力或者一个好故事的节奏明确。希望分享一种你觉得是有价值的和不应该错过的经验。在不少作家身上,审美动机是很微弱的,但是即使是一个写时论的或者编教科书的作家都有一些爱用的词句,对他有非功利的吸引力;或者他可能特别喜欢某一种印刷字体、页边的宽窄,等等。任何书,凡是超过火车时刻表水平以上的,都不能完全摆脱审美的考虑。

三、 历史方面的冲动。希望看到事物的如实面貌,找出真正的事实把它们存起来供后代使用。

四、 政治方面的目的——这里所用“政治”一词是指它的最大程度的泛义而言。希望把世界推往一定的方向,改变别人对他们要努力争取的到底是哪一种社会的想法。再说一遍,没有一本书是能够真正做到脱离政治倾向的。有人认为艺术应该脱离政治,这种意见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态度。

不难看到,这些不同的冲动必然会互相排斥,而且在不同的人身上和在不同的时候有所不同。从本性来说——所谓你的“本性”是指你在刚成年的时候所达到的状态——我是一个头三种动机压倒第四种动机的人。在和平的年代,我可能会写一些讲究词藻的或者仅仅是描述性的书,而且很可能对我自己的政治倾向几乎毫无意识。但是实际情况是,我却为形势所迫,成了一种写时论的作家。我先在一种并不适合我的职业中度过了五年(缅甸的印度帝国警察部队),后来又饱尝了贫困和失败的滋味。这增强了我对权威的天生憎恨,使我第一次充分认识到劳动阶级的存在,而且在缅甸的工作使我对帝国主义的本性有了一些了解;但是这些经验还不足以使我具有明确的政治方向。接着来了希特勒、西班牙内战,等等。到了一九三五年底,我仍没有作出最后的决定。我记得在那个时候写的一首小诗,表达了我的进退维谷的困境。

西班牙内战和一九三六至一九三七年之间的其他事件决定了天平的倾斜,从此我知道了自己站在哪里。我在一九三六年以后写的每一篇严肃的作品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反对极权主义和拥护民主社会主义的,当然是根据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在我们那个年代里,认为你能够避免写这种题材,在我看来几乎是胡说八道。大家都在用某种方式为掩蔽写这种题材。这简单地就是一个你站在哪一边和采取什么方针的问题。你对自己的政治倾向越是有明确意识,你就越有可能在政治上采取行动而不牺牲自己的审美和思想上的独立完整。

我在过去十年之中一直最要做的事情就是使政治写作成为一种艺术。我的出发点总是由于我有一种倾向性,一种对社会不公的强烈意识。我坐下来写一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对自己说,“我要生产一部艺术作品。”我所以写一本书,是因为我有一个谎言要揭露,我有一个事实要引起大家的注意,我最先关心的事就是要有一个让大家来听我说话的机会。但是,如果这不能同时也成为一次审美的活动,我是不会写一本书的,甚至不会写一篇杂志长文。凡是稍为留心看一看我的作品的人都会发现,即使这是直接的宣传,它也包含了一个职业政治家会认为无关本题的许多内容。我不能够,也不愿意完全放弃我在童年时代所形成的世界观。只要我还健康地活着,我就会继续对散文这一文体抱有强烈的感情,热爱地球表面上的一切事物,对具体的东西和各种知识感到兴趣,尽管这些知识是片断的或者无用的。要压抑这一方面的自我,我是做不到的。我该做的是把我天性的爱憎同这个时代对我们所要求的基本上是共同的而不是个人的活动调和起来。

这样做可不容易。这就引起了结构和语言问题,而且这还以一种新的方式提出了真实性的问题。我这里只举一个由此而引起的那种比较明显的困难的例子。我写的那部关于西班牙内战的书《向加泰隆尼亚致敬》当然是一部毫不掩饰的政治作品,但是基本上我是用一种相当超然的态度和对形式的尊重来写的。我在这本书里的确作了很大努力,要把全部真相说出来而又不违背我的文学本能。但是除了其他内容以外,这本书里有很长的一章,尽是引自报纸上的话和诸如此类的东西,为那些被指责与佛朗哥合谋的托派分子辩护。显然这样的一章会糟蹋全书,因为过了一两年后普通读者会对它失去兴趣。一位我所尊敬的批评家教训了我一顿。“你为什么把这种材料放在里面?”他说,“本来是一本好书,你却把它变成了新闻报道。”他说得不错,但我只能这样做。因为我正好知道英国只有很少的人才被允许知道的事情:清白无辜的人遭到了诬告。如果不是由于我感到愤怒,我是永远不会写那本书的。

这个问题以某种方式又出现了。语言问题比较细腻,讨论起来要花太多的时间。我这里只想说,在后来的几年中,我努力写得不那么渲染而更严谨些。不管怎么样,我发现等到你完善了任何一种写作风格的时候,你总是又超越了这种风格。《动物农场》是我在充分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情况下努力把政治目的和艺术目的融为一体的第一本书。我已有七年不写小说了,不过我希望很快就再写一部小说。它肯定会失败,每一本书都是一次失败,但是我相当清楚地知道,我要写的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回顾刚才写的几页,我发现自己好像在表示我的写作活动完全出于公益精神的驱使。我不希望让这成为最后的印象。所有的作家都是虚荣、自私、懒惰的,在他们的动机的深处,埋藏着的是一个谜。写一本书是一桩消耗精力的苦差事,就像生一场痛苦的大病一样。你如果不是由于那个无法抗拒或者无法明白的恶魔的驱使,你是绝不会从事这样的事的。你只知道这个恶魔就是那个令婴儿哭闹要人注意的同一本能。然而,同样确实的是,除非你不断努力把自己的个性磨灭掉,你是无法写出什么可读的东西来的。好的文章就像一块玻璃窗。我说不好自己的哪个动机最强烈,但是我知道哪个动机值得遵从。回顾我的作品,我发现在我缺乏政治目的的时候我写的书毫无例外地总是没有生命力的,结果写出来的是华而不实的空洞文章,尽是没有意义的句子、词藻的堆砌和通篇的假话。

一九四六年《流浪汉》第四期夏季号

* * *

[1] earl kitchener(1850—1916),英国陆军元帅,曾任埃及军队司令,攻占喀土穆有功,封为伯爵,后又任印度军队司令,埃及和苏丹总督。

[2] 这里的散文是指与韵文相对而言,包括小说和随笔,而在中文中,散文一般只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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