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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狄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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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是那些很值得偷窃的作家之一。你只要想一想,就是把他埋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也属一种偷窃。

当切斯特顿为人人丛书版狄更斯作品集写序言时,他似乎十分自然地把他自己的那种极具个人特色的中世纪主义加在狄更斯身上,最近一位马克思主义作家托·阿·杰克森先生竭力要把狄更斯说成是个嗜血的革命家。马克思主义者说他“几乎”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天主教徒说他“几乎”是个天主教徒,而他们又都说他是个无产阶级(或者像切斯特顿会说的那样,“穷人”)的卫士。在另一方面,娜捷施达·克鲁普斯卡娅在她写的一本关于列宁的小书中说到,列宁在生命快结束的时候去看了《炉边蟋蟀》改编的剧本演出,他发现狄更斯的“中产阶级温情”是那么的难以忍受,一场戏演出到一半他就中途退场了。

把“中产阶级”理解为克鲁普斯卡娅可能要表示的意思,这可能比切斯特顿和杰克森的评断更为正确。但是值得指出的是,这句话中包含的对狄更斯的厌恶是有些不寻常的。有不少人觉得他是不堪卒读的,但是似乎很少人对他作品的总体精神感到有什么敌意。几年以前,贝契霍弗·罗伯茨以小说的形式出版了一本对狄更斯进行长篇累牍的攻击的书(《盲目崇拜的这一面》),不过这只是人身攻击,大部分是关于狄更斯如何对待他妻子的。它写的一些事情,狄更斯的读者一千个中也不会有一个听到过的,这些事情也不能否定他的作品的价值。那本书所表明的实际上是,一个作家文学上的个性同他的个人性格没有什么关系。很可能,狄更斯在私人生活中的确是罗伯茨把他说成的那样一个麻木不仁的以自我为中心者。但是在他已出版的作品中,却隐含着一种与这完全不同的个性,这一个性为他赢到的朋友远比他的敌人为多。情况也很可能不是这样的,因为即使狄更斯是个布尔乔亚,他肯定也是个颠覆性作家,一个激进派,你甚至可以确实地说是个叛逆。凡是广泛读过他的作品的人都感到了这一点。例如吉辛[1],他是评论狄更斯的作家中最优秀的一个,本人也是激进派,但是他不赞同狄更斯的这一气质,希望它不存在。然而他从来没有想否认这一气质。在《奥立佛·退斯特》、《艰难时世》、《荒凉山庄》、《小杜丽》中,狄更斯攻击了英国的制度,其激烈程度是后人从未达到过的。但是他做到了在攻击的时候没有引起别人对他的憎恨,而且更有甚者,受到他攻击的人把他照单全收,使他自己成了一个民族象征。英国公众对狄更斯的态度总是有点像一头挨了一棍的象,反而把这当作是愉快的搔痒。我在十岁以前被教师把狄更斯硬灌进我喉咙,甚至在那年纪我就可以察觉到那些教师极像克里克尔先生。你不用人告诉就清楚,律师们欣赏法庭庭吏布兹夫兹,《小杜丽》是内政部里受欢迎的一本书。狄更斯似乎做到了对谁都攻击而又不得罪谁。自然,这使你怀疑,他对社会的抨击是不是有些不真实。在社会上,道德上,政治上,他究竟站在哪里?像往常一样,如果你从判定他不是哪一类人着手,就更加容易弄清楚他的立场。

首先,他不是切斯特顿和杰克森先生所说的一个无产阶级作家。一是,因为他并不写无产阶级,在这方面,他只是像过去和现在的压倒多数的小说家。如果你在小说中,特别是在英国小说中寻找无产阶级,你找到的将只是一个洞。也许这话需要加以限定一下。根据很容易明白的理由,农业劳工(在英国,是无产阶级)在小说中得到了相当不错的反映,关于罪犯、流浪汉已经写了很多,而且最近对工人阶级知识分子也写了很多。但是普通的城市无产阶级,那些推动轮子转动的人,却总是被小说家忽略过去了。他们有机会进入一本书的封面和封底之间,几乎总是作为怜悯的对象,或者滑稽的消遣。狄更斯小说中的中心情节几乎毫无例外地是在中产阶级环境中发生的。如果你详细考察一下他的小说,你就会发现,他的真正题材是伦敦商业资产阶级和他们的附庸——律师、文官、买卖人、酒店主、小手艺匠和佣仆。他没有描绘过一个农业工人,只有一次描绘过一个产业工人(《艰难时世》中的斯蒂芬·布莱克浦尔)。《小杜丽》中普洛尼希一家也许是他对一个工人阶级家庭最好的描绘——例如,匹果提一家很难算是工人阶级的——但是总的来说,他对这种类型的人物的处理不是成功的。如果你随便问一个一般读者,他能记得狄更斯笔下的哪个无产阶级人物,他几乎肯定能记得的三个人物是比尔·赛克斯、山姆·韦勒和盖普太太。一个撬门溜锁的窃贼,一个男仆,一个酗酒的产婆——很难算是英国工人阶级各阶层的代表。

其次,按照一般接受的“革命的”这一词的含义,狄更斯不是一个“革命的”作家。但是他在这里的地位需要作一些说明。

不论狄更斯可能是哪一类人,他肯定不是一个偷偷活动的灵魂拯救者,以为如果你能修改一些法规细则和废除一些反常现象,世界就会完美无缺的那种好心的白痴。值得把他同——比如——查尔斯·里德[2]作一比较。里德比狄更斯要见多识广得多,而且在某些方面更有公益精神。他真正痛恨那些他能理解的弊端,他在一系列的小说中揭露了这些弊端,这些小说尽管荒谬可笑,但极有可读性,而且他也许的确起了作用,改变了舆论对一些虽然小但是重要的问题的看法。但是要他理解在现有社会的形式下有些弊端是不可能改正的,就超过他的智力了。抓住这个或那个小弊端,揭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它送到英国的一个陪审团之前,一切就万事大吉了——这就是他的观点。狄更斯至少从来没有想过,要医治小脓疱,你可以把小脓疱割去。在他的书中,你可以在每一页上都看到,他意识到这个社会从根本上来说是有毛病的。只有当你问“哪一条根”时,你才开始理解他的地位。

事实是,狄更斯对社会的批评几乎完全是限于道德上的。因此在他的作品里任何地方都完全没有什么建设性的建议。他攻击法律,攻击议会制政府,攻击教育制度等等,但从来没有明确表示他要用什么来代替。当然,提出建设性建议不一定是小说家的事,或者是讽刺家的事,但是问题是,狄更斯的态度从根本上来说甚至不是破坏性的。没有清楚的迹象表明,他希望现有秩序被推翻,或者他相信如果被推翻的话就会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在实际上,他的目标不是社会而是“人性”。很难在他书中找出哪一段是表明经济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是错误的。例如,他从来没有对私人企业或私人财产作过什么攻击。甚至在像《我们的共同朋友》这样的一本用白痴般的意志把尸体的力量发动起来扰乱活人的书中,他也没有想到要表示个人不应该握有这种不负责任的力量。当然,你可以为你自己得出这个结论,你也可以从《艰难时世》末尾关于旁德贝的遗嘱的话中再得出这个结论,而且,的确,你可以从狄更斯的全部作品中得出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的邪恶的结论;但是狄更斯自己并没有作此结论。有人说,麦考莱拒绝评论《艰难时世》,因为他不赞成它的“愤懑的社会主义”。显然,麦考莱这里使用“社会主义”一词的意思就像二十年前把一餐素食或者立体主义绘画称为“布尔什维主义”一样。该书中没有一行文字是可以恰当地称为社会主义的;的确,如果说它有倾向的话,这倾向则是拥护资本主义的,因为它的整个教诲是,资本家应该是仁慈的,而不是说工人应该是反叛的。旁德贝是个恃强欺弱的说大话的人,而格雷格仑德则在道德上是盲目的,但是如果他们两个都是好一些的人,制度就可以运行良好,从头到尾,这就是隐含的意思。就社会批评而言,你能从狄更斯那里找到的,就不超出这一点了,除非你有意把自己的意思加在他的作品里。他的全部“信息”初看之下完全像是陈词滥调:只要大家行为规矩正派,这世道就会公平合理了。

自然,这就需要少数处于权威地位的人物的确是行为讲规矩的。因此就不断出现“有钱的好人”这样狄更斯式的人物。这种人物特别属于狄更斯的早期乐观主义阶段。他往往是个“巨商”(我们不一定知道他做的是什么商品买卖),他总是个超人式的心肠仁慈的老先生,他来去匆忙,提高职员薪水,拍拍孩子脑袋,把欠债的保出监狱,总而言之,像个童话里的教母。当然,他纯粹是个梦中人物,比斯奎尔斯和密考伯更远离现实。甚至狄更斯有时也一定想到过,任何哪个那么心急地要把钱送掉的人,首先是绝不可能得到钱的。例如,匹克威克先生“曾在金融界”工作,但是很难想象他能在那里发财。尽管如此,这样的人物像一根连接的线一样在他大多数的作品里贯穿始终。匹克威克、契里布尔斯一家、老朱兹尔威特、斯克鲁奇——一个又一个都是这样的人物,有钱的好人,把金币施舍给别人。但是狄更斯在这里的确显出了有所发展的迹象。在他中期的作品中,有钱的好人在某种程度上淡出了。在《双城记》或《远大前程》中,没有人再扮演这一角色了,《远大前程》事实上肯定是对“乐善好施”的一种攻击,在《艰难时世》中,只是由改过后的格雷格仑德来扮演,而效果则十分可疑。这个角色在《小杜丽》中和《荒凉山庄》中分别由米格尔斯和约翰·加达斯以一种相当不同的方式重新出现,你也许还可以加上《大卫·科波菲尔》中的贝茜·特罗特伍德。但是在这些作品中,有钱的好人已从一个“巨商”缩为一个靠利息收入的人。这是意味深长的。靠利息收入为生的是有产阶级一分子,虽说自己几乎都不知道他能够,而且的确是使别人为他工作的,但他很少有直接权力。不像斯克鲁奇或者契里布尔斯一家,他不能用提高大家工资来纠正不公正现象。狄更斯在五十年代写的那些相当消沉的书中似乎可以引出的结论是,这时候他已了解到用心良好的个人在一个腐化的社会里是束手无策的。尽管如此,在最后一部写完的小说《我们的共同朋友》(一八六四至一八六五年出版)中,有钱的好人在波芬的身上又极为光彩地回来了。波芬是无产阶级出身,只是靠遗赠才致富的,但是他成了照例的救星,到处撒钱解决大家的问题。他甚至像契里布尔斯那样到处奔走。在好几个方面,《我们的共同朋友》回到了原先的方式,而且不是不成功的。狄更斯的思想似乎足足地绕了一个圈子。再一次,个人的好心成了万能的药方。

狄更斯对他那时代的一个突出的弊端说得很少,那就是童工。他的作品中有不少儿童受苦的描述,但一般他们都是在学校里而不是在工厂里受苦。他所作的惟一关于童工的详细记述是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关于小大卫在摩德斯通和格林贝公司仓库里洗涮酒瓶的描写。这当然是自传性的。狄更斯本人在十岁的时候曾在河滨道的瓦伦里鞋油厂做过工,情况同这里所讲的很相像。对他来说,这是一种非常痛苦的记忆,一半是因为他觉得这件事丢他父母的脸,甚至他连妻子也不告诉,一直到婚后很久。他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回顾这一时期时说:

甚至到现在,我还觉得有些奇怪,我居然会在这样的年纪被这么轻易地抛弃掉。一个能力出众并且有敏锐观察力的孩子,聪明、热心、纤弱,很快就受到了身心的伤害。我觉得十分奇怪,怎能够没有人对我作什么表示。但是没有什么表示;因此,我在十岁头上就成了一个小童工,在摩德斯通和格林贝工厂做工。

在描述了和他一起做工的那些粗野孩子以后,他又说:

我落到同这些人为伍心里暗暗感到的痛苦是任何言语都不能表达的……我感到我那想长大后成为一个有学问的杰出的人的希望在我心中给压得粉碎了。

显然,这不是大卫·科波菲尔在说话,这是狄更斯自己。他在几个月以前开始写,后来又放下不写的自传中几乎用了同样的话。当然,狄更斯这么说是对的:一个有天赋的孩子不应该一天工作十小时贴瓶子标签,但是他没有说任何孩子都不应该遭到这样的命运,并且没有理由可以推定他会这么想。大卫从仓库里脱身出来,可是米克·瓦克和米莱·波推托斯等孩子还在那里,没有迹象表示狄更斯对此是感到怎么不安的。像平常一样,他没有表示这样的意识:社会的结构是可以改变的。他瞧不起政治,并不相信议会会做什么好事——他曾经在议会当过速记员,没有疑问,这是一次令人幻想破灭的经历——而且他对那时候人们最寄希望的工会运动是抱有一点敌意的态度的。在《艰难时世》中,工会运动是作为比骗局好不了多少的事情来写的,它之所以发生是因为雇主不够有家长的气度。斯蒂芬·布莱克浦尔拒绝参加工会在狄更斯眼中倒是一种优点。而且,如杰克林先生所指出的,《巴纳比·鲁奇》中,徒工联合会大概是对狄更斯自己时代的非法的或刚够合法的工会的攻击,这些工会有他们自己的秘密集会、暗号等等。显然,他希望工人能得到合理的对待,但是没有迹象表明他希望他们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更不用说采取公开的暴力行动了。

实际上,狄更斯在两部小说《巴纳比·鲁奇》和《双城记》中描写了狭义的革命。在《巴纳比·鲁奇》中,这实际上是一场暴乱,不是革命。一七八〇年戈登暴乱[3]虽然有宗教偏见作为借口,却似乎不过是爆发一场没有意义的杀人放火抢劫。狄更斯对这种事情的态度充分地表现在这一点上:他的第一个念头是把暴乱的领袖写成从疯人院逃出来的三个疯子。他后来没有这样做,但是书中的主要人物确是一个农村白痴。在描写暴乱的几章中,狄更斯对乱民暴力表现了极为深刻的恐惧。他津津有味地描写社会的“渣滓”怎么样兽心勃发肆意作恶的场面。这些章节有极大的心理学上的价值,因为它们表明他在这个问题上担忧之深。他所描写的事情只可能出诸他的想象,因为在他一生之中没有发生过这样规模的暴乱。例如,下面是他的一段描写:

要是把疯人院的大门统统打开,也不会涌出那天晚上那么疯狂的疯子。有人在花圃上跳啊踩啊,好像是践踏敌人似的,而且还随意攀摘,像野人拧脖子。还有人把点燃的火炬掷向空中,结果落在他们自己的脑袋上和脸上,烧伤了皮肤,留下不忍卒睹的伤口。也有人奔向火焰,双手划着,好像是在水上划船;另外有人只是由于别人阻拦才没有投身进去满足自己的渴望。有一个喝醉酒的青年,看上去还不满二十岁,躺在地上,嘴边还衔着酒瓶,屋顶上的铅皮给烧成火红一片,阵雨似的倾注下来,像白热的蜡一般融在他的头上……但是在这一群吵吵嚷嚷的乱民之中,没有一个人从这种景象中看到有什么可怜的地方,或者感到看不下去;也没有人对这种暴烈的、愚蠢的、没有理智的发泄感到作呕。

你几乎会以为你是在读佛朗哥[4]将军的一个拥护者对“赤化”的西班牙的描述。当然,你必须记住,狄更斯写这一段文字时,伦敦的“暴民”仍然存在。(如今已没有暴民,只有少数乌合之众。)低工资和人口的增长与流动带来了一支庞大的、危险的贫民窟无产者,而在十九世纪中期之初,还没有像警察那样的组织。在碎砖开始飞扔的时候,你除了关上窗户或者请军队前来开火以外,没有别的办法。在《双城记》中,狄更斯写的是一场真的关系重大的革命,他的态度就不同了,不过也不是完全不同。事实上,《双城记》是一部很容易留下一个错误印象的书,特别是经过了一段时间以后。

读过《双城记》的人无不记得的一件事就是“恐怖统治”。全部书是由断头台——送尸车辚辚而过,血淋淋的铡刀,掉在篮子里的脑袋,一边看着杀人一边编织毛衣的满脸阴险的老太婆——所笼罩着的。实际上,这些场面只占几章篇幅,但是写得十分紧张,而全书的其余部分发展甚慢。不过《双城记》并不是《紫蘩蒌》[5]的配套作品。狄更斯看得很清楚,法国革命一定会发生,被处决的人中有许多是罪该一死的。他说,如果你的行为像法国贵族那样,必然会有报应。他一次又一次地这么重复说。我们一再被提醒,当“老爷”躺在床上,有四名身穿号衣的男仆侍候他喝巧克力,而农民却在外面挨饿,这时候,森林里就有一棵树在成长,到时候就会锯成木板,供搭断头台之用,等等,等等。他用最清晰的语言说明,有了这样的原因,恐怖统治是必然的:

这样谈论这场可怕的革命是太过分了……好像它是天底下惟一的一场没有经过播种的收获——好像从来没有做过造成它的原因的事——好像看到法国千百万可怜的民众受苦受难,看到应该用来造福于他们的资源被滥用浪费的这些观察家,竟然在多年之前没有预见到它必然会来临,没有用明白的话把他们所看到的记录下来。

他又说:

凡是想象力可以把自己的想象记录下来以来所能想象到的这一切贪得无厌的恶魔,都在一次想象力的实现中即断头台上融化了。法国有种类多样的土壤和气候,但是在法国,却没有一根草、一片叶、一条根、一根枝、一粒胡椒,会在产生这场恐怖的条件更加有把握的条件下生长成熟。用同样的锤子再一次打烂人性,人性仍会以同样扭曲的形态出现。

换句话说,法国的贵族早已自掘坟墓。但是,在这里,并没有现在称为历史必然性的认识。狄更斯看到,有着那样的原因,结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他认为,原因却可能避免。革命是因为几百年的压迫使得法国农民过着人不像人的生活才发生的事情。如果邪恶的贵族能够像斯克鲁奇那样弃邪归正,就不会有革命,不会有农民起义,不会有断头台——那一切就好多了。这是与“革命的”态度正好相反的态度。从“革命的”观点来看,阶级斗争是进步的主要动力,因此,剥夺农民和驱使他们走上反叛道路的贵族扮演了必要的角色,正如把贵族送上断头台的雅各宾党人一样。狄更斯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写过可以作此解释的一句半行的话。在他看来,革命只不过是由暴政所生产的一个恶魔,最后以吞噬它自己的生产者收场。在西德尼·卡尔顿在断头台脚下看到的未来景象中,他预见到了德法奇和恐怖统治的其他领导人都丧身在同一铡刀之下——事实上,这大致就是后来发生的情况。

而且狄更斯十分确信革命是个恶魔。正因为如此,人人都记得《双城记》中的革命场面;这些场面有噩梦的性质,而这是狄更斯自己的噩梦。他一再坚持认为革命的恐怖行为是没有意义的——大批屠杀,无法无天,到处是令人提心吊胆的间谍密探,暴民的嗜血成性。关于巴黎暴民的描写超过了《巴纳比·鲁奇》中的任何描写,例如,成群的杀人犯在九月大屠杀中屠杀监狱犯人之前争着挤在磨刀石前要磨刀的描写。在他看来,革命家不过是丧失人性的野人,事实上,不过是疯子而已。他对他们的狂热是用一种出奇的高度想象来描写的。例如,他写他们跳“卡马涅拉舞”[6]:

人数当不少于五百,但他们跳得像是五千个恶魔……他们跟着这支流行的革命歌曲跳舞,速度很快,好像大家一致在咬牙齿……他们前进,后退,互相拍手,互相抓头,单独旋转,抓住对方,再成对旋转,一直到有不少人累得倒在地上……突然,他们又停止了,休息了一下,又重新打拍子开始,排列成行,占了整个街道的宽度,低着头,举着手,大声尖叫,猛扑过去。没有别的殴斗有这种舞蹈一半可怕的。这完全是一种堕落的运动——一种曾经是纯洁无邪而如今已完全受魔法控制的东西了。

他甚至说这些坏蛋之中的一些人还有把儿童送上断头台的嗜好。应该读一读我在上面节引的段落的全文。这一段和其他类似段落都表明狄更斯对革命的歇斯底里所感到的恐惧有多深。例如,请看他写的“低着头,举着手”等的笔法,以及这笔法所传达的凶险景象。德法奇夫人的确是个可怕人物,她肯定是狄更斯写坏人的最成功之作。德法奇等人不过是“在旧秩序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革命法庭是由“最下层、最残忍、最糟糕的人”主持的,如此等等。狄更斯从头到尾都不放过一个革命时期的噩梦般的不安全感,在这点上,他表现了很大程度的预见。“有罪推定的法律剥夺了自由和生命的一切保障,把无辜的好人交给有罪的坏人;监狱里尽是没有犯过任何罪的人,他们的申诉没人理睬”——这在今天可以相当准确地用在好些国家身上。

任何革命的辩护士一般总企图尽量轻描淡写革命的恐怖;狄更斯却想夸大这些恐怖——从一种历史的观点来看,他确是夸大了。甚至法国革命时期的“恐怖统治”也远远不如他所描写的那么严重。尽管他没有举出数字,他给人的印象是,一场疯狂的屠杀持续了好几年,而在实际上,就死亡人数而论,与拿破仑各场战役中任何一场相比,恐怖统治整个事件不过是场儿戏而已。但是血淋淋的铡刀和辚辚来去的运尸车在他的心中造成了一种特别的、阴森森的景象,他把它传给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由于狄更斯,“运尸车”一词有了一种使人不寒而栗的声音;使你忘记了一辆运尸车只是一种农村的大车而已。直到今天,在一般的英国人看来,法国革命就只是意味着斩下的首级堆积如山。奇怪的是,狄更斯比他的时代的大多数英国人更加同情革命的思想,却在造成这种印象方面起了这么大的作用。

如果你痛恨暴力而又不相信政治,剩下的惟一办法是教育。也许社会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但是对个别人总是有希望的,如果你能在他还年轻的时候抓住他的话。这个信念是狄更斯关心儿童的部分原因。

没有别的人,至少没有别的英国作家,在写儿童时期时比狄更斯写得更好。尽管自那以后我们已积累了许多知识,尽管现在儿童已受到比较合理的对待,但是,没有别的小说家表现出与狄更斯同样深入了解儿童的观点的能力。我第一次读到《大卫·科波菲尔》时大约只有九岁。开头几章的心理气氛对我是那样的亲切易解,我模糊地想这大概是一个孩子写的。但是,当你成年之后重读这本书时,看到——举例来说——摩德斯通夫妇从高大吓人的恶魔形象缩小成有些滑稽的坏蛋时,这些章节的魅力仍然不减。狄更斯能够同时站在儿童的心理的内外,做到同一场面既滑稽可笑又真实可怕,完全看你在读此书时的年龄而定。例如,大卫被诬偷吃羊肉排那一场面,或者《远大前程》中匹普从哈维夏小姐家中回来,发现自己完全没有能力描述他所看到的事件,就说了一套荒诞的谎话——这些谎话当然被信以为真——来规避。儿童时期的所有孤独感都跃然纸上。而且狄更斯极其精确地记录了儿童头脑的运作,它的视觉化的倾向,它对某些印象的敏感程度。匹普说到他童年时代对死去父母的了解是从他们的墓碑上得来的:

我父亲墓碑上的字体形状,使我有一种奇怪的想法,认为他是一个方方正正,结结实实的肤色很深的人,一头黑色鬈发。从“其妻乔治安娜合葬于此”的铭刻的字体和笔锋,我得出一个孩子气的结论,我母亲是面有雀斑、身体多病的。在他们的墓边整齐地排列着五块小小的菱形石块,每块约有一尺半长,这是对我的五个小兄弟的纪念……我由此坚定地相信,他们是躺着生下来的,双手插在裤兜里,在这样的生存状态下从来没有伸出来过。

《大卫·科波菲尔》中也有一段类似的段落。大卫咬了摩德斯通的手以后,给送到一所学校里去,背上被迫挂着一块牌子:“留意此人。他要咬人。”他看着操场大门上孩子们刻的自己的名字,从每个名字的样子看来,他似乎知道这个孩子会用什么口气读出他背上牌子上的话:

有个叫斯铁福思的孩子刻的名字非常深、非常多,我想他一定会大声朗读出来,读完扯我的头发。另一个孩子叫托美·屈拉得尔斯的,我担心他会借此戏弄,假装很怕我。第三个叫乔治·邓波儿,我想他会唱着读。

我小时读到这一段时,似乎觉得这正是这些名字会引起的景象。原因当然是这些名字读音的联想。但是在狄更斯之前,有多少人注意到这种事情呢?在狄更斯时代,对孩子采取比较同情的态度,比现在要罕见得多。十九世纪初期可是儿童生不逢时的时代。在狄更斯年轻的时候,儿童仍旧“在刑事法庭受到严厉的审判,他们被高高举起让大家都看到”,十三岁的孩子因为小偷小摸而被处绞刑还是前不久的事。“要把孩子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主张十分流行。一直到十九世纪很晚的时候,《费尔却尔德一家》[7]都是给儿童读的标准读物。这本可恶的书如今是在大量删节后继续问世的,但是原版很值得一读。这使你对儿童受到的管教有时达到什么程度有个大致的概念。例如,费尔却尔德先生遇到孩子吵架,先抓来揍一顿,每打一杖,口中就朗声背一句瓦茨博士的话“这些癞皮狗,看你们还叫不叫,咬不咬”,然后把他们带到吊着凶犯的发臭腐尸的绞架下面,整整呆一个下午。在这个世纪初期,成千上万的儿童,有的年纪很小,只有六岁,就在煤矿里和纺纱厂里,累死累活地做苦工,真的是到累死为止,甚至在时髦的公学里,孩子们因为背错了一句拉丁诗而要给鞭得血痕累累。有一件事,狄更斯似乎是认识到的,而他的同时代的人大多数却没有认识到,那就是鞭打的性虐待成分。我想这可以从《大卫·科波菲尔》和《尼古拉斯·尼克尔贝》中得出这个结论。但是对孩子的心理残忍同肉体残忍一样引起他的愤慨,虽然有相当数目的例外,他笔下的学校教师一般都是恶棍坏蛋。

当时英国所存在的每一种教育,除了大学和几所有名公学以外,都在狄更斯的笔下遭到了抨击。其中有布林伯博士的学院,那里的孩子都被希腊文灌输得快要胀破肚皮了,还有该时期的令人厌恶的慈善学校,培养了像诺亚·克莱波尔和尤利亚·希普那样的标本,还有萨勒姆学校和多思博爱学校,以及伍普斯尔先生的姨婆办的那所实在丢人的女子学校。狄更斯说的情况,有一些今天仍旧是真实的。萨勒姆学校是现代“预备学校”的老祖宗,情况仍十分相像;至于伍普斯尔先生的姨婆,目前在英国几乎所有的小镇上仍有同一痕迹的骗局存在。但是,像往常一样,狄更斯的批评既不是建设性的,也不是破坏性的。他看到了以希腊词汇和鞭杖为基础的教育制度的荒唐,但在另一方面,他对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出现的新型学校又不赞成。这种“现代化”学校坚持讲究“事实”。那么他又要什么呢?像往常一样,他要的似乎是一种现有东西的道德化——老式的学校,但没有鞭打,没有恫吓,没有饿肚子,没有那么多的希腊文课程。大卫·科波菲尔从摩德斯通和格林贝工厂脱身出来以后去的那所斯特朗博士的学校就是没有那些缺点的萨勒姆学校,不过添进了不少“灰色旧石块墙头”的气氛:

斯特朗博士的学校是一所很好的学校,它与克里克尔先生的学校的不同,就像善与恶的不同一样。它的气氛肃穆庄重,凡事井井有条,制度健全,一切都能唤起孩子们的自尊和诚实的天性……产生奇迹般的效果。我们都觉得我们在学校的管理方面,在维持它的校风和尊严方面,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因此,我们很快地对它产生了热烈的感情——我知道至少自己是一个,而且,我在那里的时候,从来不知道有任何孩子不是那样的——而且用心学习,希望不要辜负它的名声。我们在课余玩高尚的游戏,而且享有充分的自由;但是我记得即使在那时候,我们在镇上也得到了好评,从来没有由于我们的仪表或作风而玷污斯特朗博士和斯特朗博士的学生的名声。

在这一段笼统含糊的话中,你可以看到狄更斯是完全缺乏任何教育理论的。他可以想象一所好学校的道德气氛,但是到此为止,不能再进一步。孩子们“用心学习”,但是他们学的是什么?没有疑问,这是布林伯博士的课程,只是冲淡一些而已。考虑到狄更斯小说中到处表现出来的他对社会的态度,你若知道他把他的大儿子送到伊顿公学去,把他的所有孩子都送去受通常教育的训练,你是会感到震惊的。吉辛似乎认为,他这么做可能是因为他很痛苦地意识到自己受的教育不够。这里,吉辛也许受到自己对古典学识的爱好的影响。狄更斯很少,或者说没有,受过正式教育,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缺什么,而且总的来说,他似乎是意识到这一点的。如果说他不能够设想一个比斯特朗博士的学校更好的学校,或者,比实际生活中的伊顿公学更好的学校,那大概是由于思想上的欠缺,而不是吉辛所说的那个原因。

看来好像是,狄更斯在对社会的每一次攻击中锋芒所向总是精神的改变而不是结构的改变。要想断定他主张什么明确的解救办法,更不用说信奉什么政治学说,是没有希望的。他的方针总是在道德层面上,他的态度可以用他说到斯特朗博士的学校与克里克尔先生的学校的不同“就像善与恶的不同”一样那句话来充分概括。两件事情可以既是十分相像,又有天渊之别。天堂和地狱都在同一地方。不“改变心”而改变制度是没有用的——这基本上是他一直在说的话。

如果情况就是这样,那么他可能不过是个粉饰太平的作家,一个反动的说假话的人。“改变心”事实上是那些不愿意危及现状的人的口实。但是狄更斯不是个说假话的人,除了在一些小事情上,而且你读了他的书得出的最强烈的一个印象是他对暴虐统治的痛恨。我在前文说过,狄更斯不是公认意义上的革命作家。但是一点也不能肯定的是,对社会仅仅作道德上的批评就一定不如目前流行的政治经济上的批评那样革命,而且,话得说回来,革命毕竟意味着要把一切都翻一个个儿。布莱克[8]不是政治家,但是,在像“我漫步走过每一条特许的街道”那样的诗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的了解比四分之三的社会主义书报还多。实际情况是,进步不是幻想,但它很缓慢,总是令人失望。总是有个新暴君在等着从老暴君那里接过手来——一般不是这么坏,但仍是个暴君。因此,有两个论点总是站得住脚的。一个是,你在没有改变制度之前怎么改善人性?另一个是,你在没有改善人性之前改变制度有什么用呢?它们对不同的人各有吸引力,而且大概还有在一定的时候互换的倾向。道德家和革命家总是不断地互相拆台。马克思在道德家的脚下爆炸了一百吨的炸药,我们如今仍生活在那爆炸的震天回响中。但是,在什么地方,已有地雷兵在工作,在埋设新的炸药,要在月球上炸掉马克思。然后,马克思,或者像他那样的什么人会带着更多的炸药回来,这样的情况就反复继续下去,一直到我们无法预见的最后结束。主要问题——如何防止权力被滥用的问题——仍未解决。狄更斯没有那样的眼光,能看到私有财产是讨厌的障碍,但是却能看到这一点。“只要大家行为规矩正派,这世道就会公平合理了”并不是听起来的那种陈词滥调。

也许,狄更斯比大多数作家都可以更加充分地用他的社会出身来解释,尽管他的家庭历史并不完全像你从他的小说中所推想的那样。他的父亲是政府机构的文官,通过他的母亲的家庭,他同陆军和海军中人都有关系。但是从九岁起,他就在伦敦的商业环境中生活,而且一般来说,是在一种在贫穷中挣扎的氛围中长大的。思想上他属于城市小布尔乔亚,而且他恰好是这一阶级的特别好的标本,可以说是所有“特点”都得到了高度的发展。这是他为什么这么令人感兴趣的部分原因。如果我们要举一个现代的相应人物,最接近的就是赫·乔·威尔斯[9],也有同样的历史背景,而且作为小说家,显然在某些方面有些师承狄更斯。阿诺德·本涅特[10]基本上是同一类型,但与其他两人不同,他是英格兰中部人,有工业的和不信奉国教的背景,不是商业的和国教派的背景。

城市小资产阶级分子的最大缺点,也是优点,是他有局限性的世界观。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中产阶级的世界,一切在这个世界范围之外的东西,不是可笑的便是有点邪恶的。一方面,他与工业或土壤没有接触;另一方面,他与统治阶级也没有接触。任何凡是仔细研究过威尔斯的小说的人,都会注意到,虽然他对贵族恨之入骨,视同毒药,但是他对富人并不特别反感,对无产者并无热情。他最痛恨的人,他认为造成人类一切弊端的人,是国王、地主、教士、民族主义者、军人、学者和农民。这张单子以国王开始,以农民收尾,初看之下,似乎有点像大杂烩,但在实际上,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老派的人,受传统支配,目光放在过去,因此与新兴资产者截然相反,后者把钱押在将来,而把过去看成不过是不散的阴魂。

实际上,狄更斯虽然生活在资产阶级确实是个新兴阶级的时期,但是他表现出来的这个特点不如威尔斯显明。他对于将来几乎是没有意识的,对于古旧的景色(“古色古香的教堂”等等)却几乎有一种酸不溜丢的眷恋。尽管如此,他最痛恨的几类人的单子与威尔斯的单子之十分相同,令人触目。笼统地说,他是站在工人阶级的一边,由于他们受压迫,对他们有一种一般化的同情,但是他在实际上对他们并没有太多的了解;他们在他的小说中主要是当作佣仆出现的,而且是滑稽的佣仆。在天平的另一头,他痛恨贵族,而且也痛恨大资产阶级,在这一点上比威尔斯略胜一筹。他的真正的同情寄在上面是匹克威克先生,下面是巴基斯先生。但是就狄更斯所痛恨的那一类型来说,“贵族”这一词是含糊不清的,需要明确化。

实际上,狄更斯的对象不完全是大贵族,他们很少出现在他的小说中,而是他们的小旁系,在伦敦五月市[11]寓所靠接济为生的老太太,还有官吏和职业军人。在他的所有作品中都有对这些人的无数怀有敌意的描写,几乎没有心怀善意的。例如,对于地主阶级,几乎没有善意的描写。莱斯特·德洛克爵士可能是个例外,但仍难以确定;除此之外只有瓦德尔先生(他是个老一套的人物,所谓“心地善良的老乡绅”)和《巴纳比·鲁奇》里的哈雷代尔,他之所以获得狄更斯的好感是因为他是个受迫害的天主教徒。对于军人(即军官)没有善意的描写,海军军人则根本没有。至于他笔下的官吏、法官和推事,其中大多数人要是放到“废话处”[12]去倒会感到自在些。狄更斯惟一善意对待的官方人物是警察,这是意味深长的。

狄更斯的态度对一个英国人来说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这是英国清教徒传统的一部分,甚至到今天都还没有灭绝。狄更斯所属的阶级,至少是他所选择的阶级,在经过了一两百年的埋没之后突然富有起来。这个阶级主要是在大城市中成长起来的,同农业没有接触,在政治上是软弱无力的。在这个阶级的经验中,政府不是干预他们就是迫害他们。因此,这是一个没有担任公共职务的传统的阶级,没有太多的作有用贡献的传统。如今十九世纪这个新的有钱阶级使我们感到特别的是,它的完全不负责任的态度;它从个人成功的角度来看待一切事物,几乎没有任何群体存在的意识。在另一方面,一个泰特·巴纳克尔即使荒怠职守,也会有个模糊的概念,知道自己所荒怠的职责是什么。狄更斯的态度决不是不负责任的,更不用说效法一心捞钱的斯迈尔斯了。但在他的思想深处,常常有些半信半疑地认为,整个政府机构是没有必要的。议会无非就是库得尔勋爵和托马斯·杜得尔爵士,帝国无非就是巴格斯托克少校和他的印度仆人,军队就是乔塞上校和斯拉默医生,公务员系统就是本布尔和“废话处”——如此等等。他没有看到的,或者只断断续续地看到的是,库得尔和杜得尔以及其他从十八世纪留下来的尸体在履行的职能是匹克威克或者波芬所根本不会放在心上的。

当然,这种视野的狭窄在某种程度上对他极为有利,因为漫画家看到太多是个致命伤。从狄更斯的观点来看,“上等”社会简直是一批乡村白痴。这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些人几乎是疯癫病人的病历档案。但是同时,他与地主军人官吏阶级的疏离使他没有能力作全面的讽刺。对于这个阶级,他只是在把他们当作精神有缺陷的人来描写的时候才成功。有人在狄更斯生前攻击他“不能描绘一个绅士”固然荒谬可笑,但是在这个意义上却是对的:他说的不利于“绅士”阶级的话很少是非常致命的。比如,墨尔伯里·霍克爵士只是要想刻画坏心眼准男爵那一类型所作的一种可怜的尝试。《艰难时世》中的哈特豪斯好一些,但在特罗洛普或萨克雷那里只能算是一般的成就而已。特罗洛普的思想很少越出“绅士阶级”的圈子,但是萨克雷的有利条件是他脚踩两个精神阵营。在某些方面,他的世界观同狄更斯的很类似。像狄更斯一样,他认同清教徒派有钱阶级,而不是玩牌欠债的贵族阶级。在他看来,十八世纪以坏心眼的斯特恩勋爵为代表进入十九世纪。狄更斯在《小杜丽》中只写了少数几章,《名利场》则是这几章的增补全文。从出身和教养来说,萨克雷正好比较接近于他所讽刺的那个阶级。因此,他能够写出像班德尼斯少校和劳敦·克劳莱那样比较微妙的类型。班德尼斯少校是一个浅薄的势利老头子,而劳敦·克劳莱则是一个没有头脑的无赖,他多年来靠欺诈生意人生活,而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萨克雷明白,根据他们的歪理,他们都不是坏人。例如,班德尼斯少校从来不签空头支票。劳敦当然会,不过在另一方面,他不会在朋友危难时弃之不顾。这两个人在战场上都会有很好的表现——而这一点却不会使狄更斯特别动心。结果是,到了最后,你对班德尼斯感到好玩,因而宽容,而对劳敦则接近于尊敬。然而你仍旧能够看到这种在上层社会的边缘上寄生拍马生活的决然的腐朽性,这比任何长篇抨击更加奏效。狄更斯是完全做不到这一点的。在他的手中,劳敦和少校都会缩为传统的漫画人物。而且,总的来说,他对“上等”社会的攻击是有些虚应故事,马马虎虎的。在他的作品中,贵族阶级和大资产者主要是作为一种“远处的闹声”存在的,在舞台边上的一种哈哈笑声。当他描绘出一张真正细致的和致命的肖像,如约翰·杜丽或哈罗德·斯金波尔时,一般是一个比较中间的、不重要的人物。

狄更斯有一点非常突出,特别是考虑到他所处的时代,那就是他没有庸俗的民族主义。所有达到民族国家阶段的人民都有瞧不起外国人的倾向,而且没有太多疑问,英语民族是其中最甚者。你可以从他们一旦对某个外国人种有了充分意识,就给他们起个侮辱性的外号这一点看出。wop,dago,froggy,squarehead,kike,sheeny,nigger,wog,chink,greaser,yellowbelly[13]——这不过是一部分例子。在一八七〇年之前,这一名单短一些,因为当时世界地图与现在不同,只有三四个外国人种充分进入英国人的意识。但对这些外国人种,特别是对最接近而又最痛恨的国家法国,英国人的自大态度极其令人不能容忍,英国人的“自大”和“排外”的名声至今仍流传着。当然,即使在现在,这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直到最近,英国儿童还都受到瞧不起南欧人种的教育,在学校教的历史主要是英国打赢的战役的清单。但是你得一读三十年代的《季度评论》才能体会到什么叫做吹牛。在那个时候英国人把他们自己鼓吹为“坚定的岛民”,“坚如橡木”,而且把一个英国人抵得上三个外国人当作有科学根据的事实。在十九世纪的小说和连环画报刊上都有传统的“froggy”(法国佬)这个人物——一个矮小可笑的人,留一撮小胡须,戴高礼帽,总是在指手画脚,好做手势,虚荣轻浮,喜欢吹嘘自己的军功,但是一旦真正危险出现就溜之大吉。而其对立面则是约翰牛,“坚定的英国自耕农”,或者在公学中比较流行的版本,像查尔斯·金斯莱、托姆·休斯等人那样的“坚强沉默的英国人”。

例如,萨克雷的这种观点就十分强烈,虽然他有时也看透了这一点,并且加以嘲笑。在他的心中,有一个历史事实牢牢地植了根,那就是英国人打赢了滑铁卢战役。你读他的书,翻开不久就会遇到提到这件事的话。在他的心目中,英国人是不可战胜的,因为他们有强健的体格,而这主要是他们吃牛肉所致。像他的时代的大多数英国人那样,他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以为英国人比别的人高大(萨克雷正巧比大多数人都高大),因此,他会写出这样的一段话:

我对你说,你比法国人强。我甚至敢用钱打赌。凡是读此文的人,身高都在五英尺七英寸以上,体重十一石[14];而法国人身高只有五英尺四英寸,体重不超过九石。法国人喝完汤后吃的是一盘蔬菜,而你是一盘肉。你是一种不同的优秀的动物——打败法国人的动物(几百年的历史证明你是这样),如此等等。

萨克雷的作品中到处都散见类似的段落。狄更斯绝不会犯同样的这种错误。说他从来不取笑外国人不免过甚其词,当然他几乎如所有十九世纪的英国人一样,没有受到欧洲文化的影响。但是他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作这种典型的英国式吹嘘,作这种自称“岛国人种”、“纯种斗牛狗”、“地小志大的小岛”这样的谈话。在《双城记》的全书中,你找不出一行文字可以说有这样的意思。“瞧,这些坏心眼的法国人怎么这样行为!”他似乎表现了一种对外国人的正常憎恶的惟一地方是在《马丁·朱兹尔维特》的有关美国的章节中。但是,这完全是对唱老调作出的宽容的反应而已。如果狄更斯活到现在,他会到苏俄一游,回来写一本像纪德的《苏联归来》一样的书。但是他没有把民族看成是个人的那种愚蠢之见。他甚至很少在国籍上开玩笑。他并没有利用滑稽的爱尔兰人形象或威尔士人形象,这不是因为他反对公式化的人物和现成的笑话,显然他并不反对。也许更有意思的是,他对犹太人没有表现出有什么偏见。不错,他视为当然地(在《奥立佛·退斯特》和《远大前程》中)把收赃的写成是个犹太人,这在当时可能是有根据的。但是直到希特勒崛起以前英国文学中泛滥成灾的“犹太笑话”并没有在他的作品中出现,而且在《我们的共同朋友》中,他作了虔诚的但是并不十分令人信服的努力,为犹太人辩护。

狄更斯没有庸俗的民族主义情绪,一部分是他的思想真正宽容的标志,一部分也是由于他的否定的、可以说是不问政治的态度所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但他自己并没觉察到这一点,可以肯定地说,身为英国人的念头并不令他兴奋。他没有帝国主义者的情绪,对于对外政治并没有明确的看法,并且不受军事传统的感染。从气质上说,他非常接近非国教派的小生意人,他们瞧不起穿红呢军服的人,并且认为战争是坏事——这是一种用一只眼睛看事物的观点,但是,毕竟,战争的确是坏事。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很少写到战争,甚至连谴责都没有。他尽管有着杰出的描写能力,描写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的能力,但是他从来没有描写过一场战役,除非你把《双城记》中攻打巴士底监狱也算在内。大概这个题材使他不感兴趣,反正,他不会把战场看作是一个可以解决任何值得解决的问题的地方。这比下层中产阶级的清教徒心理状态就略胜了一筹。

狄更斯生长于与贫困相当接近的环境,足以使他对贫困产生恐惧,尽管他思想宽容大度,但仍不免有破落户才有的特殊偏见。一般都称他是个“受人欢迎”的作家,“被压迫大众的卫士”。他确实如此,只要他认为他们是受压迫的;但是,有两件事决定了他的态度。首先是,他是英格兰南部的人,而且还是伦敦佬,因此同大多数真正受压迫的大众工农业劳工没有接触。有趣的是,另一个伦敦佬切斯特顿总把狄更斯说成是“穷人”的代言人,却没有表示出他自己对谁是“穷人”有什么认识。在切斯特顿看来,“穷人”是指小店主和佣仆。他说,山姆·韦勒“是英国文学中关于英国特有的那种人民的伟大象征”;而山姆·韦勒是一个贴身男仆!另外一件事是,狄更斯的早年经历使他对无产阶级的粗野心怀恐惧。他凡是写到穷人中的最穷的人即贫民窟里的住户时,都毫无疑问地表现出这种恐惧来。他关于伦敦贫民窟的描写总是充满了这种毫不掩饰的憎恶:

道路狭隘肮脏;店铺住屋败破;人们面貌丑陋,衣不蔽体,潦倒邋遢,酒气熏天。穷街陋巷像许多臭水潭一样发出恶臭,排出垃圾和生命;整个地方都是犯罪、污物、苦难充斥……

在狄更斯的作品中类似的段落不少。从这些段落中,你得到的印象是,整个下层人民他都认为是处于社会之外的。现代教条派社会主义者可以说以同样方式,一笔勾销了一大批人口,把他们轻蔑地称为“流氓无产阶级”。对于罪犯,狄更斯所表现出来的了解也不像你所期望的那样。他虽然很清楚犯罪的社会和经济原因,但他似乎常常觉得一个人一旦犯了法就把自己置于人类社会之外。在《大卫·科波菲尔》末尾有一章,大卫到利蒂默和希普服刑的监牢中去探视。狄更斯似乎确实认为“模范”监狱太讲人道了,而查尔斯·里德在《悔改不迟》中却对此作了令人难忘的攻击。狄更斯抱怨犯人吃得太好了!他一接触到犯罪或者贫穷的最最低层的时候,他就表现出了“我总是保持体面身份”的思想心态。在《远大前程》中匹普对马格维治的态度(显然也是狄更斯本人的态度)是令人极感兴趣的。匹普一直意识到自己对乔伊忘恩负义,但是对马格维治这种意识则要轻得多了。当他发现多年来对他恩惠有加的人事实上是一个放逐的罪犯,他大为失望,十分厌恶。“我对这个人的憎恶,我对他的恐惧,我对他的反感,哪怕如果他是一头可怕的野兽,也不会超过”,如此等等。我们从文中可以发现,这不是因为匹普在教堂墓地看到马格维治而受到惊吓时还是一个孩子,而是因为马格维治是个罪犯,是个囚徒。匹普觉得他理所当然不能接受马格维治的钱,在这一点上,更有“自己保持体面身份”的味道。这钱并不是犯罪所得,这钱是正当赚来的,但这是一个前囚徒的钱,因此是“受污”的。这一点在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也并无虚假不实之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远大前程》后半部是狄更斯写得最好的部分,你读这后半部时始终觉得“是啊,这正是匹普会做的事”。但问题是,在马格维治这件事上,狄更斯认同于匹普,他的态度从根本上来说是势利的。结果是,马格维治属于像福斯塔夫[15]那一类怪诞的人物,而且,也许,像堂吉诃德那一类人物——这种人物比作者原来打算的还要差劲。

如果是并未作奸犯科的穷人,普通的、规矩的、劳动的穷人,狄更斯的态度里当然没有蔑视的成分。他对匹果提和普洛尼希那样的人物怀着最真诚的钦佩。但他是否真正把他们看成是与他平等的,则颇可怀疑。把《大卫·科波菲尔》第十一章读一读,而且把它同狄更斯自传的片断(一部分刊在福斯特的《传记》中)放在一起读,是极有意思的,在这自传的片断中,狄更斯对黑鞋油厂的感觉表现得比小说中强烈得多。经过了二十多年,这个记忆仍使他感到痛苦不堪,他在经过河滨时特地绕过这地方。他说:“经过那地方,甚至在我最大的孩子会说话以后我还会哭出来。”这段文字很清楚地表明,不论是在当时,或者后来在回顾时,最伤害他的是被迫与“下层”同事为伍:

没有言词能够表达我在沉沦到与这种人为伍时内心中感到的秘密痛苦;把这些每日来往的人同我快活童年来往的人相比……但是我在黑鞋油厂也有一定的地位……我的双手很快变得至少同其他孩子一样灵巧和熟练。我虽然同他们很熟,但是我的行为和举止同他们有足够的区别使我们之间有一个距离。他们,还有成年的人,说起我时总是说“那个年轻的先生”。有一个人……有时同我说话时常常叫我“查尔斯”;但是我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我们非常接近……保尔·格林有一次起来反对“那个年轻的先生”的称呼,但是鲍伯·法勤很快就收拾了他。

你看,最好还是“在我们之间有一个距离”。不论狄更斯对工人阶级是多么钦佩,他并不希望自己像他们那样。由于他的出身,以及他所生活的时代,不可能是其他的情况。在十九世纪初期,阶级敌对可能不如今天尖锐,但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表面差异却要大得多。“先生”和“普通人”看来一定像不同种类的动物那样不同。狄更斯是相当真心实意地站在穷人一边反对富人的,但是要他不把工人阶级分子的外表看成一种耻辱的污点,那简直不可能。在托尔斯泰的一则寓言里,某个乡村的农民从每一个外来的陌生人的手来判断他是何等样的人。如果他的手掌长满老茧,他们就让他进村,如果手掌柔软,则请他出去。这对狄更斯来说是很难理解的;他的所有主人公的手掌都是柔软的。他的年轻主人公——尼古拉斯·尼克尔贝、马丁·朱兹尔维特、爱德华·却斯特、大卫·科波菲尔、约翰·哈蒙——都是属于一般称为“活绅士”的类型。他喜欢资产阶级的外表和资产阶级(不是贵族阶级)的口音。这一方面的一个奇怪征状是,他绝不会让一个扮演英雄角色的人物说起话来像个工人。像山姆·韦勒那样的一个滑稽英雄,或者像斯蒂芬·布莱克浦尔那样的可怜兮兮的人物,可以说话侉声侉气,但是年轻的主人公却总是用当时相当于现在的英国广播公司的口音说话。甚至在会造成荒谬可笑的效果的场合中也是如此。例如小匹普是由说埃塞克斯土腔的人抚养大的,可是他从小就说一口上层阶级的英语。实际上,他应该说乔伊或者至少加吉莱太太说的那样的方言。比第·沃普斯尔、莉兹·希塞姆、西西·裘佩、奥立佛·退斯特也是如此——你也许还得加上小杜丽。甚至《艰难时世》中的拉琪尔也几乎一点没有兰开夏口音,这在她身上几乎是不可能的。

要了解一个小说家在阶级问题上的真正感情,有一件事情常常可以作为线索,那就是他在阶级与性发生撞击时所采取的态度。这是一件要说假话是太痛苦的事情,因此,这是“我不是个势利鬼”的姿态往往要守不住的几个要害点之一。

你可以看到,阶级区分在最明显的时候也是肤色区分。在纯白人的社会里,某种像殖民者态度(“土著”女人是准许捕猎的,而白人妇女却是不容狎昵的)的东西以一种隐含的方式存在着,造成了双方都不满。这个问题出现时,小说家常常又回复到他们在别的时候可能会否认的简单的阶级感情。这种“阶级意识”的反应有一个很好的例子是一部已被遗忘的小说安德鲁·巴顿著的《克洛帕顿人》。作者的道德规范相当明显地同阶级仇恨混杂在一起。他觉得一个有钱人奸污一个穷姑娘是一件近乎暴行的事,一种污辱,与她被一个同一阶级的男人奸污完全不同。特罗洛普两次处理了这个主题(《三个文官》和《阿林顿小屋》),而且,你可以想象得到,完全是从上层阶级的角度。照他看来,同一个吧女或者房东太太的女儿发生关系都是要避免的“纠葛”。特罗洛普的道德标准是严格的,他不允许这种奸污事件发生,但隐含的意思总是,工人阶级姑娘的感情并不十分重要。在《三个文官》中,他甚至说那姑娘“有味儿”,这是一种典型的阶级反应。梅瑞狄斯[16](《罗达·弗莱明》)采取了更多的“阶级意识”观点。萨克雷则似乎常常有些犹豫。在《潘登尼斯》(范尼·波尔顿)中,他的态度基本上与特罗洛普一样;在《一个破落穷酸故事》中,他的态度比较接近于梅瑞狄斯。

你可以仅仅从特罗洛普、梅瑞狄斯和巴顿的处理阶级与性的关系的主题的态度上,看到不少关于他们的出身背景。在狄更斯身上,你也可以如此,但是,像经常见到的一样,你看到的是他更倾向于认同中产阶级而不是无产阶级。有一件事似乎反驳了这一点,那就是《双城记》中马奈特医生手稿中那个农村姑娘的故事。但是,这仅仅是一出古装戏,插进来说明德法奇夫人的不可调和的仇恨,而狄更斯自己并不表明他是赞成的。在《大卫·科波菲尔》中,他处理的是一桩典型的十九世纪奸污事件,阶级问题并没有被他认为是至关重要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小说的法则是,性行为失检绝不能不受惩罚,因此,斯蒂尔沃思在耶默思的沙滩淹死,但不论狄更斯还是匹果提,甚至哈姆,都似乎没有感到斯蒂尔沃思由于是富家子弟而罪加一等。斯蒂尔沃思一家人是由阶级动机的推动而行事的,但是匹果提一家则不是——甚至在斯蒂尔沃思太太和老匹果提之间发生争吵时也如此。当然,如果他们是的话,他们大概会像反对斯蒂尔沃思那样反对大卫的。

在《我们的共同朋友》中,狄更斯处理友金·雷伯恩和莉兹·希塞姆的那段故事是十分写实主义的,没有阶级偏见的表露。根据“放开我,你这恶魔”的传统,莉兹应该或者“拒绝”友金,或者被他所毁,投身到滑铁卢桥下;友金应该或者是个没心肠的负心汉,或者是个决心反抗社会成见的英雄。但是他们两个都一点也没有这样做。莉兹被友金的求爱吓怕了,真的赶紧跑掉躲开,但是却一点也不装作不喜欢这种求爱。友金受她吸引,但太讲究道德,而没有想诱奸她,而且因为自己的家庭之故而不敢娶她。最后,他们结婚了,并没有人因此而吃亏,也许除了特姆罗先生以外,他要损失几次晚餐约会。这很像实际生活中会发生的情况。但是如果是一个有“阶级意识”的小说家,他会把她给布拉德莱·黑德斯通。

但是如果情况倒过来,一个穷人想得到社会地位在他之上的女人,狄更斯就会马上退缩到中产阶级的态度中去。他是很喜欢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妇女社会地位在男子之上的观念的。匹普觉得伊斯蒂拉社会地位在他之上,伊斯特·赛默森在古比之上,小杜丽在约翰·契佛莱之上,露西·马奈特在西德尼·卡尔顿之上。在以上的例子中,有几个只是道德方面的优越,有些则是社会地位的优越。当大卫·科波菲尔发现尤利亚·希普打算娶艾格尼斯·威克菲尔时,毫无疑问他的反应是阶级反应。那个令人厌恶的尤利亚突然宣布他爱上了她:

“唉,科波菲尔少爷,我是多么纯情地爱着艾格尼斯走过的土地。”

我想我真的想从火炉里抓起烧得火红的炉条,刺透他的胸口。这真使我大吃一惊,就像枪膛里射出的一颗子弹一样。但是艾格尼斯的形象,受到这个红发牲口的这样想法的侮辱,仍留在我的脑海里(我看到他斜坐在那里,好像他的卑鄙的灵魂紧紧控住了他的身子),使我感到头晕……“我认为艾格尼斯·威克菲尔(大卫后来说)就像那月亮一样,是你远远高攀不上的,是你休想挨近一点的。”

考虑到全书深深地打下了希普出身低微——他的低声下气的态度,说话不发h音,如此等等——的印象,因此对于狄更斯的感情是什么性质,没有太多的疑问。当然,希普在演坏蛋的角色,但即使是坏蛋也有性生活;真正使得狄更斯感到恶心的,是想到“纯洁”的艾格尼斯与一个说话不发h音的人同床共枕。但是他往常的态度是倾向于把一个男人爱上了身份在自己之上的女人当作笑话来看待。这是从马尔伏里奥以来的英国文学的陈套笑话。《荒凉山庄》中的古比是个例子,契佛莱又是一个,而且在《匹克威克》中处理这一主题的方式还有些缺少善意。在这里,狄更斯把巴斯温泉的男仆的生活写成是一种幻想式生活,模仿他们的“主人”举行晚宴,自欺欺人地以为他们的年轻女主人爱上了他们。这显然使他觉得十分可笑。在一定意义上,这的确是这样,但是你可能会问,一个男仆有这种梦呓式的幻想是不是比干脆按陈规精神接受本分地位好一些。

在对佣仆的态度上,狄更斯并没有走在他的时代前面。在十九世纪,反对家庭雇佣佣仆的运动刚刚开始,使得一年收入五百镑以上的人都很恼火。十九世纪滑稽画报中有许多笑话都是有关佣仆的翘尾巴的。《笨拙》杂志多年来一直连载叫做“女佣趣拾”的笑话,都以当时大家感到惊异的事实即佣人也是人为讽刺对象。狄更斯自己有时也有这个毛病。他的书里尽是普通的滑稽可笑的佣仆;他们不老实(《远大前程》),不能干(《大卫·科波菲尔》),给他好吃的还不放在眼里(《匹克威克外传》)等等——完全是按照郊区主妇对待地位低下的家仆兼厨子的态度来写的。但是作为一个十九世纪的激进派,令人奇怪的是,他要为仆人绘一张同情的肖像时,他所创造的一望而知是个封建类型。山姆·韦勒、马克·泰普莱、克拉克·匹果提都是封建人物。他们属于“老家人”一类;他们认同主子家族,既忠心耿耿,又完全亲如一家。没有疑问,马克·泰普莱和山姆·韦勒在某种程度上是取法斯摩莱特[17],因此是取法塞万提斯的。但令人感到兴趣的是,狄更斯竟然受到这一种类型的吸引。山姆·韦勒的态度肯定是中世纪的。他有意被捕是为了跟随匹克威克先生到弗里特监狱[18]去,后来又拒绝结婚是因为他感到匹克威克先生仍需要他的伺候。他们之间有一个典型的场面:

“管工资不管工资,管饭不管饭,管住不管住,山姆·韦勒都像您当初在布罗的旅馆里雇佣时那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跟着您……”

“我的好伙计,”山姆·韦勒有些为自己的热情表示感到不好意思而坐下来时,匹克威克先生说,“你一定要把那位年轻女子也考虑在内。”

“我是考虑了那位年轻女子,先生,”山姆说,“我告诉了她我的情况;她愿意等我到条件准备好的时候,我相信她会等的。要是她不等,她就不是我了解的那个女人了,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她。”

很容易想象,在实际生活中,这个年轻女人对此会怎么说。但请注意封建的气氛。山姆·韦勒认为准备为他的主人牺牲几年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事,而且,他也可以在主人面前坐下来。一个现代的男仆是决不会想到能做这两件事的。狄更斯对佣仆问题的观点除了希望主仆互相关怀以外,并没有超越很多。在《我们的共同朋友》中,斯洛贝作为一个人物尽管是个可怜的失败,但是代表着像山姆·韦勒那样的忠诚。当然,这种忠诚是自然的,合乎人情的,令人喜悦的;不过封建主义也是这样。

看来狄更斯在做的,像往常一样,似乎是在寻求为现存事物找个理想化的表现。他写作的年代是把家庭雇佣佣仆看成是一种完全不可避免的弊端的时代。当时没有节约劳动的设备,而贫富又特别悬殊。那个时代又是家庭人口众多,讲究吃喝摆阔,而房屋用具设备十分不便的时代,在地下室厨房里一天辛勤劳作十四小时是十分正常的事,很少有人会觉得特别。而且既然要有佣仆,封建关系是惟一可以容忍的关系。山姆·韦勒和马克·泰普莱是理想化的人物,不亚于契里布尔斯一家。如果一定要有主仆的话,主人是匹克威克先生,仆人是山姆·韦勒,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当然,如果根本没有仆人,那就更好——但是这一层,狄更斯大概是无法想象的。没有机械方面的高度发展,人的平等几乎不可能;狄更斯则表明这也是不可想象的。

狄更斯从来不写农业,却没完没了地写吃的食物,这不仅仅是巧合。他是个伦敦佬,而伦敦是地球的中心,就像肚皮是人体的中心一样。这是个消费者的城市,是极其文明但不是怎么有用的一种人的城市。你在审视狄更斯作品表层以下的情况的时候,有一件事情会使你特别注意,那就是,作为十九世纪小说家,他是相当无知的。他很少了解事情的实际情况。乍看之下,这样说似乎纯属胡说八道。但是,这话需要一些解释。

狄更斯对“下层生活”有极其生动的几笔描绘,例如欠债人监狱里的生活,而且他也是个流行小说家,能够写普通人。但十九世纪的代表性英国小说家都是这样。他们在自己生活的世界中十分从容自如,而如今的作家却十分与世隔绝,典型的现代小说都是写小说家自己的小说。例如,甚至乔伊斯作了十来年的耐心努力要接触“普通人”,结果他的“普通人”最后却是个犹太人,而且是文化修养比较高的。狄更斯至少没有这种问题。他在介绍普通的动机即爱情、野心、贪婪、报复等等时毫无困难。不过,令人注意的是,他没有写到的却是“工作”。

在狄更斯的小说里,任何带有工作性质的事情都是在台后发生的。他的主人公中惟一有个说得过去的职业的是大卫·科波菲尔,他先是个速记员,后来是个小说家,像狄更斯自己那样。至于其他大多数主人公,他们如何挣钱养活自己大部分是隐在幕后。例如,匹普到埃及“去做生意”;他没有告诉我们做的是什么生意,而且,匹普的工作生活只占了书中半页的篇幅。克莱纳姆在中国做没有具体说明的生意,后来又同道伊斯一起做另一桩没有具体说明的生意。马丁·朱兹尔维特是个建筑师,但是似乎没有很多时间从事业务。他们的曲折遭遇无一是与他们的工作直接有关的。在这里,狄更斯与——比如——特罗洛普的对比是十分惊人的。其中一个原因,毫无疑问,是狄更斯对他的人物所从事的职业所知甚少。在梅拉德格林德的工厂里究竟是怎么工作的?波德斯纳帕是怎么赚钱的?梅德尔是怎么行骗的?要知道狄更斯绝对不可能像特罗洛普那样了解议会选举和股票交易所骗局的细节。他一碰到交易、金融、工业或者政治时,他就躲到含糊其词的背后去,或者讽刺讥嘲的背后去。甚至在法律程序上也是这样,而在这一方面,实际上他一定了解很多。例如,不妨把狄更斯作品中的打官司同《奥莱农庄》中的打官司作一比较。

这一部分也说明了狄更斯的小说中有许多没有必要的旁枝末节的描写,即那种糟糕透顶的维多利亚式的“情节”。不错,并不是他的所有小说都是这样的。《双城记》是个十分好并且相当简单的故事,《艰难时世》也是这样,只是方式不同而已;但是正是这两部作品总是被指称“不像狄更斯”——附带地说,它们不是在月刊中刊出的[19]。两部第一人称的小说也是好故事,除了它们的旁枝情节以外。但是典型的狄更斯小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奥立佛·退斯特》、《马丁·朱兹尔维特》和《我们的共同朋友》总是围绕着情节剧的框架存在的。凡是读过这些小说的人最后恐怕都记不得它们说的中心故事是什么了。另一方面,我想没有人在读过了以后会忘记其中的个别段落,直到死的一天为止他都会牢记不忘。狄更斯是用极其生动的眼光来看人的,但是总是在私生活中看他们,作为“人物”,而不是作为社会功能成员;这就是说,他是静止地来看他们的。因此,他最大的成功是《匹克威克外传》,这谈不上是个故事,仅仅是一系列速写。他很少想作什么发展,人物仅仅是像白痴一样在永不休止地继续活动下去。他一开始想把他的人物带进情节之中,戏就开始了。他不能使情节围绕着人物的平常职业转,因此就有了巧合、诡计、谋杀、伪装、埋藏的遗嘱、失踪已久的兄弟等谜团。最后,甚至像斯奎尔斯和密考伯那样的人也被吸到这种机关中去了。

当然,如果由此说狄更斯是个含糊不清的或者不过是以情节取胜的作家,那是荒谬的。他写的许多东西都是极其讲究事实的,而且在造成视觉形象的能力方面,也许是从来没有人可以与他媲美的。狄更斯曾经描写过的东西,你是一辈子也不会忘的,总是看到它。但是,在某种意义上,他的视觉描述的具体也说明了他所欠缺的是什么。因为,那毕竟是不经心的旁观者总看到的东西——外表现象、非功能性现象,事物的表面。真正牵涉到风景中的人是不会看到风景的。狄更斯尽管能够出色地描写外表,但他并不常常描写过程。他成功地留在你的记忆中的生动画面几乎总是在闲暇的时刻看到的东西的画面,在乡下旅馆的咖啡室里,或者透过马车的车窗;他所注意到的那种东西是旅馆招牌、铜门环、漆水壶、店铺和私人住宅的内部装饰、衣服、脸庞,尤其是食物。一切东西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去看的。他写到科克镇时,他能够只用几段文字营造出兰开夏一个小镇的气氛,正如一个稍为厌倦的南方来客所看到的那种气氛。“它有一条黑色的水沟贯穿其中,还有一条被气味不好闻的颜料染成紫色的河,大批大批的建筑物,窗户成天响着震颤着,蒸汽机的活塞单调地一上一下工作着,像一头处在悲哀的疯癫状态中的大象的头部一样。”狄更斯对纺织厂的机械运作的了解就到此为止。换了一个工程师,或者棉花中间商,就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话得说回来,他们无论是谁都不会有那种什么大象头部的印象主义笔法了。

在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意义上说,他对生活的态度是极其非物质的。他是一个通过他的眼睛和耳朵来生活的人,而不是通过他的双手和肌肉。实际上他的习惯并不如这种说法所暗示的那样定型。他尽管体质不好,健康欠佳,但是他仍很活跃,到了忙碌不停的地步;他一生都是健步如飞的,而且他的木工活不错,可以做舞台布景。但是他不是感到需要用自己双手的那种人。比如说,很难想象他挖菜田水沟的样子。没有任何迹象显出他对农业有什么知识,而且显然对任何游戏或运动都一无所知。比如,他对拳击毫无兴趣。考虑到他写作时的时代,你会感到奇怪,狄更斯小说中很少有肉体上的残暴描写。例如,马丁·朱兹尔维特和马克·泰普莱对不断用手枪和匕首威胁他们的美国人,态度极其温和。换了一般的英国或美国小说家就会让他们对准下巴颏狠狠出拳或者互相拔枪,子弹横飞了。狄更斯太规矩了,不会那样做;他认为暴力行为愚蠢不堪,而且他也属于小心谨慎的城市阶级,不会用拳头来解决问题,哪怕是在理论上。而且这种对运动的态度是掺杂着社会感情的。在英国,主要是因为地理上的原因,运动,特别是野外运动,和讲究地位的势利观念不可分解地掺杂在一起。当你告诉英国的社会主义者说,列宁也热衷于狩猎的时候,他们常常是完全不能相信的。在他们的眼中,狩猎等等完全是地主乡绅的势利习俗;他们忘记了这些事情在像俄国那样大的一片处女地里可能是全然不同的。从狄更斯的观点来看,几乎每一种运动充其量也是讽刺的材料。因此,十九世纪生活的另一方面——拳击、赛马、斗鸡、耍獾、偷钓、打鼠这一方面的生活,在利奇[20]为瑟蒂斯[21]小说所画插图中如此精彩地记录下来的这一方面的生活——是不在他的范围以内的。

在一个看来是“进步的”激进派身上,更加令人奇怪的是,他没有机械头脑。他对机械的细节或者机器能做的事情都不表兴趣。正如吉辛所说,狄更斯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以他在描写坐驿车旅行时所表现的那样热情来描写坐火车旅行。几乎在他所有的作品中,你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你是生活在十九世纪的前四分之一的年代里,而且事实上,他的确要想回到那个时期。在五十年代中期写的《小杜丽》讲的是二十年代后期;《远大前程》(一八六一)没有说明年代,但显然讲的是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造就了现代世界的好几种发明和发现(电报、后膛装弹的枪、橡胶、煤气、木浆造纸)都是在狄更斯生前问世的,但是他在书中很少提到它们。没有比他在《小杜丽》中说到道伊斯的“发明”时含混其词更奇怪的事了。这发明是作为极其机巧和创新的东西来提到的,“对他的国家和同胞极其重要”,而且它也是书中一个重要的小环节,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告诉我们这“发明”是什么!在另一方面,道伊斯的身体外表却是用典型的狄更斯笔法惟妙惟肖地勾画出来的;他的大拇指动起来很怪,这是工程师的特点。在这以后,道伊斯就深深地植根在你的记忆中了;但是像往常一样,狄更斯是靠外部的东西来做到这一点的。

有人(丁尼生[22]是一个例子)没有机械才能但能看到机械的社会潜力。狄更斯没有具备这种头脑的印记。他对未来表现出很少的意识。当他谈到人类进步时,常常是说道德的进步——人能变得好一些;他大概绝不会承认,人只是在技术发展让他们变得好一些才会好一些。在这一点上,狄更斯和他的现代对等作家赫·乔·威尔斯之间的差距是最大的。威尔斯把未来像磨盘一样挂在脖子上,但狄更斯的不科学头脑也同样的有害无益,只是方面不同而已。这种不科学头脑使得他更加难于采取任何积极的态度。他对封建的、农业的过去是敌视的,但对工业化的现在又没有真正的接触。于是,留下来的就只有未来了(意味着科学,“进步”等等),而这又很少进入他的思想。因此,他在攻击他所能看到的一切时,却没有明确的比较标准。我在上文中已经指出,他攻击当时的教育制度,是完全有理由的,但是,毕竟他没有什么补救方法可以提出来,除了要校长们心肠和善一些。他为什么不指出学校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为什么他不让自己的儿子受到按照他自己的某种设计所构想的教育呢,却相反把他们送到公学去填希腊文?因为他缺乏那种想象力。他有无懈可击的道德意识,但是很少智力上的好奇心。这里你就遇到了狄更斯身上真正巨大的缺陷,那种使十九世纪似乎距离我们很遥远的东西——那就是他没有工作的理想。

除了大卫·科波菲尔(不过是狄更斯本人)勉强可算例外以外,在他的中心人物中你找不出一个人物对自己的工作真的有兴趣。他的主人公干活是为了自己的生计和娶女主人公,不是因为他们对某一具体事情特有兴趣。例如,马丁·朱兹尔维特并无做建筑师的热情,他很可能当个医生或者律师也不错。无论如何,在典型的狄更斯小说中,总有解围之人在最后一章带着一袋黄金出现,主人公免除了继续挣扎之苦。“这就是我到这世界上来要做的事。其他一切事情都没有意思。我愿意做这件事情,即使它意味着要挨饿。”这种感觉把不同气质的人铸造成科学家、发明家、艺术家、牧师、探险家、革命家,但是这个动力在狄更斯的小说中几乎完全不存在。大家都知道,他本人工作起来十分卖力,而且相信自己的工作,很少有那样的小说家。但是,除了写小说以外(也许还有演戏),似乎没有别的职业他可以想象值得这样专注执著地去对待。而且,毕竟,考虑到他对社会的否定态度,这是很自然的。作为最后一策,除了一般的道德,他没有什么可以企慕的了。科学没有兴趣,机械丑恶而且残酷(大象的头部)。商业只是像邦德贝这样的恶棍做的事。至于政治——留给蒂特·巴纳克尔斯去从事吧。的确,除了娶女主人公,安定下来,懒懒散散地生活,与人和善相待,就没有别的目标了。在私人生活中,你可以更好地做到这些。

也许,你可以在这里瞥见一眼狄更斯秘密的想象的背景。他认为最好的生活方式是什么?当马丁·朱兹尔维特和他的叔叔和好,当尼古拉斯·尼克尔贝娶了金钱,当约翰·哈蒙由于波劳而致富了以后,他们干什么?

回答显然是,他们什么也不干。尼古拉斯·尼克尔贝把他妻子的钱投资在契里布尔斯家,“成了一个有钱的发达的商人”,但是,由于他马上退休到德文郡去,我们可以假定他并没有做什么花力气的工作。斯诺德格拉斯先生和太太“买了一块田耕种,主要是为了有事情做而不是为了利润”。这就是狄更斯大部分作品在结尾时的精神——一种乐在其中的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生活。他有时显出并不赞成年轻人游手好闲(哈特豪斯、哈里·戈万、理查德·卡尔斯通、改过自新前的雷朋),那是因为他们玩世不恭和不讲道德,或者因为他们成了别人的负担;如果你是“好人”,而且不愁衣食,就没有理由使你不应当单纯靠收利息度过五十年光阴。光有家庭生活就足够了。而且,毕竟,这是他的时代的普遍看法。“小康生活”、“足够温饱”、“不愁衣食”(或者“生活优裕”)——这些常见的话足以告诉你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中等资产阶级怀的是什么样的奇怪和空虚的梦想。这是一个完全游手好闲的梦想。查尔斯·里德在《现款》结尾中充分表达了这种精神。《现款》的主人公阿尔弗雷德·哈代是十九世纪小说中的典型主人公(公学子弟),他的才能里德说成是迹近“天才”。他是伊顿公学毕业生,牛津大学学生,能背诵大多数希腊和拉丁经典著作,同拳击手比赛,曾在亨莱赢得奖杯。他有过想象不到的冒险经历,在这些冒险中,他的英勇表现无懈可击,然后在二十五岁上继承了一笔财产,娶了他心爱的朱丽亚·杜德,在利物浦郊外安顿下来,住在他的岳父母住的房子里:

全靠阿尔弗雷德,他们都一起住在阿尔比昂别墅里……啊你这所快活的小别墅!你是人世的天堂。但是,有一天,你的四道墙无法再全部容纳快活地住在里面的人了,因为朱丽亚为阿尔弗雷德生了一个可爱的男孩;请来了两个保姆,别墅显得要胀破了。两个月以后,阿尔弗雷德和他的妻子搬到隔邻一所别墅去住了。两所别墅相距不过二十码。还有一个原因要迁居。像往常久别重逢会发生的那样,上天赐给了杜德上尉和太太又一个婴孩承欢膝下,等等,等等。

这是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式的大团圆结局——一个三代或四代同堂的幸福大家庭都挤在一所房子里,不断繁殖,就像一池牡蛎一样。它的特点是它所隐含的完全舒服的、隐蔽的、不花劳力的生活。这甚至不是威斯顿乡绅那样的有暴力的游手好闲。这就是狄更斯的城市背景和他对有流氓气的运动和军事方面的生活不感兴趣的意义。他的主人公们一旦有了钱,“安顿下来”,不仅不做事,而且甚至不骑马,不打猎,不射击,不决斗,不与女演员私奔,不在赛马场输钱。他们就只是在家里呆着,过着舒适的体面生活,最好是与一个过着同样生活的血缘亲属隔邻而居:

尼古拉斯成了一个有钱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商人以后,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回他父亲的老房子。随着时光的飞逝,他的身边逐渐有了一群可爱的孩子,因此房子就改装扩大;但老屋子一间也没有拆掉,老树一株也没有刨掉,凡是与过去有关的东西一样也没有搬掉或者改掉。

一箭之遥是另一个充满了孩子的悦耳欢笑声的去处;这里住的是凯特——同一个真诚温柔的人儿,同一个可爱的妹妹,周围是同样热爱她的人,就像在她做姑娘的时候那样。

这和里德作品中所引的段落有着同样的近亲血缘的气氛。显然,这是狄更斯的理想故事结局。这在《尼古拉斯·尼克尔贝》、《马丁·朱兹尔维特》和《匹克威克外传》中完全做到了,在几乎所有其他小说里也接近于做到了,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例外的是《艰难时世》和《远大前程》,后者的确有个快活的“大团圆”,但与整部小说的总的趋势相矛盾,这是根据布尔维·莱顿的要求添进去的。

因此,所追求的理想似乎是这个模样的东西:十万英镑、一幢爬满常青藤的老房子、一个温柔体贴的妻子、一窝小孩子,而不需要工作。一切都是安全、舒服、太平的,尤其是温馨的。在路的那头长满青苔的教堂墓地里,有在大团圆结局发生之前亡故的亲人的墓。仆人们都是滑稽可笑和封建奴性的,孩子们在你膝下咿咿啊啊,聒噪个没完,老朋友坐在你的火炉边说着过去的旧事,丰盛的餐宴没完没了地一个接着一个,喝着冰镇的潘趣酒或者暖暖的雪利酒,鸭绒软床的被窝里放着汤婆子,圣诞节晚会上玩字谜和捉迷藏游戏;但是除了母亲产子以外,一切照旧,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奇怪的事情是,这是一幅真正十分幸福的图画,或者说,至少狄更斯能够做到使它显得十分幸福。一想到这样的生活,他就心满意足。仅仅这一点,就足以使你明白,自从狄更斯的第一部作品问世以来,已过去一百多年了。现代是没有人能够把这种漫无目的生活写得如此生气盎然的。

到此为止,凡是狄更斯的爱好者,读到这里,大概会生我的气的。

我一直只是从狄更斯的“寓意”的角度讨论他,几乎忽略了他的文学品质。但是,每一个作家,特别是每一个小说家,都有一个“寓意”,不管他承认不承认,而且他的作品中的最细微的细节都受到这个“寓意”的影响。所有艺术都是宣传。不论是狄更斯还是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大多数小说家都不会想到要否认这一点。在另一方面,不是所有宣传都是艺术。我在上面已经说过,狄更斯被认为是一个值得偷窃的作家。他被马克思主义者,被天主教徒,尤其是被保守党人偷窃过。问题是,有什么东西值得偷窃?为什么有人会看重狄更斯?而我自己又为什么看重狄更斯?

这种问题总是不易回答的。审美偏好照例都是很难说清楚的,或者,它受到非审美的动机的腐蚀,以致使你觉得,整个文学批评是不是一个庞大的谎言网。在狄更斯身上,还有一个使问题复杂化的因素是他的家喻户晓。他恰是每个人从幼时起就灌下喉咙的那些“伟大作家”之一。在当时,这种灌输引起了抗拒和反感,但在后来的生活中可能发挥了不同的效果。例如,几乎每个人都对自己幼时背熟的爱国诗歌有一种心底里的怀念,例如《英格兰的水手》、《轻骑兵的冲锋》,等等。你所欣赏的不完全是诗歌本身,而更多的是这些诗歌在你心中引起的记忆。在狄更斯身上,起作用的也是这同样的联想力量。也许,在大多数英国家庭里,的确有他的一两本书放在那里。许多儿童甚至在识字之前就一望而知他笔下的人物,因为总的来说,狄更斯有他那么好的插图画家真是幸运。在那么早的时候吸收的东西不会受到任何挑剔性的评判的影响。而且你一想到这一点,你就会想起狄更斯作品中一切不好和可笑的东西——一成不变的“情节”,没有写活的人物,冗长的章节,无韵诗的片断,不忍卒读的“伤感”章节,等等。那么,这个想法就来了,我说我喜欢狄更斯,我是不是就是说,我喜欢留恋我的童年?狄更斯是不是仅是一种习俗而已?

如果是的话,他是一种你没有办法摆脱的习俗。你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常常想起一个作家,甚至一个你喜欢的作家,是很难断定的事。但是我怀疑,真正读过狄更斯的人是否做得到有一个星期之久没有在某个场合记起狄更斯。不管你是不是赞成他,他总是在那里,就像纳尔逊纪念柱[23]。说不定在什么时候,某一个场面或者某一个人物,可能是你甚至记不起书名的书中的某一个场面或某一个人物会在你的心头冒出来。密考伯的信!证人席上的温克尔!盖普太太!维蒂特莱太太和顿姆莱·斯纳芬爵士!托吉尔酒店!(乔治·吉辛说,他走过纪念碑时,他想到的从来不是伦敦大火,而总是托吉尔酒店。)里奥·亨特太太!斯奎尔斯!西拉斯·韦格和俄罗斯帝国的衰亡!米尔斯小姐和撒哈拉沙漠!伍普斯尔演哈姆雷特!杰莱贝太太!曼泰里尼!杰里·克伦契尔!巴基斯!本布尔朱克!特拉西·杜普曼!斯金波尔!乔伊·加吉里!匹克斯尼夫!——等等,等等,没有一个完。这倒不是一系列的小说,而是更像一个世界。而且也不是一个纯粹喜剧化的世界,因为你在狄更斯作品中记得的一部分东西是他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病态,恋尸狂,流血和打雷的场面——赛克斯之死,克鲁克的自动燃烧,法勤打入死牢,女人围在断头台旁织毛线。这一切甚至令人惊异地印在并不爱读狄更斯的人们的脑海里。歌舞厅里的滑稽演员能够相当有把握地(至少直到最近不久)到台上去模仿密考伯或盖普太太并让观众知道他扮演的是谁,尽管二十个观众之中从头至尾读过狄更斯的一本书的恐怕还没有一个。甚至那些自称瞧不起他的人也会不自觉地引用他。

狄更斯是一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模仿的作家。在真正地道的通俗文学中,他遭到了相当无耻的剽窃。但是,所模仿的不过是狄更斯本人从以前的小说家那里学来的和发展的一种传统:“性格”,即怪僻的崇拜。无法模仿的东西是他的创造力的丰富,这不完全是创造人物,更不是创造“情景”,而是创造词语的变化和具体的细节。狄更斯写作的突出的、没有疑问的标志就是不必要的详尽。这里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我的意思。下面的故事并不特别可笑,但是其中有一句话,充满了个性,就像指纹一样。杰克·霍普金斯先生在鲍伯·莎耶的宴会上说那个孩子吞下了姐姐的项链的故事:

第二天,那孩子吞下了两颗珠子;在这以后那天,他又吞下了三颗,这样继续下去,一直到一星期之内,他吞完了整串项链,一共二十五颗珠子。做姐姐的是一个刻苦勤俭的姑娘,很少舍得购置什么首饰,如今丢了项链,哭得死去活来。她爬高翻低,到处寻找,不用说,怎么也没有找到。几天以后,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时——吃的是烤羊腿和土豆——那个孩子不怎么饿,就在屋子里玩。这时突然听到了一阵噪声,就像一阵小冰雹似的。“别闹,孩子,”做父亲的说。“我没闹,”孩子回答。“那么就别再闹了,”父亲说。接下来是短暂的沉默,但是噪声又开始了,比刚才更厉害。“要是你不听话,”父亲说,“我马上把你送上床去。”他摇了孩子一下,要他听话,这时响起了大家都没有听到过的噼啪声。“哦,我的天,那是从孩子肚子里发出来的,他的哮喘病发的不是地方!”“不,我没有,父亲,”孩子开始哭起来,“那是项链,我把它吞了,父亲。”做父亲的一把抱起孩子,奔向医院。一路颠簸,珠子在孩子的肚子里噼啪发响,行人都抬头四望,又低头看地,要想知道这不平常的声音来自何方。“他如今已在医院里了,”杰克·霍普金斯说,“他走动时就会发出这么难听的闹声,他们不得不把他用值夜的大衣包裹起来,以免吵醒病人。”

总的来说,这个故事仿佛出自十九世纪任何一家笑话杂志。但是,无可置疑的狄更斯笔法,没有别人会想到的事情,是烤羊腿和下面垫衬的土豆。这对这个故事有什么帮助?回答是没有帮助。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东西,是书页边上的小花边。不过,正是这种小花边创造出了狄更斯的特殊气氛。另一件你在这里会注意到的事是,狄更斯讲故事的方式是要耗很长时间的。这方面的一个很有趣的例子是《匹克威克外传》第四十四章中山姆·韦勒讲的固执病人的故事。只是太长了,这里无法引用。碰巧,我们这里有一个比较的标准,因为狄更斯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剽窃。这个故事已由一位古希腊作家讲过了。我现在找不到那个段落,不过我多年以前在学校当学生时读过,内容大致如下:

有一个色雷斯人以固执著称,他的医生警告他,不能再喝酒了,否则一壶就可以送命。那个色雷斯人听了就喝了一壶,立刻从屋顶上跳下去摔死。“因为,”他说,“这样我可以证明不是酒让我送命的。”

当初希腊人说这个故事时,全部故事就在这里——大约六行。而山姆·韦勒说这个故事时,用了大约一千个字。在归入正题之前,他讲了那个病人的衣着、餐饮、举止,甚至他读的报纸,还有医生的马车的特殊构造,使得车夫的裤子与他的号衣不相配这一点给掩遮起来。接着是医生和病人的对话。“吃烤面饼是健康有益的,先生,”病人说。“烤面饼不是健康有益的,”医生说,火气太大,等等。最后,原来的故事已被埋在细枝末节下了。狄更斯所有的最典型的段落都是这样。他的想象力压倒了一切,就像一种莠草一样。斯奎尔斯刚站起来要对他的学生们训话,我们就马上听到了关于波尔德的父亲还差两镑十先令,莫勃的继母听说莫勃不吃肥肉气得病了要卧床,希望斯奎尔斯先生狠狠揍他一顿,让他脑子清醒一些。里奥·亨特太太写了一首诗“奄奄一息的青蛙”;书中引了足足两节。波芬喜欢假装是个吝啬鬼,我们就马上读到了十八世纪一些吝啬鬼的丑事连篇的传记。甚至并没有实际存在的哈里斯太太,对她的细枝末节的描写也超过了一部普通小说中三个人物的总和。比如,有一句子我们只读到了一半就获悉有人看到她的还在襁褓中的侄子被放在格林尼治赛会的一只瓶子里,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粉红色眼睛的女人,普鲁士侏儒和活的骨骼。乔伊·加吉里描述了强盗怎么闯进做玉米和种子生意的商人本布尔朱克的家——“他们抢走了他的银箱、现款,喝了他的酒,吃了他的食品,他们还打他耳光,揪他的鼻子,把他绑在床柱上,他们狠狠地揍了他一顿,把开花的一年生植物塞在他嘴里不让他叫出声来”。所谓开花的一年生植物,毫无疑问又是狄更斯的笔法。任何别的小说家大概只会提到上述暴行的一半。什么都堆积起来,细节加上细节,绣花加上绣花。你要是反对说这种作风是洛可可式的,这样反对是徒劳的,你还不如去用同样理由反对结婚蛋糕。要么你喜欢,要么你不喜欢。其他十九世纪作家也有一些狄更斯的这种长篇累牍、滔滔不绝的作风,但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在任何事情上达到像狄更斯那种繁琐程度的。所有这些作家的魅力如今一部分依靠他们的时代风味,而且,虽然马里亚特[24]仍旧还算是一个正式的“少年读物”作家,而瑟蒂斯在狩猎者中间享有盛名,但很可能他们的读者如今大多数都是一些书呆子了。

有意思的是,狄更斯最成功的作品(不是他的最优秀的作品)是《匹克威克外传》,这并不是一部小说;还有《艰难时世》和《双城记》,这两部并不好笑。作为一个作家,他天生的丰富想象力却大大地妨碍了他,因为他从来无法抗拒的谐谑天性经常闯进原本是严肃的场景。《远大前程》开头第一章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逃犯马格维治刚刚在教堂墓地里抓住六岁的匹普。从匹普的观点来看,这个场面一开始就够吓人的。那个逃犯满身泥污,腿上还拖着脚镣的铁链,突然从坟墓间跳出来,抓住那孩子,把他倒提起来,搜索了他的口袋。然后他吓唬他,要他去弄吃的来,还要一把钢锉:

他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按在一块石头上直立着,然后说了这些吓人的话:

“明天一早,你把钢锉和吃的给我送来。你把这些东西带到那边老炮台来见我。你要乖乖的这么做,不许说一句话,也不许向人表示,你曾经看到过像我这样的一个人,或者看到过什么人,我就饶你一命。要是你不这样做,或者对我的话有一丝一毫的违背,不论多么细微,你的心、肝就要给掏出来,烤着吃掉。现在,我并不是单身一个人,你很可能以为我是单身一个人。还有个小伙子跟我藏在一起,同那小伙子比起来,我算得上是个天使。那个小伙子听见我说的话。那个小伙子有他自己的办法,喜欢抓个小孩子,吃他的心、肝。小孩子要想从那小伙子手中溜走是办不到的。小孩子以为可以把门锁上,钻到被窝里,缩起身子,把衣服蒙上头,自己就可以太平无事了,但是那个小伙子会偷偷地进来,把他撕开。现在我暂时不让那小伙子伤害你,但很困难。我很难不让那小伙子近你的身。现在,你说怎么样?”

狄更斯在这里就是经不起诱惑。首先,没有一个被人追捕的又饥又渴的逃犯会这么说话的。何况,虽然这一番话表明了对一个孩子的心理活动很了解,但是这实际的用词与后来发生的事是很不合调的。这把马格维治变成了一种童话剧里的坏叔叔,或者,如果你从孩子的眼光来看,成了一个可怕的恶魔。后来他在书中所表现的不是那两种人。而且,后来他那过分感激的态度是情节所系的关键,仅仅因为这一番话,就成为不可信的了。像平常一样,狄更斯的想象力压倒了他。这些惟妙惟肖的细节略去不用是太可惜了。甚至在那些与马格维治相比更一致的人物身上,他也很容易禁不住诱惑而犯了这种错误。例如,摩得斯通先生每天早上总有用令人讨厌的算数难题结束大卫·科波菲尔的功课的习惯。这总是这样开始的:“如果我到乳酪铺里去,买五千块双份格罗斯特乳酪,每块四便士半,一共要付多少钱?”这里又有一个典型的狄更斯式细节:双份格罗斯特乳酪。但对摩得斯通来说,这一点过于有人情味了;他应说是买五千只钱盒。每次弹了这个调子,小说的统一性就受损。这并不非常重要,因为狄更斯显然是个局部大于整体的作家。他尽是零碎细节——腐朽的建筑,但是滴水嘴却十分精彩——而且当他刻画某个人物而这个人物后来会被迫做出与性格不一致的行为来时,他总是最拿手的。

当然,批评狄更斯让他的人物行为不合性格,并不是常见的。一般来说,批评他的是他做的正好相反。他的人物都“类型化”了,每个人物都简单地代表一个单一的特点,配有某种标签,使你可以一望而知。狄更斯“只是一个漫画家而已”——这是经常听到的批评,这对他多少有些不公。首先,他并没有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漫画家,而且经常让原本是纯粹静态的人物活动起来。斯奎尔斯、密考伯、莫契尔小姐[25]、韦格、斯金波尔、匹克斯尼夫等许多人最后都卷入与他们性格格格不入,以至他们的行为令人不可信的“情节”之中。他们以幻灯片开始,最后成了一部三流电影。有时你可以随便指出一句话来就可证明原来的幻觉已遭到破坏。《大卫·科波菲尔》中就有这么一句话。在那有名的晚宴(也就是羊腿没有烧熟的那一顿)以后,大卫陪客人出去。他在扶梯顶上止住了特拉德尔斯:

“特拉德尔斯,”我说,“密考伯先生并没有恶意,不过,如果我是你,我不会借任何东西给他的。”

“亲爱的科波菲尔,”特拉德尔斯微笑地回答,“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出借。”

“你有你的名声,你知道。”我说。

你在这个地方读到这句话,它有点不协调,尽管类似这种事情迟早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这个故事是一个相当写实的故事,而且大卫正在长大成人;最后他一定会看出密考伯先生的真面目:一个蹭饭吃的骗子。后来,当然,狄更斯的温情占了上风,他让密考伯改过自新。但是从这以后开始,尽管狄更斯拼命作了努力,原来的密考伯就不再跃然纸上了。总的来说,把狄更斯的人物卷进去的“情节”并不是特别可信的,但是至少这种情节是作出要显得接近现实的样子的,而这些人物所属的世界却是个虚无缥缈之乡,一种永恒的状态。但是就在这里,你看到了“只是一个漫画家而已”并不完全是贬词。狄更斯尽管不断努力不想做漫画家而大家总是把他当作漫画家,这个事实也许是他的天才的最肯定的标志。他所创造的丑陋形象仍被当作丑陋形象而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尽管这种丑陋形象与可能发生的戏剧性故事混杂在一起了。它们造成的初步印象极其栩栩如生,任何后来发生的事都无法把它们磨灭掉。就像你幼时认识的人一样,你似乎总是记得他们的某一个具体的态度,做的一件具体的事。斯奎尔斯太太总是在舀糖饴,根密治太太总是在哭,加吉里太太总是在按她丈夫的头撞墙,杰莱贝太太总是在写小册子——她们全都在那里,就像鼻烟壶盖上画的晶晶发亮的小画像一样,永远固定在那里,完全想入非非,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却又比严肃作家的努力更加实在一些,更加难忘得多。即使以他那时代的标准来衡量,狄更斯也是一个特别矫揉造作的作家。正如罗斯金[26]所说,他“选择在一圈舞台灯光中工作”。他的人物甚至比斯莫莱特的人物更加扭曲,更加简单化。但是小说写作是没有规则的,对任何艺术作品来说,只有一个考验值得操心——流传后世。以此为考验,狄更斯的人物是成功的,即使记得这些人物的人很少把他们看做是人。他们是怪物,不过无论如何,他们是存在的。

尽管这样,写怪物还是有个不利的方面。那就是,狄更斯只有某几种情绪能够触及。人的心里有很大的范围他从来不碰。他的作品中没有任何地方有诗意的感情,没有真正的悲剧,甚至性爱也几乎是在他的范围之外的。实际上,他的作品并不是好像有时有人说的那样没有性,考虑到他写作的时代,他是相当坦率露骨的。但是他身上丝毫没有你在《曼侬·莱斯戈》、《萨朗波》、《卡门》、《呼啸山庄》里找到的那种感情。据阿尔都斯·赫胥黎[27]说,戴·赫·劳伦斯有一次曾说,巴尔扎克是个“巨人般的侏儒”,在一定意义上,狄更斯也可以说是这样。有很多整个整个的天地,他不是一无所知,就是不想一提。除非是相当拐弯抹角地,你从狄更斯那里了解不到什么。这么说,使你马上想起十九世纪伟大的俄国小说家。为什么托尔斯泰的掌握似乎比狄更斯大得多呢——为什么他似乎能够告诉你多得多的关于你自己的事情?这不是因为他更有天分,或者甚至,归根结底来说,更加聪慧。这是因为他是在写发展成长中的人。他的人物都是在努力完善他们的灵魂,而狄更斯的人物都是已经完结了的,完美的。在我自己看来,狄更斯的人物比托尔斯泰的人物出现得更频繁更生动,但是总是一个不变的单一姿态,就像一幅画或一件家具。你无法同狄更斯的人物进行想象的对话,像你可以同——比如——皮埃尔·别祖霍夫[28]进行想象中的对话那样。这不仅是因为托尔斯泰更加严肃,因为也有一些滑稽的人物你可以想象同他们对话的,比如布卢姆[29],或者甚至威尔斯的波莱先生。这是因为狄更斯的人物没有内心生活。他们恰当地说了他们该说的话,但是无法想象他们说任何别的事情。他们从来不学,从来不想。也许他的人物中想得最多的是保尔·董贝,而他的思想是一锅粥。这是不是说托尔斯泰的小说比狄更斯的“更好”呢?事实是,用“更好”或“更糟”来作这样的比较是荒谬的。如果一定要我比较托尔斯泰和狄更斯,我要说,托尔斯泰的吸引力从长远来说大概会更广泛一些,因为狄更斯在英语文化以外是很少能懂的;而另一方面,狄更斯能够达到简单的人,而托尔斯泰则不能。托尔斯泰的人物能够跨越边界,狄更斯的人物可以画在香烟画片上[30]。但是你不必在他们两人中间作一选择,正如你不必在香肠和玫瑰之间作一选择一样。他们的宗旨并不交错。

如果说狄更斯只是个滑稽作家,很可能现在就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了。或者他的作品至多只有少数几部会流传下来,作为一种对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气氛的残余依恋。谁没有偶尔感到“可惜”,狄更斯竟然为了像《小杜丽》和《艰难时世》那样的东西而抛弃了《匹克威克外传》的风格!大家总是要求流行作家一而再再而三地写同样的作品,却忘记了,会把一本书写两遍的人,连一遍也写不出。任何作家凡是不完全没有生气的,都是按一种抛物线行动的,上升的曲线已经预示了下降的曲线。乔伊斯以《都柏林人》的不错表现开始,以《芬尼根守灵夜》的梦幻语言结束,但《尤利西斯》和《艺术家肖像》是这抛物线的一部分。那驱使狄更斯形成他并不真正适合,同时又使我们记得他的艺术形式的力量,只不过是这个事实:他是个道学家,也就是“有话要说”的意识。他总是在讲道,而这就是他的创造力量的最终秘密。因为你只有有所关心,你才能创作。像斯奎尔斯和密考伯那样的人物类型是不可能由一个只是为了寻找什么可乐的东西才写作的雇佣文人创造出来的。值得一笑的笑话总是有个想法在背后,往往是一种离经叛道的想法。狄更斯能够连续逗人一笑是因为他抗拒权威,而权威总是在那里让人取笑的。总归有什么地方能给滑稽演员再扔上一块奶油蛋糕而引人发笑。

他的激进思想是最模糊的一种,但是你总知道它存在那里。这就是道学家和政治家的不同之处。他没有建设性的建议,甚至对他所攻击的社会的性质也没有清楚的理解,他只是有一种感情上的知觉,感到有什么事情不对头。他最后能够说的只是“行为要放规矩些”。我在上面已经说过,这不一定像听起来那么肤浅。大多数革命家都是潜在的保守派,因为他们想象,只要改变社会形状,一切都会走上正轨;一旦实行了这种改变——有时就如此——他们就认为没有必要进行任何其他改变了。狄更斯没有这种粗枝大叶的心态,他的不满的含糊性是它永久性的标志。他所反对的,不是这种或那种制度,而是像切斯特顿所说,“人类脸上的一个表情”。大致可以说,他的道德观是基督教的道德观,但是,尽管他受到英国国教的教养长大,他基本上是个圣经基督教徒,他写遗嘱时有意表明了这一点。无论如何,不能完全把他说成是个虔诚的人。没有疑问,他“信教”,但是虔诚意义上的宗教似乎并没有怎么进入到他的思想中去。[31]他表现出是个基督教徒的地方是他近乎本能地同被压迫者站在一起反对压迫者的时候。在任何地方他总是站在受压的人的一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把这推演到合乎逻辑的结果,一旦受压者成了压人者时,你就得改变立场了。事实上,狄更斯往往是这样做的。例如他厌憎天主教会,但是一旦天主教徒受到迫害(《巴纳比·鲁奇》),他就在他们一边。甚至他更加憎厌的贵族阶级,一旦真的被推翻(《双城记》中关于革命的几章),他的同情就倒转了过来。凡是他偏离这个感情态度的时候,他就迷失了方向。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是《大卫·科波菲尔》的结束,凡是读到这里的人都感到有些不对头。不对头的是,结束的几章隐约而又明显地弥漫着对成功的崇拜。这是斯迈尔斯心目中的福音,不是狄更斯心目中的福音。原来的动人亲切的人物不见了,密考伯发了财,希普进了牢,这两件事情都显然是不可能的,甚至为了让位于艾格尼斯,而让朵拉死去。你如果愿意,完全可以把朵拉理解为狄更斯的妻子,而艾格尼斯是他的妻妹,但基本事实是,狄更斯“变得体面起来”,不惜伤害自己的本性。也许这是为什么艾格尼斯是他最不讨人喜欢的一个女主人公,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罗曼司中的真正无腿天使,几乎像萨克雷笔下的劳拉一样糟糕。

凡是长大了的人,读狄更斯时无法不感到他的局限性,但是他的本性的心胸宽广大度仍不容抹杀,这起了一种船锚的作用,几乎总是把他牢牢地固定在他应有的去处。这大概是他受人欢迎的中心秘密。一种多少有些狄更斯那种类型的好脾气的反摩西律法主义[32],是西方通俗文化的标志之一。你可以在民间故事和滑稽歌曲中看到,可以在像米老鼠和大力水手(两者都是大杀手杰克的翻版)那样的梦幻人物中看到,可以在工人阶级社会主义史中看到,可以在反对帝国主义的群众性抗议(总是没有什么效果但并不总是骗局)中看到,可以从要是一个有钱人的汽车压死了一个穷人,陪审团总是判处过高赔偿的冲动中看到。这是一种你总是站在受压的人一边,站在弱者反抗强者一边的感情。从一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已经过时了五十年的感情。普通人仍生活在狄更斯的心理世界里,但是几乎每一个现代知识分子都已经投到这种或那种形式的极权主义中去了。从马克思主义或法西斯主义观点来看,狄更斯所代表的东西几乎全是可以当作“资产阶级道德观”而加以一笔勾销的。但是在道德观方面,没有人比英国工人阶级更加“资产阶级化”了。西方国家的普通人在心理上从来没有进入过“现实主义”和权力政治的世界。他们可能不久就会进入,在这种情况下,狄更斯就会像拉马车的马一样过时。但是在他自己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里,他之所以流行主要是因为他能够用一种滑稽的、简单化的因此是令人难忘的方式表达普通人的天性的规矩。重要的是,从这个观点出发,十分不同类型的人都可以说是“普通的”。在一个像英国那样的国家里,尽管有它的阶级结构,的确存在着一种文化上的一致。在基督教的年代里,特别是自从法国革命以后,西方世界始终被自由和平等理念所萦绕;这只是一种理念,但是它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之中。到处存在着最令人发指的不公、残暴、谎言、势利和虚荣,但是不是很多的人能够以——比如说——罗马奴隶主的无动于衷的冷漠态度来看待这些事情。甚至百万富翁也会有一种隐约的内疚感,就像一只狗在吃一块偷来的羊腿一样。几乎所有人,不论他们的实际行为怎么样,在感情上都是响应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理念的。狄更斯表达了一种过去是而且总的来说现在仍然是甚至那些违反的人也相信的准则。除此之外,很难解释为什么他既可以被劳动人民所阅读(这样的事从来没有发生在其他像他那样身价的小说家身上),又可以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

当你读到任何一篇有强烈个性的文章时,你有这样的印象,你仿佛从这书页的背后看到了一张脸。这不一定是作家本人的脸。我在读斯威夫特、笛福、菲尔丁[33]、司汤达、萨克雷、福楼拜时都强烈地感到这一点,虽然在好几个人身上,我并不知道这些人实际长得怎样,而且也不想知道。你看到的是那个作家应该有的那张脸。但是,我在狄更斯的作品里看到的脸不完全是狄更斯的相片中的那张脸,尽管很像。这是一个大约四十岁的人的脸,有一撮小胡须,脸色红润。他正在笑,笑声中有一丝怒意,但是没有得意,没有恶意。这是一个总是在对什么东西进行斗争的人的脸,但他是在公开斗争的,而且并无惧意,这是一个虽有怒意但生性宽容的人的脸——也就是说,一个十九世纪自由派,一个有自由思想的人,一种被所有如今正在争夺我们灵魂的发出臭味的小器的正统思想以同样的憎恨所憎恨的类型的脸。

一九四〇年三月十一日

* * *

[1] george gissing(1857—1903),英国小说家,作品多反映穷苦文人生活,著有《新格鲁勃街》等。

[2] charles reade(1814—1884),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作品多揭露社会不公,著有《修道院和家庭》等。

[3] 指一七八〇年新教徒在乔治·戈登煽动下反对一七七八年通过的罗马天主教放宽法(即放宽对天主教的限制)的暴乱。

[4] francisco franco(1892—1975),西班牙独裁者,一九三六年在德意的法西斯支持下率兵叛乱,与共和国政府军进行内战,获胜后执政几达四十年。

[5] 一九〇五年在伦敦上演的一部剧本,剧中神出鬼没、行动诡秘的主人公用此花名作为化名。

[6] 法国大革命时一支流行的同名歌曲伴奏下的街头舞蹈。

[7] 一八一八至一八四七年间出版的一部儿童读物,共三卷。

[8] william blake(1757—1827),英国诗人和画家,著有长篇史诗《弥尔顿》和《耶路撒冷》。

[9] h.g.wells(1866—1946),英国小说家,作品有《时间机器》、《星际大战》等。

[10] arnold bennett(1867—1931),英国小说家,作品有《老妇人的故事》等。

[11] 伦敦当年的一处高级住宅区。

[12] 狄更斯作品中的一个官僚机构。

[13] 分别为“意大利佬”、“西班牙佬”、“法国佬”、“德国佬(荷兰佬)”、“犹太佬”、“犹太鬼”、“黑鬼”、“阿拉伯佬”、“中国佬”、“拉美佬”、“胆小鬼”。

[14] 英制,每石等于十四磅。

[15] 莎士比亚笔下的喜剧人物,见《亨利四世》和《温莎的风流娘们》等剧。

[16] george meredith(1828—1909),英国小说家和诗人,作品有《利己主义者》等。

[17] t. g. smollett(1721—1771),苏格兰讽刺小说家,以冒险小说《罗德里克·兰登历险记》等著称。

[18] 伦敦关押欠债人的监狱。

[19] 《艰难时世》在《家庭的话》连载,《远大前程》和《双城记》在《一年到头》连载。福斯特说,周刊连载篇幅有限,“更难使读者对每次连载有足够的兴趣。”狄更斯本人抱怨没有“活动余地”。换句话说,他不得不比较紧贴故事。——原注

[20] john leech(1817—1864),英国插图画家、漫画家,曾为幽默讽刺杂志《笨拙》作漫画,并为狄更斯的《圣诞颂歌》和瑟蒂斯狩猎小说作插图。

[21] robert smith surtees(1803—1864),英国小说家和编辑,著有狩猎和乡村生活小说多部,以塑造滑稽人物乔罗克斯先生的系列小说成名。

[22] alfred tennyson(1809—1892),英国诗人,一八五〇年获桂冠诗人荣誉称号,代表作有《尤利西斯》、《悼念》等。

[23] 纪念一八〇五年在特拉法尔加角海战中大败法西联合舰队的海军统帅纳尔逊的圆柱形纪念碑,在伦敦特拉法尔加广场中央。

[24] frederick marryat(1792—1848),英国小说家,以本人在海军经历为根据著有多部航海小说。

[25] 狄更斯把莫契尔小姐改写成一种女主人公式人物,因为他加以丑化的那个真人读到了前几章后,深感刺痛。他原来要让她演个坏蛋角色,但是这样一个人物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会是不合性格的。——原注

[26] john ruskin(1819—1900),英国评论家,著有自传《时至今日》。

[27] aldous huxley(1894—1963),英国小说家,著有《美丽新世界》。

[28] 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的人物。

[29] 乔伊斯《尤利西斯》中的主人公。

[30] 约翰·普莱耶父子公司一九一三年发行了两套香烟画片,名叫“狄更斯小说人物”;一九二三年又合并作一套再次发行。——原注

[31] 他在给他的幼子的信(一八六八)中说:“你当记得,你在家中时从来没有在宗教规矩上或者仅仅仪式上的事来烦你。我总是有意不以这种事情来要求我的孩子,他们长大以后自己会形成尊重这些规矩的看法。因此你当更好地了解,我如今极其严肃地告诉你来自基督本人的基督教的真和美,以及你如果谦恭地然而衷心地尊重它,你就不可能错到哪里去……千万不要放弃自己在早晚独自祷告的健康有益习惯。我自己从来没有放弃过,我对这样做带来的快慰深有体会。”——原注

[32] 基督教认为既然蒙主恩而得拯救就无需遵守摩西律法的主张。

[33] henry fielding(1707—1754),英国小说家,作品有《汤姆·琼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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